第三十四章:趁热打铁

上赐的东西,就是块葛布也比寻常丝绸要贵重!

浮宴楼的孙娘子进大内献剑器浑脱舞,被圣人好一通夸赞,还赏了块宝相花手卷,从此以后不但身价名气大涨,更是得文人墨客吹捧,次次都戴着那手卷,招摇得很!

平康坊的娘子们想扬名立万,要么得权贵赏识、要么得文坛才子追捧,否则身价永远上不去。

孙娘子得了皇赏出尽风头,秦娘子也因陇公子的名诗誉满长安、身价大涨,只有她还是个默默无名的寻常娘子,绿宓想来虽有些酸楚,一想能拿到上赐物傍身,和其他娘子一样也都各自挑了自己喜欢的料子,千恩万谢回去。

一来二去,云清阁已经冷落下来,只剩下花月、彩宾和小甲。

“娘子,你就那么大方,这里面仅剩下十余匹,你可知道这东西有钱都买不到。”

陇元镇看向秦云胭,坏笑着抱着她柔软腰肢。

“当日见陇郎,奴还以为只是个小武侯,本来也只是欣赏陇郎才华,这些东西非我所愿,拿走便是。”

他看向秦云胭桌案边,桌上确实放了不少卷牍书册,看来这小娘子还是个大端文艺女。

文艺女嘛,需要的不是白花花的钱,而是**裸的爱情滋润。

“花月,还不给陇郎烧水去~”

花月、彩宾自然知道秦娘子的话外音,拽着小甲出了楼阁。

“你看看你,头发都散了,赶紧把头发梳起来。”

陇元镇拉着她坐进案几前,替她把乌发挽起梳拢整齐,趁她不备,赶紧把孔雀冠戴在发髻上。

等秦云胭一睁眼,看见头顶的熠熠银冠,明显眼前一亮!

“陇郎,这是孔雀冠!”

陇元镇看向秦云胭,花魁之姿,哪怕是不施粉黛也不显寡淡,反而多了清水出芙蓉的高洁感。

此刻,秦云胭穿着清透半臂,绯色襦裙外趁白纱裙,白玉似的臂膀只披着秋香色披帛,发髻顶部的银色雀鸟冠衬得她温柔娴雅、清气卓绝,少了花魁的浓艳感,更像是闺阁淑女,多了一丝羞怯。

陇元镇帮她固定住发髻,娓娓道来:

“是,我昨儿去逛西市,特地给你挑的冠子,原以为过素,没成想在你身上也有了颜色。”

对镜贴花、郎情妾意。

秦云胭这个大端文艺女怎么会不动容,眼圈红红、柔情似水看向陇元镇:“陇郎,你待我这般好,反而衬得我算醋酸失风度。”

“我就喜欢你耍小性子,不过本郎君对你这般好,你确实该想着报答了。”

陇元镇一身是力气,横抱起秦云胭并不费事,秦娘子被他抱进怀里,自然知道他是何意。

“花月还没把水烧好呢!”

“无妨,我来时候特地在家府里洗了,连新衣服都换了新的。”

风颤吹帷纱,浑欲不经年,陇元镇怀抱着秦云胭,男女倾慕之情,也唯有双方知根知底、知深知浅,方能品味起个中滋味,这秦娘子太和他心意了。

待一切偃旗息鼓,秦云胭这才想起陇元镇的奇怪,仰头问道:

“陇郎,你今日没穿武侯差服,莫非今日还要回去?”

贤者时间到了……他上下脑袋空空如也,也没心思遮掩想法:“不回了,我今日要宿在这里。”

“那可要把你那武侯差服取来,别耽误了明日点卯。”

“我不去万年公廨了,从明日开始我就是不良卫了。”

“这话,惊的秦云胭支起身体,满脸都是惊讶:

“这怎可能,坊间传闻高盛通不苟言笑不慕权贵,你这样的人如何能入他眼?”

他低头看向秦云胭,柔弱无骨香汗如露,坏笑着揶揄道:

“这就要看你男人我的本事了,你既然那么看我不起,不如践行承诺,把我送到其他娘子房中,可好?”

这花魁一听,抱着他怎么都不肯撒手:“不可,陇郎是我的,我只是关心则乱。”

“嘶吼~难不成你还想吃独食儿?”

“就吃~”

“就吃~”

武夫之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

大明宫、中朝、东苑不良府

春日气灼热、金辉侵殿檐。

那黑白分明的仙鹤越过龙首殿,停在后院花池旁,庭院中假山峭岐、花草丰茂,四面各有游廊,将北部歇山殿堂与两侧悬山偏堂连接,构成一座精巧别致的庭院。

高盛通站在南堂前,透过游廊看向园中仙鹤扑腾觅食,眼神淡然自若、古井无波。

只是,他的这种淡然却被手心的汗渍给出卖了,笔杆上水珠盈盈,已经捏了不知道多久。

那刻漏临近午时正刻,距离他与陇元镇约定的时间只差一炷香时间,如果他再不来,他可真得考虑怎么在折子上回禀圣人。

当啷!

铜漏午时正刻已然到了,铜丸落釜、清脆轰鸣。

“高督。”

小文官递上研磨好的徽香墨,高盛通看了一眼拒收衙员的公文,眼神闪烁准备签下红。

“慢着!”

一个玄袍不良卫慌忙闯进殿堂,赶紧把笔杆子抽出,莽撞之力,墨汁洒得公文星点黑斑。

“陆善,你别以为升了副尉,就可以不懂规矩~”

陆善顾不得墨汁甩到络腮黑胡上,睁着铜铃碧眼嚷嚷道:“来了,督主,那小子来了。”

“哦?看来我真是低看他了,把他叫到这里来吧。”

“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