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以舞打令

元恪的阿爷元宰谁人不知!

官拜中书门下三品,门生众多、谒客如流,高官得势可比闲散勋贵要好受用,天天去政事堂吃天子赐食的主儿,称得上一言可杀万官!

大端虽是群相制,唯独元相是圣人跟前长盛不衰的红人。

元恪这样的朱紫贵胄,当然有权力嘲笑陇元镇,你还不能生气!

挤兑我是吧……陇元镇也不怯生,坐进新设的席面。

“今日,可不是我要来的,是秦都知请我过来。”

这话,一时激起千层浪,所有宾客的目光从这纨绔身上,转移到秦娘子。

“是,前日我曾受邀去私宅抚琴,不料那人对我动手动脚,是陇公子帮我挡了家丁,助我逃脱。”

“原来……如此!”

众人一幅恍然大悟的神色。

“既是救命恩人,那列席也无妨,好酒好肉招待,我听闻陇公子不通诗书,料你也不喜繁文缛节,吃完回去便是。”

沈宴文微微斟酒,终于发力。

他一句脏话也没说,还颇为人着想,意思却很明白——你就是没读过书的酒囊饭袋,肯定也没啥文化,写实赋文你就别参加了,吃了饭就回去吧。

读书人骂人,怎么能带脏字儿。

“好说好说,开席便是。”

秦云胭拍手后,丫鬟捧着珍馐佳肴,逐一放在宾客身前案几。

花魁设宴,必定不同寻常,前有剑器浑脱舞、后有胡璇太平乐。

歌舞助兴、把酒言欢、宾客无不兴高采烈。

觥筹交错之间,终于来到正题:举杯相歌、以舞打令。

大端民风彪悍、崇尚阳刚,风月宴会也有文会和武会之分,文会是席纠诗文,左不过是写诗词藻。

武会就不同,可不是几个大汉扯着膀子比武摔跤。

皇族勋贵设家宴,饮宴极乐之处,往往踏歌而行,举杯相邀,以此娱乐宾客。

打令,是大端宴饮武会的一种坊间说法,主人会在酒席间率先跳舞,然后慢慢斟满美酒靠近宾客。

宾客这时候要做的,就是和主人同歌起舞,然后击鼓传花一般,再邀请下一位宾客和歌而舞。

如果宴席足够高兴,主人会把列席宴会的所有宾客都邀请一遍,此时宾客相乐、手舞足蹈,满堂煊赫,蔚为热闹。

秦云胭酒色微醺、风情旖旎,从案几后举起镶宝嵌金的酒盏起身来,婀娜前行到宁郡王身前:

“郎君啊,斟满美酒与君邀,可否满饮此杯,为奴家和歌一首?”

宁郡王为圣人亲侄,父亲早亡自然多疼爱他,赏金赐宅不计其数,倒是让宁郡王在宗室子弟里出了名,他挥金如土颇为大方,这种宴会不知参加多少,自然懂得道理。

他爽朗大笑,起身相和:“秦娘子劝酒、岂敢不喝,但请娘子先饮。”

秦云胭能成都知,诗文辞藻可能不佳,但情商一定足够高,她微微躬身,婉转开唱:

“昔年铸庐茅舍女,昨日小家碧玉成,而今夺魁堂前燕,士别三日刮目看,何当对酒交相劝。愿君为我饮满杯,再陈三愿为君听。”

“一愿世清平,二愿身强健,三愿临白头,数与君相见。”

美人在前,宁郡王毫不扭捏,斟满酒杯一饮而尽,最后相和道: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娘子千岁,二愿朗身长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一曲和歌,满堂喧哗。

席间乐曲早已欢快如烈,鼓点铿锵顿挫,如秦王破阵。

宁郡王扭身扬臂、袍袖甩动、旋转腾踏、招手遥送,本应该举起酒杯邀请其他宾客,却直接行至陇元镇身前。

这下子,席间几人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

宁郡王这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如果在席间揶揄陇元镇,难免落下刻薄口实,有辱皇家体面。

可和歌而行、以舞打令是宴会风尚,你自己因为不会打令出了丑,可怪不得旁人。

权贵对以舞打令看得很重,如果来宾在宴会上出丑,那可就相当于现代社会在饭局社死了!

元恪翘腿松坐,喝得面色潮红,故意嚷嚷道:

“宁王,你这可不仗义,明知道陇公子不善诗文,如何能和歌,不如放他一马,让他自罚三杯下去便是。”

秦云胭看向陇元镇,随即笑意盈腮,看向诸位宾客:

“不如,陇公子给我个彩头,我替公子和歌一曲,也算回敬宁郡王。”

这,已经是给陇元镇搭了个台阶,他只要把随身玉佩丢给她,这花魁自然就帮他和歌解围,这样既不伤和气也显体面。

不过,陇元镇心中却明白,宁郡王来者不善,他一计不成,自然会再生一计,铁了心给他挖坑,岂会轻易被秦云胭敷衍过去。

“哎~今日是你首宴,他既然来了,必然要拿出点真东西,秦娘子何苦替他遮掩。”

元恪三番两次挑衅陇元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是故意与他为敌,诸多看客一起看向这小武侯,都知道他不通诗文,想看看他如何出丑。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陇元镇看向席间缩了缩脖子,这些人他没把握斩草除根。

但,你们不是喜欢讽刺我吗,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