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力马扎罗的雪

乞力马扎罗山高19710英尺,常年被积雪覆盖,号称“非洲最高的山峰”,马赛语称其西峰峰顶为“纳加吉?纳加伊”,意为“上帝之所”。靠近西峰顶部有一具尸体,是只被风干冻硬的豹子。没人能解释得了那只豹子跑到如此之高的地方来做什么。

“最妙的是一点儿都不疼,”他说,“这时候你就知道坏事了。”

“真是这样?”

“绝对是这样。我很抱歉,这气味一定熏到你了。”

“没有的事!千万别这么说。”

“瞧瞧它们,”他说,“不知是我这副鬼样子还是这股子臭味把它们给招来了。”

行军床置在宽茂婆娑的金合欢树下,男人躺在上面,透过树荫眺向炫目刺眼的平原。三只面目可憎的大鸟蹲在那儿,天空中还盘旋着几十只,掠过时留下一道道迅捷的影子。

“自从卡车抛锚以来,它们就在那儿盘旋了,”他说,“今天是第一次见它们落在地面上。说来好笑,我起初还非常仔细地观察过它们的飞行姿态,以防有一天写小说时用得着。”

“我求你别这么想。”她说。

“我只不过说说罢了,”他说,“说说话能让我好受一点儿,但我不想扰得你心烦。”

“你知道我不会烦这个,”她说,“只是什么事都做不了,真让人心焦难安。我觉得我们应该尽量放轻松点儿,只等飞机来就好。”

“等吧,或许飞机压根不来。”

“求你告诉我,我能做些什么?一定有什么是我能帮得上的。”

“你可以帮我把这条腿锯掉,或许还能阻止它继续恶化,不过我很怀疑有没有用。不然,你干脆朝我来一枪。你现在的打枪水平还不错。我教过你射击,不是吗?”

“拜托你,别那样说话了。要不我给你读点儿东西?”

“读什么?”

“随便在书包里挑本没有读过的。”

“我可听不进去,”他说,“说话是最轻松容易的。我们吵吵架,时间也就过去了。”

“我不想吵架,也从来不想吵架。我们别再吵架了,无论神经多紧张都不要吵了。他们今天可能会搭另一辆卡车回来。说不定飞机就要到了呢。”

“我不想折腾了,”男人说,“除了能让你觉得好受点儿,现在走已经没有意义了。”

“懦弱。”

“你就不能让一个男人死得舒服点儿?别骂人好吗?再说骂我有用吗?”

“你不会死的。”

“别傻了。我就快死了。不信问问那些杂种。”他朝那些肮脏的大鸟蹲着的地方看过去,大鸟光秃秃的脑袋埋在耸起的羽毛里。第四只鸟落了下来,降落时快速跑了几步,接着慢腾腾地朝另外三只蹒跚走去。

“每个营地都看得见它们,只不过你从不注意而已。只要你不自暴自弃,就不会死。”

“你在哪里看的这些?真是蠢透了。”

“你可以想想其他什么人。”

“天哪,你可饶了我吧,”他说,“我就是干这个的。”

随后,他躺了下来,安静了一会儿,隔着平原上蒸腾的热浪望向灌木丛的边际。几只野羚羊匆匆闪现,仿佛点缀在黄色草原上的白点;更远处,他看到一群斑马,白色的身影衬在绿色的灌木丛中。这是个舒适宜人的营地,它安置在大树下,背靠山坡,有不错的水源,清晨的时候,几只沙鸡会在不远处快干涸的水塘里扑腾。

“你真不想让我读点儿什么吗?”她坐在行军床旁边的帆布椅子上问道,“起风了。”

“不想听,谢谢。”

“也许卡车就要来了。”

“我才不在乎什么破卡车来不来。”

“我在乎。”

“你在乎的那么多该死的事全都是我不在乎的。”

“没那么多,哈里。”

“喝点酒怎么样?”

“这对你没好处。《布莱克手册》 里面说了,要戒掉所有酒精。你不应该喝酒。”

“摩洛!”他喊道。

“您吩咐,先生。”

“拿杯威士忌苏打。”

“好的,先生。”

“你不该喝酒的,”她说,“这就是我说的自暴自弃的意思。手册上说了,这对你不好。我知道酒对你没好处。”

“不,”他说,“它对我有好处。”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他想。看来他再也没有机会完成它了。看来这就是结束的方式,在为喝一杯酒而引起的争吵中结束了。自从坏疽从他的右腿蔓延开来,他就感受不到疼痛了,连恐惧也随疼痛一并离去。如今,他能感知的只有筋疲力尽的疲惫及命之将至而处境不快的愤怒。对此,这业已临近的终结,于他而言已失去了好奇。它纠缠自己多年,但是现在它却失去了任何的意义。不可思议的是,足够的疲倦居然能如此容易让人抛却一切思考。

现在,他再也无法执笔了,他曾留存下来想等到能力足够时再去写的东西,再也不能写了。也好,他也不必再为试图写什么而历经挫折,摧残身心了。也许根本就写不出东西来,那才是自己一再拖延、不肯动笔的原因。不过,他现在永远也无从得知了。

“我真希望我们从没来过这里。”女人捧着杯子,咬着嘴唇看着他,“要是在巴黎,你根本不会染上这种病。你总说你喜爱巴黎。我们本可以待在巴黎或去其他任何地方。去哪儿都行。我说过我乐意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如果想打猎,我们可以去匈牙利,那样也会很不错。”

“这都怪你那该死的臭钱。”他说。

“这不公平。”她说,“我的钱不就是你的?我抛下一切,随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跟着你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我不过是希望我们从没来过这里。”

“你说过你喜欢这儿。”

“我是说过,但那时你还好好的。现在,我憎恶这里。我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在你的身上。我们究竟做了什么,让这倒霉的一切撞到我们头上?”

“我猜,我干的无非是在刚开始刮伤时忘了给伤口擦碘酒,因为我从没被感染过,所以之后也没管它。再后来,伤口开始恶化,可其他抗菌剂也用完了,只好用弱效的碳化溶液,结果麻痹了毛细血管,产生了坏疽。”他看着她,“还有别的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

“如果我们雇一个好修理工,而不是吊儿郎当的吉库尤 司机,他就会检查机油,绝不会把卡车的轴承给烧了。”

“我也不是这个意思。”

“要是你没有离开你那帮人,你那该死的老韦斯特伯里、萨拉托加,还有棕榈滩 的那些家伙,而跑来和我待在一起的话—”

“你都在说些什么。我爱你。这不公平。我现在爱你,我将会永远爱你。难道说你不爱我吗?”

“不爱,”男人说,“恐怕我没爱过。从来没有。”

“哈里,你在说什么呀?你昏了头了。”

“没有。我没什么头好昏的。”

“别喝了,”她劝道,“亲爱的,求你别喝了。我们得尽全力。”

“你自己尽力吧,”他说,“我累了。”

这会儿,他的脑海中显现出卡拉加奇 的一个火车站:他背着背包站在那里,辛普伦-东方快车 的头灯划破黑夜,彼时,他就要在撤退之后离开色雷斯 了。那是他攒下来要写的一段东西。早餐时,他看着窗外保加利亚群山上的积雪,弗里德托夫?南森 的秘书问老人那是不是雪。老人望着山说:“不,那不是雪,还不到下雪的时候。”秘书便对其他女孩重复了这话:“瞧吧,不是雪。”“不是雪,”女孩们纷纷应承道,“我们弄错了,那并不是雪。”但,那的确是雪,在他致力难民交换时,是他把她们送进了大雪中。她们在那个冬天踩着大雪行走,直到死亡。

那一年的圣诞节,高尔塔尔山也下了整整一个礼拜的雪。那一年,他们住在伐木工的小屋子里,方形的大瓷炉子占领了一半的房间。当那个在雪地里留下血脚印的逃兵闯进来时,他们正睡在塞满山毛榉叶子的床垫上。他说警察就要追上他了。他们给他穿上羊毛袜,出去同宪兵们周旋拉扯,直到大雪覆盖了血的印记。

在施伦茨 ,圣诞节那天的雪真是太清亮了。当你从小酒馆看外边的人们走出教堂回家时,那亮简直能刺痛你的双目。他们沿着河边那条被雪橇磨光了的土黄色小路,扛着沉甸甸的滑雪板走上长松树的山坡,然后从马德勒小屋上面的冰川一路滑下来。那里的雪就像蛋糕上的糖霜一样柔滑,像面粉一样轻盈。他记得那悄无声息的滑行,人快得如鸟儿滑翔一般。

那次,他们被暴风雪困在马德勒小屋一个星期,整日在马灯的烟雾缭绕中打牌。伦特先生越输,加的赌注就越高。终于,他什么都输尽了。所有的一切:滑雪学校资金、整个赛季的利润,最后是他的资本钱。直到现在,他还能记得伦特的样子:他的长鼻子凑过去,拿起牌翻开,大叫着“Sans Voir” 。那会儿,他总是在赌博:没下雪时赌,雪下大了依然在赌。他在想自己一生中究竟在赌博上耗费了多少时光。

但是,对于这些事他一行字都没写过,没写过那个寒冷耀目的圣诞节,平原上倒映着群山的阴影;巴克飞过边界线去炸撤离奥地利的军官的火车;在军官四下逃窜时,巴克用机关枪扫射他们。他记得后来巴克走进食堂,讲述这个故事。大家静静地听着,然后有人说:“你这个狗娘养的刽子手。”

他们杀死的,和那些同他们一起滑雪的人一样,都是奥地利人。不过,不是同一批人。那一整年都在陪他滑雪的汉斯,曾经属于“皇家猎人” 。他们在锯木厂上方的小山谷上打野兔时,两人聊起了帕苏比奥战役,还有攻打佩尔蒂卡拉和阿萨隆尼的事情。他对此也从未写过一个词。他既没写过蒙特科尔纳,也没写过西艾特科慕尼,更没写阿西艾罗 。

他究竟在福拉尔贝格和阿尔贝格 待了多少个冬天?应该是四个。接着,他想起当他们走进布卢登茨 买礼物时碰到的那个卖狐狸的人;想起上好的樱桃白兰地在唇齿间散发的樱桃核香味;想起在松软的雪地上疾驰而行,唱着“嘿!嚯!罗莉说” ,滑下最后一段坡道,从陡峭的山崖直冲下去,转三个弯穿过果园,越过沟渠,落在小客栈后面结冰的道路上。他们松开绑带,踢掉滑雪板,把它们倚靠在旅馆的木墙上。灯光从窗户里渗出,屋子里烟雾缭绕,新酿的酒香气四溢,散发着温暖的气息,他们拉着手风琴。

“我们在巴黎时住在哪里?”他问那个现在正坐在他身旁帆布椅上的女人。

“住克利翁 。你明明知道。”

“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个?”

“我们一直住在那儿。”

“不,不是一直。”

“除了那里,要么我们就住在圣日耳曼区的亨利四世洋亭。你说你爱那个地方。”

“爱是一坨屎,”哈里说,“而我就是站在屎堆上打鸣的公鸡。”

“如果不得不离开人世,”她说,“有必要把一切都毁掉吗?我是说你一定要带走一切吗?杀了你的马,杀了你的妻子,烧了你的马鞍和盔甲?”

“没错,你那该死的钱就是我的盔甲。它们是我的快马和盔甲。”

“别这样说。”

“好吧。我不说了。我不想伤害你。”

“现在说有点儿晚了。”

“那好吧,我会继续刺痛你。这还挺有趣,反正现在我唯一喜欢和你做的事也做不了了。”

“不,这不是真的。你喜欢很多事情,所有你想做的我都会陪你做。”

“天,看在上帝的分上,别说好听的话了,行吗?”

他看着她,发现她哭了。

“听着,”他说,“你认为我这么说是为了有趣?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说那些话。我想我不过是要试图毁了一切,让自己活下来。我们开始说话时,我还好好的。我不是故意挑起来的,现在的我疯了,跟个老傻瓜似的对你说着残忍的话。亲爱的,别在意我的疯话。我爱你,真心爱你。你知道我爱你。我从来没有像爱你那样爱过别人……”

他又溜进了他熟悉的、赖以维生的谎言里。

“你对我真好。”

“你这婊子,”他说,“你这有钱的婊子。这是句诗。这会儿,我很有诗性。腐烂和诗歌。腐烂的诗歌。”

“住口。哈里,你为什么现在非要变成一个恶魔呢?”

“我什么都不想留下。”男人说,“我不想死后还留什么东西。”

现在已经是傍晚了,他从睡梦中醒了过来。太阳落到了山的背后,整个平原上都笼罩着阴影,一些小动物在营地附近觅食。他注意到它们已远离灌木丛,脑袋正快速地抬落,尾巴扫来扫去。大鸟不再守在地面上,全都栖息在一棵树上,沉甸甸的,数量看起来更多了。他的贴身男仆坐在床的一旁。

“夫人去打猎了。”男仆说,“先生想要点儿什么?”

“什么都不要。”

她要去猎点儿肉回来。因为知道他不爱看射猎,因此她去了一个远点儿的地方,不打扰他视野内这一小块平原的宁静。她总是很体贴,他想。不论是她知道的、读到的,还是听来的,她总是思虑周全。

他来到她身边的时候,他就已经完蛋了。这不是她的错。一个女人怎么会知道自己说话口不对心?怎么会知道自己不过出于习惯随口一说,只为图个舒坦?自从他不再真心待人后,他的谎言比起真话,更讨女人欢心。

他并没撒很多谎,不过也没说什么实话。他曾有过自己的生活,但已经结束了;然后,他又有了新的生活,和其他什么人,有更多的钱,在一些旧爱之地,还有一些新欢之处。

要是不去思索,一切都还过得去;心里有了计较和防备后,就不会像大多数人一样伤心崩溃。自己对过去所做的工作总是摆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如今终于不能再做了。但是,私下里对自己说要写写关于这些人的事;写他们的泼天富贵;写自己不属于他们,而是打入他们国度的刺探者;写自己终会离开,把这些过往都化成文字,至少有一次,是个知情知底的人在写作。但是,他再也不能够了,因为每天都不写作,日子安适地过,扮演着那些他自己瞧不起的人,这一切都在慢慢地消解了他的能力,消磨了他工作的意志。最后,他就再也不工作了。当他不工作时,那些他认识的人都变得顺眼多了。非洲是他一生最美好之时所得快乐最多的地方,因此他才回到这里,想重新开始。他们安排了这次并不怎么舒适的游猎:没有多么艰苦,但也不豪华奢侈。他以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重新锻炼自己,给自己的灵魂减减肥,就像拳击手为了塑造身形去山里训练一样。

她本来喜欢它。她说过她热爱这次旅行。她热衷于任何令人感到兴奋的事情,包括环境的变化,那里有新的人和愉快的事物,就连他也有了恢复工作意愿的错觉。现在,如果就这样结束,他清楚结局如此,但绝不能与因为断了脊背就咬自己的蛇一个样。这不是那女人的错。就算不是她,也会是其他人。他如果是靠谎言生活的,那么就该努力地死于谎言。他听见山那边传来一声枪响。

这个好心、有钱的婊子打得一手好枪。这个和蔼的看护人是他才华的毁灭者。全都是放屁,是他自己摧毁了自己的才华,为什么要赖到这个女人的头上,难道因为她尽心尽力的照顾吗?他懒怠动用自己的才能,背叛了自己,背叛了信念。酗酒无度钝化了他锐利的观感,懒惰倦怠、势利傲慢和不择手段,种种一切,让自己的才华尽失。这都算什么?一本旧书目录?他的天分到底是什么?没错,他曾有过一种天赋,但他没好好使用,反而用来做了交易。他从不过问自己做了什么,总是在意能做什么。因此,他选择用其他东西代替纸笔上的谋生。同样奇怪的是,每当他爱上另一个女人时,这个女人总是比上一个女人更有钱,难道不是吗?可是,当他不再爱了,当他只用谎言哄骗人的时候,就像他现在对待的这个女人—她是他所有女人中最有钱的一个,腰缠万贯,曾也有过丈夫和孩子,有过不如意的情人,她把他当作一个作家、一个男人、一位伴侣、一个值得炫耀的占有物来爱—可奇怪的是,当他满嘴谎言并不再爱她时,他给予她的却比真正爱她时要多。

无论你的成就如何,他想,你生活的方式就是你的天赋所在。他这一生都在以这一种或者那一种方式贩售自己的生命力。当你的感情不那么沉重时,你付出的反而物超所值。他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但他绝不会把这个写下来,即便是现在,也同样不会。不,他不会写,尽管这很值得一写。

她走进了他的视线,现在正穿过旷野走向营地。她穿着马裤,扛着一支来复枪。两个男仆抬着一只野羚跟在她身后。他想,她仍是一个好看的女人,有副令人愉悦的身体。她对床笫之事有极好的天赋和品味。虽然她不漂亮,但他喜欢她的面孔。她读了很多书,喜欢骑马打猎,当然,她酒喝得太多了点儿。她的丈夫在她还相当年轻的时候就死了,她有段时间全身心地去照顾两个刚长大的孩子,可孩子们并不需要她,反而觉得她的左围右绕令他们难堪。于是,她便把注意力放到了马匹、书本和酒瓶子上。她喜欢在晚餐前就着威士忌苏打读点儿书。到了晚餐时,她已经有了几分醉意,吃饭时再喝上一瓶葡萄酒,通常会醉到足以昏睡过去。

那是在有情人之前。有了情人以后,她就不再喝那么多了,因为她不再需要酒精来帮她入眠了。但是,情人使她感到无聊。她曾嫁给了一个从不会让她厌倦的男人,而这些人,让她厌烦至极。

后来,她两个孩子中的一个在一次飞机失事中丧生了。在那之后,她就不再流连于情人,也不再靠酒精麻醉自己,而是不得不找寻另一种生活。突然间,她对独自一人感到了深切的恐惧,她想有一个值得她尊重的伴侣。

事情开始的时候非常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东西,总是对他过的生活表示钦慕,认为他完全按照自己的个人意愿过活了。她得到他的步骤和她最终爱上他的方式都属于正常发展的一部分。于是,她为自己建立了一种新的生活,而他,则出卖了剩余的旧生活。

他以此换来了安全,换来了舒适。这没什么好否认的。不然还能换来什么呢?他不知道。她会为他买任何他想要的东西,这个他清楚。她这女人该死的甜美,他乐意和她上床,就像和其他女人那样;他甚至更乐意上她的床,因为她富有,她令人愉悦,品位不俗,而且她从不玩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如今,她重新建立的生活就要宣告过期了,就因为两周前他没有擦碘酒。当时,他们去拍摄一群非洲水羚,在向前靠近时,一根荆棘划破了他的膝盖。它们抬起头一边张望,一边用鼻子嗅着空气,耳朵竖了起来警戒周围的异声,一旦有动静它们就会冲进灌木丛里。然而,它们还是跑了—在他拍下照片之前。

她现在过来了。

他躺在行军**,转头看向她。“嗨。”他朝她打了个招呼。

“我打到了一只公羚羊。”她告诉他,“用它给你炖锅好汤,我再让他们做点儿加可宁 奶粉的土豆泥。你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

“这不是很好吗?我就想也许你会好起来的,你知道这个的。我离开时你睡着了。”

“我睡得很香。你走得很远吗?”

“不远。就在山后面。我打那只羚羊时准头可真不错。”

“你枪法很棒,你知道的。”

“我喜欢打猎。我喜欢非洲。真的。如果你好好的,这会是我有史以来最有趣的经历。你不知道我和你一起打猎有多开心。我本来就爱这个国家。”

“我也爱它。”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到你感觉好点儿了有多棒。你之前郁郁寡欢的样子我简直受不了。别再那样对我说话了,好不好?答应我。”

“不会了,”他说,“我不记得我说了什么。”

“你没必要毁了我,是吧?我只是一个爱你的中年女人,想陪你做你想做的事。我已经被摧毁过两三次了。你不会想再次摧毁我,对吗?”

“我乐意在**毁灭你几次。”他说。

“真好,那真是愉快的毁灭。我们就是为那种毁灭而生的。明天,飞机就会来这儿了。”

“你怎么知道的?”

“我敢肯定,它一定会来。仆人们已经准备好要生火的木柴和干草了。今天,我又下去看了一眼,那里有足够的空间供飞机降落。我们准备在两头都生火。”

“是什么让你觉得它明天会来?”

“我就是知道。它现在已经迟了。等到了镇上,他们会治好你的腿,然后我们再享受几次美妙的毁灭,而不是用恶毒的话撕了对方。”

“我们能喝杯酒吗?太阳下山了。”

“你觉得你能喝吗?”

“我得喝一杯。”

“我们一起喝点儿吧。摩洛,来两杯威士忌苏打!”她吩咐道。

“你最好穿上你的防蚊靴。”他对她说。

“等我洗完澡之后吧……”

他们喝酒时,光线渐渐暗了下来,暗到枪管无法瞄准。在天色黑尽之前,一只鬣狗穿过旷野朝山坡跑去。

“这个杂碎每晚都打这儿过,”男人说道,“两周以来,每晚都这样。”

“晚上的叫声就是它搞出来的。我倒不是很在乎,它们长得够恶心的。”

他们一起饮着酒。除了总躺在一个地方有点儿不舒服,他没有感到任何疼痛。男仆们生了篝火,火光的影子映着帐篷跳动,他能感受到那种对生活的放任感又席卷而来。她对他真的很好,他却一整个下午都表现得像个浑蛋。她是个好女人,不能再好了。就在这一刻,他意识到自己要死了。

这念头来势汹汹,不是洪水般奔腾,也不是暴风般迅猛,而是一股突然充满作呕气味的空虚。奇怪的是,那只鬣狗顺着这气味的边缘溜达了过来。

“怎么了,哈里?”她问他。

“没事,”他说,“你最好移到另一边,移到向风的那边去。”

“摩洛换敷药了吗?”

“换了。我现在敷的是硼酸。”

“你感觉怎么样?”

“有点儿晕。”

“我得去洗澡,”她说,“很快就会出来和你一起吃饭,然后我们把行军床弄进去。”

“瞧吧,”他对自己说,“我们成功地阻止了争吵。”他很少同这个女人吵架,而他与自己所爱的女人却吵了那么多回。终于,吵架腐蚀了感情,磨灭了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爱得太深,要求得太多,最终全被消磨殆尽。

他想起他那时独自待在君士坦丁堡的情形。他是在巴黎大吵了一架后出走的。此后,他整日嫖娼宿妓,每次完事后,寂寞非但不能排解,反而更甚。他写信给第一个她,离开他的那个她,在信里诉说他如何放之不下:某一次,当他以为自己在摄政区外看到她时,他是如何天旋地转、心内煎熬的;说他又如何沿着林荫道尾随一个看上去像她的女人,害怕看到的不是她,害怕这份期盼化为轻烟消散;说他每睡过一个女人后,只会徒增对她的思念;说他当看清自己无法治愈爱她的心后,她曾经所做便不值一提……他在俱乐部写了这封信,头脑清醒冷静,然后邮寄到纽约,恳求她回信到他在巴黎的办公室—这样看起来更为保险一点儿。那个晚上,他太过想念她,心里着实空虚难耐,在游逛过马克西姆那里时,便找了一个姑娘共进晚餐。之后,他俩去其他地方跳了舞。她跳得糟透了,他就丢下她找了一个身材火热的亚美尼亚妓女。她的肚皮摇**扭摆着蹭向他,他几乎要被灼伤。一番大打出手后,他才把她从英国炮兵中尉手里夺过来。炮兵叫他出去,两个人在黑暗的鹅卵石街道上打了起来。他两次狠狠地打中炮兵,揍在炮兵侧面下巴上,那人还没倒,他便知道有场恶斗了。炮兵击中了他的身体,一拳头打在他的眼角上。他上了左勾拳,炮兵被打中,扑过来抓住了他的外套,一把将他的袖子扯了下来。他冲着炮兵的耳背来了两拳,推开时还用右手砸了一锤。倒下的时候,炮兵的头部先摔到了地上。听见宪兵快要走近,他和那女孩连忙跑掉了。他们上了一辆出租车,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 一路开到里米利?希萨,兜了个圈子,然后乘着寒夜回来,爬上了床。她摸上去和看上去一样成熟,肌肤细腻,嫩如玫瑰,甜如糖浆,腰腹平滑,**丰肥。在她屁股下面垫枕头都是多余之举。然而,她在清晨第一缕光线里美貌不再,粗俗尽显。于是,他在她醒来之前就走掉了。他带着一只乌青眼来到佩拉宫酒店,手里抓着外套,因为一只袖子被扯掉了。

当晚,他去了安纳托利亚 。他记得那趟旅程的后半段,整日骑马穿行在他们为了收获鸦片而种养的罂粟花地里。它们使你觉得怪异,似乎朝哪里走都不对。最终,他来到了他们和那些刚刚抵达君士坦丁堡的军官们一起发动进攻的地方。那些家伙狗屁不通,居然把炮弹打到了自家队伍里,气得英国观察员像个孩子一样哇哇大哭。

那天是他第一次看到穿着白色芭蕾舞裙和缀绒球翘头鞋的死人。他看到土耳其人如潮水般涌来,穿着裙子的男人四下奔跑,军官们朝着他们射击,后来军官自己也跑了起来。他和英国观察员也在奔命,直到他跑到肺部疼痛,嘴里充满了铁锈味,才停在一堆岩石后头。土耳其人依旧一波接一波地涌来。后来,他看到了些他想都想不到的事情。再后来,他看到的事更糟糕了,以致当他回到巴黎时无法谈论这些事,也无法忍受有人提及它。他经过一家咖啡馆,看见一个面前摆着一摞茶托杯盏,那张土豆脸上挂着一副蠢相的美国诗人,正和一个自称是特里斯坦?查拉 的罗马尼亚人谈论“达达运动”。美国诗人总是戴着单片眼镜,时常头疼。然后,他回到了公寓,和他重新相爱的妻子待在一处。争吵结束了,疯狂也结束了,回家真让人开心。好景不长,办事处把他的信送到了他的公寓。有一天早上,回复他的那封信被放在托盘里送了过来。他一看笔迹,全身都凉透了,企图把这封信塞到另一封信的下面,但是他的妻子说:“亲爱的,那封信是谁的?”于是,好日子刚刚开始就又夭折了。

他记得所有和她们度过的好时光,也记得那些争吵。她们吵架总是很会挑地方。为什么这些女人老是在他心情好的时候同他吵架?他从未写过这些事,起初的理由是他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后来是因为他要写的东西已经足够多了,没必要了。不过,他一直以为自己最终还是会写的,因为可写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他目睹了世界的变化,不是说仅仅看到世上发生的那些大事;尽管他见识过许多,也观察过很多人,但是他看到了微妙的变化,还记得人们在不同时期的状态。他曾生活在其中,也观察过,将其写下来是他的职责。但是,他再也写不了了。

“你感觉怎么样?”她问道。这会儿,她已经洗完澡从帐篷里出来了。

“还凑合。”

“你现在能吃饭吗?”他看见摩洛跟在她后面,提着张折叠桌,另一个男仆端着盘子。

“我想写点儿什么。”他说。

“你应该喝些肉汤来保持体力。”

“我今晚就要死了,不需要保持体力。”

“别一副神经兮兮的夸张样,哈里,我拜托你。”

“你为什么不用用你的鼻子?我都烂到大腿根了。我他×还喝肉汤干吗?摩洛,给我威士忌苏打。”

“喝点儿汤吧,求你。”她轻轻地乞求道。

“好吧。”

肉汤太烫了。他不得不端着杯子等它晾凉了,然后一口气喝了它。

“你真是个好女人,”他说,“别在意我了。”

她看着他,扬起她那张在《激流》和《城市与乡村》上广受喜爱的脸看着他。酒精略微侵蚀了这张脸,床事亦稍加摧残了她的面庞,但《城市与乡村》可从未展示过她那漂亮的**、有力的大腿,以及那双轻轻爱抚你后腰的手。当看着她的笑容时,他再次感到死亡的临近。不过,这次并不那么迅急,而是轻轻缓缓的,就像吹晃烛光、拔高烛火的微风一样。

“他们待会儿可以把我的蚊帐拿出来挂在树上,点上篝火。今晚,我不进帐篷了,不值得挪来挪去了。晚上天气很好,不会下雨。”

看来这就是自己死亡的方式了,在一片听不见的瑟瑟风声中。也好,再也不会有争吵了,这个他可以保证。他从未有过这种经历,他可不想给搞砸了。保不齐他还是不能如愿,毕竟已经搞砸了一切。也许,这次不会了。

“你不会听写速记吗?”

“我没学过。”她告诉他。

“没关系。”

没时间了,这点毫无疑问。虽然那些事似乎像是被压缩了,但是如果处理得当,你可以把所有事情都塞进一个段落里。

湖上方的小山上有一座木屋,木头缝隙间抹着白色的灰泥。门旁的一根柱子上挂着一个叫人们吃饭的餐铃。屋子后面是田野,田野后面就是伐木林。一排伦巴第白杨从木屋一直延伸到码头,其他的白杨沿着岬角站成一列。树林边上有条通往山上的小路,他曾沿着那条路采过黑莓。后来,那座木屋被烧了,那些放在壁炉鹿脚架上的猎枪也被点着了,铅弹融化在弹匣里,枪托也烧掉了……只剩枪管被丢在那堆草灰里,那些草灰本来是用来在制肥皂的大铁锅里烧碱液的。你问祖父能不能拿枪管来玩,他说不行。你明白了,那还是他的枪,而且他再也没有买过其他的枪,也不再打猎了。如今,一座新的木屋在旧址上重建了,漆成了白色,从门廊上能看到白杨树和远处的湖,但再也看不到任何猎枪了。曾挂在鹿角架上的猎枪枪管仍旧躺在灰堆里,再也没人碰过它们。

战后,我们在黑森林 里租了一条钓鳟鱼的小溪。有两条路能去那里:一条路是从特里贝格 往下走到山谷,绕过与白色小路交叉的那条林荫道,然后沿着一条岔路走上去,向上穿过山坡,沿途会经过一些有黑森林风格大房子的小农场,一直到岔路交汇的那条溪流。我们就在那里开始钓鱼;另一条路要沿树林的边缘攀过陡峭的山坡,接着穿过山顶的松树林,出了森林就是一片草甸,然后再向下穿过草原,走到桥那边。那条小溪并不大,窄窄的,水流清澈湍急,沿岸长满了白桦,溪水在流经树根的地方汇成了一个水潭。

特里贝格的那家旅店的季度生意不错。在那段愉快的日子里,我和那家店的老板成了很好的朋友。第二年通货膨胀,他前一年赚的钱不足以支撑开店的成本,便上吊自杀了。

这些你可以口述,但你没法口述康特斯卡普广场 的景象:那里的卖花人在大街上给花儿染色,染料淌了一路,一直流到了巴士的发车点。老男人和老女人们总是被葡萄酒和劣质果渣酒灌得醉醺醺的;小孩们在冷飕飕的空气里吸溜着鼻涕;臭汗和贫穷的气息缠绕,“业余爱好者咖啡馆”的醉鬼和米赛特舞场里的妓女就住在舞厅楼上。那看门女人在自己的小隔间里招待共和卫队的骑兵,骑兵把饰着马鬃的头盔放在一把椅子上。大堂对面有位房客的丈夫是一名自行车赛车手。那天早晨,她在乳制品店里打开《机动车报》,看到他在环巴黎赛中名列第三时不禁乐开了花,那可是他头一次参加大赛事。她的脸兴奋得通红,放声笑了出来,随后上了楼,抓着那张黄色的体育报纸开始号啕大哭。米赛特舞厅老板的丈夫是个开出租车的,当哈里不得不乘早班飞机时,这位就会上门来叫醒他,两个人经常在白铁皮吧台喝杯白葡萄酒后再上路。那时,他和街区的邻居都很熟悉,因为大家都一穷二白。

广场周围住着两种人:酒鬼和运动狂。酒鬼靠酗酒对付贫穷,而运动狂则靠锻炼来忘掉它。他们是巴黎公社拥护者的后代,因此了解政治对他们来说并非难事。他们知道是谁枪杀了他们的父亲、亲戚、兄弟和朋友。公社失败后,凡尔赛军队开进,占领了城市,处决了所有他们抓住的人:手上有老茧的、戴着成员帽的,或有任何标志说明他是个劳动者的,都被杀了。就在这样的贫困里,在街对面就是马肉铺和葡萄酒合作社的住区里,他提笔开始了写作。巴黎再也没有哪个地方令他如此喜爱了。这里树木丛生,有下面漆棕的白色灰泥老房,圆形广场上跑着绿色的长巴士,路面上凝着紫色的染料,从山上陡直通往塞纳河的勒穆瓦纳红衣主教街,还有另一边莫菲塔德街狭窄熙攘的世界。往上通往万神殿的那条街和他常骑着自行车经过的那条街道,是整个街区里唯有的两条沥青马路。车轮下的路面平整光坦,街道上的房子又高又窄,还有保尔?魏尔伦 死在里头的那家高顶廉价旅馆。他们住的公寓里只有两间房,他在那家旅馆的顶楼租了一间用来写作,每月要花费六十法郎。他可以从那儿俯瞰巴黎城的屋顶和烟囱,还有所有山峰。

在公寓里,你只能看到卖木柴和煤炭的人的铺子。他也卖酒,卖劣酒。金色的马头放在马肉铺外面,打开的窗户里挂着金色和红色的马肉。刷了绿漆的合作社是他们买葡萄酒的地方,那里卖的酒又好又便宜。其余的,不过是邻居的灰泥墙和窗户而已。每当晚上有人在街上喝醉了—是那种典型的法国式醉酒,哼哼唧唧地抱怨自己没醉—就会有邻居打开他们的窗户,然后低声咕哝着些什么。

“你还想再来点儿肉汤吗?”女人这会儿问他。

“不了,非常感谢。汤好极了。”

“再喝一点儿吧。”

“我更想来杯威士忌苏打。”

“酒对你不好。”

“是。这对我有害。科尔?波特 写过这方面的词,还专门谱了曲,‘知道你为我疯狂’。”

“你知道我喜欢你喝酒。”

“哦,是的。只是对我有害。”

当她走开时,他想,他会得到一切他想要的。不仅仅是一切他想要的,而是所有的一切。唉,他累了,太累了,他要睡一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亡还未降临,它一定是转悠到另一条街上了。死神出双入对,骑着自行车,无声无息地潜行在路面上。

不,他从没写过巴黎,那个他在意的巴黎。但是,其他那些没写过的呢?

那个牧场,那银灰色的鼠尾草丛、灌溉渠中清澈欢快的流水,还有深绿的苜蓿,又如何呢?那爬上了山丘的小径,夏天的牛像鹿一样害羞。秋日里,你赶着牛群下山,吆喝声、喧闹声萦绕不绝,缓缓移动的牛群扬起灰尘,交织成影。群山背后,山峰的影子映着暮色清晰锐利;在月光下沿着小径骑马下山,山谷对面月色皎洁。此刻,他想起曾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抓着马尾穿过木材林摸索下山,想起所有他打算写下来的故事。

还有那个打杂的傻男孩。那时留他在牧场,叮嘱那个男孩别让任何人来偷干草。有个从福克斯来的老浑蛋想搞点饲料,那男孩以前给老头儿打工的时候挨过老头儿的揍。男孩拒绝给老头儿草料,老头儿便扬言还要揍他。这男孩从厨房拿了来复枪,在老头儿试图进入谷仓时崩了他。当他们回到牧场时,老头儿已经死了一星期,尸体在牲畜棚里冻得僵硬,一部分已经被狗吃了。他用毯子裹起了剩下的尸体,拿绳子捆绑在雪橇上,让男孩帮忙拖着。他俩踩着滑雪板,拉着尸体上了路,滑了六十英里来到镇上。然后,他把男孩交了出去。男孩压根儿没意识到自己会被捕,还想着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希望跟他成为朋友,得到他的奖励。他帮忙拖来这个老头儿,因此大家都会知道这老家伙有多坏,知道老头儿是如何企图偷走不属于他的饲料的。当警察拿手铐铐上男孩时,男孩简直不敢相信,开始大哭起来。这是他保存下来要写的一个故事。他知道至少二十个发生在那儿的这样的好故事,可他一个也没写过。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没有什么。”

自从有了他后,她就不怎么喝酒了。但他如今知道了,如果他能活着,他就绝不会写她。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他都不会写。有钱人沉闷乏味,酗酒无度,整天就知道把时间花在双陆棋上。他们唠唠叨叨,枯燥至极。他记起可怜的朱利安,记起他对有钱人怀带着浪漫意味的敬畏,记起他每次讲故事的开头就是“富人和你我是不同的”。有人对朱利安说:“没错,他们更有钱。”但对朱利安来说,这笑话并不幽默。他原本认为他们是一个极富魅力的族类,但当他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后,便被击垮了,就像其他击垮他的事一样。

他以前瞧不起那些被击垮的人。他没必要去喜欢它,因为他了解这是怎么一回事儿。他能战胜一切,他想,只要他不在乎,就没什么能伤得了他。

好吧。现在的他可以不在乎死亡,让他惧怕的一向只有疼痛。他能像任何一个男人一样忍受痛苦,直到疼痛持续太久,让他精疲力竭。但眼下,病痛折磨得他够呛。就在他觉得要被瓦解时,疼痛停止了。

他回想起很久以前,投弹官威廉森在夜里穿过铁丝网时被一个德国巡逻兵的手榴弹击中,他尖叫着,乞求大家杀了他。投弹官是大个胖子,非常勇敢。虽然他喜欢炫耀,可也称得上是一个好军官。但是那天晚上,他穿过铁丝网时被探照灯照到,被发现了。他的肠子被炸出来挂在铁网上头。为了把他活着弄进来,他们不得不剪了他的肠子。杀了我,哈里,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开枪杀了我。他们曾有过一次争论,关于他们的主绝不会让他承受自己无法承受之事。有个人的理论也说,只要疼痛持续一段时间,人就会自动失去知觉。但是,他一直记得那天晚上的威廉森,没有什么能让威廉森失去知觉,直到他把所有省下来想自己用的吗啡片给了威廉森,但即便如此,那些药片也没派多大用场。

如今,他的疼痛尚可忍受,只要情况不再恶化就没什么好担心的,除了他宁愿身边有个更好的伴儿。他稍微想象了下他想要的伴儿会是什么样子。

不,他想,当你做什么事都拖得太久,做得太晚,你就不能期待还有人待在原处等你。大家都要离开。派对结束了,现在只剩下你和你的女主人。

我开始觉得死亡有些无聊了,就像对其他事一样,他想。

“无聊透顶。”他大声嚷出来。

“怎么了,我亲爱的?”

“不论做什么,都太他×久了。”

他看着她的脸,篝火就在她的身后。她向后靠坐着椅子,火光勾勒出她面部姣好的轮廓。他看得出她已经困了。他听见鬣狗在篝火外发出阵阵**。

“你觉得你能睡着吗?”

“当然。你为什么不进去呢?”

“我想坐在这儿陪你。”

“你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他问她。

“没有。只是有点儿困。”

“我觉得不对劲。”他说。

他刚刚觉得死亡又一次来临了。

“你知道我唯一没有失去的就是好奇心。”他对她说。

“你没失去任何东西。你是我知道的最完美的男人。”

“老天爷,”他说,“女人真没见识。这算什么?你的直觉?”

因为就在那时,死神来了,它的头靠在行军床的床脚。他能闻见死神的气息。

“千万别信什么长镰刀骷髅头的玩意儿,”他告诉她,“它可能就是两个骑着自行车的警察,或者是一只鸟。或许它长着鬣狗那样的大鼻子。”

它现在正朝他身上逼近,但是没什么形状,只是占据着一些空间罢了。

“让它滚开。”

它并没滚开,反而凑得更近了。

“你闻起来恶心死了,”他对它说,“你这臭烘烘的杂种。”

它还在向他靠近,他现在已经没法说话了。看到他说不了话后,它便靠得更近了。他试着不通过说话让它滚蛋,可是它移到了他身上,所有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胸口。它蹲在那里,令他无法动弹,也无法讲话。他听见女人说道:“先生这会儿睡着了。把床小心点儿抬起来挪到帐篷里去。”

他无法开口同她说话,让她把死神赶走。它现在蹲伏在那里,更重了,压得他无法呼吸。当他们抬起行军床时,突然一切都好了,那重量在胸口消失了。

现在是早晨,天已经亮了有一阵子了。他听见了飞机的声音。它看上去很小,在天上盘旋了一个大圈。男仆们跑了出去,用煤油点火,将干草堆在火上,这样平地的两端都燃起浓烟,晨风将它们吹向了营地。飞机又盘旋了两圈,降低了一点儿,然后向下滑行,拉平,平稳着陆。穿着休闲裤、花呢夹克的老康普顿朝他走来,头上戴着顶棕色毡帽。

“怎么回事儿,老伙计?”康普顿说。

“腿坏了,”他告诉康普顿,“来吃点儿早餐?”

“谢谢。给我来点儿茶就行。你瞧,这是架猫蛾机 。飞机上只能坐一位乘客,所以这次我没办法把夫人也带上。你们的卡车已经在路上了。”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一边说了几句话。他回来时显得比刚刚更快活。

“我们现在就得把你弄进去,”他说,“然后,我再回来接夫人。恐怕我还得停在阿鲁沙 加一次油。我们最好现在就动身。”

“你不是还要喝点儿茶?”

“我并不是真想喝,你懂的。”

男仆们抬起行军床,绕过绿色的帐篷,沿着岩石往下走,来到平地上。火堆燃得正旺,风扑着大火,把草地都给烧着了。他们从火堆旁走过,终于到了小飞机跟前。把他弄进去着实费了一番工夫。一进去,他就躺到皮座子上,伤腿直挺挺地伸到康普顿驾驶座旁的椅子上。康普顿发动引擎,上了飞机。他朝海伦挥挥手,又朝男仆们挥了挥手。咔嗒声逐渐变成熟悉的轰鸣,康比 把飞机掉了个头,躲开了疣猪洞。飞机轰鸣颠簸着在两个火堆间滑行,最后猛地一下扎进天空。他看到他们全部站在下面,挥着手,山旁的营地逐渐变得扁平,平原延展开来,成群的树木和灌木丛也变得扁平,猎场的小路都平坦地通向干涸的水洼,还有个他之前不知道的新水源。斑马缩成了小小的圆脊背,角马像一根根手指一样在平原上移动,仿佛是大脑袋的圆点在爬行。它们看到飞机投下的影子时,吓得四散逃开。它们已经小到看不出奔跑的样子。眺目远望,平原化作一片灰黄,前面则是老康比穿着粗花呢夹克的后背和棕色毡帽。他们飞过第一片山群,角马正往上攀爬,接着越过森林茂密、陡然拔高的崇山,布满密竹的峻岭,然后又是一片茂密的丛林,峰谷高低绵延起伏,山坡下连接着另一处平原。天热了起来,紫褐色满目成连。飞机在热浪里上下颠簸着,康比回头看了看他的状况。前方,又出现了一片黑黢黢的山群。

“摩洛,”她叫道,“摩洛!摩洛!”

她接着叫道:“哈里,哈里!”提高了嗓音,“哈里,求求你。哦,哈里!!”

没有回应,她听不见他的呼吸了。

帐篷外鬣狗还在发出怪叫,和惊醒她时的声音一样。但她的心跳得太响,再也听不见别的声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