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房门虚掩着,他们走了进去。

“约翰!”

从浴室里传来一阵令人不快的独特声音。

“出了什么事吗?”赫姆霍尔兹叫道。

没有人回答。那个讨厌的声音又响了两次。接着是一片沉默。随后,浴室的门“咔嗒”一声打开了,野蛮人脸色苍白地走了出来。

“我说,”赫姆霍尔兹关切地叫道,“你好像病了,约翰!”

“你是不是吃了什么不洁的东西?”伯纳德问道。

野蛮人点了点头。“我吃了文明。”

“什么?”

“文明毒害了我,我被玷污了。”随后,他又用压低的声音说道,“我吃下了自己的邪恶。”

“可是,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是说,刚才你……”

“现在我已经得到净化,”野蛮人说,“我吃了芥末,喝了温水。”

两人都诧异地盯着他。“你的意思是说,你是故意这么做的?”伯纳德问道。

“印第安人就是这样净化自己的,”他坐了下来,叹了口气,用手按了按前额,说,“我得休息几分钟,我很累。”

“嗯,我并不感到惊讶。”赫姆霍尔兹沉默了半晌,说道,“我们是来和你道别的。”他换了一种口吻说道,“我们明天早上就要出发。”

“是的,我们明天就要出发。”伯纳德说。野蛮人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种心意已决的认命表情。“对了,约翰,”他坐在椅子上,身体向前倾,把手放在野蛮人的膝盖上,跟着说道,“我想对昨天发生的一切说声对不起,”他脸红了,“我感到非常惭愧,”他继续说道,尽管他的声音已经有些战栗了,“非常……”

野蛮人打断了他的话,握住他的手,亲切地拍了拍。

“赫姆霍尔兹对我太好了,”伯纳德稍作停顿,又说道,“要不是有他,我早就……”

“打住,打住。”赫姆霍尔兹抗议道。

三人都沉默了。他们很悲伤,但这悲伤正是他们彼此爱着的象征,所以三个年轻人反而觉得幸福。

“我今天早上去见了元首。”野蛮人终于打破沉默说道。

“干吗去见他?”

“我问他,我可不可以和你们一起去岛上。”

“他怎么说?”赫姆霍尔兹急切地问道。

野蛮人摇了摇头。“他不让我去。”

“为什么不让?”

“他说他想继续做这个实验。可是我要完蛋了,”野蛮人暴怒起来,接着说道,“他们要是再拿我做实验,我可就要完蛋了。哪怕世界国的所有元首求我,我明天也要走。”

“可是你能到哪儿去呢?”两人异口同声地问道。

野蛮人耸了耸肩。“去哪儿都可以。我不在乎,只要我能独处就行。”

从吉尔福德出发,沿下行航线从威谷飞到戈达尔明,然后穿过米尔福德和维特利,飞到哈斯勒米尔,再穿过彼得斯菲尔德,飞到朴茨茅斯。上行航线大体与之平行,经过沃普莱斯登、通汉姆、普顿汉、埃尔斯特德和格雷肖特。在猪背和欣德黑德之间,这两条航线中有些落脚点之间的距离不过六七公里。对于马虎大意的飞机驾驶员来说,这个距离实在太短了,尤其在他们多吞服了半克嗦麻药片的晚上,就更是如此。两条航线上曾经发生过意外,出了严重的事故,因此上行航线向西挪移了几公里。在格雷肖特和通汉姆之间有四座被废弃的空中灯塔,标志的是从朴茨茅斯到伦敦的旧航线,灯塔上空一片冷清,显得荒凉寂静。而在塞尔伯恩、波登和法纳姆的上空,直升机在无休无止地轰鸣和咆哮。

野蛮人相中了一座古老的灯塔,作为自己的隐居地。这座灯塔耸立在普特南和埃尔斯特德之间的山顶上,整个建筑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保存得相当好。野蛮人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觉得它太舒适、太文明了,几乎到了奢华的地步。为了获得良心上的安宁,他对自己许诺要更严格地自律,要更彻底、更全面地净化自己。他来到隐居地后的第一个晚上,就故意不睡,而是跪在地上祈祷,一跪就是几个小时。他一会儿像那个有罪的克劳迪乌斯[93]乞求宽恕一样向上苍祈祷,一会儿又用祖尼语向阿沃纳维洛纳祈祷,一会儿又向耶稣和雨神祈祷,一会儿又向他自己的守护神老鹰祈祷。他不时伸出双臂,像是被钉在了十字架上,就这样过了很长时间,感到双臂越来越疼痛,最后痛得他忍不住战栗起来。他以自愿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坚韧,一直伸直双臂,同时咬紧牙关(汗水从他脸上淌下来),反反复复地祈祷着:“哦,宽恕我吧!哦,保佑我,让我变得纯洁吧!哦,佑助我做个好人吧!”他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直到他痛得快要昏死过去。

到了第二天早晨,他觉得自己获得了住在灯塔的权利,尽管大部分窗户都还装着玻璃,尽管从平台往外眺望风景是如此绮丽。他选择灯塔的理由,几乎也是他去别的地方的理由。 他之所以决定住在这儿,就是因为这儿的景色太美了。从他所在的有利位置望出去,他似乎看到了一个神灵的化身。可是,他何德何能可以每天、每时、每刻都看到这绮丽的景色?他又何德何能可以和神圣的灵体生活在一起?他只配住在肮脏的猪圈里,或是地下的黑洞里。由于在漫漫长夜里,他一直痛苦地保持着那个姿势,所以他的身体显得有些僵硬,并且一直在隐隐作痛,可也正因如此,他内心觉得宽慰了不少。他爬上灯塔的平台,望向眼前光灿灿的白日世界、朗朗乾坤,感觉自己重新获得了生活在这里的权利。在北面,他的视野被猪背长长的白垩山脊所包围,在东面的尽头耸峙着七座摩天塔楼,那一带就是吉尔福德。一看到这些大楼,野蛮人就不禁做了个鬼脸。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已经和它们相安无事地和谐共处了。因为一到晚上,这些塔楼就闪烁着几何形状的光芒,它们通体雪亮,如同发亮的手指(除了野蛮人之外,现在全英国没一个人懂得这种手势的意义)庄严地指向无边无际的神秘苍穹。

将猪背和灯塔隔开的沙山之间有一个峡谷,普顿汉就在此处。这儿有一个小村庄,九层楼高,有几座储存草料的筒仓、一家家禽养殖场和一个小小的维生素D工厂。灯塔南面的山坡上,石楠树绵延丛生,尽头是几个池塘。

在池塘更远处的树林上方,矗立着一座十四层楼高的塔楼,这里就是埃尔斯特德。在英国薄雾蒙蒙、充满浪漫色彩的蓝色天空下,欣德黑德和塞尔伯恩隐约可见。不过,吸引野蛮人来到灯塔的,并不仅仅是远处的风景,眼前的景色同样对他充满**。树林、绵亘的石楠树和黄色的金雀花、一丛丛的苏格兰冷杉、白桦树掩映下波光粼粼的池塘、睡莲以及大片的灯心草,这些都很美,而且对于习惯了美洲干旱沙漠的眼睛而言,这些都美得惊人。这里还有他想要的孤独!好些天过去了,他都没见到过一个人影。灯塔离查令T字塔只有十五分钟的飞行路程。可就连马尔佩斯部落所在的山峰也不会比萨里郡的这块荒原更荒凉。每天都有人离开伦敦,可他们出城只是为了打电磁高尔夫球或黎曼曲面网球。普顿汉没有任何球场,最近的网球场在吉尔福德,漫山遍野的花草风景是这里唯一吸引人的地方。既然没有来这里的充分理由,也就没有人光顾此地。因此,最初搬来的几天里,野蛮人独自生活,没有受到任何人的打扰。

约翰初次到伦敦时,领得了一笔费用,用于个人花销,他把大部分钱花在了购买个人用品上。离开伦敦之前,他买了四条粘胶纤维羊毛毯子、有粗有细的绳索、钉子、胶水、一些工具、火柴(尽管他打算在适当的时候做一个用来生火的取火钻)、锅碗瓢盆、二十来包种子和十公斤面粉。“不,不要合成淀粉和废棉花做的替代面粉,”他坚决地说,“尽管那更有营养。”可他没能顶住店主的劝说,末了还是买了泛腺饼干和添加了维生素的替代牛肉。现在,望着这些罐头,他不爽地责备自己心肠软弱。这是他讨厌的文明世界的产物!他已经下定决心,哪怕挨饿,也决不吃这些东西。“这会给他们一个教训。”他满怀报复的念头。这对他同样也是一个教训。

他数了数自己的钱,希望剩下的那一点点钱足以让自己挨过冬天。到了明年春天,他的菜园里就可以产出足够的粮食,让他能够自力更生,不受制于外面的世界。况且,他总能打到野味的。他看到过很多兔子出现,池塘里还有水鸟。他立刻开始做弓箭。

灯塔附近就有白蜡树;还有一整片林子,长满了漂亮笔直的榛树,可以用它们的树枝做箭杆。他开始砍伐一棵小白蜡树,裁出六英尺长的没有分杈的树干,剥去树皮,然后按照老米季马所教的法子,将白色的木头削尖,这样他就得到了一根和他一样高的树枝。他把它弄成中间粗两头细的形状,中间粗,就显得结实,两头细,是为了用起来轻巧灵便。做这事儿给他带来了极大的乐趣。在伦敦的那几个星期里,他无事可做,游手好闲,无论他想要什么,只要按下开关或拉动手柄就可以了,现在,他可以做一些需要技巧和耐心的事情,这对他不啻为一种享受。

他快要把白蜡树枝削成型时,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唱歌,不禁一惊。唱歌!这就好比他从外面突然闯入,恰好逮到自己正在做坏事。他羞惭得脸红了。毕竟,他到这里来可不是为了唱歌和享乐,而是为了避免不洁的文明生活继续玷污他,这是为了净化自己的灵魂,做个好人,这是为了积极地弥补自己的过失。他沮丧地意识到,在他沉迷于制造弓箭时,他竟然忘记了自己曾经发誓会不断地记住的事情—可怜的琳达,自己对她是那么残酷无情,还有那些可恶的多胞胎,在她死亡时,他们像虱子一样蜂拥而至聚集在她的病床边。他们的存在,不仅亵渎了他自己的悲伤和忏悔,而且亵渎了天神。他曾发誓要记住这一切,他曾不断地发誓要弥补这些过失。可是现在的他,居然快乐地坐在这里,做着弓箭,唱起了歌,真的唱了起来……

他走进灯塔内,打开那盒芥末,在火上烧开了一些水。

半个小时后,来自普顿汉的波坎诺夫斯基多胞胎孵化流程小组的三名次等德尔塔农民,恰好开车到埃尔斯特德去,车开到山顶的时候,他们惊讶地看到一个年轻人正站在废弃的灯塔外面,脱了上衣,用一根打了结的鞭子抽打自己。他的背上留下了一道道深红色的鞭痕,鞭痕上面滴淌着点点鲜血。卡车司机将车停在路边,和他的两个同伴一道目瞪口呆地目睹了这罕见的一幕。一下,两下,三下—他们数着他抽打的次数。抽打了八下之后,年轻人停止了自我惩罚,跑到树林边,开始剧烈地呕吐起来。吐完之后,他又跑回来,继续拿起鞭子抽打自己。九下,十下,十一下,十二下……

“我主福特啊!”司机低声说道。他的两位同伴也是同样的反应。

“我主福特啊!”他们说。

三天后,记者们成群结队地来了,如同秃鹰围聚在腐尸上。

用慢火将做弓体的新木头烘干和淬火后,弓就做好了。野蛮人忙着做起箭杆来。三十根榛树枝条已经削好并且烘干了,用锋利的钉子做箭头,箭尾端的凹槽也已经精心地刻好。一天晚上,他突袭了普顿汉的家禽养殖场,现在他猎得的羽毛足以装备整个军械库。第一个记者找到他时,他正准备把羽毛装饰在箭杆上。那位记者穿着气垫鞋,悄无声息地从他身后走了出来。

“早上好,野蛮人先生,”他说,“我是《广播时报》的记者。”

野蛮人吓了一跳,如被蛇咬,一下子将箭、羽毛、胶壶和刷子撒了一地。

“请原谅,”记者心怀真切的歉意说,“我无意打扰……”他摸了摸自己的帽檐,那顶帽子是铝制大礼帽,里面装上了无线电收发器,“请原谅我没法脱帽致歉,这帽子有点儿沉。我刚才说过,我是《广播时报》的记者……”

“你要干什么?”野蛮人皱起眉头问道。记者回以一脸讨好的笑容。

“唔,我们的读者会非常感兴趣……”他把头歪向一边,他的微笑简直像是在卖弄**,“野蛮人先生,您只要说几句话就成。”接着,他做了几个仪式般的手势:将连在他腰上的便携式电池的两根电线解开,插进他那顶铝制礼帽的两侧,随后他碰了碰帽檐上的一根弹簧,一根天线随即向空中伸出,他又碰了碰帽檐顶端的另一根弹簧,然后,就像玩偶从玩偶盒蹦出来一样,一个麦克风蹦了出来,悬在他鼻子前方六英寸的地方,晃动着。那记者拉下一对接收器,套在耳朵上,跟着按下了帽子左侧的开关,顿时传出了微弱的黄蜂般的嗡嗡声。他扭开了右边的一个旋钮,嗡嗡声变成了听诊器发出的吱吱声,随即又变成了打嗝声和突然响起的尖叫声。“喂,喂,喂,”他对着麦克风说,“喂,喂,喂……”他的帽子里面突然响起了一阵铃声。“是你吗,埃德泽尔?我是普里莫·梅隆[94]。是的,我已经找到他了。野蛮人先生正准备拿起麦克风说几句话。好吗,野蛮人先生?”他抬头看着野蛮人,脸上露出了迷人的微笑,“请告诉我们的读者,您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是什么让您突然离开了伦敦?(等一下,埃德泽尔!)当然,还有,您为什么要鞭打自己?”(野蛮人吓了一跳。他们怎么知道我用鞭子自抽的事?)“我们都想知道您鞭打自己的事。然后请您谈谈文明的问题。您知道这一类事情。‘我怎么看待文明开化的女孩。’就说几句,就说几句就行了……”

野蛮人依言说了一句毫无意义的话。他只说了八个字,就是他对伯纳德谈起坎特伯雷社区首席歌唱家时说过的那八个字。“哈尼!桑司厄索采纳!”野蛮人一把抓住记者的肩膀,让他扭过身去(这个年轻人展示了自己光鲜的衣着),对着他的屁股,以一个冠军球手具有的力量和精确度,狠命地踢了这人一脚。

八分钟后,新鲜出炉的《广播时报》已经在伦敦街头发售。“《广播时报》记者尾椎骨惨遭神秘野蛮人踢伤,”报纸的头版头条这样写道,“轰动萨里郡。”

“甚至在伦敦也轰动一时。”记者回来后读到这些话,心想。可是这样的轰动一时是他付出了惨痛代价换来的。他小心翼翼地坐下来吃午饭。

《纽约时报》《法兰克福四维连续体报》《福特科学箴言报》和《德尔塔镜报》的四名记者并没有被同行尾椎骨上的伤痕吓倒,当天下午就来到灯塔采访,遭到了野蛮人不断升级的粗暴对待。

《福特科学箴言报》的那位记者站在安全的距离外,揉着屁股,高声喊叫道:“你这个愚昧无知的傻瓜!你为什么不吞服嗦麻?”

“滚开!”野蛮人挥舞着拳头。

对方后退了几步,然后又转过身来。“你要是吞下几克嗦麻,就不会发生这种邪恶之事了。”

“科哈卡哇伊亚迭托克呀依!”野蛮人喊叫着,语气中带着威胁性的嘲笑。

“痛苦是一种幻觉。”

“哦,是吗?”野蛮人说,拿起一根粗重的榛木棍,大步流星地向前扑来。

《福特科学箴言报》的记者吓得赶紧冲向了直升机。

在那之后,野蛮人获得了短暂的宁静。几架直升机飞来过,好奇地围着灯塔盘旋。他向最近的那架不厌其烦地骚扰自己的直升机射出一箭。箭矢贯穿了机舱底的铝制地板。伴随着一声尖叫,直升机以它的超级充电器所能提供的最大加速度向空中飞去。别的直升机此后都小心翼翼地和野蛮人保持着一段距离。野蛮人不理会它们发出的令人厌烦的嗡嗡声(他在想象中将自己当成了玛塔斯基女孩的一位追求者,在嗡嗡响的虫子包围下不动声色),在未来的菜园里挖土。过了一会儿,那些像害虫一样嗡嗡响的直升机显然厌倦了,便飞走了。一连几个小时,他头顶上的天空都是空空****的,除了云雀在叫,再听不到什么别的声音。

天气热得透不过气,空中响起了雷声。他挖了一上午的地,现在正躺在地上休息。他突然想到了列宁娜,她**身体,近在眼前,触手可及,嘴里说着“甜心!”和“抱我!”她只穿着鞋袜,喷了香水。这人尽可夫的娼妇!可是,唉,唉,她的胳膊搂住了他的脖子,她的**坚挺起来,她的嘴唇张开了!我的嘴唇和眼睛里有永生的欢乐。列宁娜……不,不,不,不!他一跃而起,光着上身跑出了屋子。在荒地的边缘,有一丛灰白的杜松树。他扑向它们,他拥抱的不是欲望中那具光溜溜的肉体,而是一把把绿色的尖刺。千万根尖刺直扎向他。他竭力回想起可怜的琳达,她气喘吁吁,哑口无言,双手紧握,眼里流露出说不出的恐惧。他发誓要记住可怜的琳达。可萦绕在他心头的却依然是列宁娜,他曾经答应过要忘掉的列宁娜。即使被杜松的尖刺扎痛,他那因痛苦而萎缩的肉体想着的还是她,那是不可逃避的真实。“甜心,甜心……既然你也想要我,为什么不……”

鞭子挂在门边的钉子上,随时准备对付那些不请自来的记者。野蛮人发疯似的跑回屋子,抓起鞭子,抡了起来。打了结的绳索又开始咬啮他的肉体。

“娼妇!娼妇!”他每抽一鞭,就大喊一声,好像他抽的是列宁娜(他多么疯狂地希望抽的是列宁娜,可他竟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抽的是白花花、暖烘烘、香喷喷、声名狼藉的列宁娜的肉体。“娼妇!”然后,他绝望地说,“哦,琳达,原谅我。上帝,原谅我,我是坏人。我是邪恶之徒。我……不,不,你这个娼妇,你这个娼妇!”

感官电影公司最专业的大牌摄影师达尔文·波拿巴[95]目睹了整个过程,他在三百米开外的树林里精心搭建了一个掩体。他在一棵人造橡树的树洞里坐了三天,在石楠丛里埋伏了三晚,把麦克风藏在金雀花丛里,把电线埋在柔软的灰色沙子里。他艰苦备尝地守候了七十二个小时。他的耐心和技能得到了回报。现在,这个伟大的时刻终于来临了—这是他自拍摄了那部著名的立体感官电影《大猩猩的婚礼》后迎来的伟大时刻,达尔文·波拿巴一边摆弄着摄影机,一边寻思着。“太精彩了,”当野蛮人开始那鞭打自己的惊人表演时,他自言自语道,“太精彩了!”他把可伸缩摄影机小心翼翼地对准—紧紧跟着移动的目标。他用更高的解析力,对那张疯狂扭曲的脸拍了一个大特写(绝妙!),然后用慢镜头拍了半分钟(他确认这将营造出一种精妙的喜剧效果)。与此同时,他听着已经录进电影声轨的鞭打声、呻吟声和胡言乱语,试着将声音调大了来听(是的,这样效果明显好多了)。在短暂的宁静中,他听到了云雀的尖叫声,感到很开心。他真希望野蛮人能转过身去,这样他就可以给对方背上的血痕拍一个漂亮的大特写,就在下一瞬间(他的运气真是太好了!),那个家伙仿佛听到了他的心里话似的,竟然真的转过身去,于是他拍下了一个完美的特写。

“哇,太棒了!”拍完这一切,他自言自语道,“精彩至极!”他擦了擦脸。在制片厂添上感官效果后,这将会是一部精彩的电影。达尔文·波拿巴认为,这几乎会和《抹香鲸的爱情生活》一样好—我主福特啊,那可是会轰动一时的呀!

十二天之后,《萨里郡的野蛮人》上映了,在西欧的任意一家一流的感官电影院,人们都可以看到、听到和感受到这部电影。

达尔文·波拿巴这部电影的影响是立竿见影和轰动一时的。在电影上映后的第二天下午,约翰的孤独田园生活突然就被头顶上的一大群直升机的到来打破了。

他在菜园里挖土,也是在自己的心里挖土,他一边挖,一边费力地思考着一些问题。死亡—他用铲子铲了又铲,铲了又铲。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96]这时头上轰隆隆响起了雷声,仿佛是对他的所思所想做出了令人信服的回答。他又铲起了一铲土。琳达为什么会死?为什么让她慢慢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直到……他打了一个寒战。它是一块可亲吻的臭肉。[97]他把脚放在铲子上,使劲往坚硬的地面上踩。天神掌握着我们的命运,正像顽童捉到飞虫一样,为了戏弄的缘故而把我们杀害。[98]雷声又响起了,好像是为了证实这些话是正确的—在某种程度上比真理本身还要正确。而那个葛罗斯特却称天使为永远仁慈的天神。而且,睡眠是你所渴慕的最好的休息,可是死是永恒的宁静,你却对它心惊胆裂。[99]死了;睡着了;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100]他的铲子碰到了一块石头,他弯下腰把石头捡起来。在死亡的长眠中,会梦到什么呢……

头顶上的嗡嗡声变成了轰鸣声。突然间,他置身于阴影之下,有什么东西挡在了他和太阳之间!他吃惊地仰起头来,停止了挖土,停止了思考。他抬头仰望,眼前的景象让他头晕目眩,困惑不解,他的思绪仍然游**在另一个比真理更真实的世界里,仍然在思考着死亡和神的无所不在。他抬头一看,只见一架架直升机正盘旋在他的头顶。这些直升机如蝗虫一般飞了过来,悬在天空中,然后在他周围的石楠丛中降落。从这些硕大无朋的蝗虫肚腹里走出一群人,男人穿着白色粘胶纤维法兰绒服装,女人(因为天气很热)穿着人造丝料子睡衣或是平绒短裤和无袖低胸背心—每架飞机里走出两个人。几分钟后,就走出了十几个人,他们围着灯塔站成一个大圈,瞪起眼睛望着,大笑着,按下摄影机,朝他扔花生、一袋袋性激素口香糖和泛腺奶油饼干,好像朝猴子扔食物。人群每时每刻都在增加,因为现在越过猪背的直升机川流不息。随后,十几个人就变成了几十个人,几十个人变成了几百个人,这就好像做了一场噩梦。

野蛮人已经退到隐蔽的地方去了,现在他就像被围猎的野兽,背对着灯塔的墙壁,看着眼前的一张张脸,惊恐得说不出话来,像一个完全失去了理智的人。

就在这种麻木状态下,他被一包口香糖准确地击中脸颊,这让他一下子从茫然失措中回到了现实。一阵令人震惊的疼痛,让他完全清醒了。他愤怒极了。

“都给我滚!”他大喊道。

这只大猩猩说话了。人群中响起了一阵哄笑声和掌声。“干得好,野蛮人!万岁!万岁!”透过这些七嘴八舌的话语,他听到了“鞭子,鞭子,鞭子!”

一听到这些话,他马上从门后的钉子上抓起一捆打了结的绳索,对着折磨他的人挥舞起来。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颇有讽刺意味的喝彩声。

他气愤地向他们走去。一个女人吓得大叫起来。那个圆圈在他走近的时候解体了,可很快又连上了,人们站稳了。他们意识到自己人多势众,这给了这些观光者一种勇气,这是野蛮人没有预料到的。他吃了一惊,停了步子,环顾了一下四周。

“你们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一个人清静?”他愤怒地叫道,语气中带有几分哀怨。

“吃些镁盐杏仁吧!”离他最近的那个人说,要是野蛮人再往前动手打人,他会是第一个被揍的。他递给野蛮人一包东西。“你知道的,它们很好吃,”他说,脸上带着不安和讨好的笑容,“镁盐可以让你保持年轻。”

野蛮人没有理会他递过来的东西。“你们想要我干什么?”他问,望向一张张咧嘴笑着的脸,“你们想要我干什么?”

“鞭子。”上百个声音杂乱无章地答道,“展示一下鞭笞功吧。我们想要看你的鞭笞功。”

接着,队伍后面的人异口同声,齐齐地以缓慢而沉重的节奏喊着:“我们—要看—鞭笞功。我们—要看—鞭笞功。”

其他人立刻也跟着喊起来。这句话就像鹦鹉学舌一样,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声音越来越响,叫到第七八遍时,他们什么多余的话也不说,只说这一句:“我们—要看—鞭笞功。”

他们都鼓噪起来,仿佛陶醉在嘈杂的声音、一致的意见和有节奏的赎罪感中,似乎可以这样连续叫上好几个小时—几乎可以无休无止地持续下去。但是在鼓噪到第二十五遍左右时,这叫声意外地被打断了。又有一架直升机从猪背那边飞来,悬停在人群上方,然后降落在离野蛮人几码远的地方,停在了观光者和灯塔之间的空地上。螺旋桨的轰鸣声暂时淹没了人们的喊叫声。接着,直升机落地,引擎关掉了之后,围观的人们又用同样持续的、单调的声音鼓噪着:“我们—要看—鞭笞功。我们—要看—鞭笞功。”

直升机的机舱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的,首先是一个面色红润而白皙的年轻人,之后是一位年轻女子,她身穿绿色天鹅绒短裤和白色衬衫,戴着骑师帽。

野蛮人看见那年轻女子,不禁吓了一跳,身体往后退缩,脸色一下苍白起来。

那年轻女子站在那里,朝他微笑—一种迟疑的、恳求的、几乎是低声下气的微笑。时间一秒秒地过去,她的嘴唇在翕动,她在说着些什么。可是她的声音被人群中反反复复的鼓噪声淹没了。

“我们—要看—鞭笞功!我们—要看—鞭笞功!”

年轻女子把双手贴着身体的左边,在她那桃子一般明亮、玩偶一般美丽的脸上,出现了一种奇怪而不协调的神情,既充满渴望,又满是痛苦。她的蓝眼睛似乎变得更大更亮了。突然,两颗泪珠顺着她的脸颊滚落下来。她又低声说了些什么。随后,她走上前去,飞快地、激动地向野蛮人伸出双臂。

“我们—要看—鞭笞功!我们—要看……”

突然之间,他们的渴望得到了满足。

“娼妇!”野蛮人像疯子一样向列宁娜扑过来,“臭鼬!”他像个疯子一样,用细绳编成的鞭子抽打她。

她吓坏了,转身就逃,脚下却绊了一跤,摔倒在石楠丛中。“亨利,亨利!”她大喊道。可是她那位面色红润的同伴却躲到直升机后面,避开了眼前的危险。

随着一阵欣喜兴奋的呼喊,那个组成圆圈的队伍断开了。人们纷纷朝那个吸引大家注意力的年轻女子围了过去。痛苦是一种让人心醉神迷的恐怖。

“煎吧,都给我在**里煎枯了吧![101]”野蛮人发狂般地又抽了一鞭。

他们贪婪地围拢过来,像猪猡围着拱着食槽一样推推搡搡。

“哼!肉欲之欢!”野蛮人咬牙切齿地说道。这一次鞭子落到了他自己的肩膀上。“消灭肉欲,消灭肉欲!”

这痛苦和恐惧的景象吸引了人们,他们被内心深处那种合作的习惯所驱使,被那种对团结一致和赎罪的渴望所驱使,这种渴望是在给他们进行条件反射设定时调设好的,现在则已经根深蒂固地植入了他们的内心。他们开始模仿他的疯狂动作,当野蛮人鞭笞他自己叛逆的肉体时,或者鞭笞倒在他脚下的石楠丛中翻滚着的肮脏的丰满肉体—列宁娜时,他们也彼此攻击起来。

“消灭肉欲,消灭肉欲,消灭肉欲……”野蛮人继续喊叫。

忽然,有人唱起了“纵情狂欢吧”,一会儿,大家都跟着唱了起来,唱了一会儿,又跳起了舞。纵情狂欢吧,他们唱着,一圈又一圈地跳着,用六八拍的调子拍打着另一个人的身体。纵情狂欢吧……

最后一架直升机起飞时,时间已过午夜。那个野蛮人已被嗦麻弄得昏迷不醒,又被长时间的疯狂纵欲弄得精疲力竭,躺在石楠丛中睡着了。等他醒来时,已经是日上三竿了。他躺了一会儿,像猫头鹰一样茫然地对着阳光眨着眼睛。突然,他什么都想起来了。

“哦,我的上帝,我的上帝啊!”他用手捂住了眼睛。

那天晚上,嗡嗡飞过猪背的一架架直升机构成了绵延十公里的一片乌云。第二天,所有的报纸都刊登了昨晚赎罪狂欢的事。

“野蛮人!”当第一批到达的人从飞机上走下来时,他们叫道,“野蛮人先生!”

没有人回答。

灯塔的门半掩着。他们推开门,走进百叶窗紧闭的屋子,屋内一片黑暗。透过房间另一端的拱门,他们可以看到通往楼上的楼梯,在拱顶的下方,悬挂着两条腿。

“野蛮人先生!”

缓慢地,非常缓慢地,那两条腿像两根指南针的指针,不紧不慢地转向右边:向北、东北、东、东南、南、西南转去。随后,停了下来,几秒钟后,又不慌不忙地向左边转去:向西南、南、东南、东……

[93]  克劳迪乌斯:莎士比亚悲剧《哈姆莱特》中的主要反派。他用毒药杀死兄长,篡夺丹麦的王位,然后娶了已故国王的遗孀。

[94] 普里莫·梅隆:“米戈尔·普里莫·德里维拉”与“安德鲁·梅隆”这两个名字的结合。前者是西班牙独裁者,他的口号是“国家、宗教、君主政体”。后者是美国银行家、实业家、慈善家,美国共和党成员,曾任美国财政部部长和美国驻英国大使。

[95]  达尔文·波拿巴:进化论提出者查尔斯·达尔文与具有卓越军事天赋的独裁者拿破仑·波拿巴两个人名字的结合。

[96]  此句出自莎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二场麦克白的台词。

[97]  此句出自莎剧《哈姆莱特》第二幕第二场哈姆莱特的台词。

[98]  此句出自莎剧《李尔王》第四幕第一场葛罗斯特的台词。

[99]  此句出自莎剧《一报还一报》第三幕第一场公爵的台词。

[100]  此句出自莎剧《哈姆莱特》第三幕第一场哈姆莱特的台词。

[101]  此句出自莎剧《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第五幕第二场忒耳西忒斯的台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