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恐惧

法国大散文家和思想家蒙田写过一篇散文《论恐惧》。他一开始就说:“我并不像有人认为的那样是研究人类本性的学者,对于人为什么恐惧所知甚微。”我当然更不是一个研究人类本性的学者,虽然在高中时候读过心理学这样一门课,但其中是否讲到过恐惧,早已忘到爪哇国去了。

可我为什么现在又写《论恐惧》这样一篇文章呢?

理由并不太多,也谈不上堂皇。只不过是因为我常常思考这个问题,而今又受到了蒙田的启发而已。好像是蒙田给我出了这样一个题目。

根据我读书思考的结果,也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恐惧这一种心理活动和行动是异常复杂的,绝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说得清楚的。人们可以从很多角度上来探讨恐惧问题。我现在谈一下我自己从一个特定角度上来研究恐惧现象的想法,当然也只能极其概括,极其笼统地谈。

我认为,应当恐惧而恐惧者是正常的,应当恐惧而不恐惧者是英雄,我们平常所说的从容镇定,处变不惊,就是指的这个。不应当恐惧而恐惧者是孱头,不应当恐惧而不恐惧者也是正常的。

两个正常的现象用不着讲,我现在专讲二三个不正常的现象。要举事例,那就不胜枚举。我索性专门从《晋书》里面举出两个事例,两个都与苻坚有关。《谢安传》中有一段话:“玄等既破坚,有驿书至,安方对客围棋,看书既,竟便摄放**,了无喜色,棋如故。客问之,徐答曰:‘小儿辈遂已破贼。’”苻坚大兵压境,作为大臣的谢安理当恐惧不安,然而却竟这样从容镇定,至今传颂不已。所以,我称之为英雄。

《晋书·苻坚传》有下面这几段话:“谢石等以既败梁成,水陆继进。坚与苻融登城而望王师,见部阵齐整,将士精锐,又北望山上草木皆类人形,顾谓融曰:‘此亦劲敌也,何谓少乎!’抚然有惧色。”下面又说:“坚大惭,顾谓其夫人张氏曰:‘朕若用朝臣之言,岂见今日之事耶!当何面目复临天下乎!’潸然流涕而去,闻风声鹤唳,皆谓晋师之至。”这活生生地画出了一个孱头。敌兵压境,应当振作起来,鼓励士兵,同仇敌忾,可是苻坚自己却先泄了气。这样的人不称为孱头,又称之为什么呢?结果留下了两句著名的话: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至今还活在人民的口中,也可以说是流什么千古了。

如果想从《论恐惧》这一篇短文里吸取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明明白白地摆在眼前的。我们都要锻炼自己,对什么事情都不要惊慌失措,而要处变不惊。

漫谈消费

蒙组稿者垂青,要我来谈一谈个人消费。这实在不是最佳选择。因为我的个人消费绝无任何典型意义。如果每个人都像我这样,商店几乎都要关门大吉。商店越是高级,我越敬而远之。店里那一大堆五光十色、争奇斗艳的商品,有的人见了简直会垂涎三尺,我却是看到就头痛,而且窃作腹诽:在这些无限华丽的包装内包的究竟是什么货色,只有天晓得,我觉得人们似乎越来越蠢,我们所能享受的东西,不过只占广告费和包装费的一丁点儿,我们是让广告和包装牵着鼻子走的,愧为“万物之灵”。

谈到消费,必须先谈收入。组稿者让我讲个人的情况,而且越具体越好。我就先讲我个人的具体收入情况。我在50年代被评为一级教授,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年了,尚留在世间者已为数不多,可以被视为珍稀动物,通称为“老一级”。

在北京工资区——大概是六区——每月三百四十五元。再加上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每月津贴一百元。这个数目今天看起来实为微不足道。然而在当时却是一个颇大的数目,十分“不菲”。我举两个具体的例子:吃一次“老莫”(莫斯科餐厅),大约一元五到两元,汤菜俱全,外加黄油面包,还有啤酒一杯。如果吃烤鸭,不过六七块钱一只。其余依次类推。只需同现在的价格一比,其悬殊立即可见。从工资收入方面来看,这是我一生最辉煌的时期之一。这是以后才知道的,“当时只道是寻常”。到了今天,“老一级”的光荣桂冠仍然戴在头上,沉甸甸的,又轻飘飘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实际情况却是“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老桂冠”。我很感谢,不知道是哪一位朋友发明了“工薪阶层”这一个词儿。这真不愧是天才的发明。幸乎?不幸乎?我也归入了这一个“工薪阶层”的行列。听有人说,在某一个城市的某大公司里设有“工薪阶层”专柜,专门对付我们这一号人的。如果真正有的话,这也不愧是一个天才的发明,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俊杰”。

我这个“老一级”每月究竟能拿多少钱呢?要了解这一点,必须先讲一讲今天的分配制度。现在的分配制度,同50年代相比,有了极大的不同,当年在大学里工作的人主要靠工资生活,不懂什么“第二职业”,也不允许有“第二职业”。谁要这样想,这样做,那就是典型的资产阶级思想,是同无产阶级思想对着干的,是最犯忌讳的。今天却大改其道。学校里颇有一些人有种种形式的“第二职业”,甚至“第三职业”。原因十分简单:如果只靠自己的工资,那就生活不下去。以我这个“老一级”为例,账面上的工资我是北大教员中最高的。我每月领到的工资,七扣八扣,拿到手的平均约七百至八百。保姆占掉一半,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等,约占掉剩下的四分之一。我实际留在手的只有三百元左右,我要用这些钱来付全体在我家吃饭的四个人的饭钱,这些钱连供一个人吃饭都有点捉襟见肘,何况四个人!“老莫”、烤鸭之类,当然可望而不可即。

可是我的生活水平,如果不是提高的话,也绝没有降低。难道我点金有术吗?非也。我也有第X职业,这就是爬格子。格子我已经爬了六十多年,渐渐地爬出一些名堂来。时不时地就收到稿费,很多时候,我并不知道是哪一篇文章换来的。外文楼收发室的张师傅说:“季羡林有三多,报刊杂志多,有十几种,都是赠送的;来信多,每天总有五六封,来信者男女老幼都有,大都是不认识的人;汇单多。”我绝非守财奴,但是一见汇款单,则心花怒放。爬格子的劲头更加昂扬起来。我没有作过统计,不知道每月究竟能收到多少钱。反正,对每月手中仅留三百元钱的我来说,从来没有感到拮据,反而能大把大把地送给别人或者家乡的学校。我个人的生活水平,确有提高。我对吃,从来没有什么要求。早晨一般是面包或者干馒头,一杯清茶,一碟炒花生米,从来不让人陪我凌晨4点起床,给我做早饭。午晚两餐,素菜为多。我对肉类没有好感。这并不是出于什么宗教信仰,我不是佛教徒,其他教徒也不是。我并不宣扬素食主义。我的舌头也没有生什么病,好吃的东西我是能品尝的。不过我认为,如果一个人成天想吃想喝,仿佛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吃喝二字。我真觉得无聊,“斯下矣”,食足以果腹,不就够了吗?因此,据小保姆告诉,我们平均四个人的伙食费不过五百多元而已。

至于衣着,更不在我考虑之列。在这方面,我是一个“利己主义者”。衣足以蔽体而已,何必追求豪华。一个人穿衣服,是给别人看的。如果一个人穿上十分豪华的衣服,打扮得珠光宝气,天天坐在穿衣镜前,自我欣赏,他(她)不是一个疯子,就是一个傻子。如果只是给别人去看,则观看者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千差万别,你满足了这一帮人,必然开罪于另一帮人,绝不能使人人都高兴,皆大欢喜。反不如我行我素,我就是这一身打扮,你爱看不看,反正我不能让你指挥我,我是个完全自由自主的人。

因此,我的衣服,多半是穿过十年八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多半属于博物馆中的货色。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以衣取人,自古已然,于今犹然。我到大店里去买东西,难免遭受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售货员的白眼。如果有保卫干部在场,他恐怕会对我多加小心,我会成为他的重点监视对象。好在我基本上不进豪华大商店,这种尴尬局面无从感受。

讲到穿衣服,听说要“赶潮”,就是要赶上时代潮流,每季每年都有流行型式或款式,我对这些都是完全的外行。我有我的老主意:以不变应万变。一身蓝色的卡其布中山装,春、夏、秋、冬,永不变化。所以我的开支项下,根本没有衣服这一项。你别说,我们那一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哲学”,有时对衣着型式也起作用。我曾在解放前的1946年在上海买过一件雨衣,至今仍然穿。有的专家说:“你这件雨衣的款式真时髦!”我听了以后,大惑不解。经专家指点,原来五十多年流行的款式经过了漫长的沧桑岁月,经过了不知道多少变化,现在又在螺旋式上升的规律的指导下,回到了五十年前的款式。我恭听之余,大为兴奋。我守株待兔,终于守到了。人类在衣着方面的一点小聪明,原来竟如此脆弱!

我在本文一开头就说,在消费方面我绝不是一个典型的代表。看了我自己的叙述,一定会同意我这个说法的。但是,人类社会极其复杂,芸芸众生,有一箪食一瓢饮者;也有食前方丈,一掷千金者。绫罗绸缎、皮尔·卡丹,燕窝鱼翅、生猛海鲜,这样的人当然也会有的。如果全社会都是我这一号的人,则所有的大百货公司都会关张的,那岂不太可怕了吗?所以,我并不提倡大家以我为师,我不敢这样狂妄。不过,话又说了回来,我仍然认为:吃饭穿衣是为了活着,但是活着绝不是为了吃饭穿衣。

坏人

积将近九十年的经验,我深知世界上确实是有坏人的。乍看上去,这个看法的智商只能达到小学一年级的水平。这就等于说“每个人都必须吃饭”那样既真实又平庸。

可是事实上我顿悟到这个真理,是经过了长时间的观察与思考的。

我从来就不是性善说的信徒,毋宁说我是倾向性恶说的。古书上说“天命之谓性”,“性”就是我们现常说的“本能”,而一切生物的本能是力求生存和发展,这难免引起生物之间的矛盾,性善又何从谈起呢?

那么,什么又叫做“坏人”呢?记得鲁迅曾说过,干损人利己的事还可以理解,损人又不利己的事千万干不得。我现在利用鲁迅的话来给坏人作一个界定:干损人利己的事是坏人,而干损人又不利己的事,则是坏人之尤者。

空口无凭,不妨略举两例。一个人搬到新房子里,照例大事装修,而装修的方式又极野蛮,结果把水管凿破,水往外流。住在楼下的人当然首蒙其害,水滴不止,连半壁墙都浸透了。然而此人却不闻不问,本单位派人来修,又拒绝入门。倘若墙壁倒塌,楼下的人当然会受害,他自己焉能安全!这是典型的损人又不利己的例子。又有一位“学者”,对某一种语言连字母都不认识,却偏冒充专家,不但在国内蒙混过关,在国外也招摇撞骗。有识之士皆嗤之以鼻。这又是一个典型的损人而不利己的例子。

根据我的观察,坏人,同一切有毒的动植物一样,是并不知道自己是坏人的,是毒物的。鲁迅翻译的《小约翰》里讲到一个有毒的蘑菇听人说它有毒,它说,这是人话。毒蘑菇和一切苍蝇、蚊子、臭虫等等,都不认为自己有毒。说它们有毒,它们大概也会认为这是人话。可是被群众公推为坏人的人,他们难道能说:说他们是坏人的都是人话吗?如果这是“人话”的话,那么他们自己又是什么呢?

根据我的观察,我还发现,坏人是不会改好的。这有点像形而上学了。但是,我却没有办法。天下哪里会有不变的事物呢?哪里会有不变的人呢?我观察的几个“坏人”偏偏不变。几十年前是这样,今天还是这样。我想给他们辩护都找不出词儿来。有时候,我简直怀疑,天地间是否有一种叫做“坏人基因”的东西?可惜没有一个生物学家或生理学家提出过这种理论。我自己既非生物学家,又非生理学家,只能凭空臆断。我但愿有一个坏人改变一下,改恶从善,堵住了我的嘴。

傻瓜

天下有没有傻瓜?有的,但却不是被别人称作“傻瓜”的人,而是认为别人是傻瓜的人,这样的人自己才是天下最大的傻瓜。

我先把我的结论提到前面明确地摆出来,然后再条分缕析地加以论证。这有点违反胡适之先生的“科学方法”。他认为,这样做是西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首倡的演绎法,是不科学的。科学的做法是他和他老师杜威的归纳法,先不立公理或者结论,而是根据事实,用“小心地求证”的办法,去搜求证据,然后才提出结论。

我在这里实际上并没有违反“归纳法”。我是经过了几十年的观察与体会,阅尽了芸芸众生的种种相,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以后,才提出了这样的结论。为了凸现它的重要性,所以提到前面来说。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有一些人往往以为自己最聪明,他们争名于朝,争利于世,锱铢必较,斤两必争。如果用正面手段,表面上的手段达不到目的的话,则也会用些负面的手段,暗藏的手段,来蒙骗别人,以达到损人利己的目的。结果怎样呢?结果是:有的人真能暂时得逞,“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大大地辉煌了一阵,然后被人识破,由座上客一变而为阶下囚。有的人当时就能丢人现眼。《红楼梦》中有两句话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话真说得又生动,又真实。我绝不是说,世界上人人都是这样子,但是,从中国到外国,从古代到现代,这样的例子还算少吗?

原因何在?原因就在于:这些人都把别人当成了傻瓜。

我们中国有几句尽人皆知的俗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皆报。”这真是见道之言。把别人当傻瓜的人,归根结底,会自食其果。古代的统治者对这个道理似懂非懂。他们高叫:“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想把老百姓当傻瓜,但又很不放心,于是派人到民间去采风,采来了不少政治讽刺歌谣。杨震是聪明人,对向他行贿者讲出了“四知”。他知道得很清楚:除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之外,不久就会有一个第五知:人知。他是不把别人当作傻瓜的,还是老百姓最聪明。他们中的聪明人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们不把别人当傻瓜。

可惜把别人当傻瓜的现象,自古亦然,于今犹烈。救之之道只有一条:不自作聪明,不把别人当傻瓜,从而自己也就不是傻瓜。哪一个时代,哪一个社会,只要能做到这一步,全社会就都是聪明人,没有傻瓜,全社会也就会安定团结。

隔膜

鲁迅先生曾写过关于“隔膜”的文章,有些人是熟悉的。鲁迅的“隔膜”,同我们平常使用的这个词儿的含义不完全一样。我们平常所谓“隔膜”是指“情意不相通,彼此不了解”,鲁迅的“隔膜”是单方面的以主观愿望或猜度去了解对方,去要求对方。这样做,鲜有不碰钉子者。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历史上并不稀见。即使有人想“颂圣”,如果隔膜,也难免撞在龙犄角上,一命呜呼。

最近读到韩昇先生的文章《隋文帝抗击突厥的内政因素》(《欧亚学刊》第2期),其中有几句话:“对此,从种族性格上斥责突厥‘反复无常’,其出发点是中国理想主义感情性的‘义’观念。国内伦理观念与国际社会现实的矛盾冲突,在中国对外交往中反复出现,深值反思。”这实在是见道之言,值得我们深思。我认为,这也是一种“隔膜”。

记得当年在大学读书时,适值九·一八事件发生,日军入寇东北。当中国军队实行不抵抗主义,南京政府同时又派大员赴日内瓦国联(相当于今天的联合国)控诉,要求国联伸张正义。当时我还属于隔膜党,义愤填膺,等待着国际伸出正义之手。结果当然是落了空。我颇恨恨不已了一阵子。

在这里,关键是什么叫“义”?什么叫“正义”?韩文公说:“行而宜之之谓义。”可是“宜之”的标准是因个人而异的,因民族而异的,因国家而异的,因立场不同而异的。不懂这个道理,就是“隔膜”。

懂这个道理,也并不容易。我在德国住了十年,没有看到有人在大街上吵架,也很少看到小孩子打架。有一天,我看到了,就在我窗外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两个男孩在打架,一个大的约十三四岁,一个小的只有七八岁,个子相差一截,力量悬殊明显。不知为什么,两个人竟干起架来。不到一个回合,小的被打倒在地,哭了几声,立即又爬起来继续交手,当然又被打倒在地。如此被打倒了几次,小孩边哭边打,并不服输,日耳曼民族的特性,昭然可见。此时周围已经聚拢了一些围观者。我总期望,有一个人会像在中国一样,主持正义,说一句:“你这么大了,怎么能欺负小的呢!”但是没有。最后还是对门住的一位老太太从窗子里对准两个小孩泼出了一盆冷水,两个小孩各自哈哈大笑,战斗才告结束。

这件小事给了我一个重要的教训:在西方国家眼中,谁的拳头大,正义就在谁手里。我从此脱离了隔膜党。

今天,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都变得更加聪明了,与隔膜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我们努力建设我们的国家,使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提高。对外我们绝不侵略别的国家,但也绝不允许别的国家侵略我们。我们也讲主持正义;但是,这个正义与隔膜是不搭界的。

送礼

我们中国究竟是礼仪之邦,所以每逢过年过节,或有什么红白喜事,大家就忙着送礼。既然说是“礼”,当然是向对方表示敬意的。譬如说,一个朋友从杭州回来,送给另外一个朋友一只火腿,二斤龙井;知己的还要亲自送了去,免得受礼者还要赏钱;你能说这不是表示亲热吗?又如一个朋友要结婚,但没有钱,于是大家凑个份子送了去,谁又能说这是坏事呢?

事情当然是好事情,而且想起来极合乎人情,一点也不复杂;然而实际上却复杂艰深到万分,几乎可以独立成一门学问:送礼学。第一,你先要知道送应节的东西。譬如你过年的时候,提了几瓶子汽水,一床凉席去送人,这不是故意开玩笑吗?还有五月节送月饼,八月节送粽子,最少也让人觉得你是外行。第二,你还要是一个好的心理学家,能观察出对方的心情和爱好来。对方倘若喜欢吸烟,你不妨提了几听三炮台恭恭敬敬送了去,一定可以得到青睐。对方要是喜欢杯中物,你还要知道他是维新派或保守派。前者当然要送法国的白兰地,后者本地产的白干或五加皮也就行了。倘若对方的思想“前进”,你最好订一份《文汇报》送了去,一定不会退回的。

但这还不够,买好了应时应节的东西,对方的爱好也揣摩成熟了,又来了怎样送的问题。除了很知己的以外,多半不是自己去送,这与面子有关系;于是就要派听差,而这个听差又必须是个好的外交家,机警、坚忍、善于说话,还要有一副厚脸皮;这样才能不辱使命。拿了东西去送礼,论理说该到处受欢迎,但实际上却不然。受礼者多半喜欢节外生枝,东西虽然极合心意,却偏不立刻收下。据说这也与面子有关系。听差把礼物送进去,要沉住气在外面等。一会儿,对方的听差出来了,把送去的礼物又提出来,说:“我们老爷太太谢谢某老爷太太,盛意我们领了,礼物不敢当。”倘若这听差真信了这话,提了东西就回家来,这一定糟,说不定就打破饭碗。但外交家的听差却绝不这样做。他仍然站着不走,请求对方的听差再把礼物提进去。这样往来斗争许久,对方或全收下,或只收下一半,只要与临来时老爷太太的密令不冲突,就可以安然接了赏钱回来了。

上面说的可以说是常态的送礼,可惜(或者也并不可惜)还有变态的。我小的时候,我们街上住着一个穷人,大家都喊他“地方”,有学问的人说,这就等于汉朝的亭长。每逢年节的早上,我们的大门刚一开,就会看到他笑嘻嘻地一手提了一只鸡,一手提了两瓶酒,跨进大门来。鸡咯咯地大吵大嚷,酒瓶上的红签红得眩人眼睛。他嘴里却喊着:“给老爷太太送礼来了。”于是我婶母就立刻拿出几毛钱来交给老妈子送出去。这“地方”接了钱,并不像一般送礼的一样,还要努力斗争,却仍旧提了鸡和瓶子笑嘻嘻地走到另一家去喊去了。这景象我一年至少见三次,后来也就不以为奇了。但有一年的某一个节日的清晨,却见这位地方愁容满面地跨进我们的大门,嘴里不喊“给老爷太太送礼来了”,却拉了我们的老妈子交头接耳说了一大篇,后来终于放声大骂起来,老妈子进去告诉了我婶母,仍然是拿了几毛钱送出来。这地方道了声谢,出了大门,老远还听到他的骂声。后来老妈子告诉我,他的鸡是自己养了预备下蛋的,每逢过年过节,就暂且委屈它一下,被缚了双足倒提着陪他出来逛大街。玻璃瓶子里装的只是水,外面红签是向铺子里借用的。“地方”送礼,在我们那里谁都知道他的用意,所以从来没有收的。他跑过一天,衣袋塞满了钞票才回来,把瓶子里的水倒出来,把鸡放开。它在一整天“陪绑”之余,还忘不了替他下一个蛋。但今年这“地方”倒运,向第一家送礼,就遇到一家才搬来的外省人。他们竟老实不客气地把礼物收下了。这怎能不让这“地方”愤愤呢?他并不是怕瓶子里的凉水给他泄漏真相,心痛的还是那只鸡。

另外一种送礼法也很新奇,虽然是“古已有之”的。我们常在笔记小说里看到,某一个督抚把金子装到坛子里当酱菜送给京里的某一位王公大人。这是古时候的事,但现在也还没有绝迹。我的一位亲戚在一个县衙门里做事,因与同县太爷是朋友,所以地位很重要。在晚上回屋睡觉的时候,常常在棉被下面发现一堆银元或别的值钱的东西。有时候不知道,把这堆银元抖到地上,哗啦一声,让他吃一惊。这都是送来的“礼”。

这样的“礼”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接受的。他一定是个什么官,最少也要是官的下属,能让人生,也能让人死,所以才有人送这许多金子银元来。官都讲究面子,虽然要钱,却不能干脆当面给他,于是就想出了这种种的妙法。我上面已经提到送礼是一门学问,送礼给官长更是这门学问里面最深奥的。需要经过长期的研究简练揣摩,再加上实习,方能得到其中的奥秘。能把钱送到官长手中,又不伤官长的面子,能做到这一步,才算是得其门而入了。也有很少例外,官长开口向下面要一件东西,居然竟得不到。以前某一个小官藏有一颗古印,他的官长很喜欢,想拿走。他跪在地上叩头说:“除了我的太太和这块古印以外,我没有一件东西不能与大人共享的。”官长也只好一笑置之了。

普通人家送礼没有这样有声有色,但在平庸中有时候也有杰作。有一次我们家把一盒有特别标志的点心当礼物送出去,隔了一年,一个相熟的胖太太到我们家来拜访,又恭而敬之把这盒点心提给我们。嘴里还告诉我们:这都是小意思,但点心是新买的,可以尝尝。我们当时都忍不住想笑,好歹等这位胖太太走了,我们就动手去打开。盒盖一开,立刻有一股奇怪的臭味从里面透出来。再把纸揭开,点心的形状还是原来的,但上面满是小的飞蛾,一块也不能吃了,只好掷掉。在这一年内,这盒点心不知代表了多少人的盛意,被恭恭敬敬地提着或托着从一家到一家,上面的签和铺子的名字不知换过了多少次,终于又被恭而敬之提回我们家来。“解铃还是系铃人”,我们还要把它丢掉。

我虽然不怎样赞成这样送礼,但我觉得这办法还算不坏。因为只要有一家出了钱买了盒点心就会在亲戚朋友中周转不息,一手收进来,再一手送出去,意思表示了,又不用花钱。不过这样还是麻烦,还不如仿效前清御膳房的办法,用木头刻成鸡鱼肉肘,放在托盘里,送来送去,你仍然不妨说:“这鱼肉都是新鲜的。一点小意思,千万请赏脸。”反正都是“彼此彼此,诸位心照不宣”。绝对不会有人来用手敲一敲这木头鱼肉的。这样一来,目的达到了,礼物却不霉坏,岂不是一举两得?在我们这喜欢把最不重要的事情复杂化了的礼仪之邦,我这发明一定有许多人欢迎,我预备立刻去注册专利。

宗教

我首先要声明,我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可是我对世界上所有的正大光明的宗教都十分尊重。原因并不复杂,除了奥姆真理教、太阳神殿教等一批邪教外,各大宗教都劝人做好事,不干坏事,这不正是我们正直的人类所需要的吗?不管他们的教义如何,所崇拜的神灵如何,除了间或被别有用心的人或组织所利用外,这些宗教是无可指责的。如果不同宗教的信徒们能互相尊重,互不相妨,则中国社会必能安定团结,世界人民也必能安定团结。

任何一个宗教的教义和教规,对本教的信徒来说都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都是天经地义,信徒们信从,是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对其他宗教的信徒来说,则另是一码事。对于这样的分歧,最好不要辩论,也不必争论,这样做,只能伤和气,也无济于事。最好能够认为,自己的教义只是相对真理,绝对真理只有他们崇拜的最高神灵才能掌握。能做到这一步,就能够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了。大家以各自喜爱的方式来满足宗教的需要,岂不猗欤休哉!

说到“宗教需要”,恩格斯使用过这个词儿。世界上确实有有宗教需要的人;另一方面,世界上也确实有没有宗教需要的人,敲锣吹号,各有一套。最好是各不相犯,自从所好。人类最重要的是求生存,生存得越美满越好。自己生存,也让别人生存,这是最上策。有宗教需要的和没有宗教需要的人;在有宗教需要的人中,信这种教和信那种教的人,可以不谈宗教问题,而共同携手,齐心协力,为了改善人类生存的条件而努力奋斗,这是人生第一义。一定要强迫别人信教,或一定要强迫别人不信教,都只能制造矛盾,两败俱伤。

世界上有规定国教的国家,也有不规定国教的国家。有民族与宗教完全一致的国家,也有民族与宗教不一致的国家。有必须有宗教信仰的国家,也有不规定人民宗教信仰的国家。我到德国时,登记表上有“宗教信仰”一栏,我没有法子填写,那位德国办事员就说:“不填这一栏可不行!给你填上佛教吧!”我笑而从之,反正我知道我不是佛教徒,这只不过是官样文章而已。在有国教的国家中,无神论也是有的。他们脑袋里没有上帝,可是星期天也进礼拜堂,说是到那里去听听庄严肃穆的音乐,使自己的心神安静一下。宗教之为用大矣哉!

总之,我认为,信不信宗教完全是个人的事,别人不必过多地去干预,只要他遵守法纪,就是一个好公民。想人为地消灭宗教,也是办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