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杂家

主编对我说:“要写一篇跋。”我漫应之曰:“可以。”那一位我姑且称之为“助理主编”的小伙子从旁边敲了一声边鼓:“越长越好!”我也漫应之曰:“可以。”于是就写跋。

但是,写些什么呢?我心中无数。

按照老习惯,我还是先交代一下本书编选原则和具体做法为好,这样对读者会有益处。

首先碰到的一个问题就是:什么叫“学术文化随笔?”最初我对这含义是并不清楚的。“学术文化”的含义我是清楚的。但是一同“随笔”联系起来,我就糊涂。按照我的理解,随笔都是短的或者比较短的,长篇大论的随笔我没有见到过。而真正学术文化的论文往往比较长,甚至非常长,至少我自己的论文就是这样子。这真是一个矛盾,怎么解决呢?削足适履。我认为不是好办法,这样会破坏了论文的完整性,为我所不取。我坦率地提出了我的意见,主编和“助理主编”通情达理,虽微有难色,但仍然安慰我说:“长一点也可以。”这可以说是给我吃了定心丸。但也只定了一半。“长一点”究竟长到什么程度呢?我心里仍然没有底。

长短之争是与“可读性”有联系的。据说,短了就有可读性,长了可读性就差,或者甚至没有。对于这一点,我又对他们两位慷慨陈词,说不要形而上学地看问题。最近报刊上时有一些短文,长只几百字,短则短矣,无奈空话连篇,味同嚼蜡,一无文采,二乏内容。这样的文章可读性究竟在哪里呢?反之,《红楼梦》长达百余万言,然而人们却一拿起书,就放不下,如磁吸铁,爱不释手,你能说这书的可读性差吗?

“你在狡辩!”我仿佛听到有人在说。我承认,狡辩是有一点的,但不全是。我们且退一步想。只给今天的读者,特别是青年读者,吃冰淇淋和奶油可可等甜品,绝非健康长寿之道。冰淇淋和奶油可可等是可以吃的;但应该加上一些苦的、辣的、涩的、酸的、咸的食品。让他们知道,世界上的食品不都是甜的。这样可以锻炼他们的胃口,使它能适应世间一切味道。偏食是有害无利的。

长篇的学术论文,有的确实是艰涩的,难以一下子就读懂,绝不像冰淇淋和奶油可可那样香甜适口。但是,这样的文章是有余味的,如食橄榄,进口苦涩,回味方甘。这个“甘”同一进口就感觉到的“甜”,绝不是同一个层次,同一个境界。稍有经验的人一想便能明白。何况,这样的文章在本“大系”里是绝难避免的。因为,不管是“大师系列”,还是“探索系列”,其中有一些人是专门写这样的文章的。如果不选这样的文章,有些人是难以进入任何“系列”的。

他们两位还曾提出另一个解决矛盾的办法,那就是,将一篇篇幅较长的论文分拆开来,分成几个短篇。对此我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否定的意见。我觉得,一个人写论文,不管多长,总都有一个整体概念,整体结构,起承转合,前后呼应。如果一旦分拆开来,则驴唇难对马嘴,宛如一个八宝楼台,分拆开来,不成片段。

以上就算是我的“狡辩”。“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幸而,他们两位“从善如流”,没加批驳。这个问题就算是圆满解决了。他们大概有先见之明,早已注意到可能有“特殊情况”了。于是在“探索系列”编写要求中,在第四条,特别加上了一句话:“特殊情况请作者自己决定。”尊重作者之诚意溢于言表。这对我来说,无疑就成了一把“尚方宝剑”拿在手中,我可以“便宜行事”了。

我在这里还想讲一个情况。主编无意中说了一句话:“你写的悼念胡乔木的文章,颇有意味,也可以选入。”石破天惊,这是我原来完完全全没有想到的。既然主编这样说,他当然会有自己的考虑。我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可以大大地增加“可读性”。而且像乔木这样的人当然与学术文化有关。选悼念他的文章,绝不是离题,而正是切题。像乔木这样的在中国学术文化界有影响的人物,我的师友中还有一大批。为什么不把悼念、回忆他们的文章也选进来呢?于是一发而不能收拾,我一选就选了一大批。文章好坏,且不去说它,反正我的这一些师友大都在现代中国文坛和学坛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读了悼念、回忆他们的文章,对读者来说绝不会没有收获的。

说了这么多的话,绕了这么多的弯子,现在才谈到正题:我的编选原则和具体做法。

编选原则和具体做法,上面实际上已有所涉及。总的原则不外是“编选要求”第一条提到的:“全书要求体现本人学术思想的‘整体性’。”但是,我是一个杂家,我所涉猎的范围多而且杂,体现这样的“整体性”,必须分门别类来编选。即使这样,也难做到面面俱到。我只能举其荦荦大者,加以介绍。大体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佛教史

二、中印文化

三、比较文化

四、东方思想

五、怀旧

上面的项目已经够多的了,但是“完整”不“完整”呢?还不完整。了解情况的人大概都知道,上面哪一项也不是我毕生精力集中兴趣集中之所在。我在德国十年,精力完全集中在对印度古代俗语,或者更确切一点说,佛教混合梵语和吐火罗语上。真要想有“完整性”,这方面的文章是必须选一些的。但是,对一般读者来说,无论是佛教混合梵语,还是吐火罗语,都无疑是“天书”一般。先不讲语法的稀奇古怪,就以字母而论,用拉丁字母转写,必须头上戴帽,脚下穿靴,看上去花里胡哨,让人莫名其妙。我虽然主张给读者一点苦的、涩的东西。但是,不用水泡而竟把一盘苦瓜端上餐桌,这简直是故意折磨读者,有点不“道德”。考虑来,考虑去,最后我还是决定,把我那一套“天书”留给极少数的素心人去啃吧,在这里我只好割爱了。由此而带来的不“完整”——由它去吧。

编选原则和具体做法就讲到这里。但是我感到我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我一开头就提到那位“助理主编”的话:“越长越好!”对这句话,我曾漫应之曰:“可以”的。俗话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管我算不算“君子”,食言总是不好的。而且我一向是一个很容易对付的作者,对主编和责编一向驯顺,善于“以意逆志”。这一次我能破坏自己的“善良的行为”吗?我不想破坏。

但是,我却遇到了实际困难。从模糊语言学的角度来讲,“长”字是一个模糊概念。多长才算“长”呢?谁也说不清。至于“越”字,那就更模糊了。现在我已经写了六页半,有二千五六百字了。对一篇“跋”来说,我觉得,这已经够长了。根据不成文法,跋一般都是比较短的。跋太长了,会有喧宾夺主的危险。为智者所不取。

如果“以意逆志”的话。我体会,“助理主编”是想让我谈一谈我的治学经过或者什么经验之类。这个题目谈起来并不难,而且我是颇愿意谈的。但是,我有一点担心,怕一谈起来就刹不住车,洋洋十万言也还未必能尽意。前不久我写了一篇短文:《老少之间》。在这里面,我讲到了一个现象,不少的老年人太爱说话。除了有一点“倚老卖老”的意味,似乎还有生理上的原因。我于是给自己和其他老人写了几句箴言:

老年之人

血气已衰

刹车失灵

戒之在说

能做到这一步,就能避免许多尴尬局面。你看,开会时,一个老人包办了会场,口若悬河,刺刺不休,一无内容,二无文采,在场的人有的看表,有的交头接耳。但是,此老老眼昏花,耳又重听,不视不见,不听不闻,这岂不大煞风景。我多少有点自知之明,所以写了上面的箴言。既然写了,就必须遵守。因此,这一回我的什么治学经过和经验就先不谈了。最近喜爱听评书,千百年来讲故事、说评书的艺人,为了招揽生意,说到兴会淋漓处,总爱卖一卖关子,戛然停下,让听者牵肠挂肚,明天非听不行。我现在也学学他们,卖一个关子,说上一声:咱们下一回再说。

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是不是自己的神经出了点毛病?最近几年以来,心里总想成为一个悲剧性人物。

六十年前,我在清华大学念书的时候,有一门课叫做“当代长篇小说”。英国老师共指定了五部书,都是当时在世界上最流行的,像今天名震遐迩的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和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都包括在里面。这些书我都似懂非懂地读过了,考试及格了,便一股脑儿还给了老师,脑中一片空白,连故事的影子都没有了。

独独有一部书是例外,这就是英国作家哈代的TheReturnoftheHatiuc(《还乡》)。但也只记住了一个母亲的一句话:“我是一个被儿子遗弃了的老婆子!”我觉得这个母亲的处境又可怜,又可羡。怜容易懂,羡又从何来呢?人生走到这个地步,也并不容易。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旅客。与其舒舒服服,懵懵懂懂活一辈子,倒不如品尝一点不平常的滋味,似苦而实甜。

我这种心情有点变态,但我这个人是十分正常的。这大概同我当时的处境有关。离别了八年以后,我最爱的母亲突然离开了人世,走了。这对我是一个空前绝后的打击。我从遥远的故都奔丧回家。我真想取掉自己的生命,追陪母亲于地下。我们家住在村外,家中只有母亲一人。现在人去屋空。我每天在村内二大爷家吃过晚饭,在薄暮中拖着沉重的步子,踽踽独行,走回家来。大坑里的水闪着白光。柴门外卧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是陪伴母亲度过晚年的那一只狗。现在女主人一走,没人喂食。它白天到村内不知谁家蹭上一顿饭(也许根本蹭不上),晚上仍然回家,守卫着柴门,绝不离开半步。它见了我,摇一摇尾巴,跟我走进院子。屋中正中停着母亲的棺材,里屋就是我一个人睡的土炕。此时此刻,万籁俱寂,只有这一条狗,陪伴着我,为母亲守灵。我心如刀割,抱起狗来,亲它的嘴,久久不能放下。人生至死,天道宁论!在茫茫宇宙间,仿佛只剩下了我和这一条狗了。

是我遗弃了母亲吗?不能说不是:你为什么竟在八年的长时间中不回家看一看母亲呢?不管什么理由,都是说不通的,我万死不能辞其咎。哈代小说中的母亲,同我母亲的情况是完全不一样的。然而其结果则是相同或者至少是相似的。我母亲不知多少次倚闾望子,不知多少次在梦中见到儿子,然而一切枉然,终于含恨离去了。

我幻想成为一个悲剧性的人物,是不是与此有些关联呢?恐怕是有的。在我灵魂深处,我对母亲之死抱终天之恨,没有任何仙丹妙药能使它消泯。今生今世,我必须背负着这个十字架,我绝不会再有什么任何形式的幸福生活。我不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又是什么呢?

然而我最近梦寐以求的悲剧性,又绝非如此简单,我心目中的悲剧,绝不是人世中的小恩小怨,小仇小恨。这些能够激起人们的同情与怜恤、慨叹与忧思的悲剧,不是我所想象的那种悲剧。我期望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悲剧呢?我好像一时也说不清楚。我大概期望的是类似能“净化”(hashasois)人们的灵魂的古希腊悲剧。相隔上万里,相距数千年,得到它又谈何容易啊!

然而我却于最近于无意中得之,岂不快哉!岂不快哉!这里面当然也有遗弃之类的问题。但并不是自己被遗弃,而是自己遗弃了别人。自己怎么会遗弃别人呢?不说也罢。总之,在我家庭中,老祖走了,德华走了,我的女儿婉如也走了。现在就剩下了我一个孤家寡人,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了。成为一个悲剧性的人物,条件都已具备,只待东风了。

孔子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空谷足音

所谓“无产阶级**”是中国五千年历史上一场空前的大灾难,这一点现在几乎没有人敢反对了。我个人认为,我们眼前的首要任务,不是追究哪一个人或哪一些人的责任或者罪行,而是不要放过这个千载难遇的机会,研究一下它产生的原因,真实公正地记录下它发展的过程,给我们后世子孙留下一点难得的经验和教训,使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不要再蹈覆辙,不要再演出这样骇人听闻的悲剧。我认为,这是我们这些亲身陷入这场浩劫的人们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现在痛苦地发现,浩劫结束才不过二十来年,今天再同年轻人谈到浩劫中的一些真实的情况,他们竟瞪大了迷惑的双眼,认为我们是谈“天方夜谭”,是“海客谈瀛洲”,他们绝不相信的。在另一方面,许多真正蹲过牛棚,受过迫害的人们,由于自然规律的作用,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们记忆中那些极可宝贵的经历,特别是受迫害的经历,随着他们的消逝而永远消逝了。这是我们民族的损失,绝不是个人的问题。照这样下去,随着时间的推移,走的人越来越多,消逝的记忆也越来越多,再过上十年八年,这一场空前的悲剧真会变成了“天方夜谭”。我们许多人的血白流了,性命白丧失了,应得的教训白白放过了。说不定到了什么时候,气候和环境一旦适合,这一场惨绝人寰的悲剧又会在我们神州大地上重演。

就是由于这个原因,出于这样的考虑,我出版了我写的《牛棚杂忆》。我的主要论点是:不管是打、砸、抢者,还是被打、砸、抢者,我们基本上都是受害者。前者是糊涂油蒙了心,做出了伤天害理的恶事。后者是在劫难逃,受了皮肉之苦,甚至丢掉了性命。我自己属于后者,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自己跳出来的,结果一下子就跳进了牛棚,险些把小命丢掉。然而我却一直到1976年“四人帮”垮台,还在拥护**。这不也是糊涂油蒙了心吗?

一个人,一个团体或组织,甚至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犯点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犯了以后怎样对待。对待之方,不出两途:一是掩盖,一是坦率承认。前者文过饰非,讳疾忌医,结果是往往自食其果,到了以后某一个时候,旧病复发。轻则病魔缠身,不能自脱;重则呜呼哀哉,终于抱恨。我个人认为,聪明人,还有点良心的人或组织或国家民族应采取后者的态度。中国古人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蚀,人皆见之。”蚀过之后,天日重明,决无损于日月之光辉。

**既然已经发生了,就无法不承认这个事实。在这里,有两类人至关重要:一类是害人者,一类是被害者,那一群广大的旁观者是怎么想的,怎么看的,就应该排在次要的位置上了。对那些害人者也应该区别对待。绝大部分是由于糊涂油蒙了心而害人的,在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也是受害者,这一点我在上面已经说过。对这种人,我只期望他们返躬自省,这对于他们今后的做人会有极大的好处的。但在害人者之中有一小撮人则应另当别论。这种人挖空心思,采用一些极其残酷的匪夷所思的手段折磨别人,比医学上所谓“迫害狂”还要厉害百倍千倍,说他们是畜生,是抬高了他们,他们应当位居畜生之下。当年我在德国曾参观一个法西斯集中营,一位当年的“犯人”而今天是幸存者告诉我们说:“一位法西斯看守人员,每天晚上必须亲手枪毙一个‘犯人’,陈尸床下,他才能在醉醺醺中睡去,否则就睡不着觉。”中国十年浩劫中那一小撮折磨人的人,同这个法西斯有何区别!畜牲能干得出这样的事来吗?然而,这一小撮人,虽然当年被划为“三类分子”,而今却一变而飞黄腾达,有的竟官居要津了。难道说,这些人不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潜伏的癌细胞吗?要这些人拿出良心来写一点当年折磨人迫害人的实际行动和心理状态,如果他们做了,这会给我们子孙后代留点极其宝贵的遗产;然而,这是与虎谋皮,戛戛乎难矣哉!

现在,我们只能寄希望于那些受害者了。这些人是“童子何知,躬逢胜饯”。他们有幸成为这一场空前的、千载难遇的悲剧的参与者,其中有一些“自绝于人民”者,无从追踪了。我们这一些厚着脸皮活下来的人,绝不应当错失良机,无所作为,否则就对不起这个上天的恩赐。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应当像我在本文开头时所说的那样,真实、公正、平允、客观地写下我们当年的遭遇,给后世子孙留一点极可宝贵的、千金万金难买的教训,杜绝这样悲剧的再发生。

前不久,我发表了我的《牛棚杂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在极短期间竟成了一部畅销书,同一些明星、名主持人、名演员的书共同陈列街头、巷尾、地铁、车站的小书摊上,“世间多少伤心事,到处听人说牛棚。”找我签字者络绎不绝。我舞笔弄墨一辈子,原来我并没有特别垂青于《牛棚杂忆》,写的时候也是颇为随便的。可是最近听人说,我写到《牛棚杂忆》,就达到了光辉的顶点,今后大概不会再有了。

我曾苦口婆心地劝说我的“棚友”们写下自己的经历,然而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我感到极大的失望。现在“棚友”马识途同志的《沧桑十年》可能就要问世了。马识途“棚友”的经历同我是不同的,他是老革命,是著名的作家。他在牛棚中的经历,同我大同而小异,殊途而同归。他肯写出来,对我来说,实如空谷足音。我翻看了他的原稿,觉得他的写法同我不完全一样,他写得更详尽,更质直,但是我们的目的却完全一样,是我们留给后代的最佳礼品:

它带去的不是仇恨和报复,

而是一面镜子,

从中可以照见善和恶,美和丑,

照见绝望和希望。

它带去的是对我们伟大祖国和

人民的一片赤诚。

怀念母亲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

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我六岁离开我的生母,到城里去住。中间曾回故乡两次,都是奔丧,只在母亲身边待了几天,仍然回到城里。最后一别八年,在我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母亲弃养,只活了四十多岁。我痛哭了几年,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我真想随母亲于地下。我的愿望没能实现,从此我就成了没有母亲的孤儿。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我怀着不全的灵魂,抱终天之恨。一想到母亲,就泪流不止,数十年如一日。如今到了德国,来到哥廷根这一座孤寂的小城,不知道是为什么,母亲频来入梦。

我的祖国母亲,我这是第一次离开她。离开的时间只有短短几个月,不知道是为什么,我这个母亲也频来入梦。

为了保存当时真实的感情,避免用今天的情感篡改当时的感情,我现在不加叙述,不作描绘,只从初到哥廷根的日记中摘抄几段。

1935年11月16日

不久外面就黑起来了。我觉得这黄昏的时候最有意思。我不开灯,只沉默地站在窗前,看暗夜渐渐织上天空,织上对面的屋顶。一切都沉在朦胧的薄暗中。我的心往往在沉静到不能再沉静的氛围里,活动起来。这活动是轻微的,我简直不知道有这样的活动。我想到故乡,故乡里的老朋友,心里有点酸酸的,有点凄凉。然而这凄凉却并不同普通的凄凉一样,是甜蜜的,浓浓的,有说不出的味道,浓浓地糊在心头。

11月18日

从好几天以前,房东太太就向我说,她的儿子今天家来,从学校回家来,她高兴得不得了……但儿子只是不来,她的神色有点沮丧。她又说,晚上还有一道车,说不定他会来的。我看了她的神气,想到自己的在故乡地下卧着的母亲,我真想哭!我现在才知道,古今中外的母亲都是一样的!

11月20日

我现在还真是想家,想故国,想故国里的朋友。我有时简直想得不能忍耐。

11月28日

我仰在沙发上,听风声在窗外过路。风里夹着雨,天色阴得如黑夜。心里思潮起伏,又想起故国了。

12月6日

近几天来,心情安定多了。以前我真觉得两年太长;同时,在这里无论衣食住行哪一方面都感到不舒服,所以这两年简直似乎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下来了。

从初到哥廷根的日记里,我暂时引用这几段。实际上,类似的地方还有不少,从这几段中也可见一斑了。总之,我不想在国外待。一想到我的母亲和祖国母亲,就心潮腾涌,惶惶不可终日,留在国外的念头连影儿都没有。几个月以后,在1936年7月11日,我写了一篇散文,题目叫《寻梦》。开头一段是:

夜里梦到母亲,我哭着醒来。醒来再想捉住这梦的时候,梦却早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

下面描绘在梦里见到母亲的情景。最后一段是:

天哪!连一个清清楚楚的梦都不给我吗?我怅望灰天,在泪光里,幻出母亲的面影。

我在国内的时候,只怀念,也只有可能怀念一个母亲。现在到国外来了,在我的怀念中就增添了一个祖国母亲。这种怀念,在初到哥廷根的时候,异常强烈,以后也没有断过。对这两位母亲的怀念,一直伴随着我度过了在德国的十年,在欧洲的十一年。

赋得永久的悔

题目是韩小蕙小姐出的,所以名之曰“赋得”。但文章是我心甘情愿作的,所以不是八股。

我为什么心甘情愿作这样一篇文章呢?一言以蔽之,题目出得好,不但实获我心,而且先获我心:我早就想写这样一篇东西了。

我已经到了望九之年。在过去的七八十年中,从乡下到城里;从国内到国外;从小学、中学、大学到洋研究院;从“志于学”到超过“从心所欲不逾矩”,曲曲折折,坎坎坷坷。既走过阳关大道,也走过独木小桥;既经过“山重水复疑无路”,又看到“柳暗花明又一村”。喜悦与忧伤并驾,失望与希望齐飞,我的经历可谓多矣。要讲后悔之事,那是俯拾皆是。要选其中最深切、最真实、最难忘的悔,也就是永久的悔,那也是唾手可得,因为它片刻也没有离开过我的心。

我这永久的悔就是:不该离开故乡,离开母亲。

我出生在鲁西北一个极端贫困的村庄里。我们家是贫中之贫,真可以说是贫无立锥之地。十年浩劫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北大那一位倒行逆施但又炙手可热的“老佛爷”,被她视为眼中钉,必欲除之而后快。她手下的小喽啰们曾两次窜到我的故乡,处心积虑把我“打”成地主,他们那种狗仗人势穷凶极恶的教师爷架子,并没有能吓倒我的乡亲。我小时候的一位伙伴指着他们的鼻子,大声说:“如果让整个官庄来诉苦的话,季羡林家是第一家!”

这一句话并没有夸大,他说的是实情。我祖父母早亡,留下了我父亲等三个兄弟,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最小的一叔送了人。我父亲和九叔饿得没有办法,只好到别人家的枣林里去捡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这当然不是长久之计。最后兄弟俩被逼背井离乡,盲流到济南去谋生。此时他俩也不过十几二十岁。在举目无亲的大城市里,必然是经过千辛万苦,九叔在济南落住了脚。于是我父亲就回到了故乡,说是农民,但又无田可耕。又必然是经过千辛万苦,九叔从济南有时寄点钱回家,父亲赖以生活。不知怎么一来,竟然寻(读若xin)上了媳妇,她就是我的母亲。母亲的娘家姓赵,门当户对,她家穷得同我们家差不多,否则也绝不会结亲。她家里饭都吃不上,哪里有钱、有闲上学。所以我母亲一个字也不识,活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她家是在另一个庄上,离我们庄五里路。这个五里路就是我母亲毕生所走的最长的距离。

北京大学那一位“老佛爷”要“打”成“地主”的人,也就是我,就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就有这样一位母亲。

后来我听说,我们家确实也“阔”过一阵。大概在清末民初,九叔在东三省用口袋里剩下的最后五角钱,买了十分之一的湖北水灾奖券,中了奖。兄弟俩商量,要“富贵而归故乡”,回家扬一下眉,吐一下气。于是把钱运回家,九叔仍然留在城里,乡里的事由父亲一手张罗,他用荒唐离奇的价钱,买了砖瓦,盖了房子。又用荒唐离奇的价钱,置了一块带一口水井的田地。一时兴会淋漓,真正扬眉吐气了。可惜好景不长,我父亲又用荒唐离奇的方式,仿佛宋江一样,豁达大度,招待四方朋友。一转瞬间,盖成的瓦房又拆了卖砖,卖瓦。有水井的田地也改变了主人。全家又回归到原来的情况。我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样的情况下降生到人间来的。

母亲当然亲身经历了这个巨大的变化。可惜,当我同母亲住在一起的时候,我只有几岁,告诉我,我也不懂。所以,我们家这一次陡然上升,又陡然下降,只像是昙花一现,我到现在也不完全明白。这个谜恐怕要成为永恒的谜了。

不管怎样,我们家又恢复到从前那种穷困的情况。后来听人说,我们家那时只有半亩多地。这半亩多地是怎么来的,我也不清楚。一家三口人就靠这半亩多地生活。城里的九叔当然还会给点接济,然而像中湖北水灾奖那样的事儿,一辈子有一次也不算少了。九叔没有多少钱接济他的哥哥了。

家里日子是怎样过的,我年龄太小,说不清楚。反正吃得极坏,这个我是懂得的。按照当时的标准,吃“白的”(指麦子面)最高,其次是吃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最次是吃红高粱饼子,颜色是红的,像猪肝一样。“白的”与我们家无缘。“黄的”(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颜色都是黄的)与我们缘分也不大。终日为伍者只有“红的”。这“红的”又苦又涩,真是难以下咽。但不吃又害饿,我真有点谈“红”色变了。

但是,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办法。我祖父的堂兄是一个举人,他的夫人我喊她奶奶。他们这一支是有钱有地的。虽然举人死了,但家境依然很好。我这一位大奶奶仍然健在。她的亲孙子早亡,所以把全部的钟爱都倾注到我身上来。她是整个官庄能够吃“白的”的仅有的几个人中之一。她不但自己吃,而且每天都给我留出半个或者四分之一个白面馍馍来。我每天早晨一睁眼,立即跳下炕来向村里跑,我们家住在村外。我跑到大奶奶跟前,清脆甜美地喊上一声:“奶奶!”她立即笑得合不上嘴,把手缩回到肥大的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块馍馍,递给我,这是我一天最幸福的时刻。

此外,我也偶尔能够吃一点“白的”,这是我自己用劳动换来的。一到夏天麦收季节,我们家根本没有什么麦子可收。对门住的宁家大婶子和大姑——她们家也穷得够呛——就带我到本村或外村富人的地里去“拾麦子”。所谓“拾麦子”就是别家的长工割过麦了,总还会剩下那么一点点麦穗,这些都是不值得一捡的,我们这些穷人就来“拾”。因为剩下的绝不会多,我们拾上半天,也不过拾半篮子,然而对我们来说,这已经是如获至宝了。一定是大婶和大姑对我特别照顾,以一个四五岁、五六岁的孩子,拾上一个夏天,也能拾上十斤八斤麦粒。这些都是母亲亲手搓出来的。为了对我加以奖励,麦季过后,母亲便把麦子磨成面,蒸成馍馍,或贴成白面饼子,让我解馋。我于是就大快朵颐了。

记得有一年,我拾麦子的成绩也许是有点“超常”。到了中秋节——农民嘴里叫“八月十五”——母亲不知从哪里弄了点月饼,给我掰了一块,我就蹲在一块石头旁边,大吃起来。在当时,对我来说,月饼可真是神奇的东西,龙肝凤髓也难以比得上的,我难得吃一次。我当时并没有注意,母亲是否也在吃。现在回想起来,她根本一口也没有吃。不但是月饼,连其他“白的”,母亲从来都没有尝过,都留给我吃了。她大概是毕生就与红色的高粱饼子为伍。到了歉年,连这个也吃不上,那就只有吃野菜了。

至于肉类,吃的回忆似乎是一片空白。我老娘家隔壁是一家卖煮牛肉的作坊。给农民劳苦耕耘了一辈子的老黄牛,到了老年,耕不动了,几个农民便以极其低的价钱买来,用极其野蛮的办法杀死,把肉煮烂,然后卖掉。老牛肉难煮,实在没有办法,农民就在肉锅里小便一通,这样肉就好烂了。农民心肠好,有了这种情况,就昭告四邻:“今天的肉你们别买!”老娘家穷,虽然极其疼爱我这个外孙,也只能用土罐子,花几个制钱,装一罐子牛肉汤,聊胜于无。记得有一次,罐子里多了一块牛肚子,这就成了我的专利。我舍不得一气吃掉,就用生了锈的小铁刀,一块一块地割着吃,慢慢地吃。这一块牛肚真可以同月饼媲美了。

“白的”月饼和牛肚难得,“黄的”怎样呢?“黄的”也同样难得。但是,尽管我只有几岁,我却也想出了办法。到了春、夏、秋三个季节,庄外的草和庄稼都长起来了。我就到庄外去割草,或者到人家高粱地里去劈高粱叶。劈高粱叶,田主不但不禁止,而且还欢迎;因为叶子一劈,通风情况就能改进,高粱长得就能更好,粮食打得就能更多。草和高粱叶都是喂牛用的。我们家穷,从来没有养过牛。我二大爷家是有地的,经常养着两头大牛。我这草和高粱叶就是给它们准备的。每当我这个不到三块豆腐高的孩子背着一大捆草或高粱叶走进二大爷的大门,我心里有所恃而不恐,把草放在牛圈里,赖着不走,总能蹭上一顿“黄的”吃,不会被二大娘“卷”(我们那里的土话,意思是“骂”)出来。到了过年的时候,自己心里觉得,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喂牛立了功,又有了勇气到二大爷家里赖着吃黄面糕。黄面糕是用黄米面加上枣蒸成的。颜色虽黄,却位列“白的”之上,因为一年只在过年时吃一次,物以稀为贵,于是黄面糕就贵了起来。

我上面讲的全是吃的东西。为什么一讲到母亲就讲起吃的东西来了呢?原因并不复杂。第一,我作为一个孩子容易关心吃的东西。第二,所有我在上面提到的好吃的东西,几乎都与母亲无缘。除了“黄的”以外,其余她都不沾边儿。我在她身边只待到六岁,以后两次奔丧回家,待的时间也很短。现在我回忆起来,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模糊的,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特别有一点,让我难解而又易解: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子告诉我说:“你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回不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短的一句话里面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母亲不知有多少日日夜夜,眼望远方,盼望自己的儿子回来啊!然而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归去,一直到母亲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这个情况,我最初懵懵懂懂,理解得并不深刻。到了上高中的时候,自己大了几岁,逐渐理解了。但是自己寄人篱下,经济不能独立,空有雄心壮志,怎奈无法实现,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立下了誓愿:一旦大学毕业,自己找到工作,立即迎养母亲,然而没有等到我大学毕业,母亲就离开我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话正应到我身上。我不忍想象母亲临终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我就会心肝俱裂,眼泪盈眶。当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奔丧的时候,看到了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的屋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我后悔,我真后悔,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

这就是我的“永久的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