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沉木冥棺轿

汉兴光华医院门口,谢小卷殷勤地跑在各个被家属搀扶出院的病人面前:“老爷太太,要轿子吗?”

总算有人开口询问了价钱,谢小卷回头看看跷着腿坐在身后花石阶后的青年,咬了咬嘴唇,伸出哆嗦的手指:“五……五个大洋!”

“你说多少?”那被扶着的大爷脸色一白险些晕厥过去。旁边早已经有黄包车夫一溜烟跑过来:“上我这辆,我这辆便宜!”

眼看着大爷被颤巍巍地扶上黄包车,却还是气喘吁吁抽出拐杖敲了一下谢小卷的头:“老朽是得了病,但不是神经病!”

谢小卷吃痛捂着头蹲在地上,回头看杜望笑得险些翻进后边的花池里,气得想要上去拧他耳朵。杜望却早已经一激灵爬起来,冲着走出来的素装姑娘轻轻一笑:“姑娘用轿么?”

美男计!谢小卷刚腹诽着,却看见那姑娘身后慢慢走出四五个抬着门板的人来,门板上的人从头到脚被白布盖得严实。姑娘凄凉一笑:“用不着了。”

谢小卷连忙上前去拉杜望,杜望却恍若不知:“人都去了,这最后的体面还是要给。”

姑娘心有所动,抬起眼睛睫毛微颤:“我手头拮据,已经请不起轿子了。”

杜望扬眉一笑:“不要钱。”

街角小巷无人处,只看见一把沉沉的黑色毡毛轿子停在当中。姑娘掀开白布,门板上躺着的男人五官英气,年纪不过三十上下。她的眼泪倏地落在男人的衣扣上,轻轻唤了声:“小哥,咱们回家。”

杜望帮着她把男人搀扶进去,她却仿佛片刻也不愿意离开一样,陪着对方坐了进去。

轿帘落下,谢小卷白他一眼:“说你这轿子金贵,五块大洋都是贱价。结果看见漂亮姑娘一个铜子儿都不要,都像你这样,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凑够船票钱离开汉兴?”

杜望却不应答,从自己的匣子里拿出香谱,只轻轻一吹,两个玉雪可爱的娃娃就已经从里头跳出来,一边一个抱住谢小卷的腿:“姐姐好漂亮!”

谢小卷早已经见怪不怪,刚咧出来一个笑容,杜望已经一人赏了一个爆栗:“阿荣阿和套什么近乎,快去抬轿子。”

轿子在一家青砖乌瓦的独门小院前停下,杜望上前叩响门环。应门的是两三个下人,开门看见门当头停着一顶黑色毡毛轿子,姑娘从里面探出头来,俱是一个个拥上去:“小姐总算回来了,四爷呢?”

她的手尚捏着轿中男子冰冷的手掌,一步迈出去就觉得头昏眼花,只轻轻开口:“去棺材铺请副上好的寿仪来。”说完便晕倒在了地上。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慌忙去掀轿帘,待看清轿中人确实面色青白,毫无气息,才一个个跪倒在地、哭声震天。

“沈家是汉兴过去的大户人家,可惜前些年遭了匪,只剩下一个独苗姑娘沈聚欢,八成就是你们刚才见着的那位。”闲唠嗑的老汉用烟袋锅子在地上猛敲两下,又抽了一口。

“不对啊,刚去的那位,不就是沈姑娘的小哥么?”谢小卷好奇追问。

“他算哪门子哥哥,不过是老沈家原来的下人罢了。老沈家的故事,也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的。”

汉兴沈家,在光绪末年做的是布庄生意。当家的沈老爷膝下有三子一女,沈小姐名叫唤卿,打小许配给沈老爷的故交之子蒋举惟。蒋家的马帮生意在乱世中早已经破落,但沈老爷却并不在意,将蒋举惟从闭塞之地接来汉兴读书,看他科考不尽如人意,还将他送到北京报考京师大学堂,好歹拿份俸禄,也不伤读书人的雅致。

谁知道蒋举惟在半路就被土匪给劫了,一张条子送到了汉兴沈家布庄。沈家老爷四处筹备赎金,但还没到信上约定的时日,土匪便下山来洗劫了整个沈家,将沈家四十余口人杀得干干净净,一把火烧了布庄,劫走了沈家的全部家财和十六岁的沈小姐。原来是沈家姑爷蒋举惟,知道自己家出不起这份赎金,自己必然会被撕票,才让土匪把赎金条子送到了沈家。蒋举惟又小人之心,担心沈老爷不肯为自己一个外人出这么大一笔银子,便答应土匪里应外合以沈家所有财产和汉兴城内因美貌闻名的未婚妻为代价,赎回了自己的性命。

沈唤卿被土匪头子霸占,整日郁郁寡欢。不过七个月就险险生下一个女孩沈聚欢,随后一命奔了黄泉。因为月份过早,土匪头子总怀疑聚欢不是自己亲生的,因此随便在寨子里面养着,呼喝打骂如同对待牲畜。

时光悠悠而转,十年后一个年轻人拜访了山寨。

他是被寨子里的探哨带上来的,许是身上那股子矜傲,让手下的人不敢造次。他的头发剪得干净,双目朗若寒星。他站在庭院里,仿佛雪花飘得都慢了,尽可能温柔地落在他的眉梢肩头,生怕砸痛了他。

沈聚欢就是在那个时候第一次看见了小哥沈肆。彼时她正穿着一件单裳,整个身子都在寒风中发着抖。踩在积雪上的小脚隔着薄薄的草鞋垫发着乌青,手里还提着有大半个身子高的水桶。却偏偏动也不动地盯着他,连冷都忘了。

寨主从屋子里走出来,瞳孔微微缩了缩:“年轻人怎么称呼?”

他一笑,“沈肆。”眼睛轻抬,“肆无忌惮的肆。”

寨主被这个人的轻薄无礼惹怒了,偏又摸不清对方的深浅,只能一脚踹翻了在旁边发愣的沈聚欢:“小畜生!发什么呆,老子的洗脚水呢?”

沈聚欢一个趔趄倒在地上,额角撞在冰上划了一道惨烈的口子。沈肆的眼睛微微缩了缩,聚欢却像是早就被打皮实了,站起来连揉也没揉,拖着水桶向小河边走去。

河面早已经上了冻,聚欢只能拿出冰锥子破冰取水。寒冬腊月根本拿不住铁器,只捏一会儿就觉得要粘掉一层皮。沈聚欢吸气拼命一捣,锥子尖在冻得瓷实的冰面上一滑,带着整个身子摔在了冰面上滑出去好远。

远处寨子的方向猛地响起密集枪声,惊起林子里无数飞鸟。

沈聚欢勉强爬起来,想要往岸上走,却听见脚下咯吱一声,平静的冰面有了细密的裂纹。

“趴下。”声音虽轻,却带着不容抗拒的力量。

沈聚欢一抬头就看见了面前趴伏下来的沈肆,正小心翼翼地朝自己挪动过来。沈聚欢原本对生死是毫无感觉的麻木,不知怎地撞上那双眼睛后突然就觉得怕。她一动也不敢动,四下便越静,仿佛能感受到冰层每一分每一毫的破裂。身下猛地一空,她下意识发出一声尖叫,却已经被沈肆抓住手臂就地一滚扑到了岸边。

她被沈肆按在怀里,沈肆拿枪的粗糙手指在自己眼角处抹了抹:“有什么好哭的?”

聚欢自己也愣住,这是她记事以来唯一一次掉眼泪。

她被沈肆背着沿途路过山寨,只见到处都是驻兵,土匪横尸遍野。而那刚才踢过她的土匪头子,正躺在之前和沈肆对质的地方,胸膛上一个红彤彤的血洞。

沈肆是韩大帅身边最年轻的副官,奉命率兵清剿汉兴匪众,却偏偏从土匪窝里背回一个十岁的女娃娃来。有人感慨沈肆少年英雄,为一方百姓平乱,亦有知内情者说沈肆是为十年前的沈家挟私报复。英雄不问出身,沈肆却从来不隐讳自己的过去。他是沈家大小姐沈唤卿多年前从恶狗口下救回的乞儿,被随口唤作沈四安排在下房劳作。十年前沈家浩劫,十二三岁的他仗着身量小,从狗洞中钻出逃生,随即投军。因缘际会下,他在战场上救了大帅性命,随即被提拔为副官。

大帅驻扎汉兴,他亦跟随回了故土。所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奉命剿匪,得报大仇。

沈肆将沈聚欢在育婴堂门口放下,回身要走,却被沈聚欢牢牢攥住手。她不说话,盯着人的一双瞳子黑漆漆的。沈肆略一思索:“是我剿了你们的寨子,若你要报仇,就记住我,长大后尽管找我来报仇。”

沈聚欢不接口:“我不报仇,我要跟你走。”

沈肆一愣,忽地觉得沈聚欢的眉眼神情非常眼熟,脱口就问出来:“你叫什么名字。”

沈聚欢从衣襟里掏出一方手帕说:“娘死之前为我取好了名字,只是寨子里都没有人识字。”

沈肆抖开一看,登时愣住。那帕子上的清浅绣花,正是在大小姐的绣绷上看见过的。上面工工整整用毛笔写着三个端秀小楷——沈聚欢。

沈肆颤抖着攥着帕子,手掌慢慢掩住脸——是沈家的孩子。

大帅在汉兴驻扎,也为爱将沈肆准备了青石乌瓦的小院作为私宅。只是沈肆却没有用这宅子娶妻纳姨太太,反而领进去一个稚龄女童。这消息很快就在整个汉兴传开,大帅府亦是议论得起劲。沈肆将聚欢带到宅子里,把所有仆人都叫过来认过小姐,便坐下来吃饭。

桌上有从大老远运来的螃蟹,聚欢见都没有见过。沈肆便手把手帮她剥开,蘸过姜醋让她就着自己的手吃。螃蟹不过是简单的清蒸,却鲜得让聚欢险些把自己的舌头都吞下去。沈肆有些好笑,微微蹙了清俊眉毛:“聚欢松口,咬着我手指了。”

周旁有人悄声笑了,聚欢的脸一下红了。正言笑晏晏的时候,两三个士兵齐刷刷走进来:“沈副官,大帅要你去见他。”

形势严峻,不是一般的传唤。沈肆便卸下了配枪放在桌子上跟着士兵们走了,下人们多是新招来的,没见过世面,脸色青白,大气也不敢出。

沈肆一路被押到大帅府,才看见大帅风轻云淡地在府里打太极拳,瞥了他一眼:“上头的意思是招安,你倒好,把整个寨子都给我屠了。知道你是为了报仇,但总也要让我在上头有个交代不是?事到如今,只能把你交出去了。”

沈肆素得仰仗,微微一笑:“大帅舍不得。”

韩大帅也笑了:“瞧把你给聪明的,蹲两天监狱意思意思吧。倒是你带回来的那个孩子是怎么回事儿?”

沈肆容色一肃:“是沈家的孩子,我家大小姐沈唤卿的孩子。”

“听说了。你这些年一直不娶,传言也是为了当年横死的沈大小姐。只是那个孩子身上毕竟流着土匪的血,你又是她杀父仇人,当心野性难驯。”

“大帅,这孩子非闹着要见你。我就把她带进来了。”说话的卫兵声音有些为难。沈肆转过身来,只看见沈聚欢站在庭院里。

大帅挥手让卫兵退下。沈聚欢声音朗朗:“是你抓的他?”指的是沈肆。

大帅饶有趣味:“不错,是我抓的他,我还要关他杀他,你奈我何?”

稚嫩的手臂猛地抬起,只看见手掌赫然握着乌黑的一柄配枪。众人还来不及反应,聚欢已经扣动扳机。沈肆飞扑过去抱住沈聚欢就地一滚,却没有枪声响起。沈肆夺过配枪,检查后冷汗涔涔而下,还好这孩子不懂得开保险。

大帅哈哈大笑起来:“好一个沈聚欢,小小年纪竟有这样一副肝胆,不如就给我做干闺女吧。”

沈肆替沈聚欢应下来,要送她离开,她却死活不愿,只能跟着沈肆一起蹲大牢。牢饭是冷硬的窝头,沈肆要了热水泡软了递给她,笑问:“吃不吃得惯?”

沈聚欢埋下头:“好吃。”她话少,却同沈肆亲近,捧着碗挨着他坐着,小口小口喝着热烫的水,觉得即便是石头都能咽得下去。

时间飞逝,一转眼就是七八年。沈肆二十九岁时,沈聚欢恰好是十七岁的好年华。汉兴有人来提亲,沈聚欢爱搭不理,沈肆也随她心意。慢慢就有了传言,说什么故人之恩都是狗屁,沈聚欢分明是沈肆养在汉兴的宠姬禁脔,根儿上就没打算让这孩子清清白白地嫁人。

沈肆脾气上来,走到大街上,命人将沈府的牌匾挂在门口。当着围观众人向天空连鸣三枪:“昔日我是无名无姓的孤儿,沈家于我有救命之恩。这沈府永远是沈聚欢沈小姐的沈,不是我沈肆的沈!皇天后土俱为见证!”

早已经有仆妇把沈肆的铺盖从府邸里搬了出来,沈聚欢站在门后,轻轻开口:“小哥……”

沈肆却猛地开枪打碎了门口装盆栽的大瓷盆,“从今日起,沈肆绝不私下迈进沈府一步。若违此誓,当如此盆。”

沈肆搬入大帅府值班处。不过次日就有人去沈府提亲,是替韩大帅的长公子韩青浦提亲。韩青浦倾慕沈聚欢已久,两人年纪相仿,也算得上自幼相识。

沈聚欢背身坐着,声音里说不清是喜欢还是讨厌,只静静地问:“我小哥知道了吗?”

来人一笑:“沈副官说很好,只要姑娘愿意。”

死寂般的沉默,沈聚欢埋下头又抬起:“那就好吧。”

新婚之夜,终究是出了事情。传言沈家小姐沈聚欢嫁入大帅府的新婚之夜,用手枪打伤了韩公子的肩膀。医生赶到的时候,鲜血流了满满一喜床,凶险万分。韩大帅冲进洞房,一巴掌把旁边站着的沈聚欢扇倒在地,恨得拔出腰带上的手枪对准了沈聚欢的脑袋。沈肆推开众人挤上前来,在大帅面前“扑通”一声跪下:“一命抵一命,大帅要杀就杀我吧。”

医生的声音谨慎响起:“大帅,公子性命无虞,只是这条胳膊以后使起来兴许会有些不灵便。”

大帅收了杀心,却仍是气愤难平。然而下一刻沈肆已经拔出配枪,在众目睽睽下抵在自己肩膀上扣动了扳机。沈聚欢脸色煞白跪伏在地抱住沈肆。沈肆却挣扎甩开,勉强开口:“沈肆两条胳膊赔公子一条胳膊,还请大帅宽容聚欢。”

大帅气得脸色青白不定:“滚,现在就给我滚!”

沈聚欢要带沈肆去医院,沈肆一把推开她,在清冷的大街上两两相望。沈肆心绪难平,终于还是开口:“你既然答允要嫁韩公子,为何要杀他?”

沈聚欢脸色雪白,终于颤抖开口:“你是英雄好汉,说过的话掷地有声永不反悔。你曾经说过这辈子都不进沈府的门,是也不是?”

沈肆望着沈聚欢漆黑的眼珠,心里莫名一疼:“是。”

尚穿着染血嫁衣的沈聚欢在月夜下凄婉一笑:“小哥,那我除了答应嫁进帅府,还有什么法子天天见到你?”

沈肆一愣,他还从未见过沈聚欢这么轻飘飘地说话。

“韩青浦说他喜欢我,想要娶我。我便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我永远都不会喜欢他,我只喜欢你。但他说不介意,只要能娶到我,可以天天瞧着我就够了。我想这样也很好,他瞧着我,我瞧着你,我们都高兴。”

他讶异地看着她,刚刚意识到她执拗且奇怪的、信仰一般的喜欢。她自幼在那样残酷冷漠的环境中长大,在被他救出后也深居简出,既没有女性长辈教导,也没有同龄的手帕交。她对爱的所有感觉都来自于她自己的理解,并固执地认为这种喜爱才是人间情爱的正途,认为所有人都跟她一样看待爱,一样跟她在爱中无所图无所求。她轻而易举地答应嫁给韩青浦,是因为她从来就没有被告知过婚姻背后意味着什么,她竟将婚姻看得如此轻如此不值一提,像是没有什么能禁锢她爱的自由。

她一贯是这样单纯热烈的心思,只是想一直跟着他。看不见他的时候她会怕,天黑会怕,狗吠会怕,处处是魑魅魍魉,处处是鬼影蛰伏,处处是小时候的惨烈记忆,只有他在,才是她的安乐人间。

韩青浦在酒席上喝多了,待长辈们一个个吃够了酒散去了,剩下的人将他们簇拥到洞房。那群纨绔子弟闹着要看嫂夫人的样子,韩青浦得意洋洋地揭了盖头,满室通红给一向脸色瓷白的沈聚欢映上了一层绯色。众人又起哄,一定要新人当众亲个嘴不可。

韩青浦心里又是高兴又是得意,他敏锐地意识到这个屋子里的所有男性都因为聚欢的丽色对自己心生艳羡。他得意极了,开心极了!是啊,美人如花隔云端,而这美人如今走下云端,真正成为了自己的所有。他在众人的撺掇推搡中靠近,但被沈聚欢一把推开了。

“新娘子害羞了!新娘子害羞了!”众人起哄。

韩青浦脸上浮上一种怪异的烦躁,他是大帅之子,习惯了众人的追捧。只要他想要,这世上怎么还会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呢?他于是伸开手臂,紧紧地揽着她,她低下头,他便要勉强她抬起。沈聚欢因为成亲疲累了一天,早烦躁不耐,本心里对别人靠近也极不习惯。韩青浦的狐朋狗友便开荤腔:“嫂夫人这就受不住了,待会儿洞房花烛夜更待如何呀。”

韩青浦便愈加烦躁,他意识到沈聚欢的不可掌控,便更要掌控。他捧着沈聚欢的脸,正要亲下去,沈聚欢却猛地将他挣开:“你说过成亲之后,只要天天看着我就够了!你没说还要做别个!”

众人一下子静了,众人料不到一向眼高于顶的韩公子对待美人竟如此做小伏低。但众人都是浮华场上打滚惯了的人精,有人率先吆喝起来:“这叫什么!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啊!”随后便是跟着帮腔的,什么“英雄难过美人关”“嫂夫人原是胭脂虎”地诨叫,房间里的气氛重被推上热潮,众人都嬉笑着,嚷破天一样。

直到韩青浦一个耳光甩在了沈聚欢的脸上。

男女之间的权利倾轧从来都是微妙的,成亲当日便要争日后是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平日私底下的讨巧情话算不得数,只是情趣罢了。但沈聚欢当着众人面丁是丁卯是卯地点破,也太下他的面子了。他想起父亲的几房妻妾,哪个不是对父亲听话顺从,就算自己的母亲,正房夫人,也从未对父亲有过半分非议。怎么轮到自己,就这么丢人现眼?而娶的这个,心里甚至还有别人。

说那话的时候,感情是真的,但此刻被酒精燃起的愤怒也是真的。他自命风流,在汉兴也是不少人家替没嫁的姑娘惦记着,怎么就拿不下一个沈聚欢?

不过她此刻终于安静了。他看了看自己的巴掌,谈不上后悔,只是心里想,哦,原来这样就顺畅了。

宾客都感到尴尬,刚才的好事者此时反而做起了理中客:“嫂夫人面嫩,是我们闹得过了,不至于,不至于。”

“出去——”

众人愣怔。

“出去!”

门被摔上了,众人听见房内沈聚欢的哭声,和砸东西的声音。韩青浦的声音低哑:“怎么,你嫁给我,还真要为他守贞?你当沈肆是救命恩人,可知道你的亲生父亲就是死于沈肆之手?你只知道沈肆待你如珍似宝,又可知道沈肆心上之人只有沈唤卿?”

“住口,住口!”沈聚欢哭喊。

众人面面相觑,彼此都觉得这洞房闹得很没趣。虽是听到了一些秘辛,但以韩青浦的脾气,也少不了秋后算账。众人一个个正要灰溜溜离开,就响起了枪声。

众人冲进房里,韩公子捂着伤口倒在喜**,满脸不可思议:“你我自幼相识。你居然为了沈肆伤我?”

新娘子握着手枪泪流满面:“这些我都知道。但你做不到的,不该骗我。”

月夜下,一身嫁衣的沈聚欢慢慢跪在沈肆身前,脸颊上还沾着一星儿血,声音微不可闻:“小哥,别扔下聚欢,好不好?”

“他们说得没错。”沈肆忽然开口,“救你只为了沈唤卿,她是世界上我唯一看重的女人。但你越长大,我越能在你身上看见你那土匪父亲的影子,又恨不得将影子千刀万剐。”他半条胳膊鲜血淋淋,衬得脸上的肌肉都扭曲了,“沈聚欢,别再来找我。”

韩大帅的前副官沈肆成为汉兴的一大笑话,他受了很重的枪伤,随便找了个土郎中把子弹剜出来却伤了神经,一条胳膊便不能动弹了。他又被开除了军籍,整日混在汉兴的市井街头,走到哪里便睡到哪里,喝酒赌钱,嫖妓打架。沈聚欢总是远远地跟在沈肆身后,纱巾把头脸蒙得严实,她还记得沈肆说过,不愿意看见那张酷似土匪的脸。

昔日沈肆做大帅副官的时候,虽然克己奉公,但执行公务时仍然得罪了三教九流的不少人。沈肆被堵在街角挨打的时候,她迫不得已冲进附近的大杂院里求人去救。两个戏班子的武行小生冲过去救了沈肆,她怕沈肆看见她动怒,遮着脸离开了大杂院。

再过半月,她突然接到了沈肆相约在茶楼的消息。她心中涌动着无限美好的期望揣测,惊喜交加赶赴茶楼,却发现不过半月没见,沈肆全身已经干净整洁。他旁边坐着一个姑娘,端正秀气,麻花独辫甩在肩头,一笑露出白若编贝的牙齿。

沈肆神色平静:“这是大杂院里唱大鼓书的芳儿。”

沈聚欢不明所以,只能向对方礼貌颔首。沈肆却开口:“我来找你是托你把老屋抽屉里的玉佩给我,那是我买来给心仪女子的。还有一封书信,你不要拆开,一并给我。”

沈聚欢的脸一下白了:“小哥你……”

沈肆脸上浮上倨傲之气:“还不明白吗?我要娶她。”

芳儿识趣地退出包厢,沈肆抬起眼看着沈聚欢,眼睛里第一次对她换上了那种肆无忌惮的神气:“她长得真像你娘,真像。”

沈聚欢手里的茶杯跌落在地上。

沈肆说沈聚欢长得像她的土匪父亲,沈聚欢却是第一次做出了土匪的行径。她卖掉了沈府所有的细软,用来雇人绑架了唱大鼓书的芳儿,逼沈肆到沈府救人。沈肆如约而至,整个沈府却都寻不到沈聚欢。下人们一个个神色慌乱:“四爷,快想想办法吧,小姐被南京来的蒋老爷强请去了。听说是韩公子作陪,非说咱们小姐是汉兴有名的美人,来了两排兵硬把小姐绑去了。”

那一天晚上,是沈肆生前见到沈聚欢的最后一面,两个人的目光穿过行云流水宴的灯火两两相会,却隔绝了生死。沈聚欢被士兵绑缚,眼睁睁看着沈肆以行刺大员的罪名被韩公子一枪命中要害。

沈聚欢拼命挣脱士兵的控制,颤抖着拥住沈肆。沈肆的嘴唇微微翕动,血沫不断地涌出,却嘱咐着:“聚欢,跑啊,快跑啊!”

她痛哭着将脸伏在他的唇上,将他抱得死紧,却只听出最后一句话:“放了芳儿吧。”

他声息渐无。那一瞬间她彻骨寒冷,仿佛又回到儿时,赤脚踩在冰面上,漫天大雪,寂静无声。

沈肆曾发誓,再也不踏入沈府。但人亡誓消,沈聚欢还是将他带回了沈府。她答允了做蒋老爷的姨太太,只求为沈肆守孝三日,不受打扰。

管家轻轻唤了唤堂前的沈聚欢:“小姐,棺材铺的人来收钱了。”

杜望和谢小卷挑帘走进来,沈聚欢神色诧然:“怎么又是你们?”

管家退下,杜望轻轻一指那装殓着沈肆的乌木棺材。只见那方才还横着的棺材瞬间变成阴气腾腾的黑色毡毛轿子:“这轿子小姐也是坐过的,不记得么?天下只有至情至性的人才能用得了这轿子,不过我是生意人,自然有进有出。”他单枚玳瑁眼镜后面的那只眼睛牢牢看着沈聚欢,“进的是小姐三十年的寿数和这栋宅邸,出的是……”他轻轻一笑,“轿中人三日还阳。”

谢小卷诧然看向杜望,还没来得及询问就听见沈聚欢说了一个“好”字。她挑帘坐进轿中,“先生必有异术,我总要试上一试。”杜望上前放下轿帘时,沈聚欢忽然一愣怔:“我似乎见过先生。”

杜望微笑:“小姐定是记错了。”

轿帘垂下,黑色毡毛轿子映衬得外面一丝儿光芒也透不进来。沈聚欢握着沈肆的手,轻轻靠在他的肩头,心里却毫无害怕之意。杜望从轿牌盘上拿出一张乌沉沉的轿牌,上面刻着“沉木冥棺”的字样。谢小卷终于忍不住,伸手拦住杜望:“人死不可复生,不要逆天而行。”

杜望看向谢小卷:“我说我不认识她是骗她的。你可曾听说过‘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昔年我路过忘川见过沈聚欢,她和沈肆前世因缘就因遗憾错过。而那些不愿意投胎一心等待爱侣的亡灵都要忍受浸在忘川五百年的苦楚才得以重新轮回。她和沈肆,一个浸在桥东,一个浸在桥西,痛了五百年,守了五百年,却不知道距离对方仅仅一桥之隔。”他叹口气,“有的时候,同年同月同日死是种福分。”

谢小卷深吸一口气,“杜望,你到底是什么人?”

杜望却偏偏在这个时候无赖起来,眼睛倏地一眯:“好人。”

乌光乍现,沈聚欢醒来的时候杜望、谢小卷、那顶乌沉沉的大轿子统统不见了,只有沈肆躺在自己身旁。

原来只是一场梦,她闭上眼睛,两行眼泪从眼角汩汩流下。她却突然听见了一个刻骨铭心的声音:“聚欢?”

她慢慢睁开眼睛,沈肆已经支起了身子,淡色瞳孔中掠过漫天云影。

她颤抖着抱住沈肆,耳中钻入杜望轻微的声音:“三日阳寿,切切谨记。”

杜望当年多半用沉木冥棺来做帝王家的生意,皇帝老儿还没来得及宣布谁是继承子嗣就一命呜呼可是大事一件,多活三天就很有必要。但沈聚欢为沈肆争取来的这三天却让谢小卷看不明白,只见来回采买的都是喜事用具。

谢小卷自作聪明:“她想跟沈肆成亲?”

杜望不置可否。

沈肆在房间里砸碎了所有器具:“沈聚欢!你长本事了!敢囚禁我?”

饶他如何骂,沈聚欢只隔着一扇窗户默默看着他,不说话不应答。婚事筹备了一天,次日良辰沈肆便被推出堂去。他三日换来的阳寿本就薄弱,没有几分气力,自有下人帮他换了喜衣喜袍。

他扶着梨花案勉强站稳,望着面前笼着鲜红盖头的新娘,不吝说出最狠毒的话来伤她:“养了你八年,竟不知你如此自甘轻贱,强绑了——”话说到中途就断了。只看见沈聚欢一身粉裙端着酒走上堂前,跪下拜了三拜,一仰脖把酒喝尽了。脸色雪白,嘴唇却因为饮酒而显得殷红:“聚欢恭贺小哥小嫂新婚大喜!”

沈肆踉跄一下,伸手扯下新娘的盖头。只看见芳儿含羞带喜,偷偷看了沈肆一眼连忙低头。沈肆面无血色,想要说话,却迸发出一阵猛烈的咳嗽。沈聚欢咬了咬嘴唇,低声说道:“你受伤之前最惦记的人就是她,小哥,你一定要高兴。”

沈肆勉力咽下咳嗽,杯子与沈聚欢一碰:“妹子一片心意,做哥哥的自当消受!”

沈聚欢想,韩青浦当时的允诺她终于明白是假话了。但凡喜欢别人,怎么能忍得了那个人心里眼里都是别的人。一直看着,心便一直在刀子上滚。

但好在,她也不用忍那么久。

她用三十年阳寿换他三日还阳,只为了结他最大遗憾。

若心上人有三四十年好活,自当不择手段也要将他夺回身边。但三日太短,短到不足以让他爱上自己,那么沈聚欢宁愿让他和他现在最爱的人在一起。

洞房花烛夜,芳儿坐在床边羞喜不胜:“四爷,我也不知道欢姑娘怎么突然改了主意放了我,还让你……你和我成亲。当初你托我同你演这场戏的时候,我也没想过真能嫁你。但我,我心里是愿意的。”

沈肆一眼看见芳儿身上挂着的玉佩,一愣:“谁给你的?”

芳儿解下来:“欢姑娘说是四爷托她给我的,还有一封信。”

沈肆哆嗦着手接过信和玉佩,信被封得很好,还没拆过,看得出是沈聚欢妥善转交的。沈肆轻轻撕开信封,信纸一展,上面是自己熟悉的钢笔字:

“聚欢,前日在玉行,你看上了这块玉佩,我没买给你,你发了好大的脾气,足足十来天没有理我。你光顾着生气,却哪里知道缘由。再过几天就是你的十八岁生辰,你一贯眼高于顶瞧不上东西,现在送了你,你让我过几天再送什么讨你喜欢。现在知道实情,可不要生气了吧。另,这相思扣多用于男女定情,我送了你,你千万别再胡乱送给别人招人误会……”

沈肆将信封好,只觉得心头烦恶得仿佛要吐出血来。

他为沈家复仇是出于忠义,但世人固习惯于穿凿附会,硬生生把他说成少年时便心系沈唤卿。沈聚欢虽长得极似沈唤卿,但他对沈唤卿是全然敬意,对沈聚欢却不由得一点点生了喜爱。虽然因其中错综复杂的仇恨恩义犹豫过,但想要放弃却是不能。直到累年烦恶呕血,磨不过韩大帅去医院检查,才知道当年替韩大帅挡的一枪,有弹片扫入脑中无法取出,医生断言他无法活过三十岁。

也正因为此,即便沈聚欢伤了韩公子,韩大帅依然留了他们性命。也正因为此,他自离沈府不愿相见。也正因为此,这本该送出去的相思扣,终究没有送出去。

许是阳寿无几,最坚强的人也会软弱,他突然极想要见沈聚欢。他猛地推开门,却看见管家神色踟蹰。他扶着门框问:“小姐呢?”

管家“扑通”一声跪下:“小姐被叫走了。”

蒋老爷将沈聚欢带到汉兴山坡上,沈聚欢站在他面前神色淡漠:“你许我的,三日守孝不予惊扰。”

蒋老爷一笑:“你长得真像你娘。”

沈聚欢一愣:“你怎么认识她?”她想了想,脸色白了,“你姓蒋……”

他伸手抚摸她的脖颈,像是看到多年前那个娇美羞怯的未婚妻。那年他还在沈家借读,女眷虽然都住在内院,但逢年过节总能打个照面。他们的视线都若有若无地在人群里逡巡,一旦碰上了,那年轻的小姐便将眼神慌乱躲开,睫毛微闪,脸也红了。

“那小子配不上你,姓韩的也配不上你,你原本就应该是我的。”这话像是对沈聚欢说,又像是对沈唤卿说。他靠近她,想要亲吻她。

“你是蒋举惟?”沈聚欢手脚冰冷。

汉兴臭名昭著的蒋举惟,出卖恩人的蒋举惟,将未婚妻拱手相让的蒋举惟。他深情款款地抱着沈聚欢,试图将她压倒在草丛里:“卿卿,十八年了,我一直惦记你,没有忘记你。跟我走吧,我什么都是你的,命都是你的。”

“你出卖了她。”

“再来一次,我能为你死!”

沈聚欢拼命挣扎,却抵不过蒋举惟的力气。他流着浑浊的眼泪,亲吻她,却唤着她母亲的名字。沈聚欢不动了,她痛苦地笑出了声,这个世界真的疯狂又荒谬。

只听见平地里一声枪响,蒋举惟瘫软不动,热血淌在了沈聚欢的脖颈上。而远处蒋举惟的部下,俱是一脸惊怕地看着死而复生的沈肆,他在旷野里举着枪支,毫不犹豫。

沈聚欢骗沈家下人,沈肆是休克,被误诊为假死,但蒋举惟的部下却是亲眼看到沈肆心口中枪而亡,因而一个个屁滚尿流地逃了。

沈聚欢站起身来,轻轻呢喃了一声“小哥”,就软在了沈肆怀里。

那是许久未有过的亲密,沈聚欢趴在沈肆的背上。像是很久以前沈肆把她从土匪窝一路背回育婴堂,她感受着沈肆的呼吸,感受着沈肆还微热的皮肤。眼泪一滴一滴地淌在沈肆脸上,终于到了沈府。沈肆要放她下来,她的手臂却猛地一紧,声音里透着哀求:“就一会儿,小哥就一会儿。”

沈肆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背着她擦掉,身体却是僵直的。

院子里西洋钟猛地敲响了十二下,沈肆开口:“聚欢,十八岁生日快乐!”

她却没头没脑地冒出来一句:“小时候在寨子里有人给我算过卦,说我能活四十八岁零一天,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她侧脸贴在沈肆的后背,“如果是真的,那就太好了,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良久沉默后,沈聚欢从沈肆背后跳下来,轻轻一推:“进去吧,今天是小哥的洞房花烛夜。”

沈肆下意识地问:“你呢?”

沈聚欢灿烂一笑:“我不能进去,我会哭。”

为了让沈聚欢死心,沈肆终究还是抬脚迈进院子里,回头时沈聚欢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夜色里。

沈肆疑惑不解,视线却挪到大堂上,伸手猛地一扯,大红绸布被拽下,露出后面的白色丧仪,那是仓皇布置的结果。

“你确实死了。”谢小卷站在风清月朗的院子里,“有人用三十年阳寿换得你三日还阳,只为了让你了却心中遗憾和心上人在一起。不过现在看来是她会错了意,沈肆,到现在你还不肯承认么?”

杜望站在她旁边,两个人宛若神仙眷侣:“你若不信,大可以伸手摸摸自己的胸口,可有心跳?”他顿了顿又说,“还有,沈聚欢四十八年零一天的寿数并不是虚言。”

沈肆恍惚将手移上胸口,泪水潸然而落,他声音喑哑:“她又为何如此傻,我分明,分明半分希望也没有给过她。”

老管家在旁边听得明白,连害怕都忘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求求两位高人,指点我家四爷找到小姐,他们只有一日相守啊——”

“不必了。”沈肆放下手,“我知道她在哪儿。”

晨光熹微,河面一片灰蒙。

沈聚欢瑟缩在河边的苇丛里,八年前,沈肆就是在这里救了她的命,把她带走。她愿意选择这样一个地方,等待最后一天。无论自己的寿数是不是真的,她都会在天黑时分慢慢走进这条河。比起在这里不可抑制地想象沈肆与新娘共度的每一分每一秒,那才是她最后的幸福时刻。

太阳猛地跳出河面,一片蓬勃灿烂的耀眼。她下意识地眯起眼,慢慢睁开时才发现一块晶莹剔透的相思扣映着朝阳静静垂在眼前。

她猛地回头,沈肆微微一笑:“补给你的生日礼物。”

她想要把脸埋在手中哭泣,却被沈肆坚定地拉开,他用粗糙手掌像第一次相遇时一样帮她抹去泪珠,又像过去无数次一样问道:“聚欢,今天你想做什么?”顿了顿继而道,“我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