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富商灭门 重案亡命
河南府泥泞的官道上,一行骑士雨中纵马飞驰,为首的谢阮仍是一身灰色胡服,幞头两角因快速狂奔而横飞起来,发出噗噜噜的声音。她**的白马却已换成了一匹黑马。
身着黑袍的李凌云同样在策马狂奔,只落后于她半个马首,梳洗过的黑发草草在头顶绾了个道髻,额旁的头发被风吹散几缕,为秀美的脸添了些粗犷气息。
“两日之前,新安县城发了大案,知名豪商被人灭门,”谢阮没回头,自顾自地大喊,“破了这个案子,你就有活的机会。”
“不是选了就能活?”李凌云抽了一鞭,**青马吃痛,朝前冲了一冲,总算追上了她。
谢阮朝旁边瞥一眼,冷笑道:“想活下来,总得证明你有价值。若不值得,扔回牢里当臭肉去!”
说罢,谢阮双腿夹紧马腹,黑马嘶地大叫一声,不管不顾地朝前蹿了出去。李凌云望着她的背影喊起来:“这位娘子,规矩可以听你的,可我得问问你,新安县这几日里,可有下过雨吗?”
谢阮眉头一挑,心中不快极了。
下雨不下雨的,跟破案有什么鬼关系?
正是曙光乍现时,新安县西南向,一所两进的大宅大门紧闭。青蓝晨光里,李凌云叉着两条腿蹲在门前地上,随手捏起一块土,用手指捻了一下,土块就裂开来,窸窸窣窣地从指缝落下去。
“新安县的白直[1]说,案发后这几天,此间都不曾下过雨。”他站起身来,拍拍手上的灰,看向健步走到自己身边的男装丽人,“看来我的运气不错。”
谢阮低头看地上的土块。“你在路上就问下雨的事,很要紧?”
“除了皇家御道,大唐路面大多覆有泥土,就算在东都城里也是一样,最多弄点碎石撒上去,雨水太多时,就会变成一摊稀泥。”李凌云用脚拨弄土块,“只要路面被雨水浸透,哪怕没人走过,泥路上留下的痕迹也必定会发生变化。若是渑池县那么大的雨下在了这边,那么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来,连凶手的脚印也会全被冲走。”
回忆起东都大雨时小路上的泥潭,谢阮略略点头。“原来如此,倒是有些道理,不过若是留下痕迹,你就能立马破案?”
李凌云不答她的问话,指向红漆大门道:“案发后,可有人进去动过里面的东西?”
“不曾有人动过。”谢阮别有深意地上下打量,“既然用了你这个剖尸的封诊道来查案,就得按你们的规矩办事。各县都有你们的弟子,此案非同寻常,出事之后我就找了人问过应当怎么做了。”
“这般提前准备,看来你是觉得我一定会答应破这桩案子了?”李凌云挑眉。
谢阮一声冷笑。“任谁在牢里关上半年,若有机会离开,为何还要犹豫?”
说罢,她又不耐烦地道:“都告诉你吧,省得你那么多问题。案发后,某就让贼曹尉[2]找人把这里彻底封了,除因天气炎热,尸体必须收殓,而让验尸的仵作行人[3]还有抬尸的进过之外,再无外人进入,就连周边这几条泥路也都有人看守,命百姓绕道而行。”
李凌云点点头,似乎对这种安排感到很满意。他甩甩袖子,沿大宅周边泥路而去。“封诊查案闲人回避,先封后诊自有规矩,这种杀人越货的现场,倘不注意,很容易被进出之人弄乱,致使罪证损失无法破案,你这次做得很好。”
“本将军还用不着一个人犯来夸。”谢阮朝李凌云追去,“你不进宅子,在外面走来走去做什么?”
“先绕宅子一圈,看是否能找到脚印之类的痕迹……对了,路上你说过,有人已经去取我的箱子了?”
“当然,早就差人去做了,据说你们封诊道有一些专门的东西用来……”谢阮犹豫片刻,终于还是说出那两个字,“剖尸。”
“剖尸只是一部分而已,”李凌云边往前走边四处扫视,“除剖腹挖心,冒天下之大不韪,封诊道还有很多独门绝学,有着别的用处。”
“别的用处?”谢阮重复一遍。
“嗯,在秦朝时,秦王宫中有一官职,专门执掌宫廷医事行政,此职务就是由我们封诊道的首领担任的……而且除了剖尸,我们也会治病。”
谢阮嘲弄道:“你们治病?该不会是那种神神道道的让死人复活之类的巫术吧……”
李凌云对谢阮挑衅的话并不动气,口中念念有词:“先下后上,由地而空,秩序不乱,殊痕不漏。”
谢阮微微眯起眼,她发现李凌云正按他说的,抬头由上而下地观察着大宅。过了片刻,他的视线又从地面移到墙上,这才答她先前的话:“若是有人说能复活死人,那必定是骗子无疑。我不过是会一些粗浅医术,只是我相信,这天下也没几个人敢让我治。”
“……你在渑池县验尸时,被苦主[4]检举到县令那里,说没有得到他们的许可,你就把他们家人的尸首开了膛。封诊道这么爱乱来,确实没人敢让你瞧病。”
“那是诬告,他们给了我许可,我还核对过署名和指印,但不知怎的,那东西突然就不见了。我们长年做这行当,怎会不核对许可?其中因果,你自去想……”
李凌云双手插进袖中,摇了摇头,朝大门绕去。“说起来,那些泥路上被水浸的脚印,其实哪怕冲刷得快没了形状,只要不是彻底没了踪影,我们封诊道也有特别的手段可以查验。”
“不过……”李凌云停下脚步,瞥着红彤彤的大门,“我并未在这房屋墙根的软土上发现可疑脚印,看来这些法子暂无用武之地了。”
见他欲言又止,谢阮问:“没有可疑脚印,又说明了什么?”
正在此时,细碎的马蹄声传来,谢阮抬头看向远处,那边果然有一匹骏马奔来,骑士身穿月白道袍,头戴银制莲花小冠[5]。行至封锁线外,骑士利落地飞身落地,从马鞍上提下一个形状古朴的箱子。
李凌云似乎对这变故毫无察觉,自顾自道:“院墙上无攀爬痕迹,可见凶手并没有翻墙入户,而是从大门走进屋的。”
来人向看守的卒子表明身份后,提着箱子过了封锁线,来到二人跟前,正巧听见李凌云这番话。他伸手把箱子递给李凌云,嘴里道:“杀人越货,犯下灭门大案,走的却是大门?这也太嚣张了!”
“咦,我的封诊箱?”李凌云伸手接过箱子,才意识到身边多了个人。来人是位三十五六岁年纪的男子,身形高大健硕,丰鼻薄唇,浓眉如刀,生着一双英气的眼睛,眼下卧蚕微隆,看着温厚诚恳、成熟可靠,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忍不住想跟他多亲近亲近。
“你叫李凌云,李家的大郎。你家大人是侍御医李绍,家住宜人坊,与东都太常寺药园同在一处,倒也不算十分难找。你家中人说这箱子是你备用的,让我先给你拿过来。”来人冲李凌云一笑,很是温善可亲,“某是明珪,字[6]子璋,任大理寺少卿[7]之职,今次奉命随谢三娘到此,同你一起查案。”
“谢三娘?原来是谢将军。”李凌云抬眼看向谢阮。
“某是谢阮。”谢阮这才跟李凌云通报姓名,脸上还有些不情愿,“在家中姐妹中行三,别人都叫谢三娘。”
“你是宫里头的人,我也可以直呼三娘吗?”李凌云好像觉得有点别扭,抬手揉了揉鼻子,把圆润的鼻头搓成一颗红色珠子。
“你是怎么知道我是宫里人的?”谢阮似笑非笑,眼里有些惊讶神色,“某就不能是朝中要员的家里人?这死了的富商王万里,和京中贵人可就很有关系。”
“你外边穿的是灰色胡服,里头却着绯袍,绯色衣袍品秩颇高,若不是官身,一般百姓可是不能穿的。”李凌云说着把箱子掉过头来。这只箱子相当古怪,从表面看不出箱盖和箱体的接口,只有一大一小两个铜盘叠合镶嵌在箱子一侧的中部,一个铜盘上刻着甲乙丙丁等天干,另一个铜盘上则刻着子丑寅卯等地支。
李凌云左右转动起铜盘,先大后小,手上的动作极为小心。他一边转一边说道:“大唐百姓只能穿黑、白、黄之类的颜色,别说绯色,就算是等级更低的青色、绿色,没有官职在身的人穿着也是逾制,被发现是要被捉起来的。”
“嘁!朝中五品以上皆穿红衣。俗话说得好:长安大,居甚难,公卿多如狗,皇裔遍地走。再说了,这里仍是东都附近,地属京畿[8],着红袍的人哪里会少见?单单凭这一点,你就认为某和宫里一定有关系,太儿戏了。”谢阮轻蔑地耸耸肩,身边的明珪却对她摇起头来,显然,他不太赞同这个说法。
“可你的红衣不同。”李凌云无畏的目光扫过她领口露出的红衣,“一开始我就发现了。你这袍子,在日光下光彩熠熠,瞧着像纸一样光滑。寻常蚕丝所制衣料可不会如此,这是用了特别手段,把蚕丝轧光挤平之后纺成方能有的效果。再说透彻一些,这是越州制绫的手段。”
听李凌云这么说,谢阮低头看看自己的袍子,有几分不甘。“越州绫在洛阳城中就有卖,虽然比不上西京长安四千家商铺的数目,可东都货物之多,也是毫不逊色,我买来穿穿又怎么了?”
“那玄鹅纹呢?”李凌云闷头小心拨弄,铜盘随之发出咔咔声,“有些织纹非宫中是不能用的,平民上身要杀头的,这一点,你应当比我更清楚。”
谢阮还没找着托词,就听李凌云继续道:“还有你那衫子,虽说只在圆领上露出一丁点,但我也已认出,这是售价一匹五两银的单丝罗[9],不提工费,光是用来纺一匹这种罗的上等蚕丝,便值三两银,寻常富足人家也用不起。”李凌云抽空随便指了一下谢阮的靴子,“你也算用心隐藏来路了,可靴边缝线**为辫状,仍是让你露了馅。除了少府监[10]绫锦坊的巧儿们,我还没见过其他人会这个做法——哎,你可别说有人仿制,这是宫里独有的,就算懂得技巧,也绝不敢在宫外胡乱用,要掉脑袋的。”
“若是不穿这个,你还能看出某的来路?”谢阮脸上蔑意略少,好奇地问。
“实话实说,其实你腰上挂的金鱼袋[11]才是让我真正笃定你是宫中人的原因。”李凌云冲抬头看向自己的谢阮眨眨眼,“你佩带着紫袍大员才能佩的鱼袋也就罢了,可这个袋子,要比一般装鱼符的口袋鼓得多。”
“那又如何?”谢阮奇怪道。
“因为这里面装的,并不是扁塌塌的鱼符,而是背后隆起的龟符。”李凌云总算把那个小的铜盘转到了合适位置,发出咔嗒一声,“当今天后姓武,所以特别喜欢玄武,玄武也就是乌龟。谢阮,你,应该是天后的人——”
说罢,李凌云一掌拍下铜盘,那箱子咔嚓一声震动起来,发出叽叽嘎嘎的机械声,片刻后,箱体上露出一丝细缝,李凌云抬手一掀,开了箱。
一直在旁观察的明珪终于忍不住赞叹:“箱子有机关,而且制作极为精巧……”
李凌云抬头看谢阮,发现后者眯着眼忌惮地瞧着自己,便轻叹道:“你也该说真话了,大理寺和宫里的人一起找我,天后恐怕是遇到了大麻烦。只是我不明白,封诊道的首领,也就是我阿耶[12]李绍,本就在宫中为天后办事,论本事,连我都是他教出来的,有他还不够?你们为何还要来渑池大牢里头寻我?”
谢阮抿抿丰满的红唇,不情愿地答道:“因为,你父亲已经死了……”
“节哀顺变。”一旁的明珪轻声道。
听闻父亲李绍的死讯,李凌云沉默了片刻。他伸手在箱中操作,不知如何,忽地拽出一段五色编绳,他旋即将箱子扛在肩头,直直地走向了红漆大门。
“如果我没猜错,我阿耶死了应该已有一段时日了,是吗?”到了门边,李凌云神情冷漠地打开封诊箱,从一个木格里掏出巴掌大小,外面以铜圈箍起的长柄水晶[13]镜。
谢阮来到他身边,端详着他的脸,有几分不可思议地问:“你父亲死了,你不觉得伤心?你是他亲生的吗?”
李凌云却不动声色。“人已经死了,伤心就能让他活过来吗?再说了,你们来找我,也就是说,这是天后的意思。我必须得先解决眼前的案子,否则别说为阿耶的死伤心,我自己活不活得下来,恐怕还难讲。再者,你在牢里不是问过我了吗?事有轻重缓急,眼下我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让自己能够活下去。”
李凌云套上一双薄绢布制成的手套,一把推开大门,走了进去。他握着水晶镜,透过镜片观察起红漆大门的门闩。
谢阮眉头耸起,表情阴冷。她沉声道:“封诊道的人都没心没肺吗?虽说某早就有所耳闻,这种把尸首血肉剖开仔细观察的人,技艺越是精湛,为人也就越是冷酷无情,只是他对父亲之死表现得也太冷漠了,简直不配为人子。”谢阮言语里透出一股厌恶之情。
“三娘想多了,大家这不是才刚认识?兴许他只是不愿被人看出伤心来,你还是不要过度猜测。”明珪苦笑,“再说了,现在正值用人之际,许多事还要他来做,姑且忍一忍。”
李凌云对两人的话置若罔闻,一个劲地凑在门闩上瞧,似乎那门闩对他来说更有意思些。谢阮对李凌云虽然不满,但看他这番操作颇古怪,便好奇地在一旁窥视。
不承想,谢阮一看之下,发现透过镜片,那门闩竟然变得巨大无比,上面的磨痕都丝丝可见。她一把将那封诊镜夺去,翻来覆去地摩挲查看起来。
“这镜片是用无色水晶造的?咦,怎么两面不平整,抚之有凹凸之感?”谢阮有样学样,低头用水晶镜观察起门闩,“莫非是因为这种凹凸制作,所以才能透过它看到细微之处?看了这么久,你可察觉到什么异状……”
“没有,”李凌云摊手,“门闩上只有平日使用留下的擦痕,没发现利器挑拨的迹象。你之前告诉我,当地白直都说王家养着一条恶犬,平时只要有人路过,从门口都能听到里边犬吠不断,可邻人却都回忆,案发当晚,王家的恶犬没有发出任何吠叫声。之前我们已判断出凶手应该是走正门进的王家,也就是说,那天王家有内应来给凶手开门。狗最会看人脸色,家中人开门迎接的必非凶徒,所以狗才没有叫。”
“内应?”谢阮疑惑,“这不是灭门案吗?灭门就是全家死绝的意思,这难道还需要解释?人都死光了,打哪儿来的内应?”
“呃……”明珪从怀里抽出一沓案卷,插话道,“此案虽说是灭门案,但其实富商王万里的夫人刘氏现在还活着。”
“活着?”谢阮大吃一惊,“那还灭个屁的门?”
明珪听到谢阮的粗话,挑了挑眉,忍住已到嘴边的劝告,把案卷递过去。“这是新安县记下的案卷,因天气炎热,尸首易腐,验尸已提前由人完成,验尸的这位也是封诊道的弟子,案卷都是如实记录的,应该没有什么谬误。”
谢阮闻言,把封诊镜扔给李凌云,接过案卷翻了翻。“夫君全家都死了,刘氏却一个人独活,那她不就明摆着是那个内应吗?”
“不是她独活,”明珪摇头,“新安县查过,那刘氏在案发前与丈夫王万里吵了一架,所以带着她的贴身婢女雀儿回了娘家,这事已经过去好几天了,有刘氏的家人做证。”
“这就奇了怪了,若不是刘氏杀夫,那这个家里的人全都死了,内应难道是什么鬼怪精灵不成?”
说到这里,谢阮下意识地看向李凌云,却见他对这边的对话不理不睬,径直走向了院落左面,最后在两扇房门前停下了脚步。
李凌云抬手推开房门,先朝屋里探看了片刻,又蹲下身歪着脑袋观察了一会儿地面,这才回身走到二人面前。“靠左两间是杂物房,地面有浮灰且完整,没发现任何痕迹,正所谓雁过留痕,看来案发当晚,应当没人来过这里。”
李凌云从箱中取出一本册子,只见封面上写着“封诊录”三字。他又摸出一根形状怪异的木棍,棍头处夹着泛着灰光的细条。拿起这些东西之后,李凌云看了看谢阮,最后却朝明珪走去,把东西放到了他手里。“静观于先,记后而动。我们封诊道必须先记录情况,然后才能动手验看案发之所的物品。为我记录的隶娘当下不在,只好麻烦你了,先把我方才说的都记下来。”
明珪点点头,便用那木棍开始在册子上书写起来。用惯了毛笔,他一开始写得有些别扭,李凌云观察片刻,见明珪逐渐适应,略略心算了一下他的手速,便放心地走向右面。
推开此处房门,李凌云仍是先用水晶镜检查门闩,接着蹲下侧头逆光观察片刻,这次他没直接走开,而是从箱中取出绢套裹在脚上,轻拉套口绳索。
闲在一旁的谢阮看到李凌云的动作,有所察觉。“有发现?”
“这屋子有些回潮,地面湿润,要是有人走过,脚上的尘土就会留在地上……”
他又取出一盒质地细腻的黑色粉末,缓缓靠着门边踏进房中,接着轻轻将粉末抖在房中地面上。
李凌云边做边说:“略湿润的足印会吸附细粉,稍加拂拭,粉末就会集中在足迹花纹处,如此一来,便能得到清晰的鞋痕。”
随后,他取出一把不知用什么动物鬃毛制成的软刷,只是轻轻拂过,地上便显出了一枚黑色鞋痕的形状。
他依次将粉末撒在某些位置上,一个个鞋痕便排列在地面上,形成一溜足印。
“按我大唐屋舍的常见布置,入门右侧均是奴婢住处,据案卷所写,此屋住有婢女三人。凶手入室时,在此屋门闩上留下了刀具拨弄的痕迹,可见这屋里的婢女绝不是里通外贼的家伙。”
李凌云放回刷子,自箱中取出一把奇怪的尺子。这把尺子是用两片一模一样的黄铜板打造的,边沿标有“尺”“寸”“分”的刻度,一尺分为十寸,一寸又分为十分[14],两板的尽头制成狮头形状,用铆钉在狮嘴中铆起,使其可以开合到相互垂直的角度。
李凌云用怪尺测量鞋痕宽窄,又拿出一些绢帛放在鞋痕上轻轻印下痕迹。接着,他又掏出一根那种夹着泛着灰光的细条的木棍,在鞋痕旁写下测量到的尺寸。
“此屋的地面上一共留下了三种不同的鞋痕,经封诊尺测量长宽,再看绢帛描下的痕迹,可推出三人均为青壮男性,身形高大,皆在……嗯……六尺左右。”
“你从鞋痕就可以推出来人的身形?”谢阮质疑。
“你见过小矮子长一双大脚吗?”李凌云不客气地反问,“又或者大汉长着纤细秀气的小脚?人的脚掌要撑起全身,矮小的人自然脚小,高大的人身体沉重,大脚才能支撑其行走。”
说完,他头也不抬地朝明珪伸手。“屋内**都是血,人一身血液亦有定数,以这流血量看来,这些婢女多半已性命不保。把案卷验尸格拿出来给我看看。”
明珪连忙在案卷里翻了翻,找出绘制尸体情况的那页递给李凌云。这种绘画了死者正面、背面的表格名为验尸格。谢阮见李凌云翻阅得飞快,疑惑地问:“这些脚印看起来大小差不多,你怎么看得出是三个人?”
“人行走时的姿势不会全然一样,有人脚掌偏外处用力,所留脚印外沿就重一些,反之同理。再说了,这些鞋底纹路虽很相似,可仍存在细微差异,在咱们大唐,无论草鞋、麻鞋,还是皮靴,都由人手工制成,任何两双鞋的鞋底纹路都不会完全相同,只需耐心细细分辨,便可知进屋的到底有几人。”
李凌云解释完,手指卷宗上标有“婢女”的几个人形绘像,只见每人的脖颈处都绘有一条标注“可见骨刀伤”的红痕。
“她们被杀之时,人都还在**,身穿亵衣入睡,脖颈被利刃切开,据验尸格上的记录,伤口非常平整,一刀毙命,屋里并没有凌乱迹象,可见婢女们均未反抗。看来案发时间应是在半夜,凶手为了避免惊醒熟睡的婢女,便干脆把三人一起杀掉。然而,她们同榻而眠,要想一个个杀死而不惊醒另外的人,很不容易。所以要想保证不被发现,就要同时杀死三个人,也正是因此,凶手才留下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特征。”李凌云手指一动,指向其中一个绘像,“三个婢女的伤口长短近似,可那两人是左边颈部伤痕较深,这人却是右边的伤痕更深。”
“但凡用过刀剑的人都知道,持刀的手不同,发力时的方向也必有不同。”明珪微微眯眼,“看来,这三名凶手中,有一个人是左撇子。”
“大理寺的人,果然有些见识。”李凌云看向明珪,“那谁……你过来,你说说,对这床边的血迹有何看法?”
“这血……应该是滴落的!”明珪观察片刻,“我在大理寺办事,也见过一些案发场所的血迹,只是我也看不出更多了。”
“没错,就是滴落的。只是这血滴溅得极开,你看,它的形状像不像夜空中闪烁的星芒?”
“这又表示什么?”谢阮不以为意,“几滴血迹,你们封诊道还能看出什么不同来?”
“有什么不同,试试看就知道了。”李凌云走出房间,从封诊箱中拿出一个瓷瓶,又扯了一张白纸放在地面上。
谢阮问:“瓶里是什么?”
“鸡血……”李凌云打开盖子,在距离白纸略高的地方倒了一滴。
啪嗒一声,白纸上就多了一滴圆形血迹。李凌云又在更高一点的地方滴下血液,这一滴血形成的血迹的边缘出现了轻微的毛边。当他在更高的地方滴下血液后,纸面上的血迹就呈现出与屋里的血迹极为相似的星芒状。
李凌云抱着双臂,歪着脑袋解释道:“这是直接从空中落下的,所以要形成星芒状的血迹,落点需要极高。然而形成屋内血迹的血液却是从兵器上滑落下来的,因此这三人所用的武器,刃口应当又直又长,唯有这样,血液从刀刃上滑落时速度才会更快。而匕首之类的短刃是不会留下这种血迹的。”
谢阮低头看看自己腰间,突然将刀子抽了出来。
“你是说,凶手用的是这种长刃横刀?”
“差不多。”李凌云点点头,好像对谢阮之前的诸般冒犯完全没有心存计较,“你要不要试试看?”
谢阮举刀观察刀刃片刻,把直刀递给他。“某不会弄,你来。”
李凌云却把直刀还给她,让她自然握住,刀尖对准白纸,在刀刃上滴下血液。果不其然,这回从刀尖滴落的血液形成的血迹也呈现出星芒形。
“你没说错,一口气杀死三人,看来凶手手段凶残利落,一般不是复仇就是求财。”谢阮掏出白巾擦拭刀刃,“婢女虽说穷苦,但也多少有些财物,房中可被人翻过?”
李凌云摇摇头。“凶手来此房中只为杀人,倒是没翻过屋内的东西。”
一旁的明珪也否定道:“搜证时贼曹尉也说,屋里就没见着什么钱财。”他又补充说:“王万里那夫人刘氏治家极严,抠门得要命,听闻下仆的钱财必须寄放在她那里,要支取的话,还得拿出名目,清楚地告诉她用于何处,才能拿到手中。慢说婢女,就连两个小妾房中也一样,根本没有银钱,仵作本以为她们头上的簪子是金的,结果摘下来一看,发现分量不对,才知道不过是铜打的罢了,只是为了好看,上面镏了一层金膜而已。”
李凌云离开婢女房,翻着卷宗,走向其他房舍。“这两间住的就是王万里那两个妾室,她们的死状与那三个婢女完全一样,只是……”
说到这里,他依样验过地上鞋痕,一并印在绢帛上,这才跨步走进第二间妾室房。“据验尸格上所写,这间房内的小妾,下身衣物被人给脱了去。”
“什么?莫非这些人是为了劫色?”谢阮脸上泛起一层怒意,“劫色也就罢了,何必杀人全家?”
“并不是劫色。”李凌云看向屋中床榻方向,双目微微闪烁,似乎此房中过往发生的事正在他的眼前重演。
突然,李凌云回头直奔谢阮而来,不等谢阮惊讶,李凌云就把她腰上的刀抽出握在手中,直奔妾室房,在房中床榻前站住。
“现在我们就是凶手,我们已经杀死了三个婢女,还有另一间房中的小妾,眼下我们来到了这名小妾房中……”
李凌云伸手向前,在染满鲜血的枕头上方张开五指,像是正抚摩一颗人头。他眼泛凶光,猛地揪住那个想象中的人的发髻,横刀于虚空中,利落地一切到底。
没料到李凌云会来这一套,谢阮与明珪齐齐愣住。
“她没反抗就已经死了,那么此时,我们应该离开这个房间……何必还要脱她的衣裳呢?”
李凌云提着直刀,呆呆站在床头,表情从凶狠转为迷惑。
“或许是……在她死后劫色?”谢阮在他身后猜测,她可能是觉得这种猜测过于疯狂,说话断断续续的,“怕不是凶手对死人……有那种兴致……”
李凌云回身摇头。“据案卷记录,此屋住的老妾年龄已四十有七,比富商王万里还大了两岁,连月事都停了。杀人者个个年富力强,就算杀人是为了劫色,隔壁那个二十不到的新妾不是更合适?”
“这可真是蹊跷,”明珪也感到困惑,“凶手一来不在别的房里翻找财物,二来不图老妾美色,那么这些人到底是为了什么才做下这弥天大案的呢?”
“要想知道答案,需要封诊所有房间,不全面掌握状况,就无法判断凶手的目的。”李凌云健步离开妾室卧房,来到主人房门外。和之前一样,他先取过鞋印,才允许二人一同入内。
李凌云来到主人榻前,展开验尸格,念道:“富商王万里就死在这张**……”
他看向床边小几,几上放着凌乱的食物和一把酒壶,还有一个酒杯。他又看看旁边的木桶。“案发前一晚,王万里在屋内饮酒、吃夜宵,对了,他吃的是鸡。他很可能是趁着抠门的夫人不在,想满足一下口腹之欲。大吃大喝一番后,王万里就在**睡了过去。”李凌云站到床榻上,低头看着下方,就像王万里仍然活着,正躺在那里休息,“或许,因为此屋藏着钱财,他有些警觉,睡得不是很熟。”
李凌云描述得就像一切是他亲眼所见。“凶手进屋后,他马上惊醒过来。醒来后,王万里极力反抗,所以与之前五位死者不同,他的手上满是刀子留下的竖直划痕,而这种痕迹,一般是由于死者勉力反抗,才会留在身上。”李凌云说着轻轻摇头,“可惜,凶手人多,他到最后还是被凶手数刀捅死。”
李凌云迈向室内一角。“据卷宗所录,王万里夫妻在这个地方弄了个密间,里面藏了四个满满当当的宝箱,案发后,宝箱均不翼而飞,箱子的压痕倒是深深留在地上——看来那些凶手没有别的目的,就是冲着这些宝箱而来的。”
李凌云看向明珪那张令人莫名信任的脸,与他目光一碰,微微摇头。“所以,凶手还是为了谋财才会做下大案。只不过,他们只图这个屋子里的财,其他房间里的看不上而已。”
谢阮颇为愤怒。“直刀有分量,杀人可一刀毙命,他们携带如此凶物,只怕打一开始就没打算留王家活口。”
“最可怕的是,他们不但知道哪里有财,也很清楚要害多少人命,下手时干净利落,绝不手软。”明珪叹息,“这种心狠手辣之徒,要是不尽快逮住,恐怕京畿之中很快会惶惶不安。”
“王家并无其他男丁,等闲并不允许外人夜宿。只是他家中做生意,货进货出,常有人出入,其中混杂几个能翻墙的游侠儿倒也不奇怪,只怕是这些人平日里见王家富裕,所以图谋不轨。”李凌云翻阅卷宗,拣出要点来说。
“可你不是说院墙旁边并没有脚印,应该是有内应开门吗?难道那些游侠儿还能凌空飞跃,从天上掉进院子里不成?”谢阮见李凌云死死盯着自己,有些不快,“我记忆力素来极好,别以为我是女子就可以小看我。”
“男子胆子大,女子则心思细腻。说起记录案情,我的隶娘六娘就很厉害,我怎会小看你?”李凌云摇头,“我只是在想,你是女子,身材也十分纤巧,倒是提醒了我一件事。”
“什么事?”
“凌空飞跃,凡间之人自然是做不到的,可屋子中藏个你这样身形轻巧,不留痕迹,轻易不会被人发现的人,却是完全可以的。”李凌云看向主人房,缓缓地道。
“那藏身的会是什么人?”谢阮问。
“我也不知。”李凌云不以为意,“没关系,反正等把那些贼人抓到,就能水落石出了。”
“这还无凭无据呢,要怎么捉拿贼人?”谢阮皱眉,“别觉得为女人说两句好话,就能破了此案。”
“证据当然有。”李凌云道,“刚才我取脚印时发现,在那密间门**界处,还留有半个较小的脚印。”
“半个?”谢阮奇道,“有何用处?”
“既然是主人房,各色人等进进出出自然很频繁。此屋的脚印纷乱不堪,具体是谁留下的,并不容易分辨。”李凌云道,“唯独这里不同,既是密间,又存放着重宝,那刘氏吝啬,不会轻易让其他人进入,其中应当只有王万里与夫人刘氏的脚印才对。”
“话虽如此……”明珪思索道,“或许,这半个脚印也是那三个贼人所留?”
“他们几个的脚印尺寸你都看到了,与此痕极为不符。用封诊道的计算方法,能以脚印大小逆向推出身高,此人个头非常瘦小,身高应该不会超过五尺三寸。”李凌云边说边拿出带有那半个脚印的绢帛给他们看。
“咦?可是……家中除刘氏主仆,其他人不是都死了吗?”谢阮眯起眼来,“莫非刘氏说谎?”
李凌云皱眉来到几旁,小心翼翼地捧起一个镏金[15]葡萄纹银酒壶看了看。放下酒壶后,他从封诊箱内拿出一个小巧的泥炉和一个小锅。
进了屋,李凌云把锅架在泥炉上,向锅里倒了些水,又加了些木炭。
谢阮摸不着头脑。“烧水做甚?你饿了?”
“酒壶上可能有凶手的指印,”李凌云道,“指印留下的时日长了,无法直接查验,但遗留的指印颇能吸水,湿润后方可施展封诊技。”
说着,小锅里冒出白色水汽,李凌云把酒壶拿来,在水汽中短暂熏蒸,之后再度拿出那盒黑色粉末。这回李凌云先用刷子蘸蘸,在掌心轻拍抖掉多余粉末,再轻轻旋转着刷子扫过酒壶。
李凌云将酒壶拿到屋外,此时,酒壶在灿烂的阳光下熠熠生辉,上面奇迹般地显露出清晰的漆黑指印。
“指印竟能出现在这等细处?用你这法子弄得倒是清楚多了。”谢阮对转动酒壶观察的李凌云说着,伸手要碰,却被一旁的明珪轻捏住脉门。
明珪冲她摇头。“碰了就会留下你的指印,要让大郎为难的。”
谢阮闻言连忙放下手来,却仍不忘追问:“这是怎么办到的?那粉末可以让指印和脚印自动现形吗?”
李凌云观察着指印细纹,口中答:“用上等的木炭研制成粉,反复过筛,直到细如轻尘。用的时候捏一撮,在光洁之物旁用嘴吹上去,或拿兔毫轻轻刷拭,指印自然就变得肉眼可见了。”
“原来如此,是不是所有细粉都行?女子化妆用的胡粉也很细腻……”谢阮刚说到这儿,李凌云却叫起来。
“就是这里。”
李凌云手指壶盖上的一排指印。
“那天晚上,在这个房间里必然是两人对饮,你看,其中一人倒酒,另一人抬手阻止,才会在这个位置留下这种形状的指印。”李凌云虚握壶把,另一手做抬手阻止状,展示二人当时姿态。
“之前查阅验尸格,我发现王万里虽说也身高六尺,却体格瘦削,可见这人没有多大气力。按理说,体虚之人吃不下太多东西,可夜宵中却有整整一只鸡。”
谢阮扫一眼空****的桌面,疑惑道:“你怎么知道的?”
“吃剩的鸡骨头不就堆在脏物桶里?那些鸡骨有头的,有翅的,有脖的,还有脊骨,刚才看了一眼,自然心中有数。”
“呕……”谢阮目光扫去,看见鸡骨上有蠕动的细小蛆虫,顿觉反胃。
听了李凌云这番话,三人面前的主人房里似乎出现了这样一个场景:有二人在桌边对坐而食,一人是那富商王万里,另一人则是个面目不清的小个子。
“在我大唐,分桌而食是正礼,但王万里身为商户,以士农工商而论,他家境富裕,身份却下贱,所以私下里也未必就有那么多讲究……”明珪看看李凌云,试探地推测,“吃掉整整一只鸡,更说明他不可能是一个人吃夜宵,而是在和那个人举杯畅饮。”
李凌云展开封诊尺,在手印上比画一下大小。“通常而言,一个正常人若不曾患有怪病,其肉身各处骨骼尺寸均会自成一套比例。这么瘦小的手指,身高六尺的王万里是绝不会长得出来的。所以,这个指印跟密间门口的半个脚印一样,都是开门迎贼的那个人留下的。”
明珪讶然。“根据刘氏的证词,其家中就这几个人,此人又是从何而来?”
“所以要等到拿住贼人,严加审问,自然会有答案。”
谢阮却不解。“这……虽说知道贼人身量长短,却不晓得他姓甚名谁,这要我们怎么拿人?”
李凌云也不理她,伸手把手脚上的绢套摘下,一马当先地出了宅子。
外头那群唯谢阮马首是瞻的骑士,此时都站在宅子外的街边维持秩序,李凌云径直从他们身边走过,顺手将绢套扔在路边装垃圾的竹篓里。
“不要了?”谢阮感到莫名其妙,看了看,追上去道,“这东西破了吗?”
“没破,只是这东西只能用一次,之后就必须丢弃。你想一想,前一个案子里有人被毒杀,这个套子已经碰过毒药,在下一个案子里用时,不就把毒药带过去了?把痕迹弄得乱七八糟,还怎么断得了案子?”说完,李凌云朝前走去。谢阮听了一愣,却也觉得有道理。虽不知李凌云要去干吗,但她还是和明珪对了个眼色,连忙跟了上去。
绕着宅子,众人在距离远一些的地方又走了一圈。来到侧门土路上时,李凌云忽地蹲下,专注地看着眼前的东西。“找到了。”
“是什么?”谢阮走近一看,地上原来是坨干牛屎,不由得嘲讽道,“找坨牛屎还费这么大劲?”
“不要小看它,这是破案的关键。”李凌云伸手摸摸牛屎旁边的牛蹄印。蹄印早已透干,一连串伸向远方。
“什么?就这个?你不会要说王万里家养的牛跳起来杀人越货了吧!”谢阮忍不住大笑,笑得前仰后合,像个爷们儿,丝毫没有女子模样。
“蹄印很多……”他倒也不介意她的玩笑,每走一段路就蹲下来看一看,一路走了很远,并耐心解释,“看这一串牛蹄印,就知此牛每一步都迈得极小,行走得十分缓慢。而且这些蹄印,比起同在这软土路上的旁边的其他牛蹄印,还要再深上几分。”
李凌云说完拿出一包石膏,加水调制之后倒进蹄印里,说是要取牛的蹄印模子,用来认牛。
“这个我知道,要是牛负着重物,那牛蹄印自然会比较深啊!”谢阮哈哈一笑,颇有几分得意,同时却也明白李凌云说的是关键,陡然间,她意识到了什么,杏仁大眼突然亮了起来,“车上必有宝箱,那牛的脚步自然沉重了。”
“不错,”明珪道,“根据这些蹄印,只能判断出牛车上装载了重物,但装载的也完全可能是别的东西,未必就是那四个宝箱。”
“有道理……那现在要怎么办?”谢阮想了想,有些头疼。
“一路跟下去,如有其余痕迹与这些蹄印相互印证,就会有所发现……”李凌云站起身,顺着牛蹄印一路追踪。谢阮和明珪对视一眼,当即跟上。没过多久,李凌云就停下了脚步。
“有血迹。”李凌云手指一处牛蹄印。二人一看,果然有一点血迹留在地面上。
谢阮一看那血迹形状,顿时开窍。“星芒状,是直刀上落下的?”
“嗯。”李凌云点头。
明珪闻言长出一口气,面色微喜。“看来这牛车果然是那群凶手用来运载宝箱的。”
谢阮却又追问:“有办法找到车吗?只要知道车是谁的,岂不就能弄明白谁是凶手了?哪怕是租来的,也算有了线索。”
“只怕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李凌云直接否定了谢阮的猜想,“别说车了,就算我们查出牛是谁的,那个人也未必是凶手。”
“什么?”谢阮露出搞不懂的表情。
“虽然车上有宝箱,但均匀负重时,两边后蹄的蹄印应该差不多深才对,”李凌云将手指戳在左右两个蹄印里测量,“可你看,明显左边蹄印更深。”
“莫非这牛瘸了?”谢阮戳一下明珪,“明少卿,你有什么见解?”
“这事我也摸不着头脑,还得问李大郎才是。”明珪虚心拱手,“还请大郎赐教。”
“不用这么客气。说透了,这牛没有瘸,它只是怀了小牛而已。”
“怀孕?”谢阮惊讶道,“这你都能看出来?”
“女子如果怀孕了,步态就会随之改变。”李凌云看向明珪,“那谁,你穿着道袍,可见家里有修道者,或许听过这种事。”
“不错,”明珪微笑,“据闻还有修道者能看出所怀是男是女,可我也未曾亲眼见过,不知是真是假。”
“牛怀孕,左重,则所怀为公牛;右重,则所怀为母牛。案发之处的蹄印是左边的深,怀的应是公牛。”李凌云又道,“宝箱中藏有巨万钱财,沉重巨大,弄到手后必须尽快运离此地,否则一旦案发,追查起来,太容易被发现了。根据土路上的牛蹄印和很深的车辙痕迹来看,凶手杀完人后,就迅速用牛车运走了宝箱,拉车的牛还有了身孕。”
“怀孕的牛……可你之前说过,只凭牛找不到凶手,老琢磨这个有什么用?”谢阮可没忘了李凌云之前说的话,寻到机会找了个小碴。
“我大唐百姓向来格外珍惜牲畜,牛可用来耕种,如今中原一带,杀牛吃肉都是违法之举,可见牛对百姓来说是家中不可或缺的劳力,牛价也颇为昂贵。人怀孕后不能做重活,那牛也一样,人们是不可能让孕牛外出劳作的,更不会把自家的孕牛租给别人,何况还是拉这么沉重的车……要是我没猜错,这头牛必定来路不正,不是偷来的就是抢来的。”
“不错,所以将军最好立刻派人去查近期是否发生过盗窃或抢夺耕牛的案子。”
听李凌云这样说,谢阮当即招来该县的贼曹尉。来人一听要找失踪的孕牛,便想起一桩案子来,禀道:“城外有个叫作周村的地界,村中一个老者前几日被人杀死,家中耕牛被抢,只是那头牛是否怀了孕,情形尚且不明。”
三人闻言对了个眼神。李凌云对那贼曹尉道:“烦请领路,我们这就去周村。”
注释:
[1] 两晋南北朝时期在官府当值而无俸禄的吏役,后亦指额外的吏役。
[2] 县内负责“追捕盗贼,侍察奸非”的县尉,其职责包括“平斗讼,慑凶狡”等。
[3] 仵作是旧时官署中检验死伤的吏役。仵作行人指从事仵作这一行业的人。实际上,“仵作”之名始于宋代(也有说始于五代),文中内容仅为虚构。
[4] 人命案件中被害人的家属。
[5] 古代帽名,其形制前低后高,中空如桥,因其小而得名。始于汉,盛行于魏晋,隋与唐初仍流行,以后亦有用的。
[6] 古代人际交往的称谓符号。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与名相表里,故又称“表字”。字是男女成年之后才取的,以表示他们已开始受到人们的尊重。
[7] 官名。北魏始置廷尉少卿,北齐称大理寺少卿,为大理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
[8] 国都及其附近的地方。
[9] 一种罗,因为是用单丝织成的而得名。马缟《中华古今注》记载:“隋大业中……又制单丝罗以为花笼裙,常侍宴供奉宫人所服。”
[10] 官署名。隋大业三年(607年)析太府寺置,掌手工业制造,领左尚、右尚、内尚、司织、司染、铠甲、弓弩、掌冶等署。
[11] 从唐代开始,三品以上的官员着紫袍,佩金鱼袋;五品以上的官员着绯袍,佩银鱼袋;六品以下的官员着绿袍,无鱼袋。
[12] 古北方方言,意思是父亲。
[13] 先秦古籍《山海经》即对水晶有所记载,也就是说水晶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水晶在唐代已经广泛流行了。
[14] 唐朝的1尺约合今30.7厘米,1尺为10寸,1寸为10分,1分为10厘,10尺为1丈。
[15] 将金涂附在金属物上的一种技法。具体制作过程是:把金和水银合成金汞剂,涂在金属表面,经烘烤或研磨,使水银挥发而金留在器物上。关于金汞剂的记载,最早见于东汉炼丹家魏伯阳的《周易参同契》。而关于镏金技术的记载,最早见于梁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