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李光智蹲在一截树桩前眉头紧锁,观察了好一会儿才站起身来。
“马妞可能把这个当作是袭击她的人了。”他身边是负责现场勘查的李科长,戴着一副眼镜,说起话嘴角微微上翘,“树桩根部有被铁锹击打过的痕迹。”
李光智点点头。
两个小时前,几个消息几乎是同时来的。这些消息让案情有了质的变化,重点也从田田转移到了马妞的身上。
先是学校走访获得新线索。
案发前一天傍晚,初二有几个男生在附近打枣,回家时发现山路边坐着一个女生。当时她头发上沾着泥土,满脸通红,显然刚刚干过体力活。后经确认此女生正是马妞。李光智正待去她家走访,迎面却遇上其父来报案。他们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当事人竟然失踪了。
赶到马妞家的李光智,在卧房里发现台灯开着;书桌上铺着打开的数学作业本,上面的习题写了一半;作业本旁有支圆珠笔;书包,钱包,以及衣物被褥之类都在原处——完全没有离家出走的迹象。
马妞的父亲经过检查,阳台上的有把铁锹不见了。其父吃完饭,还去阳台工具箱取了润滑油给电风扇加油,确认马妞失踪前,铁锹还在那。马妞的母亲在22点15分左右,曾经把熬好的中药端进房,所以她肯定是等父母睡着之后才离开的……
其实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值得一提的倒是一条更不起眼的线索。桌上有本书里夹着一张撕碎后粘合起来的照片,照片是田径队的合影,按照痕迹,照片是被狗撕烂的。这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果不然接下来得到的信息,让案子有了大的突破。
马妞曾经养了一条叫乐乐的狗,就在案发前一天意外死了。狗窝里发现的毛发,颜色和田田课桌发现的毛发一致,两者是否契合,已拿去送检。按照马妞父亲的说法,乐乐是被闷死在一个铁箱子里,那个箱子是他从厂里“顺”回来放杂物的。
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临近深夜,带着把铁锹出门,这本身就是件令人费解的事情。不过,当李光智赶到山坡时,两条线终于捻合了。
现场有个挖到一半的土坑。土坑东侧十几米处,残留了一根生锈的铁棍,铁棍顶端的五分之一处有血迹,血迹上还沾了几根女性的长发,是不是马妞的还不能确认,但可以先做“受害者就是她”的假定。
铁棍上没有指纹,上面沾有机油,看痕迹,凶手是戴着纱手套干的,再过来四五米,就是那把铁锹和半截被击打过的树桩……
“提取到两个人的脚印,看纹理分别属于女式的运动鞋和男式的胶底鞋,胶底鞋的踩痕里还有找到一些细小的纺布碎屑。”李科长接着说道。
“你怎么看?”李光智摸摸自己的下巴。
“我的推测是这样的,马妞土坑挖到一半,突然发现被人监视了,于是她躲进了边上的草丛,”李科长手指了一个方向,“两人对峙了一会儿,她可能觉得有必要采取主动,所以慢慢的匍匐过去,用铁锹袭击了他。但因为天黑,她误把树桩当作了监视者,当她松懈下来——,”李科长大跨步的走到距离树桩10米远的一颗树下,那里有枚清晰的鞋印,“却被站在这真正的监视者攻击了。——伤口在头部,究竟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不能确认,但马妞受伤后,凶手沿着树林的边缘背到了路上,然后下山去了。”李科长顿了顿,“这土坑里有残留的狗毛以及血渍。”
“和田田课桌里采取到的物证一样?”
“还不能确认,但我觉得是。”
李光智觉得这个结论有点自相矛盾,“你的意思是,马妞曾经把乐乐的尸体埋进过这个土坑,然后又转移到了田田的课桌里?”
李科长耸耸肩表示无解,“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土坑里并没有发现狗尸体腐烂两天后应该出现的蝇蛆、阎甲之类的昆虫,这说明她确实做了这样奇怪的行为。”
这是为什么呢?
李光智想不通。
他转个圈,看了看被标记出来的几个现场,事实确实符合李科长推测的行动轨迹。李光智又回到了原地。站在山坡上,学校操场正对着视野,上体育课的学生们,正排成长队绕圈跑。
李光智刚准备转身,脑子里突然抖了个机灵,他招招手,“轮子,前天初二那几个学生什么时候发现马妞的?”
“什么?”赶过来的轮子翻看着记事本,“五点钟左右,他们说听到了厂广播站的军号,所以基本能够确认。”
李光智若有所思,隔了一会儿,他又问道,“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是不是问到过田径队的训练是一三五的放学后?”
“嗯,四点到五点的样子。”
李光智微微点头,他觉得自己好像摸到一点门道了。
前天正好是周一,那个时间段正好是田径队训练的时候。从这个位置看过去,田径队的训练都被收入眼帘,马妞之所以选择这个位置埋葬乐乐,是不是有点对田径队难以割舍的情怀?
按照已有信息,最溺爱的宠物无意中扯碎了田径队合照,遭到惩罚,竟失手导致它的死亡,这应该很容易让马妞迁怒到田田吧?毕竟在马妞看来,是田田导致她无法参加比赛的,所以受到刺激的马妞突然心血**决定用狗的尸体来吓唬田田以泄私愤?
然后呢?
为什么第二天田田在课桌里发现的却是被掉包的断掌?
难道马妞觉得不解气,加大的报复的力度?不,这不符合逻辑,既然可以铡断一个人的手掌吓唬田田,为什么不直接伤害她呢?
其实马妞也应该是在第二天才发现乐乐的尸体被掉包的,李光智接着分析,她突然发现自己的恶作剧被无端的牵扯进了刑事案,性质完全变了,所以才会在昨晚重回现场,想要破坏乐乐的痕迹。
如果我是马妞我会想到什么?李光智努力想要将自己的思路代入马妞的内心。为什么乐乐的尸体被掉包呢?
一定是自己的所作所为都在另一个人的偷窥底下,所以当她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才会把树桩当作偷窥者予以袭击……
在李光智脑海里的一问一答中,他似乎还原了真相。如果这个猜想成立,那么不言而喻,袭击马妞的凶手,就是将乐乐的尸体掉包成断掌的人。
李光智愁眉舒展,刚刚的这些假想,也许是有道理的,他正准备进一步推测,轮子面露喜色的打断了他,“山下走访传来消息,说是找到了一个目击者。”
从西到东排列了十几家小卖部。自从8024厂买卖杂物的合作社被改成棋牌室之后,厂工会就招来了一个工程队,在河边隔起了一间间砖瓦结构的小平房。这些平房被租给附近的农民或者外来打工者,由他们自行批发商品出售,也算是丰富厂区的市场。
十几家店中一家理发的,一家文具店,其余的一律是杂货买卖。毫无差别的商品,使得顾客并不算很多的这片“商业区”竞争激烈。看着店里陈列的牙膏,饼干,方便面,烟酒之类的小商品,李光智不禁想,光靠这些可以养活一家人吗?
这家店的店主是个三十多岁的夫妻俩,山东人,带着两个孩子,店面后半部拦起了一道布帘,作为睡觉的地方。他们没有其它的收入。这些小店总是让人有“差不多快倒闭了吧”的错觉。但它们的生命力似乎异常的旺盛,也不知道他们如何挣到养家糊口的钱。
男主人理了个平头,现在他和李光智以及轮子,坐在店前的小板凳上。
“老马家的闺女吗?我怎么可能认错。”平头吸了一口烟说道,“他爸是厂里烧锅炉的,我和他下过象棋。”
一般情况下,十点之后附近的居民就已经睡觉,只有零散的一些行人路过,到了十点半到十一点,杂货店就会陆陆续续的关门。那天因为一个老乡来店里喝酒,所以一直开到十二点多,两个人就在店铺里一边看球一边吃宵夜。
“她以为我没看见她,还低着头从角落里走过呢。”
“大概几点?”
“几点?我想想,球是十点四五开始的,拉齐奥对佛罗伦萨,看到她没多久,上半场就结束了。应该是十一点二十左右吧。”
李光智点点头,但这不是重点,“你怎么知道有人在跟踪马妞?”
“感觉啰,他在那——”店老板指了个方向,那边是围墙,“停了好一会儿,尽往墙上贴,我还看到他把头上的帽檐往下压,好像为了不被发现似的。他的身前只有马妞,肯定就是在跟踪她嘛!”
“记得他的样子吗?”
“样子?我根本没看到正面,反正认不出来是谁。”
“身高呢?”
“1米7多一点吧。”
“多多少?”
“这还真说不上来,反正不高,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我也没太注意,要不是因为自行车的动静的话。”
“自行车?”
“恩,他是骑着自行车来的,那车破的不行,推起来叮铃哐啷,一开始我还在想,跟踪用这车怎么行,不是自己暴露自己嘛?”老板哈哈笑了起来,但看见李光智严肃的表情,马上收起了笑容,“早知道马妞会出事的话,我就喊一声了。”
“多大年纪看得出来吗?”
“十几岁?二十几岁?”
轮子皱皱眉头,“到底多大?”
“十八九岁吧。”老板摸摸下巴说道。
李光智估计这是猜的。
“我只知道这些。”
“够了,”李光智站起身来握手致谢。
离开小店,轮子对李光智面露愁容的说,“早就被盯上了啊!虽说有目击者,可还是没看见正脸。”
“是啊!”李光智带着可惜的口吻回答道。
“你说马妞和那个断掌的受害者,还有生还的可能吗?”现在还没有证据证明两个受害者已经死亡了,但大伙都抱着悲观的态度。
李光智没有回答,“失踪人口查的怎么样了?”
“按照法医提供的年龄,发了协查通告,还没有效的信息反馈过来。”
李光智心里有点不安,马妞和第一个受害者凶多吉少。
——这是他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