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最怂的儿子,最棒的儿子
对财团来说,想要让一个人消失并不困难。
陈浩甚至已经想好了“剧本”。
以各种合理的理由将人骗出,为了足够可信,甚至真的准备了访谈和节目。
之后只要制造一起“意外”,随便找几个无法辨别的尸体,扔上几张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就搞定了。
由于是“意外”,不涉及灵能犯罪,所以天堂机关不会介入,属于巡逻署的管辖范畴。
看昨天蕾菲蔻那种把本市巡逻署头面人物当下人使唤的样子,就知道财团要打发巡逻署是多容易的事情了。
陈浩立刻离开福利院——应该还没走远,追的上!
他扩散自己的灵能感知好友的所在位置,只要没有离开这座城市,陈浩就能追回来。
在这座城市十年的生活与收割,让陈浩的灵能在整座城市都扎了根,鬼手遍布各处。
陈浩甚至将一只鬼手放到了好友身上以防万一,现在派上了用场,只要追踪到这个鬼手的位置,就能找到好友。
但是偏偏陈浩不管怎么释放灵能,就是找不到那只鬼手的位置。
连续试了三次之后,陈浩放弃了,他明白这是在浪费时间。
真肯定是某种灵能屏蔽技术。
既然太古生物已经研究出了制造灵能者的方案,那么克制灵能者的东西也同样有所掌握。
陈浩更加确信,胡梦婵出事了。
敢动我的人!?陈浩顿时怒了。
他不想与四大财团硬碰,但麻烦找上门了,陈浩绝不回避。
冷静,现在肯定还来得及,这座城市是我的地盘!敢和我作对,四大财团也灭给你看!
陈浩立刻接通灵能通讯。
任文婷几乎是在接通的瞬间就回应了陈浩:“老板,有何吩咐?”
陈浩急切地说道:“不管用什么办法,立刻调用慈心福利院周边五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监控,找一辆大约十分钟前从慈心福利院离开的黑色轿车,要快!”
就在上个月,全市完成了所有监控探头和监控数据中心的硬件翻新和维护。
而承接这一工作的就是浩天能源旗下的公司,陈浩相信任文婷肯定留了后门以防万一。
虽然很急,但没想到任文婷回答的速度快得超出预期。
“是的,这辆车正在向城东的旧工厂区行进中,速度70,已经为您锁定。”
“嗯?!这么快?!”
“车速吗?”
“不是,你……算了,把定位给我就好,我超近路拦下他。”
“现在是白天,建议老板不要轻易使用能力,我已经为您准备好了一辆车,预计到达时间,四十秒。”
“那好吧。”
虽然只是短短的四十秒,陈浩感觉比四十分钟还长,来回看着街道两头,等待任文婷所说的车。
陈浩在心里默念了40个数,却并没有看到有什么车到来。
“任文婷你在搞什……”
“已到达,老板请上车。”
就在任文婷这么回答的时候,陈浩确实感知到有东西靠近了他。
随着光学迷彩的解除,一辆造型酷炫,引擎盖上装饰有绿色荧光鬼面的黑色悬浮跑车出现在了陈浩的面前,车门已经自动打开。
陈浩没多想,立刻进入了车内。
就在他琢磨要怎么开车的时候,安全带已经为他绑上,车门关闭,面前的车窗上显示出目标的位置,同时自动开始追击。
加速很快,启动的瞬间,陈浩就感觉被一下子摁到了座椅上。
“预计追击完成时间,十五分钟,在此期间,老板是否需要我为您介绍一下这辆车的功能。”
看着车里各种说不上名,但是一看就知道非常先进非常厉害的设备,陈浩也只能耸耸肩。
“行吧。”
反正现在已经上了这辆“黑车”,也只能跟着走了。
作为第一位灵能者,陈浩同时也是最强灵能者。
他的鬼手能力兼具多种特性,攻守兼备,还能吸收能量以战养战,单打独斗基本无敌。
任文婷甚至用超级计算机进行过模拟,测算出即便陈浩在完全不知对方底细的情况下,同时遭遇三个同级灵能者,也有六成以上的胜算。
当时得出这个结论后,陈浩是挺满意的——除非身份暴露,否则同时遭遇三个九阶灵能者的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
但任文婷不这么认为。
实战不是打擂台,对方会使用的手段,人数,装备都是未知的。
她必须未雨绸缪,提前为陈浩做好一切准备,来确保他的必然胜利。
为此,任文婷成立了专门的研发部门,这辆车就是诸多成果的一部分,今天正好小试牛刀。
光学迷彩伪装,小型灵能武器和电磁武器,能量盾,多种探测设备,直连浩天集团核心数据库的量子设备……诸多设施,十分钟的时间根本介绍不完。
“行了,等下次你再告诉我这玩意怎么用吧,我看到前面那辆车了。”
终于追上了那辆绑走胡梦婵的车,陈浩感到如释重负。
而且在这么近的距离下,灵能屏蔽的效果也弱了不少,陈浩能感知到放在胡梦婵身上的鬼手所发出的微弱回波。
“老板,您就打算这么出去吗?”
“不然呢?”
“保持跟踪。”
“嗯……也可以。”
既然都已经跟上了,那陈浩就完全有自信确保好友的安全。
索性趁这个机会一查到底,看看太古生物的秘密实验室到底在哪,顺手拆了它!
与此同时,太古集团董事长李万权已经完成了他的“游行”,来到市中心的太古大厦休息,准备一会儿去参加奠基仪式。
李万权已经年过八旬,不过面相只有五十左右,健步如飞,目光矍铄,显得十分精神,一副奔着百岁走的架势。
太古实业的总裁,李万权的四女儿蕾菲蔻.李负责安排了父亲来此的一切行程,并且全程陪伴左右。
她非常了解自己的父亲,更懂得如何讨好他。
来到准备好的套间,蕾菲蔻为父亲脱下外套,放好手杖,将李万权迎到沙发上坐下,再为他斟上最喜欢的陈年白兰地,双手奉到李万权手中后,在李万权身旁坐下:“爹地,今天这趟您满意吗?”
“嗯,满意满意!还是小四你懂我的心思啊,呵呵。”李万权非常高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爹地还是这么豪气,我再给您倒一杯。”
“不行了不行了,老了,医生说得悠着点了。”
“别听医生瞎说,爹地一定能长命百岁的,再来一杯嘛。”
“那……就再来一杯吧,不能再多咯!”
过去的李万权号称千杯不醉,遇到好酒肯定要畅饮一番。
现在两杯就打住,只能说明一件事,李万权变了。
蕾菲蔻知道,比起金钱和权力,李万权现在更加在意的东西是虚荣和生命。
到处散财,投资各种福利和科研机构,慈善捐款,高薪聘用学者,斥巨资进行基础科学研究,为自己树立一个“慈善家”和“重视科学”的形象。
其实对李万权来说,这就是花钱买名声。
反正这个世上至少五分之一人口的生老病死都离不开太古集团,散出去的钱迟早会从这些人身上流回来。
蕾菲蔻则是投其所好。
就像今天,她为李万权的到来专门组织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入城游行,巡逻署和天堂机关的专车开道,街道两旁数十万民众夹道欢迎,欢呼声和赞美声此起彼伏,让李万权非常满足。
但是“生命”这玩意,就不是能够轻易获取的了。
第二杯酒刚下肚,李万权的保镖就走进房间通报:“老爷,二公子到了。”
“哦!”李万权一听,立刻放下酒杯,站起身来“快!快让他进来!”
见此情形,蕾菲蔻不免有些嫉妒,缺不好显露出来。
很快,一名年约五十的高瘦中年男子走进了房间,单看面相,他和李万权有七分相似,就算称兄道弟也没人会怀疑。
他戴着大大的黑框眼镜,穿着白色的袍子,手里抱着一只文件夹,看上去还有不少的书生气——他就是太古集团的二公子,太古生物的首席工程师李子建。
走进房间,李子建看上去有些胆怯,他在距离李万权大约五米的地方停下了脚步,有些僵硬地向父亲行礼:“爸爸。”
如果是十年前,看到这种状态的李子建,李万权多半已经大骂他“怂炮”,“没种的书呆子”,“不配做我的儿子”之类的话了。
而现在……
“哎呀!老二啊,你可想死我了啊!”李万权主动迎了过去,拥抱这个过去被认为“最没用”的儿子。
“二哥好。”蕾菲蔻也点了点头,礼节性地打了个招呼。
拥抱之后,李万权抓着二儿子的肩膀,激动而急切地问道:“老二,试验怎么样了?还要多久?”
“是的,爸爸。”李子建有些紧张地点点头,推了推眼镜“都准备好了,等……等四妹安排的活动结束,您就能实验室,亲自观赏首次试验全过程。”
“好!太好了!不愧是我最棒的儿子,哈哈!”李万权一听,顿时喜上眉梢,连拍着李子建的肩膀称赞“来,小四,给你二哥倒杯酒,我要敬他一杯。”
李子建受宠若惊,连忙摇头摆手:“不不……爸爸,您是长辈,我怎么敢……”
“有什么不敢的!这是你应得的!哈哈……”说着,李万权接过蕾菲蔻递来的酒杯,硬塞到了李子建手中“来,喝了它!”
“是……”其实李子建不喜饮酒,但在父亲面前,他也只好一咬牙,将满杯的烈酒一饮而尽“咳咳……”
一旁的蕾菲蔻看着这一幕,心中在冷笑。
从最不得宠的儿子变成最棒的儿子,并非是因为什么父子情,而是现在李子建可以满足李万权对“生命”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