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不服

面对如梦的质问,秦风没有任何胆怯,反而上前一步,朗声开口。

“我这兄弟的确使了手段,花三千两从潘正清那里买了诗词,但那是因为他喜欢你,而且他至少敢作敢当。不像刘文才和潘正清,表面上一副伪君子的样子,背地里鸡鸣狗盗,尽做些畜生干的事情。”

刘文才和潘正清被骂的火冒三丈,就打算反驳,可秦风根本没给他们机会。

“我这兄弟就那么凑巧得到刘文才的废稿?还和他一起拿来讨好如梦姑娘?麻烦你们动动脑子好吗?刘文才肚子里有几两墨水,能写出媲美范进士的诗?大家心里没数吗?这明显就是这两个奸佞小人给我这傻兄弟设下的圈套,你们相信他们还不是有眼无珠错信小人?”

如梦被说得哑口无言,面色也变得凝重起来,经过秦风这么一说,花厅中也有不少人和如梦一样露出了疑惑的神色。

刘文才脸色连变,显然是有些慌了,这让众人眼中的怀疑更浓。

可潘正清却在此时缓缓开口。

“这一切都是你的臆想猜测,没有半点证据,难道就凭这些你就想污蔑我和刘公子?”

“你如此张狂,血口喷人,我且问你你又有什么资格?你能作出一首完整的诗吗?”

潘正清很懂说话的技巧,倒打一耙的同时还不忘旧事重提,让大家再次想起秦风骂众人垃圾的事情。

可秦风既然开口,自然是早有谋划。

“要证据?很简单?既然他能做出如此诗篇,想必再作一首也不难,就算不如这首诗的水平,但也应该能体现出自己的能力。”

如梦微微点头,显然也是认同了秦风的说法,可刘文才却不干了。

“作诗需要灵感,本少爷现在没有灵感,作不出来。”

“是没有灵感还是根本没那个实力?我想到了现在大家都应该心中有数了。”

刘文才哑口无言,他的水平比起张富贵还有所不如,就算勉强作诗也只能穿帮露馅儿贻笑大方。

所以他也光棍起来。

“我承认,这诗的确是潘才子所作,可是如梦姑娘也说了以诗会友,并且亲口承认了这诗的质量,那今晚潘才子和范进士就必然有一人要登上秀楼,和如梦姑娘共度良宵。”

说着他还挑衅的看向张富贵,看到对方脸色难看时立刻露出得意的狂笑。

“潘正清,你还真是对得起你的名字啊。”

如梦彻底的怒了。

可形势所迫,她也必须信守承诺,就在他准备从潘正清和范进士中选一个人上楼时,秦风却再次开口了。

“这两个垃圾也配上楼?今日小爷便教教你们什么叫诗。”

此话一出满场哗然,所有人都像看傻子一样看着秦风,潘正清更是毫不客气的嘲讽起来。

“就你这废物还会作诗?你读过的诗超过十首了吗?”

“我若作出又当如何?”

秦风毫不示弱。

潘正清自然也不怕一个纨绔。

“你若能作出超过我和范兄的诗,我便当面向你磕头认错。可你若作不出呢?”

“作不出我任你们处置。不过我若是赢了,你们不但要向我磕头赔罪,还要向张富贵磕头赔罪。”

“好,你若败了,便给我磕一百个响头,叫我一百声爷爷。”潘正清咬牙切齿。

范进士也对秦风的痛骂怀恨在心,冷冷的说道:“我的要求是,你若败,便把垃圾两字刻在脸上,我要你这辈子都记住自己才是垃圾。”

预想中的退缩没有出现,秦风直接点头应下两人的赌约,他环视一周,淡淡的问道:“还有别的要求吗?要不你们定个主题,免得待会儿有人怀疑我的诗也是找人代写的。”

秦风此话说的狂放,大有一种“任你万般刁难,我自凛然不惧”的浩然气度,关键是还不忘嘲讽刘文才和潘正清,气的两人脸色铁青。

不过有占便宜的机会,潘正清也不会错过,略一思索便说道:“既然你如此不知天高地厚,那我就成全你。大家来玉仙楼除了谈论风月之外就是作诗与饮酒,那你便以酒为题作一首诗出来,说的如此狂妄,希望你写出的诗别太过丢人。”

秦风还没开口,张富贵就不干了。

“这不公平,你们都是随意发挥,而且早有准备,秦风却要现场作诗,还要限定主题,这也太不公平了。”

如梦也是微微蹙眉,正待开口,却被秦风打断。

“无妨,这两个垃圾我还不放在眼里。”

说完拿起桌上的酒壶痛饮一口,脸色微微泛红,嘴角上扬,一股豪迈洒脱的气势油然而生。

“听好了,我这首诗的名字叫做——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静!死一般的寂静!

仅仅四句,喧闹的花厅就已变得落针可闻。

这种格律前所未见,但却带着一种难言的美感,震撼,感动,时光飞逝,及时行乐的洒脱,千金散尽,我必不凡的豪迈,种种的情感就像一记重锤落入众人的心田,振聋发聩,灵魂颤栗。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一诗念罢,余音绕梁。

花厅之中久久无语,所有人都沉浸在那洒脱不羁的意境之中无法自拔。

直到一声无法抑制的呢喃低语响起,才将众人拉回现实。

“精彩,简直太精彩了。前无古人,开天辟地。这首诗堪称绝世,当载于史册,千古流传。”

“秦公子,先前是小女子有眼无珠,孟浪之处还请见谅,现在,请上楼。”

声音轻柔,还带着几分无法压制的激动和震撼,可却也唤醒了依然沉浸在将进酒中的花厅众人。

“没想到今日技压群雄踏上如梦姑娘秀楼的竟然是我们鹤城第一纨绔秦风,能写出这样惊世诗篇的大才居然被我们称为鹤城第一废物,他要是废物,那我们又算什么?”

“别说我们,就连号称京兆府四大才子作诗第一的潘正清和通过殿试的范进士在这将进酒面前在秦风面前也只是皓月面前的萤火,有此等大才是我鹤城之幸,这样的人得到如梦姑娘我心服口服。”

“是啊,心服口服。我辈读书人谁不渴求能有一诗流芳千古,可我就算苦读一辈子,恐怕也写不出这样的惊世诗篇,反而是秦风,他才十六岁,还一直不显山不露水,背负纨绔之名也从不辩解,就连今日,要不是张富贵受辱,刘文才等人又实在欺人太甚,他恐怕也不会展露才华。此等淡泊名利之心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

花厅中的人或许写诗不行,但是他们为了附庸风雅,读过的诗却不少,鉴赏能力并不差。

这一刻看到秦风的诗,全部激动莫名,以第一个听到此诗为荣,以认识秦风为荣,对他的佩服更是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张富贵更是后悔的肠子都打结了,心中不断的咆哮:“啊啊啊!我好后悔啊,刚刚有一个天赐良机放在我的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风哥将这绝世之诗送我,我竟然拒绝了,要不然登上秀楼的就是我,得到入梦姑娘的就是我,啊啊啊,上天啊,打个雷劈死我吧!”

可就在张富贵懊悔不已时,三道人影却越众而出,拦在了即将上楼的秦风和如梦面前。

正是刘文才、潘正清和范进士。

第一个开口的是刘文才,他指着秦风的鼻子大骂道。

“我不服,他没有赢,这个废物写的根本就不是诗。”

此话一出满场哗然,他们之前被刘文才误导,针对秦风,在见到将进酒之后本就心怀愧疚,此刻听到刘文才的话顿时就不干了。

“刘文才,你这个无耻小人赶紧滚一边去吧,秦大才子写的这不是诗,难道你那破烂玩意就是诗?你写的那玩意在将进酒面前连屎都算不上。”

“就是,别在这里这里丢人现眼了,阴谋陷害在先,污蔑强辩在后,你这样的垃圾简直就是我们鹤城的耻辱。”

辱骂之声如潮水般将刘文才淹没,可他并未就此罢手,反而把目光投向了潘正清和范进士。

这两人对视一眼缓缓说道。

“的确不是诗,我承认这篇文章惊才艳艳,但是在我大离王朝,诗只有五言七言,而这将进酒又算哪一种?所以它不是诗!”

先开口的是潘正清,他能言善辩,先承认将进酒的优秀,安抚众人的情绪,再从诗的格律上攻击秦风。

而范进士也衔接的很到位。

“如梦姑娘说了是以诗会友,我们刚才的赌约也是比作诗,说将进酒是诗,我们不认,所以秦风没赢,我们也没输。”

秦风一直看着他们表演,这时也冷冷开口。

“五言七言才是诗?可笑,我且问你,五言七言难道不是前人创造?谁又规定除了五言七言之外不可成诗?今日我秦风便效仿古人,开创诗歌新格律。”

潘正清冷笑一声,眼中闪过深深地怨毒。

“就凭你?取得一点成就就敢大言不惭,与古之圣贤比肩。我告诉你,今日要么你作出能压过我们的五言七言之诗,要么给我乖乖磕头叫爷爷。”

“太不要脸了!这分明就是强词夺理。”

“对,枉称才子,却连这点气量都没,输不起的垃圾,我呸!”

人群中痛骂声不断,但却没人敢和潘正清以及范进士正面叫板,这两人都背景深厚,不是寻常人能惹得起的。

场面一时陷入了僵局。

但秦风只是冷冷一笑,目光锐利如剑。

“本不想和你们一般见识,但既然你们如此无耻,我便作一首七言让你们心服口服,别忘了之前的约定,输了立刻磕头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