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凶案现场

案发现场的拆迁楼位于九原市新北区,新北区原本是老九原市的城郊镇,后来改镇为区,前几年拆迁用地,这里诞生了一大批拆迁暴发户,近些年因为房地产不景气的原因,就连原本定下的拆迁工作都停滞了,案发地所在的拆迁楼的住户延后了半年才搬家。因此,曾怀明认为凶手对拆迁楼区域的情况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并且,他肯定有案发地那户人家的钥匙,因为勘查后发现,那户人家的门锁没有被暴力破坏的痕迹,是用钥匙开门直接进入的。

案发现场那户人家的格局是一室两厅,除了少部分破损的家具之外,还有不少垃圾,现场没有打斗挣扎的痕迹,却留下了四组不同的鞋印,至于指纹这些生物痕迹却是遍布全屋,到处都能提取到,暂时无法确认指纹所属身份,这其中肯定有原户主一家的指纹。

眼下,他们第一个要解决的谜题,就是搞清楚凶手是如何逃离现场的。

韩青黛站在客厅内,看着天花板上那个挂钩,这种挂钩原本是用来装吊扇的,在这种老房子内一般都有这类的挂钩。

曾怀明走到阳台,看着阳台上边缘那组明显的脚印道:“初步判断凶手是从阳台逃离的,这栋楼一共六层,这里是602,可以从这里跳到下面的501去,再从501跳到402,然后从402跳到301,虽然二楼和一楼的住户把阳台都封上了,但凶手可以从301直接开门离开。”

韩青黛根本没有去阳台,依旧站在那,不过却不再看着挂钩,而是慢慢转身看向周围:“凶手不会从阳台离开,那是他故意留下的,就是为了让我们以为他是跳阳台下去的。”

曾怀明不解:“阳台上留下了这么明显的痕迹。”

韩青黛走到阳台上看着那组鞋印说:“这座楼虽然上下举架并不高,但要从这里跳到501去,风险太大了,并且不符合凶手的行为逻辑,最重要的是现场太乱了。”

乱?曾怀明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据现场勘查的基础结果来看,现场并不乱。

曾怀明道:“现场不算乱,还被凶手刻意清理过,不管再怎么清理,肯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韩青黛却是道:“凶手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故意留下了很多线索。大部分线索我都理解,最奇怪的就是那个鬼手图案,是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曾怀明却是问:“你学会你妈妈那种解构代入方式了吗?”

韩青黛面带遗憾:“没有。大概那是她的天赋吧,不过我倒是比较擅长察言观色。”

曾怀明点头道:“那你适合做预审。”

韩青黛只是笑了笑,没说什么。

曾怀明所说的解构代入法是韩青黛母亲闫琼华特有的一种思维方式,通俗来讲,就是将自己代入到凶手和被害者的身份,再结合现场已发现的线索对案件进行结构重组,通过不同线索产生的条件和作用重现案发前后的情况。

这种方式不仅仅要代入凶手的身份,也需要代入被害者的身份,从主动和被动两方面来获取信息。这种独特的思维方式,因为其中结合了不少自己的主观推测,早年闫琼华使用的时候就不被那些老一辈的刑警看好,甚至认为那是异想天开。这种思维方式被否定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办案需要的是确实的证据,在没有确实证据的前提下,进行的推测,充其量只能叫猜测,不能作为侦破的依据,这样做还有可能会导致偏离原本的侦查方向。

闫琼华却不这么认为,首先解构法和代入法都不是她的自创,原本就存在。解构等同于理论,而代入则是实践。闫琼华首先用解构法把一个理论解构为另一种理论,就可以提出一种或多种新理论,然后再在脑海中将自己代入到凶手或者被害人的身份去实践自己推测出的理论,虽然会产生很多错误的结果,但可以提升自己对案件的思考力。与其说是在解构案件本身,不如说是在解构思维。解构思维的过程中会陷入一个觉知的过程,虽然会产生各种情绪,但只要抓住自己解构的对象是思维逻辑,而非思维结论,便不会偏离轨道。

(觉知,包括觉与知。“觉”是感触、触碰的过程,知是感触后的结果。就如同触电的“觉”是接触的方式,“知”是麻木反应。)

这种基本上不被大多数人认可的方式,最早曾怀明根本不理解,曾怀明认为凭借直觉来办案就和盲猜没区别,查案是需要证据的。可是,在与闫琼华一起工作的过程中,曾怀明却发现,那一套理论竟然真的有用。

除此之外,闫琼华也很擅长“察言观色”,当然,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观察人的微表情。韩青黛虽然没有完全掌握母亲的解构代入法,但是对人微表情的观察却很在行。

曾怀明看着韩青黛道:“你说说你的看法。”

韩青黛摇头:“都是初步推测,说了也没有任何意义。”

曾怀明却坚持:“错了也没关系。”

韩青黛稍微思索了一会儿才开口:“凶手与章柳认识,而且章柳很信任凶手,章柳的行为完全是在凶手的安排下进行的。所以,昨晚章柳发给舒佩讯息的行为,就是凶手的安排。我推测,舒佩出发前,章柳就被凶手杀害了,在舒佩前来拆迁楼这段时间内,足够凶手布置现场了,等舒佩到达楼下后,凶手故意不回消息,不接语音,他知道舒佩会打电话来,凶手就是要用电话铃声引诱舒佩上楼。”

曾怀明微微点头:“也就是说,当时凶手还在现场?他为什么会留在现场?”

韩青黛分析道:“因为还无法分析出凶手的动机和详细的心理痕迹,所以,现在我们站在凶手的角度去思考,只会走进死胡同。凶手完全可以在今天较早的时候杀害章柳,再发消息引舒佩来这里,自己不用留在现场,所以,问题又来了,凶手引诱舒佩来这里,并不是为了要杀死舒佩,但目的是什么呢?凶手与舒佩是否有关联?”

曾怀明道:“还是先解决凶手是如何离开的这个问题吧。”

韩青黛看着玄关的位置:“按照舒佩的回忆,她走进屋子就看到了章柳的尸体,然后被直接吓懵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往楼下跑,吓得连自己拿着手机都忘了,所以,舒佩没有直接报警,而是在楼下看到了拾荒者后让对方去报警的。”

曾怀明略微思索了一会儿道:“你是说,凶手当时还在这附近,也许就在顶楼?当舒佩发现尸体被吓到的时候,他趁着这个空隙下楼?”

“不,太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凶手不会这么做,”韩青黛直接否定了曾怀明的推测,“舒佩原话说她‘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好一会儿’是在形容一段时间,但这段时间无法明确,也许十来秒,也许几分钟,这种连舒佩本人都无法确定的事情,凶手肯定也无法确定,所以,凶手即便是再胆大心细,也不敢冒险。”

曾怀明摇头,表示不明白韩青黛的意思。

韩青黛转身下楼,来到五楼,站在两户人家的门口:“舒佩说,她走到四楼的时候,手机铃声就停止了,她从声音强度推测声音来源处还在上面,于是就继续往上走。”

曾怀明看着跟前那两户人家,终于明白:“所以,凶手一直在五楼,等舒佩差不多到四楼的时候,他就将手机静音,等舒佩上楼后,他再从五楼开门离开,直接下楼逃离。”

韩青黛看着曾怀明道:“对,只有这样他才能够从容的离开,这也是为何他在舒佩到达四楼的时候,就必须将手机静音的原因,并且,静音之前,他就减弱了音量。”

曾怀明不明白:“减弱音量?减弱不应该会被舒佩察觉出来吗?”

韩青黛道:“如果声音太大,舒佩会意识凶手与自己之间的距离没那么远。”

曾怀明突然间想起什么:“三楼有很多打碎的啤酒瓶,人踩上去之后会发出声音,当舒佩走到那里踩着碎玻璃发出声音后,凶手就能知道她已经走到了三楼,继而减弱音量,并计算时间将手机静音。”

韩青黛往楼上看了一眼:“我现在舒服点了。我只要站在案发现场就会觉得头痛,因为太乱了,凶手在现场留下太多刻意布置的线索了。”

韩青黛所说的乱,并不是说现场到处都是垃圾,而是并不属于原屋主留下的东西——一桶吃剩下的方便面,一罐喝剩下的啤酒,三个不同牌子的烟头,吊起尸体所用绳索上连生产商的标签都没有扯下来,角落中还有一个印着某超市logo的塑料袋,袋子里还有收银小票。

韩青黛又道:“所有的这些都是凶手故意留下来的,看起来都是线索,可一旦追查下去,都是徒劳无功的。”

曾怀明道:“也不要那么肯定。”

韩青黛直言不讳道:“我敢百分之百肯定,如果顺着这些查,不仅会耽误时间加大我们的工作量,说不定还会让案子变得更加复杂。”

一般来说,有人犯罪肯定会清理案发现场,不留下任何的痕迹,但是就算再怎么清理,都会留下蛛丝马迹,一旦发现这个蛛丝马迹基本上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而这个凶手深知这一点,所以,他周详计划后,在现场留下了很多的线索,每条线索都是一条线,顺着这条线往下查,费时费力,最终可能什么都查不到。因为凶手也清楚知道,自己有可能在无意中留下了什么线索,所以,他干脆来了个藏叶于林。

曾怀明这个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老刑警很清楚,就算知道这些线索有可能是误导,但他们还是要必须查,既然凶手藏叶于林,那就将那片叶子找到。毕竟执法部门办案,并不是单纯靠的推理,绝大部分都是依靠细致的调查取证走访。

面对韩青黛的直言不讳,曾怀明自然知道是出于好意,但是他还是提醒道:“办案靠的不仅仅是聪明的头脑,必须多方面配合。”

韩青黛自然知道曾怀明的意思:“是,我知道了。”

曾怀明又道:“现在可以断定,凶手杀害章柳是经过周详计划的,但是凶手为什么要引诱舒佩来发现章柳的尸体?为什么自己还要留在现场?我觉得突破口就在舒佩那里,所以,舒佩那边由你去调查。”

“啊?”韩青黛愣住,“我不合适,我又不是侦查总队的,我只是个片警。”

曾怀明道:“所以,我打算把你调过来。”

韩青黛刚要说什么,曾怀明又道:“你不用着急答复,你先考虑下,但也要抓紧时间,明天早上就给我答复,我先送你回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