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狼狈为奸

第二十四章 狼狈为奸

狐狸又称狸猫,在远古的时候便被人类看做是一种很有灵性很通人的动物。关于狐狸的传说历来为人们津津乐道,像古代著名的《搜神记》、《太平广记》乃至《聊斋志异》,其中不乏传述狐女狐仙的种种离奇故事。以前我看到这类故事多觉得其荒诞不经,如今亲眼见到眼前之狐阵才觉那并非虚言。正所谓无风不起浪,其实此类故事很多都有其事实依据的。

狐狸生性多疑,且行止谨慎,晋朝郭缘生在《述征记》中说,冬季狐狸过河常听之良久,要冰下无水声然后行。人们摸准了狐狸的这种习性,“必俟狐行乃敢渡”,俄罗斯和北欧也流行相同的谚语“狐能行,人亦能行”。

另据一位动物学家说,由于狐狸的巢穴都造在长年不见光线的暗洞,洞内比较潮湿,加之幼子又都出生在冬季,母狐用身体替它们取暖,寸步不离。这期间母狐和幼仔的食物全部由公狐供给,公狐即使自己食不果腹,也绝不让母狐和幼仔受饿。一些有血缘关系又没有生育的母狐,也会自动送来食物。更令人惊讶的是,当食物充足时,公狐也会“纳妾”,妻妾虽分穴而居,但相处融洽,从不争斗,有时还互相串门,亲如家人,这在其他动物中是极为罕见的。可见,这狐狸的协作能力极强,也很通灵气。

我将我以上的所知所闻告诉众人。

此时,孙小姐也说道,她在美国读生物学的时候,有一动物学教授曾经做了一个关于狐狸的专题研究。她说,狐狸一身赭黄色的皮毛,绵绵茸茸,在兽类中,是无可争议的漂亮一族,特别是那脸型和双眼,颇有点红颜美艳的风韵,也正因如此,人们才将漂亮奸诈的女人比作“狐狸精”“狐媚子”。狐狸分许多种类,比如红狐、赤狐、蓝狐和草狐等,但这些狐狸都有一种共同的生活习性,便是喜欢在傍晚出外觅食,到天亮才回巢,并且它们多以老鼠、野兔、小鸟、鱼蛙、蜥蜴和昆虫等为食,非但不吃人反而见人便远避之。但是这黑风口上的红狐狸非但白天活动,并且还主动猎食人畜,其数量之多,行为之诡秘凶猛,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胖子说,这可能跟黑风口是块养妖之地有关,黑风口顶端有一天葬台,石壁内还有不计其数的藏骨洞,这些狐狸长年居住于此,多以死去的人肉为食,以骷髅枕睡,久而久之身上便有了一股妖气。

小宋说道:“如此说来,这些狐狸会摆出这么个精妙的狐阵来便也不足为奇了。”

此时胖子突然惊叫道:“你们快瞧,那青毛狐王站起来了!”

果然那青毛狐王竖起后肢站立起来,只听见它大吼一声,站在最前面的那几排狐狸便纷纷向断墙靠拢,一只紧接一只趴伏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微微倾斜的冲台阶梯。我们正在诧异之际,便看到有几只狐狸向冲台狂奔而来,借着这道阶梯,它们很轻易便扑到了我们的胸腹之下。我们忙向断墙两边闪躲,于是胖子和小宋在左边,我和孙小姐在右边,形成掎角之势。

我和胖子挥舞大刀猛砍那些扑上来的狐狸,很快墙下便倒满了狐狸的尸体,流出一条红红的血渠。这些狐狸似乎越战越勇,前仆后继,像发了疯般跳上来,砍得我手腕隐隐作痛。好在那狐群组成的阶梯不大,攻击的范围有限,我们尽量向断墙两边靠,倒暂时将它们的猛攻压了下来。此时小宋握紧猎枪,用枪托击打跳上来的狐狸,胖子骂道:“小宋,你他娘的会不会放枪?快往那狗日的狐王打!”

小宋闻言,便对准那只全身青毛的狐王的方向,轰隆一声巨响,那狐王惊吓得从骷髅头上跳起来,伏在地上一动不动。此时狐群停止了攻击,纷纷向后退去。

小宋激动得两手直打啰嗦,说道:“打中了?”

孙小姐一脸疑问,说道:“打死了?”

我说道:“他娘的,好枪法!”

但胖子却摇了摇头,说道:“这猎枪我试过,射程不远,不可能一枪毙命。”

果然那只青毛狐王只是受了惊吓,伏在地上等了良久听见不再有枪声,便又重新坐到那人头骷髅上。此时,在它身前多了五只红狐狸,排成一个扇形替它遮挡。这回要想再拿猎枪打它便十分困难了。

看到狐群停止了攻击,众人均松了一口气。但好景不长,那些狐狸休息了片刻之后,便又摆出另一个狐阵来。

我说道:“他娘的,看来这些畜生非要置我们于死地不可!”

胖子说道:“这道残墙已逾数百年,历经风吹雨打,墙根早不牢固了,刚才又经它们一番撞击,此番已摇摇欲坠,恐怕撑持不了多久了。”

正说话间,便见狐群又纷纷冲上前来,胖子以为他们又要跳起来攻击,便握紧拉孜刀乱舞,低声吼道:“操你奶奶,来啊!来啊!……”

但令人意外的是,那些狐狸并没有跳起来扑咬而是溜到墙根撒尿,这只狐狸拉完尿后便退回去,下一只接着走上来继续拉,没多久墙根便被洒得湿淋淋的,那些尿液沿着墙根流成了一条小溪。霎时之间,一股浓烈的恶臭之味由墙根升起,熏得众人连连咳嗽捂鼻。

小宋说道:“这狐狸之尿有极强的腐蚀性,这堵老朽的腐墙恐怕经不起浸泡多久便会倒塌,照此下去,咱们今番必死无疑。”

胖子叹气说道:“这些狐狸果然奸猾过人,如今几百只狐狸轮番撒尿,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而又无可奈何。”

狐群撒完尿后,那青毛狐王便又站起来嚎叫一声,站在最前面的“冲锋队”便一波接着一波往断墙上撞过来。我马上感觉到脚下断墙摇摇欲坠,似有倾倒之势。情危之下,我对孙小姐说道:“快跳!”说完便拉着她左手一起跳下那陡峭的斜坡。我心想,跳下去还有生还的希望,要不然跌落入狐群之中,那是必死无疑。我的身子急剧往下坠,右手紧紧抓住孙小姐的左手不放。紧接着我听到身后一声巨响,那墙终于倒了,不知道胖子和小宋此时是否也跟着跳下来,但我这时也顾不得这么多了。我顺着那斜坡不断地翻跟斗,身体不知忽然撞到了何物,腰肢吃痛,我忙松开了孙小姐之手,紧接着眼前一黑便晕死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待我徐徐睁开双眼时,便看见孙小姐在摇我:“老鲁,老鲁,你快醒醒!”

我说道:“我们没死吧?”

孙小姐说道:“嗯,我们还活着。”

“那胖子他们呢?”

“不知道,他们好像没跳下来。”

我回头往斜坡看了一眼,一道断墙躺在半山腰,看不到胖子和小宋半点身影。

我说道:“我们过去看看,兴许他们受伤了。”说着便要站起来,可我刚一用力便觉得后腰一阵剧痛,身体竟然动弹不了。

孙小姐说道:“你坐着别动,刚才摔下来时你后腰撞到一棵大树了,估计伤得不轻。你先躺着休息一下,等下我背你下山。”

我惊讶道:“你?你背我?”

孙小姐说道:“要不然呢?胖子和小宋如今生死未明,我们先下山找仁布村的头人帮忙上山搜人。”

我说道:“你身子如此单薄,你背我就免了。替我找一块布过来吧,我将腰缠紧了,你搀扶我下山便好了。——你这么惊讶干嘛?”

孙小姐睁大了双眼死死盯住我,眼里尽是恐惧之色,她指着我身后,说道:“你……你看!”

我忙转过脸去,就看见我身后二十多米远的地方,不知道何时蹲了一排大灰狼。数一数,居然还有十二只之多!这……这他妈的才叫“才脱虎口,又入狼窝”!

我对愣在当场的孙小姐说道:“咱们快爬到那树上去!”

孙小姐这时才缓过神来,在她搀扶之下,我忍着剧烈的疼痛勉强站立起来,和她蹒跚走至左后方不远处的一株松树下。

“快!你先爬上去!”我托着孙小姐双腿,让她先爬上了那大松树。此时那十二头狼已缓缓向我们身后逼近,其中有两匹全身花白的壮年狼在离我身后五米之处伏下前腿,已作好了前扑的准备了。孙小姐坐在树杈上不停地向我摆手,一脸惊慌失措的神色:“老鲁,快啊!它们跑过来了!”

当此危急之时,我忘记了腰间的疼痛,双腿用力一跳跃,顺势抓住了一根树干,两腿紧夹着大松树,双手同时使劲便缓缓爬了上去。孙小姐替我捏了一把冷汗,因为在我刚爬上树干时,那两只灰白的大狼便扑到了,差点没将我的腿撕咬下来。只是在爬上去的时候有些惊慌,我不小心被一只树杈勒伤了大腿。

如今总算没落入狼口躲过了这一劫,我心里吐出一口气,便双手合十,对孙小姐笑道:“阿尼陀佛,有惊无险!”

孙小姐不笑反怒,说道:“还有心情开玩笑,刚才吓死我了!”说着对我撅起了小嘴,便转过脸去。

我说道:“小妞,吓你的是那些狼又不是我,你生什么气?”

孙小姐扭过头来说道:“你……你要被狼吃了,我怎么办?把我一个人丢在这荒山野岭,我可不敢回去。”

我笑着点点头,说道:“哦,我终于明白了。刚才还以为你好心肠替我担忧才着急生气,原来是怕自己一个人不敢下山啊!”

孙小姐说道:“你……”

此时突然从狼群中发出一声低沉而深长的嚎叫。这十二匹狼已将我们身在的大松树团团围住。只是树干太高,它们绕着大松树转了一圈又一圈,还不时提起前爪狂抓刮那树皮,可始终对我们无可奈何。孙小姐看到那些大灰狼张开那满口利牙的大嘴,虎视眈眈地注视着我们,嘴角还不时滴下唾液,她担忧这些狼群也会像狐群一样搭个梯子爬上来,于是忍不住四顾张望,提心吊胆。而我却在一旁哼着小曲,对这些狼群招手,一副悠然自得的架势。我并不担心这些狼群,我对孙小姐说道:“这些狼数量有限,狼又不会爬树,你担心什么?再说了,这棵松树根深干大,粗壮得连棕熊也摇不动,不像神寺那破烂断墙一推即翻。而且这些狼也不可能一整天守在这里,让它们等上一两个钟头,看吃不到咱们了便放弃自己跑了。现在还不如唱唱歌,宽松宽松心情。”

过不多久,从狼群里又发出一声低长的嚎叫。让我有些惊讶的是,这十二条生性凶猛的大狼竟然同时俯下身子,耷拉着耳朵,垂下尾巴,摆出一副谦恭尊敬的姿态。我稍一抬头,便看见前方不远处一只浑身雪白的巨狼正向我们缓缓走过来。我听说每个狼群都有一个具有统治力的公狼作为领袖,这只公狼便称为头狼。而在诸多狼种之中,又以白狼最为凶猛残暴,体型也比一般狼稍大,以前在军营听内蒙的老乡说,在他们老家深山里的白狼可以吃掉一只老虎!从眼前这些群狼的表现便不能猜测,这条身材巨大体格健壮的白狼正是这个狼群的头狼。头狼的出现我倒不觉得意外,而最让我感到震惊和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那大白狼身后驾着一只同样巨大的大白狼,两只大白狼相互连在一起,骤然一看很像是头体型硕大的大白熊。

此时孙小姐坐在我上方的一个树杈上,于是我抬头问学过生物学的孙小姐,这个像巨熊一样的怪物是不是一个整体,为什么由两头大白狼组成?

孙小姐告诉我,在中国有一个成语叫“狼狈为奸”,狼大家都知道,但是狈却很少听闻。其实狈也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动物,有关狈这种动物的记载最早出现于唐代的《酉阳杂俎》。狼和狈同属于犬类,狈为狼的近亲,相传一千只狼和一千只狐狸**才能产出一只狈,狈一旦出生,就成了狼群的军师。狼的前腿长,后腿短;狈则相反,前腿短,后腿长。狈每次出去都必须依靠狼,把它的前腿搭在狼的后腿上才能行动,否则就会寸步难行,但是两者只要结合起来,便行走迅速,而且狈很聪明,其狡猾程度并不亚于狐狸,狼和狈一起出去偷吃羊可以很轻易便逃脱了猎人的追击,因此人们常常用“狼狈为奸”一词来形容两个人勾结在一起干坏事。

我说道,这狈难道比刚才袭击我们的青毛狐王还有智谋?

孙小姐说道,我告诉你一个关于狼和狈故事:有一次狼和狈走到一个人家的羊圈外面,虽然里面有许多只羊,但是羊圈既高又坚固,于是狈便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让狼骑在狈的脖子上,再由狈用两条长的后腿直立起来,把狼驮得很高,然后,狼就用它两条长长的前脚,攀住羊圈,把羊叼走。

听完这个故事,我心里大惊,眼前就有两只巨大的狼狈,要是它们也用这一招直立起来爬上大松树,那岂不是很轻易便抓住了我们?不行,得提前做好准备!于是我抽出工布刀,只要那头白狼和白狈敢跳上来,我就给它们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此时果见那狼狈走到大松树下,狈将前腿从白狼后背上跳下来,然后后腿直立,一双前腿攀附着大松树,两只骨碌碌的蓝眼珠死死盯着我们。

我对着这头狈骂道:“操你奶奶,早料到你有这一招,爬上来啊!老子的宝刀已有半天没祭血了!”

我想着后面那头白狼肯定要跳到这狈的脖子上,以便借助那狈强壮后腿的弹跳之力向上一跃,很轻松便跳到我们面前将我们叼走,于是我将工布刀对准那只狈的方向,等着那大白狼跳上来便给它开膛。可没想到那狈在大松树的树干上做了一个比划之后,便又将前腿搭回大白狼的后背去了。此时,那十二头灰狼均走到那狈的面前将脑袋聚在一起,好像在密商什么事。过不多久,那些狼嗷嗷惨叫几声便一溜烟全走了。

我对孙小姐说道:“我猜它们是放弃攻击咱们了。”

孙小姐问:“为什么呢?”

我说道:“这狈果然很聪明,刚才它在树干上不停的比划,便是在估算以它们之力能不能跳上这树,后来它觉得没有多大的把握,便吩咐群狼不要在此白等了,还不如到别的地方去寻找食物。你刚才也听到了,那些狼走的时候叫声有些凄凉,有几头还频频回头看我们,眼神里流露出不舍之意。”

黑风口山势较高,风大且干旱,昼夜的温差悬殊,所以这里的树木普遍长得不高大,仅我们爬上的这株松树长得最高,但也不过五米左右。所以,我们站在树杈上很容易便将眼前方圆千米以内的事物看得清清楚楚。果然我猜得没错,那些狼群缓缓向远处走了。

于是我对孙小姐说:“趁现在天色未晚,咱们早些下山吧!”

孙小姐说:“这些狼群刚走,难保这不是它们的圈套。咱们要是离开这棵大树,再遇到那狼群便很难找到其他大树可避难了。咱们再等等吧,等它们走远了再下去。”

我说道:“那还要等多久?”

孙小姐说道:“三个钟头。要是三个钟头狼群不再回来,我们就下山。”

三个钟头?叫我呆在一棵大树上三个钟头不吃不喝不拉不动,那不是考验我的忍耐力吗!不过孙小姐是美女,有美女陪着倒也不闷,并且孙小姐不走我也没法下山去,因为我腰受伤了,得让她搀扶。我只好接受事实,继续悠然自得地哼歌取乐。

孙小姐说道:“你别唱了,难听死了。”

我说道:“我唱得难听,那你来唱吧,我来听。”

孙小姐说道:“想诱我唱歌,没门!——你上来,这里宽一些,我替你包扎伤口。”

我爬上去,坐到孙小姐对面,心想我腰部受伤了,大腿也正渗出鲜红的血液来,她替我包扎伤口,那岂不是要我脱光衣服?那孤男寡女,荒郊野岭……我都不敢想象下去了。于是我对孙小姐做了一个怪不好意思的表情之后,便要脱去衣服。

我对孙小姐说道:“先包扎大腿吧,都流了很多血了。”

孙小姐点点头。

可当我动手解开皮带的时候,孙小姐便一脸惊慌地看着我,说道:“你……你要干嘛?”

我说道:“脱裤子啊,不是要包扎伤口吗?”

孙小姐说道:“你……你别脱!”说着脸便红了。

看到她一脸窘态,我也觉得难为情,便说道:“那怎么包扎?”

孙小姐不答,从兜里抽出一块白色的长布,挨近过来将我的大腿隔着厚厚的裤子缠了几圈,打了一个小结。接着又将白布往我腰上绕了几圈,我默默地看着她的动作,最后忍不住说道:“有谁这么包扎伤口的?你说我现在像什么?我看很像个粽子。”

“嗯,你本来就像个粽子。”孙小姐给了我这个回答。

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的,好不容易才盼到三个小时过去。经刚才的休息,我体能基本恢复了。我缓缓滑下大树,在孙小姐的搀扶下,缓缓向山下走去。

在走了几十米的时候,我总感觉身后有什么东西跟着,可是一回头又什么都看不到。他娘的,这可邪了!难道是错觉?

我问孙小姐有没有这种感觉?

孙小姐先是一惊,侧耳听了良久,然后说道:“那是过山风吹动树木发出的声音。”

后来我们来到一片比较开阔的平地,此时孙小姐突然停下脚步,一把抱着我手臂,压得我险些摔倒。我说道:“你慌什么?”

“前面……那草里有个人头!”

“人头?”我隐隐预感到不妙。

“我看见他……他蹲下去了!”

我心里奇道:莫非是胖子他们?

当我们走过去细看的时候,脸吓得一下子白了!操他娘的,这不是那只狈吗?这只狈会站立,见孙小姐发现便又伏进草堆里故意露出一个像人一样的头来,所以孙小姐误以为是人躲在那里!这狈正是利用我们的好奇之心骗我们走近察看,可现在才发现上当已经迟了,我们距离狈的位置不足三米,而在它的旁边卧着三条大灰狼!我和孙小姐急忙向后撤退,才没走几步,就从一小片矮树里钻出一条大白狼,它旁边跟着三条灰狼,堵住了我们的去路。这真他妈的狡猾,刚才我们走过那片矮树时,它们潜伏不动,有意让我们走过去,如今才走出来截住我们的归路。我慌忙四顾,发现周围一片平坦,没有树木可爬上去躲避,此时只有任其宰割的份!

我让孙小姐走到我身后,抽出工布刀狠力砍向扑上来的灰狼。那只灰狼被我砍中前腿,惨叫一声便跳开了。我虚晃着手中的工布刀,那些狼群看到我手上之刀锋利,一时没敢发动进攻。

我对孙小姐说道:“前面十米处有一个小土堆,咱们想办法走到那土堆去。此处四面受敌,不好对付啊!”

于是我们慢慢退向那个小土堆,可就在这时,只听见那只狈怪叫一声,群狼突然从四面八方同时进攻,其中有两只快咬到孙小姐了,孙小姐吓得手脚啰嗦,我挥动工布刀一刀一只将它们砍翻在地,眼下情况危急,我对孙小姐叫道:“你快到那小土堆上去!”孙小姐经我一提醒,马上拔腿就跑,我又赶上去将追在她身后的一只灰狼砍伤。此时余下的八只狼(那只狈和大白狼站在一旁静观指挥)已经同时扑到我身上,将我掀翻在地,我双手双腿均被那狼咬住,一时动弹不得,尽管我拼命挣扎,可哪里有用?那些狼踩在我身上,张开两排锋利的牙齿撕咬我身上的肉,痛得我几乎要晕过去。八只凶猛的大灰狼疯狂地撕咬,不时发出嚎嚎的低吼,似在挣食。这下完蛋了!想不到我一世英明,最后的宿命竟然是葬身狼腹,化为一堆不起眼的狼粪!就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我看到眼前狼群一片混乱,四散奔逃,原来孙小姐手握那把金鱼宝剑冲回来,双手乱舞宝剑,那些狼群撕咬得正浓,一时没留意,竟被孙小姐砍个正着,两条灰狼被砍得鲜血直流,余下的六条受到惊吓,同时奔离而去。

孙小姐将我扶起来,问道:“老鲁,你没事吧?”

我全身血肉模糊,像是没事吗?但看着孙小姐关心的眼神,我勉强地点点头,低声说:“没事。”

此时狼群又重新聚集回来,将我们两人围得水泄不通。刚才那狼群只顾贪食,才被孙小姐乱砍之下得手,如今只只精神抖擞,呲牙裂齿,从四面缓缓向我们逼近。更要命的是,那只传说中最凶残的大白狼也出动了。看来此番凭我和孙小姐两人之力,终如螳臂挡车,以卵击石。孙小姐颤抖的双手紧紧握着那把金鱼宝剑,往四面虚晃,企图将狼群吓走,可十二条狼被我们砍伤了六条,此时狼群显然是愤怒了,不但不后退反而眼露凶光,徐徐逼近。在这紧急的关头,看着孙小姐手中的金鱼宝剑,我忽然想起先前那清风教的金鱼护法在梦境中对我说,只要这把金鱼宝剑喝了主人之血,便会威力无穷。当下我也顾不上细想,便对孙小姐说道:“快……快将宝剑给我!”孙小姐愣了一下,便将宝剑递给我。我接过宝剑,往身上血污之处胡乱涂擦,不移时便将宝剑沾满了我的血液。与此同时,那金鱼宝剑马上闪出一道道耀眼的金光灿烂的光芒。我将宝剑往前面那只大白狼一挥,一道气势如虹的剑气由剑尖疾呼而出,眨眼之间便将那头凶猛的大白狼砍为两段,那大白狼还没来得及哼一声便倒了下去,一动不动。我大吃一惊,这金鱼宝剑的威力实在大出我的意料之外。我转手又往旁边连砍两剑,登时便又有两头大灰狼倒下去。余狼看到这势头,皆慌了神,四散逃窜而去。

我躺在血泊中,转头对孙小姐笑道:“他娘的,天无绝人之路,咱们又从鬼门关爬回来了。”

孙小姐忙帮我包扎身上的伤口,她一边包扎,一边皱眉说道:“你伤得很严重,咱们赶快下山找医生吧。”

我躺着休息了一小会之后,孙小姐便将我扶起,我们缓缓而行。在路过那草堆的时候,我看见那只狈趴在地上急得团团转,没有狼的帮助它寸步难行。我骂道:“你这畜孽如此奸猾,今番饶你不死必然会贻害后人!”于是举起金鱼宝剑将之脑袋砍为两截。孙小姐心有不忍,便扭过头去不敢细看。

在孙小姐的搀扶之下,我们迎着正午的阳光往山下走去。下山比上山时容易走多了,我们最后总算平平安安地回到仁布村。

到达仁布村村口时,我才发现丢失了一块重要的物件,那是我出生的时候母亲挂在我脖子上的一块绿玉。它陪伴了我二十几年,想不到在和群狼的搏斗中丢失了,实在让人痛惜。我想回去寻找。孙小姐死活不肯让我回去,她说:“你身上流了很多血,得赶快治疗。这块绿玉能比你的生命还宝贵吗?”

比及仁布村的头人次松旺宗出来迎接我们时,已是傍晚了。次松旺宗看到我浑身血污,便急令人将我抬进帐篷,不多久便见一个留着长髯的藏族老者走进帐篷替我把脉察看伤势。孙小姐说:“此人便是仁布村有名的藏医大夫,名叫门巴泽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