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 讼

午后,不知从哪里飘来一大片乌云,笼罩在临淄城上空,刹那间,整座城都暗了下来,伴随着飞沙走石,雷声滚滚,路上的行人纷纷加快脚步,趁着暴雨未下,赶紧寻一个避雨的地方。

临淄大城西南的稷门外,属于稷下学宫的广大区域,聚集了诸子百家各学派的先生以及来自各国的求学者。这个时间点,学宫中的大部分人都在学堂或者寮舍,中央广场上的辩论比赛也因为天气的原因提前结束了。放眼望去,偌大的地方空空****,零零星星有人奔跑而过。

一个小个子匆匆忙忙地从北边过来,他的右边腋下夹着一卷竹简,或许是因为那卷竹简的关系,小个子的身体左右摇晃着,显得有一些狼狈。他低着头只顾赶路,不想却与来人迎面撞上,竹简啪地掉到了地上,小个子本人也一个踉跄差点儿摔倒,幸好被来人一把扶住。他连声道歉加道谢,等抬起头来看清来人的脸时,一下子愣在了原地。

对方是一个长相清俊身形颀长的年轻人,不足弱冠之年,一身平民的装扮,素色白衣上只有衣襟和袖口处有一圈简单的花纹。年轻人弯腰把地上已经摊开的竹简捡了起来,“哦?邓析子的《竹刑》,实在少见呢。”说着,他将竹简递还给小个子。

小个子仿佛没听见对方说的话,对递过来的竹简既不伸手接也不答话,只愣愣地盯着面前的年轻人。

年轻人被盯得有些奇怪,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发现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正当他想开口询问的时候,对方却先一步说话了,“你是李斯吧?”

李斯脸上露出了更加疑惑的神情,他确定自己并不认识眼前的小个子。

小个子知道自己问得唐突,赶紧解释道:“那日宋相子举办的竞射比赛,我也在场观看。不过我是躲在广场北面的石晷后看的。”小个子有些不好意思地缩了缩脖子。

李斯终于想起来,那日频繁地望向日晷的时候,他隐约看到一个小小的模糊身影,原来真的没有看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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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倾盆而下,天地瞬间淹没在一片朦胧水雾中。青书关好门窗,在一片昏暗中招呼着李斯坐下。两人肩背以及袖子处沾着水渍,头发也有些湿漉漉的,看得出来淋了一点儿雨,幸好稷下的中寮就在附近,两人一路疾跑,赶在被淋成落汤鸡之前回到了青书的寮舍。

稍微擦拭了一番,听雨声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李斯索性与青书聊了起来。

“方才见你手中的竹简正是邓析子所著《竹刑》,莫非青书是在稷下学习刑律吗?”

“不是,我是名家的弟子。”

“原来如此,邓析子虽然以诉讼闻名于世,但他巧舌如簧、精于诡辩,名家弟子学习他的著作自是合情合理。”

“这么说,李斯是读过他的著作了?”

李斯摇头。

“不曾读过。只是听过他的传闻,尤其是对他的两可之说印象深刻。”

李斯口中的两可之说,对身为名家弟子的青书来说并不陌生。

据记载,有一年渭河发大水,淹死了郑国的一位富商。有一人打捞起富商的尸体,待富商的亲人前去赎买之时,趁机提出一个高得离谱的价格。富商的亲属不愿支付过高的赎尸费用,遂求助于当时以替人诉讼闻名的邓析。邓析宽慰道,不用着急,打捞者除了把尸体卖给你们没有别处可卖。富商家属闻言安心而归,不再着急找打捞者赎买尸体。打捞者眼看期望要落空,亦请邓析相助。邓析便又说道,不用着急,那家人除了到你这里来买尸体,没有别处可以买的了,于是打捞者亦欣喜而归。

此邓析所持两可之说,与名家先生公孙龙子的“白马非马”“离坚白”一起,都属于经典的诡辩范例。不过,除了名家弟子,稷下清楚邓析的两可之说的人其实并不多。

“李斯,你如果拜师名家的话,一定会很快升入上寮。”

在竞射中见识过李斯辩才的青书,说这句话完全是有感而发。

青书是魏国上郡人,到稷下已经有四年多了。他是名家的弟子,向公孙龙子学习辩论之术。刚入名家的时候,他也曾连赢过十几场辩论比赛,引起一阵小小的轰动,只是如今再难有那样的辉煌。稷下人才辈出,后生可畏。在名家,如果想从中寮升入上寮,必须连赢二十场辩论,青书努力了四年,最好的成绩还是保持在初入稷下时的十六连胜,为此,青书很是苦恼。除此之外,今天他又多了一件烦心事,就因为赶路时想着这件事,他才一头撞到了李斯身上。

“哎,”青书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假如我能有师难或者你一半的才华,就不会这般烦恼了……”青书垂着头,自言自语,没有看到李斯的表情陡然一变。

“什么?”

“啊?没什么……不好意思,我刚刚在想自己的事情。”青书苦笑着回应。

“不是!你刚才是不是说了师难这两个字?”

当青书的喃喃细语传到李斯的耳朵里,他的心脏狂跳了几下。师难这个名字,出现在竞射的押注名册上,整个稷下押对了那场竞射结果的,除了他和毛渊,就只有这位名叫师难的人。自那之后,他便一直对这个人耿耿于怀。李斯没有特意去打听他的消息,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个人会再度出现。只是,他没有想到会这么快。意外地从青书口中听到师难的名字,李斯急切地向青书确认,连音量也不自觉地提高了几分。

青书吞了吞口水,似乎终于反应过来李斯所问的事情。

“原来是问师难啊,李斯你认识他?”

“不,我不认识他。我只听过他的名字……难道是你们名家的人吗?”李斯不由地揣测起来。

“我们名家可留不住师难这样的大人物,”青书话中有话,“况且,就算他想要拜师名家,恐怕先生也不敢收他。”

“此话怎讲?”

“你才来稷下四个多月,难怪不知道了。师难比你早入稷下三个月,这半年多来一直没有拜师,只以外生的身份到各家各派去听课。他每听完一家的授课,离开前必定会将一块木板悬挂于学堂之上。那木板上全是他针对那个派别的学术观点进行的辩难,其言辞之犀利,批驳之无情,论证之严密,句句直击要害,通篇滴水不漏,看得各家先生哑口无言,辩无可辩。到后来,只要是在预约名册上看到他的名字,诸子无不感到头疼。甚至一些小的学派为了避开他不得不暂停授课。”

李斯点了点头,他一双漆黑的眸子闪着某种捉摸不透的光芒。

“师难的辩才,连稷下先生都难以招架,因此,学宫中有不少人在私下称呼他为辩王,”青书如今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将他知道的一股脑儿地倒出来,“不过,另外还有一个传言,说他被称为辩王的原因是由于他在一场辩论中打败了稷下的前任辩王。而这个传言最不可思议的地方,是他在整个辩论过程中,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

在看到李斯吃惊的表情后,青书满意地笑了起来。

“我就知道你不信,我可以告诉你,这个传言是千真万确的,”稍微停顿了一下,青书喝了一大口水后又接着说道,“因为,那位被打败的前任辩王正是名家的首席弟子。我的那位师兄每逢辩论,战无不胜,从无败绩,却不想输给了当时刚入稷下的师难,羞愧难当,第二天就收拾包裹离开了稷下。”

“世上竟真有这样的奇事?”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不用箭只拉弓就能把天上的飞鸟射下来,这样的奇事魏国的更羸能够做到。不发一言而在辩论中击败强劲的对手,这样的奇事自然也有可能做到。”

“更羸能够不用箭只拉弓就能把天上的飞鸟射下来,是因为那是只惊弓之鸟。师难能够不发一言就赢得辩论,又是因为什么呢?”

青书作势要回答,却突然闭了口。他想起了自己眼下的烦心事儿,他原本以为,要解决那件棘手的事情恐怕只有硬着头皮去拜托辩王师难,可如今的情况……

他看了看眼前的李斯。

稷下除了师难,或许还有一个人具有那样的能力呢。

“个中缘由我可以告诉你,不过在那之前我有一个条件。”

“哦?”李斯微微偏着头,眼神示意青书继续讲下去。

“其实有一场诉讼想要请你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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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淄市集的南面,一排排店铺排列整齐,纵横有致,店铺的占地面积一致,装饰统一,来自各地的商家们在市集官吏的管理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交易活动。

这一片区专门出售价格高昂的奇珍异宝。玉器,青铜器,金银首饰等奢侈品以及来自南方的犀角,名贵香料;西方的虎骨、锦鸡羽毛;北方的千里马,白狐裘;东方海中产的珍珠、螺钿,玲琅满目,应有尽有。到这一区来的人,不是出自大富之家,就是专为贵族采购的家仆。假如两者皆不是,那十有八九不是来购物而是要去胥师那里的。

胥师是管理市场的官吏之一,负责将市场的法规禁令张榜公布并进行纠察,凡是发现违反禁令的,情节十分严重而违反国家刑律的则移送司法机关,其余大的案件由市场的最高长官司市来处理,小的案件则由胥师自行审理和处罚。胥师的办公处“次”,设在市场的南面,插着红色旌旗的建筑物在一排排售卖高档货物的白色店铺中显得十分醒目。

作为临淄这座商业繁荣的大都市的胥师,公孙牙一日之中总没有清闲的时刻。最忙碌的时候,甚至连续听讼十几起,以至于最后口干舌燥不能言语的地步。尽管如此,他从没有敷衍过任何一场诉讼,始终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使每一个判决都做到有理有据,准确无误。

此时此刻,公孙牙像往常一样端坐在“次”的大堂上,而审理案子却没有像往常那样顺利。其实,这是一件并不难断的案子,临淄本地人氏蔡吉昨日在市集上买了两斤肉糜,肉糜是用马肉和羊肉混合做成的,当时市集上羊肉每斤四十钱,马肉每斤二十钱,贩肉者称他的肉糜是一半羊肉一半马肉,每斤售卖三十钱。蔡吉认为羊肉价格太高,不如买肉糜,如此既吃到了羊肉又可省下一笔钱。待蔡吉买了肉糜回家,却被其妻大骂了一通。蔡吉之妻说肉糜颜色过于红润,怕是大半的马肉,羊肉只有少许,让蔡吉去把钱要回来。蔡吉一向惧内,只能再到市场上找贩肉者理论,哪知对方拒不退钱,蔡吉一气之下便将贩肉者告到了胥师那里。

蔡吉状告的人名叫青棠,是专在临淄市集贩肉的魏国上郡人氏。公孙牙收到蔡吉的诉状后立刻展开了调查,并且很快就查到,青棠昨日所卖的肉糜确实存在问题,并不是青棠所宣称的由一半马肉一半羊肉混合而成。青棠底下的一位伙计出来作证,说昨日的肉糜是他早上杀了一匹马和一只羊后做成的。而公孙牙也在青棠的肉铺里发现了售卖肉糜的招牌,写着“马羊半之,每斤三十钱”,以及尚未处理的马骨和羊骨,那些骨头组合起来正好是一匹马一只羊。

一匹马的重量比羊大得多,混合在一起自然是马多羊少。到这一步,案子本身已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了,接下来胥师要做的本该是宣判结果并且对青棠采取相应的处罚。根据市场针对商人的十二条禁令的内容,青棠犯了“伪饰”这一条,而对商人伪饰的处罚是在市场中游街示众一圈,并且罚铜十斤。

如果顺利发展下去的话……公叔牙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事实上,案件的审理出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波折。青棠请来了一位年轻人替他诉讼,那位年轻人上堂后第一句便语惊四座,“青棠无罪。”

公叔牙低头瞥了瞥了年轻人递上来的名刺,上面写着“魏国上郡 稷下名家弟子 青书”三行字。当看到稷下名家这几个字时,公叔牙冷笑了一声。 他平生最厌恶一种人,就是凭着三寸不烂之舌颠倒黑白欺世盗名之辈。

“此案人证物证皆在,青棠出售的肉糜并不是他本人所宣称的一半马肉一半羊肉,而是马肉占了多半,市场上马肉贱羊肉贵,青棠判伪饰之罪,无可非议。”

“那么,小生敢问大人,市场禁令中关于伪饰的定义是如何的?”

“所谓伪饰,便是出售名不副实的商品,以欺骗的手段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诚如大人所说,小生如今更加敢确信,青棠并无触犯禁令的行为。”

公叔牙眯起眼睛细细打量立于堂前的年轻人,小个子,瘦削单薄,神情恭敬,不像是一位狂妄乱语的人。

“你可知道,如若拿不出合理的解释,按照法令,讼者与原告要一并接收处罚。”

“小生知道,请容小生解释。”

青书拍拍手,立刻有两位大汉抬着一个半人高的陶缸进来。

大汉将陶缸放在地上又转身出去了。

青书询问站在旁边作为原告的蔡吉,“当日你购买肉糜的时候,店铺的肉糜是不是盛放在一个陶缸里?就像这种?”

蔡吉走近细看,是市场上常见的那种普通的陶缸,粗砂红陶,肩部刻着一圈水涡纹。

“是的,就是这种陶缸。”

“你买肉糜的时候看见几个陶缸?”

“一个。”

“请大人再召证人王三。”

王三是青棠的伙计,因为私吞肉铺的剩肉被青棠赶走,正是他作证肉铺出售的肉糜是由一匹马和一头羊混合成的。

“王三,你还记得那日的肉糜装了几缸?”

“两缸。”

“那为什么蔡吉说只看见一个陶缸?”

“一缸是放在店铺内,另一缸摆在店外出售。只有一缸卖完了,才把店铺内的另一缸抬出去售卖的。”

青书拍拍手,刚才那两位大汉又抬着一个陶缸进来,与之前的那一个竟是一模一样。

“王三,你仔细看看,是这两个陶缸吗?”

“是的。”

青书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身朝向公叔牙。

“大人,青棠的肉铺在寅卯日出售的肉糜,确实是由一匹马一只羊混合而成的,由于肉糜太多,他吩咐伙计将肉糜平均分装在两个陶缸中,逐一进行出售。那么每一个陶缸中肉糜,正好是半只马半只羊,青棠宣称他的肉糜是一半马肉一半羊肉,哪里有欺骗的行为呢?”

“这……这……根本就是强词夺理。市场上马肉每斤二十钱,羊肉每斤四十钱,他家的肉糜明明是马肉多羊肉少,怎么能卖每斤三十钱?”蔡吉忍不住插话。

“青棠售卖的肉糜,肉质若更加鲜美,价格略高一些也无可厚非吧?况且,店铺的招牌上写明‘马羊半之,每斤三十钱’,没有错吧?你是自愿进行购买,没有人逼迫,也是没有错吧?”

“这……这……”蔡吉急得满头大汗,却不知道如何回答。

“大人,蔡吉购买肉糜时,肉铺售卖的是两缸肉糜的其中一缸,蔡吉刚才也承认,他看到的是一缸肉糜,也就是说,他所购买的肉糜是半只马半只羊混合成的,与卖家的描述‘马羊半之’并没有不相符的地方,由此看来,青棠没有违反‘伪饰’这一条禁令。”

公孙牙任胥师以来,第一次遇到如此两难的情况。他明知青书是在诡辩,却无法在言辞上胜过他。公孙牙少年时曾经跟着县里的官吏学习法令,他的老师曾经告诫他,制定和掌管法令的人最忌讳的便是像邓析这样的人,法令若在他们口中有两可之说,要么修改法令,要么杀掉他们,故姬驷歂杀邓析而用其刑。公孙牙叹息自己能力不济,少年时壮志凌云,然而始终未能处于国家高位,如今只是市场上一介小小的胥师,既无权修改法令,又无权杀掉乱法之人,他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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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青书步出挂着红色旗帜的“胥师之次”,他如释重负地吐了一口气。

这场诉讼,是他赢了。

青棠是青书的叔叔,十几年前离开魏国到临淄经商。青书到稷下求学以后,受到他不少照顾。所以,当叔叔请他帮忙诉讼的时候,他根本无法推辞。青棠不太明白稷下学宫里的事情,他只知道自己的侄子是名家的弟子,善于辩论,拜托他便没有问题。青书却很是苦恼,他知道凭自己的实力,要让自己的叔叔脱罪是不可能的。假如不是李斯替他出主意……青书苦笑了一下,与笑容满面的叔叔青棠相比,青书的脸上找不到丝毫高兴的神色,他还记得离开“胥师之次”时公叔牙说的话。

“名家诡辩,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虽得一时之快,终乱国之辈耳!”

听到那句话,青书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被人重重地击了一锤。他本不意帮助自己的叔叔脱罪,只是平日多受其照顾,碍于情面,难以推辞罢了。求学于名家以来,第一次他开始认真地思考,自己学习诡辩之术,究竟是对是错。

与叔叔道别之时,青书劝导了自己的叔叔一番,表示如果叔叔此后再有违反市场禁令的行为,他不会再帮忙。得到青棠的承诺之后,青书踏上回学宫的路。眼看日已西斜,青书加快了脚步。今日他还有一件事未做,李斯帮他赢了诉讼,按照约定,他要将师难的事情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