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讲究人
沈麟正好有空。
他当然不会拒绝吴七,也绝不会看不起七爷。
这家伙虽然胖得不像话,可年纪却跟沈麟相差仿佛。
二十岁就做到捕头一职?
没点家世和个人武力,怎么办到?
沈麟眼光很准,他一眼就看出,这死胖子是个豪爽任侠的性子。
自然,沈麟就存了结交之心。
“七爷,家里还有其他事情,三叔和贱内确实离不开。”
“老夫子一个人,管着二三十个毛娃娃呢!”
“一两天不在,学堂还不得翻了天?”
“让他们回去吧!”
吴七也不再坚持。
实际上,入他法眼的。
也只有沈麟一个!
两人沿着街道往前走。
一路上,不少熟悉的人,纷纷朝着胖子拱手问好。
这家伙腆着个大肚子,也时不时打声招呼。
人缘相当不错!
“七爷,哪家酒楼比较地道?”
沈麟笑道:“县城咱可不熟。你安排地方,兄弟我请客!”
吴七坚定地摇摇头。
“君子一言,岂能毁诺?”
“你也别七爷七爷的喊了,叫我老七就好。”
“麟哥儿,说到吃吃喝喝,七爷我称第一,安定就找不出第二个来!”
“哪里好?当然是我家最好!”
嗯?
沈麟一愣。
原来,
你家是开酒楼饭馆的?
怪不得。
长了这一身肥膘?
“那行,就去你家酒楼吃喝,在下,就不客气啦!”
吴七怪眼圆瞪。
你从那一点误判的?
“哎哎,麟哥儿,我家没开酒楼。我的意思,是去我自己家里喝酒!”
“这你就不懂了吧?”
“作为一个从小在安定县城长大的人,谁家的吃食最地道,咱是门儿清!”
“可特色菜这玩意,每家都是不同的,你明白么?”
“所以,咱俩得挨家挨户买去,回家再大快朵颐,岂不美哉?”
沈麟顿时无语了。
你可真是个讲究人!
吃个饭而已,你非得折腾好几条街不可么?
接下来,沈麟可真真开了眼。
临江楼的清蒸鲤鱼,清炖甲鱼,凉拌鹅掌。
刘家老锅的板栗烧鸡,清蒸狮子头,鸭舌烩山珍。
某家小摊上的蒜泥肥肠,来二斤。
他家的银丝小汤包,来几笼。
……
某条巷子。
吴七神神秘秘地敲开一家,半掩门的卤肉铺子。
“老庞,甲肉三斤!”
虽然是熟客上门。
可那秃头老大爷,却一点都不给堂堂肥捕头的面子。
“没有!”
吴七一把按住正要关上的店门。
腆着脸一脸谄媚。
“别呀,庞爷爷,我哪里对不住你?明说嘛!”
“大早上的,刚开张,你告我没有?”
这也是没谁了。
为了口吃的。
吴七都到了卑躬屈膝的地步。
沈麟也是好奇不已。
什么甲肉?
咱们不是点了清炖甲鱼了么?
人家临江楼的掌柜,亲自承诺会送上门去。
那般大的酒楼掌柜。
也没这秃子豪横!
秃子翻着白眼,气咻咻地骂道。
“小兔崽子,随随便便就带着陌生人上门?你几个意思?”
“你……你干脆把俺抓去充军得了?”
“哼哼,你大舅二舅,都没你这般不讲究!”
搞了半天?
这生意见不得光?
不会是嘎腰子的吧?
好一通解释。
直到吴七吹嘘沈麟,
说是后三十年的第二个沈相公之时。
秃头老家伙终于网开一面。
因为前三十年,安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沈相公。
就是沈麟的便宜大伯。
沈忠孝!
“早说嘛!沈老大人当年去了京城,都念叨着老头我这一手。”“卤煮甲肉,整个北地,舍我其谁?”
“沈家子弟,那就算自己人!”
庞姓老头揭开热气腾腾的锅盖,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他从锅里夹出三大块殷红透亮的卤肉,用油纸包的严严实实的。
“老规矩?”
“烧刀子三坛?竹叶青一坛?”
吴七喜接过卤肉纸包,喜笑颜开。
“照旧!”
沈麟鼻息翕动。
难怪一进巷子,就闻着一股熟悉的味道。
感情这神秘兮兮的甲肉。
就是卤牛肉啊?
大周是禁止杀牛的。
谁敢私卖牛肉?
确实,
要判流放充军!
说来说去,这世上,吃得起牛肉的,哪是平头老百姓啊?
所以,这秃头老爷子的生意。
就是为安定本地的上层人物准备的。
沈忠孝他们那些人。
谁不知道这个黑店?
看破,别说破!
说破了,朋友都没得做。
老家伙很体贴。
收了一两银子,还附赠一个竹筐!
里面装着四坛好酒!
“你这个小七啊,自己喝也就算了。”
“天天惯着你家爪黄飞电,喝竹叶青干啥?”
“你有钱老子管不着。哪天老子死球了呢?你上哪儿买酒去?”
吴七嬉皮笑脸地背起竹筐子,拱拱手。
“老庞,庞爷爷,等我家爪黄飞电退役的时候。”
“您呀,还是个活蹦乱跳的老不死!”
“回见了,您嘞!”
这是最后一站采购了。
两人这么一折腾。
快正午了,肚子也饿的咕咕叫。
沈麟觉得那名儿挺熟悉。
试探着问道。
“爪黄飞电?”
“是……一匹马?”
吴七摇摇头,认真地道。
“它不是马!”
“是我兄弟!”
吴七的家,是一套幽静的二进院子。
天井里好大一颗槐树。
冠盖如云。
清凉如许。
沈麟这才闹明白。
他爹娘已经不在了。
都是没爹没妈的孩子。
难怪,一见如故!
不过,咱们七爷的家世。
可比麟哥儿强太多了。
他二舅,就是周捕头。
他大舅,居然是县丞周元。
两舅舅尽生闺女了。
周吴两家后人,就他一个带把儿的。
妥妥的二代啊。
还是安定城,最有权势的那种!
想想吧,县衙总共三个捕头。
他家就占了俩。
吴七不算独居。
他的兄弟。
果然是一匹马!
一匹肩高超过五尺的黄骠马。
沈麟实测,这时代的一尺。
大约相当于后世的三十厘米。
肩高一米六左右的战马。
绝对称得上,宝马良驹!
吴七笑嘻嘻的介绍道。
“这就是我兄弟!”
“飞电!”
“飞电,这位呢,是我新认识的老朋友。麟哥儿,来,打个招呼!”
噗噜噜!
爪黄飞电很通人性。
它打着响鼻,不停地用头去拱吴七。
“好啦好啦,知道你馋了!”
“老庞家的竹叶青,你的最爱!”
“这回,你可得省着点喝!”
“上次那一坛子,你三天就干完了,太不像话了!”
一旁的沈麟羡慕地看着。
这一人一马。
自然和谐。
亲密无间。
一个往马槽里倒着200文一坛的清洌美酒。
开开心心!
一个舔着酒液,兴高采烈,典型的马中酒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