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握手礼

牢外的阳光和煦温暖,美好的天气让心情都变好,心情好,曹昂眼中的面孔都格外鲜活。

三叔公,像是迎来了春天,脸上的褶子都像是少了许多,也不知道是自己那句诗的功劳还是张文氏那婶子的功劳,或许两者都有。

安宁,还是那么纯真漂亮,幂幂,还是那么前凸后翘。

富贵,大有前途。

狗子,心情一下不好了,这货等着挨收拾吧。

“曹公子,曹小友,可不敢耽搁了。”

咦,郡守大人黄元,很焦虑,不过也是老帅哥一枚,说了什么?没听清。

仙儿,飒爽英姿,为自己勇闯决曹掾,是老婆的最佳人选,只是这脸怎么红成这样……

嗯?仙儿?

曹昂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这是见证他社死的第一人,他想要钻地缝,捂脸就转身,正看到郡守大人,如同见到亲人,一把握住他的手,埋怨道:“大人,病情耽误不得,你怎么还在这里磨磨蹭蹭。”

黄元无语望天:“……”

曹昂逃似地钻进车驾,连连催促车夫启程,黄元也不好再拖延,跟众人拱手作别随着车驾回府。

安宁看着消失的车驾,又看向依旧不敢抬头,正用脚用力踢地面的仙儿,若有所思,幂幂则直接许多,问道:“仙儿姐,你跟曹公子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吗?”

仙儿脸更红了,连耳根都红透,没有回答就拔腿跑了。

安宁见状也更为狐疑,跟幂幂对视一眼看向了三叔公等闯进去的人,三叔公、狗子自知理亏哪敢再宣扬,扭头就走,富贵则直接无视,像是失明加失聪,抬起手臂装着摸索也逃了,两女满脸黑线,更确信肯定发生什么事了,只是无人愿意告诉她们。

越是这样,好奇越甚,她们迫切探寻出真相。

朱松走了,一眼都没看李福,彻底放弃了这个弟子,同来的宿老也走了,口里意犹未尽的念叨那句将读书人捧上天的诗,倒尽读书人的贵不可言。

百姓们也欢呼着散去,这是他们第一次跟官府争斗的胜利,每个人的脸上都与有荣焉。

王垃圾站在人群中,黯然失落,这场胜利,他功劳很大,但怎么没有一个人对他恭维或者吹捧?

自从上次见到曹昂弹指敌灭的高光,他毕生的追求就是处在高光时刻里,只可惜这样的机会可遇不可求,今天是最好的机会,但剧本像是偏差了,作为大功臣的他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高光感受。

“貌似公子说了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便收拢了读书人的心,或许我差就差在没有这等传世的诗句上。”

“王勇,好样的。”突然一个老人对他竖起大拇指。

王垃圾突然愣住了,他不记得多少年无人喊过他的大名了,久的他自己都要忘记自己叫王勇了。

原来被人喊大名的感觉这么好,他咧嘴笑了,虽然不是最高光的时刻,但他享受周遭百姓对他尊敬与佩服的眼光,这是他的小高光……

郡守府,曹昂看过了孩子的状况,虽然高烧不退,但好在没到引发脑炎等并发症的棘手程度,他吩咐人打水,在等待的时候缓缓卷起衣袖。

黄元在曹昂身边走来走去,不敢发问,但内心的焦虑与恐惧全都表现在行动上。

“郡守大人你安坐,走来走去很烦人的。”

黄元被训斥很不舒服,身居高位从未被人呵斥过,但此刻又不敢发火,只好看向旁边的女人,是他的发妻,一个慈眉善目的贵妇。

妇人先福了一礼,满怀忐忑地问询:“曹公子,不知小儿如何了?”

曹昂看了过来,妇人的目光不敢直视,他又看向黄元,同样扭头避开,生怕曹昂说出打落深渊的话。

轻叹一声,可怜天下父母心,绝望了太多次,他们已经承受不起多一次的绝望。

曹昂用肯定的语气道:“放心,小公子不会有事。”

黄元夫妇大惊,随后不敢确定的求证:“您说的可是真的?”

“自然是真的。”曹昂再一次的肯定让他们再无怀疑,这对身居高位的夫妇相拥而泣,如同最平常的夫妻那样相互抹着眼泪,重复着儿子没事了这句话,像是给对方的安慰,也是给自己的打气。

曹昂没有打扰他们,吩咐旁边的婢女准备需要的东西。

盐没时间制作,让人去找富贵讨,又写了几种药材让下人去抓,随后让婢女给小公子更换衣物跟被褥。

见婢女笨手笨脚,黄元的夫人亲自接手,在曹昂的指点下给孩子换上干净柔和的衣服,被褥也全被用晒过的。

“窗户不能一直关着,什么不能见风的话都不要听,每天必须定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不过出入都要小声,安静的房间有助于休养。”

“平时照顾的时候,不管是你们还是孩子,都必须勤洗手,避免再带进病毒。”

病毒这个词是不懂的,但也大约能猜出意思,全都应下,曹昂接过取来的盐,溶解在一碗水中,接着叮嘱:“夫人,若有条件弄一些薄荷叶,煎水漱口,另外孩子再起烧的时候也可以用温水擦身来降温,最主要是二十四小时不能断人,随时监测情况。”

这些事有官家专门记录,曹昂也不再重复嘱咐,让贵妇用盐水给孩子漱口,随即他出去将药材做专门处理,黄连、连翘、金银花等可以用,但生石膏就不行了,煅烧研磨晒凉,而后入药。

他熬好清瘟败毒的汤药给小公子喂下,又辅助以推拿,见小公子的烧退了一些,也不再有惊厥后起身告辞。

黄元苦苦挽留,并表示要好好感谢,贵妇也极力挽留,曹昂全都婉拒,他真的有事要处理,何况手足口病虽然在这时代感觉很可怕,但对曹昂而言,只是一种小儿常见病。

在他走后,黄元夫妇守在儿子身边,待天色渐黑的时候,孩子的症状就轻了很多,他们终于安下了心,黄元也对救曹昂的事再无后悔,得罪拿刀的武夫也就得罪了,儿子的命保住才是最重要的,而且他在想怎样才能帮曹昂扳倒雷叙,当时还小儿的救命恩情。

回到客栈,刚进门就跟仙儿撞了个满怀,两人都很尴尬,还没做好坦然面对的准备,于是僵硬的打了声招呼就背道而驰。

书房里,三叔公、朱松早已等候多时,他们是来议事的。

打了雷叙固然很爽,但也留下了后患,不得不时刻防备雷叙的报复。

曹昂让他们用士族的分量给张绣施压,又让狗子传信王垃圾继续散布雷叙种种恶行的消息,加上黄元的出手,应该能将雷叙从现有的位子上拉下来,当然即便下来也只是明面上,暗地里他依旧是张绣的三大将。

“小友,你那句诗极好,可我等念来念去,总觉得意犹未尽。”

老人家,你很贪心哦……曹昂心里这般想,却不敢付诸于口,毕竟还要求人办事呢,而且还是主力军,果断奉送四句。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

马屁拍得好,事就给你办。

“好诗好诗,得此诗,当浮一大白。”朱松满足了,喝着珍藏酒,念诵捧文诗,这才是他向往的生活,而且得了这种可流传千古的马屁,他的风骨也雄起了,必须为曹昂出气,不,这不仅仅是为曹昂,更是为了天下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

三叔公很吃味,随着这首诗的流传,南阳读书人必定重现昔日荣耀,而作为领袖的朱松必然声名鹊起,甚至会青史留名,为后世读书人所牢记,至于他,很可能连根毛都沾不上,无他,寒门士子耳!

这也是后来陈群搞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根由。

不过他也不是白给的,对曹昂道:“此诗可有名字?”

曹昂下意识摇头,旋即就看到兴奋眨眼的三叔公,一下想通了,这老头是要署名权呢,好吧,看在是自己人的份上,不能寒了他的心,况且这诗也不是自己写的,嫖来的不要在意那么多,于是一字一顿道:“不如就叫宛城见三叔公有感吧。”

酒杯摔碎,三叔公激动得不知所以然,想到第一次见面的场景,紧紧握住曹昂的手用力摇晃,以此握手礼来表达他此刻的心情,他已经说不出来,但一切尽在不言中。

那火热与感激的眼神很有侵略性,有一种吃了你的即视感,曹昂赶紧逃了,他不是张文氏那婶娘,受不了。

他不知道在他走后,发生了诡异的一幕,愤怒的朱松指着三叔公的鼻子骂无耻,而三叔公丝毫不羞愧,面对骂声只是眯着眼喝酒,活脱脱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

两日后,在四方博弈后,雷叙被剥夺将职,成为光荣的大头兵,不过就在当晚,张三失踪了,被雷叙所抓。

他对曹昂身份的取证由不择手段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