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喜结孽缘 第一章:结彩

民国19年,登州林家悬灯结彩,好不热闹。

这是林家千金林月梅的大喜之日,可好好的一桩婚姻却引无数宾客唏嘘,因为相貌惊世骇俗的林家千金所嫁之人,竟是个来路不明的傻子。

婚房中林月梅面无表情,不喜不忧。

一旁的丫头却一脸惆怅,“小姐,你真的想好了吗,真的要嫁给这个傻子?”

“没什么不好的。”

“说得倒是轻巧,老爷也真是的,怎么就任由你的性子,如果是我就把你关起来,直到你想通为止。”

林月梅看向丫头,终于露出一丝笑容,“那你说说,是傻子好还是余守七好?”

“小姐你还笑得出来!”

“我宁愿嫁给傻子也不嫁给他!”

丫鬟阿饶点头,“原来小姐你是有意在躲余守七。”

但只有林月梅自己清楚,她嫁人不只是要躲那个叫余守七的男人,更是要让父亲林丞妥协,这一回他不用再担心自己嫁不出去了,而自己也可以名正言顺地去做法医,找出当年杀害母亲的凶手!

“小姐?”

见林月梅发呆,阿饶轻唤了一声。

林月梅回过神,微微一笑,“他虽然傻,但很善良,重要的是他救过我的命,况且在我招亲之日,他还接住了我抛的绣球!”

“那你喜欢他吗?”

涂脂抹粉的林月梅忽地止住手上动作,望着镜中自己那张冰肌玉骨,也难免心头一丝失落与委屈。仔细想想,她竟也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着实可笑。

“你出去吧。”

阿饶似乎还想说什么,却又怕惹得小姐心情不好,便点了点头,“是……”

阿饶踏出婚房后,林月梅落下了一滴眼泪。

就算有张倾城倾国的脸又有什么用,除了那个傻子有谁会愿意娶一个和尸体打交道的女人为妻,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何必难过呢!

没错。

“今天是自己大婚之日,要高兴。”

林月梅嘴角的笑意又深了几分,却那般悲凉。

此时林府大院里,女婿跟着岳丈林丞挨桌敬酒,一个劲地傻笑着。他叫小鱼,年二十七,身高七尺,一对凤眼格外好看,若不是亲眼所见,怕是无人会相信这样一个秀气少年竟是个傻子!

“恭喜啊,恭喜恭喜……”

“我敬各位……”

一杯接着一杯,喝下肚酝酿成了愁。

此时除了小鱼外,没有人不是强颜欢笑,有口难言的林丞更是如此。相信此刻没有谁比他更痛心疾首,若不是情非得已他又怎会将掌心明珠许给一个呆头呆脑的傻子。

“小婿不胜酒力,我替他敬各位。”

岳丈林丞替傻女婿挡下酒后,命丫鬟将他送回房间。不过三巡,刚刚那名丫鬟便行色慌张跑回林丞身旁,手指后院虚掩的门耳语一翻。

闻言林丞大惊失色,跑了?刚才不是还好好的,怎么就跑了?

丫鬟一脸自责,“都怪我忘了姑爷怕猫,不小心让一只猫扑到姑爷身上,这才把他给吓跑的!”

“还不快去找!”

“是!老爷。”

聪慧可人的林月梅没有逃婚,反倒是自己这个傻女婿跑了,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一旦传出去恐怕这辈子都抬不起头,于是林丞暗暗吩咐下去,在洞房前把人找回来,万万不可声张。

傍晚。

孱弱夕阳用尽最后一丝气力将天边染得绚丽多彩,然而这美轮美奂的景色下却是一片荒诞。林家傻女婿找是找到了,只可惜暂时回不来了,因为……

“这就是林家的傻女婿,听说他跑进义庄把人家好好一具尸体开膛破肚了!”

“这林家到底造的什么孽,好好一姑娘找了个傻子做丈夫,还在新婚当日闹出这等荒唐事,你可知道,这新婚见血是大凶之兆,更何况……”

“唉,光是想想都觉得瘆!”

此时,义庄前的街道上人满为患,低声密语四起,街谈巷议,似乎都等着看林家的笑话。不过半柱香时间,警察署的车在义庄门前停下,一队持有警棍的巡捕紧随其后,在义庄与人群中央组成一道肉墙,就此那些事不关己的议论才戛然而止。

“余探长。”前一脚赶到义庄的巡捕向一位三十出头青年人点头哈腰着。

“听说凶手是林家那个傻女婿?”

“没错,不过还不能确定他就是杀人凶手。”

此时这个趾高气扬,派头十足的青年人名叫余守七,年纪轻轻就成了登州警察署第一任探长,故而心浮气盛,自尊自大,除了警察署署长外几乎没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也包括原登州知府林丞在内。

“你是探长还是我是探长,怎么报案用得着你教我么,林家女婿大婚之日闯入义庄,毁了证据,如此来看他可是大有嫌疑,你觉得呢?”

“探长英明。”

可就是三岁孩子都看得出来,余守七是想借此机会一雪前耻。早在数日前,对林月梅心生爱慕的余守七就向林家提了亲事,明明说好会着重考虑,可一转眼林月梅就下嫁给了一个不知名的傻子,明摆着说他堂堂余探长连个疯傻子都不如,这口怨气要如何咽得下去?

踏入义庄后,众人皆惊。

死者遗体确实被人开膛破肚,但刀口错落有致,取出的内脏也逐一放置在透明容器内,完全不像是一个傻子所为,倒像是一个手法老练的仵作。

“这……”

即便是余守七也惊得瞠目结舌。

“看来并不是我那女婿所为,大家都知道他神智模糊,而此尸刀口平滑整齐,内脏剥离有序,显然是专业仵作所为,所以这当中定有误会。”

“误会?”

余守七不甘心,当即传了证人。

证人是登州郊外的船夫,三刻钟前他将渔船停在河边,位置刚好是义庄的正前方,他亲眼看见一个身穿大红袍,胸戴红花的男子闯进义庄。

“人证物证俱在,这时候你还要偏袒你那傻女婿么,还是说你想给自己挽回点颜面?”

林丞双目如炬,言语铿锵有力。

“林某从未偏袒过任何人,这当中也包括林府中人,如果是我的人做了违法之事,我会亲手将他送到警署,但捉贼先捉脏,请问这位船老伯,是否有亲眼看到他有动过尸体?”

船夫摇头,“这……没有……”

“既然如此怎么就一口咬定是我那女婿所为,我倒觉得他误打误撞闯进义庄,当时有另外一个人在切割尸体,如此说来他不但没有任何过错,反而成了唯一的目击人,那么不论如何警署都应该帮我找回女婿,余探长,林某说的没错吧?”

余守七不服气,“这是你主观臆测。”

“余探长就有真凭实据?”

林丞是登州最后一任知府,铁齿铜牙,断案无数。只是清朝覆灭,他不得不辞官归家。虽如此,凭其在登州的威望,余守七还不敢跟他动硬。

这时。

一名巡捕在尸榻边缘处发现一串刀刻小字,并当众一字一字读了出来:验尸者,陆遥。接着他又与余守七耳语一番,恐怕这当中是有误会。

瘦死骆驼比马大的道理余守七自然是晓得,只是错失了一次刁难林丞的机会他心有不甘,但终久他还是将怨言埋在心底,佛口蛇心起来,“你看,原来误会一场,这歹徒一日不除,登州就一日不得安宁,我也是急于破案才有所疏忽。”

林丞不言语,掰开死者颌骨,用手指从死者口中取出一抹香灰,同时在头尸榻木板缝隙中找到三炷燃尽的香,眉宇间疑惑重重。

“……”

颓阳西落时,有人在城郊的河边找到了林家的傻女婿。当时他满身泥垢,昏迷不醒,哪里还像他林家的上门女婿,更像是一个逃难至此的难民。

“先把他送到客房。”

“是。”

望着床榻上眉清目秀,却邋遢不堪的少年人,林丞一对宽眉紧蹙在一起。他端详女婿小鱼右手食指,发现沾有暗褐色陈旧血迹,奇怪的是小鱼浑身上下并不半点伤痕,那么血是从何而来?

“爹……”

身着绣花嫁衣,头镶纯金凤钗的林月梅推开了门,看着守在榻边的爹以及自己那个昏迷不醒的傻丈夫,眉眼微蹙。

“新婚之夜不好好待在房间里成何体统!”

林月梅淡淡出口,“出了这种可笑的事,爹你还要在乎你的面子吗?再说他现在是我丈夫,女儿关心自己的丈夫有错吗?”

“你是个大人了,还像小时候那样任性,其实我现在倒是觉得嫁给余守七不错,起码比你嫁给一个傻子强,林家的脸面都丢尽了。”

林月梅冷笑起来,“余守七?想让我嫁给他?他是什么人我们都清楚,小鱼虽然傻但起码他很善良,重要的如果不是他我早就死了,而且他也抢到了我抛的绣球,我也不想嫁给一个傻子,但我相信这就是命,我倒是觉得比嫁给余守七强,从小爹就教我做人要知恩图报,我嫁给自己的恩人有错吗?”

“可你知道他的来历吗,一个无名无姓的外乡人,你对他了解又有多少,我真后悔答应你抛什么绣球,不然也不会像现在这样。”

“我觉得没什么不好。”

“你跟你娘还真像。”

“不然她会不顾家里反对选择嫁给你吗,既然知道我和我娘一样就应该尊重我的选择!”说着林月梅坐到小鱼身边,眼角有些湿润,“今天是我大婚之日,我不想提那些不开心的事。”

想起林月梅的娘亲林丞也有几分伤感,虽然过了很多年却仍历历在目,凶手一日没有捉住他就一日不能安宁。

“是我对不起你娘。”

“我会亲手为娘亲报仇!”

林丞情绪激动,“我让你出国是让你去学洋医,你却偷偷学了洋仵作,什么事我都可以由着你的性子,唯独这件事不可以。”

“为何?”

“我知道你是报仇心切,可你毕竟是女儿家,怎么可以和尸体打交道!”

林月梅寒笑,“爹是怕没有人敢娶我,可我现在不是已经嫁人了么!”

林月梅的心思林丞怎能不清楚,她千方百计要嫁给傻子小鱼,可不止是为了让余守七死心,更是要让他这个当爹的妥协!

“你先回去,我让人把小鱼给你送过去!”

林月梅起身,鞠躬,“爹,我知道你压力也很大,为了我你牺牲很多,月梅谢谢爹。”

望着女儿的背影林丞百感交集,为了林月梅他可以牺牲一切,唯独做法医这件事他不能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