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刀楚剑

凌云被五花大绑地带到了常欢镇的地牢。

『你们快放开我,我是无辜的。』然而这种抗诉根本是徒劳的。

刚进入地牢,凌云身上所携带的包袱、铁剑、魔刀,甚至连身上那一点点碎银子和铜钱,都被狱卒给没收了去。

这个地牢建筑于阴暗潮湿的地下,散发着腐朽和霉变的气味,斑驳的金属牢笼里,满是黑压压的人群,显得闷热而压抑。

一见到狱卒押着新人进来,那群囚犯们就开始暴躁起来,叫骂声和哭泣声,排山倒海一般全都向凌云扑了过来,让凌云有种瞬间脑回路断开的感觉。

凌云被丢进了一个牢房,牢头替他解开绳索,警告道:『你小子给我乖乖呆着,别整什么幺蛾子,要不然有你好受的。等上面查出来偷天大盗之后,再给你放出去,所以你最好祈祷偷天大盗能快点伏法。』

『偷天大盗?』凌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偷天大盗,也不清楚自己为何因为他就被抓了起来。

这个牢房并不大,但里面明显有些超员,密密麻麻地塞着十几个犯人。这些人看起来并不友善,一见到凌云,纷纷露出嫌弃或敌视的表情。

牢房里唯有的两张干草地铺,已经被几个看起来凶神恶煞的人占据了。而四个墙角,只有最里面一个墙角显得有些空**,其他的地方全部坐满了人。

没办法,凌云只好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挤向了那个稍微有些空**的墙角。

这墙角原本蹲着一个人,看他的样子,衣衫褴褛,体形瘦小,身上全是泥土和灰尘,似乎是一个小乞丐。

凌云刚坐到他旁边,瞬间就捏起了鼻子,明白了为什么这个角落没有人了。因为这小乞丐身上的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如果硬要形容这个味道的话,就像是一条放了十年的臭咸鱼,裹着自己现实世界里老爸一个星期没洗的臭袜子,放在蒸笼里一起蒸出来的味道。

凌云刚想要起身离开,但是看着这牢笼里黑压压的人群,他离地的屁股就又坐了回去。

凌云心中想道:算了,这味道是难闻了点,但总好过被那群看起来凶神恶煞的犯人们所包围吧。

这小乞丐似乎根本不惧怕任何人,只是自顾自的吃着自己手中的烧饼。

小乞丐见凌云盯着自己吃东西,拿出半个烧饼问道:『你要吗?』

凌云赶紧摇头:『不用了,谢谢。』

先不说自己到底饿不饿,光是在这种气味之下,还能吃得进东西,凌云对这小乞丐还是有点佩服的。

小乞丐“吭哧吭哧”地吃完了烧饼,似乎觉得有些口渴。他走到水桶前,发现里面已经没有水了。

小乞丐向牢门前走去,随着他活动的范围,囚犯们捂着鼻子,自动地让开了一条路。

『牢头,这里没水了,我要喝水。』小乞丐扯着嗓子喊道。

『吵什么吵?没水喝忍着,别打搅大爷的兴致,再吵剁了你的舌头。』不远处的牢头怒喝道。

『不要,没水我就快渴死了,你不给我水喝,我就——呜哇啊……』小乞丐突然就嚎啕大哭了起来,爬在地上撒泼打滚。

小乞丐的哭声又尖又亮,让人觉得又难听又难受,其他牢房里的犯人都忍不住抗议了起来。

牢头实在没有办法,只得拎着一桶水,给他送了过来,骂骂咧咧道:『臭乞丐,给老子安静点,喝了水就闭上你的衰嘴。妈的,哭得老子心烦,刚才又输了一把大的。』

这牢头似乎刚刚正在跟其他狱卒赌钱,看起来是输了不少,此刻正想着回去翻本,也就没跟这小乞丐计较。

小乞丐拿着水舀子美美地喝了几大口,这才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儿。

一旁一个囚犯对小乞丐说道:『小兄弟,能不能让我也喝一口,我好久没喝上水了。』

『滚开,这桶水是老子一个人的,你想喝,自己跟牢头要去。』小乞丐抱住水桶,不让他靠近。

『唉?你这个臭乞丐怎么不讲理?』这人刚想上去跟他理论,就被旁人拉住了。

『算了算了,别跟小孩子一般见识。』

小乞丐吃力地把水桶搬到了自己原来坐着的墙角,把水舀递给凌云,说道:『你想喝的话就随便喝,这水全是我的。』

凌云有些奇怪,问道:『为什么他们想喝你不给,偏偏只给我喝呢?』

『因为就你不嫌弃我身上的味道。』小乞丐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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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欢镇有东西两个城门,外围是高耸坚固的城墙。东城门连接通往大运河的船港,来往的多是些经船运而来的商旅。而西城门连接的是纵横南北的官道,来往人员复杂,既有商旅也有外城的乡民。

金秀一刚从东城门巡查回来,问过东城的门卫,他们对于每一辆车、每一箱行李,都仔细地检查过了,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物品。

华灯初上,天色已渐渐黑了下来。

经历了一天的搜查取证,金秀一的手下们都已疲惫不堪。但金秀一永远不会露出疲倦的表情,他对于工作从不放松,这也是他深受徐常欢信任的原因。

刚来到西城门,金秀一就遇到了情况。

守城的士兵们包围了两个人,双方剑拔弩张,似乎一言不合就要开打。

『怎么回事?』金秀一问道。

守城的队长回答道:『金总管,这夫妻二人既没有通行症,也不愿意说出来由,属下们正准备将他们抓入地牢,但他们却暴力拒捕。』

金秀一仔细观察了一下两人,这二人年约三十多岁。只见这男子柳眉星目,面容俊朗,两撇短胡,显得清风儒雅。而这女子双眼炯炯有神,一双剑眉轻挑,此刻神情虽然不善,但依然掩盖不了她的绝色容颜。

男子手中握着的是一柄造型弯曲流畅的长刀,刀身显得古朴而厚重;而女子手中的宝剑镶金带玉,不仅华丽,而且剑身隐隐散发着奇异的光芒。

金秀一见这二人气势非凡,不像是无名之辈,而江湖中能说得上名号的,也只有那一对侠侣,便脱口问道:『难道二位是宋刀宋殷之、楚剑楚蕙兰夫妇?』

那男子略微惊讶,答道:『不错,在下正是宋殷之。请问阁下是?』

听到这两人是宋刀楚剑,原本举着武器的守城士兵们都放下了武器,面面相觑,十分惊讶。这宋刀楚剑可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侠侣,做出了多少旷世义举,每一个听闻他们事迹的人,都无不钦佩。

金秀一拱手作揖,道:『在下是这常欢镇的总管事金秀一,只因最近这镇子上略有些风波,所以我这些属下们才会与二位产生了误会。如有得罪,希望两位大侠可以海涵。』

那女子楚蕙兰说道:『其实这次我们来到贵宝地,是为了追杀为祸三省的黑心虎维四,不想报出名号,也是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黑心虎?他居然也逃到了这里?』金秀一感觉自己的头更疼了,『如果两位不嫌弃的话,由我家主人做东,请二位赴本镇最舒适的客栈翠华楼休息。如果有黑心虎的消息,我们会立即通知二位,不知二位意下如何?』

宋殷之道:『金总管不必客气,我们自己随便寻个客栈即可。』

金秀一环顾了一下周围,然后低声对宋刀楚剑说道:『其实本镇最近发生了一些重大的案件,镇上人人自危,邀请二位去翠华楼,也是希望二位可以配合我们追查这些案件的凶手。』

见金秀一开诚布公地说明了原委,宋殷之点头道:『好吧,如果有任何需要我们的地方,宋刀楚剑在所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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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华楼位处于常欢镇的中心地段,是一个三进多栋的庞大建筑。

它是这个常欢镇最大、也是最豪华的酒店,光是一间地字号套房,每晚就要纹银九两二钱。但是店内的佳肴美酒,和热情周到的跑堂伙计,会让任何旅客都觉得这钱花得物超所值。

而金秀一给宋刀楚剑安排的,是天字一号房。这间房是从不外租的,只有整个常欢镇最重要的客人,才会被安排住进这间房间。

金秀一因为还要去查西城的进出记录,已经告退离开了。

此刻,由前代御厨金吉卯老师傅亲手烹饪的一席晚宴,已经呈在了桌子之上。

宋殷之看着这丰盛的一餐,不禁苦笑道:『这金总管未免也太看得起我们了,这让我们怎么承受得起呢?』

楚蕙兰夹起一块东湖醋鱼,说道:『他恐怕只是怕我们给他添麻烦罢了,与其想得太多,不如就不要多想。殷哥,快尝尝这东湖醋鱼,我们好久都没吃过了。』

宋殷之望着自己的妻子,这些天追杀那恶贯满盈的黑心虎,几乎都没有吃上一顿安生饭,感觉她的面容都有些憔悴了,不免心下心疼,说道:『兰妹,你才是该多吃点,何况你的病……』

两人刚刚动起了筷子,饭菜还没有送到嘴边,突然就听闻外面传来一声惨叫。

『救命啊!偷东西啦!偷天大盗偷东西啦!快帮我抓住他!』

宋刀楚剑放下筷子,两人已经从窗口飞了出去。

一个穿着黑衣的男子,正在房顶上飞窜,手中似乎是一个红色的珠宝匣。

地面上有不少官兵听到了呼喊声,都在拿着灯笼追赶,但是因为他们不会轻功,因此跟不上这“偷天大盗”穿房越脊的速度。

而宋刀楚剑已然将这“偷天大盗”给锁定,正运用灵活的身法,在他的身后紧追不舍。

这“偷天大盗”见背后有人在追赶他,居然又将速度提升了一倍。宋刀楚剑见“偷天大盗”加速,运起十分功力奋力直追,竟然没有丝毫落后。

追了不到一会儿,三人已来到了常欢镇的城墙边。

这“偷天大盗”见无路可逃,运起轻功“梯云纵”,想攀城墙逃到城外去。

宋刀楚剑相视一笑,心有灵犀。宋殷之运起掌力,将妻子楚蕙兰托起。楚蕙兰飞到半空,拔出自己的宝剑,运起独门内功心法“奔雷功”,只见她手上的宝剑雷光闪闪,突然发出了一道闪电,直奔黑衣人背后而去。

那“偷天大盗”感觉背后一阵焦痛,全身**,整个身体就不受控制地坠落下去。

宋殷之拎起倒在地上的黑衣人,楚蕙兰捡起他掉落的珠宝盒,打开这个珠宝盒,里面是一颗幻彩夜明珠,在这漆黑的夜晚中散发着五彩的光芒。

扯掉了黑衣人的面罩,这黑衣人长得普普通通,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恐惧地看着宋殷之。

宋殷之问道:『你就是偷天大盗?』

黑衣人连忙摇头道:『不不不,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蟊贼而已。』

楚蕙兰怒声道:『普通的小蟊贼会有你这样的轻功吗?看来不好好教训一下你,你是不准备说真话了!』说着,楚蕙兰就又拔出了自己的宝剑。

那黑衣人才受到了这宝剑发出的电击,脸上十分惊恐,忙说道:『我真的不是偷天大盗。在下张全符,人称快腿张,只是会点轻功。而且我偷东西从来不为霸占,只为鉴赏把玩个几天,之后都会送还回去的。』

楚蕙兰道:『你以为这么说我们就会放了你吗?殷哥,我看我们还是把他交给那个金总管好了,让他去调查这小子的身份,也算还了他的恩情,你觉得如何?』

宋殷之点头道:『甚好,就依你说的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