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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托尔斯泰论艺术的价值,是以能懂的人的多少为标准,克鲁泡特金对于他的主张,加以批评道,“各种艺术都有一种特用的表现法,这便是将作者的感情感染与别人的方法,所以要想懂得他,须有相当的一番训练。即使是最简单的艺术品,要正当的理解他,也非经过若干习练不可。托尔斯泰把这事忽略了,似乎不很妥当,他的普遍理解的标准也不免有点牵强了。”这一节话很有道理。虽然托尔斯泰在《艺术论》里引了多数的人明白圣经上的故事等等的例,来证明他们也一定能够了解艺术的高尚作品,其实是不尽然的。圣经上的故事诚然是艺术的高尚作品,但是大多数的人是否真能艺术的了解赏鉴,不免是个疑问。我们参照中国人读经书的实例,推测基督教国的民众的读圣经,恐怕他的结果也只在文句之末,即使感受到若干印象,也为教条的传统所拘,仍旧貌似而神非了。譬如中国的《诗经》,凡是“读书人”无不读过一遍,自己以为明白了,但真是知道《关雎》这一篇是什么诗的人,一千人里还不晓得有没有一个呢。说到民谣,流行的范围更广,似乎是很被赏识了,其实也还是可疑。我虽然未曾详细研究,不能断定,总觉得中国小调的流行,是音乐的而非文学的,换一句话说即是以音调为重而意义为轻。《十八摸》是中国现代最大民谣之一,但其魅人的力似在“嗳嗳吓”的声调而非在肉体美的赞叹,否则那种描画应当更为精密,——那倒又有可取了。中国人的爱好谐调真是奇异的事实;大多数的喜听旧戏而厌看新剧,便是一个好例,在诗文界内也全然相同。常见文理不通的人虽然古文白话一样的不懂,却总是喜读古文,反对白话,当初颇以为奇,现在才明白这个道理:念古文还有声调可以悦耳,看白话则意义与声调一无所得,所以兴味索然。文艺作品的作用当然不只是悦耳,所以经过他们的鉴定,不能就判定他的感染的力量。即使更进一层,多数的人真能了解意义,也不能以多数决的方法来下文艺的判决。君师的统一思想,定于一尊,固然应该反对;民众的统一思想,定于一尊,也是应该反对的。在不背于营求全而善美的生活之道德的范围内,思想与行动不妨各各自由与分离。文学家虽希望民众能了解自己的艺术,却不必强将自己的艺术去迁就民众,因为据我的意见,文艺本是著者感情生活的表现,感人乃其自然的效用,现在倘若舍己从人,去求大多数的了解,结果最好也只是“通俗文学”的标本,不是他真的自己的表现了。

研究本国的古文学,不是国民的义务,乃是国民的权利。艺术上的造诣,本来要有天才做基础,但是思想与技工的涵养也很重要,前人的经验与积贮便是他必要的材料。我的一个朋友近来从西京写信来说道,“……叹息前人给我们留下了无数的绫罗绸缎,只没有剪制成衣,此时正应该利用他,下一番裁缝工夫,莫只作那裂帛撕扇的快意事。蔑视经验,是我们的愚陋;抹杀前人,是我们的罪过。”实在很是确当。这前人的经验与积贮当然并不限于本国,只是在研究的便宜上,外国的文学因为言语及资料的关系,直接的研究较为困难,所以利用了自己国语的知识进去研究古代的文学,涵养创作力或鉴赏文艺的趣味,是最上算的事,这正是国民所享的一种权利了。

我们既然认定研究古文学为权利而非义务,所以没有服从传统的必要。我们读古代文学,最妨碍我们的享乐,使我们失了正解或者堕入魔道的,是历来那些“业儒”的人的解说,正如玉帛钟鼓本是正当的礼乐,他们却要另外加上一个名分的意义一般,于是在一切叙事抒情的诗文上也到处加了一层纲常名教的涂饰。“关关雎鸠”原是好好的一首恋爱诗,他们却说这是“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南有樛木”也是结婚歌,却说是“后妃逮下也,言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也”。经了这样的一番解说,那儒业者所崇拜的多妻主义似乎得了一重拥护,但是已经把诗的真意完全抹杀,倘若不是我们将他订正,这两篇诗的真价便不会出现了。希伯来的《雅歌》以前也被收入犹太教以及基督教的圣经里,说是歌咏灵魂与神之爱的,现在早已改正,大家承认他作一卷结婚歌集了。我们若是将《诗经》旧说订正,把国风当作一部古代民谣去读,于现在的歌谣研究或新诗创作上一定很有效用,这是可以断言的。中国历代的诗未尝不受《诗经》的影响,只因有传统关系,仍旧囚在“美刺”的束缚里,那正与小说的讲劝惩相同,完全成了名教的奴隶了。还有些人将忠君爱国当做评诗的标准,对于《古诗十九首》,觉得他们与这标准有点不合,却又舍不得摒弃,于是奇想天开,将这些诗都解做“思君之作”。这自然都是假的,——并非因为我们憎恶君主政治所以反对他们,实在因为这解说是不合事理的。世上有君主叫臣下替他尽忠的事实,但在文学上讲来,那些忠爱的诗文,(如果显然是属于这一类的东西,)倘若不是故意的欺人,便是非意识的自欺,不能说是真的文艺。中国文艺上传统的主张,正是这虚憍的“为名教的艺术”;这个主张倘不先行打破,冒冒失失的研究古代文学,非但得不到好处,而且还要上当,走人迷途,这是不可不用心警戒的事。

古文学的研究,于现代文艺的形式上也有重大的利益。虽然现在诗文著作都用语体文,异于所谓古文了,但终是同一来源,其表现力之优劣在根本上总是一致,所以就古文学里去查考前人的经验,在创作的体裁上可以得到不少的帮助。譬如讨论无韵诗的这个问题,我们倘若参照历来韵文的成绩,自国风以至小调,——民众文学虽然多是新作,但其传袭的格调源流甚古,——可以知道中国言文的有韵诗的成绩及其所能变化的种种形式;以后新作的东西,纵使思想有点不同,只要一用韵,格调便都逃不出这个范围。试看几年来的有韵新诗,有的是“白话唐诗”,有的是词曲,有的是——小调,而且那旧诗里最不幸的“挂脚韵”与“趁韵”也常常出现了。那些不叶韵的,虽然也有种种缺点,倒还不失为一种新体——有新生活的诗,因为他只重在“自然的音节”,所以能够写得较为真切。这无尾韵而有内面的谐律的诗的好例,在时调俗歌里常能得到。我们因此可以悟出做白话诗的两条路,一是不必押韵的新体诗,一是押韵的“白话唐诗”以至小调。这是一般的说法,至于有大才力能做有韵的新诗的人,当然是可以自由去做,但以不要像“白话唐诗”以至小调为条件。有才力能做旧诗的人,我以为也可以自由去做,但也仍以不要像李杜苏黄或任何人为条件。只有古文还未通顺的人,不必去赞叹旧诗,更不配去做了。——然而现在偏是文理不通的人愈喜欢做古文做旧诗,这真可以说是“自然的嘲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