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附 结婚与死

顺风

岂明先生:

在《语丝》六八期上看到说起花煞,我预备把我所知的一点奉告。这种传说我曾听见人家谈起过几次,知道它是很有来历的,只是可惜我所听到的也只是些断片,很不完全。据说从前有一个新娘用剪刀在轿内自杀,这便是花煞神的来源。因此绍兴结婚时忌见铁,凡门上的铁环,壁上的铁钉之类,都须用红纸蒙住。

关于那女子在轿中自杀的事情,听说在一本《花煞卷》中有得说起。绍兴夏天晚上常有“宣卷”,《花煞卷》就是那种长篇宝卷之一,但我不曾听到过;只有一个朋友曾见这卷的刊本,不过已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新娘是被强抢去成亲,所以自杀了。

绍兴从前通行的新娘装束,我想或者与这种传说不无关系。其中最可注意的,便是新娘出轿来的时候所戴的纸制的“花冠”。那冠是以竹丝为架,外用红绿色纸及金纸糊成,上插有二寸多长的泥人,名叫“花冠菩萨”。照一般的情形说来,本来活人是不能戴纸帽子的,例如夏季中专演给鬼看的“大戏”(Dochsii)和“目莲”,台旁挂有许多纸帽,戏中人物均穿戴如常,唯有出台来的鬼王以及活无常(Wueh-wuzoang),总之凡属于鬼怪类的东西才戴这挂在那里的纸帽。(进台时仍取下挂在台边,不带进后台去,演戏完毕同纸钱一并焚化。)今新娘也戴纸帽,岂扮作一种花煞神之类乎?又所穿的那件“红绿大袖”也不像常人所穿的衣服,形状颇似“女吊神”背心底下所穿的那件红衫子。又据一位朋友说,绍兴有些地方,新娘有不穿这件贳来的“红绿大袖”而借穿别人家的“寿衣”的,只是什么理由却不知道。我想,只要实地去考查,恐怕可以找出些道理来,从老年人的记忆上或可以得到些有用的材料。

搜轿确似在搜别的妖怪,不是搜花煞神。因为花轿中还能藏匿各种别的鬼怪,足为新娘之害,如《欧阳方成亲》那出戏中,花轿顶上藏有一个吊死鬼,后被有日月眼的郑三弟看出,即是一例。

还有,绍兴许多人家结婚时向用“礼生”念花烛的,但别有些人家却用一个道士来念。我曾听见过一次,虽然念的不过是些吉利话,但似乎也是很有意义的事情。我看道士平时所做的勾当,如发符上表作法等,都是原始民族中术士的举动,结婚时招道士来祝念,当有魔术的意思含在里边,虽然所念的已变成了吉利话而非咒语了。中国是极古老的国度,原始时代的遗迹至今有的还保留着,只要加意调查研究,当可得到许多极有价值的资料。事情又说远了,就此“带住”罢。顺风上,三月九日于上海。

岂明案,新娘那装束,或者是在扮死人,意在以邪辟邪,如方相氏之戴上鬼脸。但是其中更有趣味的,乃是结婚与死的问题。我记起在希腊古今宗教风俗比较研究书中说及同样的事,希腊新娘的服色以及沐浴涂膏等仪式均与死人殓时相同。绍兴新人们的衣服都用香薰,不过用的是芸香,而薰寿衣则用柏香罢了;他们也都举行“滹浴”的典礼,这并不是简单的像我们所想的洗澡,实在与殓时的同样地是一种重要的仪式。希腊的意思我们是可以知道的,他们关于地母崇拜古时有一种宗教仪式,大略如原始民族间所通行的冠礼(Initiation),希腊则称之曰成就(Telos),他的宗旨是在宣示人天交通的密义,人死则生天上,与诸神结合,而以男女配偶为之象征。人世的结婚因此不啻即具体的显示成就之欢喜,亦为将来大成就(死)的永生之尝试,故结婚常称作成就,而新人们则号为成就者(Teleioi)。所以希腊的风俗乃是以结婚的服饰仪式移用于死者,使人不很觉得死之可悲,且以助长其对于未来的希望。《陀螺》中我曾译有三首现代希腊的挽歌,指出其间有一个中心思想,便是将死与结婚合在一处,以为此世的死即是彼世的结婚。今转录一首于下:

“‘儿呵,你为甚要去,到幽冥里去?那里是没有公鸡啼,没有母鸡叫,那里没有泉水,没有青草生在平原上。

饿了么?在那里没有东西吃;

渴了么?在那里没有东西喝;

你要躺倒休息么?你得不到安眠。

那么停留罢,儿呵,在你自己的家里,停留在你自己的亲人里。’

‘不,我不停留了,我的亲爱的父亲和深爱的母亲,昨天是我的好日,昨晚是我的结婚,

幽冥给我当作丈夫,坟墓做我的新母亲。’”

至于绍兴的风俗是什么意思我还不能领会,我看他不是同希腊那样的拿新娘的花冠去给死人戴,大约是颠倒地由活人去学死装束的。中国人的心里觉得婚姻是一件“大事”,这当然也是有的,但未必会发生与死相联属的深刻的心理;独断地说一句,恐怕不外是一种辟邪的法术作用罢。这种事情要请专门的厨司来管,我们开篷的道士实在有点力有不及。还有,那新娘拜堂时手中所执的掌扇,也不知道是什么用的,——这些缘起传说或者须得去问三埭街的老嫚,虽然不免有些附会或传讹,总还可以得到一点线索罢。三月十六日。

读蔼理斯的《人生之舞蹈》(Havelock Ellis The DanceofLife1923),第一章里有这样的一节话。

“中国人的性格及其文明里之游戏的性质,无论只是远望或接近中国的人,都是知道的。向来有人说,中国人发明火药远在欧洲人之前,但除了做花炮之外别无用处。这在西方看来似乎是一个大谬误,把火药的贵重的用处埋没了;直到近来才有一个欧洲人敢于指出‘火药的正当用处显然是在于做花炮,造出很美丽的东西,而并不在于杀人’。总之,中国人的确能够完全了解火药的这个正当用处。我们听说,‘中国人的最明显的特性之一是欢喜花炮。’那最庄重的人民和那最明智的都忙着弄花炮;倘若柏格森著作——里边很多花炮的隐喻——翻译成中国文,我们可以相信,中国会得产出许多热心的柏格森派来呢。”

火药的正当用处在于做花炮,喜欢花炮是一种好脾气,我也是这样想,只可惜中国人所喜欢的不是花炮而是爆竹;——即进一步说,喜欢爆竹也是好的,不幸中国人只欢喜敬神(或是赶鬼)而并不喜欢爆竹。空中丝丝的火花,点点的赤光,或是砰訇的声音,是很可以享乐的,然而在中国人却是没有东西,他是耳无闻目无见地只在那里机械地举行祭神的仪式罢了。中国人的特性是麻木,燃放爆竹是其特征。只有小孩子还没有麻木透顶,其行为稍有不同,他们放花炮,一虽然不久也将跟了人学坏了,此时却是真心地赏鉴那“很美丽的东西”,足以当得蔼理斯的推奖的话。这种游戏的分子才应充分保存,使生活充实而且愉快,至于什么接财神用的“凤尾鞭一万头”,——去你的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