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提前结束的行程
卡车司机是一位混血儿,常年在边境线上运输木材煤炭等货物,通晓两国语言和风土人情,见到吴晓能的长相感觉颇为亲切,一路上喋喋不休的讲着自己那位华国母亲的旧事。
吴晓能听着,偶尔插嘴问上一两句,那司机便讲述的更加起劲了。
一天半的时间,终于来到了目的地小镇。由于吴晓能的‘善谈’,司机大哥特意绕了个远,专程把他送到地方。
“小兄弟,很高兴认识你,咱们后会有期吧!”
老大哥用力的握了一下他的手,互道珍重后离去。
这座小镇依然有不少人居住,但是也能够看得出来,居民们的生活水平并不高,而且很多都是老弱,估计年轻人都已经进城谋生路去了。
他们随便找了一家还算干净的旅馆入住,预付了半个月的房租,可给那老板开心的不得了,当晚就办起了家宴招待吴晓能,顺便还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他认识。
吴晓能如何猜不出他的意思?这样美貌的女儿,就因为买不起怪兽蛋,也没有什么学历,只能留在小镇上帮着父亲经营旅店为生。吴晓能出手阔绰,又是外国人,如果他能把自己的女儿带回国,那想必这辈子都不用愁吃喝了。
吴晓能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想法,吃了些当地特产的面包红肠,喝了点酒,就借口自己很累回去休息了。
老板也没有生气,只是对自己的女儿说:“唉,是爹没本事,要是能给你弄到一只怪兽蛋,你就可以进帝都大学了。唉,怪我呀。”
女孩黯然神伤了一会儿,眼神突然坚定起来,似乎是做出了什么决定。
第二天吴晓能带着军用地图出了门,老板殷勤的塞给他一包东西,里面是两片面包,一根香肠,还有一小瓶烈酒。
这远东地区接近极寒之地,虽然是夏季,温度却只有不到零上十度,随身带着烈酒确是不错的主意。
按着地图上的指示,那座地下军事基地的入口应该就在小镇外面的某处山谷,而基地的主体却是在小镇的正下方。
战争时期,这座基地是被用来疏散安置一些重要科学家的,属于绝密项目,后来直到战争结束后,这里荒废了也没有对外公布。
拉哥也是在一位人类俘虏那里,通过一些手段得知这个地方的,本来它还打算派出一支奇兵偷袭,消灭了这些科学家,只是没来得及出手。
“前面的山谷应该就是了。过了这么多年,风吹雨打的,入口肯定非常难找。唉,如果球球还在就好了。”拉哥叹了口气说。
“你不说话能死是吗?”吴晓能冷着脸踢了它一脚。
“敢于面对伤痛,才能变得坚强!一味的逃避,那是懦夫行径!”拉哥像是个得道高人一样娓娓说道。
“屁!”
找了半天,也没有发现那所谓的入口。
“奇怪了,难道是被炸掉了?”吴晓能有点失望了,难不成要在这里找上一年,把地皮都翻一遍吗?
“你们,在找地堡吗?”一道女声,讲着半生不熟的华语问道。
吴晓能回头看去,原来是旅馆老板的女儿。
“没有,我们就是随便转转而已。”
“军用,地图。地堡,小时候,进去玩。”女孩努力的想要表达出更加复杂的意思。
原来她是从自己手里的地图看出来的。
“你小时候进去过地堡?说说你的条件吧。”他相信,女孩不会无缘无故的来帮自己,她看上去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小村姑。
“一个蛋,带我走。”
“这是两个条件!我只能满足你一个,送你一只怪兽蛋吧,但是我不可能带你走,我的家不在这里。”
这句话有点长,也有点复杂,女孩理解了一会儿勉强懂了,随即坚定的点了点头,又说了一遍:“一个蛋,带我走!”
吴晓能揉了揉自己的脑袋。哎,这姑娘还是个死心眼,她就是看准了自己对那个地堡势在必得,交换条件是寸步不让啊。
他完全有能力用些手段逼问出地堡入口的消息,但是看着这姑娘的倔强表情,他哪里下得去手啊。
“好了好了,我服了你!送你一只蛋,然后带你回国,这样可以了吧。我答应你了,入口在哪里,可以说了吗?”
女孩明显表情一愣,随即欣喜万分的对他招招手,自己却向一座小山包跑去。
“喂,拉哥,你不是说入口在山谷里吗?这姑娘带咱们上山了!”吴晓能问道。
“呃,可能,可能我记错了吧。这么多年过去了,沧海桑田啊!”
“我可去你的吧,才过去二三百年好不好!”
女孩个子高腿也长,跑起来飞快。吴晓能赶忙追上去,来到山坡上,就看到这里果然有一扇生锈的铁门,上面印了一只红色的五角星。
“是北国战前的军徽,没错了,就是这里。”吴晓能感激的看了那姑娘一眼。
女孩也很高兴,自己的交换条件终于可以到手了。
找到了地方,他们却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回到了旅馆。当天晚上,女孩开着车带他去了一趟距离五十多公里的县城,那里有怪兽蛋的交易所。
拉哥帮着挑选了一只还算不错的怪兽,也只花了五千块而已。
女孩高兴极了,当场就让孵化师开了蛋,结果里面跳出来一只白色的小狼崽子,头上还有两只蓝色的小圆角。
“极地双角狼,算是不错的怪兽了,当年冲锋陷阵的队伍里,少不了它们。”拉哥介绍道。
女孩带着小狼崽回到家里, 他老爹居然误会了,以为吴晓能和他的女儿发生了什么故事,所以才用一只怪兽来作为交换。他没有责怪,反倒非常高兴,又灌了吴晓能半瓶白酒。
晚上,吴晓能趁着夜色离开了小镇。那点白酒对他已经不算什么了,估计是和拉哥的融合附身改变了他的身体素质吧。
来到地堡入口,依旧是拉哥开路,一口粘液开门。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亮小镇教堂的尖顶时,吴晓能他们才回来,然后一头扎进被窝补觉。
一只睡到了下午,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现在正有一个大麻烦跟在身边。
“大叔,您的女儿我带走了,真的带走了?”
“走吧走吧,不用惦记我。孩子们一定要多生儿子呀!儿子更有出息的。”老板大叔再三重复这句话。
女孩的眼角湿润了,偷偷擦了擦,然后带着吴晓能,搭上一辆过路的车子,直奔火车站。
“唉,我们的探险就此告一段落吧。答应了要带她走,总不能食言啊。而且拉哥你连续吃了两座反应堆,应该也满足了吧?以后有机会咱们再找其他的吧。”
“嗯,嗯。”拉哥慵懒的哼唧了两声,继续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