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做酒
“那行那这件事我来实施,你主要还是办案子,你办案这样有天赋,不能让这样的小事影响了你的工作,没案子的时候你也可以好好的休息一番,我晓得你小子喜欢偷懒喜欢休息,我也没什么意见!”
“年轻人嘛!喜欢休息,喜欢偷懒很正常,只要不是太过分!我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狄超嘿嘿一笑说道。
“谢谢县令大人!还是您懂我啊,太感谢了!”
徐泽摆摆手说道。
“不用谢,这样说谢,还不知道是你谢我还是我谢你,你也帮了我很多,以后再有这样的好想法,一定要告诉我!”
狄超点点头说道。
“好!一定,那我休息去了,今天应该没啥事,现在的那个大案子一时半会儿也没什么线索,解决不了,对方不出现我们也没什么信息,只能等了!”
徐泽点点头赞同的说道。
“是的,着急也没用,慢慢来,对方总会露出破绽来!”
狄超就从徐泽这里离开了,他坐在石凳上思考着要怎么做,才能够赶紧找到杀害青玉压坏小四的那伙人呢
要是找不出来自己的脸面,往哪搁想想就很丢人,狄超难得认真的拿着纸笔画着这会儿罪犯可能前往这个客栈的路线,他想得去各个路上用自己的回溯也看一看情况,说不准可以依靠这个找到罪犯,不过现在还是得先看看这些罪犯的必经之路。
他们也很有可能会轻功,没有走正常人走的路,所以每一个位置都要考虑到,到时候狄超就打算去他选的每一个位置,用他的回溯之眼好好的去看一看,这货罪犯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来?可以让自己,尽快的找到他们。
在狄超认真研究路线的时候,看到徐仙芝他们回来了,狄超就想那自己也恐怕得在晚上的时候或者没有人跟着自己的时候去看看这些地方。
徐仙芝他们把东西放在了桌上,徐仙芝感叹了一声说道。
“哎呀,这个小偷真是抢了不少的东西,收获还挺大呀,这么多东西,咱们要找失主恐怕也得找很久了,真费劲的!”
狄超翻看着这些脏物,里面有银子,有金子,有一些金银首饰,还有一些玉石宝珠之类的东西,来这个小偷的收获很大,狄超便说道。
“失物招领这事儿我就不管了,就交给你了,仙芝!”
徐仙芝白了他一眼说道。
“想偷懒就直说!”
突然李凤君说道。
“哎,咱们四个人在一起探案办案,我觉得咱们取个名儿叫做探案小分队,你们觉得怎么样?”
狄超点点头说道。
“不错!可以!”
这个探案小分队,让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看的这种探案剧,小时候他也有幻想过,说是长大了当一个神探,没想到愿望居然真的实现。
李凤君看大家还挺赞同的样子,继续提议说道。
“那为了庆祝我们四个人在一起办案探案,为了庆祝咱们的神探小分队,成立咱们聚在一起吃个饭吧,就去我的凤仙阁怎么样?这回徐仙芝,你可别想拒绝啊,这是咱们的神探小分队的聚会,你可别想找借口不去!”
徐仙芝指指桌上的这些脏物说道。
“这不还有案子要处理了吗?我怎么能和你们去吃饭呢?你们去吧,我处理案子啊!”
李凤君急忙说道。
“哎呀,这个有什么急着处理的吗?人家狄超不是说过了,反正这个案子要很久才可以弄完很久才能把钱都还给人家,那你不如慢慢弄好了,反正也要很多时间对不对?咱们现在就先去吃饭不就好了,别的事情吃完饭再说,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而且这也应该是青玉公子来到县城的接风宴,他来在咱们县城,恐怕都还没来得及办,咱们这样吃一顿饭也算是为他办一个接风宴,你们说怎么样?”
青玉开口说道。
“那就谢谢李公子,你愿意给我办接风宴”
李凤君就起身说道。
“那还等什么?咱们走吧,人家青玉都同意了!”
于是众人就一道去了凤仙阁,到了凤仙阁以后,小二拿出了菜单,李凤君就把菜单递给了青玉说道。
“这是你的接风洗尘宴会,吃什么菜由你来做决定,你来选你喜欢吃的菜吧,我们都听你的安排!”
青玉笑笑说道。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啊!”
说着点了一通菜,菜很快就上来了,几人一起乐呵呵的吃着饭菜,李凤君还点了酒说道。
“这是我们凤仙阁最好的酒!来,我们喝点,狄兄我就先给你倒上了啊,狄超赶忙拦住了,说的不行,我不能喝酒,这是我的工作时间,一会儿万一要有什么案子,我还得去处理,喝了酒耽误事儿,你们喝吧,不用顾及我,你们喝醉了我会把你们背回去的!”
李凤君叹息一声说道。
“哎,狄兄不和我们一起喝,这不就没什么意思了吗?”
狄超就说道。
“怎么就没意思了,你们喝你们的呗,我以茶代酒好了,这公务在身吧,心系百姓,自然啊喝不了啊,你们喝吧!”
狄超说完这一句话,他自己都觉得有点耳熟,突然想起这是童年的时候,喜欢看的一部电视剧里面的一个捕快的台词,那个捕快要是遇见什么事儿解决不了,想溜的时候,他就会说这句话,我公务在身,我心系百姓,然后依着这个借口溜走。
想到这一点,狄超露出了缅怀过去的笑容。
李凤君说道。
“嘿,狄兄,你这自顾自的笑什么呢?不让你喝酒你就这么高兴啊,你就这么讨厌喝酒,我们男人不就该多喝酒吗?你这还讨厌上喝酒了?”
不过狄超还真的是不怎么喜欢喝酒,上一次会喝的那么醉,要不是因为李凤君太过热情,他是不会喝这么多的。
毕竟经历过现代社会他喝过各种各样的饮料酒什么气泡酒啊,什么鸡尾酒啊,什么梅子酒什么果酒啊,那就是多的不得了,怎么可能会喜欢这种又烈又醉人的白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