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二十一年前

苏仲继续翻找了一会儿,即便是焦丽丽真的被曹斌杀害并且埋尸此处,但事隔二十一年,这里又长满了杂草。恐怕凭他们二人很难找出这具尸体。

何况丁晴根本不相信苏仲的判断,因为没有任何的证据支撑。

苏仲又翻找了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这里蚊虫肆虐,不时传来丁晴“啪啪”打蚊子的声音。丁晴觉得她才是神经病,这么晚了陪着苏仲在这里“发疯”。

苏仲直起腰来,叹了口气,结果一如丁晴推断的那样——毫无收获。这时候,苏仲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

“喂,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找尸体找得肚子饿的。”

苏仲把手里的木棍随手一丢,只说了三个字:“去吃饭。”

在一家路边的小店里,苏仲点了一瓶冰镇的可乐,倒进了锡酒壶里。

丁晴瞪大了眼睛:“里面装的是可乐?”

苏仲答非所问:“尸体如果不在院子里,那也应该是曹斌生前熟悉的环境。我查过了,他以前租住的是新教里,那里现在还在。明天我去查查。”灌完了可乐,他拧好了壶盖,揣进了兜里。

菜上齐后,苏仲吃得很着急,胃口大开。

丁晴还是第一次见到吃饭这么粗鲁的人,她皱了皱眉头:“苏仲,你多久没吃饭了?跟饿鬼投胎似的。”

不想,他很认真地答道:“一整天,今天一直在外面跑,没吃饭。”

丁晴冷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仅仅二十分钟不到的时间,苏仲风卷残云,将四菜一汤外加两碗白米饭吃了个干干净净。他抽出纸巾擦了擦嘴巴:“你们查你们的,我查我的。”

“苏仲,你可不要忘了,我当初是给过你关键线索的。”

苏仲很认真地说道:“没错,所以这次我可以帮你。破了案子,功劳归你,我不要。”

丁晴听到这句话很诧异,警队荣誉是对每一位警员的最高褒奖,哪里会有人不要呢?即便苏仲不是警务人员,但提供关键线索,警方也会予以奖金奖励的。他放弃不要,这样的行为绝不像是什么高风亮节。

丁晴毕竟也是从警多年的专业人员,她试探性地问了一句:“是不是和可乐有关系?”

一个大男人,整天捧着一只装满了可乐的锡酒壶,不喜欢多说话,破案向来独来独往……坐在对面的这个男人,身上有太多的谜团了。

苏仲没有吭声,既没否认,也没承认。他只是站起身来:“我身上的钱不够了,就当我借你的。”说完这句话,他就大踏步离开了。

饭店老板小跑过来:“您好,一共消费了138。”

丁晴气得数落了一句:“真是个变态!”

苏仲回到了家里,刚一进门,看到白惜兮侧坐在了沙发上,怀里抱着抱枕,正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视。电视机里,播放着最近一部很火的刑侦推理剧。

苏仲开门的声音吓到她了,她扭过头来:“你吃过了吗?冰箱里还有晚上剩下的,我给你热热?”

苏仲的语气有点儿疲惫:“不用了。”他慢慢走进了那间小屋里。

依旧是那面墙,无名男士的白卡片被替换成了曹斌,而苏仲又加上了一张——焦丽丽。

目前这件案子所牵扯到的共有四人:关明山、康美诚夫妇;曾经是恋人的曹斌与焦丽丽。

苏仲直接坐在了地板上,双目圆睁,盯着对面的白墙。在他的眼睛里,那似乎不是一堵普通的白墙,那是一张错综复杂如蛛网般的关系网。四张卡片也瞬间具化成了四个人的形象。

富甲一方的关明山和康美诚,条件一般的曹斌与焦丽丽,这四个人之间到底有怎样的关系呢?时隔太久远了,和安保险公司也没有找到关明山的保单。曹斌因为业务往来,与关明山认识还纯属推测,并没有证据能够佐证。

苏仲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又习惯性地拿出了锡酒壶喝了一口。碳酸饮料独有的刺激感从他的喉咙滑落到了他的腹部,但是还是没有什么头绪。他最后的目光锁定在了写有曹斌的卡片上,看来真的只有去一趟新教里那边的老旧住宅区了。

新教里最开始是作为了长霞市一小的教职工家属楼。后来第一小学迁址,这里留了下来。因为属于老城区,市政府最近向南大力发展新市区,所以还没有来得及拆迁。

苏仲第二天顶着大太阳来到了这里,门卫懒洋洋地躲在了保安亭里打盹儿,并没有查证件之类的繁琐程序。

他按照黄维扬之前给他的资料,来到了新教里4号楼的302。敲了敲门,没有人回应。苏仲加大了几分力气又敲了两下,这才有一个蓬头垢面、睡眼惺忪的人打开了门。

这人二十多岁的年纪,穿着花格子睡衣,挠了挠头。

“找谁呀?”年轻人似乎有起床气,大声喝问。

苏仲犹豫了一下,按照年纪来看,曹斌遇害的时候,眼前这个人可能还没有断奶。但他还是表明了来意:“你好,我来这儿是找一个叫曹斌的人。”

年轻人听到这话,精神了些许,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副眼镜戴上了:“我说你们警察有完没完啊,昨天不是来过了吗?”

苏仲笑了一下:“都是为了工作,请配合一下。”

年轻人打了两个呵欠,声音含糊地说道:“我昨天该说地都说了,你得去问这房子以前的主人。我这是去年才买的二手房,别说叫曹斌了,我身边连个姓曹的朋友都没有。我把前房东的微信给你吧。”

苏仲加了微信,马上联系了以前的屋主,可是那人又让他再联系以前的屋主。他这才明白,原来这二十年间,房子已经换了三任主人了。

当天下午,苏仲才联系上了最初的房屋主人,一位叫蔡高成的退休教师。

蔡高成今年六十七岁了,面对上门的苏仲,老先生先是叹了口气:“警察之前都来找过了,曹斌的事情我知道的真不多。一小迁址后,我们也跟着搬了,房子空下来我就租出去了。有的时候两三年都不去看一眼。”

“那关于曹斌,您有没有什么印象呢?”

蔡高成仔细回忆了一下,说道:“只记得小伙子大高个儿,说话很客气,跟谁都打招呼,小区里没人不认识。”

这时候,蔡高成的老伴儿端着切好的西瓜放在了桌上:“来,吃块西瓜。”

“谢谢您。”苏仲道谢。

蔡高成的老伴儿说道:“还有呢,这小伙子热心肠,要不是看他人好,我们也不会把房子租给他。老蔡,你说是吧?”

蔡高成连连点头:“没错。”

他老伴儿继续说道:“我还记得一件事哩,有一次新教里东南角的墙倒了。那时候也没物业什么的,让居民们自己修,没人愿意,最后还是曹斌主动去修的。才两三天的功夫,一面墙就砌起来了。”

苏仲心头一凛:“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蔡高成细细思索了片刻:“我记得不是九三年就是九四年……对,是九三年的事。那年王军霞还拿了世界田径锦标赛的金牌,我记得可清楚啦!”

时间对上了,苏仲急忙告辞。他马上折回了新教里小区,先是在保安亭那边询问了一番,又问了几个上了年纪的老居民,最后在靠近东南脚的围墙前站了许久。他缓缓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喂,丁晴,我需要你帮个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