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陇西同乡
牧禅送走张通后,便趁着下午的空潮,打算去西市上寻几个伙计来帮忙一下店里的生意。
他现在要忙的事越来越多了,光靠素素一个人顾不过来。牧禅也不舍得让自己的小媳妇太过劳累,小小年纪就熬成少妇了。
“素素,你在店里看一会,我去外面雇几个长工。”
“相公,注意安全。”素素笑嘻嘻地挥着抹布朝牧禅道别,“记得帮人家带点胭脂。”
“好嘞。”
牧禅拿起了竹篮子,便向市集里走去。
西市的东南角专门有开了一个地方,是专门招长工和短工的地方。
牧禅径直穿过了专门卖生蔬还有肉类的街道,许多老农正从自己的庄稼地里收割了许多还沾着泥土的白菜,生姜等放在摊位上吆喝贩卖。
正值夏日午后,牧禅觉得有点口干。
这时候要是有杯冰镇可乐该多好.....
随即摇摇脑袋,把不切实际的幻想甩出去。他蹲到一个摊位前,看着一个个翠绿可口的甜瓜道:
“大爷,给我挑两甜瓜。”
“唔,两个不到三两,儿郎我再送你一个,凑个五文钱。”那个戴着草帽的大爷拿起三个大小适中的甜瓜,拿起秤砣称了称。
“给,刚好五文钱。”牧禅从钱袋里拿出了五枚铜钱,随后拿起那甜瓜,用袖子擦了擦便啃起来。
随着牙齿咬破了瓜皮,一阵甘甜的果汁便灌入了嘴底,夏日带来的炎热感就褪去了大半。
真脆,真甜。
牧禅嚼着嘴里清脆的瓜肉,这个年代的甜瓜虽然没有后世的大,但是甘甜度简直胜过后世大棚养殖的无数倍。
三下五除二啃完甜瓜之后,他来到了西南角那专门招长工的地方。
只见一大堆赤膊着上身,体型消瘦穿着打着补丁的麻纺裤子,老少皆有的男人在树底下乘着凉。
他们一见到穿着长衫的牧禅,顿时蜂拥而至,连忙询问到:
“这位老板是来雇长工还是短工的?”
牧禅说道:“我是来雇长工的,你没谁有意向?”
一听是长工的,大部分人又回去乘凉了。
他们这些人大部分是从其他城来长安打短工的,待个一两个月把工钱一结就回自家的老家,正好赶上收割庄稼的季节。
长安本地人愿意当长工的,人数还是比较少的。
因为地居天子脚下,有块田地,再养点鸡鸭就能度日了,可比当长工被人使唤快活多了。
而且他们看着牧禅年纪尚小,穿着也不是特别富贵,估计给不起太高的工钱。
“我,我工钱贼便宜,一天三十文,包吃饭就行。”
眼看无人上前,一个看着有些滑头,脸上笑起来都是褶子的汉子搓着手凑了过来。
他本是长安永和坊的一个庄稼汉,家中本来有几十亩良田,父母去世得早,他又成天游手好闲,将田产变卖了大半拿去斗鸡赌狗,沦落到三十好几还未成家,只能给人不停地打长工拿着微薄的工钱度日。
知道他根脚的大多数店铺也不爱雇佣他,不知道他底细的正雇着他呢,隔一段时间工钱一发就不见人影了。店家还以为失踪了吓得连忙报官,结果人在勾栏里听曲呢。
这么一来二去,基本就没有人愿雇他当长工了。
牧禅虽不知道他的底细,但左看右看,总感觉不太满意。
这人看着就一脸不靠谱的样子,而且太老了。
他想招个年轻点的伙计,自己不但能手把手培养,教他一些后世的技术和思路,还能带在身边培养成亲信。
“切,不雇就不雇,爷还不乐意。”
这人朝地上吐了口唾液,随后大摇大摆地往青石板上一趟,呼呼地睡起了午觉。
王铠摇了摇图,于是便往后继续找。
专门挑年纪小的。
毕竟在这个年代雇佣童工可不犯法。
突然牧禅眼睛一亮,只见一个脸上带着点稚气的少年,正牵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娃。
脖子上还挂着个牌子:“一天五文。”
牧禅乐了,连忙过去问这个少年:“小孩,你是哪里人啊?”
“我是陇西.....咦。你,你是...禅哥儿?
那个少年用带有陇西口音的语调回话,突然眼睛一瞪,看着牧禅熟悉的脸庞惊呼了起来。
“你是?”
牧禅有些诧异,觉得这少年面容好生熟悉,略微思索下猛然想起这是儿时的一位玩伴。
“是我啊,我是赵田。”
那少年指着自己的脸庞,喜出望外地说道。
“太好了!你没死和我们一起到长安来了。”
那少年扑上去,给了牧禅一个拥抱,随后呜呜地哭泣起来。
牧禅顿时回忆起了那段尘封的记忆。
他是自己同村的老乡,比牧禅小个四五岁,从小性子顽皮和牧禅大相径庭,但是两人一直相处愉悦。
他经常领着自己的弟弟妹妹们,抱着刚出生的羊羔给牧禅玩,未曾因为他身患脑疾过分之举。
直到后面突厥入侵的时候,赵田跟着他家的长辈,一家老小一起逃窜。
后来,他们在路上就失散了,音信全无......
牧禅紧紧地抓着赵田的手,激动得眼泪在眼底打转。
“赵田,真的是你.....还有六丫,都会走路了。”
牧禅一把将小女娃抱起,随后把赵田也揽入自己的怀中又哭又笑。
在古代书信交通都不方便的年代,一遇上战乱失散,基本是生死离别。
牧禅擦了擦眼泪,问道:
“赵伯赵婶他们呢?还有你赵庄,赵丘呢?”
赵庄是他们家的长子,赵丘则是老二。
“我爹和我娘都死了.....二哥也死了,就剩大哥带着我们俩一路来到长安。”赵田抽泣着说道。“我娘不忍心吃干粮,每天只喝雨水,在路上饿死了。二哥不小心被土匪抓走当苦力,我爹为了救二哥,上山寨的讨人的时候被杀掉了。”
“就剩大哥,还有我跟六丫,好不容易活着到了长安。”
牧禅死死地捏住了自己的拳头,手背上暴起了青筋。
赵伯赵婶,还有赵丘的音容犹在自己的面前。
活生生的三条人命,就这样白白地死去了吗?
乱世,乱世啊,人命不如草芥。
牧禅闭起了眼,深深地叹了口气,摸着赵田的脑袋问道:“那赵庄呢?他人去哪了?”
“大哥在一间棺材店里当苦力。”赵田气愤地说道:“就因为我们是外地人,掌柜的很刻薄,每天就给大哥十文钱也不包吃住。若不是我跟六丫还小,每天不用吃太多粮食,我们三个早就饿死了。大哥怕我们两饿着,经常把馒头全留给我和六丫吃,可是我怎么吃得下去,有次晚上起夜我都看见大哥在偷偷地吃观音土了。”
大城的民众会自主抱团排挤小城来的,自古如此,这是人类的劣根,千年不变的习惯。
更不用说赵庄还带着两个累赘,有软肋被拿捏在手里,再怎么被剥削也不敢反抗,只能打碎了牙齿苦苦支撑。
大多数王朝,民众百姓只要有一口饭吃,有权有势者就敢不停地压迫。
只要他们拖家带口,就不敢反抗。
所以大多数的封建君主知道要该拿捏一个什么样的度,即使再穷兵黩武,酒肉池林。底下的民众也会相安无事,昏庸如宋朝的几个皇帝,若不是外敌实在强横,他们还能苟延残喘多撑几年。
怕就怕那种脑子缺根筋的,能力不足还想当千古明君,只能被反抗军杀入宫中,自己找棵歪脖子树自缢了。
“赵田。”牧禅摸着二人的肩膀,沉声说道:“有我在,你们不会再挨饿了。”
我来到这个朝代,纵使大势不能改,我也不会让身边的人再沦落到颠沛流离的地步。
“走,先给你和六丫买点吃的。”
牧禅拉着赵田和赵六丫的手,朝着街边的烧饼铺走去,直接咬了十来个带肉的烧饼,外加一大筒酸梅汁。
“先吃点填饱肚子,我们去找你大哥。”
“以后你们就跟着我,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绝对有你们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