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向扬的秘密(1)

之后养伤的日子向扬很老实,向寻也过得无比舒心,学校的课程虽然足足落下了两个星期,但他们两个一个白天学,一个晚上补,居然只用了不到三天就全部补上了,加上向寻虽然右手骨折,可向扬的主动手恰好是左手,所以写作业什么的根本不耽误,只要让向扬出来,不但字迹潇洒,而且写得飞快,遇到不懂的两人一讨论,居然学习、解题的速度都是从前的两倍。

向寻有时甚至遗憾为什么向扬没有早一点出现?

只是向寻的舒服日子也就过到他养伤结束,等到医院开具出复原证明,允许他上体育课开始,向寻才感叹自己之前真的是太天真了。这向扬简直就是个恶魔!

凌晨五点,向扬的每日叫起准时响起。睡懒觉?没可能的,起床跑步一小时是每日必修课,风雨无阻、寒暑不计。向寻不跑?当然可以,那这一个小时就会由向扬亲自来跑。而由向扬来跑的后果,就是之后的三天向寻都会腰酸腿疼,最严重的一次,在向扬跑完,向寻的人格刚刚才换回来的同时,他就腿部抽筋直接倒地了,因为向扬好像根本不知道累和身体的极限在哪里似的,他会以全速来狂奔这一个小时,甚至抽筋、骨折什么的都不能阻止他。所以在向寻尝试反抗了几次后,就乖乖每天起床跑步了。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他们的这具身体生病,感冒发烧什么的,向寻会以有可能转肺炎为由暂时逃过几天,但向寻小病猫似的体质在这种每日的奔跑中越练越好,这种能偷懒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

至于抽烟?呵呵,有了上次的打人事件,向寻知道,这辈子他都不用想了。

而向寻挑食的毛病也被向扬治好了。

【胡萝卜不吃可不可以?】

【你说呢?】

【嘿嘿,那我不吃了。】

然后向扬出来替向寻吃了,然后向扬一直呆到把这顿饭吃完才离开,然后之后三天每次吃饭的时候向扬都很准时的出来替掉向寻,作为非典型吃货的向寻悲剧了。怎么能剥夺掉他吃饭的乐趣呢?要知道能吃到好吃的饭菜也是一种极致的享受啊!所以挑食什么……

【哥,茄子能不吃吗?】

【当然可以。】在外人听起来或许是平淡至极的语调,但唯有向寻能听出其中的威胁。

【别别别,我吃,我吃。】乖宝宝向寻如约上线。

向寻有时候就在想,如果向扬从没出现过,那他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的?不用每天跑步,不用吃不爱吃的食物,可以尽情喝可乐,可以下课后不回家和同学们去胡天胡地的泡网吧,甚至可能早早就已经学会了抽烟、喝酒,没准儿连女朋友都已经交上了。但是向寻转念一想,也明白,如果向扬没有出现,大概从那次抽烟事件,他的人生就已经走偏了也说不定,毕竟以他当时的体格、体能是根本不可能打赢那几个高年级学生的,后面的事情就更不好说了。

所以向寻每次就算被向扬给逼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顶多也就是想想:向扬怎么就没有失去意识的时候呢?就像他最一开始人格互换的时候。难道向扬就从来不睡觉吗?如果向扬也有失去意识的短暂瞬间,那他是不是就可以偷得半日清闲?

【抹杀掉啊……】向寻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顶多恨急了的时候想想“如果向扬没有出现就好了”,但往往这个念头存在不过三秒,就会被他自己打消掉。向寻自己这么想的,便也就这么告诉了向扬,【我倒是有想过你没出现就好了,抹杀什么的,呵呵,你借我个胆子?】

这一点向扬是相信向寻的,向寻从小就是属于那种分析能力很强,但胆子很小的。所以向寻从小就很乖,之前是听父母的话,等到他强势出现并干预他的生活后就听他的。只是,【是没出现,还是没出现过?】

向寻简直哭笑不得。做刑警这么多年,他早就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菜鸟,在送检过程中,有时候就因为一字之差,辩方律师能矫情半天不说,甚至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所以他们在整理笔录的时候会非常仔细,甚至到斟词酌句的地步,可是向寻想不到,向扬居然会把这一套用在自己身上,这算是职业病吗?

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可意思却差了很多,“没出现”是当下不存在,“没出现过”是从来没有存在过。向寻翻了个白眼,【是没出现!不是,哥,我就奇怪,你从来都不睡觉的吗?其实这问题我早就想问你了,怎么我在的时候你永远在,我不在的时候你好像也在,你不会困吗?而且咱们刚开始人格互换的时候,每次我都会失去意识一段时间,可你却从来都没事,你是怎么做到的?】

【呵呵……】向扬回给向寻一个意味不明的笑,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向寻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向扬也一辈子都不可能告诉他,在最初的最初,向扬刚刚出现的时候,他其实是有想过要抹杀掉向寻的,只是后来因为向寻一系列出人意料的表现,再加上向扬自己的那些不可更改的缺陷,才导致他保下了向寻。这么多年下来,最早的那些彷徨、痛苦与纠结早就被向扬扔进了记忆的犄角旮旯里,却因为冷杉的一句话,带出了向扬之前从没想到过的疑问,那就是,向寻这么多年有没有想过也要抹杀掉他?虽然一开始没有,但在后来的那些被他反复逼迫压榨的岁月中呢?而沟通的结果证明,向寻就是向寻,向寻的脑回路永远和正常人不太一样,也不知道该说他是过分善良,还是神经大条,或者根本就是傻?不过有一句话不是说么,傻人有傻福!

至于向寻是不是在骗他这一点,向扬则一点都不怀疑,因为他们之间是无法对对方说谎的,一旦一方“说”出来的话不实,另一方就会有所感应,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时候向扬宁可沉默也不开口的原因。

至于他们之间其实也是可以有秘密的这一点,向扬很早以前就知道,但是向寻似乎一直都不知道,或者他明明心底也是明白的,却根本不去往那边想。因为他们之间最大的秘密,其实就是向扬最初出现的原因。向寻曾经问过他,但向扬一直没说,也许他一辈子都不会说,关于那段他独自封存、始终没有共享给向寻的记忆。

那是在向寻十二岁那一年的暑假……

贪玩的向寻因为总是和几个小伙伴偷偷地去野池子玩水,向父向母不放心,毕竟每年在野池子淹死的孩子不胜枚举,那还是会水的,像向寻这种根本不习水性的就更危险。但是又不能把男孩子圈在家里养,又不是女孩子,关家里还能图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名声。所以向寻父母决定,干脆花钱给他报个游泳班,不但发泄了小孩子过于旺盛的体力,还能在有人看管的情况下系统地学习一项技能。

而向寻一向乖巧听话,自然是同意了父母的提议。

只是在那个年代还没有网上支付这么便捷的付款方式,大多数人也没有在身上或家里放很多现金的习惯。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满心憧憬的向寻开开心心地跟着向妈妈一起去银行提款了,甚至在排队等候的时候,还在一遍一遍地问,“是不是钱提出来我就可以学游泳了”,而向妈妈也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应着“是是是”。

一切突变,是当一个拿着普通帆布包的男人进来后。他没有像电影里演得那么夸张带着个头套或者大口罩,而是普普通通的穿着打扮,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眼底一层浓重的黑眼圈,他甚至连个帽子、墨镜什么的都没戴。如果走在马路上,也不过就是寻寻常常的一个人,绝没有人会把他和抢匪联系在一起。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在进门不久后,就从他的帆布包里掏出了一把宽大的菜刀。

抢劫!

那个年月里,还没像现在似的到处都设有安保人员,即便是在银行里。立时,在银行里等待的人群乱成了一团,然后在那个人挥着刀子随便砍伤了几个人后,众人安静了下来,开始老老实实按照那个男人说的,把自己随身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往他的帆布包里扔,男人走到哪里,哪里就有淅淅索索翻包和扔钱的声音。

事情就是那么凑巧,凑巧的向母还没有取到钱,身上的现金并不多;凑巧的向寻正好有副耿直的性格和一张没把门的快嘴;更凑巧的是,警察来得那么及时又偏偏那么不是时候。

“打发要饭的呢?”不满的是抢匪的声音。

“我身上真的只有这么多钱了。”委屈颤抖的是向寻母亲的声音。

“当我三岁孩子呢?赶紧的。”不知道是真的不相信,还是只是为了压榨得更多,抢匪颇不耐烦地晃了晃手里明晃晃的菜刀。

“妈妈没骗你,我们已经没钱了,而且就算有钱也不会给你这种社会败类,那是要给我学游泳的钱。”才青春期萌芽,个子还没窜起来,可已经有点叛逆期苗头的向寻从向母极力揽着的身后窜了出来。十二岁的小小少年,也不过就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尚不知道什么是怕,但已经开始知道作为男子汉应该要保护自己的家人,所以他挺身而出挡在母亲的面前而不是龟缩在母亲的身后;更何况,在那个年月,虽然有一部分人已经先富裕起来了,可向家并不在内,他们就是那种老老实实的中产阶级,虽然吃穿不愁,但也就是紧紧巴巴的生活,能攒出余数不多的钱来很不容易,能把这笔钱提出来给孩子报个游泳班,已经算是下了大本钱,就算不是把存款都掏空,也所剩并不多了,家里的情况向寻一直是看在眼里的,如何能不知道?再加上不知道是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得过于成功,还是向寻仅仅是想把书本上的词语活学活用,就连“社会败类”这种话向寻都说出来了。

“你小子……”劫匪一把薅住向寻的脖领子,扬起刀来,发飙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已经有警察推门闯了进来,“不许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