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 七岁成人1

正当晌午,灼眼的日光铺满了张圩村的每个角落,目放四方,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村屋烟囱里飘出的炊烟袅袅上升,空气中到处弥漫着令人垂涎的味道。

村西头,一户人家的茅草厨房内,老汉正抽着旱烟目不转睛地盯着在灶台前忙碌的老妇。

当啷,当啷,老妇手持一把长把的铁锅铲,快速地翻动着锅里的青椒茄丝。

“老头子,添点火。”

老汉麻利地闷灭烟窝,把烟杆在鞋底上使劲地敲了敲,接着几步走到灶台旁蹲下身子,只见他左手使劲地拉了两下风箱1,右手熟练地从身后的柴火堆里抓了一把晒干的玉米芯塞了进去。呼哧,呼哧,随着风箱的来回**,炉火越烧越旺。

“行了,我一会儿把菜起锅,煮点米粥,蒸几个白面馒头咱就开饭。”

“多蒸两个馒头,我回头给芳儿他们娘俩送去。”老汉丢下风箱,抓起烟杆起身说道。

“啥?你说啥?”

“我说给芳儿他们娘俩送一点去,怪可怜的。”老汉从腰间抽出洋火擦了擦,随着刺啦一声响,火柴棒被点燃。

正当老汉把火苗送入烟锅时,老妇一把夺了过来,扔在地上使劲地踩了踩。

“你干啥?”

“我干啥?老张啊老张,我还真看不出你有这么多花花肠子,一个寡妇带个娃,你天天寻思着给人送吃送穿,我看你是心疼人吧?”老妇把手中盛菜的铁盆使劲往锅台上一摔。

“你这个疯婆子,喊什么喊?”

“好哇,老张,我天天给你洗衣做饭,你现在为了一个外人骂我是疯婆子。”

“两个馒头能值几个钱?吃你身上一块肉了?”

“对,一顿是吃不了几个钱,你是不是自己都不记得去送过几次了?我现在就去打电话给儿子,让他评评理,这日子还能不能过了!”

老妇刚想往外冲,被老汉用身体给挡了回去。

“怎么?理亏了?你跟那个寡妇到底有啥?”

“你呀,你这辈子就只能种地。”

“哟,你还有理了是不是?你别拦着我,我现在就打电话去。”

“你这臭脾气,说翻脸就翻脸。”

“你——”

“别吵吵,”老汉仿佛做了极大的妥协,不想再争论下去,他把老妇拉到一边,悄悄把头伸向门外,神秘地环顾了一下四周,故意压低声音,“进堂屋说。”

“进屋说啥?”

“进屋你就知道了。”老汉一把攥住她的手腕,连拖带拽地把她拉进了堂屋。

“你到底要说啥?”

“我跟你说,芳儿快不行了。”

“啥?你说啥?她不才30多岁吗?”

“我前几天去给他们娘俩送饭时,亲耳听芳儿自己说的。说是啥并发症,没钱治,只能等死。”

“真的?”

“那还能有假?”

“都快死了,你还给她送啥饭?”老妇撇撇嘴。

“说你个老娘们啥也不懂,你还跟我犟。”

“那你啥意思?”

“你也不想想,芳儿家里不就她跟庆生娘俩吗?这芳儿一走,庆生这孩子不就是一个孤儿了吗?”

“咋?难不成你还要领养?”

“养,咋不养?”

“敢!家里就这么一点地,马上老四家娃出生,咱都没钱养小孙子,你还想领养人家的孩子,你脑子被驴踢了吧?”老妇用手指使劲地戳了一下老汉的太阳穴。

“种地,种地,你就知道种地,我天天让你看电视里的致富经,你都学的啥?!”

“种地咋了?我种地不照样供养了四个娃?”

“行了,行了,我不跟你争,你就是那个啥……那个词咋说来着……”

老妇已经顾不上跟老汉抬杠,开始在屋里收拾桌椅,准备开饭。

“对,鼠目寸光……”老汉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成语。

“你才是耗子呢,起开,我去端菜。”

“别急,别急,我正事还没说完呢!”

“那你快说!”

“我跟你说……”老汉把嘴巴凑到了她的耳朵边。

“快说啊!”

“我经常去给芳儿他们娘俩送饭,这村里人都看见了。”

“你还要不要脸?给寡妇送饭,你还觉得光宗耀祖了?你也不怕同村的戳你脊梁骨!”

“你给我小点声!”老汉一把捂住老妇的嘴巴。

“唔……唔……唔……”

老汉趁着这个工夫赶忙说道:“前天晚上我请了村主任一顿酒,告诉他我想领养庆生,他一喝尽兴就答应了。”

“唔……唔……唔……”老妇听到这儿,双手在空中乱抓乱挠,嘴巴里的声响越来越大。

老汉根本不管她怎么张牙舞爪,接着说道:“芳儿一死,我把庆生带过来,那他们家的宅基地应该归谁?”

老妇眼睛忽然一亮:“那肯定是归咱们家啊。”

“你看是不是这个理:我天天给芳儿送饭,村里人都知道,我领养庆生也是天经地义,村里绝对没人会说啥。”

“对,是这个理。”

“咱们家的菜地跟芳儿家的宅基地连在一起,如果我们能把他们家的宅基地弄到手,把里面拾掇拾掇,那个大院子能喂几十头猪。”

“几十头,那么多?”

“到时候,咱们把两块菜地都种上苦菜,这样猪饲料就有了。你别看庆生那孩子只有六七岁,这几年全靠他捡破烂养活芳儿,这孩子很能干活。”

“你的意思是……”老妇的脸上已经多云转晴,笑嘻嘻地看着老汉。

“对,咱把庆生领过来,只需每天给他口吃的,让他给咱喂猪、干杂活,你说值不值?这他娘的就是天上掉馅饼的事,你还拦着我。”

老妇听到这儿,笑得花枝乱颤:“我说老头子,我跟你几十年,怎么没发现你肚子里这么多坏水?”

“你这话说的,谁还能嫌钱烫手?”

老妇笑而不语,推开了木门。

“你干啥去?”

“我给你孙子盛饭去!”

“这老婆娘!”老汉笑眯眯地叼起了烟杆。

“亲家母,你坐下,咱俩说说知心话,亲家母咱都坐下呀,咱们随便拉一拉……”老汉左手端着饭碗,嘴里哼着豫剧《朝阳沟》里的经典唱段,右手在空中比画着,晃晃悠悠地出了门。

“晌午吃过了?”老汉对着在墙根下唠嗑的村民们招呼了一声。

“吃了,你这是干啥去?”

“哦,我去给芳儿他们娘俩送个饭,怪可怜的。”

“要不说人都夸你是菩萨心肠呢!”其中一名村民用牙签剔了剔牙齿上的韭菜末,对着老汉竖起大拇指。

“都一个村,咱这儿富余一点,就帮衬帮衬。走着。”

“唉,走好!”

老汉一走,村民们就开始交头接耳起来。这哪能逃过他的耳朵?听着村民们的议论,老汉心里那叫一个美,这正是他想要的。

他的步子越来越轻盈,也就三五口旱烟的工夫,便来到了村南头的一家院门前。

汪汪汪,院子的双开红大门虚掩着,院内传来阵阵的犬吠声。

“叫什么叫!”老汉推开了大门。

汪汪汪,院子里的大黄狗失心疯般,对着老汉狂吠。

“你妈的!”老汉捡起一块石头猛地朝黄狗砸去,院子内顿时传来嗷嗷的惨叫声。

“庆生,芳儿,我给你们娘俩送饭来了。”老汉站在院子当中扫视了一圈,扯着嗓子喊道。

见无人应答,老汉又喊了两声:“庆生!庆生!”

“这小子不会又捡破烂去了吧!”

他走到门前,小心翼翼地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板门:“芳儿?”

吱呀的开门声显得那么的诡异。

墙上几扇窗户的玻璃早就没了踪影,为了防止屋内灌风,窗子原本安玻璃的地方,糊上了厚厚的报纸。所以虽然屋外阳光明媚,屋内却一片昏暗。

“芳儿!”老汉推门走进了屋内。

“什么味?”他本能地捏了捏鼻子。

随着房门被完全地推开,倾斜的光柱照在了屋内仅有的一张土**。

当啷!老汉左手的饭碗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还冒着热气的饭菜打翻在地。

他惊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双腿不听使唤地抖了起来。

“杀……杀……杀人啦……”

“司元龙,你换衣服能不能关门!”叶茜一把推开办公室的木门,冲我扯着嗓子喊道。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尖叫,惊得着实不轻。

“知道我在换衣服,你还看!”

“啧啧啧……你最近身材保持得不错嘛!”叶茜一脸坏笑地帮我带上房门。

按理说,今年叶茜就应该转正了,可悲剧的是,她的实习期还要往后顺延。按照领导的说法,她还要以实习生的身份在科室再待上一年。

究其原因,这还要归结于去年我们破获的“鲍黑贩毒集团”案。本来这起案子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可叶茜主动提出,她虽然并不知到丹青在背后做一些什么,但她还是有些意气用事,她觉得刑警是一个不容许出现错误的职业,在她自己觉得还没有达到能够出师的前提下,她感觉还需要在科室再待上一段时间,培养证据意识。她这话说的是一点毛病都没有,可是一想到她还要继续跟我一个办公室,我这头皮都发麻起来,实不相瞒,我是真想耳根子清静清静。

砰!我正要提裤子时,房门突然打开了。“我还没换好,你怎么又开门?”

“什么又开门?”不是叶茜的声音。

我抬头一看:“磊哥,啥情况?”

“赶紧的,你别想着出门了,发命案了!”

“啥?在哪里?”

“市西郊,张圩村,我在楼下等你们,抓紧时间。”

我三下五除二把原本换下来的警裤又重新套上,叶茜也在这个时候穿好制服站在房门前。来不及吃午饭的我们,坐着那辆装满设备的现场勘查车,朝案发现场驶去。

云汐市西郊因多山、资源稀少、道路不便等,导致那里的经济相当落后,周围六个村落的经济来源基本上都是“靠天收”。和别的市一样,落后地区的青壮年基本都外出务工贴补家用,村中的居民多是老人和孩子。也正是这个原因,那里的发案率极低,平时有个盗窃案件就算是顶天了,发命案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前后花了近两个小时,我们才驶入案发的村落。还没下车,透过车窗便能看到村南头的一座院子门口被围得严严实实。村民们一个个抻着脖子站在警戒圈外向院子内望去。很显然,那里便是案发现场。

“徐大队。”明哥朝着不远处的一个身影喊了一句。

“哎呀,冷主任,你们终于来了。”刚才还挂满愁容的徐大队,一见到我们顿时轻松了不少。

“什么情况?”明哥开门见山。

徐大队翻开笔记本,熟练地介绍道:“死者名叫李芳,女,31岁,就住在那个院子里。”

顺着徐大队手指的方向,我们又一次朝案发现场看了一眼。

“根据我们的初步调查,李芳的丈夫张丛宝几年前坠河溺水死亡,李芳和张丛宝的父母也相继去世,家里只剩下李芳和她的独子张庆生。现在的情况是,李芳被人杀害,张庆生下落不明。”

“行,那我们先进去看看现场再说。”

“好。”徐大队亲自领路,把换上勘查服的我们送进了警戒圈。

现场是一个坐南朝北的院子,院门是两扇锈迹斑斑的铁门,铁门上没有任何的锁具,院墙也就是一圈象征性的土坯墙,力气大的人一脚便可以踹倒。

站在门前的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我拿出勘查灯,开始了第一步的处理。几分钟后,我轻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放下了手中的工具,结果不容乐观。

人之所以会在接触物体上留下手印,多半还是因为手指汗腺分泌的汗液,像案发现场这种布满锈迹的铁门,人手在接触时,汗液会吸附这些细小的颗粒,颗粒堵塞指纹缝隙,使得指纹无法完全遗留在客体上。人们在生活中都接触过生锈严重的物品,通常的结果是整个手掌沾满铁锈,这正是手指汗液吸附造成的。

其他人站在门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我还没来得及转身告知他们结果,明哥已经帮我推开院子大门,示意我开始第二步客体处理——院子地面。几年的磨合,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这里比我想象中要整洁许多,院子内并没有摆放很多东西。靠近院子的西边,整齐地码放着一排排啤酒瓶,目测有上百个之多;院子的东边是一个用红蓝塑料雨布搭建起来的狗窝,一只黄狗正趴卧在地上,用惊恐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我。它或许是这起案件最直接的目击者。

院子地面上的脚印很清晰,不用耗费太长的时间。20分钟后,我深吸一口气,站在了中心现场,也就是这座院子的堂屋门外。

破旧的木门随着阵阵微风吹过,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我用戴着手套的右手捏了一下木门的边角,稍稍一用力,木屑在我指尖上变成面粉般的碎末。木门早已腐朽不堪,和布满锈迹的铁门一样,这里也留不下指纹。

虽然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但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开始了处理工作。随着指纹刷的几次挥动,我心中最后一点残念也烟消云散。胖磊在我身边架好相机蓄势待发,我俩相视一眼之后,轻轻地推开木门,昏暗的屋内也因为这一米阳光变得亮堂起来。

还没来得及观察屋内的家居摆设,一股潮湿的血腥味肆意地**我的鼻子,我很不适应地转过头换了口气,这才定睛朝屋内望去。

一贫如洗,是我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词语。整个堂屋最多30个平方,两个老旧的衣柜,一张布满油污的小方桌外加一张土床,便是全部家当。

房屋的墙面上已经出现了一指多宽的裂纹,白色墙皮早就不见踪影,一块块红色方砖**在外。屋内地面也是泥土地,和屋外唯一的区别,就是这里要稍微平整一些。

“小龙,有没有难度?”胖磊站在我身边关心地问道。

闻言,我稍微集中了一下注意力。

虽然胖磊的领域是刑事照相,但他也是身经百战的专家级技术员,他之所以这么问,主要是因为他知道这种泥土地面是最难处理的客体。

我们在一般室内提取的足迹大多是灰尘足迹,这种足迹在瓷砖、木地板等光滑的客体上可以形成很好的反差,用强光一打便清晰可见。可室内泥土地面处理起来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因为地面本身就布满了大量同颜色的细小灰尘,鞋子踩上去形成的鞋印容易模糊,这就好比把一个红色物体扔进红色的油漆桶内,然后让你辨认,绝对会让你傻傻分不清楚。

我看着光溜溜的地面,除了一碗打翻在地上的青椒茄丝和两个馒头外,根本看不清一点足迹的影子。

“磊哥,关门,我要在暗室里观察一下。”常年侦查命案的经验告诉我:作为刑事技术员,一定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抽丝剥笋的执念,屋内那条被残害的生命还在等人为其申冤,我不能有一丝的懈怠。于是我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自己调整到了最佳状态。

将近半个小时过去了,我对胖磊做了一个“OK”的手势,屋内闪光灯几次爆闪后,我把其他三人喊了进来。

明哥习惯性地拉了拉乳胶手套,直接来到死者的床前。

这是一张长二米、宽一米半土床,它与炕的区别在于,炕下面的炕洞可以烧火取暖,而这种土床则没有这样的功能,它只是用黄土掺石块垒起来的立方体。因为造价低廉,这种床在我们这边经济极为落后的农村几乎家家都有。

此时的死者佝偻着身子,头部下垂靠在床头,一头乌黑的披肩长发挡住了她的面貌,凝固成块状的暗红色血液布满了死者整个左胸,她双腿掩在盖被之中,血肉模糊的双手搭在床边,垫被破损露出的棉絮吸满了暗红色的鲜血。虽然她已经没了声息,但我总有一种她会随时站起来的错觉。

“双手锐器伤?”明哥有些疑问。

“死者有过抵抗?”叶茜在一旁插了一句。

根据刑警队的调查,李芳因病常年卧床不起,从她左胸口的血液分布来看,嫌疑人的杀人方式应该是用锐器刺入其心脏,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会有本能的反抗行为,最直接的就是用双手抓住刀刃,所以形成这种抵抗伤也属正常情况。

明哥没有说话,而是仔细地观察着死者的双手,从他紧锁的眉头来看,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几分钟后,明哥掀开了死者单薄的上衣,一个“I”形状的锐器伤口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心脏锐器穿刺伤,一刀毙命。”

“屋内有明显的翻动痕迹,嫌疑人会不会是入室抢劫杀人?”我结合我勘查的情况给出了一个结论。

明哥并没有回答我,表情变得越来越难看。

“难道不是?”我没了底气。

“不是这个问题,我发现了一些疑点。”

“疑点?”

“对,从致命伤上分析,嫌疑人应该是一刀致命,而且速度相当快。你们再看看死者的双手。”说着,明哥用力掰开了那双挂着血痕的青紫色双手。一条条划入肌肉的线条状锐器伤凌乱地布满了死者两只手掌。

“刚才叶茜推测得没错,死者双手上的伤口是抵抗伤,而通过致命伤创口我可以肯定,嫌疑人是一刀致命,就算死者双手曾握住刀刃,在她双手上应该也只会形成一至两条抵抗伤才是,根本不会形成这种错综复杂的伤口。”

“会不会死者跟嫌疑人之间发生了激烈的抢夺?”我脑补了一下当时的情景。

明哥很不确信地摇了摇头,接着他拿出直尺示意我抓住,用它来还原当时的情景。

“死者被害前端坐于床前,也就是说她很清醒,从死者双手锐器伤口的深度来看,死者当时握住刀刃所用的力量很大。”

“嗯。”我们都认同地点了点头。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每一次抓握形成的伤口,最多只有一至两条,且方向一致,这才符合常理。但你们看看死者的双手,不同方向的锐器伤口有三条以上,也就是说,死者和嫌疑人之间有过多次争夺,如果嫌疑人速度够快,死者不会有这么多次的机会接触刀刃。”

“你是说嫌疑人在杀人前曾经犹豫过,所以才放慢了速度?”我好像明白了明哥想要表达的意思。

“小龙,你在勘查的时候有没有发现室内有财物损失?”

“不确定,但是屋内的抽屉被翻动过。”

“被翻动过?”

“对。”接着我翻开了我的勘验笔录本,“屋子西边墙角的衣柜内有浮灰断层的现象,并且我在柜子抽屉上提取到了三根并联的指节印记,如果这手印是嫌疑人的,那他可能从抽屉中拿走了某样东西。”

“如果真是入室抢劫,死者李芳常年卧床不起,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那他为什么要杀人灭口?”叶茜有些不解。

“会不会是熟人作案,死者跟嫌疑人熟识,嫌疑人在侵财的过程中行迹败露,他才杀人灭口?”我提出了另外一种假设。

“你觉得死者家里这种状况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胖磊补了一句。

“那只有一种可能。他要的是命,不是财!”

“目前只有这个可能。”明哥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仇杀?情杀?还是……”叶茜开始漫无边际地推测。

“暂时无法确定,先把现场勘查完再说。”明哥说完用手抬起了死者的头颅。

“啊!”这一举动,把叶茜惊吓得喊出声来。

死者的嘴角竟然挂着一抹微笑。

当技术室的所有人都沉浸在案件侦破工作中时,谁也没有想到,恶魔正一步一步慢慢向他们靠近。傍晚,云汐市南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民房内,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双手合十,跪在金黄色的蒲团之上,虔诚地注视着一张挂在墙壁上的彩色画。

画中赫然挺立着一只面目狰狞的凶兽,它的两只獠牙有如弯钩,仿似麒麟的藏青色身躯上长满了细长的绒毛,最让人不寒而栗的,还是它额头上那七只呈弧线形分布的血红眼珠。

中年男子喃喃自语,好像负荆的罪人正在痛心悔过。

几次跪拜之后,男子缓缓地闭上了双眼,胸腔很有节奏地上下起浮,他努力地调整自己的呼吸。

忽然,他的眼睛再次睁开,目光中闪动的虔诚不见踪影,此时双目中充满的却是那种看破生死的诀别。

男子双拳紧握,发出咯咯的声响,是愤怒,是怨恨,是不甘。

他双脚用力蹬地,靠蛮力使自己稳稳地站了起来。

环顾四周,他望见了屋外那几个扎满银针的巫毒娃娃。

怒火,再一次燃烧;恨,已经到了一个极致。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像一只咆哮的狮子,扑向面前的藤椅。一支带着强烈金属质感的手枪被他牢牢地抓在手中。

乒,乒,乒,乒,乒……

瞬间,娃娃的头颅全部被一枪击碎。

由于子弹的冲击力,原本贴在娃娃身上的黄纸应声而落。

夕阳的余晖照亮了黄纸上的墨迹,五个人的名字隐约显现了出来:

冷启明、陈国贤、焦磊、司元龙、叶茜。

根据现场推断,死者的致命伤只有一处,解剖并没有发现什么重要的线索。明哥那里没有头绪,老贤也是一样。案发现场又是在农村,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更别提什么监控设备,所以胖磊那里也是“两手空空,一身轻松”。现在砝码全部压在了我一个人的身上,可想而知,我现在的担子有多么重。

嘀嘀嘀,痕迹检验室的仪器被我打开了。叶茜像跟屁虫一样站在我的身后。

“小龙,你在现场有没有发现?”

“有!”

“能不能破案?”

“不知道!”

“你现在准备干啥?”

“哎呀,姑奶奶,您真不愧是警校‘武当’出身的女汉子,这体力就是好,您在这儿叽叽喳喳,我还要不要做实验了?”

“啥?实验?”叶茜顿时来了精神。

“对,实验!”

“到底什么实验?”叶茜不厌其烦地又问了一遍。

这时,我从电脑中调出了一张还热乎的数码照片。

“这是……?”

“我在现场提取的并联指印的照片。”

叶茜眯着眼睛使劲瞅了瞅:“这一点指纹纹线都看不见,怎么比对?”

“没有纹线我也照样有办法!”

“什么办法?”叶茜看我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准备打破砂锅问到底。

她的脾气我最了解,所以我只能耐心解释道:“你有没有发现,成年人不管身体胖到什么程度,脂肪厚度有多大变化,这手指的粗细变化得并不是很明显。”

叶茜伸出双手,在一起比较了一下,接着又偷瞄了一眼我的手指:“好像是啊!”

“这就可以当作一个判断的依据。”

“依据?”

“对。”

“这说白了就是三根手指指节并在一起的照片,还那么模糊,能分析出结果来?”叶茜似信非信。

我微微一笑解释道:“这还要从人手的生长过程来说。”

“啥意思?”

“儿童与青少年时期是人类长发育的重要阶段,人体骨骼的成骨细胞与破骨细胞在这个阶段会表现的极为活跃。这会使得,骨骼由粗到细,由短变长。同样,指节的生长也遵循这一规律。而骨骼的生长基本完成于十六、七岁,止于二十三岁前后,也就是说,像我们这么大的人,手指基本上已经发育完全,能够形成稳定的特征,既然特征趋于稳定,那就一定有规律可循。”

“你接下来的实验,就是找出这里面的规律?”

“对。”

“我们刑警队在调查的过程中反馈回来信息,同村的张云福经常去给死者送饭,咱们掌握的这三根手指节印会不会是他留下的?”叶茜也说出了我的疑虑。

“从新鲜程度上来分析,指纹的遗留时间不会超过五天。按照正常人的记忆力,五天以内的事情,只要他刻意做过,应该可以清晰地回忆起来。”

“你准备亲自问问这个张云福?”

我低头看了看手表:“对,明哥、胖磊以及老贤那里,基本上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所以我这边必须全力以赴,否则这个案件可能就黄了。”

“嗯!”叶茜表情凝重地点了点头。

“如果顺利的话,明早就应该有结果。你让刑警队的人通知张云福明天早上八点来科室,等我的分析结果出来,也好有个抓手。”

“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基本上靠仪器就可以完成。”

“那……那你……”

因为案件紧迫,现在李芳死了,她的儿子张庆生下落不明,我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案件上,所以叶茜话还没有说完,我便低头开始观察从现场提取的痕迹。

“多……多……多注意点身体。”叶茜忸怩地说完这句话,轻轻地退出了检验室。

作为刑事技术警察,我们和其他的警种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外我们有个文雅的称号叫“警队中的科学家”。对于每一名技术警来说,要想提升自己的能力,最简单快捷的办法就是参加全国的培训班,听取学科泰斗分享最为精华的实战经验。就在侦破“鲍黑贩毒集团”案之后,明哥几乎拿出了科室所有经费,给我开启了最为充实的学习之旅。就好比玩网络游戏打怪升级,我这人物的经验条唰唰地往上涨,拦都拦不住。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在科学的海洋里遨游。”整整11个小时,就这样不知不觉被我“遨游”了过去。

吱呀!检验室的门被推开了,室外强烈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当我眼前还是一片漆黑的时候,我的鼻子却得到了极大的享受。

“豆浆、油条。”是叶茜的声音。

我揉了揉眼睛,看着叶茜因疲惫而有些发红的眼睛:“你昨天晚上没有回家?”

“没有。”叶茜轻轻地摇了摇头。

“那你在单位干吗?”

“该干吗干吗。你赶紧把饭吃了,都凉了。”叶茜忽然把东西往实验台上一放,转身就要离开。

“怎么说翻脸就翻脸!”我小声嘟囔了一句。

“张云福我给你喊来了,在明哥办公室呢!”

经过一夜的挑灯夜战,我总算得出了一个大致的结论。当然,有些结果还需要排除,所以一听到张云福的名字,我立刻手嘴并用,把那几根明显是刚出锅的油条,拼命往嘴巴里塞。

半小时后,我手里拿着一沓厚厚的报告走进了明哥的办公室。此时胖磊和老贤已经坐在屋里抽起烟卷来,从桌面上快要堆满的烟灰缸不难看出,他们早已等待多时。

三双布满血丝的眼睛告诉我,他们同样彻夜未眠。

明哥抬头用询问的目光看了看我。

“有点头绪!”我读懂了他的意思。

“真的?”老贤和胖磊异口同声。

“行,张云福你来问!”还没等我回答,明哥主动给我让出了座位,但脸上读不出任何表情。

在我们科室,不管是询问证人还是讯问犯罪嫌疑人,从来都是明哥的活,他这么一说,我有些慌神。

明哥甩给我一支烟卷:“我们三个和叶茜那边暂时没有什么新的进展,你结合你掌握的情况询问就行了,我会在一旁给你做补充。”

“该来的总会来的,小龙!”胖磊给我一个鼓励的眼神。

我点燃烟卷,深吸一口,慢慢地吐出。当烟卷烧到一半时,我有些忐忑地坐在了明哥的木椅上。叶茜见状,迅速坐在我身边,打开了笔录软件,双手准备敲击键盘。

一切准备好之后,我冲她点了点头,接着把目光转移到坐在软椅上的张云福身上。

“张云福。”因为我暂时还没有捋清楚从哪里开始询问,所以便喊了他的名字,好让他集中注意力。这也是菜鸟第一次询问惯用的招数。

听我这么一喊,张云福本来还弓着的身子,立刻直了起来:“到!”

我边吸烟边打量坐在我对面的老汉,他年纪有65岁上下,因为是庄稼人,身体还很硬朗。现在正值春季,他很应景地穿了一身还算干净的春装:一件蓝色条纹大码西装,一条藏青色的西装裤,脚上套了一双锃光瓦亮的老式圆头皮鞋,裤脚边缘处,墨绿色的棉袜**在外,相当扎眼。

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可在我心中,他暂时还被列为嫌疑人,所以我对他并没有什么好态度。

我皱着眉头又从上到下打量了他一遍,最后把视线落在了他的脚上。

科室的其他人都屏气凝神,生怕打搅我,连一向跟我对着干的叶茜,也很识趣地在一旁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

“屋里打翻的那碗饭是你送的?”我开始切入正题。

“对!”张云福可能感觉到了我的态度并不是很友善,恭恭敬敬地回答道。

“你对死者的家庭情况是否了解?”

“啥叫家庭情况?”张云福一愣。

“就是她家里的情况。”由于一夜未眠,我有些不耐烦。

“我们是一个村子的,多少知道一点。”

“什么叫多少知道一点?我们调查过,村子里只有你一个人给死者送过饭,你和死者的关系肯定不一般,把你知道的仔仔细细说出来,不要给自己找麻烦!”

他听出了我语气里警告的意味,战战兢兢地点点头。

看到他这种表情,我把手指缝中早已熄灭的烟头扔进烟灰缸,接着往椅背上一靠,长舒一口气:“说吧!”

张云福抬头看了我一眼,停顿了几秒钟,开口说道:“芳儿,哦不,是死者。”

“你就按照你的叫法说,没必要学我。”

“欸!”张云福点了点头接着说,“芳儿男人张丛宝跟我小儿子是一个辈分,我比丛宝他爹还大几岁,我们是堂兄弟,按照辈分,芳儿应该算我的侄媳妇。”

室内响起了噼里啪啦的打字声。

“丛宝和芳儿有个男娃,叫张庆生,今年虚岁七岁。庆生这孩子可是个苦命的娃!”张云福用手掌抹了一把他那张布满岁月痕迹的脸,有些忧伤地感叹了一句。

“怎么说?”

“这事还得从六年前庆生出生那会儿说起。”张云福换了一个姿势,“庆生刚出生,头一胎又是男娃,丛宝一家那叫一个高兴,光娃的满月酒在村里就摆了整整三天。可也就几个月的热闹劲,后来的事简直像撞了邪。”

“撞了邪?”

“你不知道,我侄儿丛宝长得那叫一个丑,连我儿一半都赶不上,家里又没啥钱,可芳儿却长得相当水灵,当时在我们村里,绝对算得上一枝花!你说,这么漂亮的黄花大闺女怎么会看上我那丑八怪侄儿?”

“难道里面有原因?”因为目前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分析,不排除仇杀、情杀的可能性,所以一听到这儿,我们所有人的耳朵都竖了起来。

“有,怎么没有!”

“说说看。”

“芳儿娘家就在我们村30里外的小李庄,听我们村的媒婆说,芳儿家的祖坟风水不好,克夫,芳儿她姐就把她男人活活给克死了。她家里这事,在十里八村都传开了,所以芳儿才找不到男人,也只有我那个侄儿不信邪,可到头来呢,年纪轻轻就给克死了。”

我本来以为是直接关系到破案的矛盾点,可听他说得越来越邪乎,我却越来越没有听下去的欲望。

“张丛宝具体是怎么死的?”明哥开口问了一句。

“哦,掉水塘里淹死的。”

“仔细说说!”我把问题接了过来。

“我记得应该是庆生五个月大的时候,丛宝带着娃去赶集,那天正好逢大集。”

“大集是我们自己的叫法。我们农村买东西可不像你们城市,去个超市啥都能买到。集市一个礼拜只有逢单才开张,礼拜一、三、五人少,我们叫小集;礼拜天是人最多的时候,我们叫大集,大集也是最热闹的一天。”

“嗯,你接着说。”

“丛宝这孩子啥都好,唯一一点,就是好赌,一到逢集就要赌两把。当年他把庆生放在背篓里,只顾自己押宝,等钱输光了才发现庆生不见了。”

“不见了?”

“对,被人拐跑了,卖到了山里。丛宝他爹妈因为这事害了心病,不到六十就走了。娃被拐的那两年,丛宝他们两口子天天哭成个泪人,地里的庄稼也荒了,塘里的鱼也不养了,一家人起早贪黑地找娃。就在娃被拐的第二年,丛宝因为身子虚,掉进水塘里淹死了,芳儿因为受不了打击一口气没上来,瘫在了**。”

“后来呢?”

“娃被拐的时候,丛宝报了110。就在第三年,外地的公安竟然把庆生给送了回来,说是人抓到了。那个老拐子2还给芳儿赔了几万块钱。”

“那个拐卖庆生的人你认不认识?”

“生面孔,不是我们那边的人,听说好像住在集市附近,具体在哪里我也不清楚。”

“你们打过照面?”

“我没见过,我是听别人说的。”

“怎么说的?”

“说这个老拐子也就30岁上下,因为这事被判了五年大牢。”

“五年?”听到这个年限,我开始在心里盘算起来。

如果这名拐卖张庆生的嫌疑人因为被判刑而萌生怨念杀人,好像也能说得通。张庆生今年满打满算才六周岁,嫌疑人在其三岁的时候被抓获,也就是说,嫌疑人还剩下最多两年的刑期,不过,除非他有特别重大立功表现,否则不可能减刑两年出狱。换句话说,这名嫌疑人虽然有作案动机,但可能不具备作案时间。

几秒钟之后,我在纸上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张庆生被解救回来的时候才三岁,李芳又瘫痪在床,这些年都是你资助他们?”听到这儿,我对他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

“不是,我也就是最近一段时间才断断续续给他们娘俩送饭的。”张云福回答得倒是诚恳。

“那家里没有劳动力,他们的生活来源是什么?”

“在我们农村,嫁出去的闺女就是泼出去的水,本不应该跟娘家有什么瓜葛,可芳儿他们娘俩实在是太可怜,庆生被送回来的时候,芳儿的娘就把他们娘俩接过去住了一年。可好景不长,她娘一脚没踩稳,后脑勺着地,把自己给摔死了。芳儿她爹死得早,她的几个姊妹过得又不行,所以芳儿他们娘俩只得又回到了咱们村子。”

“难道是靠村里的人救助活着?”

“那你为什么最近开始往他们家送吃的?”

“我……”张云福听我这么问,突然停顿了下来。

“嗯?”我用笔在纸上画了一个圈。

“我也是看他们娘俩怪可怜的。”张云福挺了挺腰杆子。

“那你前两年干吗去了?”

“前两年不也是怕村里人的风言风语吗?”

“为什么现在不怕了?”

“那时候我小儿子还没办事,我怕名声坏了,儿子不好找媳妇。现在我小孙子都快出世了,怕那些干×。”张云福爆了句粗口。

“行了,你接着往下说吧。”

“要说庆生这孩子真是太懂事了,每天天不亮就出门捡破烂,中午回来一趟给他娘端屎端尿,再弄点热乎的饭菜给他娘吃,下午还接着出去,一直到太阳落山才回来。不管刮风下雨,天天如此。”

“张庆生天天去哪里捡破烂?”因为目前他没有一点音讯,所以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三公里外的镇上,这附近也只有那里的垃圾桶里能捡到东西。”

“你去死者家中时,有没有触碰过死者家的物品?”

“物品?”

“有没有摸过她家的家具,从里面拿走过东西?”

张云福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她家都那样了,还有什么东西能拿?”

“确定?”

张云福信誓旦旦地把右手举过了额头:“我敢赌咒!”

“行,我相信你!你穿多大码的鞋?”

“41码。”

“你把左脚的鞋袜脱掉。”

“脱鞋子干啥?”张云福有些纳闷地看着我。

“哎呀,让你脱你就脱!”胖磊不耐烦地喊道。

“大嗓门就是催化剂”,胖磊这句堪称经典的口头禅,在这个时候那是相当好用。

张云福三下五除二拔掉皮鞋,拽掉棉袜,一股子酸臭味扑面而来。

“汗脚!”张云福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我抬头瞄了一眼,很快便让他重新穿上。

“行,问题我基本问得差不多了。”

“那我是不是能走了?”张云福早就如坐针毡。

“你为什么要给李芳娘俩送饭,在这个问题上你说谎了。如果不说实话,你别想出这个门!”关键的问题已经问完,接下来就该拔掉这个老家伙的狐狸尾巴了。

“说谎?我……”

“到底是因为什么?”我猛地一拍桌子。

张云福惊恐地望着我,估计他心里也很纳闷,我是怎么看出来他在这个问题上撒了谎的?

“这是一起命案,我还是那句话,别给自己找麻烦!”我已经不是单纯地警告那么简单了。

张云福这次真的受到了惊吓,他哆哆嗦嗦地说道:“几个月前,我在庄稼地里除草,看见庆生手里拿着麻袋,哭喊着朝我这边走来。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他娘吃不下饭,病重了。我割完草就到芳儿那儿走了一趟,我看她脸白得就跟一张纸似的,吓人得很。我就问芳儿怎么样了,她告诉我她患了啥并发症,疼得要死要活,怕是撑不了多久了。因为她家宅基地后面就是俺家的菜地,如果芳儿真的死了,像她这种情况,那她家的宅基地村里要重新分,我就寻思着给芳儿送送饭,让村里人能看见,这样我也好有个说道占了她家的屋。”

“行了,你回去吧!”我下了逐客令。

张云福如释重负,灰溜溜地跑出了办公室。

“小龙!”

正当我想起身时,叶茜喊住了我。

“啥事?”

“你刚才怎么知道他撒了谎?”

“看眼神!”

“看眼神?”

“对,这也是审讯的一种技巧,主要是在问话的过程中观察对方瞳孔的大小反应。”

“哟嗬,你现在完全是一副审讯专家的派头!”叶茜捏着下巴,上下打量着我。

“得,不说了!”面对她的调侃,我佯装生气。

“你觉得你不说,出得去这个门吗?”叶茜学着我刚才问话的口气。

“小龙,叶茜,抓紧时间去会议室!”走廊上传来胖磊的叫喊声。

“得得得,不开玩笑了,这到底是什么高深的学问?”叶茜收起了嬉皮笑脸。

我清了清嗓子解释道:“我是从两点来判断的,第一就是在询问时观察瞳孔。人的瞳孔,会受到人体交感神经的管控而呈现不同的形态,当人紧张或者陷入情绪的困境而不知所措时,会自动启动交感神经系统,造成瞳孔放大,这是人意志无法控制的,通过这个我可以分析出张云福说话时是什么样的情绪。”

“另外就是观察被询问人的眼球状态,一般情况下,当被询问人回忆场景或者案发过程时,会有眼球往左上移动的动作;当他集中注意力倾听我的问话时,他的眼球往左方移动;但是如果他是在说谎创造虚构情境,他的眼球会向右方偏移。我就是结合这两点判断出张云福刚才说了谎。”

“你的意思是说,你一边询问,还一边观察了他的瞳孔和眼球动作?”叶茜瞪大双眼等待我的确认。

“对!”

“变态,变态,太变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