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案 白色恋人2

“现在有三个问题解释不通。”明哥在听完老贤的汇报后,亲自登船提出了疑问,“第一个问题,死者的伤口。3具尸体炸伤最为严重的是面部,手脚均完好无损。要想形成这种伤,需要3个人距离炸点位置很近,且要处于坐立姿态。”明哥说着,用脚在地面用力踩踏,当他的脚踩在沙发附近时,皮鞋底有了明显的弯曲,“地板有凹陷,附近1米范围内损毁严重,我所站的位置就是炸点。从地面的燃烧残留物来看,炸点处曾摆放的是茶几。爆炸前,3名死者是坐在沙发上,面向茶几的。”

“国贤刚才说,液化石油气爆炸需达到三个条件:相对浓度,密闭空间以及明火。前两点暂且不表,但‘明火’到底是什么,却无法解释。通常情况下,室内明火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电路火源;第二种,点火工具火源。茶几上不可能走电路,排除第一种可能;可如果是后者,利用点火工具,那3人中,必定有人的手部会被炸伤,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难不成真有第4个人在场?”我问。

明哥摇摇头:“气体爆炸是一瞬间的事情,如果是第4个人点的火,那他自己也跑不掉。”

胖磊:“难道是我们不知道的高明手段?”

胖磊的假设,被老贤反驳:“这可是个密闭的空间,火源不可能从外界进入,而且爆炸的速度极快,若有第4个人,除非是神仙转世。”

胖磊:“也就是说,爆炸发生时,除了3名死者,绝对不可能有第4个人在场?”

老贤不置可否:“理论上是这个样子。”

胖磊一拍巴掌:“妥了,可以结案了。反正3个人都不是什么好人,咱们也不用管他们到底是黑吃黑还是怎么样,这些人贩毒,被炸死也是自作自受。接下来案子交给禁毒大队,齐活!”

明哥表情严肃:“我觉得本案远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简单。接下来我要说的第二个问题,是3个人的衣着。虽然3个人的衣物都有不同程度的烧毁,但从衣物的残留还是可以辨识出衣服种类的。1号男尸,上身穿一件花色长袖衬衫,内衬黑色背心,下身是一条破洞牛仔裤,脚穿塑料人字拖;2号男尸,身穿成套蓝色工装服,脚穿黑色胶鞋;3号男尸,上身西装衬衫,下身西装裤,左手戴一块价值10万元的浪琴男士手表,脚穿棕色皮鞋。从这3个人的衣着打扮来看,根本不像是自杀该有的模样。”

“最后是爆炸动机。舱门的通风口全被拧死,煤气罐是有人故意拿进休息舱的。从这两点来看,舱内的人似乎已经做好了引爆的准备,如果不存在第4个人,那这3个人自杀的动机是什么?国贤推断,这艘船是一个毒品加工点,但我们并没有在这里起获任何毒品,加工好的毒品去哪里了?是人都惜命,如果这3个人连命都能豁出去,这背后到底隐藏了多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又是什么?”

本来还很乐观的我们,被明哥的一番话说得哑口无言。

“这起案件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明哥接着说,“有三件事要去办。首先,联系禁毒大队,看看他们是否掌握这艘船的情况。其次,组织分县局技术室的所有技术员,以平方厘米为单位,分离船上的所有爆炸残留物。最后,等国贤安排妥当,我们一起去殡仪馆,对3具尸体进行法医解剖。”

下午2点,尸体被送到了殡仪馆西南侧的解剖中心,当3名死者被平放在解剖**时,明哥又发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疑点。

“3个人的致命伤均为爆炸引起的颅腔出血,其中1号和3号尸体的口、鼻、眼以及面部肌肉完全撕裂,基本无法辨别长相;2号男尸除口、鼻完全撕裂外,面部其他部位相对完整。这么看来,爆炸是在1号和3号面前发生的,2号距离稍远一些。令我感到奇怪的是,3个人的袖子外侧都没有受到任何爆炸的影响,这有些说不通。”

明哥话音一落,我立刻翻开了3个人的衣袖,结果和他说的一样,3个人的袖口很干净,干净得甚至连火星都没有迸溅到。这个发现,让整个案情发生巨大的转变。为何这么说?这还要从人的应激反应说起。

当我们突然受到有害刺激时,身体的下丘脑会释放出肾上腺皮质激素,肾上腺皮质激素浓度增加时,糖皮质激素也会大量分泌,在多种激素的刺激下,人体会产生相应的反应。如尖叫、奔跑、反抗等;而当我们面临无法逆转的危险时,我们的大脑会在一瞬间发出指令,做出双手保护头部的动作,这也是一种本能反应。

液化石油气遇明火会瞬间爆炸,假如爆炸时3个人有应激反应,那爆炸产生的火焰,最先灼烧的必定会是3个人的衣袖外侧,而案件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在爆炸发生时,3个人连应激反应都已丧失。再结合3个人面部炸毁如此严重的情况,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爆炸时,3个人并非处于意识清醒的状态。如果是这样,问题又接踵而来,3名死者都没有意识,室内的明火又是谁点燃的?

解剖室内都是这行的“老司机”,很多事情不需要说透,大家都心知肚明,从所有人严肃的表情看,本案已开始偏离轨道,往不好的方向发展。

法医解剖依照程序进行,明哥将死者的衣物脱去,开始观察尸表。

“3具尸体除爆炸伤外,无明显外伤。尸表无明显尸斑,爆炸伤口有大量血迹粘连,尸僵刚刚形成,大小便尚未失禁,尸体眼角膜混浊度不高。种种尸体现象证明,爆炸发生时,3人还有生命体征;确切地说,他们是被炸死的。”

我说道:“被炸死,却没有应激反应,那只有一种可能,爆炸时3个人处于昏迷状态。”

明哥看向老贤:“死者的胃内容物要重点化验。”

老贤:“明白。”

明哥继续分析:“1号尸体,35岁左右,身穿花衬衫牛仔裤,手掌指节老茧较厚,他应该在船上负责掌舵;2号尸体,40岁上下,身穿全棉工装服,老茧集中在指尖,常做手工活儿,他负责加工毒品的可能性很大;3号尸体,45岁左右,衣着讲究,3个人中他的年纪最大,应该是3个人的头领。咦,这个是……”

明哥从老贤手中接过放大镜,对准了2号尸体右眼的位置,在凸透镜的帮助下,死者右眼框内的一圈红肿变得相当明显。“如果是眼眶外侧还好理解,眼眶内侧为什么会出现红肿?”

“哦,这个我可能知道一点儿。”老贤说,“我们在船舱内发现了高分子研磨机,这种机器主要的用途就是研磨玻璃粉末,但研磨出来的粉末并非都能使用,有时需要人工筛选出大小不符合的玻璃碎片,很多毒品加工者都会用一种眼戴式放大镜,这种放大镜宝石商人用得较多,长时间佩戴,会造成眼眶红肿。”

明哥突然眼前一亮:“眼戴式放大镜?现场有没有发现这种东西?”

老贤摇摇头:“这个东西很小,不容易被发现。”

“现在就打电话给负责分离物证的技术员,让他们在现场一定要仔细搜索可能是眼戴式放大镜的碎片。”

在分县局法医的帮助下,尸体解剖很快结束,老贤也在第一时间内将死者的胃内容物送到了检验室。

为了确定案件性质,我们临时开了一次小会,叶茜应邀参加。

叶茜:“冷主任,禁毒大队那边已经联系过了,他们并不掌握这艘船的情况,现在3名死者身份不详。”

明哥:“干着贩毒勾当的人,绝对不会那么轻易暴露自己,刑警队没调查出线索也在意料之中。法医解剖除了确定死因、死者大致年龄等基本信息外,暂时没有头绪。焦磊,你那边呢?”

“没情况。”

“小龙和国贤,你们两个谁先来?”

“我先来吧。”我自告奋勇,“爆炸船上的物证还没有分离完全,我暂时只把3支手枪做了检验。通过枪体分离,3支手枪为同一品牌,全重0.85公斤,枪宽30毫米,枪高128.5毫米,口径7.62毫米,弹匣容量8发,有效射程50米,弹头初始速度每秒420米至440米,最大射速每分钟30发;这些数据和国产的54式手枪基本吻合,原先我还猜测这些是不是军用手枪,但仔细观察枪支内部构造后我发现,3支手枪极有可能是黑市上最畅销的‘HL大黑星’。”

叶茜:“‘HL大黑星’?那是什么枪?”

在我们这些人中,叶茜算是个用枪高手,就连她都没听说过,想必其他人肯定也是一头雾水。因为枪弹是痕迹检验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所以我对枪械的理论知识一点儿都不陌生。我解释道:“国内有一个十分有名的枪械黑市,位于HL县,那里被枪贩子称为‘黑枪三角区’。相传民国时期,青海军阀马步芳的军械师全是HL人,新中国成立后这些军械师被遣散回家,他们便把造枪手艺传承给下一代,所以HL很多人都会造枪。那个地方的造枪高手,只需要一根有膛线的钢管,就能造出杀伤力巨大的仿54式手枪。因为技艺精湛,‘HL造’在枪械黑市也算是一个品牌。54式手枪在有效的射程内穿透力极强,在黑市上需求量很大。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久而久之,HL的一些造枪高手便把制作仿54式当成了主业。”

“我们国家生产的77式手枪和54式手枪的枪柄上均印有黑色五角星,77式手枪个头小,被枪贩子称为‘黑星手枪’或‘小黑星’,54式个头稍大,又被称为‘大黑星’。”

“‘HL大黑星’除了做工精湛外,其枪身和枪柄没有任何标记,但为了区分,造枪者会在枪支的套筒内打上4个数字,是HL县的行政区号。”

叶茜问:“既然知道了枪支来源,是否能查到线索?”

“‘HL大黑星’在市面上极为常见,我们发现的这3支枪,枪膛磨损程度不一,说明每把枪使用时限不同,我怀疑这3支枪可能不止经过一个人的手。”

叶茜:“多次转卖?”

“不排除这种可能。”

见我已经合上笔记本,明哥看向老贤:“国贤,你收尾。”

老贤面色凝重:“我这边主要是胃内容物的检验。经分离,3名死者胃内食糜消化不明显,爆炸发生前,三人刚进食过。”

“分离胃内容物,得出食材种类有:卤牛肉、卤猪耳、烤五花肉、烤鱼、烤腰子等。除此之外,3人吃饭时均饮用了白酒,血液中酒精浓度每百毫升小于80毫克,并非处于醉酒状态。”

胖磊问:“没有醉酒?又没有应激反应,这是怎么回事?”

老贤拿出一份报告,不紧不慢地解释:“3人在爆炸前绝对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因为我在食糜中检出了三唑仑的成分。它是一种强烈的麻醉药品,口服后可以迅速使人昏迷晕倒,见效迅速,药效比普通安定强45到100倍。0.75毫克的三唑仑,能让人在10分钟内快速昏迷,昏迷时间可达四至六个小时。药品易溶于水及各种饮料,也可伴随酒类共同服用。经分析,3名死者服用的三唑仑溶于白酒之中,其浓度足可以让3个人昏迷24小时以上。”

“老贤,照你这么说,爆炸发生时,3个人一直昏睡在沙发上?那火是谁点的?”胖磊问。

明哥:“有一种情况可以解释。我刚才联系了分局技术室的胡主任,他在爆炸残留物中找到了一个金属圆筒,直径3厘米,虽然圆筒中的玻璃镜片被炸碎,但从它的外观基本可以认定,它就是国贤所说的眼戴式放大镜。”

“我们看2号死者的着装,他身穿棉质工装服,显然,吃饭时他还没有来得及换衣服,眼戴式放大镜作为他随身携带的物品,在吃饭时被放置在茶几上也解释得通。

“胡候提供的报案材料写得很清楚,爆炸发生在早上8点左右,那个时候太阳已经升起,云汐市上空有充足的光照。”

“眼戴式放大镜的中间区域有一块小的凸透镜。而凸透镜有聚光的作用,当外界的光线射入,经凸透镜聚光,很容易点燃茶几上的物品,如此一来便可引爆液化石油气。”

“还能这样?”叶茜惊呼。

胖磊一拍桌子:“这3个人作恶多端,看来老天都要收了他们!”

“死者体内检出了三唑仑,他们不会傻到自己给自己下药,也就是说,本案还有第4个人?”我抓住了重点。

明哥:“对,而且这个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置3个人于死地。”

我有些疑惑:“既然嫌疑人的动机是杀人,那他的作案方式怎么会这么匪夷所思?”

“其实也不难理解。”老贤解释道,“由于新闻的误导,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液化石油气和煤气是一回事,我猜测,嫌疑人主观目的是先将3个人迷晕,再用液化石油气将他们毒杀,谁知液化石油气没起作用,反而是意外发生的爆炸将几人置于死地。”

案件定性后,命案现场勘查机制重新启动,整艘爆炸船的取证和检验工作持续了4天。为了查清死者的身份和具体犯罪行为,明哥将3个人的头部割下,经处理后,送往刑警学院进行颅骨复原。

所有线索在6天以后汇集,本案第一次正式的案件碰头会由明哥主持召开。

明哥:“叶茜,死者的身份调查得怎么样?”

“基本查清楚了。”叶茜拿出几份问话笔录,“我们将颅骨复原出的照片交给禁毒大队,经知情者辨认,这3个人为拜把兄弟,大名不详,只知道绰号。1号死者,绰号‘烟杆’,在3个人中排行老小。2号死者,绰号‘大圣’,他是一个制毒行家。3号死者绰号‘道北’,是3个人的老大。他们三个在云汐市专门供应‘吸货’,也就是烤制的海洛因。禁毒大队那边早就把3个人列为头号追查对象,但无奈的是,这3个人在贩毒圈中,只有少数被抓的大毒枭才见过几面,其他的马仔只是听过他们的外号。据说‘大圣’的制毒手艺极高,他们的货在圈里很好卖,几乎是供不应求。禁毒大队也曾查实过一些线索,想顺藤摸瓜,但这帮人做事滴水不漏,很难继续跟进。就连禁毒大队也没想到,这帮人能把制毒工厂建在泗水河上。”

明哥:“他们的毒品上线查到了没有?”

“正在查。”

“他们是如何进行毒品交易的?有没有专门带货的马仔?”

“也在查。”

“别的情况还有没有?”

“暂时就这么多。”

明哥接着说:“法医和视频均没有新的线索,本案后续的检验工作均是由小龙和国贤完成,你们两个谁先说?”

老贤:“先让小龙说一下痕迹检验的情况。”

我没有推辞,翻开了笔记本,说:“船屋损毁严重,好在爆炸威力并不大,底层船舱保存完好。排除干扰鞋印,我在船舱中找到了一串可疑足迹,鞋底花纹为格块状,鞋长42码,男士运动鞋,从鞋底制模的款式看,这双鞋的价格在200元以上。地面鞋印凌乱,舱内的铁皮柜门上均留有男性指纹。船舱是一个小型制毒工厂,但我们并没有找到任何毒品,所以我有理由怀疑,嫌疑人在作案后可能将毒品洗劫一空。”

叶茜:“难道他的作案动机是侵财?”

“不排除这个可能。”我继续说,“船舱勘查结束,接着便是船屋。为了复原船只,我特意找来了泗水河上的改船行家。根据电路走向,基本勾画出了船屋原貌。”

“船屋分3个区域,分别是驾驶舱、休息舱、厨卫区。驾驶舱是全封闭的,有一圆形金属门,它就是通往毒品加工地的唯一入口。值得注意的是,这扇圆形金属门上分布有电路,而且在门的内侧还有一个可以伸缩的金属杆,也就是说,这扇门是通过电路开关控制的。死者都是贩毒人员,警惕性不会低,他们不会傻到把开关摆在明面上,嫌疑人能打开这扇门,说明他对这里很熟悉,可能不止一次上过这艘船。”

“接下来是休息舱。我在休息舱西南角的柜子后方,发现了一个暗格,暗格长55厘米,宽45厘米,高72厘米,内装一个金属保险柜,开锁钥匙就扔在柜顶上。柜内除了一些手枪、子弹和药品外别无他物。在保险柜内我也发现了嫌疑人的指纹。休息仓内的两扇舱门均是由电路控制的自动门,这种门一旦关闭,从外部无法打开,嫌疑人只有得到死者的许可才能进舱,这么看来,凶手和死者是相互信任的关系。”

“最后是厨卫区。可能是考虑到油烟等问题,厨房、卫生间均为露天设计,登船的绳梯搭在卫生间的尾部,该区域未发现明显痕迹。”

“结合现场痕迹,我大致推断出了整个作案过程:嫌疑人利用绳梯登船,进入船舱,将3人迷晕后,快速洗劫毒品和财物,然后将煤气罐搬进休息舱,从舱里侧封死排气孔,最后拧开煤气罐离开现场。”

“一人作案?有无帮手?”明哥问。

“现场痕迹反映出是单人作案。”

“嫌疑人的基本特征是否掌握?”明哥又问。

“分析成趟足迹,凶手为男性,身高一米八左右,中等身材,年龄范围在20岁至25岁之间,无残疾。”

见我已说完,明哥提笔记下要点,然后看向老贤:“理化检验有没有什么发现?”

“有一点儿线索。”

“说说看。”

“那我先从液化石油气说起。现场发现的煤气罐容量为15公斤,但据我所知,并不是罐体标注多少,就一定能装多少。为了确定煤气罐的准确容量,我去加气站将煤气罐装满,发现罐体的实际容积为13.5公斤,和标注值相差1.5公斤。”

“得知数值后,我做了一个简单的侦查实验。现场煤气罐的阀门缝隙为3毫米,按照阀门每拧动一圈扩缝1毫米计算,嫌疑人一共拧动了3圈,这也是阀门可以拧出的最大值。在这种情况下,罐内的液化石油气会在6分12秒内完全释放。”

“液化石油气在密闭的空间内,要达到一定的浓度才可以发生爆炸。据我们国家出版的《燃气工程技术手册》上记录,液化石油气与可燃气体混合后的爆炸范围是1.7%至9.7%。也就是说,100立方米的空间内,液化石油气要占到1.7到9.7立方米才能发生爆炸。”

“经测量,休息舱长约15.6米,宽5.2米,高2.7米,共计219立方米;若是在休息舱发生爆炸,那么液化石油气的浓度要在3.7立方米至21立方米之间。按照1公斤液化石油气约为0.48立方米计算,案发时煤气罐中的液化石油气必须保证在7.7公斤至43公斤之间。而从爆炸的威力来看,罐内的液化石油气要远远大于最低值,7.7公斤和满罐13.5公斤之间仅相差5.8公斤。我猜测,现场发现的这罐液化石油气压根儿就没用多少,很可能是新换的。我在钢瓶底部找到了厂家的联系电话,或许他们能给我们提供一些线索。”

“国贤老师,电话号码多少?”叶茜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