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前言

我小学时上了六年的画画兴趣班。

周末两个下午,老师都特别年轻、特别有意思,会一边讲鬼故事,一边瞅着我们趴桌子上画画。那时班里的孩子年纪都小,画得乱七八糟却又偏偏喜欢相互炫耀。

“你画的小兔子真可爱。”

“我画的是小狗。”

画画曾一度荣升为比写文还让我感兴趣的爱好之一,不过对于我来说,除了数学之外的其他东西学起来都挺有意思。

高中毕业后,我一度以为老天爷开眼,长这么大终于不用学数学了。

然后我学了金融,学了高等数学,现在的我学了比高等数学更让人掉头发的计量经济学。

在写这篇文的间隙,还偶尔会在大半夜冒着猝死的风险疯狂赶一堆有复杂公式的作业。全世界最大的工程莫过于甲方老师等着我们这些监理上传工作后统一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监理就得在赶工期截止前改到吐血。

老天终究还是蒙上了我的眼。

关于“长大以后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这样的话题永远是老师最爱提的问题,回首过往,我写过作文,码过演讲稿,还在课堂上被叫起来阐述,但回答起来总归只是那几个标准大众答案:成为老师,成为警察,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我可以在纸上侃侃而谈,把那些平凡无奇的职业夸得天花乱坠,但其实直到现在,我从来都不曾真正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从小学到大学,从九门主课到现在复杂的金融计量,我学习的每一项内容,做出的每一项选择从来都是基于父母的诚恳建议,又或者是那些所谓“很好找工作”的热门专业。

我喜欢我现在学的东西吗?不知道,好像不太喜欢。

所以有时我就会想,要是我当初并不是选择了金融,要是我高二选择成为艺术生,我走的路会不会和现在不一样。

但也没什么可想的,我还能写文,还能慢慢学习新的知识,我还年轻,我还有很多种可能。

一直觉得能让一个人放弃的原因,并不是这件事本身有多么困难,而是当你满怀期待为之努力时,周围的人都在你耳边拼命告诉你:你做得不对,你这样做没有意义,你注定是个失败的人。

其实很多人的人生并没有遇到那些可以无条件为你两肋插刀的好友,可能终其一生,永远只有你一个人为之坚持。

但你若是遇不见支持你的光,就干脆自己成为那道光芒吧,努力一下,扑腾一下,不求闪瞎别人的钛合金眼,但求做一个比500瓦灯泡还要亮的小小太阳。

因为直到最近我才懂得了一个永不会改变的真理:这个世上没有无意义的事,关于“做自己喜欢的事业”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对了,我特别喜欢程梓星。

他并不是一个很完美的人,他总是摆着一张“你欠了我好几百万没还”的傲娇脸,不擅长使用所有家用电器,会一月掉三次手机,会一本正经地毒舌,把别人推到气死的边缘。

但他也足够好。

他聪明,长得比女孩子还要好看,只要不说话就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青涩年纪时会接盗版漫画稿帮禤子轶的妈妈补手术费,用了四个身份默默陪伴了鹿呦四年迷茫的时光。他有比所有人都要坚定的信念,从很早以前,就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脚下踏出的每一步的意义。

生来骄傲之人,不曾折腰半分。

但骄傲从不与温柔相斥。

爱之于他,不是花言巧语,不是糖衣炮弹,而是在一个女孩最艰难的时光里一直站在她的背后,看她悲伤,也看她欢笑;看她跌倒,也看她咬牙站起。

这份信仰,它穿过所有荒芜和黑暗来到你的世界,告诉你,我很爱你。

而鹿呦大概是我们所有人,普通、胆怯,亦有无法放弃的坚持,自喻尘埃却依旧渴望珍珠的灼灼光泽,度过高中最苦的求学日子,最终在漫长的人生路中找到了自己的光。

并不是说我们非要成为一个如何如何的人,世上有精彩出色的人生,亦有碌碌无为的幸福。

无论哪一种,皆是值得。

你站在街口,低头总能看到阴影;但若你抬头,也能见到月光。

骄傲、无畏,支持着我们慢慢走到了今天,走到了正式与你相遇的今天。

Everything that downs me makes me wanna fly.

我们都是世界上最棒的小孩。

我们要永远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