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如果因为爱

我们在第三日的傍晚抵达湖村,在湖村客车站见到宋秦,他面色红润,精神十足,阳光之下笑的晴朗,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

我的心脏再次紧张收缩,与宋秦和齐予第一次见面的那天下午一样,因为希望而激动收缩。

季妩下车看到他,连日来阴霾的情绪霎时消散,笑着跑过去,和他热烈的拥抱、接吻,旁若无人地挥洒年轻的爱情和**,宋秦抱着她旋转,大声问道:“想我吗?”

季妩大笑着回答:“想!”

宋秦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我也想你!”

我们三个人在一旁默默的旁观这一幕,谁都没有出声打断。

这次来,季妩和宋秦住在宋秦的外祖父家,我和朗冶还有齐予依然住在周婆婆的小院子里。老婆婆还记得我们,忙不迭地打扫了屋子,又进厨房,做了小甜品送过来。本来是其乐融融的重逢,然而因为重逢的目的,所有人都高兴不起来。

傍晚吃过饭,季妩和宋秦散步归来,特意绕来周婆婆的院子,和我们道晚安。我看着宋秦若无其事的脸,不知道他究竟作何打算,不由得百爪挠心,连连给他使眼色,他却当没看见,只说明天要带我们去抓鱼,便笑着走了。

我愈发得百爪挠心。

然而朗冶却淡定的很,送走宋秦两口子之后,他若无其事地洗漱换衣服,准备睡觉,我在卧室里走来走去,他还很不乐意地皱眉:“转的我头晕。”

我说:“你一点都不急吗?”

他说:“急什么?”

我揪着被子,道:“宋秦到底是怎么打算的啊,他这样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是不是已经有解决办法了?”

朗冶眼皮都不抬一下:“都到湖村了,答案就见分晓,也不急这几天。”

我说:“可是我想知道啊,我一天不知道,一天不能放心。”

朗冶道:“你知道了就能放心?或许会更担心。宋秦现在不说,自然有他的考量和打算,揠苗助长向来没好事,你现在自己在这想破脑袋都不会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想的,不如省省力气,赶紧睡。”

宋秦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带着我们把湖村玩了个遍,从早到晚,行程安排的满满当当,捉虾捉鱼,挖藕划船,所有南方水乡最具代表性的活动全部不落单的玩了一遍。季妩每天都很开心,她的脸庞愈发消瘦,但神采却愈发飞扬。

谁都没有提起那个梦境,好像大家默契的把这个东西忘记,忘的好像从来没有发生。

然而这种开心却给我一种心里十分没底的感觉,宋秦玩的实在是太投入,太认真,就好像是……要把这一辈子所有的开心,全部一次性使用完一样。我几次想要问,却全部被朗冶拦住。

“不要问。”他的眼神温柔含笑,看着正在湖中划船采莲的男女,微微摇了摇头,又说了一遍,“不要问。”

不问,不代表不存在。

玩了七天之后,宋秦在深夜登门,依然是轻松愉悦的那副表情,明朗的好像刚刚和朋友游玩归来:“真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休息了。”

我倚在朗冶身边,惴惴不安的摇头:“没事。”

宋秦说:“小妩这两天瘦了很多,可能是那个梦……快到末日了。”

我们三个互相对视,又点了点头。

宋秦笑了笑,道:“我玩的差不多了,是时候可以引魂了。”

我狠狠一抖,哑着嗓子道:“引魂……是什么?”

宋秦含着笑意看了我一眼:“就是梦魇术啊,可以用引子引到另一个人身上。”

我说:“那你是打算……怎么样?”

宋秦道:“什么怎么样,引一下啊,梦魇术选定新的宿主之后,便不会再对原宿主造成影响,如果小心调养的话,被抽离的灵魂,会慢慢养回来。”

“我是斩梦人,注定要亲手杀掉她,可是如果我杀掉她,那和杀掉我自己有什么区别呢?既然如此,不如让我代替她,这样也可以去的安心一点。”

他说出这段话,脸上还带着微笑的表情,好像说的不是他要代替她去死,而是他和她……即将举行婚礼一样,发自内心的愉悦幸福。

我又问了一遍:“你是说,你要代替她……去死?”

宋秦点点头:“这个术,目前,破不了。”

齐予道:“但就算你死了,梦魇术还会去找下一个宿主。”

宋秦问道:“如果继续找下一个宿主,会找到小妩身上吗?”

齐予道:“不会,梦魇术的宿主只会是完整的新生灵魂。”

宋秦点点头:“那就好。”

齐予又强调了一遍:“就算你死了,梦魇术也会找下一个宿主。”

宋秦看着他,挑起唇角来漫不经心地笑了一笑,竟然有些调皮又狡黠的模样:“那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这么做,只是不想让小妩死掉罢了。”宋秦撇着嘴笑了笑,对我说,“明珠,能不能帮个忙?明天我有点事,帮我照看一下小妩。”

他临走的时候和朗冶目光相触,似乎是交换了一个眼神,又似乎只是简单的对视,我追着朗冶问了一整晚,他却一个字都不说。

宋秦第二天一大早就不见了踪影,不知道是早起离开,还是昨夜就已经上路,季妩醒过来不见他,以为他来我们这边吃早饭,一路迷蒙着睡眼找来:“宋秦在这没?”

她小臂上缠着白晃晃的纱布,其中隐约透露出干涸发黑的血迹。我盯着那个纱布看了一会,季妩注意到我的眼神,不在意地晃了一下胳膊:“不小心划伤了。”

朗冶在屋里不知道做什么,听见她的声音便走出来:“他去买点东西,你醒了先和明珠玩一会,我去找他。”

季妩急忙摇头:“我和你一起去。”

她心里……应该已经接受自己命不久矣这个现实了吧,很害怕会就此和宋秦阴阳永隔,才会这样担惊受怕,连一会的分离也不能忍耐。

朗冶皱着眉道:“你去干什么?添乱么?”

季妩不依不饶,一定要跟着朗冶一同去找宋秦,朗冶远远地看了我一眼,意思是,放倒算了。

我倒是没意见,问题是,这屋子里还住着周婆婆和齐予,好端端一个人忽然咕咚倒地,作为一个有着坚定有神论信仰的齐予,估计分分钟就能怀疑到我身上来。

朗冶收到我眼神所传达的讯息,皱了皱眉,准备编一个合理的理由让她留下,然而周婆婆却从屋里走出来,目光在季妩脸上顿了顿,很轻很轻地一声叹息:“让她去吧,看看也好,毕竟小秦是因为她才……”

季妩看着周婆婆,脸上有强作镇定的慌乱:“婆婆,宋秦在哪?”

她没有问发生了什么事,却问宋秦在哪。

周婆婆说:“在觉娘娘庙。”

季妩从来不知道觉娘娘的传说,只是听说它是个庙,脸色就有点白,一言不发地往外走,还带了点恼怒。

我追上去拉住她,听见季妩低声道:“你早就知道是不是?我问你,你不告诉我,朗冶也不告诉我,都让我去问宋秦,可他也不告诉我。这件事,从头到尾,都只是我被瞒在鼓里是不是?”

我默了一下,叹道:“无知者无畏,被瞒在鼓里,反而是最幸福的。”

季妩大声喊了起来:“我不想当最幸福的那个人,那个事情真相知道了又能怎么样,不就是没有人能救我,不就是一死吗?我父母都已经去世,也没有多少朋友,正好无牵无挂,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死了的确是没什么大不了,问题是,有人不想让你死。”朗冶追上来,正好听见季妩赌气的那句话,冷笑一声,如此作答。

从头到尾,如果不是我强烈要求,他都没有将这件事瞒着季妩的想法,在他的理念里,和这个人有关系的事情,就是这个人的责任,自然要她本人来承担。

季妩愣住,反问他:“你这是什么意思?”

朗冶顿了顿:“这件事情和我无关,和明珠也无关,我们两个牵扯进来,为了救你,反而阴差阳错造就了这个结果,反正你马上要见到宋秦,看他愿不愿意告诉你吧。”

季妩又开始发火:“我现在就想知道,而且他一定不会告诉我,他如果愿意让我知道,就不会这么多天来一个字都不说。”

朗冶毫不客气地反驳:“他不想让你知道,你却偏偏要去知道,你说你爱他,还这样逆着他的意思,和他作对,有意思么?”

季妩被噎了一句,一时间无言以对,嘟囔了一声:“我只想知道和我有关系的事情,这样也不行吗?”

湖村并不大,从周婆婆家到觉娘娘庙,步行也没有走很久,肖铉说他曾经来过一次,是个很破败的古庙,实在是所言非虚,然而正是因为破败,所以更显阴森。

庙里供奉着神像,一个白衣黑剑的女人,因为年代久远且没有翻修,白衣已经退成了土黄,然而黑剑却依然乌黑,应该是用黑色的原石雕琢而成。

宋秦就在那个神像前跪坐,面前凭空浮现出一张血红色的诡异图案,我动了动鼻子,问道一股浓郁的血腥味。一盅红色的**在图案正下方,**表面****漾漾,通过一条血柱源源不断地向那张诡异图案输送能量。

宋秦跪在那张图案前,一根极细的黑色丝线将他的中指与瓷盅联系在一起,瓷盅下压了一张昏黄的布帛,画了一柄黑剑。

和魂魄元神有关的禁术,通常都是取左手中指的血液为媒。我原本以为规模这样大的引魂之术,最少需要两个人的参与,原来他早上那样简短的告别,已经做好了最后一眼的准备。

季妩不知道这场法术代表什么,只是看到瓷盅下压的那柄黑剑,惊讶的浑身都在颤抖:“那柄剑……那是……”

朗冶道:“至你于死地的斩梦剑,和你推测的一样,那个执剑的人,是宋秦。”

季妩把手收回来,攒住心口的衣服:“那他是在做什么?毁了这柄剑吗?”

我和朗冶都没有出声,反而是慢悠悠跟来的齐予,旁观一阵后,发出了一声低笑,不知道是用来表达怅然,还是崇敬:“没人能毁掉梦魇术和斩梦刀,他爱你,不忍心你死在他的剑下,只能自己带着梦魇术,替你赴死……”

最后几个字变成自言自语的呢喃,模糊在静谧的空气里,可是没有一个人上前追问。

季妩的眼泪夺眶而出,猛地扑上去,想拥抱跪坐的宋秦,然而在离他三步之外被一层无形的力量阻挡,一步也不能向前,只能无力的哭泣:“宋秦,你在做什么呀,我不用你替我去死,你快回来呀。”

齐予走到我身边,说:“他不会听见了,斩梦人抱了必死的决心,他处在冥界与阳间的交界点,季妩这样的活人,不会接触到那个世界。”

她被阻挡在三步之外,徒劳地叫喊,然而他却一句也不能听见。季妩的双手撑在空气中,就像撑在一个透明的玻璃板上一样,慢慢滑下来,和宋秦一样双膝跪地,虽然是在哭泣,可面色却逐渐红润,逐渐鲜活。

“梦魇术正在离开她的身体,那些生机与活力补回来,被抽走的灵魂也会慢慢补齐。”齐予道:“我疏忽了,我从来没有想到,想让梦魇宿主活着,只要斩梦人愿意引魂到自己身上,带着梦魇术去死就可以……这样简单,而我没有想到。”

朗冶站在原地,一只手牢牢箍住我的腰,让我一步也不能走动,脸上的神色却依然感慨:“他能做出这个决定,不愧于英雄这个决定了。”

我们活过了百年,见惯了数百个生死,人世间所有最痛苦的事情和感情,不过于爱不得与生别离,那些撕心裂肺的生死之别虽然悲伤,可是看多了,便逐渐麻木。

唯有宋秦,从头到尾,都是微笑而洒脱,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做出的这个决定,当他决定从容赴死的时候,可有过一丝一毫的纠结,这三千浮华世界,竟然没有一个理由能够牵绊住他,能抵抗过求死的欲望。

“或许会有很多理由吧,但是都抵不过那一个人的生死。”朗冶说,“虽然不是为了所谓的民族大义,但他的确是我这几百年来,见过的第一个可以这样轻易又郑重地决定自己生死的人,和陈家山墓园里的先烈没有区别,都是英雄。”

“我先前,的确是有些看不起因为男女情爱而要死要活的人,这样旁观过他们之间的纠葛,却有些被震动,先前他们两个在一起,也没有让人觉得有多么刻骨铭心,竟然可以促使他做出这个决定,或许别人的爱情,作为旁观者,我们永远无法明白。”

“人生百世,能被一个人用生命来爱,虽然沉重,可的确是人之幸事,他从未告诉季妩勿忘我之类的话,可是有了这样的经历,终其一生,季妩都不会再爱上别人。”

“爱上过太阳的人,怎么会眷恋夜晚的流萤。”

说这些话的时候,宋秦的骨灰已经入土为安,季妩倾尽家产,为他在滨海的万寿山墓园里买了一块她能买到的最好的墓地。墓碑上并排刻着两个名字,已亡人的白字和未亡人的红字,虽然并列,可两个名字中间隔着一段不近也不远的距离,就好像是他们之间的爱情给我一直以来的印象一样,明明没有刻骨铭心,实际却是生死之约。

“明珠,你知不知道,看到他自愿结束生命的时候,我忽然很厌恶我自己,为什么那么贪生怕死,如果我安于天命,他便不会因此丧生,会娶一个很好地妻子,安稳地渡此一生。”

宋秦的碑文,是季妩亲手撰写,明明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却在石店里呆了两个多月,每一个字都是她亲手凿刻,写在小说里应该是感天动地的事情,在他的性命面前,却是那么微不足道。

“最初,我想离开你,可是我不敢。我怕我离开你,便再也找不到像你一样,对我这样好的人。”

“然后,我想离开你,可是我不敢。我怕离开你,便再也找不到像你一样,与我的生命如此契合的人。”

“后来,我想离开你,可是我不敢。我怕离开你,便再也找不到像你一样,让我如此深爱的人。”

“现在,我想离开你,可是我不敢。我怕我离开你,你的眼睛便不能再看这三千浮华,你的耳朵便不能再听这六方浮世,你的身体便不能再经历高山大海,你的感情便不能再经历喜悦悲哀。”

“我已长眠,你却长生。”

第二年盛夏的时候,季妩的最新长篇《战袍》出版,虽然是个古典的名字,却讲了一个现代的故事。文风一改平日的梦幻空灵,变得安稳而朴实,虽然是一篇带了玄幻色彩的文章,可玄幻的那一部分被处理的相当巧妙,平静而自然。以第三人称叙述的故事,丝毫没有感情上的渲染夸张,文笔冷漠的犹如一个毫不相干的旁观者,却因为这样冷而直白的句子,而让故事更加撕心裂肺。

书的扉页上印着两句她亲笔写下的句子,秀气的小楷有简单的连笔,每一个字都饱含深意:爱情本不夸张,故也无需渲染。

《战袍》出版后,季妩来了一趟店里,亲手给我送了一本,她的气色很好,想必是缺失的灵魂已经开始慢慢补养,那些能够预示未来的梦境已经不复存在,她的生活将回到正常的轨迹,安安稳稳地渡此一生。

“我封笔了。”她穿着黑裙子,裙上绣着银色的花蔓,丝绸料子在日光下反射出滑腻的光,衬得愈发肤白如玉,凌厉又风情。

我问她:“为什么?”

季妩笑了笑:“我是个言情作家,但是我再也写不出比这更好的爱情故事,不及时封笔,难道要等读者说我江郎才尽了才依依不舍地告辞么?”

我本来就不擅长安慰人,此刻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只好徒劳道:“不要难过了,生活总是新的。”

季妩笑意不减,盛夏天光里蓦然有种光芒万丈的明亮妩媚:“我不难过啊,我现在背负另一个人的生命,怎么敢让他整日沉浸悲哀呢?”

我看她的表情神态,的确是没有任何哀戚之意,便放下心来,又问她:“那接下来的你打算怎么样呢?”

“最近这段时间,应该会到处走走吧,然后找一份工作。”她挑起眉,沉思一下,“之前总是商量要一起出去玩,然后读我的小说给他听。”

我点头,然后便无言以对,之前她来找我,希望我能救她一命时,生命里还有新的希望。然而现在却再没出口,就像置身于一片纯白的光里,虽然明亮,却和黑暗并无区别。

“我会尽力用最好的姿态活下去,”她似乎看出我的想法,忽然开口,“看最漂亮的风景,听最美的音乐。”

最后一句话,被咬得轻轻地,语气柔软,珍重的仿佛对待天下最昂贵的无价之宝:“爱最好的人。”

曾有一人爱她如生命,给她最绚丽的过往,自始至终留下的都是最开心的回忆,我爱你三个字,被他坦坦****的用生命的姿态演绎出来,就像她刻在他墓碑上的那句话,我已长眠,你却长生。

请让我用我的全部生命,献上我对爱情最崇高的敬意,那些我曾经玩弄于笔尖,挂在嘴边的伟大感情,现在才让我明白它最真实的含义,我将活在我们两个人专属的世界里,为我们两个人的地老天荒,你从未离开,我也从未走远。

我将用我全部的力气,活出生命最精彩的姿态,我将攀爬最高的山峰,看最浩瀚的海洋,观赏最神奇的美景,因为我爱上了举世无双最美丽的人。谢谢你让我相信,那些在故事里传说的爱情,果然存在。

“以后可能不常来看你了,”季妩眉眼弯弯,握了一下我的手:“不过会给你寄明信片的,你的手机不要换号哦。”

我无言以对,憋了半天,道:“那……你还吃不吃提拉米苏……”

季妩愣了一下:“那就……来一块吧,这个小姑娘的手艺没有肖铉好,肖铉那真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提拉米苏。”

我说:“那是因为心里因素也说不准。”

季妩用右手撑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我:“我说你和朗冶和肖铉到底是什么关系呀?脚踏两只船可不是美德。”

我忍不住扶了一下桌子才站稳身形:“可能都没什么关系,你想多了也说不准。”

季妩道:“我想多了没关系,怕就怕他们两个都想多了,我看肖铉是没戏了,不过朗医生倒是挺有希望的。”

我连连摆手:“那个更没希望,那个是纯洁的友谊,超越性别的那种。”

季妩意味深长道:“这可能是你美丽的误会,我一早就发现朗医生看你的眼神如狼似虎,还有你俩站一起时他那个宣告占有的姿势,绝对不能是纯洁的友谊。”

我说:“那是你美丽的误会,我俩认识几十年了,要勾搭一早就勾搭上了,怎么可能到现在。”

季妩道:“量变引起质变嘛,有一种感情叫日久生情。”

夏弥从取食窗口递出一份提拉米苏来,我接过来塞到季妩手里:“吃你的,那么多话。”

她不再顶嘴,慢条斯理的把东西吃完,站起身准备告辞:“我本来朋友就奇缺,现在更少了,所以我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过的好,感情的事情,只有你知道他到底好不好。”

我点点头,握着她的手:“我会留心的。”

季妩笑了一下,在身上摸了摸,动作一时僵住:“糟了,没带钱。”

我:“……本店扫码和刷卡都可以……”

季妩道:“没带手机……”

我:“第一次见面你就不带钱,你是故意的吧!”

季妩笑出声来,爽朗又妩媚:“那就下次见面再补上吧,我这么大一作家,还会欠你区区六块钱么?”

她捏捏我的脸,语调轻快:“我走了。”

我点头:“一路顺风。”

那袭黑裙子移到门边,旋开一朵银色的花,消失在门外的阳光之中。

晚上朗冶过来,我把那本书拿给他看,告诉他季妩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他凝神看了看扉页上的两句词,微笑了一下:“写的真好。”

我惊讶:“你们雄性也爱看这些句子?”

朗冶的目光移到我脸上,又微笑一下:“男人又不是没有七情六欲,自然会被这些代表感情的句子感动。”

我想起季妩白天告诉的话,心里哆嗦了一下,愈发觉得朗冶看我的目光脉脉含情,不由得咳了一声,结结巴巴道:“那个……朗医生,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

朗冶翻着那本《战袍》,语调上扬“嗯”了一声。

这样公然问别人是不是喜欢自己的行为实在是太不要脸了,我憋了半天,憋出来一句:“你和你女朋友进展的怎么样?”

朗冶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什么怎么样?”

我说:“就是进展到哪一步的意思?你上次还跟我说,我们这样的因为不会有人能天长地久,所以感情会控制住,现在这个情况,是想通了么?”

他做了个沉思的表情,沉思了一会,恍然大悟:“哦,你是说那天我在中友接的那个女人。”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对啊,你以为是谁呢?”

朗冶道:“那是科里同事的媳妇儿,我要是想和她天长地久,同事非拿手术刀捅死我。”

我心里竟然有松一口气的感觉,急忙用愤怒的表情来掩饰:“那你干嘛说那是你女朋友!”

“女性朋友,简称女朋友,”他把书放在桌上,似笑非笑地看我,“我的人生里,异性只有我媳妇和别的女人两种分类,没有暧昧的女朋友这一说法,所有的女性朋友都可称作女朋友。”

我鄙夷的瞟他一眼:“第一个分类里至今都是空白,按你这个说法,简直女朋友遍天下。”

朗冶道:“空白是因为我对爱情的态度很慎重,不跟你似的,一点原则都没有,谁对你好就跟谁走了。”

我知道他又想讽刺我那一次惨淡的婚姻,急忙截住他的话头:“我那会不是年纪小么,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后来不就改了么,你至于讽刺我几百年吗!”

朗冶摆了摆手道:“没有没有,也就是闲着无聊的时候随意讽刺一下,你今天忽然对爱情如此有感悟,看上谁了?”

我说:“没有看上谁,只是季妩跟我说了些话,觉得挺有感触的,如果能像她这样,能用尽全力爱一个人,想必也是很不错的经历。”

朗冶没有答话,眼睛盯在我脸上,仿佛在研判什么,良久,斟酌着语气道:“那你的意思是?”

我有点窘迫,脸上发烧,连连摆手:“没什么意思,就是随意感慨一下。那什么,你今儿过来是因为……”

朗冶说:“因为你的长生劫,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呢,一天到晚操心别人的事,让别人一天到晚操心你的事,还是你真不打算活了准备找死?这样的话我建议你去找季家的道士,正好了却人家的百年心愿,从此也好换个新目标。”

我瞪他一眼:“那我就义之前一定会把你供出来,让你成为他们的新目标。”

朗冶“啧”了一声:“蛇蝎美人,这句话果然不假。”

——第二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