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鬼门洞开

一、

正当邵澄和冯斯一起呆在川藏边境的时候,林静橦也在寻找些那个曾经掀起腥风血雨的西藏家族。不过她并没有去往西藏,而是跨海来到了台湾。而且她也不是一个人独行,身边还跟随着新婚的丈夫:路氏家族的路晗衣。

“听说这样的环岛骑行十分浪漫,是很多年轻人所向往的旅程。”路晗衣说。说话的时候,两人正一人骑着一辆自行车,骑行在台湾最南端的垦丁。身边的公路之外就是湛蓝的海水,九月的夕阳在海面上泛起柔和的金色,的确很容易让人沉醉于其中。

林静橦微微侧头,看着路晗衣那似乎永恒不变的温和的微笑,叹了口气:“所以你只是‘听说’而已。浪漫什么的,其实和你永远也不沾边,别看你长得像一个随时准备先得癌症再被车撞飞的韩剧明星。”

“你也跟着冯斯开始学会埋汰人啦。”路晗衣倒是半点也不生气,“冯斯好像总有点儿本事去感染旁人。范量宇嘴上最喜欢损他,照我看,其实也挺喜欢他的。”

“我其实也不讨厌他。”林静橦说,“毕竟自从他出现之后,以往各自为战的守卫人家族比过去多了一些关联,起码现在我多了一个能陪我到台湾来骑自行车的丈夫。”

“真是抱歉,既然事关重大,我不得不跟过来。”路晗衣说。

“那是当然,我们的婚约也是家族之间的契约,你有足够的理由来保证这份契约不要出错。”林静橦也并没有显得生气。看上去,这对名义上的年轻夫妇甚至连伪装一下感情都不愿意,倒像是一对和和气气的生意伙伴。不过这样似乎也并不坏,在经历了与路钟旸混杂着仇恨和缅怀的别离之后,两人对于彼此之间的关系反而看得淡了,不再像过去那样充满了抗拒。路钟旸的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给过去种种强行画上了一个句号,无论路晗衣还是林静橦,都可以铁下心来不再纠缠过往,铁下心来坚守着这份毫无爱情可言的政治婚姻,为了家族的利益、为了守卫人的命运而奔忙。

前方出现了一片沙砾粗糙的珊瑚海滩,海滩对面就是一座小小的民俗旅馆,外墙颜色涂得花花绿绿,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两人放下自行车,走进了民俗旅馆。一个穿着原住民民族服饰的年轻女孩正坐在前台听着手机里播放的音乐,摇头晃脑沉醉其中。直到两人来到了柜台前,她才惊觉过来,连忙扯下耳机站了起来。

“请问两位是需要住宿吗?”女孩问。

“不,我们是来找人的。”路晗衣说,“请问徐武雄先生是住在这里的吗?”

“啊?你们是来找我阿公……找我爷爷的啊?”女孩很惊奇,“你们是什么政府机构的人吗?”

“不是,我家里的长辈和徐老先生是旧相识,知道我们夫妻要来台湾旅行,就托我们来探望他一下。”路晗衣说。

“真不容易,那么多年了,还是头一回有老朋友来看他。”女孩说,“不过爷爷已经没有住在这里了。他现在住在镇上,和我伯父在一起,你们要找他的话……”

她伸长脖子,绕过路晗衣和林静橦看了看门外的天色,然后接着说:“去镇上的夜市吧,爷爷每晚都在那里卖米酒和辣椒,很好找的。抱歉让你们白跑一趟。”

“谢谢你。不过也并不算白跑。”路晗衣说,“我们骑车过来的,一路上看到了很多漂亮的风景,还能结识你这样一位可爱的小姐,不虚此行。”

女孩有些羞赧,红着脸笑了起来:“别开玩笑啦,你们两位才真是俊男美女,就像是电影明星一样。”

夜市里很热闹。小镇虽然并不大,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高楼,但垦丁大街的马路两旁灯火辉煌人声璀璨,现代商品的招牌下排列着一个又一个夜市小摊,场景却意外地和谐。

路晗衣和林静橦不费什么力气就在一个肯德基的招牌下找到了女孩所说的米酒摊。就这么几步路的工夫,路晗衣已经在左手握着一杯蛋奶,右手抓着一盒地瓜球,看上去怡然自得。

“我还是挺羡慕你的。”林静橦说,“虽然你的心机很深沉,但该放松的时候总能放松。”

“人生苦短,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挂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变成了怪物,能享受生活的时候还是尽量享受的好。”路晗衣说着,走向了那个米酒摊,摊子的招牌上上用漂亮的手写体写着“原住民自酿小米酒。”

坐在摊位后面的是一个看来至少六七十岁的老人和一个中年人。中年人的长相一看就是台湾山地原住民,老人的脸型却既不像当地少数民族也不像汉族人,似乎还带了一些欧罗巴人种的混血。看到两人走近,中年人马上带着礼貌性的笑容站了起来:“欢迎免费品尝,山地人自酿的小米酒,还有各种辣椒。”

他用两个一次性的塑料纸杯倒上两杯米酒,递给二人。林静橦并没有喝,路晗衣却拿起来喝了一口,然后轻轻叹息一声:“酸酸甜甜,倒是挺不错的民间风味,可惜的是,毕竟和雪域高原的青稞酒大不一样。”

中年人的笑容有点僵,似乎不明所以,身后一直默默坐着抽着烟斗的中西混血长相的老人却缓缓地站了起来。他细细打量了一下两人,脸上露出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久违了,来自内地的守卫人,还真有点怀念呢。我做东,请两位吃一顿宵夜如何?鸡油饭、螃蟹羹,本地风味的经典搭配,再加上鼎边锉,不吃会后悔的。”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徐武雄先生。”路晗衣说。林静橦自然也没有意见。

名叫徐武雄的老人从摊位后面绕出来,做手势请两人跟他走。中年人犹豫了一下,似乎是想伸手阻拦,但最终还是没有动作。他只是忧郁地看了老人一眼,递过来一整瓶小米酒。

“请别人吃饭,总得有酒吧。”他说。

于是当三人坐在街边小吃摊的矮桌旁时,桌上多了一瓶酒。林静橦依然一滴酒都没有沾,路晗衣和徐武雄却像老熟人一样在上菜前就各自喝了好几杯,并且言谈甚欢。当然,并没有触及到正事,只是一些闲聊。

“反正一会儿都要开打,何必作一见如故的样子……”林静橦轻轻摇头,喝了一口自己携带的矿泉水。

“我们见面也未必一定会打起来。”徐武雄微微一笑,“如果我喜欢打,何必从西藏万里迢迢躲到台湾来呢?不妨先听晗衣说说来意吧。”

“请问徐先生,你的蠹痕是什么?”路晗衣反问。

“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徐武雄喝了一口酒。

“我还是想要听你亲口说出来。”路晗衣说,“要知道,林氏家族所掌握的最重要的秘密,就是你,或者说,是从你的先人那里一代代传下来的血脉。”

“是啊,他可是付出了和我结婚的代价,才换到了你的下落。”林静橦淡淡地说,看起来并无不快。

“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对我付出这样的代价呢?”徐武雄叹了口气,“我家的黄脸婆,成天就知道搓麻将,脸皮粗得像垦丁海滩上的沙子。”

“那么,这位黄脸婆有没有为你生下一个亲生的孩子呢?”路晗衣把“亲生”这两个字说得格外重,无疑是在指徐武雄的儿子以及孙女和他的长相完全不相似。

“没有,如你所见,我的孩子都和我没有血缘关系。”徐武雄倒是毫不矫饰。而只有到了这时候,他的眼神里才第一次出现了一丝悲哀。

“也就是说,你是你们家族的最后一个人了?”路晗衣问。

“是的,吞噬魔仆和妖兽获取力量的蠹痕,将会在我这里彻底断绝。”徐武雄说,“不过这样也好,相信你也该知道,凡人的承受能力终究有限,历史上积累了一定力量却又没有最终发疯的,一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是……”

“埃及人阿卜杜拉·艾哈迈德。”林静橦接口说,“我们也找到他了。他的景况比你糟糕许多,不过总算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脑子比过去恢复了不少了。按照我丈夫的亲眼目睹,他在日常裸奔之外,还有清醒过来的时间,而且还能和守卫人正常交流。”

“那个老家伙啊……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到过啦。”徐武雄说,“不过我记得他的祖先很早就脱离家族迁居埃及,一代一代地和本地人通婚,所以他的长相已经是纯粹的阿拉伯人了。”

“他的确是,穿不穿衣服都是。”路晗衣笑了笑,“不过,和你不一样,即便是在头脑受到侵蚀的时候,他还是没有放弃和魔王的战斗。”

“嗯,我有所耳闻。”徐武雄说,“帝王谷之战,整个北非的守卫人军团死伤惨重,却仍然完成了最终的压制。但在那一战中,为了追求极限的力量去对抗异常强大的魔仆,他生生吞噬了十四只妖兽的精神能量,虽然战胜了敌人,自己的脑子却损坏了。而且,在那一战中,他的家人几乎全部死光了,只剩下唯一一个年纪还小的幼子。不过,听说那个幼子并没能遗传到家族血脉,不具备附脑,只是一个普通人。”

“那倒算是一种幸运了。”路晗衣说,“我见过他儿子,一个普通的埃及小贩,虽然没什么大出息,至少可以安安稳稳度过这一生——假如世界没有被魔王征服的话。”

“所以,你先找到了阿卜杜拉,又找到了我,到底想要做什么呢?”徐武雄问。

路晗衣正准备回答,忽然眉头微微一皱,像是觉察到了些什么。他放下手里的酒杯,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双目缓缓睁开。

“你应该稍微走远一些的。”路晗衣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显然既不是对林静橦说的,也不是对徐武雄说的。林静橦有些不解,但却很快反应过来。她不动声色地从衣兜里掏出一枚硬币,发动蠹痕,硬币迅速熔化,形成一粒小小的金属珠子,让它悬浮在半空中。

“徐武雄先生,你如果再不过来,我就用这颗小珠子穿透你儿子的心脏。”林静橦的口吻就像是在招呼对方过来坐下一起吃饭。

坐在她对面的“徐武雄”哀叹一声,同样放下酒杯,眼神里的悲戚意味更为浓烈。他扭头看向附近的一个卖各种廉价饰品的南美人的摊位,从一大串挂着的手环后面慢慢走出来一个人,正是先前自称是徐武雄儿子的那个中年原住民。

他来到桌旁,默默地坐了下来,先喝了两杯酒,再开口说话时,声音苍老,听上去完全不像一个四十来岁的人:“我本来以为能瞒过两位的,但我还是低估了你们,那么一丁点儿蠹痕的泄露,还是被捕捉到了。”

“也得谢谢你毕竟还是不忍心让自己的儿子送死。”路晗衣说,“当然你儿子也真是了不起,为了替你进行伪装,你们俩竟然还进行了那么逼真的整容手术。”

“不,并不是整容手术。”真正的徐武雄、有着中年人模样的老者摇了摇头,“几年前,我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他的蠹痕十分特殊,可以改变人的相貌和衰老程度。不过,也只限于外表的衰老,据他说,只有对他自己的身体,才能真正地完全控制,甚至于永葆青春。”

路晗衣和林静橦对望了一眼,似乎都对这个人的身份有了答案。徐武雄接着说:“我并不愿意拿自己的孩子来做替死鬼,但是他自己却……却……”

徐武雄的声音微微哽咽,有点儿说不下去,他的儿子开口说:“如果不是爸爸,我们一家几兄妹都不可能活到现在,早就死在我们当毒贩的亲生父亲手里了。作为家里的长子,这是我唯一能做到的报答他的方法。可惜的是,还是被你们看破了。”

路晗衣笑了起来:“别那么紧张。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不一定非要画上悲剧的句号的。我并不是来杀徐老先生的,只是希望和他先聊聊。”

徐武雄的儿子的眼里隐隐有了一丝希望,徐武雄却依然面色阴沉。他看着路晗衣:“我本来已经有很多年不去过问守卫人世界所发生的事情了,但自从去年天选者出现之后,有些消息就算你不想听,也会自己钻进你的耳朵里来。我知道,因为天选者所带动的一系列效应,以你们大陆的四大家族为首,守卫人在科技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尤其是在附脑移植方面。所以我猜,你们找到了阿卜杜拉和我,大概是看上了我们的附脑。”

“没错,这就是我的目的。”路晗衣说,“我们希望能从你们二位的附脑里提取出可用的物质,用来帮助天选者继续成长。甚至于……”

“甚至于什么?”徐武雄的儿子连忙问。

“甚至于取出我的附脑,直接整体移植给天选者。”徐武雄苦涩地一笑,“我和阿卜杜拉都只是凡人,即便拥有这样特殊的蠹痕,也没法自如地控制,反而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变成了疯子。但天选者不一样,来自魔王的血脉也许能让他容纳那些超越人类的力量。”

“那样的话,你会不会……”

“有这个风险。”路晗衣说,“所以愿不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就看徐先生了。现在西藏那个家族已经元气大伤,不可能有精力再来寻找你,如果你一定想要就在这里安心终老的话,我也不会勉强。”

“为什么不会勉强?”徐武雄反问,“守卫人从来不是善男信女,否则的话,我当初就会求助你们,而不是自己躲起来了。你这样的态度反而让我有点不适应了。”

“我并不想做善男信女的,可惜又不得不做。”路晗衣说,“因为我们的天选者从某些意义上来说,仍然不肯放弃他作为一个人的底线。如果我绑架了你、硬生生违背你的意愿取出你的附脑,那位冯同学恐怕宁可杀了我把我的脑子切片涮火锅,也不会愿意移植你的附脑。”

“这倒是有点儿意思。”徐武雄沉吟着,“守卫人里居然会出现这样的怪胎。”

“他甚至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守卫人。”林静橦说,“过去他的口号一直都是‘我想当个普通人’。后来他终于发现,做一个弱者只能连累身边的人,这才开始有了那么一点儿奋发向上的劲头。但从总体上来说,他和我们仍然不是一类人。”

“不是一类人……”徐武雄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诡异的微笑,“要是这样的话,也许我真的可以考虑把附脑给他。”

徐武雄的儿子没有吭声,只是忧郁地望着自己的父亲。

二、

“这恐怕不叫‘稍微大了一点’……”冯斯嘀咕着,“不过我也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用疼痛让我醒过来,是吧?刚才发生了什么?”

“刚才你激发了身上的蠹痕,然后身体突然被一股黑气萦绕住。”邵澄说,“那股黑气越来越浓烈,感觉上像要把你整个人都吞进去一样,而且你脸上的表情也很不寻常。”

“什么表情?”冯斯龇牙咧嘴地用蠹痕创造出一管乳白色的药膏,涂在了左掌的受伤部位。

“就像那帮自我凌迟的人临死前的表情那样,快乐到极点,”邵澄说,“那可不是什么好征兆。”

冯斯禁不住打了个寒颤:“的确不是好兆头,那得多谢你了。我刚才处在一种矛盾的状态里,知道那样的快感很危险,却又舍不得脱离,真不知道继续下去会变成什么样。当然,如果你下次出手能稍微请那么一点点的话……”

“我也不想下手那么重,但是你一直都醒不过来,而黑气越来越浓,我别无选择。”邵澄说,“如果捏断你的指骨都不能让你醒过来的话,我会弄伤你一些痛感神经更密集的部位。”

“还是别了!手指头就够了!”冯斯下意识地并拢了两腿。邵澄看了一眼他的左手:“你的手……好像已经愈合了一大半了。是你刚才创造出的伤药的力量吗?”

冯斯点点头:“没错,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是什么成分——没准拿到化验室都化验不出来。我只不过是给附脑下命令,让它给我制造出能让我的手掌迅速愈合的药而已。可惜功夫不到家,还是得好几分钟才能愈合,而且这还只是指骨,如果断的是整条胳膊估计得一天。我理想的状态是擦上药就能愈合,就好像范大头那样的自愈能力。”

“已经很了不起了,毕竟范量宇只能治愈他自己,你的药物却可以作用于所有人。”邵澄说,“但是我相信,你的能力绝对不仅限于创造这些东西。”

“我也相信,不过慢慢来。”冯斯说着,活动着手腕站了起来,刚才被邵澄捏断的指骨已经基本上痊愈了。邵澄背起冯斯,很快重新攀出了这座空空如也的洞窟。

两人沿着原路回到了冰川的入口处,并且成功地躲过了陆续前来查探地震状况的政府机构人员。最后,邵澄把冯斯送回到小镇,已经接近中午了。

“这里没有别的我可以做的了?”冯斯问。

“应该是没有了。”邵澄回答,“运气不错,我们目睹了那个地下洞窟的消失,而自己却活着回来了。”

“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冯斯又问。

“既然王欢辰已经给出来了所有观测点的具体位置,那我们就应该安排人手去看看了。”邵澄说。

“你们?”

“全体守卫人。”邵澄答得很干脆,“连梁野都抗拒不了的力量,根本不是一个或几个家族可以驾驭的。我建议,你也可以取消你的休假了。”

“你说得没错。”冯斯说,“是该开工了,我已经看到了一位老熟人了。”

邵澄顺着冯斯的目光看过去,眉头微微一皱。冯斯注意到了他的表情:“看上去,你似乎很不喜欢王璐小姐啊。”

“喜欢王璐小姐的估计不会有几个人。”邵澄说,“不过这样也好,她跟到这里来找你,一定是有事想要让你做。我先走了。”

“肯定不会是好事……”冯斯掐掐额头,“好困啊,想睡觉。”

虽然冯斯很困,但看得出来,姜米昨晚睡得不错。此刻她正神采奕奕地在街边席地而坐,和一个胖乎乎的圆脸姑娘聊着天。

这个圆脸姑娘自然就是王璐了。她和姜米坐在一起,一人捧着一盒用一次性纸盒装着的酸辣粉,边吃边说,言谈甚欢,好像很是投机。这倒不必奇怪,冯斯想,以姜米的性格,和什么人都可以打成一片,何况王璐具备着让任何陌生人产生亲近感的天才能力。

只有熟识了的人才会知道她那张人畜无害的可爱笑脸后面所蕴藏的恐怖。

“两位,你们继续谈心,别管我。”冯斯也在她们身边坐了下来,劈手夺过姜米手里的酸辣粉,唏哩呼噜吃将起来。

“看来你这一晚上消耗挺大的嘛。”姜米撇撇嘴。

“您能不能不要说这种容易引发误读的话……”冯斯心满意足地喝完碗里的最后一口汤,舒畅地拍拍肚子。王璐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他,递过来一包纸巾。

“行啦,闺蜜谈话结束,你们大人物谈正事儿。”姜米说着,正准备站起来,却被王璐拉住了。

“先别急走,我要说的正事儿,和你们俩都有关。”王璐说。

姜米一愣,正在擦嘴的冯斯也很意外:“我们俩?你不会以为她是什么神奇女侠吧?”

“但是这件事确实需要得到两位的一起同意。”王璐说。

冯斯和姜米对望了一眼,都有些困惑。冯斯想了想:“那你先说吧,什么事需要我们同意。”

又想让我去找什么打什么吧?冯斯想,果然休假结束了。现在的天选者早已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又能打又能扛又能逃,虽然CD时间稍微长点,至少大招放出来谁都不敢小觑。一时间他心里还隐隐有些得意——终于到了守卫人们排着队来求他帮忙的时候了。

然而王璐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他差点以为自己的耳朵出毛病了:“我想请你退休,然后你们二位一起隐居起来。”

“你……你在说什么?”冯斯居然有点儿结巴,“退休?隐居?”

王璐肯定地点点头:“并不是让你一直隐居,你这性子也做不到,只是短期的。但是退休恐怕就得是永久性的了。”

冯斯有些明白了:“你是想让我从现在开始抽身事外?”

“没错。我的家族在南太平洋有几个很漂亮的岛屿,岛上各种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条件肯定比你在北京住的出租屋强得多,你如果需要的话,甚至可以给你们配一艘游艇。每天在沙滩上晒晒太阳,闲得没事儿出海钓鱼、潜水看珊瑚礁,多好。”

“是挺好的。”冯斯说,“不过,为什么呢?你们费尽心机把我从一根废柴培养出了天选者的雏形,为什么在这种猪已经养肥了的时候不去下刀宰了割肉,反而要放猪归山?”

“抱歉,恕我现在不能解释,以后会慢慢告诉你的。”王璐说,“你只需要现在就跟我走就行了。”

“你我认识了那么久,你明知道我肯定不会走的。”冯斯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的确知道,但我还是想要先试试。”王璐叹了口气,“尽管最后的答案还是没有出乎我的意料。”

她不再说话,只是忧郁地看着冯斯。冯斯正想要说些什么,忽然间脸色一变,伸手指向王璐。

“你……你……”冯斯仿佛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挤出这两个字,却再也说不出后面的话,惊异的表情凝固在脸上,身体却僵硬地向后便倒。

姜米连忙伸手扶住了他,扭过头瞪着王璐:“你干了些什么?”

“放心,我不会杀他的。”王璐说,“只是一点点强效的昏迷药物,足够支撑着我把你们送到南太平洋的岛屿上去。以冯斯现在的蠹痕的强大程度,他还没有能力创造出远洋航行的交通工具,所以你们在那里可以安安稳稳地生活。”

“所以你就这么替我们安排好了,甚至都不问一句我愿不愿意去。”姜米说。

“你愿不愿意都必须去。”王璐的脸上表露出真诚的歉疚,“没办法,你是唯一一个有可能安抚他的人了。如果把他一个人扔在那里,也许会情绪失控。”

姜米耸耸肩:“所以,你们过去把冯斯当成催化剂,现在又要用我来当镇定剂。不愧是守卫人,任何时候都把别人当成工具。给我十分钟,我收拾一下行李。”

这次轮到王璐意外了:“你居然答应得那么痛快?”

“一只小鸡在野猫的面前有说不的可能性么?”姜米说,“这些天来,冯斯已经跟我叨逼叨过几百万次了:万一发生什么意外,对守卫人不要有丝毫反抗,就算我开一辆坦克都没用的。所以,还不如省点力气,早点去海滩上晒太阳,等着冯斯想出办法来把你们揍个稀里哗啦——反正我是不成的。”

“冯斯那么喜欢你,果然不是没有理由的。”王璐赞曰,“你和那位文潇岚文小姐,都是非一般的人物。不过,等一会儿上了车之后,我还是得麻烦你稍微睡过去那么一下下。”

“我正好补补觉。”姜米显得很淡定,“老实说,刚才我精力充沛的样子其实是装出来的,昨天晚上担心着这个笨蛋,根本就没睡好。”

“我都后悔那么早把他弄晕过去。”王璐作懊悔状,“听到你说这句话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于是姜米很快把两人的行李都收拾好,退房上了王璐安排的车。她喝下王璐递过来的果汁,很快倒在后座上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又一个黑夜。她发现自己依然躺在某种交通工具的座椅上,不过已经不再是先前那辆越野车,而是一架飞机。从身边的窗口看下去,下方是一望无际的黑沉沉的海水。

“醒了?”耳边响起王璐的声音,随即一杯饮料递到了她面前。

“这次里面没药了,放心喝。”王璐说。

姜米确实渴了,把杯子里的苹果汁一饮而尽,这才顾得上看看周围。整个机舱里只有王璐、冯斯和她三个人,这应该是王氏家族的私人飞机。王璐坐在她的旁边,冯斯则躺在她身后的一排座椅上,依然处于昏迷状态。

“看你他喝得比我多。”姜米调侃说。

“他毕竟是天选者,得多下点儿料。”王璐耸耸肩,“放心吧,不会有问题的,到地方他就会醒。”

“我才不担心呢。”姜米说,“他什么玩意儿没吃过?我只是……”

“只是什么?”王璐问。

“只是觉得他到了岛上也不会安分,说不定会搞出什么事情来。”姜米说,“以他的性子,被你这么着绑票,怎么也会闹腾一下的吧?”

“那就只能期待他的蠹痕的进步幅度别太大了。”王璐说着,按下了座椅上的一个按钮,似乎是在召唤送餐,“相比起其他的严重后果而言,我宁可冒这个险。”

几分钟后,热腾腾的饭菜被送了过来。姜米毫不客气地吃掉了两份,扔掉餐盒,满足地哼了一声。

“我知道你不会告诉我,但我还是很好奇。”姜米说,“这件事到底有多严重,要让你把冯斯这么着软禁起来。他要是继续暴露在守卫人和魔王的视线里,会发生什么呢?地球毁灭?”

“地球毁灭应该不至于,最多不过是人类灭绝而已。”王璐没有笑。

冯斯醒来的时候,距离他昏迷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四十八个小时。

王璐倒是没有吹牛,这座岛虽然略小一点,岛上风光和生活设施半点也不比那些著名的旅游胜地差,还专门配了两名服务人员替冯斯和姜米打理各种生活杂事。其中一个兼职厨师,烧出来的川菜让姜米这样不擅长吃辣的人都赞不绝口。王璐甚至给他们送来了几条宠物狗,可惜两人都不太有养狗经验,折腾起来反而觉得累,最后又把狗退了回去。

但冯斯依然很生气,即便每天吃香的喝辣的还能坐着游艇到海上闲逛,他还是一次次地试图逃脱。然而王璐早就算计好了一切。游艇是经过特殊改造的,非但冯斯完全不可能自行操控,上面的定位系统也让他随时处于监视之下。而他的蠹痕,如王璐所料,还不够强大,尽管已经能创造出小型的皮划艇,还能想办法安上发动机,凭这小小的简易柴油艇也是不可能跨越大洋的。

“跑不出两海里,一个浪头就翻了。”姜米评价说。

“闭嘴!”冯斯没好气地塞给她一块巧克力,“老子过去只能变出国产山寨巧克力,现在能变船,已经是鸟枪换炮了!”

“反正换成火箭也逃不出这座岛。”姜米翻翻白眼,“你还是继续专心给我弄巧克力好了。”

“不知轻重……”冯斯咬牙切齿。

除了无法逃离之外,王璐还用物理手段屏蔽了岛上一切对外通讯的信号。冯斯尝试了包括电话电报在内的各种手段,都没有办法和外界发生丝毫联系。他只能和姜米每天在岛上和近海游玩、锻炼、读书,以及在住所内用王璐配给的游戏主机和顶级电脑玩各种单机游戏。

“我过去一直梦想着有一台装着四路旗舰显卡的电脑,以及无数的正版游戏碟,没想到现在真的实现了。”他一边在屏幕上操着电锯锯僵尸一边说。

姜米没有听到他的话,正在客厅中央的空地上全情投入地玩着VR游戏,不时发出夸张的惊叫,不知道是不是也撞上了僵尸。

“日子还真过得像退休老干部了。”冯斯看着姜米跳动着的窈窕身姿,自言自语,“再来一个鸟笼就他妈齐了……”

不知不觉中,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在热带气旋的影响下,十一月的南太平洋开始多雨,不能经常出海了,不过打着伞在岛上环岛散步倒也别有一番意趣。冯斯刚开始的时候指责姜米“小清新病又犯了”,但陪着姜米散过几次步之后,却发现那样的雨中漫步确实很让人心旷神怡。

“所以不要一天到晚摆出解构主义的嘴脸看不起这个瞧不上那个。”姜米说,“你看,这种小资调调你也很享受嘛。”

“谁规定雨中散步只有你们小资才能享受?”冯斯不服气,“我们劳动人民就没有打着伞闲逛看风景的权力?”

正说着话,雨势突然变大了,一阵风吹过,姜米手里的雨伞被整个吹得飞了出去。冯斯不动声色地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结实厚重的钢骨伞,替姜米挡住雨,护着她回到了住所。姜米去浴室找出两条干毛巾,把其中一条递给冯斯。

“你真是个万能的灯神。”姜米说,“如果我们俩流落荒岛,我也什么都不用愁啦。”

“灯神的作用也就在这儿了。”冯斯笑了笑,“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像过去那样老是自怨自艾‘我为什么不能变一艘巡洋舰带着我们离开’了。我已经尽力了,人力有时穷尽,想想能用各种小花招逗逗你开心,也挺好的。”

“嗯,你确实长进多了,尽管这句话听起来像在逗仓鼠。行啦,我去跟老吴学做饭去了,他今天要教我怎么烧白果炖鸡。”

“要是在岛上关几个月能把你关成大厨,我倒情愿一直这么被关下去。”

姜米所说的老吴,就是王璐为冯斯安排的两位生活秘书(冯斯坚持认为这种称呼十分有逼格)中专职做饭的那一个。他是王氏家族的女婿,拥有一个十分有趣的蠹痕:远超常人的灵敏嗅觉与味觉。所以在战争时期,他的嗅觉可以让他成为一名出色的间谍;而在不需要当间谍的时候,他开发出了下厨的业余爱好,并且渐渐把业余玩成了专业。可能是因为没有能力直接作战的缘故,老吴的性情开朗活泼,很快和姜米打成一片。

姜米去了厨房。冯斯擦干头发上的水珠,打开电脑,开始玩篮球游戏。正当他熟练地用右摇杆操作威斯布鲁克做出一个花式动作晃倒了欧文、加速直冲篮下准备来个暴扣的时候,厨房里传来了姜米的尖叫声。

冯斯摔下手柄,快步冲进厨房,只见老吴已经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而姜米站在水槽旁,手里握着一把剔骨刀,惊怒交集地用刀尖对着一个站立在窗边的男人。

“他杀了老吴!”姜米的语声里充满愤怒,“你快跑!”

“我不用跑。”冯斯说着,来到姜米身边,轻柔而坚决地从她手里拿下了那把剔骨刀。姜米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这个人是我叫来的。”冯斯轻声说,“他是来救我们出去的。”

“可是这里的通讯一直都被屏蔽着,”姜米很是困惑,“你是用什么办法通知他来的?而且,他为什么一出手就杀人……”

姜米的视线移向老吴的尸体,难以掩饰目光里的悲伤。冯斯的表情也十分复杂。他叹息一声,把手放在姜米的肩膀上:“这也是我不愿意看到的,老吴人很好,但是……”

“但是什么?老吴就是个厨子,根本不会打架!打昏他捆起来很难吗?用你的蠹痕变出什么鬼迷药来让他睡三天很难吗?”姜米一抬肩,挣开了冯斯的手。

“抱歉,在不了解这个人的具体实力的情况下,一击格毙是我唯一的选择。”男人说,“我不能拿天选者的安全作任何冒险。我们只有一次机会。”

姜米的手握紧了剔骨刀,但最终还是缓缓松开,把刀放在了菜板上。

“我开始理解你为什么一直不愿意融入这个世界了。”姜米垂下头,眼泪落在了地板上,“一切残忍的事情都能找到冠冕的理由,每一条生命都那么不值钱。”

冯斯无言以对,只能对站在一旁的男人说:“我们走吧。辛苦你了,邵澄。两个月不见,外面的世界怎么样了?”

“天翻地覆。”名叫邵澄的男人只说了这四个字。

三、

今晚的晚餐照例难吃到极点,这个破村子里的乡民似乎是生怕怠慢了远客,恨不能把筷子都拿去过过油。毛恒扒了两口就不想吃了,索性自己泡了一包方便面。其实他这两天胃口不佳,本来想什么都不吃,但考虑到接下来的工作极有可能又需要熬一个整夜,还是补充一些热量比较好。

最为悲催的在于,这一次的熬夜几乎注定还是会无功而返。毛恒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从不相信任何怪力乱神,内心还有一点儿技术人才的小傲娇,从一开始就对这次“山村闹鬼”的选题充满了抗拒。但是没办法,这年头电视行业不好做,地方小电视台更是惨淡经营,只要有能吸引眼球的题材就得硬着头皮往上冲。

“行啦行啦,你以为我信这个?”出发之前,制片主任不耐烦地说,“我是三十年的老马列了,世上哪儿来的鬼?但是观众就是对这种题材买账,你们去拍上几天,配合科研人员找到闹鬼的根子,回来做成一期反迷信的专题,肯定有收视率。”

所以现在毛恒呆在了这座远离都市的小山村里,吃着油腻腻的饭菜,寻找着时有时无的网络信号,等待做出一期节目去骗傻逼。

这起闹鬼的无稽传闻是这样的。村子里前些日子经历了一场规模不小的雷雨,形成了雷暴灾害,劈死了两头牛,还险些引发山火。这一带原本雷电较多,村民们并没有在意,但在两天后,一些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位于村子南口靠近一条废弃山间索道的几间屋子里,住户们纷纷反映遇到了怪事。先是一位四十余岁的中年单身汉半夜起床撒尿,突然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后就不再有动静。邻居三口之家的男主人拿着电筒出门查看,发现他躺在旱厕外的地面上昏迷不醒,已经大小便失禁。

他连忙叫醒了村长和村里唯一的赤脚医生。这位医术稀松平常的医生装模作样地东敲西听,还左右不分地把了一阵子脉,然后大手一挥:“没什么毛病,估计见到了什么东西,被吓晕了。一会儿醒过来就好了。”

他倒是说对了一半。单身汉似乎真的是被吓晕过去的,没过多久就醒过来了。然而,醒来之后,他并没有“醒过来就好了”,而是陷入了一种精神崩溃的状态。

“她来找我了!”单身汉大喊着,“她来找我了!她还是不肯放过我!”

“她是谁?”村长一头雾水。

“她不会放过我的!她还是要弄死我!”单身汉子满脸惊惧,大张的嘴里似乎连扁桃腺都能看到。

再往后他也只能反反复复重复着这几句话,什么多余的都说不出来。村长没奈何,叫醒了几个青壮劳力把他弄回家,五花大绑地捆在**——否则他会不停地用头撞墙。

天亮之后,闻讯的村民们好奇地涌到他家里。这个单身汉一向为人老实巴交,从来不得罪谁,大家倒是对他充满同情,也纷纷猜测他嘴里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后来村里的媒婆忽然想起来了:“他说的会不会是以前我给他介绍过的一个姑娘?当时那个姑娘嫌他太穷,没看上,结果吹了之后没多久就在一次雨天后不小心滑下山坡摔死了。我还一直跟他说他运气不错呢,要是娶进家门的媳妇儿几个月就死了,那多丧气……”

此事理所当然地惊动了警察。警方在单身汉的家里找到了他隐藏的日记本,一切都水落石出。原来,就在六年前被拒绝的时候,那位姑娘对单身汉说了一些非常侮辱他的话,令后者怀恨在心,于是悄悄策划了那起杀人案。由于之前并没有人知道两人之间的龃龉,而那个姑娘所居住的村子附近一向路况不佳,几乎每年都有人摔死摔伤,所以并没有人怀疑到单身汉的头上。

几天之后,正当人们谈论的兴趣渐渐过去时,第二桩怪事又发生了。这次倒霉的是几天前发现单身汉出事的那个男人,三口之家的一家之主。和单身汉不同,他发疯的时候是在白天,下场也严重得多:在给自家的果树修枝的时候,他突然回手一剪刀插破了自己的咽喉,然后从树上摔下来,当场死亡。

断气之前,他被穿透的喉咙里发出呼呼的异响,拼尽最后的力量一直伸手指向树梢的方向。有村民踩着梯子上去查看,发现在果树的一股枝丫上停留着一只蜘蛛的尸体。那是这一带山区最常见的一种大蜘蛛,学名棒络新妇,虽然长相骇人,却其实对人类并无危害,仅有用于麻痹昆虫的微毒。

“我家男人倒是一直怕蜘蛛,为了这点儿没少被村里的老少爷们取笑。”死者的妻子对警察说,“屋里时不时钻进几只大的,他都不敢碰,得要我去收拾。但再怕也不至于见到蜘蛛就怕得自杀啊,要不他在山里活了快五十年,那不得死了几百回了?”

警方的调查是慎重的,并没有很快给出结论,但村民们早已众说纷纭,产生了各种光怪陆离的猜测,这当中最被接受的一种说法是:他和那个单身汉一样,撞鬼中邪了。

在村长的主持下,村里人花钱请来了阴阳先生做了一场法事用以驱邪。然而正当阴阳先生带着徒弟手舞足蹈唱唱跳跳的时候,第三起事件接踵而至:一个十一岁的小男孩猛然间操起了从做祭祀饭菜的厨子那里偷来的菜刀,扑向阴阳先生的某个徒弟作势要砍。当然,他毕竟年幼体弱,冲到半途就被大人们按住了。

“你还我妈妈!”被七手八脚按在地上的孩子仍然歇斯底里地叫喊着,“你还我妈妈!”

和第一个出事的单身汉一样,他也从此处于精神不正常的状态,由于年纪还小,没法送往精神病院,只能关在家里由家人全天监护。至于他所提到的“还我妈妈”,可能是指他几年前离家出走的母亲。村民们都说,那个女人是忍受不了家境的贫寒、跟着一个来到村里收山货的采购员跑掉的。有人还依稀记得那位采购员的模样,似乎和差点被砍的阴阳先生的徒弟颇为相似。

十多天的时间里,连续三个人发疯,村民们开始恐慌了。恐慌之余,几个曾在外打工略有见识的年轻人也嗅到了一丝商机。就这样,毛恒所在的电视台在接洽后确定了这个“山村闹鬼致人吓疯”的选题,把倒霉的他作为编导之一派过来了。

毛恒觉得这个推理十分有理,所以,在寻找素材的时候,他非常注意勘察附近的环境,还专门带来了简单的检测仪器,遗憾的是,并没有发现水质土质有任何异常。

毛恒毕竟不是专业侦探或者专业科技工作者,折腾了两天之后也就放弃了。反正先拍完再说,他想,不就是个工作嘛。

今晚的任务依然是在附近的坡地上居高临下地拍摄,看是否会出现所谓的鬼或者其他异常。毛恒吃完饭,往身上**在衣服外的部位涂上了防蚊水,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拍摄地。如他所料,废弃索道附近的区域一片平静,除了偶尔的狗叫声外,什么都没有发生。夜色渐深,一股股倦意涌上来,毛恒只好又打开一罐罐装咖啡。

咖啡喝到一半,天空中忽然传来隐约的雷声。真是倒霉,毛恒暗想,今晚挨蚊子咬还不够,还得淋雨么?

还好,运气并没有他想的那么糟糕。天空中虽然不断亮起电光,但雨并没有落下来,只是干打雷而已。不过这雷声绵绵密密,几乎没有断绝,从声势来说颇为骇人。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雷声才渐渐停息。正当毛恒稍微松了一口气的时候,他忽然觉得手背上有一些轻微的发痒。他开始以为是被蚊子叮咬了,但那发痒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渐渐还伴随着刺痛。

毛恒意识到有些不对劲,低头一看,发现手背上红了一大片,并且有一些小疙瘩以肉眼能看得见的速度冒出来。不只是手背,他发现这种痛痒弥漫到了全身,手臂、大腿、背部、脖子、面部……到处都在长出疙瘩。

难道是某种急性过敏症?还是山间弥漫着某些毒气?毛恒猜测着,下意识地在瘙痒难忍的脸颊上抓了一把。放下手的时候,毛恒惊恐地发现,手指上沾着一块被带下来的皮!他的皮肤正在剥落!更为可怖的是,除了剥落的皮肤之外,他还摸到了一些凸起的肉瘤,并且能摸到明显的脓液。与此同时,额头烫得难受,上腹、下腹、肺部、下体等区域出现了明显的疼痛,嘴唇和舌头也能感觉到急速的溃烂。

“我操!”毛恒骂了句粗话,“这怎么可能?”

那已经是去年发生的事情了。在一次去往南方某地录制节目的过程中,毛恒被一位热情的在当地生活的老同学拉到了娱乐场所,然后多喝了两杯,顺理成章地和里面的小姐发生了些什么。虽然装得很老练,那其实是毛恒第一次和老婆之外的陌生人干这种事儿,事后他一直惴惴不安,完全不记得在那个半醉的夜晚自己有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毛恒在自己居住的城市熟人不少,也不敢上医院检查,尽管并没有出现任何症状,那之后他仍然一直做恶梦,在梦里,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各种性病的症状都在他身上出现了个遍——这些症状都是他通过搜索引擎查到的,每读一个字就觉得身上多了一个鸡皮疙瘩。

可那毕竟是梦,不管是否吓得心率爆表浑身大汗,醒来之后仍然安然无恙。但现在,毛恒非常确定自己没有做梦,他清醒着,十分清醒,却陷入了比噩梦还可怕的场景。

会不会是幻觉?他忽然想到,中毒后的幻觉也可能非常逼真,何况自己身上出现的这些玩意儿原本就不对劲:性病的发作是一个缓慢而循序渐进的过程,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就从无到有把各种溃烂、脓疮、生瘤、腹水、呼吸道感染在自己身上演了个遍?

所以,这大概和那三个发疯的人一样,都是幻觉作怪。这么一想,心稍微安定了一点儿。毛恒扭过头招呼自己的同事、正在盯着镜头的摄像师:“老张,我可能有点中毒,能帮我找司机开车送我去县城吗?”

摄像师扭过头来,刚刚看清毛恒的模样就吓得大叫一声:“哎呀我的天!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你看到什么了?”毛恒背脊一凉。

“你的脸……还有你的手……”摄像师的声音都变了,“你是被毒蛇咬了吗?”

毛恒想要回答,却发现自己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似乎是那无法索解从天而降的病毒已经侵入了他的咽喉和声带。紧跟着,心脏一阵阵抽搐,四肢失去力量,意识逐渐模糊,他倒在了地上。

这怎么可能?毛恒有些不明所以。那三个发疯的村民都没有受到任何实体伤害,自己却为什么会货真价实地产生这些可怕的症状?幻觉也能摧毁免疫系统吗?

摄像师已经急匆匆地跑去叫人求助了,但毛恒知道,已经太晚了。他即将变成一块腐肉,以自己最担心害怕的方式匪夷所思地结束生命。

他想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

眼皮也已经僵硬,毛恒的双目直勾勾地望着天空。天空中依然浓云密布,只是间或的闪电会带来一丝光亮。

那三个村民发疯之前,也经历过一场雷暴!仅仅两天后,第一个受害者就出现了。而现在,又是在一阵密集的惊雷过后,自己陷入了死亡的绝境。

也就是说,那种神秘的力量有可能会在大规模的雷电之后一步一步地增强提升,从最初的致人精神失常,到现在——把心里隐藏的恐惧转化为真实的存在。

毛恒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崩塌了,好在这样的崩塌此时此刻倒也无足轻重了。反正他已经要死了。

难道真的有鬼魂作祟?呼吸停止之前,毛恒自嘲地想,要是真有那么一个妖魔鬼怪的世界,我倒是不必害怕死亡了。

四、

坐上邵澄安排的快艇之后,姜米才算是略微安心了一些。到了这时候,她才顾得上追问冯斯:“喂,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在岛上的时候,不是什么对外联系都中断了么?难道你真的创造出了什么可以突破封锁的东西?”

“我还没那么大的本事。”冯斯摇摇头,“王璐对岛上的信息封锁的确做得滴水不漏,一切东西都只能进、不能出。”

姜米有些糊涂:“那你是怎么通知到邵澄的?”

“你是学理科的,讲讲逻辑嘛。”冯斯说,“既然上了岛之后消息传递不出去,那自然是在上岛之前啰。”

姜米更糊涂了:“上岛之前?什么时候?你不是喝了迷药然后马上晕翻了吗?哪儿有时间……”

正说到这里,她忽然恍然大悟:“啊,时间!你那个时候停止了时间!”

“没错。”冯斯回答,“王璐一向都是守卫人里最笑里藏刀的角色,我一看到她就知道必须得全神提防,所以暗地里用我的蠹痕探查着她的蠹痕的动向。把那碗酸辣粉递给我的时候,我注意到她使用她的移物蠹痕往碗里悄悄转移了一些东西,估计是某种毒药。”

“难怪不得我吃的时候没事呢。”姜米说,“原来是我吃过之后她才放进去的。所以你其实耍了个花样,并没有真吃?”

“我吃了,只不过同时在胃里创造出了解药。”冯斯说,“你知道的,我根本不需要知道她使用的麻醉药到底是什么种类什么成分,我只需要向附脑下达命令就行了。”

“我现在是真看出你这蠹痕的好处了。”姜米眉开眼笑,“关键时刻还能四两拨千斤呢。”

“然后我就用了从刘大少那里移植的蠹痕,停止了时间。”冯斯说起刘岂凡的时候,仍然难以掩饰神色里的黯然,“我和邵澄虽然刚刚认识,但知道他为人机警,见到王璐出现肯定会注意监视,所以利用时间停止的短暂间歇在附近留下了一张字条,希望他能找到。这以后我假装昏迷,不断地在路上找机会留下记号。这就是个赌局,我赌邵澄能发现异常并且一路追踪到王家的动向,运气不错,我赌对了。”

“因为我必须要弄明白王璐为什么要把我软禁起来。”冯斯说,“王璐对于我的力量觉醒一向很积极,总是想办法帮助推动,可这次居然反其道而行之,里面一定有重大的关窍。我非得弄明白了不可。这些我也都拜托了邵澄了。”

“所以你宁可拉着我陪绑……”姜米一摊手,“不过我这是自作自受,不许你甩掉我毕竟也是我自个儿说出来的。不过……邵澄还真挺厉害的,居然真的找到这里来了。”

“我没有什么多余的本事,只能在细节上多下一些笨功夫了。”邵澄淡淡地回答。“王璐的具体目的我现在暂时还没弄清楚,但已经有大致的方向了,近期再等待我们的间谍回馈一些最新的情报,可能就会有答案了。”

“好了,姜小姐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了,接下来轮到我了。”冯斯说,“说说吧,你刚才说的‘天翻地覆’到底是怎么回事?哪里天翻地覆了?守卫人世界还是普通人世界?”

“二者皆是。先看看最近的新闻吧。”邵澄把几份早就准备好的报纸递给冯斯。那是几张不同日期的普通的城市日报,冯斯打开看了一小会儿,眉头就皱了起来。

邵澄使用了“天翻地覆”这个词,如果光是站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普通人的角度来说,这种说法稍显夸张了那么一些。其实也并不算特别大的事,根据报纸上的说法,似乎是某种特殊的病毒在世界各地出现了。

简单地说,全球各地精神失常的人突然增多了。从亚洲到欧洲到南北美再到非洲大洋洲,几乎每一个国家的精神病发病率都有所增加。而且,新增的精神病病例往往有着密集出现的特征,也就是说,经常会在某一个小区域里连续出现好几个病例。

但是这样的精神病爆发又有着奇特的时间性,在同一区域里,往往在相近的时间里连续爆发几例,然后戛然而止,不再扩散。比如在中国北方某座山村里,十余天的时间里,三个不同年龄的村民莫名发疯。但在此之后一个多月,该村子再也没有出现类似情况。法国某个社区也出现了类似的状况,同一栋公寓里四个人在一周内发疯,卫生部门不得不封锁了整条街区,但那一周过去之后,再也没有新的患者出现。

当消息被串联起来之后,各国的患者都由本国医学专家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但却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细菌、病毒、微生物。然而这一系列的覆盖全球的事件又绝不可能是巧合,这让人们陷入了困惑和不安中。

不过还算好,毕竟爆发力度不强,后续也没有什么传染性,所以倒是并没有在普通人的世界里酿成太大的恐慌。人们纷纷作出各种各样的猜测,有觉得这是一种类似疯牛病一样的疾病,有觉得这是恐怖组织在试验最新的生化武器,有觉得这是某种利用催眠术摧毁他人意志的新型犯罪,有觉得这是邪恶女巫的诅咒,还有很多人想得更加简单直接。

冯斯当然不会相信什么闹鬼之类的屁话,但他也能看出来,此事绝不寻常。而既然邵澄专门把这件事告诉了他,就说明此事必然和魔王世界有关。

“回想起来,当初梁野和魏崇义一起搞的精神病院,似乎和这件事的性质有点像。”冯斯说,“精神和物质的转换好像特别合你们守卫人的胃口。”

“守卫人的力量,原本就来自于附脑提供的精神力量,”邵澄别有深意地看了冯斯一眼,“天选者不过是走得最远的那一个。”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又有什么样的解读呢?”冯斯问,“或者说各大家族对此有什么解读?”

“凡人们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守卫人却已经大致地猜到了真相。”邵澄说,“你之前听其他守卫人提到过一个被烧毁的木盒吗?”

“我知道,就是那个死去的袁川江教授一直在研究的古老的木盒。”冯斯说,“据说木盒上刻着一句暗语,但那句暗语本身并不完整。在盒子被红卫兵烧毁的时候,上面显露出了另外一句暗语,两句话拼在一起才是全部的信息。那句话到底是什么?”

“那其实是双重的暗语。”邵澄说,“表面上的字面意义,是你应该早就听说过的守卫人们很喜欢用的一句警语。”

“警语?是不是那个什么‘觉醒之日、万物俱灭’?”冯斯问。

“没错,不过木盒上的那句话,用的是一种很古老的文字符号,来自于川东的一个古老民族,叫做板楯蛮。”邵澄说,“板楯蛮就是古代巴人的一支,因为曾经举族手执木盾协助武王伐纣而得名,在后来的不同时代里有时四处劫掠甚至于造反,有时又接受招安,最终在三国时代被魏国灭族。不过,那只是凡人世界里的考古学家的解释。”

“你的意思是说,板楯蛮其实也和魔王世界有联系?”冯斯反应很快。“他们也是守卫人的一支。”

“并不是。”邵澄回答。

“那就是被魔仆控制的魔王一族?”

“也不是。”

冯斯先是一头雾水,继而一惊:“他们是……直接受魔王控制的?”

“有这个可能。”邵澄说,“他们的存在非常特异,某种程度上有些近似于那些你打过交道的西藏的欧洲家族。但是,那些欧洲人是彻底的疯子,板楯蛮却并不是。他们的一切行动都是有计划的。”

“又一个魔王的实验品。”冯斯说。

邵澄点点头:“没错,就是魔王的实验品。根据近年来最新的考古研究,那些蛮人表面上看起来野蛮不开化,实际上非常有心机,他们在和普通人开战的时候,无论是部落战争还是应对国家的围剿,都从来没有使用过蠹痕的力量,但实际上却在其他一些场合展现出过只属于魔王世界的能力。并且,在他们部落的核心成员中,有着一套复杂古怪的信仰体系以及相应的祭祀体系。”

“因为他们被魔王放弃了。”邵澄说,“别忘了,魔王也一直在通过各种方式干预人类社会,曹操或许就是受到了他的挟制或者蛊惑。”

“但是魔王为什么会放弃他们呢?”冯斯问。

“他们的某个特殊的祭祀似乎是出了点什么问题。”邵澄说,“可惜留下来的记录太少,而且语焉不详,我们也无法确知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那一次的祭祀引发了一场灾难,灾难之后不久,板楯蛮就被消灭了。”

“语焉不详的灾难?”冯斯有些好奇,“到底和哪方面有关呢?”

“根据后世的守卫人找到的一些残片,虽然事件全貌不得而知,但至少知道其中有一件确定发生的事情——当时的那一次祭祀,导致了川东地区的某个小村落里的村民全部横死,没死的也发了疯。只不过当时是战乱年代,加上古代通讯不发达,事件被掩盖过去了。”

“发疯的话,倒是和近期的新闻有点靠,横死又是怎么回事?”姜米忍不住插嘴问。

“就是各种各样奇惨的死状,”邵澄说,“有的身首异处,有的被烧成焦炭,有的肠穿肚烂,有的浑身溃烂长满脓疮。然而,并没有任何外力造成这些死伤。”

“没有外力,怎么可能……”姜米说到这里,忽然明白了,“啊!和哆啦A梦的蠹痕一样的性质,是吗?通过精神直接影响到物质,所以他们明明没有真正被刀砍火烧,却能够造成相似的伤口。”

“这个外号你自己叫叫也就罢了,就不要四处传播了吧……”冯斯低声下气地说。

“就是这个道理。”邵澄说,“守卫人的蠹痕攻击其实也是改变了空间的物理法则,由自身施加出伤害,好比范量宇造成的无形毁灭和梁野的火焰,而且每一个人的能力基本是固化的。但发生在板楯蛮身上那些奇特的伤害,似乎都是由他们自己的精神世界幻化而出的。”

“就好像某些催眠大师可以通过心理暗示让人身上产生真正的冻伤或者灼伤?”

“那些都没有确定的证据,多半是以讹传讹。”邵澄说,“但那一次的事件是真实的,那种精神对肉体的影响力是一般的守卫人都难以达到的。”

“那板楯蛮和近期发生的事情又有什么关联呢?”冯斯问。

“发生在板楯蛮身上的事件,也发生在了最近这两个月,只不过案例比发疯的少得多,并没能引起太多人注意。”邵澄说,“比如我刚才提到的那个有三人发疯的村庄,就有一个外地的电视台工作人员在那里死亡,死状十分凄惨,看上去像是各种性病在他身上演了个遍。”

“也就是说,近期所发生的这些精神失常事件,都是魔王世界的力量造成的,而在这其中,还有部分产生了更进一步的变异。”冯斯点了点头,“所以,你们的结论是什么?”

邵澄的脸色显得阴沉而凝重。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回答:“我们分析,可能是魔王的力量正在溢出。”

“魔王?力量溢出?”冯斯一愣,“什么意思?”

“自从涿鹿之战两位魔王两败俱伤之后,一直以来,和守卫人作战的都是魔王的下属,确切地说,基本由魔仆担当领袖,妖兽充当战力。但是从当年的板楯蛮灭村,到现在的十多人离奇死亡,并不是魔仆能达到的力量,很有可能是……”

邵澄没有把话说完,但冯斯和姜米都明白他想要说什么。冯斯叹了口气:“妈的,这回大boss真的要出来了。对了,你还没解释呢,那个木盒上字,表面意义是你们的切口,更深层次的意义是什么?”

“那是板楯蛮独有的一种传递信息的暗语,按照特定的解码顺序进行替换和重新排列之后,构成了另外一句话。袁川江和哈德利相继死后,这句话原来可能只剩下魏崇义一个人知晓了,我们也是直到上个月,才从考古发现里找到了新的破译方法,真正搞懂了那句话的意义。那句话牵涉到一个很多守卫人都听说过、却由于并无任何证据佐证而几乎无人相信的话。它翻译成汉语大概是这么个意思。”

邵澄侧过头,看着身边被快艇划开的黑色的海水,轻声说道:“混沌将破,鬼门洞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