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名
我出生的那天,黑龙镇死了两个人,一个是李香枝,一个叫艾学锋,他十九岁,住在我家后院,他是被人活活打死的。
几天后,小镇又发生了一件事——有个女人搬走了。她叫宫莉。
我讲艾学锋。
艾学锋顶替他爸在电业所上班,挨家挨户收电费。
他乒乓球打得好。巧的是,他连续三年在全镇的乒乓球比赛中,排名第七。
他是全镇惟一用左手握球拍的人。
他死的那天,没有吃早饭。
他妈已经把油饼和蛋汤端到了他面前,他却一溜烟跑出了门。
他妈生气地骂:“你急着去死呀!”
那时候我妈正在炕上爹一声娘一声地叫。
天和平时一样蓝,木工厂的电锯声时隐时现。
艾学锋不知道他再朝走679步就会跌进死亡之谷,他吹着口哨,大步走向小镇中学。他的手痒得厉害。
今天他串休,不上班。
今天他和中学的常老师约好了要斗一场。
生我那天,全镇乒乓球比赛刚过去一个多星期。
这一次,常老师把他赢了,排名第七。
艾学锋总觉得常老师打不过他,心里一直不服气,这些天,他一直约常老师“切磋”。
常老师也清楚自己这第七名的宝座有很大的侥幸成分,因此他守住这份荣誉,一直躲避艾学锋,不应战。
无奈艾学锋穷追不舍,最后他只好同意了。
艾学锋来到中学的乒乓球室,常老师还没来。
有认识他的人走过来,跟他打招呼:“艾学锋,你干啥来了?”
“我找个人。”
他承诺过常老师,这只是私下较量,不让任何人知道。
大约二十分钟之后,常老师来了。
两个人练球时,艾学锋说:“常老师,我是你手下败将,如果今天我再输给你,我给你买糕点吃。”
常老师说:“说不准谁输谁赢呢,咱俩就赌糕点吧。”
打了五场,结果是三比二,艾学锋又输了。
常老师笑嘻嘻地说:“艾学锋,承让啦。”
艾学锋的脸色很难看,他没有说话,把球拍一摔,出了门。
中学离供销社很近,他来到供销社买糕点。
卖食品的售货员叫唐达明,当时也二十岁出头。
他和常老师有点亲戚——当然,这跟接下来的事情没多大关系——如果顺藤摸瓜,全镇人差不多都能攀上亲戚。
但是,他跟艾学锋有点疙瘩,因为他们都爱着宫莉,而宫莉似乎更喜欢艾学锋。
艾学锋说:“买一斤糕点。”
唐达明的嘴很刺,他看艾学锋脸色不对,一边开票一边说:“怎么了?谁摸电老虎的屁股了?”
“别废话。”
“你吃错药啦?火气这么大!”
艾学锋不理他,接过票,去交钱。
他回来时,唐达明已经把糕点包装好了。
他拿过来,用手重重捏了捏,有一块好像碎了。
他说:“你给换一块。”
唐达明说:“吃到肚子里还不都一样?”
艾学锋有些恼怒:“你换不换?”
唐达明见对方的脸色没有一丝一毫笑意,也板起脸来,说:“那是你捏碎的,我不换。”
艾学锋一下就把那包糕点扔到了唐达明的脸上,说:“你他妈还赖我!”
唐达明面如溅朱,冲进柜台后的库房,抄起一把铁门闩,像疯了一样跳出来。
艾学锋转身就跑。
唐达明几步就追上他,抡起铁门闩,砸在他的左肩上,他踉跄了一下,继续跑,跑出供销社的大门。
唐达明一边追一边又抡起铁门闩,砸在艾学锋的右肩上。
艾学锋一下就扑倒在地。
他翻过身,全身不停地哆嗦,惊恐地说:“我服了!我服了!”
唐达明已经控制不住自己,又把铁门闩砸下去,砸在艾学锋的肚子上……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其他的售货员和顾客都没有反应过来,艾学锋已经惨叫着爬不起来了。
唐达明扔了铁门闩,撒腿就逃。
那时候,我已经在我妈的下身露出丑巴巴的脑袋。
艾学锋死了。
砸在他肩头的两下都没事,致命的是第三下。
他的腰子被打碎了,巧的是,他只有一个腰子。
我对这些一无所知。
当时,我正躺在血水里,弱弱地笑着。
到了我十九岁的时候,镇里人差不多都忘记了艾学锋。
只有他的父母时常想起他,时常落下几滴清泪。
那个唐达明跑了后,钻进一望无际的向日葵里,不见了踪影。
他跑出了很远,不知为什么又回来了。
他蹲在那片掩护他跑掉的向日葵里,像面对铁门闩的艾学锋那样瑟瑟地抖。
警察抓到他的时候,他正嘿嘿地傻笑。
他后来一直嘿嘿地傻笑,在臭水沟边,在供销社门口,在他家房顶上。
我也喜欢打乒乓球(我在87095部队新兵连比赛中获亚军)。
我十九岁那一年,也就是我服役的前一年,小镇里又一次举行乒乓球比赛,我参赛了,最终没排上名次。
这一年夏天,有人在小镇郊外看见了艾学锋。
当时,天已经很黑了,路上没有一个行人。
突然,他看见前面几十米远的地方出现了一个人,那人急匆匆地朝前走着。
开始,他没有在意,走着走着,他越来越觉得那个背影有点熟悉,就使劲地想,他到底是谁?
天上挂着一弯昏黄的月亮,它眯缝着眼,不动声色地跟随。
又走了一段路,那个人一闪身,隐进了路旁的葵花地里,不见了。
就在那一瞬间,他陡然想起——他是艾学锋。
不知道是真是假。
后来,又有几个人说,他们也在那条夜路上看见了艾学锋的背影,他们描述的细节跟第一个人一模一样。
又过了不久,小镇出现了一个外乡人,他叫阿了,好像是从山西来的,他到小镇卖眼镜。
他跟我同岁。
我妈经常指着我的鼻子说:“看人家,跟你一样大,都走南闯北做生意啦!”
也许是天南地北相隔太远,我们都觉得阿了的口音怪极了。
他也许明白这一点,平时很少说话,他总是默默坐在街边,看远方的云彩。
他的旁边摆着两个长形的木箱,挂满各种各样的眼镜。
天要黑的时候,他就把那两个木箱合上,用扁担一挑,走人。
他住在郊区的一间房子里,租的。
有人偶尔在晚上去过他的房子,那里面挂满了眼镜。
什么东西太多了都会让人觉得不太舒服,比如虫子,比如头发。
那些眼镜的后面好像挡着无数的眼睛。
小镇人对阿了的来历了解很少,甚至不知道他姓什么。
他也爱打乒乓球,打得还不错。
他用左手握球拍。
小镇举行乒乓球比赛,工商所代表队没高手,就把阿了拉到了他们阵营里。
阿了是个体户,合情合理。
比赛是在小镇电影院的门厅举行的。
阿了得第七名。
这一年常老师也参赛了,但是没有排上名次。
他跟阿了交了手。
回到家,常老师的脸一直阴着。
他不是因为没有排上名次而沮丧,他是害怕。
家人一直问他怎么了,他只说脑袋疼。
晚上,他躺在**睡不着,一直在想阿了的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太熟悉了。
最让他惊悸的是,在比赛前,阿了盯着他的脸,低低地说:“常老师,如果今天我输了,我给你买糕点吃。”
这句话已经刻在了他的大脑里。
他是个怕事的老实人,艾学锋死了后,他有一年多精神恍惚,总听见耳边响起这句话——常老师,我是你手下败将,如果今天我再输给你,我给你买糕点吃……
他总觉得,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艾学锋就不会死。
可是,艾学锋说这句话的时候,屋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啊。
他有点不寒而栗了。
唐达明的精神病一直没有好。
我过十九岁生日那天,也就是唐达明被淹死前的几个小时,有人看见阿了给唐达明买了一斤糕点吃。
唐达明吃得津津有味,脏兮兮的胡子里都是糕点渣。
阿了笑吟吟地看着他吃。
就在那天夜里,唐达明死了。
第二天清早,有人发现了他的尸体,在小镇东郊的池塘里,他后背朝上,漂在水上。
他的旁边还漂着一只死鸭子。
他疯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失足落水,也一直没有自杀的迹象,为什么突然在艾学锋死去十九年的忌日里投水?
这是一个谜。
更奇怪的是,大家第二天看见阿了的眼镜箱端端正正摆在街边,和平时一样,只是阿了不见了。
从此,小镇的人再没有见到他,他永远地消失了。
还有奇怪的事:他留下那些墨镜,真像涂了墨一样,戴上后什么都看不见。
谁都解释不清这其中的用意,包括我。
这一天,又有人看见艾学锋坟上的荒草不见了,填了新土。
大家都在议论这一桩桩奇怪的事,但是,没有人下定论,大家似乎心昭不宣。
小镇陡然充满了鬼气。
我穿上崭新的军服,就要离开绝伦帝小镇了。
这一天,艾学锋的母亲找到我,她心事重重地说:“东子,听说你们这批兵是去山西?”
“是。大娘,你有什么事?”
她想了想说:“去年,唐明达淹死的那天,我在我家门口捡到一堆旧信,都是唐明达写的,寄的地址都是山西。你到部队后,帮大娘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唐达明?
那个淹死的疯子?
我立即把那些旧信从她手里接过来,一封一封翻看。
我记得十分清楚,当时天已经黑了,没有电。我借着跳动的烛光,一边看一边感到全身发冷……
老实讲,我不相信阿了就是艾学锋,也谈不上害怕不害怕。
倒是这个被淹死的唐达明,这个从我记事起就嘿嘿傻笑的疯子,令我无比惊怵——他竟然一直清醒地给另一个人写着信!
我仿佛看见了昏黄灯光下的一张苍白的脸,忽明忽暗,不可捉摸。
而这些信莫名其妙的出现尤其让人毛骨悚然——是谁放在艾学锋家门口的呢?
我觉得这个事件挡着一层又一层的面纱。
从那天起,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千万别以为每一个精神病都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所有人都容易犯的错误。同样,也别以为每一个正常人都可以看出来。
信纸都已经发黄,有的字甚至都模糊了。
我抽出第一封信。
唐达明向一个女人讲述他非人的处境和痛苦的心情。日期是1968年2月24号。那时候,他已经疯半年多了。
我抽出二封信。
唐达明向那个女人求爱,或者说是乞求爱,再或者说是乞求收留——他要去山西投奔她。日期是1970年1月9号。
当时正是冰天雪地,唐达明穿着一件不遮体的单衣,坐在雪地上骂人。
我又抽出第三封信。
从字里行间看得出,那个女人一直没有回音,他怀疑她根本收不到他的信。
他绝望极了,但是他没有停止手中的笔。
他需要倾诉,有没有收听的对象已经不重要了。这封信的日期是1973年8月12号,我已经挎着书包上小学一年级了。
我说:“大娘,我把地址抄下来,有机会一定去看看。”
那地址是太原附近的农村,而我服役在大同。到了新兵连,我才知道这两个地方相距很远。但是,我还是寻找机会去了一次,找到了那个地址。
那个女人正是当年从绝伦帝搬走的宫莉,她多年前就得病死了。
她一辈子守寡,和儿子相依为命。
她儿子叫艾天民。
听说艾天民是个很老实的孩子,十九岁考上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可是那一年他没有去报到,失踪了,再也没回来。
不久,我就听家乡人告诉我,公安局把那个阿了抓住了,说唐达明是他弄死的,他的真名叫艾天民,是艾学锋的遗腹子。
(真实度:98%)
流水帐
一九八七年我穿上了绿军装。
我第一次走出黑龙江。
我第一次见到了山,见到了水,见到了天外天。
一路上,新兵们在火车上欢叫雀跃,只有一个男孩子八千里路云和月一言不发,他一直望着远方。这注定他是那趟火车里最有出息的孩子。
我首先到了山西北部的田村,新兵训练,技术培训。我的专业是报务员,发报,抄报,滴答,滴滴答,答滴,答滴滴,滴滴滴滴滴……
这段生活就像拧得要绷断的发条,没有发生恐怖。值得一提的是我在结业考试中,业务全连第一。
田村一节省略。
接着,我被分配到了大同市,到团部当油料保管员。
这是我第一次进真正进入城市。
省略。
我无照驾驶军车,被查出,首长干脆把我调到内蒙古开车。
大尾巴吉普车,它的年龄很老了,早该报废了。我驾着它在戈壁草原上横冲直撞。这时候我已经从列兵晋升为下士军衔。
不久,我又违纪,被改行放羊。
那段时光成了我一生中最难忘的时光:天苍苍,野茫茫,周德东一个人去放羊……
一天,我在望远镜里看到了一个穿蓝袍子的异族女人,可是,当我走近之后,却什么都没有。我再次举起望远镜,她依然在远方静静望着我……这个故事我写过,发表在另一本恐怖小说里。
半年后,我又犯了一个比较严重的错误,被强行调离锡林郭勒,到了一个内蒙古南部的山区,一个叫柴柴旦的地方。这次是炊事班,做饭。
我不会做饭,只会剥葱,削土豆,洗菜,烧火。
那里的山光秃秃的,像馒头一样多,都没有名字。如果那里的每座山都要有名字,会把中国的字用光。
因为我总不服从命令,连长一怒之下,请求团部军务科把我调离。大约十几天之后,军务科发来调函,调我到大同市团部,从事新闻报道工作。
我的命运突然转折了一下。
那段时间,我和一个宣传干事在一个宿舍睡觉,在一个办公室里办公,经常发表一些豆腐块新闻。
谁都想不到,我消失二百一十三个小时,竟然是坐火车去看望柴柴旦的一个女孩。
据说,部队派人四处寻找我,差点出动飞机。
那次我又背了一个处分,被分配到中蒙边界的红格尔,当电工。
那地方不见人烟,与世隔绝,寂寞得连鬼都没有。
省略。
记得小时候,一下雨孩子们就朝着窗外大喊大叫:大雨哗哗下,北京来电话……在我最艰苦、最绝望的时候,北京来了音信。
电话打不到红格尔,消息是用无线电传来的:一个中央级军队刊物调我去帮忙。
北京!我要一飞冲天了!
可是,我坐车离开红格尔的时候,在半路上却跟两个人发生了争执,我用蒙古刀把其中一个扎残废了。那件事说起来很麻烦,不过我到现在都认为,当时我属于打抱不平。
我被押回了连队,等待处治。
当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戈壁草原上发呆。本来是“座上客”,转眼却要变成“阶下囚”了。北京突然变得遥远。
下士面对荒漠落日,流了泪。
后来,我侥幸地越过了这一关。
两个月之后,我到北京报到。
在北京没什么恐怖故事,只是我认识了一个叫王倾民的女孩,我们在一起工作了半年。在后面的故事里我将提到她。
1990年,我不光荣地退伍了。
火车啊飞快地奔驰。
我像来的时候一样,一路上一声不吭,一直在看远方。
我即将回到那个令我感到寂寞、消沉、恐惧、荒凉的小镇。我想,这辈子我都不会再出来了。
我被分配到一个村子供销社当售货员。在那里发生过一个恐怖故事,因为跟爱情有关,我放进了《爱情啊你别开花》一书里。
后来,我被调了大庆地区,在土木尔采油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