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李修才遇高手

陆际原四人逃脱之后,在一处树林中过了一夜。第二天经过几小时旅行,来到一处大道上。

几人打算从这条路走岀画眉县,可是才没走多远,刚拐过一处弯道,便看见前方百米之外有一群士兵在游**,这群兵最少也有三十来人。

陆际原几人回身便走,快速钻进了路边的树林。

同时那些兵也发现了这四人。一看这是两男两女,还带有刀和步枪,就知道是陆际原来了。

伴随着一声“站住”,枪声骤响。

于是,一场捉迷藏式的丛林追杀就此开始。

这样的捉迷藏太残酷,关玲本是大家闺秀岀身,平时养尊处优,实在经不起这样的劳累。后来陆际原没办法,只好背着她跑。

木秀林则断后,与敌兵周旋。

而李修才基本上就是多余的,又不会拳脚功夫,枪法也不行,而且他一直都没机会开枪,只顾逃跑。

他这一生最值得他骄傲的大概就是他那两条腿了——专为奔跑而生的腿,所以他跑着跑着就与另外三人失散了。当他再回头看时,敌人是不见了,可是自己人也不见了。

陆际原三人也是幸运的,借着密林的优势,再次保住了命。后又经过一天的山地旅行,才逃岀画眉县。

“画眉县,我很快就会回来!”陆际原看着画眉县的方向,喃喃自语:“只是,不知道李修才到底是死是活。”

李修才虽然还活着,但是比死人也好不了多少。他在逃跑过程中摔了几跤,当他逃岀生天之时,也只剩下半条命了。

后来他因为用衣袖擦脸,竟然擦了许多毛毛虫到脸上去,结果脸被刺激得肿起来,肿得如同一幅大肥猪脸一般。

现在他正坐在一条小溪边,看着水中自己大肿脸的倒影“孤影自怜”。

他叹息了一阵,突然觉得,其实这张脸也有个好处,那就是没有人能认岀自己。

“那么,我只要将步枪藏了,就可以大摇大摆地过街串巷了,当然主要是找吃的!”李修才自言自语,“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你个仙人!”

现在他走路几乎都抬不起腿,但是求生的欲望促使他尽力提起精神走去。

他沿着小溪向下游走,就来到一条宽阔的大路上。

这时后方有一辆马车驶了过来,这车没有车篷,是专供拉货用的简易车,车箱里还放着一些酒坛子。

车上除了车夫之外,车箱里还坐着一男一女。两人的年龄皆在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那车夫则三十岁上下,三人都是普通的小商贩打扮。

李修才走上前,向那车夫一抱拳,问道:“请问这位师傅,这条路往前是什么地方?”

车夫一勒马缰,答道:“前方是老城,有五六里路程,拐过前面山坡就能看到。”

这车夫所说的老城,就是画眉县以前的县城,在画眉城北边二十里。马连山在画眉城崛起之后,他便将老城里的县长赶下了台,然后他就在画眉城自称县长。所以画眉城也就成了新县城,于是人们就将这个曾经的县城称为老城。

李修才又问道:“后方是不是画眉城?”

“是。”

李修才明白了,这条路他本来是熟悉的,只因他是从山林里走到路上,加之又过于疲惫,晕头晕脑的,竟然一时之间没有认出这条路来。

李修才想了想,决定搭这辆马车去老城,先喂饱肚子,再作打算。于是说道:“我想搭你的车去老城,可以给你钱。”说着也不管对方是否答应,作势就要上车。

车夫连忙伸手拦住,说道:“不好意思,这车拉的太重,已经无法再搭人了。”说完扬鞭打马就要走。

此刻的李修才,觉得自己已经只剩下半条命了,若是不坐车,能不能走到老城都难说。心想这车我是一定要坐的,你居然还说什么“不好意思”!要知道,我手中的枪比你更加“不好意思”!

于是伸手就将腰间的手枪拔了出来,指着车夫,冷冷地说道:“停车!”

车夫一回头,见李修才拿枪指着自己,却丝毫也不紧张。这时车上那位男子轻声对车夫说道:“这个人可以为我所用。”

车夫一听,轻轻点了一下头,表示会意。接着只见他以极快的手法往腰间一伸手,掏出一把手枪向着天空就开了一枪。

李修才抬头一看,只见一只老鹰正拍打着翅膀跌了不来,落在路边的草丛中,不停地挣扎。

这时车夫又从车箱里抱出一坛酒来,递到李修才面前。说道:“这位兄弟,交个朋友,你若是看得起我,就请收下这坛酒和那件猎物。我住在老城里的百步春酒店,名叫百步春,欢迎你随时来找我喝酒。”顿了顿又道:“这二位是我的外国朋友,这位是金童先生,这位是蓝珊瑚小姐,这都是到中国之后才取的中文名。”

李修才有点傻眼,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不知所措地接过酒坛,怔怔地看着车夫驾着马车扬长而去。他本来只是想吓唬这三个人,没想到却碰上了高手,心想你这到底是送猎物还是威慑?

不过对方没有要我李修才的命,这已经是算是我命大了,我若是死在他枪下,死了也是白死。

李修才呆站了一会,便去捡那只老鹰,又在附近找了些干柴来烧火,糊乱将老鹰处理干净,便在火上烤着吃。

虽然没有盐味,但在李修才看来,这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只可惜这老鹰骨多肉少,李修才将整只鹰吃完,还觉得没吃够。

吃完了鹰,又喝了点酒,李修才这才渐渐有了点精神,他知道自己的小命已经保住了,便放下心来,靠在路边沉沉地睡着了。

只是李修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这样一个无名小卒,已经被人一眼就识破了身份。而他自己却还胸有成竹,认为自己这张大肿脸没人能认得出来。

当李修才正在烤肉的时候,他并不知道,那马车上的三个人此时已经替他的未来作好了安排。

那车夫百步春一面举手甩着马鞭,一面问车上的金童:“金先生,你看出了什么?”

这位金童,他说话还残留着外国口音,虽然也是黄种人,但是别人一听口音就知道他不是中国人。

他此时正呆呆地看着远处的山峰,身体随着马车的颠簸不停地摇晃。听百步春发问,他才收回正在眺望的目光,漫不经心地说道:“你认为这个人会是谁?”

百步春道:“无法确定。”

金童道:“现在的画眉县,能有枪的人有几种人?而刚才碰上的这个人,看他状态显然已经极其饥饿,他显然是一个正在逃难之人。那么,一个同时带着步枪和手枪,又正在逃难的人,这个人会是谁呢?”

百步春道:“你是说他是陆际原的手下?”

金童肯定道:“没错,现在陆际原正在逃亡,情况不明,却不知是什么原因,使得他的手下人与他走散。”

百步春道:“会不会是这小子见陆际原落难,所以背他而去?”

金童道:“有这种可能,但是不管怎样,这个小伙子可以用。我担心木枯林这个人有一天会撕毀协议,所以必须多找几个人盯紧他。这个小伙子既然是木枯林和马连山的敌人,那么他就更愿意投靠我们,而不是投靠木枯林。同时他又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因此,几乎没有人能认出他来,用他来监视木枯林,最合视不过。”

百步春赞道:“人言金先生多智,果然名不虚传。只是这小子若是不来,或者是来了不听话,怎么办?”

金童一脸冷漠,一字一句地道:“他会来的,也会听话的,因为你会让他来,并且会让他听话。”

百步春会意,道:“好!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