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好几天没看见你,怎么,病了?”

张慨的声音在电梯里很有磁性。

“噢,感冒了。”

我局促地与他并肩站着,虽然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的声音仍是那么拘谨。

“感冒得多喝水,怎么不再多休息几天,你脸色不好,还没完全好吧?”

张慨仔细地看着我的侧脸。

我垂下头去,躲开他的目光,“差不多好了,老躺着也得躺出病来。”

张慨突然伸过手来,我吓了一跳,本能地一躲。他按了六层,又按了一下十六层。

我们竟然谁也没有按电梯。我尴尬地冲他笑笑。

“下班来我办公室吧,我们聊聊好吗?”电梯门突然开了,张慨干脆地走出去。

“我……”我还没有给他答复,他已走了出去。

“哗”的一声,电梯门重新合上。我看到了自己印在电梯门上的那张僵硬苍白的脸心里发怵,去还是不去?

额上的几粒青春痘红灿灿地发亮,这个样子真有些滑稽。

我跟张慨不是同事,却在同一个写字楼上班,他在六层,我在十六层。钧雨比我大六岁,张慨比我大十六岁。两个还算英俊的男人恰好诠释了一首歌的名字——《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下班的时候我并没有去张慨的办公室,这是自我斗争的结果。

我发了条短信:

今晚我男朋友要过来,我们改天再说吧。

又一次撒谎,我脸不红心不跳,只是胸腔里酸酸的胀胀的,有些不舒服。

钧雨怎么可能会来?整整三个月他都没有回来了。分别时我们曾经相约一个月回来一次的,钧雨食言了。三个月的时间我瘦了五斤,每天都会忧伤,每星期都会大哭一次,每个月都会小病一场。三个月的时间,钧雨都没能明白埋藏在我内心绝望的淤积。

张慨并没有回短信,我能想像出他那张失望的脸。

“钧雨,下个月我妈可能要过来,我们一起吃个饭吧。她也一直想见见你呢。”

“再说吧,下个月还不见得能回去。”

“那我妈大老远来一趟,你就回来一下吧。”我开始央求。

“那也得看我的时间安排啊,没事我肯定回来。”

这话里透着敷衍,我能听得出来。

“那就这么说定了,可不许变了。我这就给他们打电话。”我迫不及待地要把这事定下来,生怕他下一秒会变卦。

“哎,你先别打,万一我没回来这不让他们生气?瑞君,我最近真的挺忙的,你就别给我添事了,好不好?”

“你是不是不想见?”像是退到了悬崖边上,已没了退路。

“不是,我真的是忙。这样吧,我争取下个月回来,你先别跟他们说,好不好?下个月一定。”

“一定回来?”我们像是在菜市场里讨价还价。

“一定。好了,我的大小姐,我要忙了啊。回来给你买好吃的啊……”

昨天的对话,倏忽而来,就像发生在今天。

今天的对话还没有来,却像早已发生。

都是经不起推敲的对话。

走出写字楼,一阵寒风袭来,我打了个冷颤,深秋的北京已有些像初冬了。我搓了搓手,却握住了钧雨的玉镯子,一阵透心凉。

黄昏的色泽越来越浓郁了,夜晚又要来了。

总搞不清一天的光亮在哪一刻最后消失,所以也搞不懂钧雨的电话会在哪一刻准确打来。

等待的过程,就像自杀,慢慢地把身体里的氧气、血液一点点一滴滴地流进浴缸里。就在临死的那一刻,还弄不清楚究竟为什么等待。

看不见钧雨的人,幸好还有电话隔三岔五地打来,这让我幸免遇难。他仿佛知道我什么时候会窒息,总是在我快濒死地时候,打一个不痛不痒的电话。

从包里摸索出手机,我浏览了通讯簿里所有的名单,怔忡着,为不知打给谁犯了难。不想夜晚一个人对着墙壁发呆,那种孤独感会把人杀死。

“今晚来我家住吧。”

本来是要打给钧雨的,同样的话却还是说给了芬妮。从不主动邀客的我,那晚如此反常。空虚寂寞到一定程度,总是要向闺蜜求助的。

“你感冒全好了吧,没什么事吧?”芬妮听出了我声音的异样。

“没什么事,想见你还不成吗?”我放大音量,生怕她听不清楚。

“今晚可能不行,大明要过来。我们得商量装修的事。”

“噢……那就改天再说吧。”

芬妮的话立刻将我打入十八层地狱。

正要挂电话,芬妮又不放心地说:“要不,我让大明别过来了?”她还是听出了我的失望沮丧。

“那干吗呀,你可别,大明该恨我了。其实也没什么事。你们的事要紧。房子不是早开始装了吗?怎么样了?”我强撑着。

“别提了,这几天就为这事快忙死了。我想按宜家的风格装,可他偏不同意,我们俩都不知吵了多少回了。我妈也跟着添乱,房子还没装完呢,非让我们俩先登记,说不登记就不能住一起,真够烦的。这不好多事都得商量。结婚哪那么简单,又得体检、又得照婚纱照……烦死了。我一点儿心情都没了。还结什么婚啊,真够累的。”芬妮快速地说着,像是在抱怨,又像是在报喜。那感觉其实挺刺痛的。

“真的要结了?芬妮,你终于要结婚了!”我的眼睛忽然酸热起来,“赶紧结吧,拖着也是拖着,早结也早踏实,也正好给我冲冲喜。”

“什么冲喜,瞧你说的。哪至于。你又为什么事心情不好了?”

还是芬妮了解我,毕竟多年的朋友了,什么事也瞒不过她去。

“没什么,好了,那你忙你的吧。我们再说。”

我匆忙地合上了手机。芬妮已为结婚的事焦头烂额了,我还添什么乱啊。我暗暗骂自己。

大明和芬妮谈了四年的恋爱,眼看就要修成正果。等车的时候想着这两个人的幸福,心里不禁温暖起来。

这对在大学里被我一手撮合的恋人该怎么谢我啊。还记得大明第一次胆怯地找到我,说他喜欢芬妮,求我帮忙的诚挚害羞的样子仍是历历在目的,叫人窝心。

“喂,大明,你们宿舍的暖水瓶空了吧?”我故意朝大明使眼色。

“没空吧。”大明不知所以地看着我。

“我们宿舍的可空了,芬妮马上就去打水了,你要不要去啊?”我瞪着他的鱼木脑袋。

“噢,我们的好像也空了,我正要去呢。”大明还才领悟。

“那还不赶快,哎,还得补请我一顿饭啊。”我逗他。

“那还用说嘛,谢了啊……”大明拎起水壶就跑,那样子又滑稽又可爱。

……

风在黄昏里四处流窜,“哗”的一下吹散了大明的声音,我又不可抑制地想到了钧雨。我们认识两年了,却只谈了一年朝夕相处的恋爱。老天太不公平了,为什么偏偏要把他派到上海?

我坐在公交车里,茫茫然地望向窗外。树叶哗啦哗啦地成片掠过,传来钧雨低沉的声音:“今天想没想我,想没想……”

临座的小女生眉心紧索,一手捂住嘴巴,一副快要崩溃的可怜模样。我知道她一定是晕车了。我马上递给她一片西瓜霜,让她含着。看着她惨白的小脸,我想到了那个年少的我。

整个少女时代我常被晕车困扰着。瘦小单薄的身体总会一路吐下去,好似无底洞,永远吐不完,直到汽车到站。妈妈总是提前把塑料袋塞进我的书包,再给我几颗话梅,叮嘱我一定不要吐在车上,这样会被司机叔叔骂。可我每次都把书包、座位、衣服通通弄脏,吐得一塌胡涂,令周遭所有的人难堪。那个自卑忧郁的少女,每天都在恨自己。

直到那年爱情降临,钧雨送给我西瓜霜,含着它,我竟奇迹般地好了。钧雨总是把车窗摇下一条缝隙,让我只看前方,尽情呼吸。有钧雨在旁边,展开任何一段旅程都是轻松愉悦的。晕车再也没有了,赶跑了住在心里的那个魔鬼,我瞬间长大了。

因为钧雨,我爱上了旅行;因为爱情,我有了如蜕的成长。

那只温暖的手细腻地贴住我的脸颊,我终于从那个青涩时代走了出来……

邻座的小女生果然眉头舒展开,呼吸慢慢顺畅了。她亲妮地看着我,我们都笑了。

就在打开房门的那一瞬,天仿佛立刻黑了。

我打开了房间里所有的灯,可我知道,即使再多的灯火依然消除不了内心的黑暗。

一到晚上,吃完饭,洗完碗,再加上擦地、洗衣服,看完天气预报之后,再找不出必须要做的事之后,我就会控制不住地有了打电话的冲动。

打给钧雨,只要听到他的声音,那一晚便会安心踏实。

这种按部就班的生活,最近也常常变得无序了。

白天,竟然也有了打电话的冲动。电话成了我发泄思念的工具了。

何时,思念成了一种毒药,让我试遍了各种方法,都寻觅不到有效的解药?

何时,思念成了一种深重无比的痛楚,让我会在绝望中突然微笑?

何时,思念变得如影随形,无法抗拒?

那晚芬妮还是来了,她推掉了大明,只为了我这个情绪不佳的损友。吃着芬妮带来的饺子,我感动得热泪满溢。女人之间还是懂得心疼的。

“婚礼准备得怎么样了?定哪天了?”

“其实也没什么可准备的,我们也不想大搞,顶多两家人一起吃顿饭。可能就定在元旦吧。我妈偏要元旦,说热闹。”

芬妮的情绪并不高涨,圆圆的脸颊消瘦了许多。

“唉,其实跟谁结也是结,这事就得想得开。早结婚也未必是好事。其实也不早了,转眼我们也二十三了。”芬妮的笑容隐退了,换上淡淡的惆怅,“跟了大明还不知道将来怎么样呢,他钱挣得那么少,可能连孩子都养不活。反正结了婚,我也不想要孩子。现在小孩儿上学多贵啊。想想都觉得没法过了。谈恋爱的时候可以什么都不管,可这一结婚,就完全不一样了,什么都得操心。想想以后琐碎的日子,我还不得马上成黄脸婆了。”

芬妮过分严肃的神情,让我心里一阵阵发紧。

我定定地看着她,片刻才说:“那还不至于,大明挺好的,现在没钱,并不代表将来啊。说不定将来大明比谁都有钱。”这话透着安慰,将来的事又有谁会预料呢?

“唉,将来的事谁知道啊。”芬妮的语速慢下来,“最近我们俩老吵架,为一点儿小事就得吵半天。他一点儿也不让着我。这还没结婚呢,结了还不知会怎么样呢。”

抱怨才是女人的常态,男人不能理解女人凡事都要抱怨,殊不知不抱怨的时候,感情也就由浓转淡了。期望越大,才会生出抱怨。

“婚还没结呢,就想着那么远的事,你也是操心的命。有人吵架也好,我这儿倒好,想吵架还找不着人呢。”

我落寞地握着筷子,又想到了钧雨。寂寞才是最无敌。

“有时想想,结婚也没什么意思,可岁数越来越大,不结也不行。再过几年,一眨眼就三十了,快着呢。我妈生怕我嫁不出去。跟大明这么多年了,也只能跟他凑合过了。没钱也只能图他这个人了。”芬妮沉吟了一下,“哎,你那位怎么着了?”

“半死不活吧。”

我咽下了最后一粒饺子,胃不舒服地发胀。

“这个钧雨,这一去还不回来了。其实,我就觉得你们俩不合适。你说这年头像你这么死心眼的女孩儿可打着灯笼都难找了,可这他怎么偏偏不珍惜啊?他交过那么多女朋友,你可就他这么一个男朋友,他怎么能这么对你?从长相到学历,你配他还不绰绰有余,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瑞君,干脆放弃吧,再找找别人吧,别在这一棵树上吊死。”芬妮这话不止说过一遍了,她总觉得女人的青春耗不起,天天这么等下去,白白浪费时间。

“我倒不想守着这一棵树,可森林在哪儿呢?”我苦笑着。芬妮的话没错,可再找一个男人重新投入感情也不是那么容易。感情不是说来就来的事。

“森林当然有的是啦。想找个人结婚还不容易。我们新来的一个同事,跟男朋友处了三个月就结了。我还奇怪怎么那么快就结了,原来是怀孕了。想结婚还不容易吗……你看现在的明星,哪个不是先怀上了才结的。”

芬妮不经意地说着,我却真的为这句话上心了。是啊,想结婚还不容易吗?怎么就没动这个脑子呢?我感激地看着芬妮,突然发现她的头发在灯光下闪出酒红色的光泽,很是好看……

伴着芬妮微弱的鼾睡声,我一夜未眠。或许因太羡慕她而变得兴奋,或许因太兴奋而又激发了更深的忧伤。

身边又一个人要告别单身,祝福的人总是我。

曾经相约要一起走入礼堂,一起怀孕生子,订娃娃亲的。还是没能实现这个美好的愿望。不怪芬妮太心急,只怪自己运气不好。

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妈妈常说的这句话放在这里最合适。我知道自己的弱项就是跑不快,明知落后了,还要眼睁睁地目送别人离开。

不会跑的人,走路也不会快。所以我喜欢放风筝,原地不动,便可以实现跑的梦想。小时候,爸爸做了风筝送给我。长大了,我把风筝送给钧雨,线断了,风筝跑了,一直跑到了上海。

北京到上海,快的坐飞机要两个半小时,慢的坐火车可以十几个小时。风筝呢,要多久?爱情呢,要多久?

想去旅行——想了一整夜,想到了这件事。其实早就想去了,今晚芬妮的到来,以及她说出的那关键的一句话,更加速了我的这个冲动。

是的,我要去旅行,就去上海,就去钧雨所在的那座城市。我知道,只要钧雨看到我,一切都会不一样。断了线的风筝,总会落到地面。只要我们见面,就会回到从前,因为我们仍然相爱!

一整晚,我都在给自己鼓劲,膨胀自己的坚强。

真的没想到,这次酝酿已久的上海之行成了我和钧雨之间最浪漫的回忆;更没想到的是,这次浪漫之旅却成了我们爱情最后的绝唱。

临行前的那一晚,就在等公车的那个无聊的空当儿,我碰到了张慨。

极不情愿与他单独相处,是因为极不情愿与已婚男人发生一丝牵连,更何况我明白地知道他喜欢我!

“一起吃个饭吧。”

张慨停下车,表情紧绷地走到我面前。

“今晚我……”

还在琢磨更合适的拒绝的理由,张慨打断了我,“今天我过生日……”

话已说到这份儿上,任何拒绝的话都有些苍白无力了。我硬着头皮去了。

那一餐吃得极不流畅。除了沉默,我手足无措。

我不喜欢张慨,一点儿也不喜欢!大十六岁的男人都可以看作长辈了,更何况我是那么深爱着钧雨。可又不知为什么,每次看他那张悒郁落寞的脸,总有些不忍。

“瑞君,我知道你不可能接受我。我有妻子,有孩子。可我就是很喜欢你,希望每天都能看到你。我对你也没有过分的要求,我只是希望你能对我好一些,仅此而已。我不是像你想的那样,我很爱我的妻子,我妻子很漂亮,很贤惠,我在她身上找不出一丝缺点。我们也从不吵架。可不知为什么,当我一见到你,我就喜欢上了你。其实你并不完美,你对我也并不友善,可是我就是控制不了自己,我就是希望每天都能看到你,你快乐我也就快乐。一天见不到你,我就会觉得很失落。一整天我都会没精神。我知道我和妻子之间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不然我不会这样,不会再爱上别人,可我自己也弄不清楚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张慨深情地说着,我却一耳朵进一耳朵出,三心二意。

“认识你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压抑自己,我告诉自己我是有家室的人,我不该打扰你的生活。我知道你有男朋友,生活过得很好,可是你给我的感觉总是很忧郁,我只是想让你更加快乐一点儿。我对你真的没有过多的奢望,我甚至都没期望你能爱我。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对我有敌意,希望我们能像朋友那样相处。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做你的大哥,真的,瑞君,我们做朋友好吗……”

对面的男人滔滔不绝,仍是无法与钧雨的口才相提并论。

我把目光定在一处,钧雨就出现了。我喜欢看着他,听他说话。喜欢在他侃侃而谈时,看他喉结的滑动,嘴唇的翕张,眼角的飞扬和眉心的跃动。只要近距离地看着他,那颗慌张不安的心便会踏实、满足和安定。

喜欢一个人的感受,没有人会懂得分享。

我暗自笑了。

张慨也跟着莫名其妙地笑了。他以为我听懂了他的话。

有时微笑也有欺骗性的,只是一般人不会和微笑计较。所以每次面对张慨时,不知如何回应的时候,微笑是最好的方式。

没有人知道那晚之后,我和张慨之间会发生怎样天翻地覆的变化。或许连张慨自己都没有预料到。

吃过晚餐,张慨把我带到了一个酒吧,他说只耽误我一首歌的时间。我忍下来,耐着性子听完。

仿佛如同一场梦,我们如此短暂的相逢,

你像一阵春风轻轻柔柔吹入我心中。

而今何处是你往日的笑容?

记忆中那样熟悉的笑容。

你可知道我爱你想你怨你念你,深情永不变。

难道你不曾回头想想,昨日的誓言。

就算你留恋开放在水中,娇艳的水仙,

别忘了山谷里寂寞的角落里,

野百合也有春天……

好忧伤的歌,再一次不可抑制地想到了钧雨。

我像个失恋的女子,任何忧伤的细节我都能捕捉到,并恰当地往自己身上按。只要稍一感觉对上,欲泪的情绪就上来了。

音乐停了,我离开了酒吧。我怕再听下去,眼泪会决堤。

张慨追出来。

我以为他只是追出来,没有任何准备,他吻住了我。他狠狠地压住我的嘴唇,直到我的泪水沾湿他的面颊。

他吓了一跳,松开我的肩膀。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我狠狠地盯住黑暗中那张轮廓分明的脸,挤出四个字:“我讨厌你!”

我快速地遁逃于黑暗中,心里更恨着钧雨,如果他在身边,我怎么会受到这样的侮辱!

我越跑越快,跑得五脏六肺乱了次序,直到想起第一次与钧雨在家里的阳台上接吻,双腿便再也不听使唤地软下去。

溺在黑夜里,我崩溃般哭泣,成了泪人。

跟钧雨的相识,是在我们公司新产品的发布会上。

那年我刚刚大学毕业,九十斤,刚刚摘掉了眼镜,素面朝天,还没有穿耳洞,梳着马尾巴,不带任何心事,没有任何恋爱经验。

那天我穿着紫色的长裙,钧雨说像个忧郁的娃娃。我就这样静静地躲在一个角落,却躲不过一场爱情的召唤。至今都一直喜欢紫衣,为着那个梦中的童话。

不知为什么要跟他对视,他深幽的眼神像一道璀璨的光。那灼灼欲燃的炽热目光,叫我如坐针毡,呼吸粗浊。

他径直向我走来,微笑着,目光如炬。我小心地迎向他,细细体会这微笑里的温度。

我们旁若无人地交谈了,笑意滚滚泛漫。

他满眼了解地望着我,打消了我初初相识的矜持。

我只是跟他交换了名片,只是这样,恋情就奇迹般地走来了。我们一见钟情,一触即发,爱得迅速而奇妙。

这个喜欢咬我耳朵的成熟而又充满幽默感的英俊男人,不知施了什么魔法,让我爱得焚心以火,难以自拔。

这份初恋的美好竟会在若干年之后让人含泪地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