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全能型暖男

这一年江城的冬天,来得似乎格外的早。

沈熠是从店员们日常的谈论,还有周六早上去到宋世钧的工作室时,他递给自己一件簇新的打版羊绒衫时才真正意识到,不但商场内开始热卖冬装,就连自己也要穿上羊绒衫和大衣,准备过冬了。

算算日子,自己来到江城,不多不少,正好半年了。

沈熠其实很喜欢秋冬天,她觉得相比春夏两季,秋冬显得更静谧,更适合创作和思考,总结与沉淀。

因此最近每个周末只要休息,她都会在宋世钧这边呆一整天。除了画设计稿讨论风格细节,也会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敲敲打打,或是思索发呆。

然后她就发现,原来作为妥妥的富二代,宋世钧除了富有爱心之外,其实还是个典型的技术宅男。

比如他会做咖啡——不是用咖啡机倒豆子进去开机磨碎的那种现磨,而是手冲拉花滴壶全系精通。

又比如他还会种花,工作室里的多肉还有绿植都是他自己养护,还送了一盆品相极好的菖蒲给沈熠,又不厌其烦的教她拿回去如何浇水如何通风,如何晒太阳防止烂根等等。

更不用说他现在本来就兼任着沈熠的养狗顾问——那条房主寄养的哈士奇,短短一多个月胖了一小圈,这就是他饲养技术雄厚的最佳证明。

要说沈熠本来也不算是很粗糙的女生,最起码做饭洗衣这些她样样都会。

但是等她把菖蒲拿回家养了两个星期,发觉照顾这植物比照顾那条哈士奇还要麻烦之后,她开始对宋世钧心生佩服。

而且有了这一认知之后,再观察宋世钧,她更加觉得这位师兄真是位涵养极佳又包容又精致的绅士。

如果是跟沈熠周末在工作室上班,他会提前订好午饭,准备好咖啡和下午茶还有点心水果,还会体贴的送她回家。

至于平时偶尔拿来送给沈熠的一些“样板”,其实沈熠一眼就能看出来都是秋冬新款,用料和做工都很讲究的那种。

但他如此用心的维护着她的自尊,她又怎能拒绝?

沈熠唯有用更加用心和努力的工作与学习,来回报自己所遇到的一切善意。

因为这些善意,她也开始热爱江城这座原本陌生的城市。她觉得自己在这里遇到了太多优秀的人,想要努力奋斗的决心在她心里又膨出一股巨大的力量。

现在每次只要从旁人身上发现到自己不具备的优点后,她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努力,想要奋斗想要变得更好。

这应该就是榜样的力量吧!

沈熠觉得自己开始变得强大,如同一块努力吸水的小海绵一样。

这天周六,正好工作室另外一个设计师请假了。她跟宋世钧讨论完上周的设计稿之后,刚说起楚依点名让自己帮她设计一条慈善拍卖会时要穿的礼服,还没有展开话题,林秀娜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沈熠一看她的来电有些意外,她向宋世钧稍一示意,自己走到了外面的露台接听。

林秀娜开门见山的向她索要一张下周的慈善义卖会的邀请函,并强调:“我知道你们这次邀请的都是你们的VIP客户,不过没关系呀小熠,我可以让庄勋过去你们店里帮我买几个包包,就是你们上次公众号推送的那个限量版新款,还有我正好想买块手表,你帮我看看哪个款适合我,一起让他带回来……”

任是谁都能听出来此时林秀娜话里的得意和春风在怀,可是说真的,沈熠却是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铭心自问,她不是妒忌,她是真的担心。

可对着秀娜此时的兴高采烈,她也不会傻傻的说一些不合时宜的话,只是在通话即将结束的最后,她问了一句:“娜娜,上次我说一起去医院看望你妈妈的,你最近什么时候有时间?”

林秀娜在电话里沉默了一下,随后匆匆回道:“再说吧!又不是什么要紧的大事,我最近都挺忙的呢!到时候有空再约你啊!”

放下手机,沈熠有些畏寒的拢了一下身上的针织开衫。她见露台上养着几盆紫色的小**,此时正是花期,开得小巧又可爱,便顺手拈了一下那圆润的花瓣。

“喜欢吗?这个是重瓣小雏菊,比菖蒲好养。”

沈熠左顾右看,最后还真的张嘴朝宋世钧要了一盆:“师兄,我觉得你养的花都很好看,真的,你太厉害了。”

被恭维后的宋世钧笑着摇头,问她:“你喜欢什么花?”

“铃兰——嗯,我一直喜欢铃兰花,觉得开出来一小串一小串,就跟项链一样……”

宋世钧看着她的侧脸,深秋的阳光晒在上面,映出一圈淡淡的余晖——因为隔得近,所以更能看得清,一直素颜的沈熠没有其他女生那样精心粉饰的脸,强光下清晰可见脸颊两侧还有一些绒绒的细毛;唇上也没有描摹过的色彩,只有两片柔滑的瓣,宛若蔷薇……

沈熠并没有觉察到有目光在自己身上流连,她忽然抬头,问道:“师兄你教我养铃兰好不好?我听说这花不太好养。”

宋世钧连忙点头:“好!铃兰啊……这花也不算难养,就是需要勤着点浇水而已。”

说完,他又道:“其实我倒是觉得你喜欢的花有点特别,就跟你一样。一般来说,女生不是都喜欢像什么芍药啊,玫瑰啊,郁金香之类的花吗?”

沈熠摇摇头,想一想才道:“可能是我自己本来就不太起眼吧,所以会喜欢这种淡雅素净的花。真的,师兄,自从来到江城,认识顾总还有你堂姐宋小姐以及苏悦姐之后,我就觉得,跟她们相比,我实在是太不起眼了。”

宋世钧不由失笑:“怎么会?谁说你不起眼——”

他的话没说完,却忽然生生转了个弯,略带迟疑的问:“我记得,铃兰的花语,好像是迟来的幸福?”

沈熠不知他心中所想,还很高兴的点了点头:“是幸福的归来,师兄你可真博学,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男生里头还有人知道每种花的花语,你实在是太了不起了!”

她说着,便端起宋世钧送给自己的那盆紫色小雏菊回了工作室,想着走之前拿袋子装好以便带走。

余下宋世钧站在露台边,凝视着眼前摇曳盼顾的花儿,喃喃自语道:“山谷中的铃兰,寂寞的等待着幸福的归来。这么美丽的花儿,不应该带着宿命的忧伤……”

因为答应爸爸晚上回去吃饭,所以沈熠赶在六点前就到了家。新搬的公寓坐北朝南,秋风送爽的时节,才一进门就闻见了厨房里飘出来的饭菜香气。

“爸!您晚上做了什么好吃的?这么香……”

沈熠一进门,那条哈士奇就凑到了她面前。安抚了一下这个大家伙,沈熠连忙推开了厨房的推拉门。

厨房里,坐在电动轮椅上的沈父正在往盘里装刚刚烧好的大排。一看女儿回来了,他喜滋滋的笑道:“也没做什么好菜,就一个烧排骨一个清蒸鱼,还有你最喜欢的炒毛毛菜,哦对了给你炖了点鸡汤,等会多喝点,看你最近这天天上班,人都熬瘦了……”

沈熠开心的双眼冒泡,从爸爸手里接过那盘烧排骨之后就被他顺势赶了出去。

“快去洗手!我这不用你帮忙。”

沈熠回到客厅,见哈士奇正围着餐桌流口水。她拿了狗粮去喂它,没想到这家伙却丝毫不为所动。

但想起师兄的叮嘱,再三强调狗狗不能摄入过多的盐分,于是便抱着它的头哄了哄,这才总算让它不再觊觎那份烧大排。

洗好手出来,沈熠看着刚刚摆到茶几上的那盆紫色小雏菊,忍不住拍了张照片,又把老爸的家常菜也一起拍了两张,发了一条朋友圈。

“我的幸福生活(* ̄) ̄)”

她本来是随心有感而发,并没有思虑什么。

但就这么一条再普通不过的朋友圈,看在不同的人眼里,也有不同的感觉。

最先看到这几张照片的应该是林秀娜,她这会儿正坐在一间高级餐厅里等着庄勋过来一起共进晚餐。谁知左等右等都不见人,无聊之下她就翻看着手机里的朋友圈更新。

看到沈熠发的照片,她先是嗤笑了一声,不屑道:“吃得这么随便还好意思发出来让人看?真是。”

随后又忍不住点开图片细看,忽然“嘭”的一下重重搁下手机,咬牙道:“好你个沈熠,还真是深藏不露啊!这才多长时间,居然就搬到心语一号去住了……哼!可不要告诉我你这都是凭自己的本事赚的钱,蒙谁呢!”

沈熠这边,忽然就觉得鼻子发痒。她把脸转到一边,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最可怜的是霍东方,他本来正跟几个朋友准备吃饭,忽然接到贺司南的电话,才一接起就被他连番炮轰:“宋世钧这小子是不是又送她花了?我不是让你看着她们两吗?你怎么——”

耳朵和心灵都饱受**的霍东方没等他说完,就直接道:“有本事你自己回来天天盯着吧,老子最近忙得很——再说了,我相信我老铁的为人,她就是个单纯善良的小姑娘,哪像你,总把人看的那么龌龊……”

贺司南在那头暴跳如雷,只恨没能把他按倒在地上使劲摩擦:“谁龌龊?你说谁龌龊了?你忙得很,难道老子很闲……”

最后,交友不慎的霍东方在对方软硬兼施下,不得不竖起白旗投降,并适时指点道:“你不是天天跟人嘘寒问暖,晨昏定省吗?我可告诉你,你的劲都没使到点子上!我老铁最近在工作上遇到了麻烦,这才是你应该重点关注的地方!”

贺司南在电话里愣了愣,随后问道:“什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