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遇见你是最美的意外

就你这矫情程度,莎士比亚他老人家要是活着,也得被你挤兑死了!你还是行行好,放过文艺复兴的老前辈吧!

总会被某个不够帅气的男生牵起手,开始第一段青涩幼稚的爱情。没有坚实经济基础的爱情不会太浪漫,却会在他害羞且温柔的目光里渐渐沉沦。

当初你天真地认为你们会天荒地老,可是却在不久后的一天果断结束这段让人身心疲惫、再也无法负担的感情。

你说,这叫初恋,无比美好却终将夭折。

年少的恋爱,大概都可以归为初恋范畴吧。

[沐光广场]

七夕节。

没有玫瑰花和巧克力,甚至连出来散步的情侣都寥若晨星。我想,就算是一年一度邀约相见的牛郎织女都可能在商量着,将下次见面的时间推迟到2月14日的西方情人节,因为那才热闹、浪漫。

我由衷地为我们中华传统文化精髓里最闪耀的节日默哀三分钟,然后双手合十,保佑自己今晚不会被阴魂不散的前男友纠缠个没完没了。

在七夕节这天晚上约会旧情人,是不是一件特别文艺的事情?可惜我这个伪文艺少女自始至终都不能领悟文艺的真谛,阿弥陀佛!

喷泉池溅出的水花有些沁凉。

“清晨,你还记得吗?在这里我曾经当着月亮女神的面向你许下爱情的诺言。还有那里,我们一起牵手走过……”月光下,一个自以为是莎士比亚转世的男人正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唾沫星子乱飞却还十分投入的样子,就好像古代说书的一样。

可惜我不乐意当他的免费听众。

我无奈地撇了撇嘴,心想着要怎么摆脱这块黏人的“口香糖”。为了已经分手一个月的前男友,哪怕浪费半个小时的时间,都是“度秒如年”的煎熬!尤其是对方对你施展绝对死缠烂打的功夫之际。

“我说,你够了吧。”我抱住胳膊漠然地看着眼前满脸衰样的男生,有些不耐烦地看了看手机——屏幕上的23:00朝着更大的数字飞驰着。

“你还记得……”然而他完全没有理会我翻白眼的小动作,继续不依不饶地用肉麻兮兮的回忆体摧残着我无辜的耳朵。

“我说——你给我闭嘴!”我终于忍不住大吼一声。看他被吓傻之后,我又一脸无辜地摸摸耳垂继续补充,“就你这矫情程度,莎士比亚他老人家就算活着,也得被你挤兑死了!你还是行行好,放过文艺复兴的老前辈吧!”

“清晨,我还有很多话没有跟你说,我们一起走过了那么漫长的时光,难道你就没有一点点的怀恋?你怎么可以那么残忍?!”前任受惊吓状,泪眼汪汪地看着我。

我看他是纯属吃饱了撑的在找抽!

这个鸡婆的男人,跟我在一起的一个月时间喷完的唾沫星子收集起来,绝对够拯救撒哈拉大沙漠了,居然还有脸说很多话没有跟我说……敢情他把我当吸水海绵啊?

“十一点了,我先回家了,分手礼物给你。”我也开始对他装聋,有些漫不经心地递过一个精致的包装盒,冲他摆摆手算是打了招呼,潇洒转身准备回家。“咱俩两清了,以后别出现在我面前。”

前任男友低头看了看那个礼品盒,借着皎洁的月光,那上面贴着的价格标签正熠熠生辉。

“噗。”我看着他的脸突然难看起来的样子,不屑地嗤笑一声,“你至于么?”

包装盒里面的礼物的价格是四位数,刚好比他跟我交往的一个月内给我买的所有礼物的总价高出一点点,算“回馈”也好、算“羞辱”也好,尽管前男友接过礼物后尴尬万分的表情十分搞笑,但是我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

谁知道他所谓的“分手后的这一个月的煎熬”和“想要分手礼物作纪念”之类的话,是不是因为觉得之前为我花掉的钱不值得?况且我也不喜欢对别人有所亏欠。

哪怕眼下看来,我的这段恋爱确实是毁在这个没有几分姿色还琼瑶得要死的男生手上。但我还是很心甘情愿地想用经济手段彻底跟他划清界限——为的不过是日后遇见可以昂首挺胸地走过他面前,仍旧宛如黑天鹅一般骄傲。

“清晨,我们不要分手好不好?我承认我之前幼稚、做错了,我以后会慢慢习惯你的坏脾气……”前任把礼物往口袋里一塞,捉住我的手开始发动挽留攻势。

我的男朋友——哦——是我的前男友,他似乎还没有从一个月的分手过渡期苏醒,非要约我在七夕节这天跟他在这个鬼地方见面,尽管我在之前就料到他会情绪激动以至于语无伦次。

因为这里,就是我接受他交往请求的地方。

至于当初的分手理由嘛,说来好笑,我一米五多一点的身高虽然不算太高,男朋友好歹也得一米七吧?可是这厮追我的时候死活说自己接近一米七,我当时觉得反正自己穿平底鞋,他不够高也没关系。可是交往那么久以后我发现,一起牵手逛街的感觉就像五岁的哥哥带着四岁的妹妹,一点浪漫的感觉都没有,而吵闹撒娇的人居然不是我这个娇滴滴的女人,而是他这个大男人!原来身高和智商有时候是有点关系的,而我在交往的一个多月里像个老妈子一样,三天两头的吵架冷战都让我咬咬牙耐着性子哄他回心转意。然后等着和好后他反省自己过于敏感和幼稚。

而在这次决心分手之前,他不知道说过多少次类似挽留的话,每次都保证得信誓旦旦,最后还是变卦速度堪比翻书。我是这般骄傲的女生,自然受不了他的矫情做作和出尔反尔,于是在第八次冷战之后选择果断分手。缝缝补补的恋爱像破掉的水罐,没办法遮掉修补的裂缝——这破罐子破摔的恋爱,本小姐还不稀罕!

“清晨,我爱你,我愿意为你去死……”前男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天喊地,那副表情真是有够倒胃口的。

黑线瞬间布满了我光洁的额头左侧。

“这位兄台,我可没对你提过这么过分的要求,连‘冷战不超过24小时’这个小要求都达不到的人,居然好意思跟我说你愿意为我去死?!”我抽搐着嘴角,笑得甚是清冷。

不用听就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无非就是“不信我现在走出马路撞死给你看”之类的矫情台词。可是唐僧念经一般的高频矫情对白,这一个多月我已经听腻了。

我满不在乎地拍拍灰尘,抬腿准备离开,然而始料未及的是,他竟然在我转身离开的下一秒从后面一把抱住我。

我能够想象得到,他在我身后鬼哭狼嚎的表情有多好笑。

皱着眉头,正考虑着是该用高跟鞋狠狠地跺他一脚,还是直接给他一个漂亮而有力的后踢的时候,重型机车的引擎声伴随着刺目的灯光呼啸而来。

刚才还抱着我“依萍书桓,琼瑶无限”的前男友迅速放开我,径自跳到安全地带,甚至没有一丝要拉着我一起避开危险的举动。

心里瞬间落空的感觉迅速瓦解了对往昔的最后一丝眷恋,残垣断壁一般,轰然坍塌在内心最深处。同时,那些锐利的棱角将我的心划得鲜血淋淋,幻想交织出来的血腥味弥漫在心里,却让人有种莫名的兴奋感。

原本以为可以轻松跳开的我,却因为穿了高跟鞋而不幸崴到脚,幸而摩托车在千钧一发之际来了一个急刹车。

劫后余生似的呼出短促的一口凉气,我抿着干燥的嘴唇,低头看着那只发热的轮胎挨着我的脚后跟,也许只差那么一点我的腿就废了。我故作潇洒地扭头,对着心有余悸地抚摸着自己胸口的前男友露出一脸讽刺的笑容。

“清晨,我……”他急于辩解却没有那三寸不烂之舌发挥的余地,辞藻用尽后,脸涨红成猪肝色的窘迫样子看起来格外的可笑。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

“这就是你愿意为我去死的具体表现——对吧?”我笑眯眯地用讽刺的反问句狠狠地戳破了那层尴尬的窗户纸。看着哑口无言而尴尬万分的他,我轻巧地挑了挑眉尖,得意的浅笑扩散在嘴角,“怎么办呢?我忽然觉得分手多么明智。”

誓言什么的,情意绵绵又如何?

我眯起眼睛扯了扯嘴角。

“什么破情话都是瞎掰!”

“清晨,你不要走……”哀求声不绝于耳,却刺耳无比。

一双曾经给过我温暖的手冷不丁地抓住了我的手腕,那种温暖的触感在微凉的夜里应该有某种致命的吸引力,可是现在给我的感觉,却是蛇蝎一般发凉发憷的厌恶感。

“把你的脏手拿开!”我冷冷地甩掉前男友伸过来的手,万分鄙夷地瞥了一眼他此刻纠结在一起的五官,“还嫌闹剧演得不够么?”

可是想要以潇洒姿态离开的我,脚跟刚抬起半寸就感到脚踝处传来一阵阵剧烈的疼痛,啃噬着我那不得不承认依旧脆弱的内心。委屈的感觉好像在下一秒就会轰然决堤,却无处释放,只能让它夭折在心里,即使会堵得厉害,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来。

“喂,女人你没事吧?”一抹陌生的男生嗓音抵达耳畔,忽如吹来清冽的凉风,轻而易举地撩动了我的心弦。

由于“女人”这个称呼在某种意义上过于暧昧,我诧异地转眸,一张过分清秀好看的脸轻而易举地占据了我全部的视线。

我才发现,原来他是一直在旁边沉默看戏的重型机车车主,那少年染成深栗的发色很是炫目,黑色T恤被沁凉的夜风轻扬出优雅的弧度,修长的双腿支在大理石的地上,构成黄金比例的完美画面。

阑珊的星光映衬着他清亮澄澈的眼眸,漂亮异常。

他的确是我见过的除了纪初澈之外最好看的少年,甚至那一瞬间,我觉得他比纪初澈还要好看。我承认我花痴,我色迷心窍,又或者是在学校见多了歪瓜裂枣的呆头鹅,我的心竟然在那一瞬间泛起了粉色泡泡,认为他是少女漫画中走出来的令人心驰神往的美少年。

他摘下墨蓝色的头盔扔给我,漂亮的嘴角轻扬,声音里听出一丝痞气:“喂,我送你回家当赔罪好了。”

“嗯啊。”碍于自己崴到脚一瘸一拐地走回去有点丢脸,况且又不想继续留在这里被前男友纠缠不清,于是我扬起灿烂的笑脸,鬼使神差地接过了他的头盔,上了车后座,然后任由彼时于我还陌生万分的他载着呼啸而去。

疏朗的星空将这个夜衬托得格外明净,星辉斑斓、月如流光。仰头看着天穹,我并没有发觉牛郎星和织女星交汇的痕迹,七夕节或许是骗人的把戏,用虚假却美好的故事装点着漫漫长夜冷寂的空白。

可是很久很久之后,我却如此庆幸在这个美好的时刻遇见了你。

凉凉的夜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把脸贴着少年宽阔却瘦骨嶙峋的背,感到一丝丝温暖后,便愈发肆无忌惮地搂着他的腰索取更多的温暖,还心情大好地哼起歌来。

他有些坏笑着扭过头来,问我说:“喂,女人你是不是翘课出来约会的初中生?”他严肃的模样颇有教导处以“地中海”发型特征命名的主任的风范。

我正儿八经地收敛了笑容,板着脸,用故作严肃的语气回答道:“虽然我是娃娃脸,但是同学你要知道——本小姐已经十九周岁了。”

“哎?骗人的?”轻轻上挑着好看的眉,对我的回答,他的神情明显流露出一丝的怀疑。

看着他将信将疑的表情就好像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我大二了,真的十九岁哎。”

“呐。”看他仍然一副将信将疑的表情,我还很认真地从包包里翻出那个丑不拉几的学生证在空气里晃了晃,“本小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李清晨是也。”

上面赫然写着沐光市沐光大学——李清晨。

大概是从反光镜隐约看清了字迹,他这才不屑地“切”了一声,然后损我说:“李清晨——清冽的名字很适合你嘛。不过不是我说你,你这个小女人啊还没长开。”

“你才没长开,你全家都发育不良!”我眯着眼睛嚣张地吼了回去,小虎牙磨得痒痒的。哼哼哼!我李清晨可不是好欺负的主!

“原来你也清楚自己发育不良啊……”他的嘴角隐隐噙着一抹笑,仿佛因为成功刺激到我而心情大好,明显的小孩子气。

我不满地用鼻子“哼哼”着,却一时想不出回嘴的言语,于是我转头欣赏漂亮的夜景,不再同他搭腔。我暗暗想着,沉默是金,我不开口你想气我也没门,看你这小痞子奈我何?

摩托车呼啸着飞驰过我家路口,而我定定地坐在他身后不动声色,心中竟然没有半丝要喊停的念头,只在心里琢磨着他究竟会把我载到哪里去。后来回想,或许他的身上散发着与生俱来的神秘吸引力,让我一旦遇见就不愿意轻易离开。

[夜市]

星光被夜市的繁华惊扰躲开,取而代之的是初上的华灯,耀眼明亮,一如皎洁的弯月。夜市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各种小吃的香味和辣椒油的红色,将一个个夜宵摊子装点得热闹非凡,让人不禁胃口大开。

突然觉得偶尔忘记自己是个规规矩矩的大学生,跑来打架斗殴事件发生最频繁的夜市消磨时间也是件不错的事情,至少善待了我的味蕾。而现在,身边又有一个美少年陪伴,养眼不说,有人请客吃夜宵也是人生一大美事。

“小女人,要不要吃这个?”果然,他并没有像之前承诺的要送我回家,甚至打从一开始就没有问我家的地址,只是理所应当地把我载到了此时最热闹的夜市街角那一家口碑载道的麻辣烫铺子,然后用修长的指尖点了点门口那锅沸腾着辣椒水无比诱人的红色,兴致勃勃地说要吃夜宵。

“既然是你请客嘛,我就不客气了。”我故作豪爽地扬了扬下巴,无比自然地把付款的责任推到他身上,然后跳下摩托车抢了门口最显眼的位置准备大快朵颐。

正所谓“树若无皮,必死无疑;人若无皮,天下无敌”——虽然我身上没钱,但是我绝对不会装娇弱可怜拜托他请客……大概我就是注定要做那个天下无敌。

不得不说我是个极有虚荣心的小女生,拽了个那么帅气的男生一起来吃麻辣烫,哪怕吃相被偷拍放在校内网宣传也是值得的——最好是碰见学校最八卦的麻雀团,这样自己就能跟这个美少年扯上桃色绯闻。

小算盘打得实在欢,我竟然喜形于色地跷起了二郎腿,一副邪恶表情,目光如炬,火辣辣地视线来回扫描着眼前这个美少年的每寸肌肤,仿佛要将他整个人生吞活剥了不可。

“老板,一打啤酒。”美少年冲老板侧头打了个响指,那个动作还真是帅气利落。他浑身痞气却能莫名让人产生好感,我的心墙迅速爬上一千一万只小蚂蚁,心窝痒痒的——那瞬间有电流通过的感觉。

“啤酒?!而且还是一打?!”我瞪大了眼睛,要知道,作为沐光市名牌学校优等生的李清晨,生平第一次那么晚出来吃夜宵,而且还是跟一个完全陌生的男生……至于喝啤酒,我更是从小被灌输“喝酒吸烟有害身体健康”的良好教育,从而被培养成了滴酒不沾的乖乖学生。

“怎么?不要告诉我名牌学校的学生个个都是滴酒不沾的伪君子。”他有些诧异地冲我挑了挑眉,刻意把“伪”字的音咬得很重,语气尽是戏谑和打趣。

“开什么玩笑,这年头哪个好学生是死读书的呆头鹅?不过我可是女子,而非君子。”我不屑地反驳道,然而心里却没个底,毕竟对方是之前完全不认识的男生,况且自己还真的那么逊,是个从小到大滴酒不沾的乖乖牌!

其实听见他点了啤酒后,我心里有些后悔跟他上了车,甚至上下打量着对方清秀眉目的人皮下,是不是掩盖着“扮演完骑士精神男二号后伺机灌醉纯良少女顺势霸王硬上弓”的社会不良少年的罪恶嘴脸。

然而事实上好像没有那么糟糕,少年的T恤看起来很旧,是洗了好多次有些泛白的那种黑色,T恤松松垮垮地罩在瘦削的身上,整个人却清爽而整洁。

或许是因为他那双清亮得像琥珀的眼眸吧,那么澄澈,以至于我对自己臆想中的他有着良好人品的瞎话深信不疑。于是我决定舍命陪君子,撇下素来“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的圣洁光环,心情大好地举杯跟他月下对饮。

“来,干杯!”我装成老练的样子倒了一大杯啤酒跟他碰杯,这架势可是跟我老爸学的,大概是没有错吧。

“很无聊哎,说说你的前男友好了。”他灌了一大口啤酒,冲我挑了挑眉,企图挑起我的倾诉欲望,继而满足他的好奇心和听故事的消遣欲念。

“那个谁谁不要给我提,简直就是琼瑶奶奶笔下经典狗血苦情男一号的山寨版,整天除了问你爱不爱他,就是问你永远有多远……噗,简直就是幼稚指数正无穷的脑残型怀春少年,啊哈哈!”

要不是这次尝试喝酒,我还从来不知道自己酒量那么好,笑得花枝乱颤地数落着前任男友如何如何幼稚可笑。末了,抱着空了的啤酒瓶哀怨声幽幽而起,“其实还是觉得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你知道么?他第八次跟我说他爱我,愿意为我去死,啊哈哈!你的摩托车一过来就原形毕露了!同学,你让我看清这个混蛋的真面目——我感谢你八辈祖宗!”

“我怎么觉得你在骂我呢……”他搁下酒杯探过身子,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表情有些无可奈何,“有点烫,不会是因为喝酒上头了就开始说胡话了吧?”

“哼哈……”我一拍桌子跳了上去,然后拿着那个空的酒瓶当麦克风,清了清嗓子,扯着喉咙巨没形象地吼道,“我——李清晨要感谢今天带我来喝酒的……喂,你叫什么名字?”我眯着眼睛看着他。

“顾之森。”少年低声回答,微微蜷着手放在唇边假意咳嗽着遮掩尴尬的表情,然后踩着板凳与我同高,企图伺机把我抱下来。

可是我却给了顾之森一记利落的回旋踢,看着他摇摇晃晃地掉下板凳后有些狼狈的样子,然后继续傻笑着,摇摇晃晃地当我的“麦霸”。

“啊哈哈,顾之森。对,他就是我要感谢他八辈祖宗的人……”我晕乎乎的,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满腔的热血无处释放便化成了一腔豪言壮语。

最后我好像是摇摇晃晃地倒下了,本以为自己会摔在地上,却意外掉进一个温暖得不可思议的怀抱,我抓着棉质的衣领有些迷糊地说着什么,却睡了过去,统统不记得了。

[翌日清晨]

我醒来时,蜷缩在一张陌生的**,猛地坐起来,下意识地低头,看着自己身上还是昨晚那套灰不溜秋的衣服,这才松了口气。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打量起四周,没有多余粉饰的白色墙壁,屋子里除了一张简单的床铺和斜放在墙边的一把半新不旧的吉他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明显是独居。

我暗自庆幸他还没有跟哪个女生同居,尽管这种小得瑟的心理有些莫名。他只是个见过一次面的陌生人,我干吗一副很在意的样子?郁闷。

一旁的椅子上放着一盘金灿灿的蛋炒饭,香味扑鼻而来,十分诱人。碗底压着的纸条上是潦草却行云流水的字迹,我拿起纸条,不禁笑逐颜开。

“吃饱后下楼左转十米有公车站。PS:昨晚你的表演很精彩。”

落款自然是他,名字好听得要命的顾之森。

心房忽然鼓胀出不可思议的温暖。

一直认为长相帅气还会做饭的绝世好男人早已绝种,没想到却被自己歪打正着地遇见。

我吃光了顾之森给我准备的美味可口的蛋炒饭,揉着自己因为昨夜醉酒而依旧有些发胀的脑袋准备离开。我迷迷糊糊地摸着楼梯扶手,从筒子楼的幽暗小楼梯摇摇晃晃地走了下来。

回头看看这栋陈年旧楼,跟电视广告上的包租婆形象分毫不差的大婶们,一个个提着菜篮子,头上绑着陕北大汉一般的白色头巾,在悠长的羊肠小道上信步走着。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鼻尖涌起一丝酸涩,大概是看惯了韩剧台剧里狗血的场景——女主角遇见的必然是有钱的少爷,然后开始一段绵绵无绝期的缠绵爱恋。

这并不是我对顾之森没有显赫家世的失望,而是一种莫名酸楚的心疼。

呐,你看,我和你的遇见是如此戏剧而富有喜感。以至于到了后来,我面对你的种种事情,依然束手无策地被你牵着走。而你手心里仿佛有一条隐形的长线,自那一日的邂逅,便注定了我会被你牵引下去——仿佛是照耀我生命的唯一光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