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陈天玺1

见过陈天玺的人都说,他是个有点内敛的人,这一点和我对他的判断大致吻合。

那天上午,采访九点半左右就结束了。离开刘勋家的时候,我的手机响起来。我慌乱中摸出手机,按了接听键。电话那头,是一把年轻的声音:“你是那个记者吗?”

“我是,请问你是哪位?”那头略略停顿,耳边有沙沙的电流声:“我有事情和你谈谈。”他的这种表述让我困惑不已——他是谁?有事和我谈谈?谈什么?我正想追问时,他解释道:“我叫陈天玺,我和素彩认识……”我想起来清平镇之前,同事给我的那个爆料人的联系方式,挂了电话之后,我迅速找出那张记有手机号的纸条,和通话记录作比照。

很遗憾,爆料人和陈天玺不是同一个人。

他约我去清平镇西南边的江堤碰面。

——江堤?

——对,那边人少,顺便带你走一走。

——我要怎么去?

——顺着祠堂外的路往前走就到了,我在那里等你。

我暗忖,我不是来旅游度假的,有什么好“走一走”?再说,我怎么不知道清平镇这里有条江,老王提都没提啊!他不是说清平镇“小地方一个”吗?在我的印象里,一个地方,倘若依山傍水,大体不会小到哪里去,更何况陈天玺用的字是“江”。

太阳照得路面像一块焦灼的烫板。

远远地,我就看到他了,他站在江边一棵榕树下。风有点大,阳光刺眼,这让他看起来像处在虚幻的电影场景之中。他的背后是他说的那条江,江水浑浊,谈不上开阔,远处有座横跨江面的大桥,粼粼波光由远及近,晃得人双眼迷离。近处水浅的地方,停了一艘掘沙船,掉了漆的马达暴露在阳光下,像暴露在外面的丑陋**。

陈天玺举手示意,算是打过招呼了。第一眼看到他,我下意识地将电话里的声音和真人作对照。按道理,一个人的声音和长相并不总能对上号(比如胖子的声音可以听起来很“瘦”),不过他的长相和声音倒还挺相符的。我目测了一下,他身高大约一七八,穿一件圆领的短袖T恤,灰色长布裤,白色板鞋,是很简洁干净的打扮。看得出,这个人不邋遢,注意形象,大体上还是善于修饰自己的人。

走近时,他吸了一口手里的烟,丢在地上踩了踩。地上扬起一阵尘土。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这样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应该出现在哪个地方?一时想不起来,也许他长了一张大众脸?不过那两道剑眉倒是英气逼人,衬着一张原本平和的脸有了些许生气。嘴唇有点苍白,可能天气太热的缘故,他表情显得很寡淡。

“我叫周岐山。”

“陈天玺,玉玺的玺。”可能是怕我记不住,他刻意强调了一下。

他站在榕树下,树叶的阴影投射在他身上,光斑跳跃着,像扑着翅膀的蝴蝶。看不清他的表情。日头毒辣,我提议说找个地方坐坐吧。他指了指身后的树坛,“就这里吧,平时少人,我经常一个人来,一坐就是一下午。”我用手把圆形树坛上面的灰土扫掉,随手从裤兜里掏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铺好,坐下来。树坛上没有砌水泥的地方,是一圈干燥的土,虬起的树根扎在上面,和树根做伴的,还有很多啤酒瓶。有蓝带的,有青岛的,易拉罐的,玻璃瓶的,扔得到处都是。他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我问:“要不要纸巾?”他用惊诧的眼光看我,摇了摇头。也许一个随身带纸巾的男人在他看来很奇怪?不过我还是把纸巾铺在树坛上,让他坐下。

我从包里找出笔记本和水笔。陈天玺皱皱眉,看起来很抵触,“先别忙着记可以吗?”我于是收起笔记本,调整了一下坐姿。

我有一种预感,陈天玺一定藏了很多话要对我说。

“你说你和刘素彩认识,我想知道,你们什么关系?”我决定这样开场。

陈天玺的眼睛不大,双眼皮,有些浮肿,在一双浓密的剑眉衬托下,产生了一种不确定的距离感,好像曾目睹了什么悲伤或者恐怖的场景。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很唐突地反问我:“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有你的号?难道你们记者从来不关心自己的隐私吗?”我愣了一下,继而说道:“这个因人而异,现在重点不是这个,你打电话不会是戏弄我吧?”

“你觉得我像是戏弄你吗?”

“那要看你说些什么了。”

这样一来一回的对话,竟然带着针锋相对的火药味——想想都觉得荒唐。

我知道他只是在试探我,在吊我胃口,不过没关系,我有的是耐心。

我说:“上午我去过刘素彩家了,和她弟弟聊了,”见他没搭话,我继续说,“刘勋没有提供什么有效的信息,他的精神状态很差,他父母也差不多。这件事如果就这样登出来的话,恐怕会将这家人塑造成软弱无能的受害者,这样对他们不利,可能还会造成二度伤害。”听我说完,他若有所悟,十指交叉在一起,握成祈祷状,顶着鼻子,也许我的话启发了他,他抬起头来,目光直视前方。

现在轮到我不说话了,我在等着他开口。

他说:“我和素彩是初中同学,她是公认的校花,就是那种谁见了都忍不住多看几眼的女生。初中一个年级四个班,几乎每一个年级都有喜欢她的人。那时很多男生一下课就往她班上跑,大家都很羡慕他们班的男生,天天能看到这个大美女。所以开学时分班,大家都希望能和她分到同一个班。你也知道,那时初中男生追女生,不外乎几个花样,写情书,或者找机会和她说话,引起注意。那时我们还没用上手机,她的书桌抽屉经常塞满了男生写的情书。不过她从来不看,不管谁写的,她都不看。他们班上的女生一定忌妒死了吧,因为没有人给她们写情信啊。不过忌妒归忌妒,大多数女生对她还是挺好的。你知道他们家开婚庆店的吧?那时还不是婚庆店,就是很普通的摄影楼,店面很小,但生意很好。

“她爸爸是退伍军人,在部队里专职拍照的,退伍后就在我们镇上开了影楼。小时候我妈还带我去拍过照。她爸爸的照相技术在镇上可是出了名的好,人不错,有耐心。我们的毕业照都是请他来的。后来影楼扩建,买了拍大头贴的机器,特别是女生,手里有一点零钱,几个人凑一起就去拍大头贴。我们喜欢将大头贴贴在笔记本,或是塞到钱包里。如果素彩在店里的话,会给认识的女生算便宜点,所以那些女生都巴不得和她以姐妹相称。我没拍过大头贴,有一次,班里有男生怂恿我,他们说没准去了会看到素彩,其实我知道他们只是想让我出钱。见素彩是其次,拍照才是主要目的。”

我问陈天玺:“你是因为去拍照才和她认识的?”

陈天玺摇摇头,“不,之前她一直不认识我,可能连听都没听过。”

“那你刚才说,你说认识她。”

“是的,我认识她,等你听我说完,你就知道了。”

他把身子转过来,对着我:“你知道我家做什么的吗?”

我摇摇头。

他停了一下,好像在考虑用什么措辞更合适一点。

“我们家做丧葬的,就是那种卖丧葬用品的。”

我点点头,努力想象“卖丧葬用品的店”是什么样子的。

“他们家后来不是开了婚庆店吗,学校的人都说,‘如果让刘素彩做模特,就是一个活广告了’。我们初二那年,校长心脏病,死了。学校组织了一次追悼会,要求全校的学生都参加,没想到就在那天,我一直害怕的事情发生了……”说到这里,陈天玺停了一下,喉结滑了一滑,“那天,我爸送了花圈过来,我故意躲开,不让他看到我。因为一直以来,学校里没人知道我们家做什么的,我也不让别人知道,怕同学嫌我晦气……”陈天玺脸上是一副无奈的自嘲的笑,“那时真傻啊,年纪小,太敏感了。可越是害怕的事情,越是冲着你来……”

一个敏感的男生,在宽敞明亮的学校礼堂,原本是应该怀着和大家一样的心情吊唁校长的。谁知道,他爸爸来了,扛着两个巨大的纸花圈,从礼堂后门走过来了。所有的学生,一瞬间潮水一样分成两半,让开了一条大得有些夸张的通道来。陈天玺唯恐避之不及,躲在人群里,低着头,生怕被爸爸看到。布置花圈的工作原本要在吊唁活动开始前做好的,但那天陈天玺他爸身体不舒服,赶制的花圈只能在最后关头送来。

陈天玺看到爸爸从门口走进来,两个花圈,套在他肩膀上,像两只随时会滚动起来的轮胎。爸爸身材很矮,因为常年窝在店里干活——制作花圈、扎纸人、糊纸车等等,皮肤显得比普通人白一些,他一向都沉默寡言,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他脸上的表情都带着挥之不去的阴郁。

那天爸爸走得很急,满头大汗,穿堂风吹过,把花圈上的纸花吹得啪啦作响。他跛脚,是患小儿麻痹留下的后遗症,一走起路来双肩忽高忽低的,非常难看。学生们像是观看表演一样看着他穿过礼堂。不得不承认,他扎花圈的功夫是一流的,花圈结实、耐看、做工考究。小时候,陈天玺经常搬个小板凳坐在屋里,目不转睛地看爸爸干活。铅线、竹篾、钳子、宣纸……这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东西,一经他的手,就忽然有了生气。和其他手艺精湛的匠人不同,爸爸不能推销也不能吆喝,谁见过吆喝卖花圈的?他总说,我们做小本生意,但好歹也是自力更生,没什么好丢人的。不过陈天玺可不这么认为,为什么别人的爸爸都四肢健全,就他爸爸长成这副畸形样?

小学时,学校里有同学嘲笑他是“鬼仔”,他爸爸是“老鬼”。不知哪个好事的小男生放学后跟踪陈天玺,他看到陈天玺走进一间小店,并且目睹贴满了“奠”字和挽联的花圈,回学校后,他添油加醋地把陈天玺的家描绘成一个可怖的人间地狱。于是,有关陈天玺是“鬼仔”的流言在学校里流传着。终于有一天,烽火烧到了陈天玺耳边。他们一口一个“鬼仔”,骂得陈天玺哭了,他没有力气还手,凭他们讥笑他,围着他起哄。上课时,他低下头,握着铅笔,手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泛了白——他在本子上,重重地,写下一个又一个“死”字。

那种自卑,自他懂事起就在心底扎根了,无法治愈,只会随着年岁的增长而越来越严重。他痛恨一切需要填写父母职业的表格,他羞于回答别人“陈天玺你爸妈是做什么的”这样再正常不过的问题。他简直难以想象,未来的女朋友,如果有的话,会怎样嫌弃他。

吊唁校长那天,陈天玺从未那么自惭形秽,他恨不得马上从人群中消失。就在爸爸折身返回时,不知谁推了陈天玺一把,一个趔趄,他和爸爸打了个照面。四目相对的时候,陈天玺脸上的表情是惊恐的,他以一个奇怪的姿势半跪在地。爸爸停在那里,露出惊讶而欣喜的神情——他从来没在学校看过自己的儿子——脱口而出:“天玺。”这一叫,彻底“暴露”了他们的关系。陈天玺敏感的神经末梢,被什么刺了一下,他真真切切地听见背后欷歔声一片。那种被众人目光灼伤的痛感,从背部蔓延到心脏,他只觉得眼泪在翻滚。那么多年了,他努力营造的伪装,他所掩盖的真相,统统在这个时刻败露了。

他感觉五脏六腑就在这句再正常不过的称呼中被挤压、碾碎了。

那是怎样一种羞愧难当啊!等他站起身来,他几乎是头也不回地跑着,逃离了人群。

陈天玺错过了那一场追悼会,那个勤勤恳恳的校长离开了人世,他的心也在那一天枯死了。

——为什么那么多人吊唁校长,就没有人吊唁他枯死的心?

还好,他说,还好那天刘素彩和他说话了。

他们的学校,教学楼和行政楼围成一个椭圆形,三层建筑,和操场遥遥相对。放学后陈天玺没回家。他躲在教学楼的天台,坐在栏杆上吹风。他看着蜂拥向校门口的人流,内心充满仇恨。陈天玺说,那天他脑子里一片混乱,他不知接下来的日子,同学们会用怎样的眼光看他,会不会排斥他,会不会在背后小声地议论他,说他晦气,就像小学时那样。他发誓有一天,要让所有嘲笑他的人感到惭愧。那种恨没来由地,就从心底冒了出来,他想要发泄,却忽然发现,他已经找不到具体的发泄对象了。幸好那天,刘素彩和他说话了——不然这个满心怨恨的少年不知会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来。

她问他:“还不回家?”

起先,他并不知道是谁,待他缓过神来,惊诧得他差点从栏杆上翻下。

“没、没什么。”他答非所问。

“是因为今天的事吗?”

陈天玺觉得,她的口吻,是带着抚恤的居高临下的姿态的,他有点反感。可是她的眼神那么真挚,容不得半点怀疑。陈天玺从栏杆上跳下来,捡起放在地上的书包,背好。他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个地方很隐蔽,平时都是男生们躲起来抽烟的地方,女孩子一般不会上来。

刘素彩说:“如果是我,一定不会跑开,没什么好丢人的。”

陈天玺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尽管对方,是他从未奢想过会有机会说上话的女生。

他觉得自己的伤疤再次被人揭开了,那上面还汩汩流血呢,谁让你多管闲事的?

“你又不是我,你当然不会觉得丢人了。”陈天玺还想说,你爸是给人拍照的,而我爸呢,只会给人扎花圈!但是这句话他咽下去了,没敢说。

失落感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不是来自对比,不是来自差距,而是来自你对外在世界的恨,愤怒只是短暂的情绪发泄,怨恨才是致命的。

陈天玺说,那时他想到了一个绝佳的报复手段,他要学会扎花圈,并且要活得比任何一个嘲笑他的人都长命。这样一来,等到那些人死了,他就能亲手为他们献上花圈了。

“真是一个变态的念头啊。”陈天玺自嘲道。

刘素彩那时是这么说他的:“没什么好丢人的。”

是的,没什么好丢人的。在他们相识之后,刘素彩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类似女神那样的存在。她教他化解怨恨,热爱人世。她告诉陈天玺,她要好好学摄影。陈天玺问她:“以后接你爸的班?”刘素彩笑了笑说:“不,我只是想抓住这个世界的美。”——这些对话发生在几年之后,高考前夕,他们即将面对人生分岔口的时候。陈天玺说,那时,他发现自己离不开她。他还是未能免俗,随了大流,就像那些暗地里喜欢她的男生一样。“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所谓的爱。”当然,除了他自己,没有谁知道他的心事,就连他也不承认,他竟然会爱上她?爱上一个处在不同极端的她?

陈天玺笑着问我:“会不会觉得很烦?一大早就来听我讲故事。”

我回过神来——不得不承认,我被他讲的这些吸引了。毕竟我们都是过来人,他的经历某种程度上引起了我的共鸣。“你真该当个小说家。”他用手举起一个易拉罐,奋力朝江边扔过去,易拉罐随风划出一道弧线,艰难地落入江面。“我就是想和你聊聊,这几天闷得慌,特别是素彩出事之后。”他指着树坛上的一堆啤酒瓶,“这些都是我喝的。”

“借酒消愁?”

“算是吧,人有时候就是很难控制自己,还喜欢自欺欺人。”

“喝酒只是因为你想麻醉自己,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陈天玺眼睛黯淡下来,他看着我说:“你还没吃早饭吧?我请你吃。”他站起来,向我发出邀请。

其实我并没有什么胃口,刚才的呕吐感让我浑身难受,但是我没有拒绝他。

我们去了桥头一家卖早点的小店,坐下来,两个人点了肉包、豆浆还有油条。在清平镇,这样的小店到处都是。冷饮店,糖水店,烧烤摊,大排档……是年轻人宵夜的好去处,而卖包子、豆浆和油条的早餐店,明显更受老年人和小孩子的欢迎。陈天玺说,他们镇上的豆糕粿和粿汁很好吃,“小时候我妈没奶,我是吃粿汁长大的。”陈天玺一定以为我从小在城里长大,没吃过这些。我说:“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不同地方叫法不一样而已,我们不叫‘豆糕粿’。”他很好奇:“那叫什么?”我说:“叫‘猪朥粿’。”

吃早餐的时候,我下意识地观察陈天玺。他那张脸,比刚才在树荫下看到的更清晰了:剑眉,眼睛不大,和别人说话,目光是向下看的,好像地上凝固了什么。他刚才说起刘素彩的事,是带着某种追忆的沉痛姿态的,这种姿态,和这个夏日的上午构成一种浓郁的印象。光影的饱和度,豆浆滑过喉咙发出的咕哝声,进出早餐店的人,低矮餐桌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油渍,对面坐着的眉头紧锁的陈天玺,这些让人一下子失去置身在现实世界的真实感。我不是应该来采访的吗,不是应该四处奔波,忙着记录和整理吗?怎么现在竟然无所事事地坐在这里,对一个刚刚认识的年轻人这么信任,还和他讨论各自熟悉的小吃?

陈天玺说:“这几天,我天天来这里吃早餐。”

“这家的东西很好吃?”

“不是,”陈天玺压低了声音,好像要告诉我一个秘密,“来这里吃,我就会觉得,其实素彩还活着。”

陈天玺指着早餐店外面那棵木棉树说:“看到没有?那棵木棉树。”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过去,那里果然有一棵木棉,很高大,比周围的电线杆都高,黑色粗壮的枝干笔直向天,和周边的房屋以及景色相比,气势非凡。

陈天玺说:“素彩拍过这棵木棉,有一次,我记得是刚上大学不久吧,清明节放假回来,我碰到她了,就在这里。那时她不是回来扫墓的,而是回来拍照。她带着一台单反相机,好像是佳能吧,很高档的样子。见到我,她和我打招呼,这让我很意外。我说:‘好巧啊,你回来了。’她笑笑说:‘对啊,回来了。’然后她突然指着我说,‘哎,你站着别动。’我就站着不动。她举起单反,咔嚓一声,把我拍下来了,背景就是那棵木棉树。那时木棉开了,红得像火,地上还掉了好多,人和车压过去,全都黏糊糊的。现在想起来,我觉得她当时只是为了拍木棉树,恰好我挡住了镜头,她又不好意思叫我走开,于是就让我入镜了。”

我若有所思:“你说的刘素彩,看来是个挺有个性的人。”

“不过她不喜欢上镜,不喜欢拍自己。”

“为什么?”

“她说她不想看到自己老的样子。”

我想了想,觉得这说法不妥,于是纠正他:“不对,年轻的时候拍照,留下的是现在的样子,怎么会老呢?”

陈天玺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她说年轻是衰老的前兆。”他像背诵语录一样,尽量拿捏好刘素彩的语气,“不过女孩子心里想些什么,有时还真的搞不懂。”

他的话让我坠入时间的缝隙里,意识在这个狭小的缝隙里格外清晰,就连最细微的呼吸声也被放大了无数倍。我想起来了,赵淇也和我探讨过类似的问题。那时我问她:“你手头有自己的照片吗?”她疑惑不解:“什么照片?”我说:“你的照片,给我一张吧,我想放在钱包里,这样就能天天看到你了。”她“哼”了一声,反问我:“你忘了我不喜欢拍照吗?”我纠正她:“你不是不喜欢拍照,而是不喜欢拍自己。”她说:“反正自拍不符合我的作风。”我插科打诨,附和道:“对啊,还要这样——剪刀,石头,布!”一边说着,我就模仿起来,手贴着脸做出这三个动作。赵淇被我弄得哈哈大笑,等她停下来,我问:“有那么好笑吗?”她揉了揉眼睛,一本正经地说:“不好笑!”然后她很认真地对我说:“其实我不喜欢照片的原因是,怕看到自己老的样子。”

——和刘素彩的话一模一样。

现在想来,女孩子的有些念头非常怪。照着她们的逻辑来说,美是和青春一样短暂的东西,美是无法留住的,留住的,只有衰老。所以,顺着这个想下去,她们应该也不太喜欢照镜子,可是赵淇却说:“这不一样,拍照是将时间凝固起来,和照镜子不是一回事。”

我告诉陈天玺:“刘素彩和我女朋友很像。”

陈天玺带着怀疑的目光看我,“你有女朋友?”

“怎么,我看起来像是没有女朋友的人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好奇。”

陈天玺有没有注意到,那一瞬间,我脸上的阴郁一闪而过。

那个短暂的缝隙被浮光掠影一般的遐想填满了,身体里的某个地方开始松动。我应该如何向他解释呢?难道我要说“我女朋友死了,和刘素彩一样”?那件悲伤的往事,那个难以启齿的隐秘,我该如何对他说呢?我怕一开口,身体就会豁开一道口子,我会变成一只漏气的圆球,那些填满胸腔和肺腑的忧伤啊幻想啊仇恨啊,转眼间就哗啦啦流走了,永远无可挽回地流走了……

要经过漫长时光,一个人才会对置身其中的某个场景形成具体的感受。就像小时候和玩伴玩捉迷藏,你躲在大大的衣柜后面,屏住呼吸,窥探着那细小的缝里漏进来的光。那道光束,既是遮掩的戏码,又是暴露行踪的破绽。印象中,所有的捉迷藏最终都会结束,世界上不存在永远不会结束的游戏对吗?那时候躲在衣柜里的我,突然生出一个从未有过的念头:万一他们找不到我呢,万一我就这样消失了,不存在了,或者干脆死了,我的爸妈,我的家人,他们会找我吗?他们会伤心欲绝吗?他们会不会一点也不在乎我吗?

这个一闪而过的念头对于年少的我来说太过恐怖,太过难以想象。

我不知道那时的我怎么会那么害怕消失,那样一个念头一旦形成,就挥之不去。长大之后,我总会想起那个特殊的时刻,尽管我已经过了玩捉迷藏的年纪了——身体拉长了,四肢壮硕了,再也寻不回躲开众人躲在僻静处的神秘感受了——那种害怕失去害怕消失的恐惧,还是会冷不丁地冒出来将我打败。

我想起大学时有个老师讲过的话。

他说:“年轻人不怕死,怕死的,都是老年人。”我问他为什么这么说。他说:“你看现在自杀的基本都是年轻人。全世界每年100万自杀的人中,超过四分之一是来自中国,光是年轻人就占了大部分。所以你说他们是不是不怕死?相反,老年人就不一样了,他们怕死,不信你去公园看一看,跑步的、打太极的、跳舞的,哪一个不是上了年纪的?”我开玩笑说:“那你现在是怕死呢还是不怕死?”这位老师五十岁上下,头发提前衰老,早些年就已花白一片。见我这么问,他乐呵呵笑起来,引了史铁生一句话:“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他在中文系教了十几年书,他能一字不漏背出《我与地坛》里的句子,一点也不令人惊讶。

只是我们都没想到,那一年还没过完,史铁生就去世了。

——他最终还是没能抵住死神的召唤。

现在想来,老师那一番话是中肯的。年轻人不怕死,他们才不理会死是不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一个人最好不要出生,一旦出生,从何处来,往何处去,这些都成了困扰他终生的问题。等他度过了荒唐的少年期,妒忌、决裂、战斗、杀戮便接踵而至。等到他活到了心力交瘁的年纪,等到那声隆重的回响降临,还有什么苦难可以避免呢?那时,没有弦乐、没有颂歌和舞蹈。对他们而言,死,是多么美好而充满**的字眼啊!现世太过沉重,只有死,才能超脱苦难,直抵永生。

那个和我讨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女生呢,你是不是也这样想的?是什么让你孤注一掷,作出那个在常人看来如此艰难的决定?那宣判了时间停滞,另一个世界必将来临的决定?

“她心里一定很苦,不然,不会走到这一步。”

赵淇的话变成一支利箭,穿透时间层层叠叠的帷幕,飞刺过来。

同样的一句话,在那时是同情,是怜悯,而现在,却成了对另一次死亡的注脚。

赵淇啊赵淇,还记得那时候的对话吗?你问我爱情是什么,我说:“爱情不过是你身上的一层皮。”你皱起眉头,眼神尽是不屑:“这么说皮有很多层,你也不在乎掉多少皮咯?”我解释说:“不是的,死皮会蜕,只有那层真正的皮会陪你到老。”那时你明知故问:“那你说我是最后一层皮吗?”是在某个阳光晴好的日子,你脸上的轻盈疑惑,太阳一照,便生出一层熠熠的光来。

我故意沉默,因为要说的,早已说出。

现在呢,身上那层最重要的皮蜕去了,我变成一副血肉模糊的将死之身,痛感沿着脉络和筋骨蜿蜒曲折,蔓延至心脏。

为什么你最终也没能逃出那个魔咒,为什么你最终,还是决意赴死?

那天我和陈天玺聊了很多,就像一见如故的朋友那样。陈天玺给人的感觉很踏实,他看人的样子,带着一点羞怯,一旦他对你产生信任,觉得你可以交心了,他就会坦诚相告。

这样一个年轻人,他的身上有一种和别人不太一样的东西,至少他和我是不一样的,我比他更克制,我会把很多的想法藏在心里,不到关键时候不会轻易表露出来;但是他不一样,他的防范意识不强,他的倾诉欲望非常强烈,只有把这些压抑在心中的苦闷和悲伤倾吐出来,他才有勇气继续活下去。

我们吃完早餐之后,陈天玺起身去埋单。

早餐店里涌进来更多的人,我看着那些老人和小孩,那些抱着孩子的妇女,他们脸上的表情那么平淡,充满了生活的烟火气息,我看着他们,心中突然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

陈天玺背对着他们,显得那么孤独,那么格格不入。

我看着他向我走来,又看看不远处那棵高大的木棉树。不知道那时刘素彩帮他拍的照片现在在哪里呢?这个年轻的漂亮的女生,她那个害怕年华老去的愿望以死亡的方式实现了。她消失在时间之中,她让时间停止了,所以她再也不用担心容貌会变老,身心会疲惫,她的脸上永远不会长出皱纹,她的皮肤永远不会长出褐斑。

那么赵淇呢,你是不是也这样?你也害怕容颜变老,害怕时光飞逝,可是,那时候的你,已经无法保全你的身体了,又谈何让时间停止呢?

陈天玺走到我身边,递给我一支烟,我没有丝毫的犹豫,接过来叼在嘴上;他拿出打火机替我点着,我凑过去,吸了一口,烟就燃起来了,那一小截红色的火光,扑闪扑闪的。我们就在烟点着的时候,各自陷入了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