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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刘欣分手了,是她不对,但是我不恨她。更多的错在我。我把跟她有关的东西整理了一下,扔掉,或者收起来。然后看到那条鱼漂起来了。

鱼是刘欣送的。很小,还没有一个小拇指大,装在一个玻璃球里。玻璃球圆圆的,有放大效果,能把鱼看的很清楚,里面是淡蓝色的营养液。有条绳子穿着,我把它挂在台灯上。

昨天晚上还好好的,早上就死了。唉,它随着我的爱情去了。伤感了一会儿,想想还是把它安葬了吧。

扔垃圾桶最简单,但我舍不得。刘欣送的呢。

腹葬不可能。没有锅子,油盐酱醋什么的都没有。即便能买来,也不划算,买料的钱都够下馆子吃大鱼了。再说也没有烹饪技术。当然,这都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几厘米大的鱼,不够塞牙缝的。

火葬也不行。我没跟火葬场打过交道,再说骨灰撒哪儿?我总不能再装盒子里供着。

土葬更不行了。国家现在禁止土葬,犯法,万一被抓起来关进去就麻烦了。

天葬也不现实。城里连只鸟都没有,就算是偶尔飞来一只麻雀,那么点儿的鱼,它们看得见吗?看见了又值当吃吗?

其它的,做琥珀,裹成木乃伊,都是无稽之谈了。

想来想去,鱼离不开水,也只有水葬了。放到学校的小湖里吧,它生前在玻璃球里多憋屈,死后恢复自由也是好的。

于是,我骑着狗子的自行车往湖边赶去,感觉自己像一个骑马葬鱼的江湖侠客。

刘欣和鱼的问题都处理完了,正值学期末,该考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