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作自己

“哦,好的,不要动……”保健室老师轻轻地往莫小可的鼻孔里塞棉球,“有点痛,忍着点……不要抽鼻子……”她微笑着,声音和表情都像熨过的一样温软怡人,让人听了几乎可以忘却病痛。

莫小可的脸依旧是紫涨的,不过不是因为鼻子痛。她真正的伤痛在心里。今天人丢得实在太大了。她从小就好面子,又在这个最需要讲面子的班级,她简直不敢想象之后该怎样面对同学们。

保健室老师不动声色地审视着她,微微一笑,“不过说来也蹊跷……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跳远伤着鼻子的。”

莫小可的脸顿时涨得通红,讪讪地低下头来。

“是不是太卖力了?”保健室老师一边帮莫小可处理鼻子,一边微笑着审视她。

“是。”莫小可水打的鸡一般蔫蔫地说。

“看来你很辛苦啊……在那样的班级里。”保健室老师看似无意地说了一句,却在目不转睛地看她的反应。

“呃?”莫小可一惊,顿时羞得抬不起头来,“原来……老师已经看穿了……。”

“哈哈,也许你不知道,”保健室老师没有正面回答,用棉球擦着莫小可鼻孔旁的血痂,“我是在这个高中,然后在高中的附属大学毕业,回来到这里工作的。当时我也是一样,不小心进到了一群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同学们之间。当时我也觉得很难熬,只要一到他们中间,就会浑身上下不自在,总觉得同学们都在用鄙视的目光看我。”

“是啊!”莫小可几乎要扑过去拥抱她:知音啊!

保健室老师看出她很激动,微笑着点点头,“我当时也和你一样,拼命想把什么都做得最好,让他们不敢瞧不起我。”说到这里微微顿了顿,似乎想起了当时的辛苦情状。

“然后,怎么样呢?”莫小可关切地问。

“怎么样?”保健室老师苦笑了一下,“很糟啊。特意想做好,却总都做不好。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别人也不比你差到哪里。想事事做得比别人好,哪有这么容易。”

“哦。”莫小可低低地应着,既后悔又灰心。

“不过没关系。”保健室老师粲然一笑,“你不用在意别人怎么看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我也是磕碰了一年后才省悟,后来发现做自己也没什么不好。”

“那……没有人排挤你么?”莫小可小心翼翼地问。

“主要看你是否能真正做你自己了。”保健室老师温柔而又高深地一笑。

“哦。”虽然不是很懂,莫小可还是用力地点了点头。做她自己……真的可以么?

第二天,莫小可抛弃了那费钱而又繁琐的装束,穿着一身运动衫裤来到了学校。她脸上没有施脂粉,只抹了点雪花膏。脚上也只穿着球鞋。

好像没有人发现她换装了……不过可能是因为她还没有走进(1)班的势力范围……啊!有一个同学出现了!她朝莫小可看过来,注目……然后移开了!哈哈!她根本没有在意莫小可换装的事情!

莫小可高兴地几乎要跳起来,脚步愈加轻快。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金新月出现了,穿着一条鲜绿的裙子,轻摆着腰肢朝她走过来,碧浪般的裙摆轻轻地摆动着。

一看到她莫小可就下意识地想绕路——并不是怕她,而是看到她就不舒服。

“啊!你好!”金新月却已经发现了莫小可,笑着跟她打了个招呼。

“呃,你好……”莫小可躲闪不及,只好僵笑着走了过去。

金新月春花般微笑着,朝她上下打量了一下。

虽然她可能没有恶意,但莫小可还是感到全身上下火辣辣的。她发觉自己的心似乎正往错误的方向滑,赶紧提醒自己:坚持住了坚持住了!

“你这身运动衫不错啊,在哪里买的?”金新月继续朝她身上打量。

“哦,好久了……小牌子啦……”莫小可微笑着应着,心里却在想金新月也许是在说反话揶揄她,果真金新月一个顿不打就转换了话题,“不过真让我惊讶呢。我以为你只喜欢那种……公主系的衣服呢。”说完抿嘴一笑,嘴角明显勾起了一丝调侃的意味。

“哦,”莫小可脸上笑着,心里却已经怒意勃发:你别装了你!我已经看出来了!你是不是想说我穿“公主系”的衣服很搞笑啊?正想反唇相讥,忽然想起她“要她作她自己,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的决心,赶紧悬崖勒马,岔开话题,“哈哈,我不只喜欢那样的衣服呢。你身上的香水真香,是什么牌子的?”

“哦?”金新月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呆呆地看了莫小可三秒,忽然低下头偷笑起来,就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

莫小可脑中一麻,接着手脚都僵硬了:天哪……天哪……这臭丫头……她这分明是在说我“连这种香水都不知道,简直是个乡巴佬”嘛!我这是连这口气都能咽得下去,那还是人么?

莫小可却偏偏把这口气咽下去了。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把这口气咽下去的,觉得自己简直是神人。

“哈哈,我对香水没有研究啦……我不好这个,我喜欢看书,”莫小可冷笑着回了金新月一句。等于是在告诉她,对香水在行又能怎么样啊,真正的好女人,应该看重内在!

“哦,是么,我也喜欢看书,”金新月用弯成弯月的笑眸瞥着莫小可,“尤其喜欢外国文学……你喜欢弗吉尼亚·伍尔芙的书么?”

“谁?”莫小可懵了:她从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啊?

“弗吉尼亚·伍尔芙啊。”金新月夸张地睁大了眼睛,“你连她都不知道么?”说着毫不留情地露出了嘲讽的笑意,“看来你的阅读圈很窄哦。”

咔嚓嚓……莫小可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尊严崩塌了。

“哦,我还有事。”金新月假意朝左前方看了一眼,偷笑着走了。留下莫小可一个人在那里发愣。

莫小可愣了半天才清醒过来,之后几乎要把牙齿咬碎,在水泥地上踩出坑,把衣服撕得粉碎:她绝不能再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她一定要奋进,然后让金新月好看!

莫小可的“作自己计划”,在金新月的打压下,彻底失败!

剧烈的愤怒最容易引发不成章法的奋进。这天课一完莫小可就冲进了图书馆。她要看看金新月嘴里的弗吉尼亚·伍尔芙到底是什么人,不看她的书怎么就代表阅读面窄了?

莫小可一心希望弗吉尼亚·伍尔芙是个偏门左道、或是非主流的作家,一进图书馆就往那些放偏门左道的书的书架前跑——如果弗吉尼亚·伍尔芙是那样的作家,那金新月就纯属没事找碴,她不知道她也不算丢脸。偏偏事实与她所期望的完全相反。

弗吉尼亚·伍尔芙,英国女作家,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现代主义与女性主义的先锋之一。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吴尔芙是伦敦文学界的核心人物,她同时也是布卢姆茨伯里派的成员之一。其最知名的小说包括《戴洛维夫人》、《灯塔行》、《雅各的房间》。地位算得上是重要,声名也算得上显赫。莫小可不知道她,以A高中10级(1)班的水准来说,的确算的上孤陋寡闻。

莫小可愤懑莫名、却又无可奈何地看着写着弗吉尼亚·伍尔芙的简介的《灯塔行》,下意识地握紧了书本。

“喂!你那样都要把书页给揉皱了!”旁边忽然有人叫道。

莫小可如梦初醒,赶紧把书往书架上放。旁边那人却已经凑了过来,一把把书抢了过去,放在手里轻轻摩挲,“对书页就要像对少女的皮肤一样小心……你对你的小妹妹难道也是那样么?”

呸……这话让莫小可鸡皮疙瘩掉满地,正准备问他你你一个男孩子怎么那么娘,瞥见他的长相之后却笑了起来。

哦,原来是闵宇啊,全班最具有东晋之风的男生。

自从在初中的历史课上学到东晋男人的风范之后,莫小可就把“东晋之风”当成了骂男生的话——东晋是中国历史上男人最讲究纤巧秀美的年代,据说那时的男子穿华服、系彩带、重视容貌、说话细声细气,听到打雷都会害怕。所以莫小可便用“东晋之风”来形容娘。不过,莫小可用这句话形容闵宇,却不是在骂他。他是真真正正有东晋之风,非常的纤巧清秀,就像从那个时代走出来的。此时他正站在一缕阳光下,唏嘘着抚摸着书页,即使把他的衣服换成宽袍缓带也不过分。

莫小可静静地看着他,心中的怒气渐渐平了。虽然他也是她看不惯的男生之一,但在他面前她就是提不起劲来找茬。

闵宇轻轻地把书放回书架,看看莫小可,皱了皱眉头,“你怎么了?怎么拿书撒气?”

“我哪有啊,”莫小可苦笑了一下,凝视着闵宇的面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句古话(其实是她自创的):翩翩君子,温柔如玉……闵宇的长相,真的是宛如明珠美玉一样。哈哈,如果让他穿上女装,和金新月站一块,说不定还会略胜一筹呢。

“你在想什么?”闵宇皱起眉头,“你可知道盯着人看是很不礼貌的。你父母没有教过你么?”

“哦,呵呵……对不起,我是没有你有家教……”莫小可冷笑着撇了撇嘴,却在肚子里大发牢骚:切!拿家教说事,你自己有多大啊?你不就是家族历史长一点么?有什么可拽的?

要说闵宇的家族,那可真是树大根深,源远流长,呃,根深倒是真的,树大却未必——闵宇的家到闵宇这代已是单传,不过虽然他人丁稀少,但不妨碍他家发家致富——他家也是班级上的豪门之一,因家族历史悠久而成为班中一奇:据说他家的地下室里锁着满满的一箱家谱,最古老的竟是用竹简写的。正因为家族悠久,明里暗里流传下来的东西肯定不少,莫小可非常怀疑他家发家很大程度上是沾了祖上的余泽。

闵宇看出了莫小可的不快,冷笑一声背过身去。莫小可发现他身边的地上放了几本书,尽是讲考古和世界失落的宝藏之类,顿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干吗啊?想学去探宝啊。”

“是啊,”闵宇倨傲地一笑,“我是想去探宝,不过不是想发财。”

“那你想干什么?”莫小可撇了撇嘴。

“我只是想挖出那些宝藏,和我家所藏的比一比,看看哪个更珍贵!”

不知是不是凑巧,他说这话的时候,领子里正好滑出了一个玉佩。只见它被刻作鲜果之形,晶莹剔透,叶子部分是绿的,果子部分是红的,一点杂色都没有。莫小可直着眼看着它,悄悄地吞了一口馋涎。她虽然不懂玉石,但这种一玉两色,还能雕成蔬果的玉石她只听说慈禧太后的宫中有。

闵宇看出了她的艳羡,眼中闪过一丝不易被察觉的鄙夷神色。他刚要转过身去,忽然想起了什么,对莫小可笑了笑,“你喜欢演戏么?”

“什么,演戏?”莫小可一怔:怎么话题转到这个上面了?

“我在戏剧社当干部,正在编导一出戏,”闵宇微笑着审视着她,不知在想什么,“准备在校园庆典上公演……这个戏正好缺一个角色,你愿意试试看看么?”

“哦。好的,当然好。”莫小可受宠若惊,赶紧答应。不仅因为闵宇这个高贵的帅哥请她演戏,还因为这个可能是她融入这个班级的最佳契机!

莫小可立即动身跟闵宇去戏剧社看剧本。她乘兴而去,结果却是败兴——闵宇给她安排的什么角色啊?

闵宇写的这出戏是一出寻宝历险记——他真是迷到寻宝里去了。剧本讲的是一群好朋友,无意间发现了一个藏宝图,到深山里寻宝的事情。因为是话剧,舞台的空间有限,很多惊险场景都得用蒙太奇的方式表现,角色也不多,反角只有一个,是一个贪得无厌的、拥有很多致命武器的现代女盗。而这唯一的反角,恰恰就是莫小可要扮演的角色。

莫小可接到剧本的时候都要气炸了。这个角色不管是贪婪程度、卑鄙无耻程度还是心狠手辣程度,都可以说是登峰造极。她原以为闵宇是在抬举他,没想到其实是在狠狠地贬她。她捏着剧本,心里只想把剧本摔到闵宇脸上去。仔细想想却放弃了。哼哼,这仅仅是一个角色。她演并不代表她就是这样的人。她要不演反倒显得自己挑三拣四放不开,那样反而输得很惨。哼,不是有很多好莱坞巨星都是先演小角色或坏角色演出了彩,然后才被社会承认的么?她不仅要演这个角色,还要好好地演,让全班人都对她刮目相看!

莫小可是一个不善于摆扑克脸的人,想什么都会在脸上表现出来。闵宇见她咬牙切齿,一脸狠劲,嘴边却带着快意的笑,感到十分诧异,“你怎么了?”

“啊?哦,没什么!”莫小可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表情暴露了内情,赶紧举起剧本挡住脸。闵宇看到剧本的封面,忽然一拍脑袋,一把把剧本抢了过来,“啊,对不起,我拿错版本了。”说着便打开文件柜,里面赫然有好多剧本。

闵宇把手里的剧本塞进柜子的最上层,然后在柜子第二层大翻大找,一面翻找一面向莫小可解释,“哈哈,对不起,我拿错了……我给你的是初稿的剧本。这个剧本我改过很多次,每一版都和旧版的大不一样……我把最新版的找给你!”

“闵宇,你在干什么呢?”门口忽然传来一声黄莺娇啼般的声音。莫小可顿时觉得自己的耳朵被绳子扯住般揪起,嘴也撇了开来:怎么到哪儿都能遇到金新月。

金新月摆动着腰肢走了进来——她摆得恰到好处,宛如风拂柳絮,水送浮萍,楚楚动人却又不惹人厌烦。她满脸堆笑地走到闵宇的面前,亲热地说:“不好意思,到现在才知道你在搞舞台剧。有我能帮忙么?”

“哦,算不上是舞台剧啦,只是一个需要分场演的小品,”闵宇说得很谦虚,脸上却微微有些自得。

“有没有好的角色?”金新月朝他眨眨眼睛,显得即娇羞又顽皮,“我最喜欢演戏了。我从小学开始,就是文娱方面的健将呢。”

“哦,哈哈,”闵宇更加自得,嘴上说的却更加客气,“其实我也想找你演戏来着,只是不知道你有没有空,不敢冒昧打扰你。我先跟你说说剧本的大略内容……”

接着两人便兴高采烈地聊了起来。莫小可被晾在一边,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别提多郁闷。她想提醒闵宇尽快把剧本给她,她好走人,没想到怎么都插不下口。她看着聊得起劲的闵宇和金新月,心里陡然怒气勃发:这两个王八蛋……你们当我是死人啊?

“哦,”聊了不短的一段时间之后,闵宇终于想起莫小可来,侧目一瞥见她满脸郁愤地站在旁边,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哦,对不起,忘了你的事了……”说着便从柜子里抽出一个剧本递给莫小可。莫小可撇着嘴接了过来,看闵宇和金新月又开始聊天,心里的无名火呼呼地往上涨:好家伙,如此藐视我……哼,金新月不是也要演戏么?我一定要把你狠狠地比下去!看你和那个闵宇还敢不敢藐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