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你我坐望于光阴的两岸

楔子

庄娴在连续失眠了两个月后,做了一个严肃的决定:搬家。

那天中午,李崇给了她大半袋核桃,“我妈说多吃坚果,对改善睡眠有帮助。”

李崇的妈妈是个医学专家,还出过一本养生书。

不过这核桃贵得要死,庄娴不肯要。

李崇斜着一双细长的小眼睛鄙视她,“庄娴,你就是个傻瓜。”

他喊她“庄娴”的时候,发音发成了撞邪。不过庄娴一向不大爱跟人计较,她知道自己失眠的原因是楼下的茶餐厅总有人唱歌,七八十年代的老歌,常常配着走调走得厉害的中年男人声音,被音响扩散后,从五楼的窗口飘进来,像一万只乌鸦与野狼在合奏。

庄娴的室友也喜欢唱歌,有一段时间她进了一个K歌群,边聊边唱,边唱边笑,旁若无人。要对一件事情多么狂热的喜爱才能不顾旁人感受,才能为了它不吃不喝凌晨两点依然没有睡意。

庄娴也跟着没有睡意,没有睡意不要紧,要紧的是,她发现自己在那样烦躁的凌晨,想念高子墨。

One

这是庄娴离开高子墨来到武汉第三年,一千多个日夜,庄娴已经快记不清自己过去的样子,可她依然记得高子墨,记得他的眼睛,像他们家乡那片无人开发和管辖的公海,人迹罕至,烟波浩渺。

如果你跟团去庄娴的家乡旅游,也许导游会向你介绍那些有着长长海岸线的公海。它们没有被旅游局规划管辖,周边没有做生意的小贩,亦没有热闹人潮,到了夜晚连路灯都没有。

当然,导游也会好心地提醒你没事不要去那边,那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地方,几乎每年都有人在那里出事。

高子墨便是那样一片危险的海,只是那时大家并不知道,一心只想如何能入他的眼,哪里管他的眼里能不能容下别人。

庄娴的家乡在南方一座岛屿城市,那里四面环海,四季不太分明,一年中最低气温在15度。夏季很长,紫外线特别强烈,因此当地人都晒得有点黑,并且个子普遍不高。

男生喜欢嚼槟榔,牙齿都不好看,可高子墨是个另类。他皮肤很白,可能因为他妈妈是东北人的原因,个子也高出班上男生平均身高不少,却有一双多数当地人都有的漂亮的眼睛,双眼皮,睫毛很长,像假的,再加上受父母影响,从小就会讲一口流利的人人都羡慕的普通话。

很多女生和庄娴谈心都会不经意般谈到高子墨,没有女生不喜欢高子墨。

高子墨与庄娴从小学开始便是同学,他们家只隔了一条高速公路,很多去旅游途经此地的人,都会听到导游介绍这条隔开贫富两片天的公路。

庄娴家住在路的左边,靠山。高子墨家住公路右边,靠海。早年在庄娴祖父那一代靠山的这面能自行开垦土地,勤劳富足,靠海的那面只能依靠打鱼为生,极其清贫。

可是后来旅游业发展起来,靠海的人家都暴富了起来,家家买了汽车建了小洋楼。

高子墨就是典型的富二代,听说他家光汽车都有好几辆。

小学的时候,庄娴见他白白净净,长得十分好看,也像别的女生一样过去讨好她,把自己带的吃食献宝一样地献给他。可是高子墨从小就不待见庄娴,他用手打落她奶奶自制的耶片糕,还像踢皮球一样朝着滚在地上的那团小东西踢了一脚。

那一脚虽然没有踢在庄娴身上,却踢出了庄娴的眼泪。

后来庄娴听说自己祖辈与高子墨的祖父曾经为了争靠山的地皮结过仇,她觉得高子墨讨厌她是因为这个,但是庄娴并不知道如何改善两个人的关系,她能做的就是不再主动招惹他。

Two

此后差不多有两三年,庄娴几乎没有和高子墨有过交谈,而那些主动去巴结高子墨的女生有很多步了庄娴当时的后尘。

后来,他们上了同一所初中同一个班,他依旧是那副生人勿近的姿态。庄娴记得高子墨唯一一次出丑是在老师提问“对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句话有什么理解”的时候。

他回答说:“这个社会上拍马屁的太多了,被拍马的就变成了少数人,它们说的话被传播出去了,变成了‘真理’。”

作为一个知识的传播者,老师可能觉得高子墨是在折射他,所以罚高子墨围着操场青蛙跳十圈,还让全班同学都围观。

高子墨甩甩头发去跳了,可是才刚跳完一圈,他就以一个难看的姿势摔翻在了跑道上。

同学们见惯了他对人爱理不理的样子,第一次见到他出丑,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有几个女生笑完之后,还跑过来用温柔的口气问他有没有事,高子墨就在这个时候爬起来,眼神在那些笑出报复快感的人里搜了一圈,然后定格在庄娴身上。

他注意到,她是唯一一个没有笑的人。

后来高子墨问庄娴,为什么不笑?

庄娴说:“因为没看到。”

“老师不是专程让你们来看我跳吗?你没看我,那你在看什么?”其实他知道就算老师不让大家来看,自己也是一个能吸附很多人目光的人。

可是庄娴却说:“什么也没看,我想起一个人。”

“谁?”

他问得又急又不屑,可庄娴比他更不屑,“为什么要告诉你?”

这句话让高子墨一愣,哽住了,庄娴得意地看着他,“不过,就算我说了你也未必知道。”

“说!别废话。”他简洁有力,却执拗地要她的答案。

“我的挣扎都是白费的,我已经无法压抑我的感情,你得让我告诉你,我是多么热切地爱慕着你。我很清楚这样向你告白显然是违背亲友的希望,不用说也违背我的理智。”

庄娴突然一本正经地看着他,说完这段长长的话,少女的眼睛大而明亮,闪着水一样的光芒,说得高子墨整个人都一愣一愣的,白净的脸竟然罕见地红了起来,她却接着说,“我想的就是说这话的人,你知道是谁吗?”

“谁这么无聊?”高子墨这才意识到自己被耍了,凶巴巴地吐出这句。

“是《傲慢与偏见》里面的句子,达西先生说的。”接话的却不是庄娴,而是迎面走来的男生。

那个男生穿一件黑色的套头衫,脸上有颗小小的黑痣,瘦高。他是高子墨的表哥卓轩,那时庄娴并不认识他,当他说“简·奥斯汀除了经典《傲慢与偏见》之外,《曼斯菲尔德庄园》《理智与情感》也值得一看”时,庄娴卡带了。

她本来只是想逗逗高子墨以报当年一脚之仇,事实上她是个纸老虎,因为机缘巧合在一个长辈家看到了简这本披着名著外壳的小言,便伺机卖弄。碰到真正懂文字的人,马上就捉襟见肘了。

“我其实没看过她别的书。”她最终还是诚实地说出这个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真相,因为心虚,脸也极不自然地红了起来。

这句话,这个表情马上换来了高子墨的冷嘲热讽,“你不是挺能装的吗?怎么不继续装?”

庄娴没有反驳。

卓轩没有像高子墨那样嘲笑庄娴,反而温和地说:“你喜欢简的话,可以借一套她的书给你。”

他温和地笑着,在阳光下,与高子墨形成反差。

“真的可以吗?”这一刻,庄娴喜不自胜。

Three

庄娴这人,从小对吃喝玩乐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追求,她唯一的爱好就是看书。

和卓轩一直保持着往来,除了因为他谈吐不俗,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谈吐中得知他家有一间55平米的大书房,一开始只是借阅,通过高子墨帮忙归还。

高子墨虽然看起来极不情愿的样子,但每次把书归还之后,都会出其不意地给庄娴带来几本不错的书。

那是庄娴青春的宝藏,如果书是她看世界的一扇窗,那么高子墨和卓轩都是为他打开这扇窗的人。前者和她在借书,还书的过程中成为了朋友,至少庄娴是这么认为的。

后来有一次,庄娴在街上偶遇卓轩,她想高子墨不久前帮他带的书已经看完了,便从随身背包里拿出来还给了卓轩。

天气有点炎热,卓轩看庄娴满头大汗,便说他家就在附近,问她要不要去拿点新书看。

庄娴早就想参观他家那个大书房,欢快地点头答应了。

只是没想到会遇到高子墨,高子墨看到她,皱起眉头,“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这种状况让庄娴有点语塞。

“是我喊她来的,子墨,还不快去给你同学倒杯水。”卓轩支使他。

“不去。”不想他冷然拒绝。

庄娴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高子墨,见气氛有些尴尬,连忙表明自己不渴,并说:“我拿了书就走,不用麻烦了。”

卓轩给她倒了杯水过来,喝完后带她去选书。

在那间55平米的大书房里,他们边选边聊。对于庄娴来说,卓轩像个万花筒。他明明只比他们大两岁,却有着让人叹为观止的智慧和应变能力。他能回答她所有的问题,有他在的场合,气氛永远也不会冷场。

冷场的是一个声音,“哥,你前女友又来了。”

庄娴闻声回头,发现高子墨不斜不倚地靠在书房门口,卓轩对庄娴说了声抱歉,走了出去。

高子墨走向庄娴,“你是不是想做我嫂子?”

他的表情怪怪的,庄娴想绕开他,但他个子太高,将她堵死在角落,动弹不得,“你胡说什么?我只是来跟他借书的。”庄娴气恼地红着脸。

“你要看什么书可以跟我说了,我什么时候没给你?”他眯着眼睛,声音变得有些愠怒。

他在怒什么,庄娴不知道,她只想赶快逃走,“我要回学校了,你别挡着我。”

可高子墨不依不饶地拿出手机,举在庄娴面前,指着上面庄娴与卓轩一起翻书的照片说:“如果我把这个发出去,你庄娴周末出现在非亲非故的卓轩家书房,大家会不会觉得你们的关系非同一般?”

“你什么时候拍的?”庄娴知道这种照片传出去,自己百口莫辩,想把手机抢过来,可高子墨灵巧地躲开。他笑得特别意味深长,眼睛是一片迷离的海,“你答应我一件事情,我就把照片给你。”

“什么事?”

“做我的女朋友。”

庄娴愣了一下,海南岛长年明亮的日光自窗口打下来,打在书架与书架之间,打在他白玉一般的半边脸上,另外半连脸却沐在暗影里,那只带着庄娴罪证的手机在他修长的指间灵活地转动着。

转得庄娴有点头昏目眩,庄娴知道那家伙有多么美好,就有多么不善。

可是他却对庄娴说,做我女朋友,不容拒绝。

他的眸子漆黑,庄娴看不清那一对黑眸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她忍不住想要去探索那样的秘密。

Four

在要不要做高子墨女朋友这件事上,庄娴颇为不安,她只是不能理解他为什么突然对她提出这样的要求。16岁的庄娴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小心谨慎地选择了拖延战术。她说,我考虑考虑。

这种战术毕业之后的庄娴在求职路上遇到很多公司都在使用——他们通常会在收下简历,不急不缓地留下一句,我们考虑考虑,有消息我们再打电话通知你。

庄娴一开始觉得面试官特亲切,对自己印象特好。

然后渐渐发现,等待是世上最磨人的东西,就这样将一颗心高高悬起,将一个人的耐心信心都悬到高空,像一颗氢气球。它让你焦虑、迫切、渴望知道结果,又害怕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

不过后来李崇告诉她,但凡让你等消息的公司,几乎都不会给你消息。这是一种委婉的拒绝方式,他们并无要留悬念的意图,无非就是给被淘汰的面试者一个台阶下。

不得不说庄娴运气还不错,不然也不会顺利地进入李崇的公司,那些都是后话。

而也许,那时的高子墨也觉得庄娴对他的印象特好,不过他可是个没太大耐心的家伙,这家伙保持着每天三次以上的频率出现在庄娴面前,有时是放一本书或一盒巧克力在她桌上,有时是碰巧为她解决一点小麻烦,有时只是对她打个响指或给她一个眼神。让庄娴莫名地心悸很久,时刻记起自己欠他一个答案。

在庄娴缓慢地意识到这个人像生化武器一样强而有力地入侵她的世界之前,同学们已经先一步发现了异样,先是同桌旁敲侧击地探问,“你是不是喜欢高子墨?”

“没有啊!”庄娴几乎是下识地否定。

“那高子墨是不是在追你?”

“也没有,怎么会?”

“没有就好,他要真追你,估计你要成为全班女生公敌了。”

后面那句,庄娴听出了几分如芒在背的感觉。

周五回家的时候,发现平常一放学就被车子从校门口接回家的高子墨走路跟在她身后,庄娴故意加快了脚步,高子墨也跟着加快了脚步。他们保持大约三米的距离,一前一后地走着。可能是因为不安,走到一条小路上的时候,庄娴被脚下的水管拌了脚,一个不稳摔倒在地上。高子墨快步追上去,伸手将她扶了起来,“走那么快干吗?”

“你跟着我干吗?”庄娴一边拍自己身上的土一边反问。

“我回家,”他随手在路边一层绿色蔓藤里摘了一朵浅紫色的花,揉在手心里玩,“听说你家和我家只隔了一条马路,有人免费给我带路,我哪有不跟着的道理?”

大约也只有他能把自己跟着别人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不过庄娴想想也是,这种娇生惯养的人,平常车接车送的,不认识回家的路又不屑开口向别人问路,只好跟着她走了。

思及此,她一颗绷紧的心里稍微放松了些,“今天怎么没人开车来接你?”

“我叫他们别来了。”他扔了手里被玩坏的花,看着前方,却忽然豪无预兆地拉起一旁的她的手,“以后我都和你一起走。”

那个瞬间,庄娴仿佛全身触电飞快地想要抽回手。可是他不看她,也不问她考虑得怎么样了,只是十分霸道地将她的手拉得很紧,还得意地晃了几下,他的嘴角抿着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

远处夕阳染红了日暮的天。

那是海南岛上寻常不过的夕阳。

他是海南岛漂亮又迷离的少年。

Five

在庄娴的回忆里,最好的时光就是那段放学后,与高子墨手拉着手一起踩着夕阳回家的时光。

是在那条让她摔过跤的小路上,他第一次对她说:“我可以吻你吗?”

她怔了大约一秒,吓得落荒而逃。他追上她,摘一朵路边叫不上名字的小花,别在她的书包上。

时间很抒情,城市很抒情,高子墨看他的眼睛也很抒情,仿佛一整片危险都平静成了迷离的光,那光让庄娴有片刻失神。

他在她失神的瞬间飞快地吻在她的脸上,然后恶作剧得逞般地说:“庄娴,你不是很喜欢看书吗?你觉得我们像哪本书里面的情节?”

没有一本书的情节让庄娴心跳得这么快。

庄娴当然不会这样说,事实上她当时呆呆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一张脸红到了耳根。没等她回答,高子墨又接着说:“要不这样,以后我为我们俩写一本书,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书。”

“请问你的作文及格过吗?还想写书,我看还是先读好你的书吧!”原本的气氛被这句话打破,庄娴也被逗笑了。

高子墨郑重点点头,“说的也对,不然你来写,我负责给你提供素材。”

说着一个略有几分顽皮的吻又落在了她的额头上。

打破这段关系的是一个叫傅珠珠的女孩,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庄娴放假在家没事,跟着奶奶到附近的景点区去卖些水果和自制的当地特产。

由于天气好,又是周末,各地游客众多,庄娴他们带去的东西很快就卖完了。就在他们准备收摊的时候,庄娴忽然看到了高子墨,他带着一个女生在买椰子。女生很漂亮,和高子墨一样,有着白白的皮肤,穿一条白色的长裙,十分惹眼。

高子墨把椰子手递给她,并为她插上了吸管,女生喝了一口,又递回到高子墨嘴边说:“有点淡,你喝吗?”

高子墨抿嘴一笑,说:“淡就不喝了,我带你去那边吃好吃的。”

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庄娴怔怔地看着他们,忽然有些站立不稳。她太了解高子墨这个人,他在班上几乎不和自己以外的女生说话,他一向是个自我的,不太顾及别人的感受的人,庄娴也从来都没有看到他对自己以外的人那么温柔地笑过。

讽刺的是,他却在这时将女生喝过的椰子丢给了一个走向他们的老人。

作为从小就出生在这座岛上的人,高子墨虽然一直过着优渥的生活,但也知道在这座岛上还有贫穷的人群,他们都过着节省的生活。他们会在三十多度的艳阳下摆摊卖特产,他们还会回收游客喝过的椰子,用来卖给加工食品厂或者自制一些糖食。

只是,他一定不知道那个接过她椰子的老人就是庄娴的奶奶,他也不知道在他一抬眼的某个瞬间,某个方向有个叫庄娴的女孩迅速蹲下去,隔壁的临时货架后面隐藏了她和她的眼泪。她捧着自己的脸,发现竟然不受控制地哭了。

那天放学,同学们都陆续走了,教室里只剩下还在看书的庄娴,和等庄娴一起走的高子墨。高子墨走到庄娴身边,说:“怎么还不走?”

庄娴冷冷地说:“你先走吧!反正路也熟了。”

“那不行,我得等你。”高子墨坐在他前面的课桌上,面对着她,他并不知道庄娴心里已经下了某种决心。

庄娴关上书,说:“高子墨,那次我答应你考虑的事情,我现在已经考虑好了。你听着,我和你不太适合。”

“你说什么?”高子墨一脸莫名其妙。

“我说,在你表哥书房里你问我要不要做你女朋友,现在,我拒绝,至于你想怎么样,随便你。”说完,庄娴抓起书包,走了。

书包甩起来时,带起一阵风。

留下错愕的高子墨。

Six

高子墨不了解庄娴,就像他不了解贫穷,不了解伤害这种东西。

他只是疯了般缠着庄娴,问她到底什么意思。

庄娴不说话,用一种近乎冷艳的沉默回答他所有的问题。

话说回来,高子墨虽然不像卓轩什么都懂,但也并非最初庄娴以为的那种头脑虚空的草包。他也有一套理论,他说人啊,就该活得比爱自己的人傻逼,比恨自己的人牛逼。

庄娴还没从这句话里绕出来,便听到他接着说:“所以庄娴,以后在我面前你可以傻一点,不要总想着和我较劲。”

事后回味这句话,庄娴才发现其中的深意。

他用那样曲折的一句话,别有深意地告诉过她,他爱她。

可那时庄娴多迟钝,居然将重点落在了后半句,说:“好,我不较劲,你也不必来和我较劲,我们谁也不打扰谁!”

他笑了,却再也不是夕阳小路上温柔的笑,这一笑仿佛一下子回到和庄娴交集以前,回到了那个拒绝庄娴零食,并一脚踢开的小男孩。

不同的是比起那时略显天真的残酷,他的眼里更多了一些深色的东西,说不清那东西是忧郁,还是恨意,他说:“庄娴,你等着,我会让你后悔的。”

此后,庄娴再也没有同高子墨一起放学回家,她有时走在马路上,会看到高子墨搭乘的黑色矫车自身边呼啸而过,扬起阵阵尘土。

在与高子墨划清界线以后,庄娴想起了一件事。卓轩曾经跟她说过,她那一次在街上还给他的那两本书,并不是从他那里借的。

庄娴记得那两本书很新,猜想那应该是高子墨自己买的书,只是高子墨是一个特别骄傲的人,他不愿她向卓轩借书,又不肯承认是自己买的。

刚知道的时候庄娴心里有些小小的感动,她一直想要回那两本书留作纪念。两个人分开后,这种想法不但没有淡去,反而更加强烈。

卓轩依旧是那个温和的,什么都懂的万花筒,这次见面庄娴不再问他各式各样的问题,她只是默默地将两本书装进书包里。

卓轩见庄娴心情不好,就提议,“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去冲浪,把不好的回忆和不快乐都冲进大海里?”

庄娴思考了一会,点头同意了。

卓轩说:“正好我有个小姑姑这段时间来海南岛旅游,她一个人在家无聊,介不介意我喊她一起?”

庄娴自然没有异议,只是她没想到来的是那天和高子墨在一起的女生,当卓轩说“这就是我和子墨的小姑姑,我姥爷的小女儿”时,她惊讶得差点一头摘进海里,过了半晌才问:“为什么她看起来比你们还小?”

“错。”女生纠正他,“我只是比卓轩小,比高子墨大三岁。算了,别提那个忘恩负义的小子,我平常没少帮他,他妈妈喊他带我玩遍海南,本来前几天还好好的,可到后面就没耐心了。一张脸跟冰山似的,见谁都没好脸色,我都闷死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庄娴。”庄娴觉得自己有点中暑了,说两个字就口干舌燥。

有时庄娴会做梦,梦里总有海啸的声音。

那天与卓轩冲浪的时候,她在这座岛上见到了最汹涌的海。她很兴奋,不料天空突然下起了暴雨,那片海就像高子墨最后看她的眼神,转起了漩涡,将她一点点吞噬。

被漩涡打走时,她听到有人在喊他的名字,一声一声。

在冲浪前临时退缩的傅珠珠没事给高子墨传简讯:“我与卓轩在冲浪你要来吗?还有你同学庄娴。”

就是后面那那个名字把高子墨引来的,和他一起来的还有那场疾风暴雨。高子墨一到,傅珠珠就闻到一股酒气。她抱怨了几句,本想拉着他先到草棚下避雨,可他看着湍急的海喊了一声庄娴的名字就一头扎进了海里。

高子墨从小在海南岛长大,游泳游得很好,可是那场风暴太急太猛,高子墨也游得很急很猛。他在之前心情不好喝了很多闷酒,这个时候整个人使不上力来,还没有游到庄娴身边,就已经被一股强大的拉力拉着往下沉。身体下沉,心也下沉。

或许她离开他那刻,他的心就已经沉入了深海。

傅珠珠见情况不对,焦急地报了警。

那是庄娴毕生难忘的一天,自此之后她再也没有游过一次泳。她害怕看到海。

她不顾家人反对去了新的城市,在那座没有海也没有高子墨的城市里,她整夜失眠。

高子墨的生命终止在17岁,终止在一片蔚蓝的海里,终止在庄娴与卓轩先后被得救的那一天。

他曾经在他们回家的那条路上牵着她的手,说以后都会和她一起走。

可是最后他孤独地走了,没有再说一声,“有人免费给我带路,我哪有不跟着的道理?”

他甚至不知道,那一天庄娴的书包里放着两本书,那是他曾买给她的。

她以为将他送的书一页一页地翻过去,就可以翻掉不开心的那一页,翻到他们新的开始。

Seven

有时候,同事看到庄娴的黑眼圈,会关切地问她失眠的原因。庄娴就告诉她们楼下的茶餐厅总有人唱歌,七八十年代的老歌,常常配着走调走得厉害的中年男人声音,从五楼的窗口飘进来。

同事纷纷劝她搬家,只有小眼睛的经理李崇,帮她寻医问药,送她核桃坚果,为她减压加薪。

可是庄娴不喜欢李崇,她像一只鸵鸟,有一双长长的腿,却总是缩起来保护自己,下意识拒绝别人的好。

有时候庄娴会觉得高子墨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活在她家乡的城市里。

他那热爱那座城市,一定不会像自己那样离开它的。

他可能会不安于父母安排的工作,在那里做一名小导游,向来自五湖四海世界各地的人介绍他的家乡,介绍那条隔开他们家,隔开山与海,隔开贫与富,隔开他与她的大马路。

不,他应该做个年轻的商人,在那里豪车代步,炒房炒地,出入高级会所,与名媛淑女结缘,与明星嫩嫫传绯闻,但千万不要与一个平凡得像她一样的人谈恋爱。因为这样的人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即使爱一个人,也爱得如履薄冰。

庄娴想如果他活着,哪怕与她隔着山高水长,他有了新的爱情,新的故事,成为她回不去的故乡,她也会快乐些。

她怕隔着光阴,与他对望。

她已徐徐老去,可他还站在十七岁那条小路上,给她一个调皮的吻。

那一年,那条小路上花儿都开了,他们晃**着手,背影留在夕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