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十年后的情书(方歌篇)
烈情:
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时候收到这封信,真的是在十年后吗?如果是,我想问,你好吗?还在做你的纽约客吗?还是每天吃EVERTHINS炒蛋吗?依然在每个周五去点一杯摩卡不加奶油吗?还有,你……幸福吗?
请原谅我没有皓子的幽默,没有爱爱的文采,这只是一封很平淡的信,继儿时那封所谓情书后的第二封信。知道吗?我曾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给你写信了,谁让我也是个好面子的人呢,儿时的事情惦记至今。
今天2006年,9月16日,晴,气温26度,无风。
天空很蓝,人像躺在蔚蓝的海洋下层,寂静却有丝丝不安。我坐在宿舍的电脑桌前,打下以上的一行字,唉,明明是有很多话要和你说的,为什么真正写下来的时候,却又不知从哪里开口。
嘿,窗外的桂花开了,黄澄澄的花瓣飘落到黑色的键盘上,我一下子又想起你来,想到你在十中小卖部门口跳跃着的身影,一头毛茸茸的卷发,你永远都是最好认的那个。
烈情,你相信世间的事情是有因果的吗?
高中的时候,我就知道又和你分在同一学校了。每天早操我边整着队边扭头去寻找你的班级,每天下午我斜挎着包托着足球笑着路过你训练的场地……高三的第一天,你不会知道我看到你的名字出现在分班的座位表上的感觉,心像狂奔出去跑了一次一千五百米,握紧了手心坐到了我的座位上,然后看着你穿着大T恤晃头晃脑地走进来,看着你皱着眉瞪着黑板上的座位表开口骂人,是因为看到我的名字了吧?呵,这就是一切故事的开端。
我想最初的一开始并不是喜欢吧,我想念小学时和你拖着鼻涕,挂着钥匙一起疯跑的日子,想念我捉弄教练被罚着蛙跳时,你捏着你手帕边哭边踢教练一脚的光景,我想这更多的是一种玩伴般的感情,一种相濡以沫的情怀。那时的我们是幼稚的,却又是早熟的,大人常拿我和你说笑,从小就受宠的我一在兴头上就连夜写了那些字交给你。事实上,那称不上是情书吧,哈,小时候的我可比现在有胆子!
我感谢爱爱,感谢皓子,因为他们,我们才开始又说起话来,因为他们,你有机会骗我吃很酸的秀逗,但我又开始反复地想着,如果我们都不认得,那是不是会好过很多?如果爱爱不认得我,如果我不认得你,是不是会好很多呢?
烈情,听我说,我不知道现在的你是否已经学会放下,学会成熟,但请不要责怪宋小乔。我这辈子有两件事最难忘,一件是你走之前我们偷回学校的夜晚,还有一件就是初一那年暑假,小乔从观众席上跳下来,捂着脚踝脸苍白地倒在地上的一刹那。这两件事,前者让我学会感恩,后者让我学会责任。我第一次明白,有些事情并不是屁股上挨一顿打就可以解决的,有些事情是比挨打还要恐怖得多的。
事实上,我一直都很佩服宋小乔,她比我们任何人都要勇敢得多。我还能记得那个年纪的我自己,只晓得背个大书包成天地疯跑,连我自己都觉得好笑,而那个战战兢兢跟在我后面的小女孩,一跟就是十年。其实我是个脾气很不好的人,人都是这样的,往往看起来和气的人,脾气相当大,而看起来不好说话的人,其实是很单纯可爱的。我和小乔常常争吵,对她发过脾气,在她面前抽烟……她却还是这般待在我的身边,我看到的是最真实的她,其实她看到的我也是最本质的我吧,我了解这一点,却又常常被这点苦闷到。这样的情感,压得我喘不过起来,却又无法背离。
我想,对于她,我真的是一辈子都还不清了吧,现在更是,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还给她了?烈情,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为什么你不能早一点来呢?或是,你为什么不可以一直一直幸福下去呢?这样我就可以不去心疼,不去动摇了。烈情,该怎么办才好呢?我这几天一遍一遍地在心中问着自己。
啊,阳光开始西晒了,照在我敲键盘的手上,即使看不见摸不着,却是种莫名的温暖。
烈情,你很爱笑呢,笑起来的时候,脸颊上是圆圆的红晕,酒窝深深地陷下去,高三那年的合照被我摆在相册里,放在枕边。我也分不清到底是喜欢你,还是喜欢你那无穷的精力,像一个炙热的小太阳,把周围的人都烤得火热,连带着死灰般的我都那么精神。
记得那个时候,大人们常说:你们还小,不懂什么是爱情!
烈情,我不那么认为呢。
其实,最懂爱情的反而是我们呢!是不是?只是这个道理,我们要到很多年后,当我们变成所谓的大人的时候,才会猛然发现。
烈情,我其实一直都是知道我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你也知道吧?两人都是心知肚明的。我曾以为就现在这样很好,做你一辈子的知己,在你哭泣的时候第一个知道,真的,足够了。
但是,我也会有憋不住的时候,我听见你对爱爱笑着称“我家男人”,说着在美国的种种,我想除了沉默我还能做些什么呢?我努力让我的脸上出现微笑,侧耳倾听着,但是,你能看到我扎入心中慢慢推进的匕首吗?我对自己说着,还好,还好,你还记得我爱吃草莓味的冰激凌,还好,还好……但是,我知道,我们终将成为陌路。
烈情,我是那么希望你能够幸福,甚至在你说你有男朋友的那一刻,我想着,还好,总算有个人来照顾你了。但事实,我是认为,无论哪个男人都是配不上你的,包括我自己。
前两天,爱爱问我,为什么不能和你在一起?为什么不能呢?
烈情,我们俩之间到底算什么呢?我甚至没有牵过你的手走在校园里,我也没有吻过你的双唇,甚至我连你的头发都不敢抚摸……
那么,为什么我会再次喜欢你呢?为什么我会如此爱你呢?
将这般的爱情,小心翼翼地藏好,不敢亵渎。
那天晚上,我走在黑暗的校园里,捏着电话卡,手指微微颤抖,我想象着告诉你之后的情景,想象着你欣喜的表情,却也难过着,我所谓的责任,所谓的道德感,还有,如果我告诉你之后,我们之间就会有未来吗?
你会回国吗?我能去美国吗?
你将来会因为想念我而一个人哭泣吗?
我会无能为力地听着你哭泣而后悔着我的决定吗?
我似乎永远是这样的人呢,想的太多,担心的太多,想的东西全卡在我的喉咙里,快窒息了……
那天晚上,我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想着该不该开口,学校里的栀子花开了,纯白的小花在黑夜里闪动,煞是好看,我突然觉得我是走在悬崖的顶端,明明知道下一步是万丈深渊,却因为周围的景致太过美好,不忍停下脚步。
那一夜,小乔出事了,我也无法把所有的话说出口,蹲在医院的走廊上,我第一个想到的是,还好没有说出口,真好,没有说出口,我欠下的东西就我来还吧,小乔醒过来,她要怎么说我,要怎么惩罚我,我都愿意!
烈情,谢谢你,我的确那么憧憬过,我在这万念俱灰的一天前,至少,我有那么一步,那么一步,是如此接近幸福!
烈情,我知道你会骂我,事实上,我也不能原谅我自己,但是,所有的一切都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了,我憎恶着这样的我自己,但我没法和任何一个人去说,我拿了一张白纸,画一条竖线,把活着的理由列一边,把死亡的理由列一边……我发现几乎没什么好让我勇敢地活下去了。对不起,我是个不够勇敢的人,我害怕面对各种的传闻,这都是我措手不及的,我害怕面对小乔,我亏欠爱爱……看吧,有了我,大家是多么不幸啊!说什么有勇气活下去才是好样的,说什么卑微地生存着,人不接近这一步,是不明白绝望是什么滋味的。烈情,我是个懦弱的人啊!
烈情,人生没有百分之百的幸福,正如没有彻头彻尾的绝望。
我喝了一点酒,抽了几根烟,我也清楚地知道我即将做些什么,我并不是完全绝望,我在这一刻,甚至还在想象,十年后大家是何种模样。
皓子还是一样贫嘴吗?
爱爱会和欧阳一起生活吗?她是个好姑娘,真的,如果我没有遇见你,没有和小乔在一起,我一定会最真诚地爱上爱爱。但是,没有如果了。
烈情,你还是一样吗?笑的时候,有两颗深陷的小酒窝,呵呵,都那么大的人了。
在这样的岁月里,我常常在想什么才是我们的人生?
我有我的妻,玩了一手泥巴返家的小儿,在暮色中,我悄悄地为他洗去脸上的灰尘,将妻的家常饭菜摆上桌。
那你呢?在这片天空的另一端,是不是也过着这样的生活?和你的爱人讨论要不要在菜里加上酱油,为你的女儿编好辫子。
烈情,明明是如此温暖平安的生活,为什么我想着我们俩终将这般活着,却有止不住的悲痛呢?咸涩的海水快将我淹没了……
烈情,我常常告诉别人,要幸福,事实上,我是个不相信幸福的人,这么多的人因为我而不幸,我应该早就被幸福抛弃了吧?
烈情,校园的广播又开始播放了,食堂的方向又开始冒出白烟,走道旁边的洗衣机又就开始转动,宿舍里舍友也回来了,天还是那么蓝呢,明天的天还会是这样清澈吗?
我是多么希望能和大家一起走过这青春的一场啊,可是,请原谅我,原谅我的半途离场,我已经不敢去面对了……
2006年 9月16日,下午5:12,我写下这封最后的信,想着从今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我将发送时期定为2016年9月16日,十年之后,请你接受我的道歉,请大家接受我的愧疚,请你一定一定要忘记我,然后,勇敢地,微笑着生活下去,烈情,你是个爱笑的女孩,这样的笑容请一定要记住!
然后,祝你一生幸福。
——BY方歌
2006年9月16日
2016年9月16日,美国,圣弗朗西斯科,晴,气温23度,无风。
SG大楼,阳光透过落地窗照在办公桌上银色的钢笔上,办公桌前坐了个卷发女郎,黑色的收身西装,灰色的透明丝袜,双腿交叠收拢,对面的意大利客户在侃侃而谈,浓重的大舌颤音回**在办公室里。
突然,电脑提示:您有一封新邮件。她本不想去看的,随手点击开,看到发件人的名字就如遭电击般愣住了,桌上的钢笔噼啪一声滚落在地上……
半个小时以后,意大利客户还在用他的大鼻音唤着:“女士,您还好吗?”
她摆摆手,摇了摇头,推开转椅,弯下腰去凑到桌下想捡钢笔。
突然,咚的一声闷响,意大利客户连忙惊讶地绕过去察看,只见,那个妙龄女郎,那个投资组叱咤风雨的女强人,竟一屁股坐在冰冷的地板上,躲在桃木办公桌下,捂着额角,花了眼妆,号啕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