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于归

文/尹希

在法国读书那几年,子君曾设想过无数种与沈于归重逢的场景。

在香榭丽舍人潮涌动的街头擦肩而过,在卢浮宫光影璀璨的大厅悠然一瞥,在埃菲尔铁塔灯火通明的塔顶狭路相逢……每一种都在向他宣告:“沈于归你看,离开你,老娘过得很好!”

然而她没有想到,丰满的理想永远敌不过骨感的现实,当她灰头土脸地坐在一望无际的沙漠里打电话跟她亲哥胡亦舟抱怨她走丢了,并且遭到无情的嘲笑时,有人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我这里有水,给你。”

那声音仿佛来自数万亿光年以前,子君恍恍惚惚好一会儿才听懂他的话,她僵着脖子回过头,于那人错愕的眼中看见了自己的模样—披头散发,嘴唇爆皮,那模样分明就是非洲逃来的难民。

她正想捂脸假装他认错人了,他已经开口了:“胡子君?”

反正重逢场景已经这样不美好了,子君索性破罐子破摔,从他手里接过水瓶,仰头一饮而尽。

沈于归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面前的女生,她的眉眼一如当年,眼底却有着他不熟悉的疏离。他掐着掌心站了许久,才终于接受她不再是当年那个胡子君了。

他深吸一口气,试探性地问:“你怎么在这里?”

子君抬起头,见他一脸狐疑地看着自己,赶忙澄清:“我不是来找你的。”

沈于归见她一副急于撇清关系的模样,心里微微失落了一下,他勉强地笑了笑:“我知道。”

子君的确不是来找他的,下个月公司的秋季新品发布,公司决定做公益来宣传造势,她作为首席设计师,自然要亲临现场。

当时她正在米兰出差,等到她回来时,宣传组已经出发去甘肃了,她只好带着助理匆匆赶来。从西安转机时,助理胡吃海塞吃坏了自己的胃,躺在酒店里要死不活。子君十分嫌弃地弃她而去,独自到敦煌和大部队会合。

她到了敦煌才得知大部队已经先去武威的一个乡下做公益了,只好独自赶往武威。她从武威市区倒了三趟车才终于到了离大部队只有两公里的乡里,然后沿路拦了一辆路过的顺风三轮车,没走多久车就坏了。老乡找了另一辆三轮车风风火火把坏车拉去修了,临走前还热心地给她指了路。

可她天生路痴,没走多久就彻底把自己搞丢了,这才沦落到以这副凄惨模样重逢了沈于归。

尽管八年前离开时她就发过誓,今生今世再也不见沈于归了,可是事关沈于归,她的发誓一向不管用。

子君在心里默默把自己唾弃了一百八十遍,最后还是选择和沈于归一起走。她也很想知道,舍弃她这个“累赘”后,他的人生是否真的如他所言那般恣意畅快。

有了沈于归带路,他们很快就来到了目的地。沈于归把子君安顿在一个老乡家里。简单地洗漱后,她才终于感觉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她推门出去的时候,沈于归正站在阳台上望着远方,夕阳在他身上洒了一层浅淡的金色,衬得他的眼神分外温柔。

子君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大漠孤烟,长河落日,这是他曾给她描述的他故乡的样子。

这些年她去过许多地方,看过很多美景,可是没有一处景色能像这里这样让她心潮澎湃。

她偷偷转过头去看沈于归,他正望着夕阳落下的方向,表情虔诚而专注,仿佛还是旧时光里那个少年。

她的心里蓦地生出一股向死而生的勇气,她猛地扑过去,狠狠吻住他。

沈于归因为她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瞪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个一脸决绝的女生,胸口好似裂开了一般,忽然难过得无以复加。那些被他努力压制的思念,加倍反噬回来,几乎瞬间将他淹没。眼里忽然如同涨潮般溢满悲伤,他敛起眼睑,轻轻推开她:“抱歉,我有未婚妻了。”

子君蓦地怔在原地,呆了好一会儿,才自嘲地笑了:“沈于归,这是你第一千零七十九次拒绝我。”

沈于归第一次拒绝她是在六岁那年。

那一年,即将从幼儿园毕业的子君陷入了将要和沈于归分别的巨大悲伤中。

一想到升入小学后,再也没有人帮她吃她讨厌的肥肉,她就难过得不能自拔,连冰激凌都不能振奋她的精神。

胡亦舟对她这种弱智行为嗤之以鼻:“你跟他上同一所小学不就行了,笨蛋!”

子君茅塞顿开,愉快地吃了三个冰激凌,第二天拖着拉到虚脱的身躯跑去幼儿园找沈于归,虚弱地说:“我们一起上师大附小吧!”

沈于归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不。”

子君没想到他拒绝得这么干脆,被打击得差点晕过去,过了好半天才颤巍巍地问:“为什么?”

沈于归专注地在画本上画着唐老鸭,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太贵。”

师大附小是康城有名的贵族学校,每年借读费都是天价,胡家是康城数一数二的富贵之家,自然不在乎那几万块钱的借读费,可沈于归是外地人,借读费要比本地学生高得多。

子君垂头丧气地站了一会儿,然后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沈于归以为自己终于要摆脱这个黏人的麻烦精了,没想到开学后竟然在铁一小见到她。他一脸见鬼的表情:“你怎么在这里?”

子君一脸天真地答:“我来上学啊!”

说罢她毫不客气地把他的同桌赶走,大剌剌地在他身边坐下。

此时,作为小学生的沈于归心里已经有了男女之别,自然不屑和黄毛丫头子君厮混,每天上课坐得笔直,无论子君跟他说什么都充耳不闻,一放学就溜之大吉,根本不给子君任何可乘之机。

那天放学后,子君被老师叫去办公室,等到她回来时,沈于归已经走了。她闷闷不乐地往回走,从学校门口的巷子经过时,远远就看见沈于归被高年级的学生围住了。

她想都没想就冲进去,杀气腾腾地大喊:“不许欺负沈于归!”

她跑得太急,没有注意脚下,被绊了一下,一下子扑到沈于归面前。众人被她吓了一跳,呆呆地望着她。

过了好半天,子君才从沙堆里仰起头,那些高年级学生看了她一眼,顿作鸟兽散。

子君爬起来吐嘴里的沙子,谁知吐了一口血沫,她怔了好一会儿,突然捂着胸口大哭起来:“怎么办沈于归,我要死了!”

沈于归皱了皱眉头,走到她身边,用小手帕捡起血沫中的牙齿,小心擦拭干净后递给她:“你不会死的,你只是换牙而已。”

许是为了印证他话的可信度,他指着自己的豁牙说:“你看我,不也没死。”

子君顿时破涕为笑:“我们现在的牙齿就是电视里说的……”她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一脸兴奋地说,“情侣牙!”

沈于归义正词严地教育她:“胡子君,你能不能矜持点!”

子君捧着摔掉的门牙,呵呵直笑:“沈于归,这是我第一次为你摔掉牙啊!”

掉牙之恩并没有让子君在沈于归心里的地位有丝毫改变,直到小学毕业,沈于归还一直和她维持着男女同学授受不亲的疏离关系。

小升初考试那天,子君刚从考场出来,远远就听见沈于归和班里的同学说他要考二中。她之前问过他几次想考哪个中学,他都说没想好,现在他居然说要考二中。

她很生气,跑过去质问他:“你为什么不上安中?”

安中是康城最好的中学,以子君的成绩肯定考不上,不过她父母早就托人找好了关系。

沈于归猝不及防被她吓了一跳,过了半天才说:“学费高。”

子君皱着眉头,苦恼地说:“可我爸让我上安中。”

那苦恼只维持了数秒,她又笑吟吟地把一个木制饰品盒塞进沈于归手里:“这是我给你准备的毕业礼物。”

沈于归打开一看,是她被摔掉的那颗门牙,正想还给她,她已经风风火火跑远了。

他捧着木盒走到垃圾桶旁,站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将木盒放进了口袋。

子君在开学一周后,才终于接受沈于归并没有上二中这个事实。

刚开学那几个天,她每天一下课就挨个教室去找沈于归,却一无所获,直到有一天放学,她偶遇了以前的同学,才得知沈于归去了安中。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跑去安中堵沈于归:“你为什么来安中了?”

沈于归大概没想到她会突然出现,蓦地一怔,才干巴巴地说:“因为我成绩好。”

他小升初考了全市第一名,安中向他抛去了橄榄枝,虽然免去了借读费,可安中的奖学金比二中少很多,他却鬼使神差地答应了,连他也说不出为什么。

子君听他这么说,不由眼眶一红。沈于归微微动容,不由得软了语气:“你真去二中了?”

子君原本还在努力压抑自己的委屈,听到他的话,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出来:“沈于归你为什么骗我?”

沈于归被她的眼泪吓了一跳,手足无措地说:“胡子君你别哭啊!”

子君不管不顾,揪着他的袖口号啕大哭,惹得路过的学生频频侧目。

沈于归被那些意味深长的目光弄得头皮发麻,一把抓起她的手朝校门口走去。子君被他猝不及防的举动吓得连哭都忘了,怔怔地望着他。

少年不知何时已经比她高出一个头了,她要微微仰着头才能看见他的下颌,他的嘴巴紧紧抿成一条线,侧脸的轮廓如斧砍刀削一般好看。她心中骤然欢喜,垂着头任由他牵着往前走。

直到走到学校对面的超市,沈于归才停下来。他买了她最喜欢的冰激凌递给她:“喏,给你吃冰激凌,不许哭了呀!”

子君受宠若惊地接过冰激凌,一脸欣喜地问:“沈于归,以后是不是只要我哭,你就会给我买冰激凌啊?”

她目光灼灼地望着他,眼里恍若有光,让人不敢直视。沈于归微微移开视线,轻咳了一声,说:“以后你不哭我就给你买。”

“那我不哭。”她乖巧地答,低头乖乖地吃着冰激凌,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沈于归突然发现,这个麻烦精好像也没有那么讨人嫌了。

虽然安中和二中一个在江南,一个在江北,不过这并不影响子君去找沈于归的热忱。她每天下午一放学就去安中找沈于归,整整两年,风雨无阻。

升入初三后,二中也要上晚自习,子君没办法再去沈于归班里蹭晚自习了,只好从胡亦舟那里旁敲侧击地打听安中的大型活动。

周五下午安中有篮球赛,沈于归作为初中部的篮球队队长,自然要参加比赛,子君便拉着死党晁歌跟她一起翘课去安中看比赛,不幸遇上大桥出车祸,她们在桥中央堵了一个小时。

等到她们赶到安中时,篮球赛已经接近尾声,沈于归带领的初中部被胡亦舟带领的高中部吊打,比分已经拉开了二十分,尽管沈于归球技不错,也无力回天,最终败给了胡亦舟。

子君正想骂胡亦舟不知尊老爱幼让着沈于归,就看见一大群女生拿着水朝沈于归奔去。她也顾不上骂胡亦舟了,以百米冲刺般的速度跑到沈于归面前,拦下了要递到他手里的水,一脸正宫娘娘的气势说:“他不喜欢喝碳酸饮料。”

说完,她转身,变脸似的换上一副笑脸,把手里的酸奶递给沈于归:“给你最喜欢的酸奶。”

沈于归没料到她会突然出现,呆呆地接过酸奶。其他女生见他接了子君的酸奶,恶狠狠地瞪了子君一眼,随后纷纷地扭头离开了。

子君望着她们的背影,啧啧道:“你们学校的女生也太不矜持了,我刚才看见她们在看台上对着你大喊大叫,一副激动得快晕过去的模样。”她摇摇头,一脸嫌弃地说,“真是一点都不矜持!”

沈于归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不由喟叹道:“她们哪里比得上你!”

子君却没听出他的言外之意,得意地点头:“那是,她们都没有我对你好!”

她神色坦**地望着他,眼睛里如同含着一汪春水,他感觉胸口仿佛被一根羽毛拂过,忽然轻轻一颤,蓦地不知所措起来。

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子君还是没有考上安中。

不过好在她在绘画上天赋异禀,初一就得了全省青少年绘画比赛冠军,中考时艺术加了十分,勉强考上安中的艺术部,总算如愿和沈于归念了同一所高中。

子君的死党晁歌也考上了安中,而且和沈于归同班。每天一下课,子君就打着找晁歌的幌子跑到奥赛班,往晁歌旁边一坐,含情脉脉地望着沈于归。

在连续被她用“深情”的目光注视了一周后,沈于归终于忍不住了,回过头瞪着她:“胡子君,你到底要干什么!”

子君没想到他会突然回头和她说话,微微愣了一下,然后演技浮夸地惊呼道:“沈于归,原来你能看到我呀!我还以为我在你眼里是透明的。我都在你身后坐一个周了,你才看见我。”

沈于归原本是质问她的,没想到被她反将一军,一时哑口无言,站起来气呼呼地朝教室门口走去。

子君赶忙追出去,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走廊里的同学大都认识沈于归,对子君追着他跑了十一年的事迹也早有耳闻,免不了对着他们窃窃私语。

沈于归被众人炙热的目光弄得赧然,低着头匆匆走过,直到走到操场上才停下来,回头瞪着一路小跑追上来的子君,不耐烦地斥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子君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抚着胸口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一脸无辜地说:“不干什么呀!”

沈于归简直要被她气笑了:“胡子君,你能不能有点正事啊!”

“有啊!”她脱口而出,“我的正事就是让你开心啊!”

她目光灼灼地望着他,眼神真挚而诚恳,他的心倏地漏跳了半拍。他颇为头疼地揉了揉眉心,涩涩地说:“胡子君,我高中不打算谈恋爱。”

子君仿佛没有听明白他的话,微微愣怔了一刹,蓦地瞪大眼睛,呆呆地望着他好一会儿,突然捂住脸扭捏道:“哎呀沈于归,你干吗把心里话说出来,让人怪难为情的!”

她说完,捂着脸风一般地跑走了,只留下沈于归独自在原地怔了好一会儿。忽然觉得脸颊有些酸,他转头一看,竟然在玻璃窗里看见自己嘴角弯起的弧度,不由得怔住了。

那之后,子君依旧每天一下课就跑到奥赛班,没事就在沈于归面前晃悠。用她的话来说,她一定要增加在沈于归面前的曝光度,加深她在沈于归心里的印象,这样等到沈于归想谈恋爱的时候,他一定会首先录取她的。

她就这样风雨无阻地在沈于归面前晃悠了整整三年,高考结束时,她依旧是沈于归女朋友的候选人。

毕业聚餐那天,她拜托晁歌带她一起去,趁机和沈于归告白。

她们到餐厅时,沈于归还没有来,子君兴致勃勃地和晁歌谋划大计:“我今晚一定要把沈于归灌醉,然后跟他告白,把他说的话都录下来,这样,等他酒醒了,想赖也赖不掉了!”

她千算万算,漏算了沈于归没有来。

她抱着酒杯沮丧地说:“他是不是知道我要来,所以才故意不来的呀?”

晁歌看她一副快哭出来的模样,只能柔声安慰:“他是有事,不是躲你。”

聚会开始不久后,沈于归就在班级群里说有事来不了了。有人说子君也来了,问他是否真的不来了,他却没有回话,不知是不是真的在回避她。

沈于归推门进去时,远远就看见子君垂头丧气地坐在角落里,抱着酒杯自斟自饮。他正想走过去,她忽然抬起头。

一开始她好像没有认出他,目不转睛地看了他好一会儿,突然眼睛一亮,站起来踉踉跄跄地走到他身边,大着舌头说:“沈于归,现在我们高中毕业了,我有个恋爱想和你谈谈。”

她浑身都是酒味,也不知喝了多少,沈于归微微皱了皱眉:“胡子君你别闹了。”

子君听他这么说,嘴角一撇,露出些许委屈的神态。就在他以为她会“哇”的一声大哭出来时,她忽然低下头,抓着他的胳膊狠狠咬了一口。

许久后,她抬起头,醉酒的眼睛雾气蒙蒙地望着他,如同含着两汪泪。沈于归的心猛地一揪,他正要开口,她却忽然松开他,踉跄着后退了一小步,双目含泪望着他。

“沈于归,你已经拒绝我九百零五次了,等你拒绝我一千次,我就彻底放弃你!”她的声音很轻,每一个字却如带着万钧之力砸在沈于归心上,胸口好似裂开一条小缝,慢慢渗出细小而明晰的钝痛。

沈于归下意识地伸手捂住胸口,他张了张嘴,却看见她忽然咧嘴一笑:“在这之前,我是绝对不会死心的!”

子君一向说话算话,为了追到沈于归,她报了北京的一所三流艺术院校。

没课的时候,她就坐一个小时的地铁,穿过大半个北京城去找沈于归。

大学后的沈于归比以前更受欢迎了,子君没办法再像以前那样跟在他身边,及时阻止他的桃花了。她捧着奶,茶忧心忡忡道:“沈于归,你不会被她们的美色迷惑了吧?”

话没说完她就自我否定了:“要是你是那么肤浅的人,你早就被我的美色迷惑了。”

沈于归被她的自言自语逗得忍俊不禁,强忍着笑说:“你一天就不能想点正事吗?”

子君咬着吸管说:“我的正事就是追你啊!”

沈于归对她这种一天二十四遍告白早就免疫了,一本正经地问:“为什么不去E**OD?”

他是大学开学后才无意间得知,她高考前收到了法国E**OD国际服装设计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她却没有去,而是选择了北京的一所三流艺术学校。

子君没有回答,捂着肚子说:“沈于归,我饿了。”

沈于归动了动嘴角,她赶忙补充道:“晁歌和我哥这个周末一起回家了,不然我就去剥削他们了。”

她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他深吸一口气,遏制住与她继续讨论刚才那个问题的冲动,带她去食堂吃饭。

此时恰逢中午用餐高峰期,食堂里人满为患,子君好几次险些被人撞倒,好在被沈于归手疾眼快抓住了,后来他索性牵着她的手,穿过人潮拥挤的食堂。

子君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紧握的双手,心里正上演着与沈于归携手到老的大戏,忽然听见他说:“坐这里等着。”

他说完便松开她的手朝食堂窗口走去,很快就打了两份饭菜回来。

子君看了一眼面前的饭菜,眼睛顿时一亮:“你怎么知道我最喜欢吃土豆丝和酸菜鱼呀!”

沈于归被她灼灼的目光弄得心里发虚。为了掩饰他知道她喜欢吃什么的事实,他刻意打了两份一样的饭菜,其中有一个菜还是她不爱吃的,没想到还是被她发现了。

他动了动嘴角,还没来得及开口又听见她开心地说:“还是你对我好,每次跟我哥一起出去吃饭,他点的都是晁歌喜欢吃的菜。”

她说完,兴高采烈地埋头吃饭了。两人都没有说话,默默地吃着饭。

子君是真的忙着吃饭,没空理他,他却觉得有些尴尬,随意找了一个话题打破沉默:“你喜欢北京吗?”

子君戳着餐盘里的米饭,认真地想了想,说:“不喜欢,人多车多,空气还不好。”

“那你为什么来?”

“因为你在北京呀!”

这句话脱口而出,她仿佛在说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沈于归的胸口好像被什么堵住了,忽然有些闷闷的。他抬起头看向子君,认真地说:“胡子君,我希望你选择你自己真正喜欢的,不要为了迁就任何人而做出退让。”

“我就是选择我喜欢的呀。”她抬起头看着他,认真地说,“沈于归,我喜欢你!”

其实这并不是她第一次认真地告白,沈于归却莫名觉得胸口被什么击中,心倏地漏跳了半拍,脸颊也隐隐发热。

“你脸红了哎!”子君一脸坏笑地凑到他面前,“沈于归,你看我追你都追到北京了,不如你就从了我吧!”

沈于归外强中干地白了她一眼:“无聊!”说完面色平静地低头吃饭,整个脸却都快埋进餐盘里了。

子君的追男神之路远比她想象中的艰难。

无论她怎么花式告白,沈于归都不为所动。她束手无策,只能再接再厉。

大三那年圣诞节是她和沈于归认识十七年的纪念日,那天下午她有一门考试,没办法翘课,等到她考完试赶到沈于归学校时已经暮色四合了。

她在图书馆里找到沈于归,当时他正在复习期末考试,见她饿得可怜巴巴,只好放下书本带她去吃饭。

从食堂出来时,他忽然问:“你有没有想过你以后要做什么?”

没头没脑的一个问题,子君愣了一下才摇摇头。她的确没想过以后要做什么,不过跟他在一起,做什么都好啊!

她正想开始新一轮告白,就听见沈于归说:“你知道我大学为什么要学水土保持与沙漠化防治专业吗?”不等子君回答,他又自顾自地说,“因为我大学毕业后准备回甘肃,用我学到的知识改变家乡人的生活状态。”

子君不知道他为何突然与她说这些,却隐约察觉到他话中的未竟之言。她垂头专心致志地踩着脚下的积雪,过了好半晌才轻声问:“沈于归,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吗?”

沈于归没想到她突然这么问,不由愣住了。

子君回头冲他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洞悉一切的宠溺和宽容:“那天中午我不想吃肥肉,在发愁怎么在老师的眼皮底下把肥肉扔掉,你就把你的碗推到我面前,示意我把肥肉给你。那时候你对我来说就像从天而降的英雄,解救了被肥肉**的我。”

沈于归当然记得。那时他刚和母亲搬到康城不久,在幼儿园吃午饭时,经常看到那个扎着丸子头的小姑娘把肥肉放进袖子里,趁课外活动时偷偷扔掉。他很好奇怎么会有人不爱吃肉,最后干脆替她吃了。

“沈于归,你不能留下吗?”她望着他,眼睛里带着小小的乞求。

沈于归摇了摇头。

子君没有说话,她的面容半掩在夜色里,他看不清她的表情。

许久后,他听见那个踩着雪的女孩轻轻地说:“沈于归,虽然这是你第一千次拒绝我,不过我决定再给你一次机会。”

那晚之后,他们都很有默契地没有再提起沈于归的去留问题,子君还是照样告白,沈于归依然坚持拒绝。

大四快毕业那段时间,子君忽然很少去学校找他了。起初他以为她忙着准备毕业的事,便没放在心上。

有一天晚上,他突然接到子君的电话,她在电话里瓮声瓮气地说:“沈于归,你说你也喜欢我呀,不然我怕我撑不下去了。”

莫名其妙的一句话,他听得愣住,还没来得及回应,她就已经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沈于归却在学校湖边的长椅上看见她,她正和晁歌坐在湖边聊天。

他鬼使神差地朝她走去,远远就听见她苦恼地说:“我跟我爸妈吵架了,他们非得让我去法国读设计,或者回家上班。”

沈于归只觉得脑袋里忽然一片轰鸣,什么都听不见了,他怔怔地站了好一会儿才沿原路返回。

他刚到图书馆就收到她的短信:带我一起去甘肃吧,我想看看你的故乡。

他把那条短信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最终却没有回内心想回的那个字。

从一开始,他们就不是一路人。

她只要稍微努力一下,就可以拥有他不敢奢望的人生。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毁掉她的锦绣前程。

他拿着手机删删写写很多遍,最后只有两句话—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不和你在一起吗?明晚八点来我们学校一趟。

后来,沈于归一直在想,他为什么就能恰好在子君出现的那一刹走到晁歌身边,驾轻就熟地说出“晁歌,我喜欢你”。

大概是因为她跟在他身后追着他跑了十八年,她的脚步声他早就烂熟于心,所以在她试图走向他的时候,他低头“吻”了晁歌。

虽然实际上他吻的是自己的大拇指,不过从她的角度看来,这个暧昧的姿势足以让她死心。果然,很快他便听见她踉踉跄跄的脚步声远去,直至消失不见。

四周重归于静,他清楚地听见自己胸口有什么破碎的声音,胸腔里忽然变得空****的。有凛冽的寒风呼啸而过,他不由得蹲在地上,咬着牙关无声痛哭起来。

子君在目睹了沈于归和晁歌告白,并且亲了晁歌之后,难过得几乎魂飞魄散,浑浑噩噩地坐了一整夜,第二天才忽然想明白。

这些年,晁歌一直偷偷地喜欢胡亦舟,怎么可能突然之间喜欢上沈于归?

想通了这一点后,她立刻给沈于归打电话,可他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她只好蹲在他的宿舍楼下等他。

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的光被人挡住,她抬起头,看见沈于归站在她面前,脚边放着他的行李箱。

她踉跄着站起来,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不要走。”

沈于归静静地望着她,良久后,他终于开口,语气冰凉而决绝:“胡子君,求你不要再缠着我了!”

子君用力地摇摇头,仿佛只要她不同意,他就会继续待在她身边一样。

沈于归定定地望着她:“你口口声声说你爱我,那你到底爱我什么?”

子君猛地愣住了。她到底爱他什么?他不曾为她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可是他的存在,本就足以取悦她啊!

沈于归见她不说话,自嘲地笑了一下:“是这张脸吗?要是我毁了它,你是不是就可以放我走了?”

他说着就抬手将烟头朝脸上摁去,子君来不及细想,伸手就去挡,强烈的疼痛感霎时间从手背蔓延开来,她的眼泪瞬间而出:“沈于归,以后我会乖乖的,不再无理取闹了,你别离开我。”

沈于归没想到她会这么做,脸色骤然一白,被烫了似的猛地丢掉烟蒂,下意识想去看她的伤势,却终究忍住了。

他一言不发地站了许久才柔声开口:“胡子君,我一开始搭理你,是为了接近晁歌……现在我已经跟她告白了,你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

子君破涕为笑:“沈于归,你以为你在演电视剧吗?这么狗血的借口都好意思用。我们上幼儿园就认识了,那时候我还不认识晁歌。”

沈于归看着她,眼神忽然疲惫至极:“既然你知道这是借口,那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我现在只是需要一个离开你的借口而已。”他顿了一下,一字一句地说,“放手吧胡子君,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子君只觉得他的话变成了吐着信子的毒蛇,从她手背的伤口钻到心里,疼得她猛地哽住,她所有挽留的话霎时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她挥了挥手,沈于归便如获大赦一般,拎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走了,只一瞬间,便彻底消失在她的生命里,只留下一串浅浅的脚印。

天空不知何时下起了大雨,暴雨倾盆,很快就将他的脚印尽掩,就仿佛他从来没有来过。

离开沈于归后,子君听从父母的安排去了法国。

四年前,她通过一场全球服装设计大赛一战成名,成了国际一流设计大师。两年前,她辞去巴黎的高薪工作回国发展。

回国后她一路顺风顺水,风光无限。她早已做好了与沈于归重逢的万全准备,没想到竟然会在最狼狈的时候遇见他,而他早已有了未婚妻。

接下来的行程中,子君刻意避开沈于归,只想赶紧完成任务回北京,从此与他老死不相往来。

可偏偏天意弄人,这个名叫望水的村庄竟然是沈于归未婚妻的故乡。

关于她和沈于归的事并不难打听。当年沈于归刚回来时,曾试图在沙漠深处种植一种新培育出来的防沙草,不幸遇到了沙尘暴,那女生的父亲为了救他命丧沙海。当时她年纪尚小,母亲又一直卧病在床,他便担负起了养活她们的重任。后来,那女生的母亲在临终前帮他们定了亲。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被逼无奈的报恩故事,可是她了解沈于归,如果他不愿意,谁都勉强不了他。

她见过沈于归的未婚妻艾心,二十岁出头的姑娘,充满了朝气和活力,连她都忍不住艳羡,更何况沈于归呢?

离开前一晚,他们受邀去沈于归家里做客,吃完饭后,不知谁提起了沈于归的婚事,大家纷纷表示等到他结婚时一定来参加他的婚礼。

子君坐在那里心不在焉地喝着茶,忽然听见同事问:“君姐,你要不要一起来?”

话音一落,众人齐刷刷地望向她。子君怔了怔,从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给沈于归,微笑着说:“这是份子钱,密码是……”她把到嘴边的“你生日”咽了下去,淡淡地说,“881029,祝你们幸福,婚礼我就不参加了。”

沈于归欲言又止地看了她一眼,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子君忽然觉得累极了,借口要回去收拾行李,便起身告辞。

第二天一大早子君就听见敲门声,她以为是同事喊她出发,打开门一看,竟然是艾心。

她开门见山地问:“子君姐,你能不能不要离开沈于归?”

“为什么?”她看得出艾心是真心喜欢沈于归的。

艾心歪着脑袋想了想,说:“因为我想让他得到幸福啊!”

子君一个恍惚,仿佛看见了很多年前的自己,正恍惚间又听见艾心说:“子君姐,我认识他八年,只见他笑过一次,那是四年前的一场服装设计大赛,有一个叫胡子君的华人设计师得了冠军。”艾心抬起头看她,眼神温柔而悲伤,“他只有在你身边才会幸福啊!”

子君赶到沈于归家里时,他正站在阳台上望着汽车消失的方向发呆,她连续叫了他好几声,他才回过头。他神色茫然地看了她好久,仿佛才终于认出她,声音颤抖地问:“你怎么来了?”

“我来抢亲啊!”子君耸了耸肩,“艾心说你离开了我觉得连空气都不新鲜了,那么沈于归,你愿不愿意娶我?”

沈于归难以置信望着她,嗫嚅了好久,才艰难而缓慢地说:“胡子君,你要想好……”

“沈于归……”她柔声打断他,“我今年三十岁,我知道什么对我来说最重要。”

她于灿烂的朝阳中又向他走近了一步,近乎执拗地问:“你愿意娶我吗?”

沈于归仿佛骤然被风沙眯了眼,那些在心底盘桓经年,无法诉之于口的思念终于有了昭示之名,化作滚烫的热泪跌落下来。

他慢慢走到她面前,仿佛拥抱全世界般珍重地抱住她,附在她耳边轻声说:“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