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1 诡异的盛夏杂货店

1

我叫莎夏。

从小我就知道,自己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

我很小的时候,亲生父母就去世了,幸运的是,后来父亲领养了我,他一直对我非常好,每天陪着我玩游戏,允许我拿画笔在他脸上画胡子……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非常幸福,和其他的小孩没有什么区别。

可是,就在我13岁生日那天,父亲莫名其妙地离开了家,留下了一大笔钱、漂亮的大房子和照顾我的女佣,还送我来最好的圣?伊莲娜学院上学。可是他再也不会陪我一起放风筝,也不会把我扛上肩头快乐地玩耍,只有每年我生日的时候才回来半个小时,然后又匆匆地离开。

从那之后的每次见面,我们的话题最终都会演变为争吵。最初我还会大哭着抱紧他不松手,想要跟他一起走,可是每次他都会狠心地把我的手掰开,再次丢下我一个人。

时间一久,我也不再对他抱有任何希望。

而今年,我已经18岁了,这样的日子不知不觉间已经过了5年,而就在刚刚,我和父亲大吵了一架,而他也狠心地离开,就像从前一样。

“小姐……小姐!”

女佣的叫声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她拿着一把扫帚,站在院子里,隔着铁栏杆奇怪地看着我:“您是什么时候回来的?站在那里干什么?”

我这才发现,自己居然站在自家大门口,对着金铜色的门牌发呆。

我的手轻轻拂过门牌上精致的“莎”字,仿佛回到了被领养的那一天,父亲拉着我的手,指着门牌对我说道:“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啦,你生在盛夏,这是个美丽的季节……莎夏,这个名字好不好听?”

一瞬间,我突然觉得难过极了,心里好像空了一大块。

够了!

莎夏,既然父亲已经不要你了,整天回忆过去还有什么用?

我深吸一口气,摇摇头,把脑海中浮现的画面甩掉,推开大门朝屋里走去。

“小姐,小姐……”女佣放下手里的扫帚,三步并作两步追了过来。

“不用准备我的饭了。”我头也不回地说道,“我不饿。”

“不!不是这样的……您有一通电话留言,对方让我务必转告您……”

“电话留言?”我停下脚步。

奇怪……这几年以来,因为我暴躁的脾气,学院里关于我被父亲抛弃的传言已经传得沸沸扬扬,朋友们都纷纷离开了我,还有谁会给我电话留言?

女佣为难地看着我:“对方说他是律师……”

律师?

我不由得更疑惑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电话,蓝色的LED屏幕上闪着醒目的信号灯,提醒我有电话留言。

按下播放键,电话里响起陌生的温和男声:“您好,莎夏小姐,我是您祖父的律师。”

祖父?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也许您父亲没有跟您提起过莎老先生,不过不要紧,今天我打电话过来,是想宣读他的遗嘱。非常遗憾,莎老先生几年前就去世……根据莎老先生的遗嘱,在您年满18岁这天,可以继承他留在骄阳市的一切财产。如果您有时间的话,请尽快来一趟骄阳市,与现任代理人白先生交接好财产的继承事宜……”

放下话筒,我只觉得脑子里“嗡嗡”地响,就像有好几百只蜜蜂在飞来飞去,乱糟糟的,一时半会完全清醒不过来。

如果我的理解能力没出问题的话,“祖父”应该就是指我父亲的父亲吧……

可是,父亲领养我也差不多有10年了,我可从来没有听他提起过爷爷啊!现在,这个什么律师却突然告诉我,其实我还有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爷爷?

他还留给了我所有的财产?

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奇怪的事?

“肯定是骗人的!”我哼了一声。

盯着闪烁的指示灯看了一会儿,我伸出手,播放了第二通留言。

“阿夏,是爸爸……”

第二天下午4点,骄阳市。

“肚子好饿……”

我迈着像灌了铅的双脚,走在被太阳烤得发热的柏油马路上,整个人热得要爆炸了。手里最爱的粉色小箱子此刻仿佛有千斤重,榨干了我身体里的最后一丝力气。

昨天听完律师的电话留言,我还以为是诈骗,差点报警,可是之后父亲的一通电话留言让我打消了顾虑,原来我真的有这么一个爷爷……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存在。

不过想想,也许父亲根本就不打算告诉我关于他的事吧,他向来就是这样,神神秘秘的,在他心中,我根本不够资格知道这些。

父亲的电话留言应该是在我回家的路上打来的,语气一如既往的温柔,带着一丝疲倦。他在电话里拜托我帮忙完成爷爷最后的心愿,虽然我恨他,但也没有办法拒绝他的要求,毕竟他让我当了好几年小公主,曾经真的幸福过。

正好今天就是学院休息的日子,我收拾好行李,坐上飞机跑到了传说中的骄阳市,顺便来见一下那个律师大叔说的我爷爷的财产代理人白先生。

电话留言说,我要去橘子街318号……可是,这条街我来来回回走了好几次,居然连318号的影子都没看到。

“搞什么啊!到底在哪……”我停下脚步,艰难地分辨着眼前的门牌,欲哭无泪……再这么漫无目的地找下去,还没到橘子街318号,我就快被饿死了。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我饿晕之前,终于找到了目的地——橘子街318号!

可是……

我死死地盯着面前的屋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这就是爷爷留给我的……”

千万别误会,我颤抖的双手绝对不是因为眼前的一切太奢侈太华丽,而是恰恰相反。

这个地方未免也太破了吧!

没错,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找到318号了,要不是终于忍不住问了路,我想自己一辈子也无法发现这栋隐藏在繁华闹市中破败的小铺子。

平心而论,这栋三层高的小楼还挺别致的,巨大的玻璃橱窗擦得干干净净,在夕阳下反射出点点晶莹的光。但是二楼以上,乱七八糟地钉着很多块木板,墙面好像被火烧过一样,漆黑的烟熏痕迹从二楼一直蔓延到三楼,而完好无损的尖顶却又纯白无暇,从顶端垂下的招牌上写着“盛夏杂货铺”五个大字,就像是一朵雪白的兰花。

可是……

“没搞错吧……这么老土?”

2

“不可能,一定是走错地方了!”我扑到灰扑扑的墙上,用力擦拭着那块布满了灰尘的门牌。

“哐当!”

墙上的钉子不堪重负,门牌直接砸到了地上,发出一声巨响,显现出本来的面貌——金铜色的长方形牌子上面,用优美古朴的篆体写了“叁佰壹拾捌”几个大字。

我愣住了,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人用这种门牌?

“妈妈,那个姐姐在干什么?”

“这小姑娘真奇怪,居然把人家的门牌都拆掉了……”

“她是来干什么的?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之前我就注意到她了……”

路人们的议论声就像潮水一样纷纷涌进我的耳朵,我的脸“腾”地一下烧了起来。奇怪的是,即使我在门口制造出这么大的噪音,这栋古怪的房子里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安静得好像没有人一样。

不管了!

不想再被人当成没有公德心的暴力女,我一咬牙,提起箱子走了进去。

阳光透过玻璃橱窗照射进来,洒在落满了灰尘的柜台上,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柜台上摆放着好几十个大大的透明罐子,里面装满了五彩缤纷的圆圆糖果,看上去诱人极了。其中最大的那个罐子里装着的糖果最美,一颗颗晶莹剔透,就像是漂亮的钻石,在金灿灿的光下反射出神秘而瑰丽的色彩。

“有人吗?”

我壮着胆子叫了一声,可回答我的只有墙壁上木质挂钟“嘀嗒嘀嗒”的走动声。正对着大门的镜子上,清晰地映出我的身影,墙角的案几上横七竖八地放着几只花瓶,洁白的梅花沾着露珠绽放开来。

“奇怪……”

我挠了挠头,现在是夏天,就算再没常识,我也知道梅花不是这个时候开的。

可还来不及细想,突然,一阵“嗡嗡”的振动声钻进我的耳朵,就像是好几千只大象奔过一样。

“哈哈哈……”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由远及近,突然,大门被人“砰”地一下推开了。

不会是这里的主人回来了吧?

猝不及防间,我被一股力量撞了个趔趄。

“啊!没长眼睛吗?随便撞人……”我转过身,却被眼前的一幕惊住了。

一大群背着书包、戴着可爱小黄鸭帽子的小朋友拥了进来,他们挤在柜台前面,兴高采烈地看着玻璃罐子里的糖果。这些小朋友都没有柜台高,圆圆的脸蛋上充满了渴望。

“那个红红的好好看!”

“柠檬味的更好吃!老妈今天刚刚发了零花钱……”

“我更喜欢西瓜口味的!”

小朋友们你一言我一语,好像对这家店非常熟悉。我揉了揉瘪瘪的肚子,觉得越来越饿。

“喂,小鬼!”我不客气地戳了戳一个小女孩的脸,“你们经常来这里买东西吗?”

“嗯!”她眨着大眼睛说道,“今天大哥哥不在,大姐姐,是你在看店吗?”

什么?

“我堂堂千金大小姐莎夏,怎么会干看店那么无聊的事?”我撇了撇嘴。

“大姐姐,我要那个!”

可是,这个小女孩根本没听进去,拉了拉我的衣袖,充满希冀地看着我。

什么?

我半天没反应过来,倒是小朋友们都像是约好了一般,开始叽叽喳喳地说了起来。

“大姐姐,我要那个黄色的!”

“绿色的,给我六颗!”

……

等等!

“我不是店主!”我没好气地说道。

年纪那么小,眼神就那么差,我全身上下哪一点看上去像是杂货铺老板?

正要拒绝,我突然看到一个鬼鬼祟祟的黑影。

一个胖胖的小男孩悄悄绕开了吵嚷的小朋友,正吃力地爬上了琉璃柜台,而且正在伸手去够那个最大的罐子……笨重的书包挂在他背后,显得摇摇欲坠,十分危险。

“你给我下来!”

我扔下手里的箱子,用力一撑翻过柜台,从里面把他抱了起来。

臭小鬼!每天吃了什么,这么重!

“你妈妈没有教过你不许随便乱爬吗?万一摔下来怎么办?”我板起脸,狠狠地教训他,却被小朋友们七嘴八舌地打断了话头。

“小胜没有妈妈!”

“小胜也买不起糖果,羞羞脸!”

“他每次都是跟在我们后面偷偷跑来,今天店主哥哥不在,所以小胜想偷吃!”

我下意识地回过头,看着这个叫“小胜”的男孩,他有一张粉嫩的脸蛋,只是现在却涨得通红。小胜的蓝色制服上沾着不少污渍,小黄鸭帽子也戴得歪歪斜斜,见我注意到他,他慌慌张张地转过头去,不敢直视我的眼睛。

“妹……妹妹很喜欢这个糖……想带一点给她吃……”他颤抖着小小的肩膀替自己辩解,在我的注视下,小胜的声音越来越小,再也听不见了。

一瞬间,他的身影仿佛和小时候的我重叠了起来,那么孤独可怜。还记得被父亲领养之前,我也和他一样,每天穿着邋遢的衣服,被所有同学取笑是没有妈妈的孩子,从来买不起自己渴望的糖果。

我深吸一口气,板起脸说道:“你站在这里不许走!”

先打发走这群小鬼头,再解决别的问题吧!

10分钟后……

所有的小朋友都捧着自己心爱的糖果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反正我也不知道这些糖果要多少钱,所以干脆说今天免费大酬宾,全部白送。

大不了等店主来了,我再赔给他好了,反正只是几颗糖果而已。

在我招待小鬼头们的过程中,小胜一声也不敢吭,默默地蹲在墙角。

“你,过来。”

结束后,我朝他招了招手。

小胜浑身僵硬地站起来,攥着自己的衣摆,怯怯地向我投来目光。

我看了看他黑乎乎的小手掌,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白色蕾丝手帕,揭开那个最大的玻璃罐子的瓶塞,一口气倒了满满一手帕的糖果。

“咦?”

晶莹剔透的糖果中,居然有一颗格外漂亮的糖果混了进来,它像是一颗从天而降的陨石,又像是蕴含着璀璨星空的水晶,透出特别神秘的气息。

我忍不住多看了一眼,也没多想,就包起手帕塞到小胜的手心里:“给,拿去给妹妹吃吧!”

“可是我……”

他慌乱地抬起头看着我,眼神单纯得像小鹿。

我蹲下身子,摸了摸他的头:“以后不要乱爬了,危险,也不可以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偷拿东西,这样会被抓起来的!”

“嗯……”小胜呆呆地回答,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千万别哭啊!

我莎夏不怕和别人吵架,也不怕被人冤枉受委屈,可就怕小鬼头在我面前哭。

“喂,别哭啊……”

我紧张地开口,突然,一股冰凉的感觉从嘴唇上传来。我眨了眨眼睛,还没反应过来,就感觉一股甜意从舌尖上弥漫开来,仿佛是夏天里的冰激凌,又像是冰镇水果,凉凉的,沁人心脾。

“大姐姐,给你吃!”小胜踮起脚往我嘴里塞了一颗糖,挥挥手跑出了大门。

我的脸黑了。

“你还没洗手!”

看着他小小的背影,我的心底不由得涌起了一股暖流。

讨厌的小鬼……

“嘀嗒嘀嗒……”

墙上的钟不紧不慢地走着,一切都显得那么安逸,仿佛时间在这里都变慢了。

“没想到这个杂货铺这么老土,卖的糖果倒是挺好吃的。”我嘟囔着,忍不住舔了舔嘴角。

嘴里的糖果一下子就融化掉了,舌尖残留的那一点点甜味让人觉得有点儿意犹未尽。

反正铺子里没人,不如再吃一颗吧。

3

“别想了,那种‘糖’只有一颗。”

正当我跃跃欲试地打开糖罐的盖子时,一个低沉的男声从背后传了过来。他的声音冷冷的,如同金玉敲击的铿锵声,又像清泉滴在石板上的声音。

我猛地转过身,一抹银光闪过,不知道什么时候,杂货铺里出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身材挺拔的少年,有一头银色的长发。

“扑通!”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也不知道是因为想偷吃糖被人发现了,还是因为面前的少年太好看。

“刚才你私自送出去店里的糖果218颗,总共是356块钱。”他冷漠无情地说道,就像一个机器人,“会从你这个月的薪水中扣除。”

我盯着美少年的脸看了5秒钟,没缓过神来。

这是一张毫无瑕疵的脸,如画的眉目上仿佛笼罩着雾气,容颜俊美无俦,美少年穿着一件长长的白袍,银色长发用黑色的发带束在脑后,只是一眼,就震慑住了我的心神。

不太对劲,这一头银色长发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且……

我呆呆地把视线移到他的白袍上,衣服上描绘着精致的祥云暗纹,隐隐流动着光彩。虽然夸张得就像是《霍比特人》里精灵的礼袍,可穿在他身上,却格外华贵优雅,一点也不突兀。

“你……你是……”

我动了动嘴唇,脑子却在飞速运转。

在拍戏吗?从拍摄场地跑出来的?或者是精神病人?

不不不……我才不接受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好看的精神病人!

我无法抑制跑到外太空的思绪,正在胡思乱想,美少年却轻轻开了口:“你是莎夏?”

他的声音真好听,就像是天籁一般,念我的名字时也很好听……

忽然,我打了个寒战,顿时清醒过来。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立刻紧张起来。

“我叫白太初。”美少年蹙起了眉头。

我顿时呆住了。

不是吧!律师和父亲都在电话里说过,那个什么白先生是爷爷的朋友……我一直以为他是个白胡子、满脸皱纹的老头呢!怎么可能是让人情不自禁犯花痴的美少年?

“你要继承的就是这间杂货铺。”白太初转过身,冷酷地说道,“没问题的话,从今天开始就准备接待客人吧。”

“什么?”我还没反应过来。

他经过我的身边,我仿佛嗅到了梅花的香味。

“这是这两年杂货铺的账本、客人的心愿单、进货单……”

白太初一口气搬出几大本厚厚的簿子,“咚咚”地堆在柜台上,像小山那么高。

“先好好看看这些。”他说道。

我呆呆地看着眼前如冰雪般的美少年,脑子乱成了一团糨糊。

“店里的任何东西,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不可以私自动用。”白太初强调道,“像刚刚那样,随便举办免费大酬宾活动,是绝对不允许的!”

绝世美少年忽然化身吝啬管家,絮絮叨叨地在我耳边念着“浪费可耻”之类的话,一时之间,我根本没法接受。

过了好半天,我死机的大脑才重新恢复运转。

“等……等等!”我咽了咽口水,“我不能待在这里!”

“为什么?”他疑惑地看着我。

“因为我还在上学啊!”我大叫出声,“怎么可能每天看铺子?”

“你可以转学。”他不在意地说道,“而且白天你不用在这里,根据莎先生的委托,我会一直帮你打理杂货铺,到你能接受这一切为止。”

天啊!我才18岁,才不想在这种一看就快要倒闭的店里浪费自己宝贵的青春!

“这里好破烂!”我努力挑着毛病,“现在哪还有人光顾杂货铺,大家都是去超市和便利店啊……这种破烂的店,我才不想打理!”

白太初闭上了嘴巴,看我的眼神带上了一丝怜悯。

“这个铺子是不能转卖的,而且从你答应律师的那一刻起,遗嘱就必须强制执行。”他勾了勾唇角,这一笑仿若春花绽开,美得让人忘了呼吸,“而且,你看来是真的不知道,莎先生已经替你办理了转学手续。”

什么?

我的脑子里“轰”的一声,理智全被烧掉了,听到这里,就算是面对着美少年,我也无法心平气和。

我忍不住冲他大吼起来:“凭什么?我才不要转学!”

“呼……”

我是怎么了?心脏跳得好快!胸口也绷得紧紧的,好像喘不过气来……

哼!一定是被气的!

“你最好先冷静下来,还有一件事,我要提醒你……”白太初的声音平静悦耳,眼睛紧紧地盯着我。

“怎么可能冷静!”我更加生气了,“实在是太奇怪了!这种霸王条约我绝对不会答应!就算是一艘宇宙飞船摆在我面前,我也不会继承的!”

我转过身,拎起自己的小行李箱。

忽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对面的镜子里居然出现了一个和我穿着一模一样月桂色小洋装的女人,她大概二十多岁,如墨的长发及腰,和我长得很像……可是,那种凹凸有致的身段,怎么看都不可能是我啊!再说了,我的头发明明还只到肩膀而已,根本没有那么长。

我扯了扯嘴角,镜子里的女人也扯了扯嘴角。

我耸了耸肩,镜子里的女人也耸了耸肩。

“啊啊啊!”我指着镜子开始尖叫。

真是活见鬼了!

4

然而下一秒,神奇的事发生了——

镜子里的女人张大嘴巴,及腰的长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短,而她眼神中不经意间透出的妩媚风情也慢慢散去,重新恢复到我熟悉的样子。

“我,我……她……”我语无伦次起来。

“她就是你,你就是她。”白太初悠然地从柜台后走出来,走到我身边,双手抱着胸,“我之前就想提醒你这件事,可惜你的脾气太暴躁,动不动就生气,所以我也说了,要你冷静一点。”

“这……这……”我大口地呼吸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是病了吗?还是被太阳暴晒了一天,产生了幻觉?

刚才我居然看到自己变成了一个成熟女人,长得还挺漂亮。

“冷静一点。”

白太初伸出一只手,拿起身后的香炉放到我面前,淡淡的香味混合着他身上的梅花气息,冲淡了我心底的恐惧。

“你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是因为误食了‘朱颜’。”

“猪什么?”我怀疑自己听错了,“我从早上到现在,可是连一口水都没有喝啊!”

“朱颜!”他抽了抽嘴角,“就是之前小男孩喂给你的那颗糖。”

我哭了:“不要骗我!怎么可能吃颗糖就变成这样?”

“因为那不是普通的糖,而是专门卖给妖怪们的药。”

“……”

我看着面前如天神一般的少年,闭上了嘴巴。

“看来你的接受能力不错。”白太初有些意外,继续讲解,“没错,你刚刚吃的不是什么糖果,而是一种叫‘朱颜’的药。骄阳市有很多这种弱小的妖怪,它们用这种药来保持人类的外貌,这样才不会被认出来,而人类吃了以后会产生副作用……”

“再见!”

再也没有心思听下去,我撞开门,像颗炮弹一样冲了出去。

这家伙果然有精神病!

什么妖怪,什么人类,今天我的经历实在是太可怕了!辛辛苦苦来到陌生的城市,顶着大太阳暴晒了一天,好不容易才见到一个超级大帅哥,可万万没想到他是个神经病。

“疯子……”

我喃喃自语,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

就像行尸走肉一样,我在骄阳市的街头走了好几个小时,都没办法心平气和地消化掉刚刚发生的事。

这时,正好有一对情侣经过我身边,男生好奇地用手搭起凉棚,眺望着天空。

太阳快要下山了,绯色的夕阳余晖普照着大地,天鹅成群结队地从天空中飞过,洁白的羽翼如同天使的翅膀,是那么圣洁优雅。

“奇怪……骄阳市连半条河都没有,居然会有天鹅?”

他身边的女生调皮地一笑:“也许是妖怪呢!”

“喂,不要乱说!”

我倒吸一口凉气,回头狠狠地瞪了他们两人一眼。

可是这么一来,我的心就更加无法平静下来了。仔细想想,我越来越觉得那个杂货铺很诡异,陈旧的古董摆设也就算了,明明是大夏天,花瓶里还开放着冬天才有的梅花……

“人类吃了朱颜以后会留下永久性的副作用,你每生气一次,就会长大5岁,受到惊吓一次,就会变小5岁。如果不服下解药的话,这辈子都会受到副作用的危害……”

白太初的声音又开始在我的耳边萦绕,弄得我心里七上八下,就像揣了一只小兔子。

不,不可能!我要相信科学!

“莎夏,不要被骗!”我攥紧拳头,给自己打气。

没错,电视上经常播放一些新奇的骗局,不用说,那面镜子一定是事先安排好的,照出来的女人也不是我。这家伙是个骗子,目的只是骗钱而已!

想通这一点,我提起箱子加快了脚步,准备找个地方住一晚。眼看着天就要黑了,行人们也大都行色匆匆,急着赶回家,狭窄的巷子口除了我一个人也没有。

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走到拐角的地方,忽然从前面蹿出一个黑影。

“啊!”

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和我打了个照面,他身上的连帽衫邋里邋遢的,我直觉有点不对劲。突然,我只觉得眼前一花,一股巨大的力量抓住了我的右手。

“啊!”酸痛的感觉传来,我下意识地松开了手。

中年男人抓起我的粉色小行李箱扭头就跑,焦急之下,我也管不了那么多,拔腿就追。

“还我的东西!”

简直太震惊了,生平第一次遇到抢匪。

可是跑着跑着,那种不对劲的感觉又来了。

这次,胸口倒没有了那种闷闷的感觉,倒是脚上的皮鞋却奇怪地变大了,套在脚上晃晃****,跑起来也变慢了。

“站住!”我大口喘着气。

“哎哟!”不合脚的鞋子绊住了我的脚,我“扑通”一下摔倒在地,可是刚挣扎着想爬起来,就看到那个抢匪远远地飞奔而去,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唉!”我用力捶了一下地面,“怎么可以这样!”

我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只觉得全身的骨头就像被拆散重组了一样,又酸又痛,迎面吹来的微风让人感受到丝丝寒意。

一个拎着包的大婶从超市走出来,一见到我,就转身教育起跟在她身旁的小孙女:“你看看!以后绝对不可以把妈妈的衣服穿出来玩,知道吗?”

“可是她的裙子好漂亮啊!”小女孩抱着一面可爱的小兔镜子,咬着手指,满脸羡慕。

“漂亮什么!”大婶痛心疾首地说道,“偷穿大人的衣服,还弄得脏兮兮的,回家一定会被大人揍!”

我莫名其妙地转过头。

偷穿大人的衣服?

环顾四周,我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路过的行人都朝我投来了诡异的目光,有的人还会停下来朝我指指点点一番。

“快看那个小女生,好可爱!”

“穿了姐姐的鞋子出门吧,我小时候也这么干过呢!”

“哈哈哈……”

他们七嘴八舌的议论声钻进我的耳朵,就像锤子一样敲击在我的心上,忽然,白太初那张冷若冰霜的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你每生气一次,就会长大5岁,受到惊吓一次,就会变小5岁。如果不服下解药的话,这辈子都会受到副作用的危害……”

“不会吧……”

5

我跑到离自己最近的那个大婶跟前,用力拉住她的手:“镜子!你有没有镜子?”

话音刚落下,我就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这稚嫩清脆的嗓音……完全不像我自己的!

大婶也被我吓到了,她往后退了一步:“没有!”

“你有!”我低下头,发现了她小孙女手里的镜子,“请借我看看!”

我不由分说地从她手里抢过镜子,小女孩瞪大眼睛看着我,吓得“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喂!小姑娘,你怎么能这样?”大婶拉过小女孩,把她挡在自己身后,“什么毛病!”

可是我已经顾不上大婶的指责了。

镜子里映出一张圆圆的脸,一个梳着双马尾的可爱小女生睁着杏仁般的眼睛,不安地盯着我,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最重要的是,她身上也穿着和我一模一样的月桂色小洋装,可是这条裙子穿在她身上,却像是玩过家家时偷穿了大人的衣服一样……

这张脸既陌生又熟悉,我不可能认不出来!

明明就是13岁时的我!

一瞬间,我只觉得天旋地转,脑袋“嗡嗡”作响,再也听不到大婶指责我的声音。落日玫瑰色的光落在前方的建筑上,仿佛化成了千百个白太初,他讽刺地在我耳边说——

“你每生气一次,就会长大5岁,受到惊吓一次,就会变小5岁……”

“你每生气一次,就会长大5岁,受到惊吓一次,就会变小5岁……”

“你每生气一次,就会长大5岁,受到惊吓一次,就会变小5岁……”

神啊!这不是在做梦吧!

大婶教训了我一通之后,带着小孙女趾高气扬地从我身边经过,行人们赶着回家,笑过一阵之后也没有人来理我,都自顾自地走掉了,留下失魂落魄的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今天遭遇的事,无论是谁都不能接受,完全颠覆了我18年来的人生。

“嘟——嘟——”

也不知道发了多久的呆,忽然,几声尖锐的警笛声钻进我的耳朵里。

我抬起头,恍惚中瞥了一眼,发现一辆闪着红蓝灯的警车在前面的街道上停了下来。几个穿着制服的大叔押着一个穿连帽衫的中年男人走下警车,走在最后的警察大叔手里还提着一个粉色小箱子。

“哈哈……”我傻傻地笑着,“这个人好眼熟啊,箱子也……”

等等!

这不是我的箱子吗?

突然,我仿佛被一道雷劈中了,整个人都清醒过来。

“警察大叔!”我一边举起手大叫,一边朝他们跑去,“那是我的!我的箱子!”

看来上帝也没有完全抛弃我,抢我箱子的浑蛋居然这么快就被抓了。

我的声音很快引起了大叔们的注意,他们齐刷刷地回过头来。

我激动地迎了上去:“谢谢你们,帮我找回了箱子!”

领头的警察大叔蹙起了眉头,上下打量着我,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小妹妹,你离家出走了吗?”

“不不不,我是特地来骄阳市……”我摆了摆手。

刚想解释,刹那间,一个被我忽视了的事实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对了!

我现在还是一个13岁的小女生啊,还穿着不合身的衣服!

“我抢的不是她。”果然,那个抢匪看了我一眼,也开始摇头,“虽然和她穿的衣服好像是一样,但那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

“小妹妹。”警察大叔板起脸说道,“快点回家,要不然叔叔把你抓回警察局!”

天啊!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全乱套了!

他们不是应该直接把行李箱还给我吗?

我顿时急了:“怎么不是我?这明明就是我的东西!”

“不,这不是你的!”抢匪梗着脖子,居然和我吵起来。

“谁说的!”为了证明自己就是行李箱的主人,我一捋衣袖,开始数起箱子里的东西,“除了衣服之外,里面还有一本《秘密花园》漫画,一只泰迪小熊,小熊的头上还戴着灰色羊毛毡帽子!”

那只泰迪熊是小时候父亲送给我的第一件礼物,虽然经过了这么多年,有些旧了,但我一直把它当成宝贝,无论去哪里都要带着。

警察大叔将信将疑地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我的小熊,灰色的毛绒头一露出来,我就忍不住鼻尖一酸,飞扑过去抱住它。

“呜呜……泰迪……”

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我怎么会这么倒霉啊?

一时之间,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只觉得委屈极了,恨不得把熊宝宝当成父亲的怀抱,大哭一场。

“好……好了……”见我哭了,警察大叔手足无措起来。

一个大叔愤怒地瞪着抢匪:“这么小的小姑娘你都抢!还是不是人?”

“可……可明明不是……”抢匪瞠目结舌,像白痴一样看着我。

“呜哇……你们都欺负我!呜呜呜……”我哭得更大声了

也许是现在顶着一张13岁的脸,我的脸皮都变厚了,觉得当街大哭也不算什么。

带头的大叔摘下蓝色的警帽,安慰地拍拍我的背:“我知道了,它是你的,来,叔叔送你回家……”

顿时,我的哭声停了。

送我回家?现在我是很想回家没错啦,可是……

莫名其妙地,我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不,不行!我现在这个样子,要是就这样回家,一定会引起轰动,不是被人当成神经病,就是被当成诈骗犯,搞不好还真的会被认为是妖怪,送去研究所做成标本。

“你住在哪里?”警察大叔冲我慈祥地微笑,“来,跟叔叔走吧。”

我抬起头盯着他的脸,心里很紧张。

怎么办?

6

“阿夏,终于找到你了!”

正在这个时候,身后响起一个爽朗的男声。

我猛地回过头,发现不远处有一位帅气的男生正朝我走来,他大概一米八的个子,身形挺拔颀长,棕色的短发闪着奇异的光芒,妖孽般俊美的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的神色。他穿着柠檬黄的冲锋衣、水洗牛仔裤和白色球鞋,像是舞台上的大明星,华丽得让人无法直视。

你哪位啊?

可还没等我开口,他就迈开修长的腿走到众人面前,拉住了我的手:“哥哥找了你很久,不要闹脾气了,跟哥哥回家吧。”

我心中一惊。

哥哥!

这又是什么?人贩子吗?

“小妹妹,这是你的哥哥?”警察大叔转过头问我。

“他才不……”我刚要咆哮,却冷不丁被一只手捂住嘴巴。

帅哥紧紧捂住我的嘴,笑眯眯地冲警察大叔们挨个点头:“谢谢你们帮我找回了妹妹,她和我吵架,所以离家出走,再不把她找回来,老妈就要急死了。”

“哪里哪里……”

“快带她回去吧……”

“小妹妹,你这样很危险的,外面坏人那么多!”

大叔们你一言我一语,都开始替突然冒出来的家伙教训我。

“唔唔唔……”我又气又急,拼命蹬着腿挣扎,心里咆哮着:你们不是警察吗?怎么能这么轻易就相信陌生人的话?

不过说起来,这家伙的外表也是很有欺骗性啦,又帅又阳光,让人一看就很有好感。要不是我确定自己根本不认识他,搞不好糊里糊涂地就被骗了。

“笨丫头……”突然,他俯下身在我耳边轻声说道,“深呼吸,你想让所有人都看到你变身吗?”

我抬起头,正对上一双明亮而狡黠的眼睛。

半个小时后——

我又重新站在了盛夏杂货铺的门口,心情复杂地看着斜倚在大门口神情悠闲的白太初。

原来那个冒充我哥哥的神秘少年是他找来的!

这家伙把我从警察大叔手上带走,又重新把我弄回了这个地方。一路上,他在我耳边叽叽喳喳念叨不停,一会儿好奇我和白太初是什么关系,一会儿念叨着让我记住他的名字。

对了,这个奇怪的家伙倒是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苏”。

“你回来了。”白太初冷冷地吐出了几个字。

一瞬间,我仿佛感受到了高手对决前的肃杀气氛,想要冲他大吼大叫,可是说不出半个字。

一旁的苏目光闪烁地看看我,又看看白太初,俊朗的脸上写着“我很好奇”四个大字,就像一只金毛犬。

“旺财,你可以走了。”白太初冷酷无情地扔下这几个字,转身走进了屋子里。

刹那间,我仿佛看到了苏耷拉下来的两只耳朵。

“哈哈哈……旺财!”我毫不留情地嘲笑出声。

苏眨了眨漂亮的桃花眼,撒娇似的白了我一眼,却又好像很畏惧白太初似的,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第二次跨进这扇朱红色的大门,我的心里忐忑不安,在外人看来,这里不过是一间普通的杂货铺,但我深深地觉得,这里就像传说中怪兽的巢穴,充满了危机。

“害怕了?”刚走进店里,白太初就仿佛看穿了我所有的心思一样,转过头,语气平静地问道。

我莎夏从来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我默默地攥紧了拳头,鼓起勇气说道:“喂!你到底给我吃了什么?快把我变回去!”

“等等。”

没想到白太初却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径直走到镜子前,拉开墙角的玄关门,走了进去。

“咦?”

我揉揉眼睛,这才发现原来镜子旁边还有一扇门。

刚刚我怎么没有发现?

恍惚间,白太初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伸出白皙的手,毫不客气地把一张纸拍到我的脑门上。

“想要解除‘朱颜’,就把这个签了吧。”

我拿起一看:“继承协议书?”

我抽了抽嘴角,又看了看对面的白太初,我的额头上“砰”地蹦出三条黑线,忍不住想要发火。

“怎么?又想逃跑了吗?”

他的瞳仁漆黑如墨,仿佛具有魔力的旋涡。被白太初这样盯着,我突然觉得身边的气温骤然下降了。

“冷静……冷静……”我默默念叨着,手直发抖。

“我告诉过你普通人误食朱颜的后果,可是你不相信。”白太初站在我身前,将我整个人都笼罩在他的阴影下,“你是绝不可能凭借自己的力量拿到朱颜的解药的,所以你是愿意签下继承协议呢,还是宁可冒着被别人看到你变身的危险也要回家?”

“卑鄙!”我紧紧地咬住嘴唇,竭力抑制住想要咆哮的冲动,“坏人!”

他平静地看着我:“我根本不是人。”

我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对了……差点忘了,现在我还顶着13岁小女生的脸和身材,这家伙不是我能惹得起的。

白太初看着我,慢慢地说道:“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解除朱颜的三味药引——睚眦之角、炎夏之雪、月光之缎,你自己去找吧。”

说完,他一甩衣袖,就要推开门往里走。

“等等!”我下意识地拉住白太初。

算了……大不了等想办法解除了朱颜的副作用,我就回家!

我深吸一口气,闭上眼——

“好,我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