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七月七日晴

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事,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遇见你;

我一生中最不幸的事,在不久的将来,即便你站在我面前,我再不能记起你是谁。

——乔欢

1

后来,很多次试图回想,是在哪一年的哪一天,开始喜欢那个叫安冉的女孩,却每每找不到确切的答案。但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遇见她时的情景,以及此后每一个跟她有关的第一次,就像清楚自己叫什么名字、多少岁。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14岁那年的冬天。

C城的那个冬日并没有什么特别,一样萧瑟,一样清冷,一样令人爱不起来,唯一不同的是,我有了一位新的架子鼓老师,安然。然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起来。

是的,我承认,我喜欢上了那个美丽得如同从漫画书里走出来的女子——安然,从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

沉默少言的我开始变得话多起来。我从来不叫她老师,我只叫她安然。

安然,安然。

偶尔,会情不自禁地在餐桌上提起她的名字。最终就连乔琦逸也发现了我的异常,对我的那位架子鼓老师好奇起来。

一个月之后,我在这世上唯一的至亲,我的兄长乔琦逸爱上了我的架子鼓老师安然。任谁都看得出来,他对安然,是那种一发不可收拾的、完全沉迷的、不可自拔的爱恋。

我三十二岁的兄长,冷静自持的地产界奇才乔琦逸变得像个毛头小子一样焦躁不安。我知道他有多爱她。十四岁的我便告诫自己,从此,那个叫安然的女子再与我无关。

但这并不能阻止我想要了解安然的冲动,我还是没能忍住,悄悄跟踪了她。

那是个静谧的傍晚,雪后初晴,琥珀色的阳光照在白玉般的积雪上,发出刺眼的光芒,我的左胸腔里像藏了一面响个不停的小鼓。

我远远跟在安然身后,来到她住的地方。那是个古朴幽静的小巷,有个好听的名字——彼岸巷。

她停在一栋独立的两层小楼前,就要开门进去,有人从远处停着的车里走出来,是乔琦逸。

我立在隐蔽处静静看他们面对面地站着说话,我看见乔琦逸朝她郑重地递过去一个首饰盒。我认得那盒子,我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那是父亲临终前交代我们要交到至爱之人手上的家传订婚戒指。

他在向她求婚。

我的心跳猛然间就漏跳一拍。

然后,我看见安然愣了一下,又微笑起来,对乔琦逸说了一句话。隔得远并不能听清,但我还是从她的口形上得到了答案,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她转身开门进去,将乔琦逸独自一人留在门外。

有那么一瞬间,我的内心竟然无耻地喜悦起来,然后便是劈头盖脸而来的悲伤,为我的哥哥,也为我自己。

如果连钻石王老五乔琦逸都没有机会,我又算什么?

乔琦逸走后,我并没有离开,而是走近了一些,隔着镂空铁门好奇地朝里看。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看见那个后来在我的生命里占据绝对重要地位的女孩安冉的。

一地雪白的小院,有腊梅的幽香溢出,她自铺满落雪的走廊下奔出,叫安然:“姐姐。”

她穿奶白色的羊绒大衣,戴雪白的绒线帽子,像个小小的雪团,眨着大眼朝安然吐一吐舌头说:“不恋爱的人是可耻的,简直人神共愤。”俏皮又可爱的样子。

看来“偷窥”的不止我一个人。

我差一点要笑出声来点头附和她,心情就在这一刻神奇般地好起来。

鬼使神差,那个傍晚,我在彼岸巷的那栋小楼前足足站了三个小时,直到黑暗全面来临。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下起来,落在我的衣服上“沙沙”作响。院子里的积雪发出“咯吱咯吱”的踩踏声,有人走出来,是“小雪团”。

我一动不动地立在小楼对面路灯的阴影里,看着她慢慢走近。因为光线的原因,我猜她并不能看清我的样子,而我却能清楚地看到她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

她似乎对我这种行为并不惊讶,停在铁门边,伸手扯一扯门边拴着的铜铃,隔着铁门在“丁零零”的脆响里对着黑暗中的我说:“嗨,我猜,就算你变成雪人,我姐姐也应该不会一时就改变主意。”

她将我当成了安然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

见我不说话,她又细声安慰我:“喂,别泄气啊。相信我,坚持就是胜利。不是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吗?帅哥追求美女也是一样啊,十年不晚。虽然你现在还是小屁孩一个,但是十年之后,就不一样了啊。”大约是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她抬头心虚地朝我的方向瞟了一眼,那模样像极了母亲曾经养的那只萨摩耶做错事后的样子。

我无声地笑起来,没有告诉她,十年后,我在安然眼中大约仍然是个“小屁孩”。

我转身离开时,听见她叫我:“嗨,雪人,下次,下次你来,我告诉你安然的喜爱……”

“安冉!”安然自二楼的窗户探头出来轻声喝止她。

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安冉。

后来,我一直没有再去彼岸巷,也没有再见到她,但是我一直记得,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空气里满是腊梅的清幽,有一个叫安冉的“小雪团”曾贴心地低声安慰我。

再后来,许多年之后,那个叫安冉的女孩,同我坐在享有“中国画里乡村”美誉的皖南小镇的二楼阳台上看星星时,问:“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候?”

我侧头看着她笑起来,没有回答。

她眨眨眼,装出一副沮丧的样子说:“啊呀,原来你真的忘了。就是安然和乔琦逸结婚的那晚啊。”

我没有告诉她,我没有忘记,我一直记得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十四岁那年的冬日。

不告诉她,是因为我想自私地独自保有那份最美的记忆,一直到再也记不起……

2

第一次与安冉说话,却是在四年之后,安然和乔琦逸的婚礼上。

那个夜晚,乔宅热闹非凡。

身为伴郎的我,还未等宾客来劝酒,便已先将自己灌得烂醉。

我立在大厅的暗处,于熙攘人群中一眼便认出了她。她穿一件白色纱质小礼服,站在大厅中央,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有人跟我一样,对这场婚礼无所适从。

只是一低头的瞬间,再抬头却已经找不到她的身影。

我突然觉得无趣,从侧门悄悄走出大厅,一路向僻静的后院走去,有意无意地寻找那个穿白色小礼服的女孩。

五月的C城,夜晚总是会有轻雾弥漫,风一吹像薄纱一样拂动,一起涌动的还有空气里淡淡的蔷薇花香。

半年前,乔琦逸从各地收罗了无数珍稀品种蔷薇,将通往后院的小径两旁的空地植满,如今已到了这种蔷薇科植物肆意绽放的季节。

我望着一径的蔷薇花架,突然就想起一个词,爱屋及乌。

这一点,乔琦逸却是像极了父亲。

多年前,父亲为了博母亲一笑,特地从母亲的故乡日本移来良奈八重樱。多年之后,三月烟雨里,通往乔宅后门的小道旁绽放得如火如荼、粉色云团一般妖娆的良奈八重樱已是C城一景。

只可惜母亲已看不到,更可惜,父亲并不知道母亲最爱的是白残花,而非八重樱。

一路缓步而行,小道的尽头,姹紫嫣红的蔷薇花丛中慢慢有人影自奶白色的薄雾里突显,自然曲卷的浓密长发随风而舞,望向大厅的眼眸中竟含一丝晶莹的泪光,轻轻颤动的睫毛,像振翅欲飞的蝶。

是安冉。

她怔怔发愣的样子像极了安然,让我吃了一惊。

直到我将她从飞速而来的汽车旁拉至后院的木椅上,她才回过神来,轻声说:“嗨,乔欢。”那口气,就像是多年没见的老友。

我有些好奇:“你知道我是谁?”然后想起来,刚才驾车而来差点撞到她的江碧叫我的那声“乔欢”。

她点头,耸耸肩说:“你不也一样知道我是谁?”

我暗笑,当然,我四年前就知道你是谁。

“你不开心?”我侧头,细看她隐约蜿蜒着泪痕的瓷白脸颊。

“当然开心。”她不容置疑地答,粉色的嘴角翘起来,“难道你不开心?”

我想起安然偎依在乔琦逸身边时的幸福模样,便学她的样子答:“自然是开心的。”

她一副大人样子,唏嘘不已:“乔琦逸他很爱安然。”

“当然。”我的哥哥从来没有对哪个女子如此痴心,安然绝对是个例外。如果这都不算真心喜爱,什么才算是?

“他爱她爱的一切,他种她爱看的蔷薇,他喝她爱喝的雾里青,他甚至听她爱听的王菲,我以为那是小女人才听的歌。”她一副成年人口气,浑然忘了自己只是个十四岁不到的孩子,“世上所谓真爱,大约也不过就是这般。因为安然幸福,所以我开心。”

“是。”世上有什么比看着喜爱的人幸福更开心的事?我愕然,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却是身旁的小女孩教会我。想通之后,竟有豁然开朗的感觉。然后,惊觉,每一次,跟她在一起,就会莫名地心情好起来。

安冉就在这时候侧身向我,皱皱鼻子说:“你也喜欢蔷薇?”

她指一指我卷起来的衬衫衣袖:“白残花香,很好闻,很适合你。”

“你也知道白残花?”我避而不答。白残花,又名野蔷薇,是我母亲的最爱。因为母亲喜爱,所以我也喜欢。至于安然的喜好,那不过是个美丽的巧合。

但是我并没有向她解释这些,如果要谈起母亲的爱好,大约又会牵扯到我与乔琦逸是同父异母兄弟的事实上,那并不是什么美好的记忆,而我不想因此影响了她的好心情。

这便是我与安冉的第一次交谈。

但事实上,我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安冉,安冉,别怕,以后记得待在我的右边,我护着你。别怕。”

那时,江碧的车正向着发愣的她直冲过来,我飞快地伸手将她拉至自己身前,不知道为什么就说了这样一句。

此后,世事变幻,我更将它当成我对她的诺言,严格履行。

然而,将来呢?将来,她若连我都失去,又该怎么办?

而我所能做的,仅仅只是有生之年,尽力而为。

3

许久以后,很多事已如C城樱花时节的烟雨被飞速而去的时光渐渐风干成一幅面目模糊的水墨山水背景,但是她潸然泪下的样子我仍然念念不忘。

第一次,看见她哭,是在乔琦逸的葬礼之后。

安然与乔琦逸在蜜月途中遭遇了泥石流。安然成了植物人,乔琦逸不会再回来。

知道消息之后,安冉怔忡了很久,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甚至微笑着拍我的手,笃定地说:“一定是弄错了。我的姐姐她正和乔琦逸在某个美丽的海岛上享受阳光和沙滩。”

在她的世界里,她的姐姐安然是唯一与她相依为命的人,就像乔琦逸和我。

我懂得她内心的恐惧与悲痛,只有在悲伤到极点的时候,人们才会选择拒绝接受事实来逃避痛苦。我不忍揭穿她。

整整十天,她将自己关在二楼的卧室里,没日没夜地昏睡。

她若无其事的样子,让我害怕。

那是个阴天的傍晚,我用钥匙打开她卧室的门时,她正拥着被子坐在黑暗里,用一双充满血丝的大眼定定地看着我。

我望着她的眼睛,努力了很久,也不知道应该怎样将残酷的事实剥露在她的面前。

我猜,她知道我将要说什么,她也一定很害怕,我便握住她的手说:“安冉,以后就只剩下我和你了。”

她慢慢眨眼,缓缓转动眼眸看我,如梦初醒的样子,好半天,才哑着嗓子轻声问:“安然和乔琦逸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吗?”

我没有回答。我明白,她从一开始就知道那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她只是需要那十天躲起来独自疗伤。现在,这个坚强的女孩已然接受那个事实。

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握紧她的手说:“安冉,别怕。以后我就是你的监护人了。”

她大约一直不知道,那天后来发生的一切,我全部都知道。

我看见她在我离开之后狂奔向楼上的书房,甚至忘了穿鞋,被楼梯绊倒两次也毫不在乎。

我看见她对着书房的电脑哆哆嗦嗦地敲字,握鼠标的手抖到不能自抑。

我看见她怔怔盯着电脑屏幕无声又汹涌地流泪,那样子好像要将攒了一辈子的眼泪都流尽。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泪水可以这样汹涌,仿佛能一直淌进人的心底,浸得心脏凉凉地疼。

很久之后,她擦干眼泪退出书房。我走进去看,她忘了关电脑。轻点鼠标退出屏保,屏幕上出现的是百度百科的词条——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我才知道,她轰然而下的眼泪,全都是因为对我的信任。

事实上,我骗了她,两个月之后我才满十八周岁,我根本不具备做监护人的资格。但是那又怎样呢?我只知道,在这世上她所能依靠的人,只剩下我。而我不能辜负她对我的信任。

后来,每个阴天我都会想起她泪如雨下的样子,想起我对她的承诺。

4

我以为我早已不记得安冉第一次在我面前笑逐颜开是什么时候,但是,不过半秒,脑海里便有画面清晰地浮出。是的,第一次,她在我面前放声大笑,是在那个烈日炎炎的午后。彼时,乔琦逸进了天堂,安然毫无知觉地躺在医院里,而我是她的“监护人”。

那个骄阳似火的午后,她因为我跟那个叫徐珏的男生打架,不惜形象无全地跳起来咬破对方的脖子。只因为徐珏轻轻对她说的那句:“听说乔欢也进了医院?看来早晚是被克死的下场,真好。”

那个蝉鸣声嘶力竭的夏日,她宁愿在如火烈日下罚站也不肯请家长,只因为我是她唯一的“家长”,而她不想令病中正在医院的我担心。

我接到江舟的电话获悉事情的始末,赶到学校的时候,她正立在烈日下与教导主任对峙,看见我便没心没肺地笑起来。

那笑容,像强烈的日光刺痛我的眼睛,心脏蓦地一疼。她一定不知道她那时的样子看起来有多糟糕。原本柔顺的头发散乱地披着,赤着左脚,嘴角的血痕触目惊心。

看到她的那一刻,我唯一的想法便是立刻冲过去将徐珏揍扁。然而,理智告诉我,我不能。徐氏集团在C城拥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力,而徐珏是徐氏的继承人。我并不怕徐氏和徐珏,但是我怕他们会对安冉不利。

以家长的身份听完教导主任的训斥后,我开车载安冉回家,江舟同行。

阳光正好,自茂密的叶片间筛出,斑驳树影从车窗上快速滑过,像有无数只蝶不停地翩飞而去。心里仿佛也有什么正和那蝶一般的影子一起不停地逝去,直至空****地难受。她为了我与别人打架,而我什么也不能为她做。

我忍不住看内后视镜,镜子里安冉的一张脸尖瘦苍白,像一朵不胜风力的白残花,仿佛只要我一眨眼她便会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不见。她漂亮的眉紧紧蹙着,让人心疼。

我知道,她还在为请家长的事深深自责,而这自责让我更加觉得自己很没用。

很想逗她笑,搜肠刮肚,努力了半天却只有一句:“Good job!”

想起江舟形容她向徐珏下狠手的样子,我就忍不住先笑出声来。

然后,我便听到了她的笑声,清脆又悦耳,像那年冬日漫天大雪里她摇响的铜铃声,一声一声,潜进我的心里,安营扎寨。

蜜色的阳光里,她眉眼弯弯的样子是那么美好。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她笑起来可以这样的神采飞扬、古灵精怪。我受了感染,不知不觉也跟着她一起开怀大笑起来,好像这世上并没有什么事能令我烦心。

车窗外的风很轻,天空是令人心情愉悦的蔚蓝色,有大朵大朵棉白色的云飘浮。车载音响里,梁静茹正轻快地唱:“给你我的手,像温柔野兽,我们一直就这样向前走,我们小手拉大手……”

直到现在,想起她那时言笑晏晏的样子,我仍然会不由自主地嘴角上扬。

有她与我相依为命,是再幸福不过的事。

5

第一次,将她像珍宝一般紧紧按在胸前,是在那个大雨滂沱的夏日。老实说,那一天,我被吓坏了。至今仍然心有余悸,不敢回想当初的情形。

雨是在上午公司的最后一个会议快要结束的时候突然下起来的,倾盆的大雨砸在会议室的落地长窗上“砰砰”直响。不知道安冉在学校会不会淋雨,我莫名地心烦意乱,市场部经理的新企划案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秘书将江舟的电话接进来时,我正对着落地窗发呆,眼前一片铅灰色的雨幕里突然晃过一道白晃晃的闪电,仿佛就劈在身前,我的心猛地一缩,只听见江舟在电话里断断续续地说:“安冉……徐珏……保送名额……快来……”

来不及解释一句,我丢下一会议室的人,急冲下楼。

一路上将车开得飞快,却还是迟了。我拐进校园,在瓢泼大雨中看见那辆白色牧马人时,几乎被眼前的景象吓懵。徐珏的白色牧马人正飞速向前行驶,没有丝毫减速的意思,而距离他的车头不到两米的地方立着的人,是安冉。

我紧握着方向盘的手不能控制地颤抖,恐惧从心底最深处直涌上来,迅速扼住我的脖子,令我几乎不能呼吸。我知道徐珏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可怕的事也许在下一秒就会发生。

而我唯一能做的,便是,加速,向着徐珏的白色牧马人拦腰撞过去……

我在金属尖锐的撞击声里安心地轻轻叹息,安冉她该是安然无恙的吧!

一切安静以后,我看着侧翻在路边的白色牧马人,有一秒的晕眩,然后思维渐渐清晰起来。如果,如果安冉没事,她会在第一时间跑过来看我。然而现在她并没有来……

那种深切的恐惧感铺天盖地而来,如海水一般要将我吞噬。有黏稠的**自额角滴下来,落在衣角上,触目惊心的红。我发疯似的拉扯变形的车门,挣扎着下车,侧身的刹那看见她立在几米远的地方,隔着灰蒙蒙的雨帘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又哭又笑。

我走过去,不敢眨眼,害怕一眨眼便会发现眼前的她只是我虚幻的想象。我似严重的强迫症患者,将她从头到脚仔细地察看一遍,又一遍,才敢确认她毫发无损。然后想都不想一把将她拉到胸前,用胳膊紧紧圈住,下巴重重磕在她头上,仿佛不这样,下一秒她便会像C城三月的飞花一般随风而逝。

许久之后,我仍然能想起那时她将头靠在我的右肩上,侧脸看我说“我在这里”时凝泪于睫嘴角上扬微笑的样子,想起那个大雨如注的夏日,因为害怕失去她而恐惧到窒息的感觉。

第一次,不顾一切地紧紧拥抱她,与爱情无关,却比爱情更令人刻骨铭心。

6

就在几天前,她还故意嘟起嘴不满地对我抱怨说:“乔欢,你一定不够喜欢我。不然,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吃醋?”

事实上,她并不知道,很早之前,我因为她狠狠吃过那个叫江舟的家伙的醋。当然,那个时候,我也并没有觉得自己是在吃醋。

细想起来,大约要追溯到校园里盛行的关于“江舟与安冉当众互相表白”的传言以及毕业之前的那场篮球比赛。

那个周一的下午,我带领炳辉校队进行最后一次常规训练赛。比赛即将开始时,我下意识地抬头,便看见远处,有人自树桠上跌落下来,白色的长裙,墨玉般的曲卷长头,是安冉。

我拔足狂奔,赶到时看见的却是她红着脸紧紧偎依在江舟怀抱里的情景。

那个下午,我在球场上与江舟争球,崴伤了脚。

第二天,江舟代替我成为炳辉的队长,率领校队在C城中学生篮球联赛的决赛中获胜。安冉出去跟他们一起庆祝,很晚才回来。

我坐在自己房间的沙发里,关了灯,在黑暗里等安冉回来。我告诉自己,事隔一天之后,想起江舟抱着她的那一幕,我仍然不能平静的唯一原因,只是因为我是她的家长,我要对她的将来负责。

是的,我下定决心要严厉地勒令她不准再与江舟在一起。

然而,当我看见她小心翼翼地企图将受伤的脚藏进裙摆下面时,所有苛责的话语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耐着性子旁敲侧击,最终还是没能忍住,脱口而出:“不如,直接说说你和江舟是怎么回事?”

她先是一愣,然后一反常态地冲我吼叫起来,拒不承认那个几乎人人都信以为真的传言。

她说:“我知道,你是我的家长嘛。”

她说:“如果是真的,又怎样?”

我想我大概是被她口中的“家长”二字以及那种满不在乎的语气给彻底激怒了,独裁又霸道地说:“我会动用一切力量阻止。”

我不想对她发火,也很不喜欢这种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感觉,但是,当听到她反问我是她什么人、凭什么管她时,我还是没能忍住,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对她说:“听清楚了,上大学之前不允许跟任何人谈恋爱。你问我是你什么人?有什么权力这么做?法律上,我是你的监护人。”

她如我想象中的一样倔强,仰着头与我对峙说:“不许谈恋爱吗?好啊。不过,做人应该公平一点吧,家长大人?”

所谓公平,就是在她上大学之前,我要以身作则,相同不能谈恋爱。

我想都没想,便欣然接受那个听起来蛮不讲理的条件,像是害怕她下一秒会先反悔一般。

那一晚的月光亮得出奇,银霜一般铺在我的床前。安冉走后,我坐在黑暗里看满天璀璨的星光,想起她在皎洁的月光里侧着头,对我眨眼说:“在我上大学之前,你也不准谈恋爱哦!”

我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然后,却因为自己几不可闻的笑声而迷惑,明明那个约定对我来说很不公平,为什么会毫不犹豫地答应,并且还这样高兴?

后来,我离开C城,离开安冉去日本。

某天,收到江舟给我的信,他在信里说:“乔欢哥,我知道,你是喜欢安冉的。不然,那一年的篮球比赛你怎么会跟我拼得那么凶?其实,你是在吃醋对吧?因为你看见我抱着安冉,所以你才会在球场上将我当成仇人一样。”

直到那时,我才猛然醒悟,原来,那时所有情绪的失控,并不是因为我是她的家长,而是因为,我喜欢她。而那个约定,我之所以会欣然应允,不过是想用那个约定绑定她的一生而已。

瞧,安冉,我曾经是为你吃过醋的,在我自己也不曾察觉的时候。

7

第一次,说喜欢她,是在我离开C城去日本学医的前一天。

那一天,是农历的七月初七,玫瑰色的夕阳染红了半边天,美得触目惊心。我望着瑰丽的晚霞冥思苦想,总觉得有什么重要的事忘记了。直到很晚,我才想起来,那天是她的生日。

我赶到她生日派对现场时,看见她落寞地坐在角落里喝香槟,喧闹的人群中越发显出她的孤单。我知道,她很不开心。我很想走过去跟她说,对不起,安冉,其实我并没有忘记今天是你的生日,我只是记忆出了点问题。

但是我不能告诉她,我不想让她伤心。所以,我只是走过去,静静坐在人群里唱那首《这就是爱》。

“哭了一晚的你的样子,

从此都种在我的脑海。

月亮下的对白,

单纯得像小孩,

你有好几次问我,那是什么。

这就是爱……”

我怕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说出,我更怕我说出来却一去不返,会令她更加伤心。所以,只能以这样的方式表达。

没有真正开始,就没有结束,就没有悲伤。

那晚她醉得很厉害,一直睡得不太安稳,偶尔会在睡梦里叫“姐姐”,右手一直紧紧攥着我的衣摆,仿佛潜意识里知道我将要离开似的。

一整晚,我守在她的床边,怔怔地盯着面前洁白的信笺,不知道应该如何落笔告诉她发生的一切。

我不知道怎样告诉她,在安然的葬礼之后,我毅然决定卖掉公司、结束在C大的学业去日本学医,是因为两个月前,我被诊断出得了罕见的阿尔茨海默症。医生说我这么年轻得这个病,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家族遗传。于是,我这才想起,我的外公,曾经也是一个阿尔茨海默症患者。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亲口跟她说,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与她相依为命的人可能也要去了。

医生说,最多还有两年,我便会忘记一切,失去自理能力,甚至不记得自己是谁。

我不可以生病,更不可以忘记她,我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依赖的人。所以,我决定去日本一边学医,一边寻找治疗的方法。我知道希望渺茫,但我别无选择,只能全力一搏。

天快亮的时候,我决定给她写一封信,告诉她,我有多喜欢她。

我在信里叫她的乳名——七七。

我说,七七,现在我必须要离开,因为我不想死,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我希望能够照顾一生一世的。

我说,七七,请原谅我这样说。你能相信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的那个人变成了你。

我说,七七,亲爱的七七,也许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世上了。

我说,倔强又让人心疼的七七,如果我不在了,你一个人要怎么办呢?

最后,我自私地说,七七,你一定不可以哭。我会一直在你看不见的地方看着你,如果你哭了,我会不开心。

只是短短的一封信,我却足足用了一个小时才完成。

窗外,冰蓝色的天空中,依然可以看见一些残留的星光,像没有干透的眼泪。

我将信件连同存折和房产证一起装进紫檀木盒,上锁。

然后,在留给她的卡片上写:“记住,两年后打开。否则,我会回不来哦”

我知道,只有这样写,她才不会提前打开。如果,伤心是必然的,我宁愿它来得迟一些,更迟些,或许,那时,她的世界里已经有了别人,也就不会那么伤心了。

我不告而别,在那个天光微亮的清晨。

丝丝晨曦透过玻璃窗,将七彩的光落在她白皙的脸庞上,我立在晨光里,对着她恬淡的睡颜说再见。

七七,我喜欢你啊,七七。

再见了,我喜欢的七七。

8

据说,只要记得和一个人的七个第一次,便会永远记得那个人。

一、二、三、四、五、六、七……第一次遇见你,第一次和你说话,第一次看你哭,第一次听到你的笑声,第一次和你拥抱,第一次为你吃醋,第一次说喜欢你……

很多事,后来,因为病情的缘故,我已经想不起来,但这些我仍然记忆犹新、历历在目,不敢忘记。

所以,安冉,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

我们一定还会相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