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1.

第二年的春天,马晓终于也来了。他瘦了很多,竹竿一样,面颊都凹陷了下去,看来是非常辛苦才考上的。他和于帆一样,又读了半年预科班,才正式到我就读的大学里读书。

吴阿姨又打了钱给我,写e-mail跟我说,希望能让于帆读研究生。末了说研究生的时候想结婚也可以。我想着其中的原因,因为我现在的身份不同了吧。

马晓比以前胆子大了很多,也懒散了许多。他经常到我住的地方来叫我帮他搞定课程论文。有一天,夜很深的时候,他闻到我身上的香水味道,突然想起了很多事。于是他开始说了,把那个我不了解的故事也补全了。

“原来她们每次都是去了乡下她外婆家,每年都是,连续四年,挺不容易的。她一直跟你说她去了广州吧!想不到何岚这样要强的人也会撒谎,想不到……嗯,她爸的确是在广州有了小家了。有没有孩子,我不知道,反正厂里一个原来的科长去广州打工,碰到她爸了,在街上和一个小姑娘。哦,她妈的事,是小马他爸在去乡下的车上遇到了她和她妈,于是就跟人家说了。大家这也才知道她们俩年年都是去乡下,而不是去广州。不过,没想到她妈会那么受不了刺激,算了,不说了……挺可怜的,真的。”

等他在客厅的靠椅上卷着毛毯睡过去后,我对着窗户坐了很久。一直到于帆午夜梦回,发现我还在那里,于是,他拿了一床毯子,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就那样望着窗外。窗外是古旧式样的街灯。因为是很老的房子,十字格的玻璃边缘有一层水垢一样的黄色。街灯的光从中间透明的地方射进来,感觉很遥远。

我幻想着何岚的妈妈。想她站在她家厨房的窗台前,推开那扇茶色的玻璃时,想到的是什么?她真是为了一个男人,而要毁灭掉自己的生命吗?

又或者这只是一个借口,太累了,一定是累到没有力气了吧!

于是就跳下去了,至此也就不用再去寻找新的依靠,再去面对其他的人,天真地期望着。

我想着想着,身体仿佛又回到了水里,在不高不低的地方,没有重量。过了会儿,有轻微的呼吸声在耳边,轻轻地像在抚摸我。

于帆纤薄的嘴唇紧闭着,在路灯的光芒中,显得纤细秀美。他窝在我的怀里,高大的身体弯成半个圈,那么大,又那么小。

我摸着他的脸,很温暖。

过了会儿,他醒过来,看到我还睁着眼睛望着窗外,于是反过来将我环进了他的怀里,仿佛这样我就会听话地安静睡去。

确实,这样我也就听话地安静睡去了。

那年冬天,也就是周茂树顺利地被保送进了北京大学的第一个寒假,我们三个,于帆、马晓和我一起回了国。

我在飞机上和吴阿姨商量好日程。先回他家过年,一直到初六再去广州看我的爸妈,过完十五直接从广州飞英国。

忘了说一件事,我爸妈还是没有离婚。爸爸没了钱,何岚妈葬礼那天和妈妈和好了,两个人一起去了广州何岚爸爸打工的厂子工作。现在就住在那儿了。妈妈几次打电话说她很幸福。我觉得她这样沉默的女人不管怎样都是幸福的。

除夕夜那天,我第一次看到了于帆当大官的爸爸。

他看上去很慈祥,穿着得体,西装是D&G的,鞋子上有全铜的足弓。头发不长不短地吹向脑后,还很有弹性的皮肤,使他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小10岁。

我们在一起吃团圆饭。他爸没有和他妈说一句话,倒是问了我很多问题。他问于帆现在学习怎么样,生活是不是习惯。我一一回答。他很满意。

吃完饭他就说有应酬先走了,临出门,他给了我个红包,叫我买点想买的东西。我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丽丽越来越乖了。

他不晓得那个黏他的狗是混账阿宝。丽丽早在我们出国后不久,就因为咬了别人,被吴阿姨送走了。

吴阿姨喜欢乖巧的东西,和她的脾气、会主动讨好她的东西。阿宝正是一条最会讨好人的狗。吴阿姨把它的玩具藏了一房子,刚吃完饭,就开始满房子地和它玩。它果然上道得让我汗颜,每找到一个玩具就拿过去给吴阿姨看,冲她叫,打滚,不厌其烦,一直到吴阿姨高兴得眼泪都出来了。

吴阿姨抱着阿宝。我忽然觉得这就是命运,阿宝的命运。吴阿姨比妈妈更需要阿宝,比我也更需要。她只有阿宝。

过了凌晨,马晓打电话过来,说一起去泡吧吧。他还叫了几个跟我们一起的朋友。我拉着于帆,叫他也一起去。他还是不大习惯热闹的地方。本来他是死活都不去的,后来我对他说:“你这么帅,也让我晒晒,长点儿脸。”

皇太子严重的自尊心驱使他最终还是答应去了。

马晓开车过来接我们,副驾驶位上坐了个身材娇小、棉衣下穿了无肩短裙的姑娘。据说她也是在英国留学的,不过是一家三流大学,还比我小一届,甜甜地用英文告诉我她叫琳达。

我也用英文告诉她我叫箱子,她哈哈大笑。我也笑了,笑过后,想:这到底是在哪儿呀?

于是,我又开始透过玻璃去望车外的霓虹了,依旧那么让我痴迷。

2.

乐天、简简还有老T是我在英国参加C城同乡会认识的同乡。

卡座中央胖胖的男生和一个卷发圆脸的女孩子,是乐天和简简。他们和我一个学校,比我高两届,两个人正准备做完毕业论文,赶快回国。乐天家是做建材生意的,他爸希望他早点儿过来接手生意。简简她爸是教授,她最近变胖很多,似乎怀孕了,当然非常急着回来结婚。

卡座最外边,斜身坐着留了T字胡、穿着时尚的男生老T,他已经读了一年博士生,现在有一半时间在国内,一半时间在国外。他爸是省对外贸易局的,我想他应该也是边工作边读书吧。

他们看见我,冲我招手。马晓忙不迭地带了他的女孩过去介绍给大家,女孩又是一口英文。老T冲我皱眉头,看来和我一样都不太喜欢这个叫琳达的女孩。不过这没关系。我们都看得出马晓想追她,大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自然要互相给面子,互相包容。

马晓介绍完琳达,立刻转身向琳达介绍我们。

于帆默默地坐到我和老T中央,老T很惊喜他也来了,一边给他倒饮料,一边问他一些生活上的事情。

于帆回答得很短,也很认真。他就是这样的。

老T跟他说他们学校的地质矿产实验室有一个新项目,是和我们学校共同做的,问他有没有兴趣做实验室助手。这样的话不但可以提早拿到学分,还能得到一定的报酬,对以后申请硕士学位也会有好处。他想了想,问老T是不是很麻烦。

“有我在,你还担心什么?”老T说着拍于帆的肩膀。

于帆沉默了一会,对他说:“我会感谢你的。”

老T对他笑了笑,其他的话也就不用多说了。

我望着于帆,过了会儿又朝马晓望了过去。他熟练地给琳达斟着红酒,满口不知道从哪里得知的关于红酒的黄色笑话。他越来越像他爸爸了,几乎就要变成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两个。

“这个事在我们看来,其实是这样的……”

乐天开了个头,看来又要长篇大论了。每次他要长篇大论前都会说“这件事在我们看来,其实是这样的……”

之后便是一大堆掺杂了英文,引用了乱七八糟名言的调侃。他喜欢这样说话,习惯这样。其实我们都一样,我们这些圈子里的人都这样。

就跟那句话一样:“这件事在我们看来……”其他的人,在我们眼里都已经是圈外人,活在角落里的人。

同样的事,在我们看来就是不同。不同的不是事儿本身,而是其他的人我们一点儿都不关心。

我们聊着聊着,酒吧里一些人开始吵着要看**。

老T叹了口气,双眼在烟雾中半阖着,悠悠道:“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是高档不起来。”

“嗯。”马晓立即接话道,“有你就更加不行了,刚飘高点都给拽下来。”

老T笑了笑,又说了些俏皮话,把我们都逗乐了。

他狠抽了一口烟,把还剩了半截的褐色烟头在烟灰缸里熄灭,拿起酒瓶又给于帆斟了一杯。

于帆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只是偷偷地瞧了我一眼。我立马对老T说:“你一杯又一杯地灌于帆,什么意思啊?想把他弄醉了,好霸占成自己的吗?”

“唉……吃醋了,女人啊!”

我抱紧于帆,气势汹汹地对他说道:“于帆是我一个人的!你想都别想!”

老T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在那里打趣我。我把于帆抱得更紧,于帆没作声,让我抱着。他就是我一个人的。

这时有人跑到我们这桌说他在征求酒吧里要看**的人的数量,问我们要不要看。数量过半,他说酒吧就会让跳。

来人一口酒气,于帆立刻露出了不爽的神情。老T看了于帆一眼,又看了看我。我冲他拧了下眉毛,他就知道怎么做了。

偏偏马晓这个时候杀了出来,他胆子已经大到没边了,何况现在又是当着他要追求的女孩。

他主动凑过来对那人用英文说:“原始人也是喜欢跳舞的。”

这是《傲慢与偏见》里的话,被他不动声色地引出来,让我平静中稍稍地惊讶。连爱因斯坦都不知道的马晓,居然也知道随口引用《傲慢与偏见》了。

这就是钱的力量呀,王老师说得一点儿都没错。这个世界果然就是这样,钱,钱,钱。

来人听不懂他说什么,不过从我们集体大笑的情况来看一定不是好话。他摔了个酒瓶子,摇摇晃晃地举到马晓面前,嘴里嗫嚅着说了些什么。马晓原本高兴的脸,在看到他手中酒瓶的刹那,变得煞白。

骨子里,他还是胆小的,不过老练的老T就不同了。

老T玩意正浓,被人搅了很不爽,顺手操起一个酒瓶,一点预兆都没有,就在那个人的头上敲碎了。

俗话不是这样说吗,咬人的狗都是不叫的。

由于他一直在笑,举起瓶子,落下瓶子,脸上都保持着他惯有的、目空一切的微笑。那人望着他,好久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过了会儿,可能是头上有湿湿黏黏的感觉,他摸了下头,顿时惨叫道:“血!”

他的同伴在一边嚷嚷着叫保安。

我瞧了一眼,冲老T低声说:“瞧你这回闹大了吧。”

他侧过脸,怪笑,“于帆在,你怕什么?”

“就是于帆在,你想点办法收拾啊。”

我跟老T一直很有默契,也许是性格相似吧。他朝我会意地笑笑,给了乐天一个眼神。

酒吧的保安立即就过来,我喝着饮料。忽见马晓的脸上没了颜色,我顺着他的眼睛望过去,领头的人有一双深而黑的狭长眼睛。

3.

是景寺。

景寺望着马晓,过了一会儿才将他的视线移向我,又过了一会儿他才认出他面前这个长发及腰、大眼睛的女生是方木香,那个总跟在他身后男孩子一样的方木香。

于帆见我的表情不对,深深地看了景寺一眼。他旋即疑惑地望向我,我想他已经不认识景寺了吧。酒吧垂直下落的黄色灯光,正好照亮了他脖子上锁样的挂件。那只挂架的上面有一个很小的“B”,那是属于我的象征。

我顶着它,才掀起的小小浪花,落进了平而深的海。

对付这种事,我应该是游刃有余的。我冲马晓笑了笑,低声对他说:“让老T处理吧,这是他惹的麻烦。”

马晓望着我微笑的嘴角,那是一直保护着他的羽翼,他也放松了下来。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假装不认识景寺,抱着他的女孩,看着老T和乐天来将这一场闹剧变成喜剧。

景寺又看了马晓几眼,沉下去,不再试图从我们身上找到那些记忆,转过身问老T什么情况。

老T若无其事地翘着脚,点燃了一根烟,说:“没什么,一点儿误会而已。”

景寺看了看那个被打的男人,用眼神逼着老T:“这不是误会吧?”

他以为这有效,他的眼神一直以来都是让人害怕的。其实眼神和语言在我们看来都不可怕。老T笑了笑,乐天开始给警察局打电话了。

他一开口,那边的人似乎还没有说话,便是:“找你们王局长,快!”

过了会儿,他的态度柔软下来,熟络地冲着电话喊:“王叔叔,我乐天呀。”

“啊?还有什么人?我女朋友简简,马厂长的儿子马晓,老T,对对对,就是那个搞走私的老T呀,还有……还有……于帆吧。哪个于帆?于厅长的儿子呀,对,他现在也在英国,找了个好老婆呀。哈哈……学的是矿产,以后看来是要子承父业,为祖国建设作贡献啊……”

乐天在电话里滔滔不绝地说,我看见蓝色的灯光下,景寺的额角越来越亮,满满的一层汗。马晓再也没看过他一眼,全心全意地把玩起琳达的手来。看来他今夜必定是能得手的,在这方面他已经很有能力了。

乐天挂上电话,头也不抬,对景寺说道:“叫你们经理来,你可以滚了。”

老T和简简他们立刻起哄叫景寺去叫经理。琳达一看就是那种没本事的女孩,见到大家起哄,也跟着叫了起来。马晓看了我一眼,我默认了。他也叫了起来,热闹的卡座,只有我和于帆是安静的。

其他人,就像斗兽场上的看客。

景寺坚持了一会儿,只能离开,去叫经理了。

其实经理不用来,事情早已经得到了解决。

那个喝醉酒的人的朋友听到乐天打电话后,就主动过来说他醉了,是他们先不对。老T这下开始做好人了,和他们喝了几杯,发了两张名片给他们,称兄道弟的。连那个被他敲的人都笑了。

乐天在大学里学的是英国文学,总是忍不住显摆。见到老T变脸跟翻书一样,跟我们说老T就是夏洛特投胎,我们一齐又笑了。旁边的人傻傻地看着我们,不知道我们在笑什么。而这反倒让我们笑得更加畅快,更加自豪。

只有我们会笑的笑话,刻意地被我们区分开的圈子,被我们打上标签的人。

我没有起哄,却也一直笑着。那笑好像已经僵在我的脸上,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只有于帆一直没有笑,安静地靠在我的身边。

在回家的路上,他问我:“真那么有趣吗?和他们一起?”

“没趣。”我告诉他。

“那为什么要笑呢?”

“因为这是你和我第一次去酒吧,我很高兴。”他终于笑起来,只有我能让他笑起来。

他望着我,虽然他说的话越来越经过考虑,他也越来越明白那些他原本不明白的事,但他的眼睛还是纯净的。

“这个给你。”他偷偷地塞了一个东西在我的手里。

我打开一看,是一枚很小的钻石戒指,钻石小到几乎没有。

那么小,我看着它,眼泪却流了下来。我知道这是他做兼职赚的钱买来的,所以才会这么小。

“怎么哭了?你不是说过你想要这个吗?”

我没让他说完,倒在他的怀里,跟那时的梦境一样:“于帆,带我回家吧。”

突然间,我觉得我是那样对不住景寺。

突然间,我的心软化了,是我终于完整了吗?

因为被爱了,被人真正地爱了。

4.

几天后,我们一起回了美丽街。于帆想看看我的家。他还记得第一次到我的家,他没有进去,只在那个楼道里站了许久。

他开着车,戴着一副很漂亮的茶色眼镜,竖着的短发精干而英气逼人。他已经过了到哪里都是一套运动衫的年纪,得体地穿了件灰色的高领毛衣,外套是领子很大的黑色呢绒大衣。

马晓在车子后座,玩着手机,一路上都是QQ的消息铃声。

我数落他怎么这么喜欢玩QQ。他笑着说QQ上好泡女孩子,还跟我讲QQ是只爱陌生人,MSN才是给朋友的。我懒得听他胡说,窝在靠背里,仔细地瞧着街道两边的变化。

昨天刮了一天的北风,把街道都吹成了白色,萧瑟,却很是干净。因为旧城改造计划,美丽街左边许多老旧的房子都被铲掉,修成了统一的、铺着蓝色瓷砖的三层楼房。原来的街道也铲掉,重新铺了沥青,修了下水道,比以前干净了很多。还很新的沥青地面,黑得很纯净。

于帆停好车,依旧是在那条阶梯下。我想起我就是在这里丢掉了我的初吻,给那个叫王栋的男孩子。

前几天铅笔还在MSN上提到了他,说他考去了南边一所很有名的大学,依旧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他一定会成功的,我猜想,不然怎么会是得到了我初吻的男孩呢?

“呵呵。”

于帆见我开心地笑,也笑了下,一路上都拉着我的手。快走上阶梯的时候,忍不住,我的视线在左边那座红色的房子前扫过,景寺家的凉台上晒了床很大的毯子。

马晓在我们身后,一边走还一边聊着QQ。不一会儿他听到有人大声地喊他,惊惶地抬头,是芊芊从街的另一边,冲了过来。

“倒霉!”他埋怨了一声,我和于帆也停了下来。

芊芊没有大变,就是又胖了些,手上拽了个瘦瘦的男生,跟我们介绍是她的男友。她去了D大,一个很烂的大学。她一个劲拖着马晓问他国外的事,见他在用手机聊QQ,立刻抄下了他的QQ号。

她在阶梯下大声地跟我搭话,我都是随便应付着,也应付着笑。她还想和于帆说上两句话,但大家都知道于帆那个人。他望着别的地方,眼里是大片大片开阔的天。

马晓说我们还有事,好不容易让芊芊放过了他。他赶上我,咬着牙说明天就废了那个QQ号。

我领着于帆走进我也很久没有回过的家。灰色的瓷砖上,家具和电器都被白布盖着,细密的灰落在那些布上,并不显得脏,而是一种很美好的陈旧感。

地上的灰也很多,我们没有可以坐的地方,在并不大的房子里转了几圈。我告诉他那是我的床,在那里我幻想过好多好多事情。带着他去看阿宝原来的窝,还有爸爸和妈妈黑白的结婚照。然后,我带着他来到凉台,把蓝色的玻璃推开。

在那里,正对着我凉台的地方,茶色的玻璃换成了透明的,里面的墙壁是新粉刷的粉红色。我盯着那儿好久,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走到厨房里取水,抬起头看到我时有几分惊讶。

我连忙拉着于帆退了回去。那里住的已经不再是何岚。马晓告诉过我,何岚把那里卖了,因为她需要钱去继续她的生活。

马晓的喊声,让我从思虑中回过神来。

于帆也看够了。

我跟着他一起离开,下一次什么时候再回来,真没有底儿。

马晓在手里摇晃着一大串钥匙挂件。他打算开车出去,找那个叫琳达的女孩玩。我和于帆跟在他的身后,走出宿舍区,慢慢靠近美丽街的阶梯。

从那里下去,下到美丽街,我一直控制着自己,却还是望了景寺家一眼。

那张晒着的毯子上有很可爱的猴子花纹。

看着它,我停了下来,我想起我见过它,很久很久以前还盖过它。风大了点,它被风吹起来,似乎随时都可能掉下来。

说实话,在C城潮湿冰冷的冬天,它那么薄,盖在身上一定是熬不过夜晚的。我却盖着它,在那个冬日感到温暖,从脚底升上了头顶,那样真实的感动。

风越来越大,吹着毯子,吹着我。

她走了出来,为毯子两头夹上两个很大的铁夹子。我望着她,曾经以为再不会看到的正面。

她不再瘦得那样单薄,丰润的面颊上有成熟妇人的绯红,充实得让人艳羡。她的头发也长了,盘在脑后,像画卷里的母亲一样。我想如果披下来,是不是也和我的一样长了?

我望着她,一直望着。

她收拾好凉台上的衣服,转过身,像要进去了。

不过我知道她会停下来,然后转过身来,看着我。

她转过身来,看着我。

猝然间,那些话,那些情节都被岁月消融成微风。

她和我对望,一瞬光阴,她抱着衣服,走了进去。

“哦,箱子,你还不知道吧?他们结婚了。”马晓垂下一直仰着的头,脸上有讥讽的笑,“景寺和何岚呀,到底还是在一起了,果然是什么人配什么人。是不是,箱子……箱子……”

马晓在我前面站住了,呼唤着我,不停地。

我看不见他,此刻我已经看不见任何人,只有泪水模糊成了一大片颜色的世界,真实地笼罩着我。那里除了我,任何人都没有。

“于帆!”我向前伸出手臂,身体在呼唤中没有了重量。

他在前方停下,接住我。

可惜没用,她再也不会出现了,永远地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