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礼前奏曲

致青春,致岁月,致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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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前奏曲】

从来没有想过,至少十年前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会以朋友的身份去参加宝同学的婚礼。

谁能想到呢,高一那年我在日记本里毫不犹豫地写下“两宫太后把持班政太专制了,真看不惯她们唷”这一句话的时候,是打心眼里以为我们是那种连泛泛之交都算不上毕了业也会相忘于江湖的最最最普通的同学关系。

然而,无声流逝的岁月幻化为一纸大红喜帖敲了一下你的脑门:相忘于江湖?想得美哦!

拿到这一纸请帖时,我一边感慨着这际遇一边犹豫要不要去。

犹豫的原因很简单,宝同学作为太后之一在班里认识的朋友可不少,所以参加她的婚礼意味着要见到许多老同学。

不巧的是,我俩各自熟悉的朋友分属于班级这个全集里面交集很少的两个子集,这也就意味着参加她婚礼的大多数老同学一定和我不熟。

读书的时候就和我不熟,这么多年又未曾联系,想想那个场景,嗐,老不自在了!

宝同学像是懂得我的心思一样,又给我发来了消息:我也邀请了凝雪,你可以和她一起来。

都这么说了,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其实还是有的。

出发当天,我依然在敲退堂鼓,等会儿可别认不出来老同学那可真是要多尴尬要有多尴尬,也可别老同学认不出我那可真是要多伤心有多伤心。

最后是挎包里的相机将选择的天平倾向了如约前往这一边,去吧,去记录下宝同学的婚礼,去记录下她成为新娘的样子。

去宝同学家需要从碧镇坐车去汀镇,再从汀镇转车过去。

而我们的高中就在离汀镇两分钟车程的郊外。

车子平缓地向前行驶,路旁的景色跨越数年光阴依旧没有什么变化。

我一直看着窗外,直到母校出现在眼前。

我并没有来得及去追忆我那似水年华,汽车扬起飞尘载着我向前疾驰,好像青春亦乘着白驹一刻也不曾停留地呼啸而过了。

到达中转站,我磨磨蹭蹭地想要等一等熟人一同去,凝雪说她火车晚点了不一定能赶上让我先去。

我忧郁地回望一眼这没什么人的长街,头也不回地走进了车站,一步都不敢停留——我怕我再多留一会儿我就会给我找一个“哎哟呵时间来不及了哟我也不去了呗”的借口溜之大吉。

好家伙,我一上车便瞅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脑子呢?我的脑子呢?给我紧张起来,给我运转起来!我要你用最短的时间给我他的信息!现在立刻马上!NOW!(请将此刻的我代入霸总角色)

脑子:好的,Y总。

记忆系统检索的速度以纳秒计得出了以下数据:Y总,他是您的高中老同学,他最开始叫LMZ,他后来叫YQF,他曾经坐在您的斜前方,他有一次在语文课上闹了一个笑话,他跑起来像一阵风……

嗯,脑子,你今天表现不错,等会儿酒席上我多吃一点犒劳一下你。(好了,霸总人设结束)

说实话,一度很羡慕他,原名不错,改的名字也很独特,那我们就称呼他为LMZYQF同学吧。

LMZYQF经常从外面带零食水果给我们吃,其中最多的是成箱的北京方便面和散称的瓜子。我坐在他斜后方那段时间没少吃,虽然吃了不少北京,但后来分座位后也不熟了。

他看到了我,直接喊出了我的名字,光从声音和表情我也分辨不出来他有没有一点见到老同学的欣喜。

他大声说:“Y,你也去参加宝同学婚礼啊!”

再好家伙,他一说出“宝同学的婚礼”这几个字,车上立马又有几人往我这边看了过来,其中还有我们的高中语文老师老杨。

一时间有几人和我打招呼,这犹如众星捧月般的待遇,让我感觉自己受欢迎极了。

车上空位置不多,我走到LMZYQF旁边的空位坐下。

不到二十人座的中巴车,随便两个人聊天整车的人都能听到。旁边的人在聊天,于是我们也寒暄了起来。

老杨带着他的孙女坐在我们后头,偶尔也说上两句。

原以为就是一路尬聊,其实也没有,大概是同学和同学之间,再怎么无聊,都有同学可以聊。

车子开了二十来分钟,便到了。

我们一行人下了车,又碰到了老同学TJF,他站在村子的路口处等我们。

我短暂地愣了一秒,直到LMZYQF上前和他打招呼。

我发愣并不是因为没有认出TJF,而是他高中时简直就是个瘦竹竿,眼下站在大树旁的人真让我怀疑我戴的不是近视镜而是放大镜。

明明已经十月了,秋分已过,天气却好似三伏盛夏,单行道上面铺满了已经被晒黄晒干的稻草。

有一句话说,踩着满地的落叶走路时,好像大地在吃薯片。

我们一群人排着队踩着干草走,大地的嘴都有些忙不过来了。

到了之后,宝同学家的亲戚给我们指路她的房间,还没到门口,就听到她们一群女生在拍大合照,我心里大概做了一秒的挣扎,大吼一声,蹭蹭蹭地跑上去:“还有我啊!”

跑过去面对着镜头的那一刻,我才又有一点想退出来——你以前多么抗拒拍集体照的你是忘了吗?

但是旁边的女生没有给我退缩的机会,很是体贴地往里站了一点给我让出了位置。

可能就是在这样的一瞬间,避免了去和大家一一相认的尴尬,后面的情节发展变得自然许多。

多么神奇,过去了这么久,我记得你的样子,我知道你的名字,能毫不迟疑地喊出来,发自内心地和你打一声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