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篇·顾璇

我离开家的时候,十九岁。

那一年,我高考落榜,我妈为我在隔壁村找了个男人。“行了,你也别再想些有的没的,赶快嫁出去生个娃,我们农村人就是这个命。”妈说。

我不甘心,我在县城上学的时候,没有一刻不在想着离开这个穷地方,到更大的城市去。所有人都夸我长得漂亮,那些大城市商场里漂亮的衣服,橱窗里璀璨的珠宝,它们都应该是我的,我怎么能留在那个穷山沟嫁给一个农民!

于是我离开了,在十九岁的那一年。夏末秋初,那个时候家乡的风已经很凉了,我走得很急,没有回头。后来也没再回去过。

……

遇到阿扬的时候,我身上的钱都花光了,我不知道大城市原来是这样的,它这样漂亮,但也这样无情,它这样热闹,但也这样冷漠。那个晚上商店门口立起好看的树,树上缠着亮晶晶的小灯泡和红袜子,树下有很多礼物,可是没有属于我的;那个晚上无数个房间亮起暖黄色的灯光,可是没有收留我的地方。

我坐在广场边的长椅上,裹紧自己薄薄的衣服,有很多人头上带着亮晶晶的麋鹿的角,挽着恋人的手从我眼前路过,他们穿得很厚,看起来就很暖和。

“美女,圣诞快乐!”左脸突然被亲了一下,我转过头,一个大男孩,脸上是很孩子气的笑,脸绯红,我摸这自己被亲的左脸,有些愣愣不知所措。那个男孩子将手里拿着的一个礼物盒塞到我怀里,挠了挠头,讨好地说:“那个,你……别生气,我们就是,玩儿个真心话大冒险……”他身后一群人哄笑起来,有个女孩子的声音:“徐扬,你也太怂了吧!”又有个声音喊着:“快走了徐扬,等会儿赶不上看烟花了!”“哦,来了。”他又冲我笑了笑,“真的不好意思啊。”然后转身走了。

那张在五颜六色小彩灯映照的笑脸,从那时起,就长在我的心里了。

“要坚持下去,顾璇!”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进那间会所,是走投无路的选择。

一开始是陪酒,我不会喝酒,每每被灌得头重脚轻,客人走了,我倒在地上,脸贴着冰凉的瓷砖,眼前散落着零星的小费。

我卑微肮脏又渺小,可心里有一处小小的光亮,装着干净的他。为了他,我在这光怪陆离的大城市扎下根来,变成万千营营汲汲求生的蝼蚁中的一员。

遇到徐泾松,也是一个偶然。

也是冬天,那天晚上接到的命令照旧是陪酒,我不舒服,但没得选。脸上画了好浓的妆,坐在椅子上的时候,我看着镜子里的那个女人,她的脸怎么那么白,涂着厚厚的粉,嘴唇又那样红,像是一张狰狞的鬼脸。我对着镜子挤着自己的脸,“这可不行,顾璇。”我说,“你得撑下去啊。”咽下口水,嗓子很疼,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生病了。

送来的裙子露背,细细的带子挂在锁骨上,露出胸口的大片皮肤,外面裹着大衣。一出门,风吹起来,藏在大衣下面光裸的手臂上就起了一片鸡皮疙瘩。我站在马路上,头仍是昏着的,伸手拦出租。

记忆中那是一辆黑色轿车,停在我面前的时候悄无声息,我脑袋昏昏沉沉,拉开车门就坐了进去。

“香樟树。”我说,然后闭上眼睛靠在后座。

车里的人静了片刻,迟迟没发动车子。我有些头痛,伸手揉了揉太阳穴,重复一遍:“去香樟树,五一路那边。”

这一回,车里的人没有迟疑,开了出去。

后来才知道,那一步是错,后来步步都是错。

那晚我没有去香樟树,后来也没再去过。

徐泾松是个儒雅的中年男人,赤着身体的时候,靠近闻能闻到淡淡的树叶的味道,要很近才能闻得到。第一次的经历不太糟糕,甚至可以说是享受的,只是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我有些发怔。我原本以为会誓死为阿杨捍卫的身上最后一处清白,交出去竟也如此容易,我揉了揉额头,将这一切归罪于昨晚喝的那一点点昂贵的红酒。

回过神来,我才发现身边已经没有人,被子放得平平整整,伸手进去,一片冰凉。徐泾松已经走了很久了。

后来我知道,他是个自律性很强的人,头一天晚上无论干了什么,第二天早上总能在七点钟准时醒来。并且大多数时候,他也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

我住在一栋郊外的别墅,不是新的,但自我住进去之后的第一天里面就干净整洁,没有陈年的积尘,花园里的草木修剪得整整齐齐,秋千上一片落叶都没有,仿佛昨天还有人在这里入住,但空气里面没有人的味道……是那种温暖的,能感觉到人居住的味道。徐泾松给了我别墅里每个房间的钥匙,除了一间地下室。

“以前有人住在这儿吗?”我曾试探着问过他。

那是在花园里,他的手抚上结实的合成纤维编织的秋千绳子,绳子上有用棉布缝上去的两块,看上去就像为了保护**秋千的人被粗糙的绳子割伤手,贴心到让人毛骨悚然。“以前……”他用手推了推绳子,喂喂阖目,怀念似的:“我的妻子住在这里。”

秋千晃了起来。

被包养的生活,起初的舒适生活过去之后,就剩下满目空虚。那个时候我已经不用再用廉价的化妆品,各大品牌的漂亮衣服,只要我想,总能在当天下午放到我的床头,我就像活在橱窗里。但我仍是不开心,那种时候就分外想念几年前那个饥寒交迫的圣诞节,那个好看的男孩儿,给我一个吻,在左脸。

我试着向徐泾松提出想去上学,那戛然而止在高三的校园生活,也格外让我怀念,那些朝气蓬勃的男同学,身上没有树叶的味道,但总能让我感受到鲜活跳动的生命,而不是这样的一潭死水。

徐泾松略略考虑之后答应了,开始安排我去德国留学的事宜。

“德国?我不行的,我都不会德语……”

“不要担心,你可以的。”他抚摸我的头发,在我脸颊上轻轻印上一个吻,“像当年那样。”

当年哪样?我好奇,却深知这不是我该问的。

我被安排到慕尼黑大学念文学,此外每天有两个小时德语私教时间,我不喜欢德语古怪的发音,冗长的句子,以及刻板的发音,老教授讲课严厉又无趣,起初这样很痛苦,但到后来,也就坚持过来了。

徐泾松不常来看我,但每次来都像个合格情人,带我游湖,给我买东西,听我讲细小琐碎抱怨,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们就像是在谈恋爱,而不是我被他包养。

他喜欢照他的喜好打扮我,宽边帽,上面有黑色或白色的缎带,绑成蝴蝶结,淑女风的碎花小裙子,头发烫成电影里上世纪末流行样子。他带我到水边,水边有很旧的白栏杆,他看着我,或者透过我看到别的什么人。

“Liebe besteht nicht darin,dass man einander anschaut,sondern dass man gemeinsam in dieselbe Richtung blickt.”他德语发音标准,念起句子来带着晦涩的语调,让我想起摇头晃脑文学课教授。

我知道他是在怀念某个人,怀念那个曾跟我一样打扮的人,怀念那个能跟他德语对话的人,怀念那个曾坐在秋千上人,那个曾是他妻子的人。

不管怎么样,三年的课程很快过去,回国后,徐泾松安排我成为他的私人助理,随他到公司上班。

我原本以为我是满意的,对这样的生活,我甚至觉得我已经爱上了徐泾松,如果我没在公司碰到徐杨。

现在想想,一切都是命。徐泾松带我脱离香樟树,花大把的钱将我养成一个看起来天真不谙世事的少女,让我能再见到徐杨,让他爱上这样的我。偏偏又是因为徐泾松,这样的我没办法再爱上别人,没有资格,我知道我的命是他给的,我的昨天今天和未来全都掌握在他手里。

可那是阿杨啊,圣诞节那个映着灯光的笑,让我留在这个城市好多年,我没理由不爱上他。

他是一团火,我是飞蛾,从遇见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注定要被毁灭,所以我就被他毁灭了。都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