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1.

回到家,我随手将大门反锁。从卧室拿来裁纸刀,然后拉开手袋一番摸索。

这只手袋已经很旧了,还是当初英凯送给我的。它的空间很大,说它是一只旅行包都不为过。以前塞课本,现在用来装设计图跟电脑。

韩露也曾跟我抱怨,说它实在是太大了,另外一头像是连着宇宙。每当她想要找钱包,捞出来的却是眼镜盒;想要捞笔筒,摸出来的却是一瓶红酒……

我左翻右翻却老半天摸不见包裹的踪迹,惊恐之余,将整个儿包包倒置过来,紧接着,我的口红、香水、笔记本、笔袋、眼药水……以暴风雨后的寥落姿态躺倒在了地毯上。

是被我沿途弄丢了吗?我不知道。只记得正逢下班时间,白领们如同瓢泼大雨般洒向街面。公交车上人太多,我像是一颗弹珠一般被挤来挤去,偶尔被手肘狠狠撞到却根本分不清是被小偷摸包还是谁不小心。

要知道,对我来说最重要的并非手机,而是那张临别前的合照。

这很轻易便将我拽入了新一轮的绝望中。 眼前所发生的一切都令我觉得,我……就要失去他了。

我看向桌上堆积成小山的资料,再回头望窗外,看这城市的万家灯火,一瞬间,觉得生死两茫茫起来。

我将那条伴随自己五年之久的生命之花项链从脖子上摘下来,捧在手中细细端详,项坠是银质中空的,椭圆形,从中一掰,分开两半,里面三个小小的单词,全新如故。

我用指腹划过它的表面,轻轻读了出来——“make a wish.”

“许个愿吧郑屿安!你看,在一个小圆片儿上写下make a wish ,你的少女心一作祟,是不是感觉许下的愿望瞬间就能实现?”

“郑屿安,这项链是我用卖掉摄影作品的钱买来的,你可不能再乱丢!”

“郑屿安,带上我送的项链就是我的人了!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你都不能够摘下来!”

……

我打开通讯录,照着那个亲切的署名摁下去,忐忑之余,深深深深地提了一口气——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2.

作为一名城市向导,我显然不怎么合格。第一次跟靳睦涵约好去美术馆,竟然迟到了四十分钟。我出家门的时候,握着钱包犹豫良久却没有打车,后来乘公交,撞见一起车祸便不得不等了好久。

我一口气跑到场馆门口,靳睦涵正靠在台阶前的石柱上埋头读一本书。我不声不响地小跑上前,本想着如何开口道歉,却率先被那本书的封面吸引了目光。

“你竟然知道穆夏?”我有些吃惊地问道。

他闻声抬起头,笑着望向我:“何止是穆夏,我知道的还很多呢!这不,等你等到无聊,买了本关于这次特展的书。今天咱俩别提多幸运,刚好有穆夏的展,可算是能一饱眼福。”说着,他冲我晃了晃预先买好的门票,“还有两小时闭馆,赶紧进去吧。”

在后来的日子里,迟到事件屡屡发生。当然,主角往往是我。

有次是他要我帮忙带他去办地铁票,还有一次是去市中心图书馆办借记卡。我总会晚那么几十分钟,有时候因为睡过了头,有时候因为画画忘了时间,也有那么几次是迷迷糊糊坐上了相反方向的地铁。

后来一次他从附近一座城市游览回来,本来说好我去车站接他,可我记错了日期手机又忘了充电,让他在瓢泼大雨里足足等了四个多钟头。而当我赶到现场的时候,他冲我咯咯笑,将湿乎乎的礼物往我手里一塞。像是一切都没发生过,整个儿人却已经被浇得里外通透。

3.

一个周末傍晚,我接到了靳睦涵的电话。他邀请我吃晚餐,说是为了感谢招待。

“最正宗的自制手抓饭,在内地一般的餐馆可是吃不上的。”

当时我正坐在桌前为自己的新书画一张彩插,犹豫片刻便点头答应下来。

二十分钟后,我敲响了阁楼的防盗门。他手忙脚乱地招呼我进屋,然后告诉我桌上有泡好的砖茶让我自己倒着喝。

在某个突如其来的瞬间,我大脑深处顿生出一种错觉——他才是这间屋子的主人,而我不过是一位被邀请的访客。

他在厨房忙活的时候,我站在书房的窗户前给英凯打电话。过了一会儿他绕道我面前,用无声的口语告诉我饭已经做好了。我将手机从耳边撤下。

“联系上了吗?”他一面盛饭一面轻轻问道。

半晌,我缓缓开口,回答说联系上了,他进沙漠拍照,有时候不方便联络。

我撒了谎。事实上,我失去英凯的消息已然一个周之久。发短信不回复,打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在服务区。而我撒谎,只是不想让靳睦涵误认为自己对英凯的关心是多余或是一厢情愿。

吃完晚饭,我只身爬上天台。暮色四起,为整座城市铺上了一层辽阔的墨色。过了一会儿,靳睦涵跟着上来,他一抬手,四周“哗”地一下亮了起来。

我转过身,有些吃惊地望住他。他似乎读懂了我的眼神,指了指不远处的插销,轻声解释道:“我试了试,看那个插座能用就从网上买了彩灯。没想到这么一装点还挺有味道,希望你不要介意。”

介意!我当然介意!这是英凯的房子,你一个外来客凭什么随意改动!可当我被橘色的暖光层层包裹,内心深处的某个角落柔软一陷,也便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

然后,他拿着手机地图在我身边坐下:“上回你在电话里问过我的家在哪里对吗?”

我失神地点点头。

“你看,这是新疆,往西,这是喀什。出城130公里就是我住的小镇——荒脊镇。这里距离达瓦坤沙漠很近,乘车二十分钟。

你男朋友所说的沙漠,应该就是这片沙漠。里面有面湖泊,叫达瓦坤湖。关于这座湖还有一个传说。”

“什么传说?”我问。

“据说三世纪末,有一个叫铁力木的国王,他率领女儿达瓦昆和女婿沙迪克为老百姓找水,并在沙漠边缘发现了一个冒泡的深坑,于是命千人挖了百天,结果什么也没有。后来,是达瓦昆偷偷瞒着父亲和丈夫,在一天夜里终于挖出了水,而公主达瓦昆也化作了一泓美丽的湖水。

我始终相信传说是人们的一种美好愿望,新疆有许多湖泊,每个湖泊都会被人们赋予许多神秘的色彩,达瓦昆也是如此。”

听到后半段,我有些走神。目光在他的肢体间反复游移。良久,终于被他的一句发问叫停——

“怎么了?怎么突然用这种眼神看我?”

我半眯着眼睛摇头晃脑道,“不知道怎么形容,感觉挺奇怪的。就你的言谈跟气质来说吧,根本不像是从边疆远镇走出来的人!”

英凯曾今说过,我这个人天生口直心快,从来不怕向全世界坦白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我以为靳睦涵会像其他人那样简单糊弄两句搪塞过去,哪料他抛给我一个毫无保留的笑:“在你心里,边疆汉子应该什么模样?”

“粗犷,口音重,身上有股羊骚子的味道,夏天体味浓郁,靠近了闻会有些呛鼻。应该没接受过太高等的教育,视野也不够开阔。吃苦耐劳倒是有,但是缺乏巧劲儿。”

一番话说完,我才发现自己的言辞极富偏见且有些刻薄。于是一脸悔意地冲他眨了眨眼睛。

可我面前的这个男孩,并没有因此暴躁起来,而是冲我坏坏笑道,“如果你真的这么想,我还真不是你心目中荒漠大汉的形象。我还有很多秘密!以后慢慢告诉你!”

没等我思考这句话的意思,靳睦涵一脸神秘地站起身,接着下楼去厨房。再回来露台的时候,他的手上多了两只酒杯跟一支酒瓶。

“香槟?”我目光一亮。

“早上去超市顺便买的。只可惜这不是香槟,只是一瓶普通的起泡酒。”

我有生之年唯一一次喝真正的香槟,是跟冷英凯一起的第二年。我们以学生记者的身份混进了一间高级法式餐厅举办的洋酒品鉴大会。

记得当时英凯晃着明晃晃的玻璃瓶身告诉我,我之前喝得那都是低价位起泡酒,只有法国“香槟”地区出产的起泡酒才能称得上香槟!

想到这儿,我不禁红了脸,赶紧改口道,“对对对。起泡酒。” 尴尬之余,端起酒杯与他轻轻一碰。

靳睦涵不喜好装饰,仅仅是左手食指上戴着一枚雕工精致的银戒指。那戒指看上去应该是一件古董,厚实的镂空戒面儿,像是某种家族图腾,底座上嵌着一圈亮闪闪的黑色电气石,而顶部镶着一颗小巧的球状绿松石。

见我对此兴趣十足,靳睦涵毫不吝啬地将戒指摘下来给我看,我翻来覆去地把玩,爱不释手。

突然,戒指侧面的一小处凸起引起了我的注意。以经验判断,那是一处小到不能再小的暗扣。如果可以打开,里面很可能是一个隐秘而别致的银盒。我试图用指头将那银栓轻轻抠开,却被靳睦涵温柔制止。

“它实在太老了屿安,太久没打开过,怕是已经坏掉了。”

我听闻,小心翼翼地将它还给他。开口询问戒指的来路,靳睦涵悉心解释说,那是他的爷爷留给他爸爸,而他的爸爸留给他的。

“所以,你爸爸现在还在新疆吗?”

他重重叹了一口,目光瞬间熄灭了:“他死了。”

良久,缓缓补上一句:“是很多年前的事情。”

我不好再往下问。他却补上一句:“你说得没错,我并非沙漠里长大。然而就在父亲死后,出于种种原因,我搬到了那里。”

……

那天晚上,靳睦涵跟我聊得尽兴。酒过七旬,他显然有些醉意上头。他眯着眼睛,望向天边得星星。

他说俗话说沧海桑田,屿安你知道么,就在几亿年前,塔克拉玛曾经是一片海洋。被塔克拉玛干覆盖的塔里木地区曾经是一片浅海,叫副特提斯海,它就是地中海的前身。后来,地壳运动,海陆变迁,塔里木盆地变成了浩瀚的沙海……”

我回到家,静静躺在**,酒劲已经过去,睡不着,看月光点点攀上墙。倘若——

誓言是海,时光是海,就连沙漠都是海……那么——

突然间,一阵强烈的恐惧锤击着我的内心。英凯,他是否冥冥之中已经被海水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