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林向志蹲了下来,拍了拍王勇全的脸。
“王伯伯,我走了以后,你就自己逃出去。”
“?”
王勇全更加迷糊了,林向志是什么意思?放他出去的意思吗?
“花不了多长时间,大概,也足够充裕让我逃走了。”
什么?逃走?为什么林向志要逃走?
似乎看出了王勇全的疑惑,林向志站了起来,“啧,那帮混账家伙。”
林向志是罗常安花钱请来杀死王勇全的人,动手费用加保密费用加起来,委托金刚好是一百万。
看在钱的份上,林向志接下了这份工作——反正自己从来都是干类似的打架啊绑架的活的,迟早会干上大票的,现在杀一个人就能有一百万,这价码对从来没杀过人的他来说,够高了。
结果决定痛下杀手,开拓自己作为杀手职业的第一步的时候,却发现即将被自己杀的人,是自己的熟人。
哈,自己倒是没有料到这一点。
杀人的心理准备他是有了,但第一票干的,就是杀死自己的熟人的心理准备,可是一点也没有。
“别,向志,我是你王伯伯,还记得吗?大力的爸爸,那个大力,小时候经常跟你一起玩纸飞机的大力啊,我是他父亲,王伯伯,你忘了吗?”
他当然没有忘。
他就是父亲嘴里老是唠叨着的老朋友,那个王伯伯。
王大力的父亲。
从小到大,都被用来比较自己的那个幸运儿王大力的父亲。
“你啊,你看看王伯伯家的大力,读书多用功的,每次考试都是一百分,你看看你……”
“你这崽子,你看看人家王大力,这次期末考又是全年级第一,你怎么就不学学他呢?”
“你看看人家王大力,他啊,听说全省数学竞赛……”
“你看看人家王大力……”
王大力王大力的烦死了。
林向志多少次摔上门离家出走的时候,心里不知道诅咒了王大力多少遍。
王大力又不是你林家的儿子。
林向志把功课撕了,丢进了九龙江里。
他有啊,他有看看人家王大力。
他有妒忌王大力,他有恨不得自己也是王大力,他有偷偷地像王大力一般用功,费劲脑汁想弄明白老师讲课时说的那些东西,可每一次,自己都弄不懂啊,所以每一次考试的时候,看上面的东西,都像看天书一般。
他努力了,可是,他就不是读书的那块料啊!
混账王大力。
林向志气冲冲地跑到了王大力的学校,打算狠狠地把这家伙揍一顿。
谁让这家伙老是让自己受气呢!
放学的钟声响起后,他很快看到王大力穿着校服,背着书包走了出来。
哼!
“喂……”林向志还没把不客气的话说出口,王大力就认出他来了。
“林向志。”
“啊?”林向志自己先愣了,“你记得我?”
“当然,我们以前可是混世魔王呢,对吧?”王大力眼睛一亮,“你是来找我的吧?”
混世魔王。
是刚上小学的时候,两个人在学习上的能力还没分出差别的时候,两个人的父亲都还在一家商场工作,所以两个家庭之间走动很频繁,带动着两家的孩子也很亲近,总是一起下海摸鱼,干架惹事,熊孩子不懂事时会犯的浑,他们都犯过。
后来随着两人渐渐长大,分在了不同的班,随着成绩的不同,去了不同的学校,到后来两人的父亲高升去不同地区的百货商场,于是孩子间的交往便渐渐少了。
九龙江边,林向志看着不停往江心扔石子的王大力,听他埋怨父亲整天让他:
“你看看人家顾雅,人家虽然是千金大小姐,可功课从来不落下,年年都是华英的年级第一名……”
“你看看人家顾雅,听说普林斯顿一下就看中她了,你这小子却连华英的校门都进不了。”
“你看看人家顾雅……”
“哈哈哈哈!”听着王大力的牢骚,林向志心里的怨气忽然就消了。
“整天顾雅顾雅的,顾雅是别人家的孩子啊,再怎么好也不是他女儿,稀罕个什么劲儿。”王大力发泄完了,觉得心里舒畅多了,坐到了林向志身边,“你呢?”
林向志摇摇头,“我啊,不是顾雅,也不像你读书还行,所以,我决定不读书了。”
“不读了?”王大力睁大了眼睛,惊讶了好一会儿,然后钦佩,“那你打算干什么呢?”
“随心所欲呗!”林向志抹了一下鼻子。
“也是,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读那么多书的,要是没兴趣,知道点人情世故,不是文盲就行了。”王大力说,“再说人的人生都像我们一样,光知道读书读书的,那多没趣的。”
“对啊,所以我觉得,嗯,跟我老爸一样苦兮兮的上班族一样的生活是不适合我的,我去尝试看看自己适合哪种人生吧!”
当时,自己可真是年少轻狂啊,那么有把握地说出那样的话,以为这天下任由自己的性子来也总会有出路的呢,结果闯**成今天这样的地步,这就是适合自己的人生吗?
林向志想起了那天王大力临走时的情景。
“喂,我说,林向志,你想自己决定自己的人生是好的,可是,别干太多坏事,干了太出格的事情,可就无所谓人生了。”
哎呀呀,王大力那小子,可真是乌鸦嘴巴。
林向志把踩在王勇全身上的脚放了下来,心想:王大力你有预料过,你父亲跟我还有这么一天吗?
把王勇全关进地下室后,林向志抽完了整整一包的香烟,直到罗常安打来了电话。
“你干掉那老家伙没有?”
“死了,尸体埋在了西空区环城东路开发区,就那块新开发的建筑工地上,你们去验验尸,然后把剩下的钱转过来给我。”林向志说了个详细的地址,扔了烟蒂,踩了踩。
他才不怕罗常安派人去看自己是不是真把尸体埋在了那里。
如果罗常安有这个胆量,一开始想杀王勇全的时候,就自己下手了。
果然,三个小时后,五十万如数到了他的银行账户上。
林向志马上就把钱取了出来。
这钱得好好处理,万一哪天事情败露了,自己落草肯定能派上用场。
果然,顾家雇凶杀人的事情很快败露了,不知道是谁把藏尸地点出卖给了警方,警察派了几队人去挖掘他告诉罗常安的藏尸地点的时候,他就知道要准备潜逃了。
幸亏早做了心理准备。
就如同之前早做好了杀人的心理一般,接到罗常安的电话时,他一点也不意外。
“林向志,你他妈的骗了我们,你根本没杀王勇全是不是?”
“啊,我记性不好,大概是吧。”
“混账家伙,你等着,我不会饶过你的。”罗常安咬牙切齿。
原本,只要警察找到了王勇全的尸体,那么一切事件就会以陈太源杀死王勇全而告终,自己跟买凶杀人案就脱了关系,自己也只是经济犯罪的从犯而已,顾家欠他的人情是必须还的,他就能继续从顾家那里讨要好处,他却没想到,狡猾的林向志,竟然背着他留了一手。
“请便啊,不过,我听说最近顾家卷进了经济罪案的调查里,我看你也是相关人士之一吧?你不急着逃命,还请得动黑道灰道来对付我吗?”
“山不转水转,你小子给我等着。”
电话啪地一下就断了。
是时候,放那个王伯伯走了。
不过,可不能当场就放走他了,依照王家人的个性,一放走了他,肯定会去报警吧?那样自己可能没离开天舟就得束手就擒了。
在那之前,得好好准备好自己逃走的时间。
果然,应征做杀手这条路,也不是适合自己的人生呢。
林向志在顾氏百货商场买下那把崭新的钳子的时候,摸了摸下巴:这把,够锋利了吧?
按照王伯伯的力气,割得断栓狗绳跟那条链子吧?
关了他那么久,虽然伙食上没亏待他,但心理上肯定变虚弱了,应该还有力气足够逃走吧?
要不要再买个快餐过去,省得他链子割了一半就饿晕了?
啊,要是他吃饱了肚子,逃跑太快,自己还没逃出去他就报警了,那样自己的处境可就麻烦了,还是不要买多余的食物给他了。
降低难度,不锁地下室的门,他不用破坏门锁才能逃出来就可以了吧?
嘛,就这么干吧。
王勇全哆嗦着手,拿着钳子,使劲地钳着手上松松的栓狗绳。
要逃出去,一定要逃出去。
逃出去,才能再见到女儿,见到大力。
不知道过了多久,王勇全钳断了栓狗绳,钳断了脚上的链子,飞快地跑向地下室通往外界的出口。
那道门,一下就撞开了,他重新回到了外面的世界。
“哈哈,啊哈哈哈!”
看着璀璨星光的夜空,王勇全又是笑又是哭。
自己没死。
真是太好了,自己没死。
大力,要赶紧找到大力,告诉他,自己还活着,还有,要告诉他,顾家派人杀他灭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