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狙击手
漆黑的火药枪是致命的直刺心脏的刀,在瞄准对象的那一刻,火绳已经燃烧到一半了。
“叫你杀狼!”
眼中的怒火让这个说话含糊不清的流着憨口水的男人紧抓手中的火药枪,对准四人中最高的男人。
一百二十米外,白净的穷凌转身晃动黑色的头发,当风穿过发梢,男人的目光看向这边。他凶狠的黑色眼睛和头发一样玄黑,一道和脚上相差无几的光弧闪出,炽热的温度令四周开始升温。
冰冷的怒目慢慢燃烧,斑斑点点的眼珠像是有着耀斑的太阳。
汗水不断落下,夸张的像有一桶水在说话含糊不清的男人头顶灌下。紧张的双齿打颤,穷凌释放出来的力量令草尖燃烧,火绳在他慌张时燃烧到头,令黑火药开始释放爆炸性的力量。男人傻乎乎的站起来举枪,枪膛里的火药已经推动弹丸。
“叫你杀狼!”
吼了一声,穷凌脚背踢出一块石头,快速前进的石头像箭矢一样穿过憨子的胸膛,令其砰的倒在了地上。
“砰!”
黑火药炸开,推动弹丸的声音比两块光滑的大石头对撞要清脆的多。猛地冲出去的弹丸因为男人的倒下改变了方向,枪声刚过,引起穷凌注意时,星则渊的胸膛受伤。
之前包扎好的右臂捶了下去,星则渊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胸膛,上面的鲜血在飞速涌出。然后出现在星则渊脑中的,是一阵紧接一阵的剧痛。那种感觉像几十条毒蛇同时咬向他的胸膛,令其身体倒退两步。不管甘索如何扶他,他的身体就是站不起来。
“喂!星则渊!”
“团长!”
四周的动作变得模糊,甘索扶着他,四周想起山夫的喧嚣声,但是在星则渊的眼中,盗颜·沫捂住他的胸口,他看不清盗颜·沫分成三四个的面孔,只感觉自己的呼吸沉重,大脑的反应速度和思考都变得缓慢,眼前也铺上一层红布。
“我……在哪?”
“别说话!”
盗颜·沫快速做着紧急治疗的方法,一看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
“没事吧?”
一脚将冲下来的人的胸膛踹扁,穷凌问道。
“暂时没事!他的软甲被破开了,软甲的铁片刺进了胸膛,我们得抓紧时间,要是失血过多会有危险。”
盗颜·沫按下几块布,背后被山贼拉了一刀。
“啊!”
火辣辣的疼让他抄起花剑,挑向敌人的喉咙。
“四爷,憨子死了!”
“我就说不要用从政府军哪儿抢来的火绳枪,那是他们研发到一半的半成品,算了!死都死了,上去把这些人都杀了,平时几个佣兵几头狼就可以解决,结果今天碰到个硬茬儿。把他们都杀了,用来养狼崽,该死的。”
啐了一口,脸上满是红疮的四爷让身边十个大汉一起上。
“维克,老子来帮你!”
维克的身体向一边倒去,胸膛上还发出些焦臭味儿,在维克倒下的那一刻,这个光膀子的胖子眼神呆了。因为维克身前的那个瘦弱的男人,脚掌上的光弧已经带起火星。
“喝啊!”
左腿膝盖弯曲,小腿发力,伸直的右腿径直的冲向扑来的胖子的脸。
“兹——”
像是一块肥肉丢进滚烫的铁锅上,穷凌速度加快,左右转动身体,十几个人瞬间躺倒一半。穷凌从来不会留情,要么动手拿命,要么安静。
“穷凌,把星则渊带到近处的城镇,我们稍后就到。”
可以感受两颗大星团的甘索手中的砍刀面向亡命之徒从来不会留情。这是一个表面和平的年代,所有上山做山贼的人,手中都有几条人命,所以甘索杀起人来不再犹豫,因为不足为惜!
“快!团长出血太多了。”
沫吼着,发型散开,结合着汗水拖在额头上。
“好!你们小心。”
穷凌身体一转,右脚搭在一块大石头上,当他的身体转动时,带动其旋转,随之快速飞了出去。
两百米外的所谓的四爷,死在其下。
脱下背包,背起星则渊,穷凌身体依旧很轻,起身将两个挡路的山贼头颅踏进土中。这是甘索第一次感觉穷凌的暴力原来这么好,要是没有他,他们必死无疑。穷凌离去的速度很快,一眨眼就消失了身影。
身边有五个人围了过来,他们看着穷凌那个煞神离去,心里宽松了很多。他们斗不过他,活下来都是一种幸运,但是对甘索和沫,他们可不害怕。
“甘索大哥,小心了!”
“放心,这几个小杂毛还是可以对付的。”
半透明的胸膛中浮现出一颗橘色的星团,所有的星团都是这种颜色,橘色是介于红色和黄色之间的混合色,代表骄傲、繁荣、智慧、阳光、活力、朝气。它是最欢快的光辉色彩,是暖色系中最温暖的颜色,同时,也代表着星辰光辉的力量。
星团开始闪耀,眼瞳微微变色。
“一颗大星团?还有一个小的?”
围过来的五个彪悍的山贼看到甘索感受的两颗星团,顿时吃惊,等他们退后一步还来不及离去时,甘索的胸膛内,已经出现了两颗大星团。惊愕的五位山贼实力最强的只能感受一颗大星团和两颗小星团,相比之下,根本不是甘索和沫的对手。
但是……他们已经跑不掉了。
先不说甘索对山贼恨之入骨,沫刚加入这个佣兵团,团长就受伤,他岂会放过这些人。
“你们伤了我们团长,今天必死无疑!”
额前的头发开始浮动,星团的力量所产生的气让他身体表面像是有一道道小风。
“我们老大可以召唤一颗星神,你们最好小心点。”
狐假虎威的大汉准备往回走,但是挡在他面前的,是快步走过来的甘索。
“哦!有本事叫他来找我们啊!”
“你可想好,我大哥就在狼山上,杀了我们,你们会死的很惨。”
下山收集粮食的他们离大本营还有两座山的距离,怎么可能叫来他们口中的可以召唤一颗星神的老大。五个人顿时怂了,但是当山贼的人都是不怕死的,现在一个劲儿的怒瞪甘索和沫。
沫心里稍微有些动摇,但是甘索的一句话,让他刺出手中轻巧的花剑。
“我们是红盾佣兵团,提前告诉你名字,你伤了我们团长,再怎么瞪都没用。”
沫是有实力的,但是却下定不了杀人的心,但是在他出剑的那一刻,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当你拿起武器冲向对手时,下意识就要令对方置于死地,在比试闹出人命的不是少数,每个人都想证明自己,而证明自己的方式,就是让对方倒下。
左手反手拿佩剑,稍重的剑可以别开并且挡住敌人手中的刀剑,而他惯用的右手的花剑,则可以用来刺穿敌人的心脏。
花剑的技巧在于快,每一次刺击都能刺开软甲,软甲可以防护大刀的砍,却挡不住这种剑头小的花剑。因为它会携着极强的穿透力,从每个小孔侵入。
福伊尔和赛博尔分别是花剑和佩剑的名字,光滑如镜的上好的佩刀换为正手,挡在左肩上,右手的花剑随着手腕灵活一挽并在胸边,在剑尖上的寒光闪烁时,花剑像杀人蜂的蜂刺径直刺出。
血将软甲染成暗红色,大汉忍着痛,又要劈出手中的刀。
“两颗小星团,力量还可以!”
花剑卡在软甲上,沫的手掌带动佩剑挡住大刀,然后冲上右侧砍向朝着自己而来的陌刀。
“既然用陌刀,真是侮辱这种好刀了!”
“老子温家的陌刀,还轮不到你指手画脚。”
沫劈出手中的剑,一开始还不敢下手,但是他手臂上的血流动,背上的疼痛还在时,他就毫不犹豫的将手中的佩剑刺进了大汉的胸膛。双手猛地一拉,刺进胸膛的佩剑带起暗红色的血。回头看那个拔出自己软甲上的花剑的汉子,沫摆出一个弧度,扔出了手中的佩剑。
所谓的不能以貌取人,不是不能从外貌看出一个人的内心,而是一个人的外貌,不能完全体现他的心。沫看起来是那种很和善的人,但是现在动起手来也毫不留情。掷出去的佩剑没有像戏剧里那样插进敌人的眉心,而是刀柄着甲,那个正值壮年的汉子丝毫没受伤,只是咬了咬牙,就冲了上来。
“你们杀了他,肯定不得好死。”
那个汉子看了一眼手持陌刀的死去青年,大吼着。
在没有获得星神之前,所有拥有星团的人的差距都很小,所以沫没想着上去空手接白刃,而是转身捡起地上的大刀,然后脚步扎紧,站在原地。脚掌摩擦,大刀抡动,猛地一刀斜着砍出,双刀对碰,汉子胸膛刺痛。沫紧咬牙关,跳起来令大刀旋转一周,抹过汉子的喉咙。
“你有些慢!”
上去补了一刀,一边的甘索已经把四个背包都拿过来了。
“抱歉!”
看着四周全是鲜血,鲜花被尸体压倒,黄土变成了红土的样子,沫有些受不了,但是为了不让自己丢人,他勉强的收起自己的剑,然后背起甘索给他准备的稍轻的两个包。
“你是第一次杀人吧?”
刚战斗完,他们就必须要走了,在这里二十公里左右地方有一小镇,穷凌和星则渊应该去那儿了。
“嗯!”
“看得出来,你有些犹豫。”
“我以后一定不会犹豫,对这种人更不会手下留情。”
沫平时很少和甘索说话,因为穷凌话已经够多了,以前他感觉甘索挺冷的,但现在却感觉他很暖心。
“嗯!手上和背上的伤都没事吧?”
“没事!”
“你先简单包扎一下,我们先去找星则渊和穷凌,稍微加速应该两个小时就能到。”
沫挺了挺背,甘索是久经战场的老手,这次战斗没给他身上带来半点伤,但是沫不同,这是他第一次面对这种生死之局。
当躺在地上的山贼的身体开始变得冰凉,一只鹰隼在天空盘旋,鹰隼落在地面,用血把自己的鹰喙染红,然后飞回一个山洞。
大约两个小时后,甘索和沫站在一家旅馆前,一脸的懵!
“他们不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