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犯罪现场

六月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点

我想大家还记得,在轰动一时的总检察官的选举中,约翰•马克汉击败对手汤米•雷尔获得了最终的胜利,成为当时纽约的总检察官的事。如果不是因为对手分散票源,他很可能在四年后的竞选中获得连任的胜利。马克汉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工作狂,他使整个地检处便成了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的大本营。他为人清廉、正直,不仅深受选民的爱戴与支持,而且还赢得了与他的理念相悖的对手的信任。

在马克汉就职几个月后,某家报纸称呼他为“看门狗”,而这个绰号也一直伴随着,直到他离职。在他任职期间,起诉成功的案件数不胜数,有些案件甚至为人津津乐道地谈论着。

此时的马克汉已经四十多岁了,身材高大、健硕,在比实际年龄显得年轻的脸孔的掩饰下,他那头灰白色的头发并不显眼。他的外形并不能用普通人所说的“英俊”来衡量,但他的却有一股独特的高贵气质,这种特质是后来一些政治人物身上所没有的。马克汉还是一个性格豪爽,争强好胜的人,但是他的无礼却又是建立在良好的教养基础上的,绝非一般上流社会人士的那种趾高气扬。

没有工作压力时,马克汉是一个十分和蔼的人,但是在我初次与他见面时,便感受到他的态度能够在瞬间由友善变成严厉,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一个严厉、不屈不挠、声张正义的马克汉。后来相处了一段时间,我无数次目睹他的这种转变。其实那天早晨,当他坐在我们对面的椅子上时,我就感受到他那刚毅的外表下隐藏着对艾文•班森凶杀案的种种困扰。

他很快就把一杯咖啡喝完了。

万斯用怪异的目光看着他,说:“班森之死怎么令你如此魂不守舍?我想你应该不是那名凶手吧!”

马克汉并没有理会他的揶揄。

“现在我打算去凶案现场看看,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我记得你说过想亲身参与调查一些案件,我今天来就是让你兑现自己的承诺的。”

这时我才回忆起,几个月前,在史蒂文森私人俱乐部里,大家十分激烈地谈论着一起发生在纽约市的凶杀案。当时,万斯说他很想陪同检察官一起调查这起案子,而且马克汉十分高兴,应允了他。由于对人性行为和心理的共同兴趣,万斯和马克汉成为了忘年交,这也是他的请求获准的原因所在。

“你还记得我那时说的话!”万斯慵懒地说,“这是一份极其贵重的礼物,尽管我很难消受它。”万斯将视线转移到挂在壁炉上的钟,说:“只是时间不对,或许外面的人会看见我现在的样子。”

马克汉有些焦急,不耐烦地在椅上挪动着身子。

“如果满足你的好奇心能够弥补你此刻的狼狈样,那么就请你动作快一点,我是坚决不会带一个穿着浴袍、脚上踏拉着拖鞋的人出门的,我只给你五分钟的时间,快去换衣服吧。”

“噢,亲爱的,急什么呢?”万斯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呵欠说,“那个可怜的家伙不是已经死了吗?他又不会逃走。”

“动作快点,”马克汉催促他说,“事态很严重,可不是闹着玩的。按目前的情况来看,可能还会引发一起丑闻,你究竟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当然是想追随众人眼中的伟大执法者啦。”万斯说着站了起来,向马克汉奉承地鞠了一躬。

然后万斯将柯瑞叫了过来,命他将衣服拿过来更换。

“我要参加一场由马克汉先生为死者召开的会议,所以要穿得整齐端庄,全丝的西服足够表达我的诚心了吧?……再配上一条紫罗兰色的领带。”

“我想你该不会还要戴上一朵绿色康乃馨吧?”马克汉嘲笑地说。

“呸,呸,”万斯轻声叱责道,“这怎么会是检察官应该说的话呢!那种装扮已经过时了,我想只有街头卖艺的才会这么打扮自己,真是的。好了,告诉我一些关于班森的案情吧。”

在柯瑞的协助下,万斯迅速地穿戴整齐。虽然他表现得很轻松,但是我知道,凭他的观察力和警觉心,他心里十分清楚,这是一桩案子非比寻常,因为我可以感觉到他内心的兴奋和跃跃欲试。

“我想你应该知道艾文•班森这个人,”马克汉说,“今天清晨,他的管家发现他穿戴整齐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头部中弹身亡。这个管家便立刻向当地警察局报案。很快,这个消息就转到了总局,我的助理便通知了我。最初我打算以警察局例行侦察的手续处理,但是半个小时之前,我接到了艾文的兄弟班森少校打来的电话,要求我一定要负责这起案子。我和班森少校已经认识快二十年了,所以无法拒绝。因此我以最快的速度吃完早餐,然后打算亲赴现场看看究竟。正巧在路过你家门前时,记起你上次对我的请求,所以就顺道进来问问你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去。”

“噢,亲爱的马克汉,你想得真是周到啊,”万斯站在门口的小穿衣镜前边整装边说。然后万斯转身看着我,说:“你也和我一起去吧,老凡,去看看班森的尸体。我想一会马克汉的手下一定会被我的挑剔而指控我就是凶手,为了安全起见,我的身边最好有一位律师,你没有疑义吧,马克汉?”

“当然不。”马克汉回答。从马克汉的表情我能够感受到,他希望我最好置身事外,但是我已经对这起案子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于是便跟着他们一起下楼了。

坐在驶向麦迪逊大道的计程车里,我一如往常地对身边这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之间的友谊感到好奇——马克汉是一个直率、传统,有时还有点吹毛求疵、对生命的看法过于严肃的人;而万斯却是一个随意、乐观、快乐、多变、愤世嫉俗的人。有意思的是,他们之间的差异恰恰是彼此之间的友谊的基石。从马克汉身上,万斯能够认识到生命的坚固性和不可改变;而马克汉又将万斯看作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化身。事实上,他们之间的情谊并非泛泛之交,即使马克汉有时会反对万斯的作风或意见,但是我相信,他是十分佩服万斯的智慧的,并且认为在自己认识的人中,没有人能够比得上他。

刚开始我们都没有说话,马克汉的表情也显得很忧郁。当车子转进四十八街时,万斯开口问道:“除了在见到尸体时要脱帽以外,不知道针对这起清晨谋杀案还要注意什么社交礼仪?”

“把你的帽子戴好就可以了。”马克汉似乎咆哮着说。

“噢!上帝!难道我们要进入犹太会所?哈,有意思,或许我们应该把鞋脱掉,以免和歹徒留下的脚印相混淆。”

“没有这个必要,”马克汉说,“你们什么都不用脱,这与你们平时参加的聚会完全不同。”

“马克汉!”万斯用责备的口吻说,“你那些令人害怕的道德感好像又跑出来了。”

此时的马克汉已经无心与他展开舌战了。

“但是我必须警告你们几件事,”马克汉十分严肃地说,“看情况,这必然是一件十分轰动的大案子,一定会出现许多的猜忌与纷争,我并不会因亲身参与了这个案子的调查工作而感到窃喜。我的助手告诉我,现在这个案子由刑事局的希兹警官负责,我想他一定认为我接手这个案子是为了出风头、做宣传。”

“但是从体制上说,你是他的上司啊?”万斯问。

“就是因为这个,事情变得很复杂……我真希望少校没有给我打电话。”

“哎,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希兹这样的讨厌鬼。”

“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马克汉马上纠正他说,“事实上,希兹是一个很能干的人,而且是我们所有警员当中最好的。通过他被指派调查整件案子,就可以说明总部十分重视这起案子,我想我的接手或许不至于产生任何不痛快的事情,我只希望气氛会尽可能的和谐。希兹如果看到我带了你们来,一定会发火的,所以我拜托你们,一定要保持谦虚的态度。”

“这是我就不喜欢做的,但是如果真的有必要,那我愿意贿赂一下那个超级敏感的希兹,当我见到这位长官时,我会马上向他奉上我最喜爱的香烟。”

“假如你真这样做,”马克汉笑着说,“那他一定会把你当作嫌疑犯当场拘捕的。”

这时,我们的车子在西四十八街靠近第六大道上的一幢古老而又气派的豪宅门前停了下来。这幢二十五英尺高的优雅的房子建于纽约市提倡建筑兼顾美观、实用的年代里。所以它的外形设计与其附近的房子都显得那么传统,但是它的大门和窗户的石雕却显出了它那不凡的华丽气派。

路边与房子前面的阶梯之间有一小段水泥路,周围则全部用铁栏杆围住。唯一的进出口就是大门。大门位于十层石阶的顶端,高出马路六英尺;进口处右边的墙上有两扇装了铁栏杆的大窗户。

许许多多看热闹的群众将门口挤得满满的,过道上有很多看上去比较冷静、警觉性很高的年轻人,我猜这些人是记者。穿着制服的警员替我们把计程车的门打开了,然后向马克汉举手敬礼,并把人群驱开让我们通过。站在大门外的巡警将那扇大门打开让我们进入屋子,同时也向马克汉敬礼致意。

“噢!凯撒大帝,我们向您敬礼。”万斯微笑着轻声说道。

“闭上你的嘴,”马克汉说,“我的头已经大得要爆炸了。”

当我们通过那扇橡木大门后,助理检察官蒂维尔迎了上来。这个人是一个认真、谨慎、聪颖的年轻人,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可以肩负人类一切的苦难。

“早上好,长官,”他向马克汉打了个招呼,同时松了一口气,“见到你真高兴,这起案子非常棘手,要侦破它却无从下手。”

听到这话,马克汉沉重地点了点头,然后向客厅望去,“里面这么多人啊?”

“除了总探长,全部到齐了。”蒂维尔无助地回答,似乎预见了不祥之兆。

这时,客厅的入口处出现了一位面色红润、蓄着白色胡须的人,一看到马克汉便快步走了过来。我认出他就是警察局刑事组的最高领导人,奥布莱茵探长。他们彼此问候了一番,然后马克汉将万斯和我介绍给他,奥布莱茵只是敷衍地对我们点了点头,然后就转身向客厅走去了,马克汉、蒂维尔、万斯和我则紧随其后。

客厅里有两扇十英尺高的对开式大门,它们朝街开着;正方型的室内十分宽敞,屋顶挑得很高;在大门反方向通往天井的墙上也有一扇开着的窗,旁边有一个通往餐厅的落地式拉门。

整个屋子装潢得富丽堂皇。墙上还挂着几张画工精细的赛马图和一些狩猎的战利品。客厅整个地面被一张高级的东方地毯铺满了,东边面对大门那面墙的中央有一个用大理石砌成的壁炉,一架直立式钢琴就摆在对角处。旁边还有一个由桃花木制成的书架,以及一个铺了绣帏的沙发,桌面镶嵌珍珠的小矮几和六英尺长的柚木制长桌。在长桌的旁边,靠近甬道背向大门的地方,有一张藤椅,椅背极高呈扇状。

艾文•班森的尸体就倒在藤椅上。

我曾在大战期间,在前线服役了两年,所以目睹了无数死相惨烈的尸体,但是当我见到班森的尸体时,仍然无法抑止反胃的冲动。在法国的那段日子里,死亡是我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事情,但是面前的环境无论如何都无法与这一暴行联系起来。室内洒满了六月清晨的阳光,市场的喧嚣声从窗外传了进来,这一切因素都让你感觉仿佛置身于一个和谐的环境中。

班森的尸体随意地倾泻在椅子中,仿佛会随时转身训斥我们——一群擅自闯入的人。他的头靠在椅背上,右腿舒适地放在左腿上,右手搭在长桌上,左手轻轻地倚靠在椅子边上,最为自然是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大拇指正夹在阅读的那一页上。这是一本由欧•亨利所著的《严正事件》,班森正读到“市政报告”那一章。

他是被凶手一枪击中前额毙命的,弹孔因为血液的凝固已经变为黑色,椅背的地毯上有一大块儿从脑部留下的血迹。如果不是因为这两项恐怖的证据,他看起来就像在闭目养神一样。

他身穿一件咖啡色的上衣,上衣领口处的钮扣是松开的,脚上穿着红色的拖鞋。他的长相很普通,身材肥胖,脸孔肿大,秃头,即使衬衫领口的扣子没有扣上,他的双下颌也很明显地呈现出来。我急冲冲地扫了一眼尸体,便将脸转向了屋内其他人。

那两位戴着黑色帽子,身材高大的男人正在检视铁窗,看起来他们对窗户外面的铁栏杆很感兴趣,其中一位还用双手不停地摇晃栏杆,仿佛是在试探它的牢固性;另外一位蓄着金黄短发的人,正弯腰检查壁炉。长桌的另一端,一位身穿蓝色制服,头戴德贝礼帽的人正双手插腰,观看着椅子上的尸体,他那全神贯的样子,好像盼望着找出一些秘密似的。

后窗前有一位探员,正在用一只专门用于珠宝鉴赏的放大镜检查手里的小物件。我曾在报纸上看过这位探源的照片,他正是全美顶级的武器专家卡尔•海德恩队长,今年大约五十岁。他身材魁梧,上衣很大,松垮地拖在膝盖上;他的脑袋异于常人,耳朵好像藏在头壳里似的,嘴唇被灰白的胡子遮盖着。纽约市警局与海德恩队长的已经有长达三十年的合作了,他的长相虽然有些滑稽,但是大家都很敬佩他,纽约市警察局将他的弹道鉴定报告奉为“金科玉律”。

靠近餐厅附近,警政署督察威廉•莫朗正与马克汉曾经向我们提到过的刑事组厄尼•希兹警官交谈着。

当我们跟随奥布莱茵总探长进入客厅的时候,屋内所有的人暂停了手中的工作,以不安却又充满敬畏的目光注视着检察官。海德恩瞥了一眼马克汉之后,便又继续检视着手中的小物件,他的举动不禁让万斯莞尔一笑。

这时,莫朗督察与希兹警官面色凝重地走了过来,相互之间握手之后(后来根据我的观察,那只不过是警察和检察官之间一种客套的仪式),马克汉将万斯和我介绍给大家,并简单解释了我们出现在现场的原因。莫朗面带笑容地欠了欠身,而希兹则完全不理会马克汉,将我们两个人当成了隐形。

莫朗与屋内的其他人完全不同,他大约六十岁,银色的头发,留着咖啡色的短鬓,衣着整洁,看上去并不像一个警察,反倒像一个成功的华尔街股票掮客。事后我才知道,莫朗曾经是纽约一间大银行的总裁。一九O七年银行倒闭之后,接受国务卿盖诺的邀请任命于警政署督察。

“马克汉先生,我已经指派希兹警官负责这起案件了。”他缓慢低沉地说道,“总探长清晨八点就来为我们打气了,看来破获案件之前,我们会遇到很多麻烦。”

我们进来之后,奥布莱茵探长一直站在窗边,用严谨的态度审视着所有采证工作。

“我应该离开这里了,”莫朗接着说,“早上七点半就被叫醒,直到现在连早餐还没有吃;既然你来了,我想我可以离开了……早安!”他和我们一一握手告别。

“蒂维尔,有劳你照顾这两位男士了!他们想要了解我们的作业流程,麻烦你向他们说明一下,我过去和希兹聊一聊。”

蒂维尔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项任务,我想,他一定很兴奋,终于找到了倾谈的对象。

当我们不约而同地走向尸体时——这个整出悲剧的中心人物,我听见希兹愤愤地对马克汉说道,“马克汉先生,从现在开始,就由你来主持大局吧!”

蒂维尔正在与万斯说话,而我留意着马克汉的反应,因为他曾经跟我们说过,警察局与地检处一直私下里较着劲儿。

“不行,警官,”马克汉回答道,“我是与你一起合作的。我想还是说清楚的好,如果不是因为班森少校亲自打电话给我,我是绝对不会参与这件事情的。我希望不要将我的名字曝光,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与少校是老友,绝对不能对外公布我介入此案,否则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希兹接着说了些什么我并没有听清楚,但是看得出他不满的情绪已经逐渐平息了。他与其他熟知马克汉的人都了解,马克汉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更何况私底下,他非常欣赏这位检察官。

“假如有任何功劳,”马克汉继续说道,“全部归于警方,所以由你出面应付记者时最恰当的……对了,还有一件事情,”他随意地补充了一句,“当然,如果有任何责备,也应该由你们来承担。”

“这样很公平!”希兹点头。

“好的,警官,让我们开始干活吧!”马克汉说道。